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配配近视眼镜300元贵不贵第一次回家看着小字 或者手机小的字会重叠 对视看 是不是正常的远的就对的还是有点看不清

VOL.1    Welcome to the Hotel California  Such a lovely place  Such a lovely face  Plenty of room at the Hotel California  Any time of year, you can find it here    Her mind is Tiffany-twisted, she got the Mercedes bends  She got a lot of pretty, pretty boys, that she calls friends  How they dance in the courtyard, sweet summer sweat.  Some dance to remember, some dance to forget    欢迎来到加州旅馆  一个可爱的地点  一张美丽的容颜  永远迎客的加州旅馆  一年中的每一天  随时都有空房间    她心如玻璃丝扭曲,她拥有墨西迪奔驰  她有许多朋友,都是漂漂亮亮男孩  他们在后院起舞,甜蜜夏日的汗珠  有人翩翩求忘记,有人翩翩求记住    
Hotel Carlifornia是酒吧的常备歌曲,我曾在不同的夜晚的空气中反复聆听这首歌,那大多是和齐越在一起的时候,以至于和齐越分手后每逢听到这首歌我就有种泫然欲泣的情绪,每当这时我只好努力控制自己的表情,直到心情和面部肌肉一样漠然无所谓。忘却一个人很难,尤其是那个人是自己生命中第一个男人,尽管我很清楚自己怀念的并非他本人,他实在没什么值得怀念的,我只是怀念和他厮混度过的三年岁月,告别齐越的同时,我也割断了自己生命中的某些东西,变成了一个女人。这显然是衰老的开端。  
第一次遇见韶华的时候,我坐在岑的酒吧里,当时空气中弥漫的,正是Hotel Carlifornia苍凉的情绪。我听见门上风铃轻响,并没有回头去看来人是谁,然后我听见来者走到我身旁隔一个位子的高脚凳上坐下。眼角的余光告诉我那是个女子,她脱去冬日厚重的外套,放下包,用手掠一下头发,对酒保小莫说,Gintonic。说完这个词后她从包里悉悉簌簌地拿出烟和打火机,啪一声响点烟,打火机的声音很清脆,不象ZIPPO,我于是转过头去看那个打火机。  
这时我才第一次看到她。  
那是个清秀的女孩子,从我的角度看去,可以看到她纤细的侧面线条和时下流行的褐色短卷发。她左手小指上戴着一枚银色的戒指,手边的打火机也是亮银色,纤长精巧的造型,果然不是ZIPPO,是我在一本时尚杂志上看到过的DUNHILL女士款。我曾到处寻觅过这一款打火机但是不见有卖,居然在这里看到。  
小莫把酒放在杯垫上从准确无误地滑到她面前,这小子很喜欢显露这一手。做酒保的人想来都是很寂寥的,虽然每晚和不同的人交谈,却无法与之交心,故此只好在细节上自我娱乐。我常和他玩骰子,并且总是赢他,除我以外小莫很少会在骰子游戏上输给别人,这是因为他太精明于此。至于我赢的原因,他说那是因为我是个从来不按牌理出牌的家伙。或许如此。  
我在喝一杯叫做BAMBOO的烈酒。和齐越分手后我没再喝醉过,这不是因为酒量而是因为我如果没有安全感就绝不会放任自己喝醉。只有他看到过我烂醉哭泣的丑态,还有其它脆弱毕露的样子,这不能不说是我太过幼稚,爱一个人其实还是要有所保留的,让对方看到全部的自己并非上策。可惜我明白这些道理时已经太晚了。  
那天剩下的时候我继续坐在自己的位置默默喝酒,听着小莫放的老掉牙的英文歌,他知道我喜欢什么风格的音乐。和我隔着一个座位之遥,坐着抽中南海喝Gintonic拥有DUNHILL打火机的年轻女人。如果一切就这样平淡无奇地结束的话,我的人生一定将会这样平淡无奇地继续下去,某一天我会遇到另一个不一定值得爱的男人,然后我们会做一些恋人通常做的事,有可能结婚或是分手。总之,人的未来在某种程度上是可以预见的,如果不被某些意外因素打破的话。  
那天晚上我遇见了叫做韶华的女人,知道这个名字是在后来的事。从某种意义上说,和她的相逢彻底改变了我的人生。我不知道这究竟算是劫难抑或缘分,也许这本来就是命中注定。    
吧台后面的木头挂钟走到十点,隔着一个位子的女孩移到我身旁的座位坐下,我感觉到她的视线落在我脸上半分钟,多少有些肆无忌弹。我转头看她,正对上她的圆眼睛,在吧台前的黄色射灯下,那双眸子是透明的褐色,让我不由得想起猫。猫眼女孩有纤细的脸形和丰润的唇,在男人眼中应该是性感的类型。与我恰好相反。我顶多只能用感性来形容。  
我看着她,她对我笑一下,说嗨。她笑起来两颊像外国人一样酒窝深陷成弧形的线条,很甜。  
嗨。我回答说。  
在等人?她问我。  
你觉得我像在等人吗?  
不像。她马上回答。  
我微笑一下,问她,你也是一个人来?  
嗯。一个人来酒吧的女人不多,所以我想应该能和你聊得来。她低头点烟,吸了一口,然后说,你是什么星座的?  
你很懂星座?  
她摇头。不是,只是觉得如果要了解一个人,最好先知道对方的星座。  
天蝎。我说。  
她眯起褐色的眼睛看我,表情古怪。于是我问她是什么星座。  
你猜。  
这种事情哪里猜得到。我笑道,你不想说就算了。  
不是不想说,其实我和你一样是天蝎座。她优雅地弹落烟灰,对我莞尔一笑,那笑容不知为何让我觉得十分温暖。  
那天后来的时间里,我们漫无边际地聊着天。一桌之隔,是时而调酒擦杯子时而无所事事的酒保小莫,他当然在听我们说话。女孩说自己在北方长大,这解释了她卷舌清晰的好听的普通话,而她蜜黄色的皮肤和不高的身材,说明她显然有南方血统。和我相反。我是在江南长大的北方后裔,皮肤苍白几乎可以看见血管,说话时不可避免地带有吴侬的柔软。  
她说她是做平面设计的,在一家广告公司。我告诉她自己是文案,就职于某个家居设计工作室。从某种意义上说,我们熟悉对方的职业内容。于是我们为此干杯。我很少有投缘的女性朋友,这还是第一次和别人聊得如此开心,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她给人的感觉开朗而温和,让我十分放松。她有种成熟的气息,我想她应当比我年长才是,便随口问她是哪一年出生的。  
她定睛看我,眼里闪过一丝光芒。你猜,她说。  
我叹气。拜托,我最不擅长猜年龄的,我说。  
你先告诉我你多大。  
我觉得没什么可隐瞒的,于是告诉她我二十五岁。  
Me too。她说。  
眼看着时针快要走到十二点,我起身准备回家。不多玩一会儿吗,她问我。  
再不回家就要变回原形了。我回答。  
灰姑娘。她看着我笑。  
不,我说,我是小南瓜。说完自己开始笑,她也笑起来,也许是因为酒精的关系,她的眼神明亮逼人,我突然不敢直视她。  
你等一下。她说着,从吧台上拿过一张店里的名片写下一行字,递过来给我。  
那上面是她的姓名和手机号码。我这才知道她叫韶华。韶华不为少年留。不知怎的,我觉得这是个惆怅的词。  
我拿出一张公司名片给她。她看后又开始笑,笑得颇为不怀好意。  
方心,有谁能得到你的芳心?名叫韶华的女子低声调侃,在灯下带着微醉的绯红斜眼看我,她的眼波迷离如水,让我有刹那的恍惚。如果我是男人,大约会在那个瞬间爱上她吧,我想。    
那天和韶华并肩而坐喝酒时我感觉到明白无误的渴望,这欲望来自香烟。  
我戒烟已有一个多月了。看到她利落地点烟然后惬意地吁一口气,我顿时心痒难熬。我以前一直抽Mild Seven Super Lights。和齐越抽同一个牌子。他过生日时我送过他一个ZIPPO的打火机,和我的是一对,暗蓝色磨砂表面的款式,我的是略窄一些的女装版。在各种场合,我们把各自的打火机放在桌上,如同一个显示着亲密的暗语。  
最后一次和齐越通电话是在某一天从酒吧回家的凌晨。我站在路边的寒风里挂上电话,然后抖抖索索地从包里摸出烟猛吸一口,从来没发现七星这么呛过,一口烟下去我立即流出了眼泪。我站在落光了叶子的梧桐树下抽完那支烟,把还剩半包的烟盒扔进了垃圾桶。那是我最后一次抽烟。暗蓝色的打火机连同其它带着过去痕迹的东西,被我装在一个纸箱里放入壁橱的角落,纸箱出乎意料地小,某个人某段日子的碎片用三十公分见方就能容纳殆尽。做完这件事,我到超市去买了一堆食物和新的全套沐浴用品,给自己做了一顿饭,又洗了一个冗长的泡泡浴,重新开始了我的单身时代。  
和韶华相识是在周五。第二个星期一我下了班无处可去,想想还是到岑的酒吧去消磨时间。我到得很早,是吃晚饭的时间,酒吧里没有一个客人,也没有音乐,只有小莫在储藏室和吧台间走来走去搬运啤酒。我说要我帮忙吗,他说不用,并问我吃过晚饭了没,我说没有。  
实在想不出吃什么。我说,不吃了。  
不行你还是要吃点东西才好,小莫认真地说,空腹喝酒伤身,再说你这么瘦。  
结果他做了蛋炒饭给我,里面加了虾,蘑菇,胡萝卜,火腿,玉米粒,五色缤纷。我知道他们的MENU上蛋炒饭等同于一杯酒的价钱,而且远没有我面前的这份隆重丰盛。我大口吃着热热的蛋炒饭,片刻功夫,他又端了一碗榨菜蛋汤给我,我抬眼看看这个平时沉默寡言的男孩子,他的脸上照例没有什么表情,但是眼睛里有温暖的说不出的东西。我的眼泪刷地就流了下来,很不争气。  
我当然不是因为这顿饭而哭,事实上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流泪。和齐越分手以来这还是第一次哭,而且眼泪来势汹涌没有停息的趋势。我趴在吧台上啜泣起来。  
小莫说了些什么,我没听清,他把一叠方形纸巾放在我面前,我拿起来肆无忌弹地擦一把眼泪和鼻涕,随即继续哭。如此过了大约三五分钟,哭意总算缓和过来,纸巾差不多被我用光了。  
岑来到酒吧的时候是晚上八点左右。我早已恢复了常态,去洗手间仔细洗过脸,眼睛有些微的肿,好在不仔细也看不太出来。酒吧老板岑走进来的时候,我正和小莫玩着骰子,两个人开开心心地笑着喝酒,我给小莫买了一杯酒,算是对蛋炒饭的回礼。他请我吃饭的事可不能让岑知道,对此我们都心照不宣。  
岑照例是笑容满面地和我拥抱一下。我早就知道那笑容不过是一个营业性的面具,但是这不妨碍我真心地喜欢这个精明的女人,因为她确实聪明漂亮,且和我毕业于同一所大学的同一个系,尽管她身上已经没有半点中文系女生的清纯癫狂。  
我赢了若干局骰子,看着小莫在很短的时间里喝完那杯酒,笑吟吟地问他要不要再来一杯。今天你喝的都算我的,我说。  
小莫摇着头给自己倒了杯水。这个总是试图保持清醒的男孩子,我想我会喜欢他,如果我只有十九岁。只是很可惜我早就过了那个年纪。  
他似乎突然想起什么事,若有所思地看我。  
怎么了?我说,两眼发直,没见过美女啊。  
上次那个女孩子,小莫慢条斯理地说,就是坐在你旁边和你喝酒的那个。  
哦,你说韶华,她怎么了?  
