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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过该视频的还喜欢正在加载...miniOFF她原本以为和顾聿惟的相识不过偶然,没想到却是一场由闺蜜牵头的蓄谋已久。每天读点故事app作者:木樨子 | 禁止转载1.飞机上过了十点以后说话的声音便少了许多,透过舷窗,还能看到外面点缀夜空的煜煜星光。突然一道绚烂的色彩划开浓重的夜色,而后消失不见——是流星。寻先一下子便来了精神。她急忙拿出手机试着拍下这一景象,然而不小心点到前置摄像,然后她在屏幕里看见有人与她隔着一个座位,正往这边看过来。寻先能清楚地感觉到那人看的并非窗外的夜色,而是自己。他的五官隐在黑暗里看不清楚,只有目光犹如实质般直直地望过来。寻先想确定下是不是见过这个人,她转过身想看清楚时,那人却已经先一步躺回了座椅。真是奇怪。寻先的目的地是新西兰一个叫做厄尔加尼亚的小镇,人烟稀少,风景秀丽,关键是帅气的外国小哥哥比比皆是。那不靠谱的闺蜜林琅就是这么跟她介绍的,反正她只想好好地歇一歇,刚好这里的冬季很美,还安静。寻先下了飞机,又招了辆计程车,辗转几个小时终于到达提前联系好的住处。这住处也是林琅替她联系的,说是房东老奶奶开朗健谈、热情好客、价钱还公道。她进去把行李放下,屋内的暖气开得很足,环境果然不错,而后在房东奶奶Emma地引导下熟悉了房子的各部分构造,听她交待了几句后便回到卧室,冲了个澡睡了过去。醒来的时候已经是傍晚了,寻先下楼时看见Emma正神神秘秘地冲自己招手。她朝着房东的指向望过去,隐约可见厨房里有一个人正在忙活着,Emma别扭地用中英混杂讲着,“Xun,he is cooking 中国菜!”寻先惊讶地询问了几句,得知此人同样来自中国,这是第二次来这里,同Emma已经比较熟了,每次来都会亲自下厨做饭,Emma亲切地称呼他为“Wei”。喂?可真是个奇怪的名字。寻先想着过去打个招呼,顺便看一下有没有需要帮忙的。“那个,Wei先生?我是寻先,也是住这里,请问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吗?”切菜的手瞬间停下,过了一秒寻先才听到那人的回答:“不用了,你去客厅坐着就好。还有&&我叫顾聿惟。”“那聿惟哥,麻烦你啦。”寻先因为喊错了人家的名字感到些许尴尬,连忙十分上道地叫了声聿惟哥,蹦跶着回了客厅。此刻她正为在异国他乡还能吃到地道的中国菜而兴奋不已,没注意到厨房里那个人转过身看向她的深沉目光。等到顾聿惟端着菜走过来的时候,除了赞叹色香味俱全的饭菜,顾聿惟穿着西装,长身玉立的模样也让寻先小小地惊艳了一把。学服装设计的她很是了解,受地域、环境、饮食、宗教等诸多因素影响,导致中西方身体有差异,使得东方人穿西装普遍不如西方人好看。可这位一身西装穿着却极为合适,既勾勒出挺拔修长的身材,又能衬托出温文儒雅的气质来。寻先一时都忘记吐槽此人怎么做饭还穿西装。顾聿惟当然不晓得坐在对面吃得正香的寻先脑子里在想这个,他只不过是因为急着赶飞机来不及换衣服,又不过是因为做饭的时候怕溅到里面的白衬衫,所以没有脱西装外套。还不过是因为,有人夸过他穿西装好看罢了。一顿饭吃得很顺利,Emma充分发挥了其话痨本性,在一旁滔滔不绝地讲述着当地的风流韵事,寻先主动和顾聿惟互加了微信,起身去洗碗的时候Emma还在拉着顾聿惟讲。寻先边洗碗边回头看顾聿惟难掩疲惫却还尽力附和的样子,不禁觉得有些好笑。然后她非常没有同情心地掏出手机,向客厅里的顾聿惟发了一个嘚瑟的表情。没想到立马收到了回复:“赶紧打电话给我。”