她昨天晚上来过,问起过你。  
她问我什么?  
没什么。小莫说完,低头擦他的杯子。这小子十足可气。我决定不理他。爱卖关子就卖吧。    
十点不到的时候酒吧里已经聚集了不少熟客和半生不熟的客人。这是一条奇怪的定理:周日晚上冷清寂寥的酒吧,到了周一的夜晚反而兴旺起来。这多少是因为礼拜天大家都想着明天要上班而不敢出来疯玩,但是紧接双休日的第一天工作结束,都有种被压榨过后渴望放松的心情,所以又忍不住出没于此。我某一天发现了这条黑色星期一的魔鬼定律,立刻以此沾沾自喜,觉得自己洞察社会无微不至,结果当我得意地将自己的重大发现告诉小莫时,他只是给我一个不动声色的眼神,说他早就知道了。  
我坐在吧台转角的位置上,左手边坐着一个长着腊肠鼻子的德国人,他告诉过我名字,我转眼就给忘了。我们各自喝着自己的酒,并不交谈,我很庆幸他没有找我操练中文的打算,我最怕碰到热衷学习汉语的外国人,那时我总是被他们的没话找话逼得几近发疯。岑在我身后不远的一张圆桌旁和几个台湾人喝酒,不时迸发出一阵绝不淑女的笑声,那帮台湾人已经喝了不少,也请岑喝了许多酒,岑很擅长这一手,无论国籍肤色语言,她总能让来这里的男人们把钱象流水一样花出去,当然这也并非全无代价,岑已经完全沉溺于酒精了,没有人为她买酒的夜晚,她就坐在吧台边一杯接一杯自斟自饮,一样醉意酩酊。  
因为生意很好,小莫忙着调酒。我觉得有点无聊,只是不断转动酒杯,努力克制想要抽烟的念头。在我的意识里,我向小莫买了一包烟,撕开透明的塑封,打开烟盒,扯去锡纸,抖出一支白色的七星含在嘴里,点燃打火机,将蓝色的火苗凑近烟,深吸一口,然后仰头吁一声。这一过程在我脑子里不断反复,越来越让人无法遏制。  
所以当有人拍我的肩膀而我一转头看见韶华带着笑意的眼睛时,我在心里忍不住松了口气。这下总算可以暂时不用想念该死的香烟了。  
在想什么呢?韶华一边说,一边在我右侧的吧台转角坐下,这样一来她正好和我坐成九十度角。  
没什么。发呆而已。我说。  
她脱去黑色长外套,露出浅蓝色短袖毛衣和深蓝色灯芯绒裤子,看得出她偏爱蓝色,和齐越一样。一想到此我立即又在心里憎恶自己,对自己说不要动不动就想到齐越。那个人早已成为过去式,我却象个多愁善感的傻瓜般念念不忘。  
我要一杯大吉利。韶华对小莫说,楼上的沙发有人坐吗?  
小莫沉思片刻。楼上的客人刚走,他说,我看一下。他对正在桌边换烟灰缸的打工的女孩子喊了一句话,女孩跑上楼,片刻后下来告诉我们说沙发空着。  
韶华站起身对我说,我们到楼上去吧。她的语气与其说是征询不如说是决定。我乖乖地站起来跟着她往楼上走,她拿着包和外套,我两手空空,我的包和外套早就交给小莫放在吧台里面了。  
我知道楼上的沙发相当舒服。在房间的角落里有两张沙发,一张三人的和一张单人的摆成直角,而且因为这个位置是房间的死角,从外面看不到沙发上的人,所以情侣都特别钟情于这个位子,多少因为可以在这里肆意亲昵。我以前也常和齐越坐在这里。当然,和齐越分手后我就不曾坐过这个位子了。  
尽管如此,当韶华提出到楼上去坐沙发的时候,我一点也没有抗拒的感觉。这多少是因为她有种不由分说的气质,她一定是个习惯于做决定的人。和我不同。我总是等着别人来决定,从餐厅吃饭的菜单到人生计划。  
我们在沙发上坐下。我坐在单人沙发上,她靠着长沙发。在我的左侧她的对面,是简洁的落地长窗,透过窗玻璃可以看见对面酒吧的红色屋顶和路旁香樟树的枝叶,还有一角颓迷的绯红色天空。不知道为什么这个城市的夜空总是这种颜色。此情此景我在记忆里熟悉到骨髓,我曾多少次坐过这个位置,只是那时长沙发上以惬意的姿态倚靠的,是那个有着长长双腿棕色皮肤的年轻男人,我的过去式男友齐越。  
我把思绪从回忆中拉出来,努力对韶华挤出一个微笑。她这时已点好烟,并没有抽,只是似笑非笑地看着我。蜡烛和墙角的落地灯把桔黄的光线晕染在她的脸上,使她的眼睛在昏暗中格外明亮逼人。我读不懂那个眼神,却莫名地感觉到安心和一点点快乐,很奇妙的感觉,如同被爱人凝视。  
我想你戒烟一定是因为某个人吧。正在我享受光线和酒精造成的片刻宁静时,韶华突然开口对我说。    
嗯?我吃惊地凝视她的脸,她的笑容不可捉摸,但是仔细分辨不难看出,那其中蕴含的是某种可以被称为好意的情感。没有来由的,我觉得我可以信赖她,于是我点了点头。  
那个人应该是你的爱人吧。韶华又说。  
曾经是。我回答道。我把自己陷在柔软的沙发里,空气里飘荡着从底楼传来的不分明的音乐,灯光迷离下,是韶华美丽含笑的脸,茶几上的酒杯里,杰克丹尼的苦涩融化在可乐的甜味里,变成一种醇厚的味道。这种时刻,心情,氛围,让我不自觉地放松,放松到失去一切平素的与他人的距离和戒备心。我开始和韶华谈起我的往事,谈起我历经三年的无疾而终的恋爱,谈起我琐碎的个人生活,我意外地发现自己没有太多的自怜,也不十分悲伤。  
记得一个朋友说过,能够被说出来的创痛,都没什么大不了。  
一定如此。  
我终于可以和别人谈论齐越。在他的名字脱口而出的这一刻,他所代表的我的青春岁月,突然就一去不复返了,成为平板的事实的碎片,唯有大量无从说起的细枝末节,蔓延在我的每一寸记忆里,那些是无法被谈论也无法被触及的,也是那些造成现在的这个我,虽然不愿意承认,是齐越造就了我,是他使我成了现在这个样子,好也罢坏也罢。  
我絮絮不止,韶华耐心倾听,不时吸一口烟喝一口酒。她一直注视着我的眼睛,让我感觉到异样的安心。  
你这个傻孩子,韶华说,其实用不着戒烟啊。  
不想在这种时候依赖香烟而已。我说,顺便保养皮肤。  
依赖有很多种,她说,就像现在,对你来说我成了香烟的替代品。  
不,你不是。我注视着她说,你是我的精神垃圾桶。  
她笑起来,笑声清澈低回。乐意效劳,她笑道,不管什么时候你要是想找人聊天或者倾倒精神垃圾,都可以找我。  
我有一丝感动,很久没有人对我如此了。我几乎没有朋友,这是因为我不善于和别人维持联系所至。虽然觉得她这句话也只是随口说说,但毕竟有种被重视被娇纵的感觉,不坏的感觉。  
你也一样,我说,我愿意做你的树洞,如果你愿意的话。  
韶华又笑。我暂时没什么可叨叨的,她说,收入还算令人满意,最近也没有失恋记录,没有特别想要的东西,也没有什么可失去的。  
我突然认真起来,孩子气地追问说,你真的没有任何想要的东西吗?你就那么无欲无求?  
韶华含笑盯着我看了片刻。也许有吧,她莫测高深地说,可是我还不确定,这种想法是否恰当。  
对了,你向小莫问起过我?  
啊,这个家伙,这么快就把我卖了。韶华似乎是不快地摇了下头。我只问了他两个问题,她说,一个是你是不是在戒烟。  
呵,看来我一定是盯着你的烟好像叫花子盯着别人手里的馒头,我笑出来说,第二个问题呢?  
她没有回答,歪着头看了我许久,然后闲闲地道,有没有人对你说过,你笑起来和不笑判若两人?  