寻先赶紧从他的微信个人主页里找到电话拨了过去,顺利解救了顾聿惟。一直到和Emma道过晚安上楼后,寻先都没见着他。不过她也没在意,回房间倒头就睡了过去。2.不顾公司反对休假的后果是,即使一路奔波劳累,还被Emma拉着硬聊了很久,回到房间还是要工作。好友兼合伙人的夺命连环call一个一个地打来,要他把大数据的存储和分析那一块的教案赶紧做好发给他。算起来公司成立已经有三年光景了,生源在一点点地稳步扩大,教出了一批又一批的程序员——从此踏上不归路。他也从一个呕心沥血、夜以继日的码农翻身做起了老板,哦,还兼讲师。改好后他连忙发了过去,世界瞬间回归清净。然后他翻到通话记录,把刚刚寻先的号码存了进去,即使他明白这只是她在这里的临时号码。做完这一切后,顾聿惟反倒不困也不累了,下楼开了罐啤酒,“咕咚咕咚”几口下去,依然觉得不过瘾。于是披上大衣,推开门走了出去。寻先所在的那间房间一片漆黑,他坐在院子里的秋千椅上,想他们为数不多的几次交集,想飞机上偷看时差点被发现,想在切菜时她唤他的那句惟先生。他不禁开始嘲讽起自己来,心心念念了那么多年的人,竟然连他的名字都不记得。至少现在应该记住了吧?一想到这里,顾聿惟再次手足无措起来。他可以在课堂上眉飞色舞、举一反三地讲解各种经验和技巧,因为那是他熟悉和擅长的内容,可一到寻先这里,就变成了自卑又木讷的傻瓜。不然也不会白白浪费了那么多年。顾聿惟在下面坐了一夜,周身披了一层寒气,手脚冻得冰凉,眼睛却极亮。有的名字自以为已经淡忘,成了漂浮在海面上的冰山一角,轻轻触碰才知道原来那庞大的深不见底的一部分不是不存在,只是隐藏在了深处。如今在这遥远的国度能再次相遇,那隐藏在海面下的千年寒冰快活得几乎都要开出花儿来。一直到天将破晓,他才抖了抖身上的霜,进屋开始洗漱,然后做早饭。小米粥用细火慢慢地熬着,面包片也贴心地涂上了草莓酱。听到有人下楼的时候,他转身对着她粲然一笑。“下来吃早饭吗?正好我多做了些。”3.寻先这几天都过得非常&&颓废。前些日子为赶一部广播剧,每天泡在录音棚的后果是,她到现在都不是很想开口讲话。她其实是有一个独立工作室来着,和大学好友一块开的,通俗点说就是在淘宝卖衣服,从设计到打版再到成衣,一套完整的流程下来价格有点偏高,导致几年来一直不温不火,新增的顾客很少,但维持生活还是可以的。总之还不如她在CV圈混的好。言归正传。除去和房东每天必要的寒暄,以及下楼蹭饭外,寻先还从没出过门。那位顾先生每日做好饭也不叫她,但每次去厨房都能看到他预留的饭菜和纸条:“凉了就热热。”可真是个温柔的人。Emma住一楼,她和顾聿惟在二楼,两个房间相邻,寻先每次经过顾聿惟房间的时候那扇门都是关着的,加上不知是不是隔音太好的缘故,寻先还从没听见过隔壁那间传来什么声音。以至于她放音乐都不敢太大声。寻先在房间困了就睡,无聊了就看电影或者和闺蜜聊天,饿了就下楼找吃的,就这样昼夜不分地过了三天后,她终于感觉自己活了过来。于是起床,梳洗,打扮,然后拿上羽绒服下了楼。厨房里照例有顾聿惟做好的饭,寻先吃过后又把略显臃肿的羽绒服换成大衣,然后悠悠忽忽地出了门。街道上走了老远也见不着一个人,真真是人烟稀少,寻先漫无目的地走着,一阵阴风吹来把她冻得一阵踉跄,暗自懊悔自己为了臭美把羽绒服换掉了,然后就近找了家酒吧走了进去。点了一杯酒后,她就坐在那里安静地看着。这个时间酒吧人并不多,舞台上有人在唱歌,唱的是&&故梦?饶是寻先在声优圈混久了,对各种男神音、帝王音早就免疫,还是不得不承认,她被这个清清冷冷的声音吸引了。等等,这个人她有点熟悉?顾聿惟?在异国他乡能吃到中国菜、听到中国歌也就算了,这做菜的和唱歌的还是同一个人?寻先有点怀疑自己。