我怔了一下。我该告诉她确实有人说过同样的话,但是我突然失去了回答的心情。那个人是齐越。  
你还没告诉我你还问了他什么。我重新提起这个话题。  
不告诉你。韶华向后仰在沙发上看着天花板答道,这是我和调酒boy之间的秘密。  
不说就不说吧。我索然说着,喝了一大口酒看向窗外。天空还是一样的红色,和以前我每次跟齐越坐在这里时并无不同。只是再没有人会从旁边的沙发上把我猛然拉到怀里偷吻。想到这里,不由得有点悲凉。    
那天夜里我不觉中喝得有点过量。我说过,我是个没有安全感便不会喝醉的人,所以当时的情形只能说明我莫名其妙地觉得韶华可以信赖。走出酒吧的时候是凌晨两点,我和韶华沿着两旁都是酒吧的街道走到十字路口去叫TAXI,路边几乎无人,只有不同的灯光后面隐约传出或喧闹或缥缈的音乐,风很大。我竖起大衣领子挽着韶华的胳膊,几乎把自己的重量都靠在她身上,脚步飘浮地慢慢走着。我很久没有这么开心过了。  
在路口等了十来分钟才等来一辆出租车,那之前我一直倚着韶华抬眼看路灯。路灯是温暖的桔黄色。我听见自己在低声哼着一首歌,Beatles的Hey jude,断断续续地哼到第二遍时,车驶到眼前。  
韶华把我塞到车里,恳切地低头看我,说,你真的不要我送你回去吗,你有点醉了。  
我没醉,再见。我笑着关上车门。车开动了。我告诉司机目的地,刚才被风一吹,酒意似乎都上来了,整个人昏沉沉地清醒着。  
我听见一个熟悉的单调声音,big big world的旋律,听了半天才惊觉那是我的手机在响。  
从包里摸索了半天终于摸到手机,来电显示上跳动着两颗心的图案。是齐越。  
我的酒一下子全醒了。坐在出租车后排座位上盯着手里的电话发呆。现在可是凌晨两点啊。他这么晚打电话给我做什么?  
来不及做思想斗争,手指比大脑更快,我按下了接听键。  
喂。我说。  
电话那头传来无声的沉默,如同另一个世界般死寂。  
我又喂了一声。仍然没有回应。  
我挂断电话。眼泪突然汹涌而出。从昨晚到现在这是我第二次哭泣了。我痛恨自己的软弱,更痛恨齐越这个莫名其妙的电话。天知道他在想些什么。  
提出分手的是我而不是他,但这仅仅是表面的事实。半年以来他对我明显的冷淡让我明白除此以外别无他法,于是在一个月前的那个晚上,也是象现在这样凌晨从酒吧出来的时候,我打电话给他,说我们分手吧。  
他说好。他只思索了一秒半。然后他说晚安,语调平静得让我想在那一刻杀了他。  
我坐在出租车后座上闭上双眼,任凭泪水顺着面颊滚滚而下,有时候能够哭出来是好事。欲哭无泪才真正悲哀。之前的一个月,我一直处于惶惶然却无从发泄的状态,我总不能对别人说我和交往三年的男友提出分手并且没有任何理由吧,那样的话别人一定只会觉得我是个神经质十足的女人。  
出租车司机若无其事地继续开着他的车,我边哭边庆幸对方不是个饶舌的人,眼泪流到嘴里,几乎没有味道,这是因为味觉已经被刚才的酒精烧灼得麻木的缘故。  
电话又响了。I’m a big big girl in a big big world It’s not a big big thing if you leave me……这个铃声是我最近才换的,多少带有傻兮兮的自勉意味。我听着铃声响到第三遍,拿起电话。  
出乎意料的是,来电显示不是齐越。  
是韶华打来的电话。  
我接起电话,听到她温和的声音。  
你没事吧?韶华说,到家了吗?  
还在车上呢。我说。  
你的声音怎么了?  
没什么。  
……你哭了对吗?  
傻孩子。她叹息一声,过了片刻,我听见她说,别想那些不开心的事了,回家好好睡一觉,明天还要上班呢。  
嗯。晚安。  
晚安。  
我没有立即挂断电话,她也没有。有那么一会儿,我们都只是倾听着电话的微弱干扰声音。我突然觉得很安心,如同在最无助的时候枕着爱人的肩。  谢谢你打来电话。我最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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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OL.2  
接下去一个多月里我都没有再去酒吧,只是突然厌倦了那样消磨时光的方式而已。我买了一堆影碟在家看,还买了不算太贵却十分纯正的红酒。下班后我有时回家做饭,有时在外面随便吃一餐,然后就缩在床上看影碟,喝半杯红酒,刷牙睡觉。在家里我几乎不碰电脑,除非设计师赶出效果图需要我在第二天之前配上文字,我才上线收一下邮件然后对着屏幕斟酌出一篇华丽无用的文稿。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去。很平淡,没有惊喜也没有创痛。这大概就是所谓的康复期。我很少想起齐越,这多半是因为我的生活本来就和他没有太多交集的缘故。齐越是一家英国医药公司的销售代表,我和他相识于朋友的朋友的生日聚会,聚会散场后天降大雨,有车一族的齐越把几个落单的人逐一送回家,我住得最远,也是最后一个下车的。坐在他的切诺基里,车窗玻璃上雨水如同无休止般滑落。那时他的车里放的,就是Hotel Carlifornia的现场版,主唱苍凉的声音伴随着听众的尖叫和哨声,让整个车厢充斥着暂时远离现实世界的遥远情怀。我们在大雨的夜路上驱车前行,并不交谈,那一刻我爱上了这个沉默的男人,从此注定三年的不断失落。我早该记住朋友介绍齐越时说的话的,朋友曾说,这是我们的lady hunter。而我当时以为只是玩笑。  
和韶华自那天酒吧碰面之后就没再见过,时常收到她发来的短信,都是些无伤大雅的笑话,和我们公司流行的那些黄段子相比算是稚嫩得可以。我每次都随手打一个笑脸符号过去算是回答。人和人的缘分是很奇妙的事,有时候你遇到一个觉得可以倾心相交的人,却终于在琐碎的日常生活中回归各自的轨道,不再联系。我以为我和韶华也将如此,如果后来没有发生那场意外的话。    
三月初,我在上班途中扭伤了脚。  
我的公司位于靠近外滩的一座老房子里,有着大理石台阶和极高的天花板。公司在三楼,电梯门是单侧开合的铁栅门,关门的时候伴随着金属的摩擦声。我常遇到这样的状况,就是走进一楼大厅时眼看着那部电梯嘎吱吱关上门扶摇而上,电梯里的上班族们向我投来漠然的眼神。这时我只好爬楼梯,因为等电梯蜗牛般挪回底楼再上到三楼的话铁定迟到。  
虽说是三楼,感觉如同爬五楼无异。因为这种老建筑的一层高度相当于现代建筑的一层半还多。每次到了公司门口我都只有喘气的份儿,然后忙着把考勤卡塞进打卡机里。我就是这样一次次在最后一分钟里安全上垒,不忘抛给前台女孩一个灿烂的微笑。  
然而没有人能一直保持好运。那天我像往常一样没赶上电梯改走楼梯,看看表觉得有点危险,所以我两步并作一步往楼上跑,边跑边庆幸自己从来没有穿套裙的习惯,岂料乐极生悲,左脚没踏稳梯级,霎时传来一阵剧痛。  
我一咬牙继续上楼,打卡钟显示我依然没有迟到,例行公事地打完卡,到自己座位上打开电脑,去茶水间倒了一杯热水,回到我的隔板造成的两平方米私人空间时,才觉得脚痛得不太地道。  
一开始我没有十分在意,在那天接下来的时间里,我因为忙碌而几乎忘记了脚上的异样。直到起身去洗手间的时候,我才发现自己几乎站不起来,脚踝肿了一大圈,看起来不像我的而像是某个男性身体的一部分。我对自己苦笑一下,这就是贪恋枕头的间接后果。接着我又高兴起来,因为可以光明正大地告假回家了。  
老板唠叨了几句年轻人怎么不好好走路之类的话,在假条上签了字。我一瘸一拐地离开公司,到楼下坐TAXI回家。我在家里享受了一个悠长的下午,看了两张影碟,干掉若干零食,在夜半时分像往常一样洗澡睡觉。扭伤的脚不时隐约作痛,但并不十分严重。我想明天大约就能恢复正常。  
然而事情并未就此完结。  
第二天早上醒来一看,脚肿得相当惊人,一触地就钻心地疼,我这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决定去医院。可是我发现自己已经完全无法行走。  
我坐在床上对自己嘿嘿冷笑一通。这种时候我才明白单身独居女子的弊端,不过眼下不是大发感慨的时候,当务之急是找个人来送我去医院。  
我打了个电话给韶华。  
说真的,拨通电话之前我不是没有犹豫过。毕竟我和她的交情似乎还不到让她跑来送我去医院的程度。但除她之外我想不出谁可以依靠。如果打给齐越,他说不定还以为这是我企图使他回心转意的伎俩,而公司同事又都在上班。我记得韶华是SOHO。  
我在电话里简短地说我的脚受伤了,需要去医院,可现在动弹不得。韶华没有多余的话,立即问我地址。我告诉她以后,挂上电话等她前来。  
坐在床上百无聊赖等韶华来的时候我转头环视自己的房间,觉得目前的状态应该没有什么见不得人的。墙纸是陈旧但保养良好的白底浅蓝色碎花,地板光可鉴人,一角蜷缩着一个布袋沙发,就是那种装着填充物的大袋子,你可以踢两脚塑造成舒适的形状再坐上去,这是我去广州参加一个家居装饰展会时看到然后忍不住千辛万苦扛回来的。衣橱和床都是木头的,按照二十年前的审美观被漆成厚重的颜色。电脑台上和床头,随处堆放着书本和CD,应该不算太过凌乱。因为关着门窗开了空调的缘故,房间里飘荡着老房子的味道,混合着一点我自己的味道,几乎分辨不出来。  
看罢房间,我决定在韶华到来之前去梳洗一下,我抓了昨晚临睡前扔在枕头旁的大T恤套在身上,起身下床,脚部传来的痛楚使我呻吟一声,接下去,我几乎是爬到洗手间的。我用一只脚站着刷牙洗脸,还没来得及把脸上的水珠擦干,就听到了敲门的声音。  
我单脚跳到门口,打开门,一眼看到微笑的韶华。她的微笑只持续了半秒,突然在脸上凝结成奇妙的表情。我意识到她在看我的腿。胸前印有Snoppy的黑色大T恤只到大腿根部,这样子确实不太雅观,那是因为我没想到她这么快就到了。  
我让她进门,刚关上门就感觉到她的手臂,温柔有力地扶了过来。我靠在她身上冲她一笑。总的来说我是个和别人身体距离相当遥远的人,但对韶华却例外,也许是因为上次在半醉的状态下已经熟悉了这种靠着她身体的感觉。  
她扶我进屋,一起在床沿坐下,然后把我的腿放在她的膝上察看,左脚脚踝这时肿得不堪入目。我看见她好看的眉微微皱了起来。怎么弄成这样?她问我。  
不小心扭了一下,上楼的时候。我说。当然不至于告诉她是因为迟到前的争分夺秒。  
有没有处理过?  
没有。我老实答道,昨天只是有点疼,所以没在意。  
她的眉皱得更深一些,说,你真不会照顾自己。  
我傻笑一声。有人这样轻声埋怨原来是如此幸福的一件事,我看得出她是真的关心我而不是客套。  
你换上衣服吧,我们去医院。韶华说,要我帮你拿衣服吗?  
结果她帮我在衣橱里拿了白毛衣和灰黑色大方格子呢裙,以及白色内衣和黑色羊毛及膝长袜。我换衣服的时候她主动走出房间到玄关那边去,其实大可不必如此,转过身就可以避嫌。不过我欣赏她的风度,最怕有人因为大家都是女性而毫无顾忌,我从来做不到在外人面前纤毫毕露,所以在整个漫长的寄宿生年代,我都因为无法克服对公共浴室的恐惧而只能在相熟的朋友家中洗澡。  
换罢衣服,穿上一双前端是Kitty猫形状的家居棉拖鞋。我重又靠在韶华肩上,出门前往医院。一路上她不时低声和我说话,问我是否很疼。疼是当然的,不过因为借力于她,伤脚省力不少,疼痛也减缓很多。还有一层我自己也说不清道不明的原因,那就是如此靠着她乘电梯坐出租车以及在医院走廊上行走的时候,鼻端传来她隐约的香水味道,是中性的橘香型,在冬天里让人感觉清新愉悦,仿佛在不觉中忘了疼痛。我想我真的是个很不合格的伤患,只顾着在她的桔子香气里心不在焉,不时偷眼看她姣好的侧脸,并在心里再次感叹如果我是男人一定爱上这个毫不造作的美女,以至于当坐在诊室里医生问我姓名时我只是抬头哦一声,简直状若白痴。  
方心。方圆的方,心灵的心。韶华替我答道。她此刻正站在我身旁,一只手轻柔地放在我肩上。  
我在心里偷笑一声。我通常都只会说,方便的方,心肝的心。哪有她说得那么委婉。  
医生看我的伤脚时毫不客气地用手指按压,我吃痛一惊,忍住没有叫出声来,条件反射地抓住韶华的胳膊,用力一掐。她的表情似乎比我还痛楚,却也没有吭声。  
脱臼了。医生简单地诊断道,怎么不早点来?说完给我一个轻蔑的眼神。  
我嗯啊了半天,心想还好不是骨折,却听到韶华立即说太好了不是骨折。我感激地对她笑笑,可惜她没看见,她正专心地看医生把手放在我的脚踝上摸来摸去。  
还好医生是个老太太,否则我大概会有点心理不适。她摸索了半天,对我严肃道,忍着点疼。我知道她要把错位的关节接回去,于是闭上双眼把心一横。医生却没有立即下手,她对韶华说,你按住她,按紧点。  
韶华应了一声,绕到我面前抱住我,这个姿势并没有什么特殊的含义,我坐着,而她站着,她的胸部正好自然地抵住我的头,异样的柔软,我突然有种接近窒息的感觉,只好偏转头靠着她。  
老太太手法很利落,剧痛袭来的时候,也就那么四五秒光景。确实疼得要命。我忍不住一口咬在韶华的胳膊上,她轻哼一声,仍然死死抱住我。她的怀抱很温暖。听到老太太说好了,我轻轻从她怀中抬起脸,竟然有一丝眷恋,对那个拥抱。我大约是患了皮肤饥渴症吧,我在心里想。      从医院回去的路上我已经可以自己行走,但韶华坚持扶着我前行,于是我继续靠着她的肩走路。在出租车上时我们坐得相当贴近,我懒洋洋地靠在她身上不想动弹,鼻端传来隐约的桔子甘香。突然想起软玉温香这个词来,不由独自微笑。我自己是不用香水的,她一定没有和我同样的感觉。    正在恍惚之间,韶华对我说,傻丫头,笑什么呢?    你真香。我说。    哦,哪有你香。她淡然道。    怎么会?    是很香啊,你。她探头在我耳后轻嗅了一下,说,不是香水,是香皂和女孩子皮肤的味道。    是吗,我自己闻不到。我说。后颈因她刚才细微的触碰而一阵麻痒,奇异的感觉。我有些分神,突然想起自己咬了她一口的事来,急忙问她是不是还疼。    没事的,她答道,冬天穿得多,就像被蚊子叮了一下。    好啊,居然说我是蚊子。我笑道,让我看看到底有没有事。    她固执地不肯脱下黑色长外套。我只好放弃,转而开始别的念头。过了片刻,我说,我们别回我家了,出去玩吧。    你的花样还真多。她无奈地看向我,如同看着一个任性的孩子。伤刚好就不安分了,她嗔道,不行,回家去。    我靠着她的肩做一个不满意的表情。其实我一直是个斯文其表的人,永远戴着淑女的面具,但是不知为何在韶华面前我就突然露出了孩子气的一面。我觉得自己变得越来越不像自己了,或者,是更接近真正的自己也说不定。    我做午饭给你吃,回去好好休息,好吗。她低声说。我笑着点头,觉得倚伤卖伤实在幸福不过。    到我家后韶华扶我在床上躺下,让我觉得自己好像真的成了需要特殊护理的病患。我说帮她一起做饭,她摇头说不用了。我开始第N次看《刺激1995》的影碟,等着吃现成的饭菜。韶华在厨房里不时高声问我什么东西放在哪里,我喊回去,心里隐约觉得此情此景很有家庭气氛。    电影放到四十分钟的时候,韶华进来宣布开饭。她再次拒绝我的插手,独自把墙角的折叠式餐桌支好放在房间中央,然后端上饭菜。两个菜一个汤,用的都是我冰箱里现成的材料。番茄蛋汤,糖醋排骨,清炒荷兰豆。光是颜色就让人觉得食欲一振。我拿起筷子正准备开始吃饭,突然发现坐在一旁的韶华依然穿着黑色及膝外套,房间里开着空调,完全没有这副装束的必要。我顿时有点明白过来。    让我看看你的胳膊。我说。    韶华看着我的眼睛,我也固执地看回去。过了半分钟,她叹一口气。    我真的不介意,你也不许介意。她说着,把外套解开往肩下一褪——原来她里面穿的是黑色短袖贴身毛衣,我的牙印赫然留在她毫无遮蔽的左臂上。整整齐齐的两排深红色印子,如同随时会滴出血来。    我的心猛然间一疼,眼泪不停控制地涌了出来。    
没见过你这么爱哭的人。我们靠在床上从头重看《刺激1995》的时候,韶华这样对我说。这时她已经收拾清洗了碗筷,并把房间恢复了原状。我任由她轻快地做完这些琐事,轻抿着她为我倒的小半杯红酒,有种被照顾得妥帖细致的愉悦。  
我想让韶华和我分享这部电影,所以从头开始重放。这时是下午两点,天气晴朗,为了放影碟而拉上的印有黄色枫叶图案的橙色窗帘,过滤了冬天下午的光线,使整个房间里洋溢着温暖透明的颜色。韶华一开始打算坐在我的红色布袋上,我说我怎么能让客人坐在下面而自己高高盘踞呢,来来让我们一起待在炕上吧。她笑起来说你这个江南小女人你见过炕吗,终于还是走过来和我一起靠在床头。  
我们喝着红酒看那部电影。下午两点就开始喝酒似乎不是良家妇女应该有的行为。但她这次没有说我什么,似乎也很享受这样的片刻不羁。她的香味柔和地渗透在整个房间,直至我的意识深处。我从来没有这么放松过,靠着枕头听那个黑人男子低沉的独白,思绪一半飘飞在电影镜头里,一半飘飞在很远的什么地方。这大约是因为红酒的作用。  
被妻子背叛的银行家安迪,以杀妻的罪名被冤入狱。在监狱里的头两年,他成为监狱中三个变态男子的泄欲对象。监狱里的犯人这样形容那三个人说,圈内人也是人,他们是禽兽。我第一次看这个部分的时候感觉异常悲哀,因为人在现实面前是如此无助,没有童话。看到犯人们洗澡的镜头,我习惯性地偏转眼神。一直不习惯正视男性裸体,与羞涩无关,只是因为觉得丑陋。无意中撞上韶华的视线,原来她也正侧转脸庞看我。我对着她笑一笑,然后我们继续看电影。安迪和那三个男人厮打反抗的时候,韶华转头问我,我吸烟你不介意吧?我说当然不。她于是起身去拿包里的香烟和打火机,我告诉她烟灰缸在书架上,她也一并取来,放在床头柜上,坐在我身旁点上烟。她换了香烟的牌子。Mild Seven清淡的味道悄然缭绕开来,如同熟悉的旧梦。这一次我却没有对香烟的渴望,心里异常宁静。很久没有这样平静的心境了。  
韶华坐在我身旁抽完一支烟,低声说,那几个男人真可鄙。我点头。我从来不觉得特别的性倾向有什么怪异,人本来就各不相同,但是强迫别人乃至侮辱,又是另一回事了。  
我们继续看那部节奏缓慢却偶有峰峦叠起的电影。安迪把警卫和典狱长锁在广播室外,通过扩音喇叭向全体犯人播放《费加罗的婚礼》的歌剧,高亢的女声穿越长空,宛如不是人间的声音。广场上,上千名囚徒抬头向天侧耳倾听,那场面有种苍凉的庄严。韶华看到这里轻笑一声,如同我当时第一次目睹这一情景。我说,干杯。于是我们轻轻碰杯,相对微笑。  
英语独白继续娓娓叙说,囚徒的命运峰回路转。最后安迪终于获得自由。十九年,一把六英寸的石锥凿出的逃生路,越过恶臭的三个球场长的排粪管,安迪站在暴风雨中仰天长啸。  
如果故事就此结束,无非又是一幕美国式的英雄剧。最打动我的是后面温情脉脉的一笔。故事的叙说者,也就是安迪的朋友瑞德,在放弃假释机会的老年居然获得了假释,他发现自己已经无法适应陌生的社会,求死前,他想起安迪的话。橡树下有个火山石,石头下有封信。瑞德找到了那封信,还有安迪留给他的钱,然后动身来到安迪所在的墨西哥小镇。在那里,安迪如自己之前所说的理想一般,修好了一艘破船,等着他一同出海。日落夕阳,两个老友在海边重聚。景色恬静优美宛如天堂。  
片尾曲响起的时候,我们谁都没有去动手按停止键,兀自沉浸在电影的氛围之中。不知何时,我们两个人都在床上把自己伸展到最舒服的姿势,头抵着头靠着枕头,亲密而舒适。我感觉到她的呼吸和体温,安静地在我身旁存在,还有她的桔子香气和香烟的气息,混合成一种让人安心的味道,使我几乎想就此睡去。  
音乐结束。电视屏幕定格在影碟机的初始画面。房间里突然一片寂静。  
似乎是过了片刻,也有可能是良久以后,我听见韶华叫我的名字。当时我仍然处于那种晕乎乎似睡非睡的状态,如同被催眠一般。  
方心。她说。  
你睡着了?  