一首歌结束,顾聿惟下来,直接走向窝在角落里的寻先,其实从她进来他就发现了她,好在这首歌他很熟,没出什么洋相。“你要不要上去唱一首?”顾聿惟是真的想再听听她唱歌。“啊?可以随便上去吗?”寻先早就跃跃欲试了,得到肯定的答复后立马脱了大衣上了台。她一上去,下面瞬间有人喊了一声来助兴,就连调酒师都意味不明地看向舞台。一个东方女人,一袭红裙,本就足够亮眼。“她,是悠悠一抹斜阳,多想多想有谁懂得欣赏&&”令顾聿惟没想到的是,寻先开口唱的竟是一首《痒》。曲调之婉转让他觉得声音也可以用婀娜多姿来形容,也是,她不管在哪里都是亮眼的存在。只是&&在酒吧里唱这首歌,也只仗着在国外大家都听不懂罢了。果然很快有人过来跟他打听台上正在唱的那首歌是什么意思,并询问曲名,然后被他一句带着标准美腔的“I dont know”打发了。就算这首歌本身就带着些欲望色彩,他也讨厌那些在下面带着坏笑评头论足的人,就好像他小心翼翼地捧着的珍贵瓷器被人偷看了一眼一样。可他又不能阻止,毕竟邀请她唱歌的也是自己。“来啊!快活啊!反正有大把时光&&”这歌词配合着寻先在台上舞动的纤细的腰肢,还往他这个方向伸了伸手,宛如一只蛊惑人心、祸国殃民的狐狸。最后他忍不住去了趟厕所。“怎么样?”顾聿惟从厕所回来时,寻先已经唱完回到了座位,顾聿惟连忙递上大衣,给她披上后,才答道,“非常好听。”因为怕泄露太多情绪,所以顾聿惟讲话都是以一种较为疏离的态度,加上他的音色本身就显得比较清冷,所以人总是显得不大热情。他觉得自己简直就像口是心非的妇人,一边心怀希冀地殷殷期待,一边又故作高冷地装作漫不经心。“你刚刚唱的那首《故梦》超级好听,我之前特喜欢这首歌,大学时参加一个比赛还唱过,最后还得奖了。”寻先一听人夸就来劲,立刻顺着竿就往上爬。“你是T大的吧,你比赛那天我刚好经过,听见你唱了来着。”顾聿惟边说话边拿起酒杯喝了一口,尽量装出一副偶然记起的样子。听完这话,寻先一口酒都要喷出来,世界未免也太小了吧,忙不迭双手抱了下拳,十分夸张地说道:“人生四大喜事之一的他乡遇故知啊,失敬失敬,我说阁下怎么看着这么面熟呐,应该早点认识的。”边说还边自罚了一杯。寻先别的本事没有,自来熟的功夫可是练到了家,一路走来狐朋狗友结交了不少,同时又懂得分寸,也没做过什么出格的事。“应该早点认识的。”一句话听得顾聿惟一愣,宛如被一个巨大的喜悦砸中,好像他这些年的孑然一身突然有了一个好听的理由一样。他当然能听出这句话里的寒暄,可还是忍不住去相信。面上却依然客客气气地回答:“哪敢哪敢,你当年在学校可是女神般的存在,我等可不敢往上凑。”现代社会交往法则,越是真心话,越是说得漫不经心。他们一个明着套近乎,一个暗着送秋波,正经事没聊太多,酒倒是喝了不少。“哎,你说你喜欢的人该有多幸福啊,又会唱歌又会做饭。”寻先晕晕乎乎地说着不经大脑的话,倒向桌子的一瞬间,仿佛还听见顾聿惟在问自己幸不幸福。小孩子才整天问什么快不快乐、幸不幸福的幼稚问题呢。我们大人呐,不管快不快乐看着都很快乐。4.顾聿惟回到了房间,不禁有些怆然。初次见她是在高三,几次考试失利的他去学校操场的高台上散心,听见不远处一个人正在旁若无人地朗诵,声音婉转而动听,就像枝头雀跃的黄鹂鸟,他被一片死灰笼罩的心忽然就燃着了几点火星。然后在百日誓师大会上,他在台下,透过乌泱泱的人群看到她在台上从容自信地演讲,突然觉得怎么样都不该放弃。也是在这次他知道了她的名字,寻先,寻仙,他真当她是流落人间的仙子。后来他如愿以偿地考上了T大,渐渐地都要忘记那个在他最迷茫、无助时出现过的声音了,却在某个从图书馆回宿舍的傍晚,再次途径了她的盛放。他看见寻先穿着旗袍站在台上,长发在脑后被挽成发髻,玲珑有致的身材被舞台灯光渲染得一览无余,像是民国时期画报里走出来的人,颤颤悠悠地唱着:“旧忆就像一扇窗,推开了就再难合上。”