她沉默。又过了一会儿,她再次轻声唤我的名字。  
方心。  
我想我喜欢上你了。她说。      我们都不是小孩子,所以当一个人对你说喜欢的时候,我们都很清楚那是什么意思。    我看向韶华,她的脸离我不过十厘米,她的眼睛波光涟艳。我在心里长叹一声,但不知为何并未感到意外。    抱歉,我不是同性恋。这句话在我喉咙里打了个转,却终于没有出口。我一向不擅长拒绝和解释,该死的优柔寡断。于是我们僵在那里没有说话,如此过了大约十余秒。    随即,韶华轻轻起身,穿上外套,拿起包。抱歉,她站在我床边恳切地说,我不想给你带来困扰。是我不好。    我缓缓摇头,依然说不出话来。    韶华向我伸出手,似乎是想要安慰地抚摸我的脸,但终于缓慢地缩回手去。我在她的眼睛里看到一丝毫不掩饰的痛楚,似曾相识的眼神,却记不起来究竟在哪里见过。我的思维从刚才起就变得异常迟钝。    一整个下午流溢于这个房间的温暖气息,在此刻荡然无存,只余尴尬。我不是不觉得遗憾的。但是我又该怎样面对她呢?尽管,尽管在她对我说那句话的时候,我清楚地感觉到自己的震惊里有一丝说不清道不明的颤抖,甜蜜而疼痛。我不知道这是为什么,也许只是因为我已经寂寞太久的缘故。    我走了,韶华缓缓说道,如果你不想再见到我,请告诉我。我不会再来打扰你,真的。    我不是这个意思。我终于艰难地开口道。我只是,只是觉得有点意外。    她露出一丝微笑,笑得很艰涩。她说,我不想你因此而讨厌我的。    怎么会。我答道,但是也说不出更多的话来。    那我走了。韶华说,冰箱里有饭菜,你晚上热一下吃。bye。    bye。我说,谢谢你今天照顾我。    不用谢。她说完,悄然走出客厅,传来开门和关门的声音,防盗门咣当一声闭合的同时,我猛然闭上双眼,那干涩的声音似乎是响在我脑海里。    太阳已经西移,房间里一片昏暗,电视发出荧荧蓝光。我的脑袋里一片混乱。    韶华刺痛的眼神从眼前闪过。我记起自己曾在何时见过同样的眼神。    那是在大学一年级下班学期的时候,我的第一个男朋友在花瓣飘零的樱花树下吻我。我的初吻。他有轻微的紧张和颤栗。但是我却僵硬得无法回应他,我感觉到的只有突如其来的厌恶。    对那个男孩提出分手是在那之后不久的午后。我们坐在食堂里相对吃饭。我说对不起我想我不爱你。他抬起脸来看我,脸上的表情和刚才的韶华如出一辙。他说,我知道你总有一天会这么说。我吻你的时候就明白了。    那以后很长一段时间我都活在困惑之中。我有过其他男友,英俊的不英俊的,个性温柔的或者缺乏细致耐心的,全部无疾而终。从学生时代到工作后一年半,我谈过不下十次短暂的恋爱。而这一切都是因为我的男性恐惧症。    我终于想起这个词来了。我几乎已经忘记了自己有过这样的过往。是齐越让我忘记了这一切。我曾经是个那样无法容忍任何种类的body touch的人,直到遇见齐越。      齐越被叫做Lady Hunter自然是有其理由的。在我之前,同时和之后,他都持续着和若干女孩周旋的纪录。那不全是因为他的字典里没有从一而终这个字眼,我想更多的时候他的目的既非感情也不是性,他只是喜欢和不同的女孩子享受类似恋爱的氛围,仅此而已。当我第一次发现他的不忠时,他对我说过这样一句话。我爱你,可我是个男人,齐越不改温文地如此说道。我当时恨不得给他一个耳光。    尽管我曾为他屡屡伤心欲绝,但是我们毕竟曾经有过美好的日子。他会在某个下午心血来潮载着我去西湖边上的一个安静茶馆看着湖水喝茶,也记得在每个有纪念意义的日子送上别出心裁的礼物。对于音乐美食和其它生活中的细枝末节,他有着良好的品味,并且有耐心陪着我走进一家家外贸店挑选衣服,虽然我倒并不特别需要他的意见。而对我来说最最重要的还不是这些,而是他无休止的耐心,对于我的任性脆弱和个性中所有低落阴暗的部分,他百分之百地给予了接纳。在某种意义上说,他曾经是我唯一的依靠,也是他铸造了现在这个我,这个不会大笑只会微笑的女人,优雅后面是已经麻木不仁的心。我变得坚强,从此离开他也能好好生活,为此我一直感谢他,尽管这不无讽刺。    当然还有性。男性恐惧症,这是齐越最早对我得出的结论。他花了很长的时间来改变这一点,或许多少带有挑战极限的意味。他最终成功了。我成为齐越的女人,并且爱上了他。    现在想来,我并不知道自己是否已经痊愈,因为齐越之后我没有和其他人亲密接触的经历。也许我仍然是个有着隐约心理障碍的人,不过这不是此刻的我所关心的问题。我坐在床头,从韶华想到齐越,又从齐越想到韶华,心里乱纷纷翻腾不止,直到这样一个念头突然划过我的脑海——    也许我本来就喜欢女人。    突如其来的这个想法,让我惊得几乎一跃而起。我想起自己从儿童时代以来的所有关于深刻感情的记忆,其对象无不是我身边亲密的女伴。初中时和自己最好的朋友绝交,当时的心情几乎可以等同于失恋。而高中时代因为父母离异的关系,我离开了从小居住的城市,以高昂的自费价格进入上海的一所高中寄宿。那时起我几乎不曾有过特别知心的朋友,虽然我和班里的许多同学都关系很好,在别人眼中我是个家境良好的温和的女孩,成绩平平,喜欢一个人埋头看书,仅此而已。我开始学会隐藏内心的感受,并发现如此一来很多事都能轻松带过。    我只在齐越面前暴露过自己的另一面。然后是韶华。这两个闯入我生活中的吸引我的存在,一个是Lady Hunter,一个毫不掩饰地向我告白,尽管我们都是女人。    说真的,我不知道自己是否有足够的力气再次开始一段新的感情,无论对方是男是女。比起同性恋或者异性恋,更让我困扰的是爱情本身。会这样想,大概已经是危险的开始也说不定。    我躺在床上发了半天的呆也没想出什么结果来,然后决定起身去洗个澡。不管怎么说,有人对自己说喜欢不是坏事,再说我也不讨厌韶华,完全不讨厌,还有点说不明白的喜欢。没什么值得特别烦心的,说不定她也只是被当时微妙的气氛弄昏了头。也许明天我们就能装作什么也没发生般一起喝酒聊天呢。      脚已经好了,失去翘班的理由,我在第二天一早重返公司上班。写完关于两室一厅前卫风格室内设计的煽情文字,一看钟已经是中午十二点,我把电脑锁定准备出去觅食。还没走到电梯门口,手机响了。是韶华。    坦白地说,整个上午我想过至少六次给她打电话,但最终仍因为不知从何开口而只好放弃。我很想装作若无其事,然而完全失败,对着效果图竭力思索恰当的字眼的同时,眼前不时闪过她的笑容和眼神,挥之不去。    看到手机上闪动的来电显示,我的心脏也随之一阵轻颤,接着马上在心里骂自己太缺乏镇定。我接起电话。    嗨,她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听起来一如往常,并无异样。我也嗨了一声,嗓音却干涩得吓了我自己一跳。    到午休时间了吧。韶华说,一起吃午饭好吗?我正好到你公司附近办事。    嗯……你有我公司地址?    傻孩子,我们第一次见面你就给了我名片啊。她轻声说。    哦。我漫声应道。突然有种想要逃走的心情,我不知该用什么样的表情面对韶华。我很不擅长编造理由,而心里的某个角落又隐约地期待着见到她。该死的优柔寡断。我咬一下嘴唇,终于说,你在哪里?    我在你公司楼下。她说。    我花了半分钟去洗手间洗干净和键盘亲密接触了大半天的手。在洗手间半面墙大小的镜子里,我看见了自己。女学生般素着一张脸,长发随便地披散在肩上,双眼如同喝醉般泛着微光。我很久没有在自己的脸上看到过这样的神情了,那是恋爱中的女人的模样,有所期待,如花朵半开。我吓一跳,定定凝视自己片刻,然后赶忙用湿漉漉的手掠一下头发快步走出去。    韶华确实是在楼下,但并不是在我的公司门口,而是一个人站在大楼转角的地方,手插在红色长大衣口袋里,眼睛看着十字路口。我第一次看见她穿黑蓝白以外的颜色。向她走过去的时候,有那么一瞬间,我清楚地感觉到,这个红衣女子落寞的侧影将会长久烙印在我的记忆里,站在冬天街角外滩老建筑群灰暗背景前的韶华,呈现出一种脆弱而挺拔的美,在那一刻,她看上去不太像女人,却也不像男人。她确实非常漂亮。    我走到她跟前,还没来得及打招呼,她自然地转头对我一笑。    这附近我不熟。你领我去你喜欢的店吃饭吧。她说。    我思考片刻说,好吧,不过要走点路,可以吗。    她说没问题。我们沿着充满上个世纪三十年代气息的建筑不快不慢地前行,她依然把手插在衣兜里。风很大。我突然有种冲动,想要把手伸过去挽住她的胳膊。若是在平时,这无非是个轻而易举的动作,但是现在我却不能这样做了。我开始怀念那天半醉的夜晚,倚靠在她肩上看着街灯泛出温暖的光芒,她的侧脸在橙黄色的光线里安静美好。她此刻用的还是那支橘味香水吧,可惜我离她太远闻不到了。    我满脑子乱糟糟的念头,直到我们走到那家东北馆子门口。看见是北方菜馆,她似乎有些高兴,眼睛里又恢复了往日的神采。我任凭她点了两个菜一个汤,坐在她对面喝着店家送上的茶水。感觉到她的凝视,我抬头看她,她却立即把眼神移开。瞬间的空气凝固。我在心里叹了口气,看来我们都没有办法忽略昨天发生的一切。    吃饭时我们几乎没有交谈,只是各自默默进食。吃完饭后她点了一支烟,白色的mild seven。我看着她侧转头打燃银色的打火机,想起第一次见到她时的情景。那时她抽的是中南海。    似乎是读出我的心思一般,她转头对我微微一笑。    你想不想知道我问调酒的男孩子的第二个关于你的问题?她说。    我点头。    她慢慢地吐出一口烟,说道,我问那孩子你是不是在戒烟,他说是。然后我问他,你以前抽什么烟。    哦。我说。除此以外我不知道该说什么。韶华终于抬起眼睛和我对视,我看着她,她的脸上没有太多的表情,所有的表情都在眼睛里。我看着她的眼睛。然后我感觉到自己的心跳。很强烈。    说真的,我从未想过自己还会有这样的感觉。而对方是个女人这一点,更加出乎我所有可能的意料。
  VOL.3    
那天和韶华吃过午饭后我多少有些神思恍惚,以至于下午老板走到我身后时仍然兀自对着一个韩国Flash发呆,直到听到一声咳嗽,我才如梦初醒。反正已经来不及切换窗口,我只好转头对他嬉皮笑脸地咧咧嘴。  
上次受伤的脚好了没有?老板似乎是很愉快地问我。  
还好还好。我说。  
你有没有去过北京啊?他继续不紧不慢道。  
没去过。我老实答道。  
想去吗?  
想。我拉长声音说。一边说一边在心里笑,不就是想让我去出差吗,何必用对待幼儿园孩子的语气对我说话,当领导的人往往有这种奇怪的为人师长欲,来拿食君之禄的手下练招。  
果然,他接着说,那你去北京一次吧。和廖远他们一起去参加展会。具体细节你可以问廖。说完,他转身慢悠悠地踱步离开。  
我在公司内部的FICQ上找到了廖,问他什么时候去北京。廖的回答在五秒钟后来了。明天,他说,中午的飞机。  
我靠在椅背上吁一口气。正在我软弱得想要逃离的这个时候,就出现了这样一个光明正大地逃跑的机会,这不知道是不是一种幸运。  
晚上我在家收拾行李。内衣,几件衣服和零碎物品,还有洗浴用品——我不习惯用宾馆的东西——全部放进一个小号拉杆旅行箱里,松松的还有大半空间。我坐在布袋沙发上思考还应该带些什么东西,却一样也想不起来。反正如果缺什么到了北京也可以去买,这就是去城市的好处。我记得自己去年夏天在一个南方小镇度假的经历,当时我忘记带防晒霜,又不喜欢墨镜和伞这样累赘的装备,后来只好像个真正的南方人那样在民居旅馆里大睡午觉,到了黄昏才出来游荡。那是个地面上铺着苍白色石板的镇子,人们操着缓慢悠长的南方口音,食物酸而且辣,白日漫长得仿佛没有尽头。那时我和齐越之间已经逐渐如履薄冰,我被看得见的裂痕和看不见的冷漠压得总有种透不过气来的感觉,于是请了一个星期的假独自跑到一个不知名的小镇去旅行。之所以去那个地方是因为他曾经在那里度过童年时光,也许我是想用这种方式来从内心让自己和他接近,可惜结果有些许偏差。我回来的时候发现他正忙于新的一轮追逐游戏,对象是我的一个同事,而他们的相识起源于某次我和那女孩逛街后三个人一起吃晚饭。说真的,我从未因此讨厌那个女孩,即使当我知道他们之间的关系已经相当白热化。我只是多少觉得尴尬,并因此辞去了那份工作,来到现在这家公司。   
现在想来,也是从那时起我和齐越开始真正分道扬镳。以前我住的是公司宿舍,有一半以上的时间,我住在他那里。换工作使我不得不开始独自租房,我曾想象过无数次当我有自己的一个窝并且与他共同分享的情景,可当这变成现实,我们已经不复从前。他没有来过我的家,再后来我们分手。而我从此在新的环境里生活下去,面对由陌生而逐渐变得熟悉的房间天花板和工作中的同事。我开始学会一个人生存下去,并且发现失恋也并非什么大不了的事,虽然我曾经那么爱他,深入刻骨。  
我坐在松软的布袋沙发上,拉回脱缰的思绪,再打量一遍理好的行装,觉得没什么可追加的了。晚上睡觉前我照例给自己倒了小半杯红酒。忘了是谁说的了,所有的酗酒者都是从一杯临睡酒开始的。这话似乎很有道理,但是我现在已经习惯了依赖红酒的力量,只要半杯,我就可以轻松地入睡。为什么要苛待自己呢?如果不这样做我会一直保持可怕的清醒,在无所事事中开始失眠。不管怎么说,对自己好一点绝对没错。  
第二天仍是在闹钟的嘶叫声中怀着对枕头的眷恋地醒来,出门后乘着不时停滞不前的公交车前往公司。在车上我抓着吊环漠然看着窗外熟悉的城市街景,这就是我的生活,日复一日没有什么不同。我发现自己开始想念韶华,想念她的笑容和眼神,这也许是很久没有人用那样专注含笑的眼神凝视我的缘故。注视缺乏症,我在心里喃喃说道,然后几乎为此笑出声来。  
上午处理完手头余留的一些工作后,我和另外两个同事一起前往机场。不知怎的,我总觉得飞机是没有实感的交通工具,所以如果是自己旅行我总是选择火车。但眼下毕竟是工作。坐在飞机上等待起飞的时候,我打开登机前关掉的手机,给韶华发了一条短信,说,我出差去北京,一周后返。确认短信顺利发出后,我再次关掉手机,闭上眼准备睡一觉。四周是飞机上类似宾馆的气味。两个小时后,我将置身于另一个城市。突然很想知道韶华此刻在做什么,这个念头在我脑中一闪而过,随即消逝不见。      北京并不像预想那般寒冷,看来有人说上海的阴冷比北方更为彻骨不无道理。公司参加的是每年一度的室内设计展示会,下午抵达后我们到宾馆放下行李就直奔会展中心准备布置展台,大厅里穿梭着施工人员和像我们一样戴着参展商牌子的人群,每个展台面前都有人在忙着架设照明或清理场地,以及放置展示用的显示器、资料架以及宣传单和赠品。到处是打钻机和吸尘器的轰鸣声,夹杂着各地的方言和流利或生硬的英语口音。一派热闹景象。我突然被这陌生的繁忙打动了,觉得自己是真切地活在创造性的工作之中,并得以暂时忘却这两天以来的千头万绪。    我们公司这次来了三个人,销售经理廖远和一个设计师,还有我。因为只有我一个女孩子,可以独自住一个标准间。这让我觉得很放松,无论是否熟悉的同事,要和别人共处一室,对我来说总是需要克服的体验。在这之前我和廖算是比较熟的,因为我写的广告性文字总要交到他手里把关。据说廖是新闻系毕业的,却在此厮混,也不知算不算失意,当然这是从理想的角度来考虑,若单从报酬出发,我们公司算是响当当的金窝。而现今单纯地追随理想的人,大概少得很。    当我站在属于我们的空旷展台前,满脸准备大干一场的表情,问廖我现在该做什么的时候,他正在漠然环顾四周,然后低头看一下手表。还有半小时我约好的人才到,他说,我们先去喝咖啡吧。    于是我只好坐在星巴克捧着一杯柠檬味矿泉水坐在廖的对面,另一个同事被他不知派到什么地方去了。星巴克照例流淌着低柔的音乐和无所事事的气息。廖仔细地啜着他的热摩卡,那玩意儿看上去就甜腻得要死。据说喜欢甜食的男人都有着温柔敏感的心,不知道是否真是如此。我不喜欢喝咖啡,但并不讨厌咖啡馆的气氛,只是觉得现在的气氛有几分微妙,仿佛我们大老远飞过来就是为了坐在这里喝咖啡似的。    我和廖的熟悉程度还不足以让我想出此刻该说些什么,于是只好谈工作。我们的展台怎么布置呢?我问廖。    你很快就会看到了,廖微笑一下道,总之相当特别。他是个算不上英俊的单眼皮男人,笑起来有种孩子气的天真。我只好给他一个茫然的表情,心想你对我卖什么关子呢。    那接下去几天我做些什么呢?我又问廖。    哦,很简单,如果有人来看我们的展台,你只要请对方留名片,然后把公司简介给对方一份。接下去对方要是有兴趣谈谈,交给我们处理就行。    我听后一呆,这样的工作请个礼仪小姐就行了。而且公司里也不乏美女,为什么偏偏要把靠出卖脑细胞为职的我抓来不可呢?    廖似乎是看出了我的忿忿然。是我指名要你来的,他说。    嗯?我迟疑着应道。    展会周五上午就结束了。返程的机票订在周日下午,那之前有两天时间,可以在北京玩一下。你不想趁此机会放松一下吗?    听起来不错。我说,可为什么是我?    你就当我假公济私吧,廖笑道,我想和你一起在北京度假,这样的理由算是充分了吧?    气泡矿泉水似乎从我的胃里升腾到了嗓子眼,辛辣的柠檬气息。我盯着廖看了半天。怎么看他也不象是在开玩笑。    说真的,我并不讨厌他。若是一个星期前说不定我还会有某种程度的感动,并庆幸上天把一个堪称优秀的男人推到了我的面前。但是此时此刻,我心里翻来覆去的都是韶华的影子。我的手机早已打开,上面并没有任何来自她的信息,只有一条北京的天气预报。我多少有些沮丧,觉得她就算出于敷衍的礼貌也该回个信息才是。    人总是这样,自己想要单方面逃避某个人某种心情,却忍受不了别人的不闻不问。      那天晚上,我终于实际看到廖所说的特别布置。施工差不多花了八个小时,已近午夜。我们站在已经空荡荡没有其他人的展厅里,看着刚刚完成的属于自己公司的展台。我长吁一口气。他说得没错,确实相当特别。    那是一个完整的三室两厅,带两个浴室和一个厨房的复式结构。没有外墙,为了方便看到内部的设计。色彩鲜艳的布艺沙发,线条简洁的茶几和桌椅,有着红色床单和白色枕头的床,床头放着一本翻开的杂志和半杯水,仿佛主人刚刚还躺在那里悠然地读书。你甚至可以走上楼去在卧室里徜徉。这一切都用钢架构成的房间框架支撑。地板铺设于长长的厚木板上,光可鉴人的逼真,那当然不是真的地板,而是具有地板表面的巨大积木。瓷砖也同样是带有防瓷砖贴面的塑料玩意儿。所有的家具也只是徒有其表,沙发的棉布表面下是细钢丝构造的形状。每一件材料和物品都有编号,施工队有条不紊地把所有东西从箱子里拿出拼装,很显然这一套程序他们早已了然于胸。如同搭建玩具屋般,他们把一个家凭空建起,连水龙头也像模像样地锃亮。    一切完成以后,廖打开位于隐蔽角落的电线总开关。