于是他紧掩的心扉“吱呀”一声开了。寻先那时候就极为出名了,身为广播台台长的她穿梭在各大活动的现场做主持,又加上校园歌手第一名的光环加持,自身硬件那是不必多说,偏偏名字又极为特别,于是就成了他们那一届风云人物中最独领风骚的那一个。这些顾聿惟都知道,他又极为偏执,做不了人人皆识的风云人物,就努力学习,结果四年里专业第一都是他,各种奖项更是拿到手软。大学毕业后赶赴美帝读研,研究生毕业工作一年后又回国创业,也成了他们学院的一段佳话。纵然在人前他也还算是一颗耀眼的星,可月亮一出现星立刻就黯淡了。可他又不甘心。距离她最近的一次是在一个颁奖现场,她作为主持人,他作为学生代表发表获奖感言。那时他竭尽全力地想要表现自己,恨不得把从小到大所有的奖项都罗列出来以证明自己的优秀,下台的时候才发现寻先在跟身旁的男主持谈笑风生。都说喜欢是放肆,而爱是克制。顾聿惟从没想过主动去接近她,他只是希望有那么一天,她也能看到——自己也是足够耀眼的存在。那一刻他甚至无端涌上一股恨意,原来她不是看不到,是压根懒得去看。顾聿惟打小就冷静自制,骨子里透着一股傲气,他自以为从未爱过什么人,只是无端地忘不掉那个声音。可爱情的本质,不就是忘不掉么?后来大概是上天都看不惯他这幅畏缩的样子,便让他遇见了同样来这里旅行的她的闺蜜。听到他的故事后,她的闺蜜大概替他不甘,于是撺掇着寻先来到了这里。一直到踏上这片土地再次住进Emma家,他都不敢相信自己有一天会这么冲动。直到他在厨房,听到身后有人轻声细语地过来问他——一如往昔,历历在目。多年来他压抑的情感瞬间将他淹没,那些他以为已经风平浪静的思念,即刻以燎原之势蔓延开来。5.来新西兰游玩的人大多热衷于各类冒险、刺激的户外运动,寻先显然不属于这一类。她是属于走一步都要喘三喘的那种,任何体育运动在她眼里都是耍流氓。翌日起床下楼后发现厨房里并没有做好的饭菜,想来是顾聿惟昨天宿醉还没醒,寻先破天荒地准备自立更生。她先去附近的华人超市买了些菜,最后发现竟然有火锅底料,于是自己动手,丰衣足食的想法立刻被抛到脑后——还是涮火锅比较方便,又好吃。回来后发现顾聿惟还没醒。她是这样想的,大学里偶然瞥见自己唱歌都能记到现在,说明这个人对自己有好感。虽然言语上并无多少热情,可给自己做饭啊、喝醉了送自己回家啊——种种行为表明,这人说不定还有点喜欢自己。当然了,这种长身玉立、模样周正、还会做饭、会唱歌的大帅哥,寻先心里也是欢喜的。于是她先悄咪咪回屋换了件长裙,最能体现腰细、腿长的那种,又补了个所谓斩男色口红,这才举止优雅地敲响了隔壁的门。顾聿惟一大早被叫醒本来就有点蒙,打开门看到一袭长裙、妆容得体的寻先站在外面更蒙了。“今天,是有什么&&酒会要参加?”他不确定地问道。寻先头上一排乌鸦飞过,可还是要保持微笑。“下来吃火锅吧,我什么都准备好了。”寻先说完后,再次举止优雅地提着裙子踩着高跟鞋下了楼,就跟第一次见面吃完饭还吐槽人家穿西装做饭的人不是她一样。顾聿惟收拾好下楼后,看见桌子上摆着一堆菜品,寻先瞧见自己下楼后就迫不及待地往里面倒了一碟肉卷下去。他转身去冰箱拿了几罐啤酒摆上,几口冰凉的啤酒下肚,忍不住舒服地打了个嗝。然后寻先看着他忽然笑了。几天相处下来寻先只当他脾气好又温柔,对人对事都是一副淡淡的态度,仿佛泰山崩于前也能面不改色,现在猛然看到顾聿惟打完嗝后不好意思的懊恼表情,感觉很是新鲜。就像九重天内某位无欲无求的上仙忽然有一天下凡了一样。大概是太饿了,昨天在酒吧光顾着喝酒、闲聊也没吃饭,这会热气腾腾的火锅看着就很有食欲,两人交谈的内容就变成了:“这个肉好好吃!”“用生菜包着更好吃!”“妈耶,也太好吃了!”&&外面是寒风彻骨的数九寒天,屋内是温暖如春的狭小天地。