两层虚拟楼阁里所有的灯同时亮起,不同的颜色,质地,光芒,那些光在刹那间让我有几分对自己所处时空的迷茫。那几乎就是我心目中的家。我们所有的人,我和廖以及设计师,还有施工队的七八个人,全部站在这一景象面前屏息凝神。仿佛是过了良久,我听见站在我身旁的廖低声说,喜欢吗?    我知道他是在问我,此情此景面前这个问题显得有点荒谬,让我觉得有点像是男人领女人看样板房时的询问。小心翼翼里带着掩饰不住的自得。但我终于忍住了刻薄,回答他说,喜欢。    这样说也许只是为了那一刹的感觉,灯光带来的温暖,和这个暧昧的问题本身,让我不忍破坏这个男人片刻的天真。他想必也沉醉在自己营造的梦境里。    廖随即又恢复了公事公办状,开始指挥工人们收拾残局。你可以先回去,他对我说,明天九点半到这里来集合,做一些准备,十点展会开幕。    我点点头,心想反正我也插不上手,不如回宾馆养精蓄锐。走出展厅之前我回头看了一眼,在空旷的展览大厅里,其它展台都静悄悄地暗着,只有我们的空中楼阁明亮地耸立,不知为何荡漾出一种寂寥的气息。廖站在模型屋的一楼客厅中,正在和旁边的人说着什么。距离使我发现他原来是个身形不错的男人。但这与我何干呢,想到此不由在心里笑自己半秒。我走出展厅,坐上出租车返回宾馆,窗外是北京的夜空,被灯光照得微明的颜色,却不像上海那样泛红。我想起岑的酒吧,不知道韶华是不是坐在那里,如果她在那里,看见窗外的天空,也是和我所见不一样的颜色。    我觉得自己的念头过于无稽了,于是打住。回到宾馆后洗了个澡,倒头就睡。本以为会不习惯枕头,但毕竟是累了,居然很快入睡。    第二天一早我是被手机的声音吵醒的。习惯性地去按手机上的取消闹铃,却发现不是闹钟而是电话。才八点过几分而已,我的闹钟设定是八点四十五分。    电话是韶华打来的。    我还没完全醒,迷迷糊糊地喂了一声。    耳边立即响起她一如往常明朗带笑的声音。嗨,她说,我吵醒你了?    是呀。你可真会挑时间。我窝在被窝里把电话抵在耳朵下说。不管怎样,听到她的声音这一点让我莫名地愉快,尽管现在距我告诉她我要去北京已经过了二十几个小时。    抱歉抱歉,可是我忍不住要告诉你。她说。她后面的一句话突然被一阵背景噪音淹没了,让我一下子无法听清。她似乎是在大街上。    你说什么?我说,我听不清。    我在北京。她笑着说道,刚下火车。    我一下子惊得清醒过来。你说什么?我问。    我在北京。和你在一个城市。    我啊了一声,突然不知道接下去该说什么,大脑如同电脑当机时的蓝屏一样,一片静止的蓝色,出不来信号。    意外吗?韶华问我。    嗯。有点。    告诉我你住的宾馆。她柔声说。我拿起枕边的宾馆指南,把宾馆名称和地址告诉她。    你住几号房?    我犹豫片刻,还是道出房间号码。    Ok。一会儿见。韶华说完这句话,干脆利落地挂上电话。我维持着握住电话的姿势,半响才回过神来。手机上显示现在是八点十分,距离我出门还有半个多小时。见一面就见一面吧,毕竟在另一个城市相聚算是想当不易,但我总觉得隐约不妥,却不明白自己为何会这样想。    我跳下床拉开厚重的窗帘,只留下白色窗纱。窗外是阳光灿烂的天气。我对着北京和上海无异的早晨天空伸了个懒腰,突然这才反应了过来。    韶华没说她为什么要来。她似乎是为我而来的,如果我此刻残留的判断力还算准确的话。      我在漾着宾馆味道的浴室里匆匆洗了个澡,从家里带来的海藻浴乳散发出平和的香气,让我的心情多少平息下来。我一向对气味太过敏感,因此总是不厌其烦地营造熟悉的味道,惟其如此才能找到属于自己的安全感。不过说到底,把安全感建立在最不可靠的气味上,大概本来就算不上英明的行为。    洗漱完毕,我换上紫灰色衬衫和灰黑色裤子,靠在床头胡乱开了一个频道看着电视。电视上照例充斥着蛊惑或无聊的广告。广告时间结束后开始放一部国产古装片,我还没弄明白是哪个朝代,就传来了敲门的声音。    我下床走过去打开门。第一眼看到的不是韶华,而是一大把明艳的黄色向日葵。韶华捧着那把巨大的花束站在门外,对我微笑。    我笑起来,并且叹气。有多久没有收到过花了呢?我几乎忍不住要给她一个拥抱,可惜我们中间隔着那束碍事的花。    我说谢谢,侧身让她进屋,韶华把花放在床前的矮几上。葵花明亮的黄色在早晨的阳光里看来很是悦目。她在床沿坐下,仍然满脸笑意,不说话,只是注视着我。我回到床头坐下,像刚才一样伸展开双腿,心里隐约觉得这姿势有点肆无忌惮,却也懒得换姿势。沉默片刻后,我尽可能漫不经心地问她,你怎么突然跑到北京来了?    她没有回答,反倒问我,你是第一次来北京吧?    嗯。    那等你有空时我带你好好玩一下。我以前在这里读书,待了四年,绝对有资格做向导。    好呀。不过我大概要到周末才有空。你这次停留多久?    韶华似笑非笑地看我一眼,说,我和你一起回去,好不好?    我停了半秒才答道,嗯。    随即我忽然想到一个问题。花很漂亮,我说,你在来的路上买的?    没错。不过不是在从火车站来的路上。她偏偏头俏皮地一笑,说,是在上海买的。    我拿起那束花珍爱地看了一眼。很沉。这么大的花束,又长,拿起来相当不易。她竟然从上海带过来。我叹一口气。    北京也可以买到花呀。最后我只是这么说。    不是特意买的。韶华轻快地说,只是在从家里去火车站的路上无意中看到了,觉得你会喜欢,于是带过来。    你坐的是硬卧吗?我问她。    没买到硬卧,我坐硬座过来的。她若无其事地回答。    我的心里突然掠过一丝疼惜,我看着她依然神采飞扬的眼睛,还有两颊明媚如常的酒窝。人非草木。我很想轻轻地抱抱她,只是想这么做,并没有明确的理由。但是我什么也没有做。我只是说,你累了吧,要不就在这里洗个澡休息一下。我该走了。    她点点头,把手往身后床上一撑,踢掉鞋子,随即躺倒在床上。我突然发现自己的脚尖几乎触及她的身体,我们成九十度角横在床上。我缩了缩脚。她侧过脸来看我,眼里充满某种情绪,让我的心大力跳了一下。我立即移开视线。    那我上班去了。我说着起身下床,穿上黑色平跟鞋,拿起挎包。等你休息好了,我们再短信联系,我轻声说。    经过她身旁时,我蹲下身把她踢到一旁的鞋子理好,又把宾馆的拖鞋放在床旁。站起来时我有点晕眩,大约是睡眠不足有点低血糖所致。就在这时,我突然被她一把拉了过去。她不知何时坐了起来,而我猝不及防地跌在了她的怀里。她的橘子香气强烈地充满了我周围的空气,甜香如梦。    她的呼吸抵住我的脸,暖暖的轻痒。她在我耳边开口说话,声音有轻微的颤抖。    你知道吗,我从刚才看到你,就一直想这么做。想把你抱在怀里。    嗯。    你怎么可以一直这么矜持这么冷静。她把头埋在我颈间说,要是你不接受,就直接拒绝我吧。免得现在这样若即若离地让我难受。    我……    你讨厌我吗?    我摇头。    那么,有没有一点点喜欢?她小心翼翼地问道。    嗯。我说,我不清楚自己怎么想,但是,我觉得你很特别。    她孩子气地勒紧我的腰,她抱得那么紧,以至于我立即感觉到她柔软的曲线,微妙地和我的身体贴在一起,几乎没有间隙。思维顿时有瞬间的停顿。天,这是什么样的感受。在那个瞬间,我知道自己应该推开她的,但是我没有这么做,有时候,瞬间的迟疑,就会注定一切。      严格地说,那天早上我和韶华之间并没有发生什么。但是也并非什么都没有发生。    她抱住我大约半分钟后,忽然叹了口气,缓缓把我放开。我站起身,拿不定主意该说点什么,她的幽香仍然萦绕在鼻端,挥之不去。我们在透过白色窗纱滤进来的晨光里对望良久,最后还是她先开口。    你去上班吧,她说,等你下班我们一起去吃饭。    我嗯了一声,走出门去。直到带上房门,我都能感觉到她的存在,不动声色却又让人无法忽略。我勉强压下纷乱的心绪,匆匆上了出租车,直奔展览中心。    廖和设计师已经到了。我们开了一个简短的会。说是开会,不过是坐在Starbucks里分发一下主办商提供的午餐券和胸卡。这时周围坐的大都是参展成员,比起旁边一桌对着笔记本电脑频频点头的日本人和不远处大声讲着英语的香港人,我们算是很没有专业气氛的一伙。一想到自己的展台,我们三个人不由得齐齐面露诡异笑容。    十点整。展会开幕。