怪不得有人感叹,此心安处是吾乡。酒足饭饱之后又开始闲聊,寻先一晕乎话就变多,看着认认真真地盯着自己说话的顾聿惟忽然灵光乍现一拍脑袋。她这一拍用的力可不轻,本来就不稳的重心一下子朝旁边倒去,顾聿惟心惊胆战地看着她一边摇摇晃晃地企图坐正,一边说:“哎,我想起来了,大学时期我是真的见过你的。在一次颁奖典礼上,你作为学生代表,我当时就觉得,哇,这个人好优秀、好厉害,得过好多奖,反观我的大学,跑东跑西地活跃在各种活动现场,看着挺风光,其实什么都不是。”她这一段话说得极为轻描淡写,好像只是酒过三巡之后一场虚伪的自谦,听的人却仿佛入定了一般,把每一个字都条分缕析地细细咂摸完,然后兀自笑了。他总算也在寻先的世界里留下过那么一点痕迹,虽不够深刻,却也足够了。他万里迢迢、拔山涉海地来到这里,以一种慷慨赴死的心态,终于在这一刻得到了解放。“你笑什么,我都说得这么惨了,真没有同情心。”顾聿惟不知不觉卸下所有伪装,稍稍露出那个有悲有喜甚至可能还有些风趣的自己,游刃有余地答道:“弱者才需要被同情,可你一点都不弱啊。”寻先想了想有道理,又紧接着说道:“还有啊,那天我说被你喜欢的女孩子可真幸福,结果你反来问我幸福吗?当时我还没反应过来。现在想来,你可真是会撩啊,在下佩服!”“我没开玩笑,寻先。”她的本意是开个玩笑试探一下,结果却猝不及防地看到顾聿惟突然认真起来的神情。那直直望过来的目光有些熟悉,她晃了晃脑袋,又实在想不起来在哪里遇见过。寻先一时有些手足无措。她不知道该如何去形容此刻的感受,对面坐着的那个长相端正、气质温柔的帅哥要放在大学时期,她一定死缠烂打也要搞到手。但许是上一段感情带给她的烙印太过深刻,又或是这几年跟人谈生意在酒桌上见惯了大多数人的虚伪嘴脸,她开始相信人性本恶,大家都是披着面具行走在这人世间。这世界有什么是真正永恒的吗?火锅还在“咕噜咕噜”地冒着泡,在一片静谧中格外惹眼。寻先忽然推开椅子站起来,走过去环住顾聿惟,尽量忽视他充满希冀的眼神,像安慰小孩子那样轻轻拍了拍他。“这几天谢谢你的照顾,聿惟哥,有缘的话,我们国内见。”6.雪落了整整一夜。寻先都没来得及欣赏外面银装素裹的模样,直接上了计程车,一直到机场都在不停地安慰自己。不过是异国他乡的一段露水情缘罢了,再说了,她只住了五天,短短五天的时间能有多深的感情?大家都是成年人,该懂的自然都懂。再说了,爱情总归是荷尔蒙的产物,新鲜感一旦过去了,那朵红玫瑰就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不仅不想回忆,还惹人厌恶。所以人们回忆起自己最美好的一段感情时,往往是那段无疾而终的,什么都没来得及发生的暗恋。今日留一线,他日好相见嘛。可人算不如天算,听到机场重复播报由于暴风雪天气导致航班取消的时候,寻先当场傻了眼。偏偏此时电话还响了,是闺蜜打来的。“喂,寻先,怎么样了?你跟顾聿惟登机了吗?”“我?跟顾聿惟?不是,你怎么知道这个人?”“他没告诉你?”&&一番周折之后寻先又回到了住处。早上临走的时候怕当面道别会难堪,还塞了纸条在人家门下面,现在她恨不得再从门缝里把纸条抽出来。不得不承认,在听到航班取消的那一刻,寻先内心是有些欣喜的。她是喜欢顾聿惟的,从看见他的第一眼就被惊艳到了,可她所经历的每一段恋情都在提醒着她,感情这东西,长久不了。所以她早早就做好了不结婚的打算,不去祸害别人,也切断了一切幸福的可能性。寻先本来就有些动摇的心慢慢地开始落向顾聿惟那一边。大概是昨天一起吃火锅时,顾聿惟难得展现出来的那个浅浅笑意给她的感觉太过深刻,她突然想尝试着去相信。这个世界不是不存在真情的,只是稀有,所以珍贵。当初张爱玲为了让白流苏和范柳原在一起,以倾覆一座城作为代价。现在这一场突然的暴风雪,是在成全她吗?寻先坐在沙发里,开始思考这几天遇到的种种事情。闺蜜说跟顾聿惟出卖过自己的行程计划,所以应该他应该会跟自己买同一趟航班。所以来的时候那个奇怪的眼神&&也应该是他。所以昨天顾聿惟就已经知道自己要走了,才决定带着视死如归的勇气表明心意的吗?自己怎么这么操蛋啊。寻先想起那天在酒吧里,自己拙劣又刻意的套近乎,真想把自己打一顿。辜负别人的一片真心也就罢了,还自作聪明地在他面前表演各种技俩。等到门铃响的时候,寻先立马像箭一样窜出去开了门。顾聿惟进来后也不知该说些什么,他昨天失眠了一夜,今早胡子拉碴地就出了门,没想到还能回来。他看着之前千方百计想要再见一面的人,想着漫长的关于青春的一场暗恋也该结束了,以后大家都要各自好好生活。“没什么事的话,我先上楼了。”寻先哪能再放过他,连忙急着先认错,“别别别,顾聿惟,我错了。”“我不知道,就&&嗯&&我们曾经有过那么多次交集。我可能,并不值得你那么喜欢&&”寻先越紧张说话越磕巴,又不知道怎么来形容自己此时的复杂心情。顾聿惟听得眼神一黯,“喜不喜欢你是我的事,你若是接受不了,那我以后,尽量不喜欢了便是。”“不不不,我&&我还是,挺喜欢你的。”“只是,我可能&&有点不是你以为得那么好,尽管如此,你也想跟我在一起吗?”寻先生怕顾聿惟对她失望,赶紧一股脑地把话说完,然后悄悄瞥了眼他的脸色。然后他听到了顾聿惟的回答——“嗯。”十分坚定,掷地有声。寻先没想到,那个泰山崩于前都能面不改色的男人,此刻眼里竟然一片湿润。她走过去抱住顾聿惟,轻轻凑在他耳边,“你想听我唱歌吗,《故梦》也行,我可唱得比你好听。”于是顾聿惟像个孩子一样咧嘴笑了。这可是他在人间踽踽独行遇见过得最美好的一段白月光。现在这月亮,终于只属于他了。小剧场:寻先回国后的第一件事,当然是找闺蜜林琅算&&哦不,是感谢她的成全之恩。可突然发现一向闲得要命的林琅忽然忙得神龙见首不见尾的,一打听才知道工作室最近订单忽然多了起来。许多之前较为冷门的职业装,尤其西服,这几天销售量尤为乐观。再一打听,原来林琅当初给顾聿惟透露情报是有偿的,代价是给他的那些学生们宣传,打广告。顾聿惟本就是行走的衣架子,工作室设计的服装一天一套地给他换着去给学生上课,渐渐地就有人开始问他衣服在哪里买的。也就知道了他们这个不温不火的小店。林琅被寻先发现后马上怂了,立马答应她火锅、桑拿、KTV三件套地伺候着,这才免遭切肤之痛。KTV不知是谁点了一首《故梦》,工作室的小伙伴都在各玩各的,寻先很自觉地拿起了话筒。饱含深情地:“旧忆就像一扇窗,推开了就再难合上。”林琅想着这首歌还是大学那会她撺掇寻先去唱的,于是也默默拿起了话筒。假装饱含深情地:“谁踩过枯枝轻响,萤火绘着画屏香。”然后被寻先一眼瞪了回去,林琅一瞧手机才知道这厮在跟顾聿惟视频直播唱歌。身为红娘却不配拥有姓名的林琅:我恨。(原题:《故梦》,作者:木樨子。来自:每天读点故事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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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很多时候,有个可以想念的人是件很幸福的事,可是相比起想念一个人,我们大多数人还是更渴望能够和想念的人见上一面,哪怕相处的时间很短暂,那就是快乐的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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