观众们陆续涌入。很快我们的展台就被围得水泄不通,当然,以看热闹的人居多。廖和设计师悠然地坐在一旁等着寻求合作或客户的来访者,而我忙得不可开交。很多人不怕麻烦地挤进人群,走到我面前问有没有资料或者礼品。我带着一个已经僵在脸上的笑容说着套话。您能否留一张名片,谢谢,这是我们公司的简介,谢谢,没有礼品,谢谢。似乎这些成年人来看展示会不是为了商机而是为了廉价的小礼品,真是让人哭笑不得。    不一会儿,廖他们也开始忙碌起来。前来询问的人各各不同,有的一望即知没什么诚意,即便如此还是要认真回答对方提出的中肯或荒谬的问题。我侧耳听着廖一本正经地和一个口音浓重的大叔对答,心里忍不住暗自好笑。    忙碌的间隙里廖跑出去买了饮料回来,给他们自己买了可乐,递到我手里的是矿泉水。细心的男人。我确实一向只喝水。    累的话就到后面去休息一下。廖说,我来顶你。    谢谢,现在还不用。我问他,可有收获?    通常来说展会当时立即拿到项目的可能性不高。他答道,关键是给别人留下良好的深刻印象,这一点我们已经做到了。如果有单子拿,简直和买彩票中彩差不多。    那如果有,你要请客吃饭。我笑道。    没问题。廖愉快地说,就算没有,我也一定要请你吃饭的。他说话时喜欢凝视人的双眼,这一点很像韶华。但是他让我感到些微的拘谨,完全没有被韶华凝视时那种复杂微妙的震动。我喝了一口冰凉的矿泉水,看着眼前来来往往的人群,心想韶华此刻大约是入睡了,坐彻夜的火车应该是很疲倦的。我试图想象她在我的宾馆房间睡着的样子,然后隐约觉得自己的想法过于危险,于是不再想下去。好在忙碌持续着,让我无暇分心,而时间就这样很快过去,转眼已到下午五点,第一天的展会结束。我们收获了一大堆名片,送出去上百份资料,我的双腿和腰站得酸疼,廖他们也一副疲倦的神态。    廖说,先回宾馆休整一下吧。方心,七点左右我再联络你,大家一起吃晚饭。    我知道他指的是三个人,但还是很快地拒绝道,抱歉,你们吃吧,我晚上约了一个朋友。看到他质疑的眼神,我又补充说,是以前的同学,现在在北京工作的。    那好吧。你照顾好自己。别玩太晚,明天还有工作。他说。我在心里摆一个不屑的表情,我知道他只是想表示一下体贴,可惜我最不喜欢男人絮絮叨叨,这纯粹只是个人偏见所致。    回到宾馆时我站在自己房门口犹豫了片刻,最后还是敲了敲门再用房卡开门。一开门就看到韶华站在门口,她的笑脸让我的疲倦顿时一扫而空。    睡醒了?我问她。    早醒了。她说,一直在等你回来呢。    宾馆房间仍是我离开前的状态,井井有条的宾馆气息。如果说有什么不同,就是多了一个浅蓝色磨砂细腰阔腹花瓶,韶华带来的花正在里面舒展着长长的枝条。我在心里轻叹一声,看来我的行李会因为这个脆弱的大家伙而变得相当棘手。但那确实是美丽的景象,灯光下半透明蓝色花瓶里的金黄色葵花,饱满的愉悦的颜色。    去哪里吃饭?我洗罢脸出来问韶华。    你喜欢吃什么?她说,我这里有一大串候选餐厅的名单,就看你决定了。    我不挑食的。我说,你想吃什么?    我想吃你。韶华注视着我笑道。似乎是玩笑,却又不像。我的脸忽地热辣辣起来,不仅仅是因为尴尬。    而她却似乎没说过这句话一样,站起身来说,去吃饭吧,我饿坏啦。    
结果那天我们吃的是粤菜。到了北京却不吃北京烤鸭,换了别人也许会觉得有些奇怪。但是我不喜欢油腻的食物,而韶华声称自己也不喜欢烤鸭,最后我们几乎是同时说,那就去喝汤吧。    我们两个人坐在饭店大堂里,专心致志地对付面前的食物,周围是中式餐馆素有的嘈杂。热闹的生活的感觉。我这才发现,自己几乎不曾在这样的环境中吃过饭。平时一个人当然不会特意跑到餐馆里来吃饭,公司有饭局时,又都是包厢。至于以前和齐越在一起的时候,在我的印象中似乎经常去吃越南菜日本菜,偶尔吃一次中餐,也是在安静的西餐厅式的环境里,从来没有被这样的喧嚣环绕过。这多少是因为齐越近乎偏执地爱安静的缘故,所以每当我情绪不佳和他无话可说,就只好在若有若无的餐厅音乐里瞪着桌布。要是他当时懂得带我来这样熙熙攘攘的地方分散注意力,也许最后不会每次都不欢而散吧。    想到齐越我又一次发觉自己的心态已经平静得近乎冷漠。这让我多少对自己有点失望。好在汤很美味,让我重新愉快起来。    吃完饭韶华利落地付账,我没有客气承让,因为她做这一切看来有种异样的自然。就像之前她拿过我的大衣给服务生挂起,为我拉好椅子,点菜时低声向我征询,她做这些琐事非常娴熟,如同一个经常和女性单独吃饭的男人。    因为吃得太饱,我们决定先走一会儿路。我把手插在大衣口袋里,和韶华并肩走着。北京的街道长得几乎没有尽头一般,路灯笔直地向前延伸出去,形成两道光边。风有些冷。我这才有些实感,自己确实是在异地,并因此生出些许淡的感慨。我转头看韶华,她也正在看我,对我微微一笑,两颊漾起深深的酒窝。我们没有喝酒,所以我当然也就没有理由靠着她的肩行走。我突然有点惆怅,而且有点说不出的期待。想起早上被她拥入怀中的瞬间,那似乎是很遥远的事了。    走了一段路,我们乘上TAXI回宾馆。食物的热量使得我有几分慵倦的睡意,我把头偏在车座的靠背上,闭上双眼。闭着眼我也能明确无误地感觉到坐在我身旁的韶华的存在,那是比气味或触觉更无法形容的感觉。只是感觉而已。如同有看不见的触角彼此轻微触碰一般。    不知何时起,她轻轻握住我的一只手,她的手并不特别柔软,只是纤细,骨骼修长。我感觉到她用手指轻轻摩娑我的手,从指尖到手心,往复不休。我仍然闭着眼,那种感触里满是温柔。久违的温柔,让我几乎落泪。    回到房间后我洗了很长时间的热水澡。一方面是为了借此消除疲倦,一方面是想要对自己目前的状态理出头绪。想来想去只觉得脑子里更加乱不可挡。我们现在是住在同一个房间里。这样下去怎么看都只会发生一件事情,那就是做爱。    如果换了别人,也许现在首先想到的是韶华和我一样是个女人。但是对我来说,她是女人这一点倒不是那么重要,不是说不重要,而是比起她是女人这一点,我更加介意的是其它的东西。    例如,我是否爱她。    现在还来考虑爱情和身体的关系,我知道自己已经远远落后于时代的一般观念。可我只能是我。我就是这么无可救药地相信一些被人遗弃的东西,并且试图坚持。而韶华也正是为了这样的我而来。    我为她倾倒,从第一次见到她的那天起。我只是不知道,这是否就是爱情。    接受一份感情,要比拒绝来得容易。我对自己说。    那么你能够经得起再一次被伤害吗?我问自己。    我想我快要疯了,或者在那之前,因为过多的蒸汽而昏死过去。    所以最后当我带着满腹心事不得不从浴室里出来而看到韶华已经睡着的时候,我说不出自己的感觉是失望还是如释重负。    她居然真的睡着了。还穿着仔裤就那么歪倒在床上。开着电视。    这是我第一次有机会这么放肆地看她,而不用担心被她炽热的目光逼视。当然会有几分窃喜。我关掉电视和灯,只留了床头灯,在微黄的光线下,悄悄在她身旁坐下,仔细端详她。    她秀气的眉精心修过,睫毛很长,鼻子小巧挺拔,两腮有一点婴儿肥,相当可爱,嘴唇饱满,没有用唇膏,微微地张着。她睡着的样子比清醒时要小很多,毫无防备的天真。我忍不住低头轻吻一下她的面颊。    她没醒。只是双唇动了一下,睫毛轻颤,慵懒如猫。我用手理一下她耳边的卷发,在她身旁躺下。我想在她醒来之前就这样躺一会儿,尽管这样做似乎有点傻气。也许是因为洗澡太久的缘故,我的意识渐渐钝重起来,睡意如同一张网,轻柔地从天花板落下,包裹住我的全身。      很少有的,清晨,我在手机闹铃响之前醒来。在睁开双眼之前,我知道自己是在一个人的怀里。而那个人是韶华。    我毅然决然地睁开眼睛,随即,韶华的声音从我的头部上方传来。醒了?她轻声问我。我发现自己依偎在她肩上,一只手环绕在她腰部。亲密无间的姿势。房间窗帘紧闭,看不出外面天是否亮了,床头的台灯给房间一角打出柔和的光与影。我们身上穿的是昨晚入睡前的衣服,她是黑毛衣和仔裤,我是带有流氓兔图案的棉布睡衣裤。我们就这样抱着睡了一夜。    我含糊地对她唔了一声。我知道自己应该把手移开起床,但身体跟不上意识,再说眼下枕着她的肩很是惬意。我只是稍稍挪了一下使自己更舒服一些。很久没有被人这样抱着入睡了,我不由得贪恋这样的感觉。    她的手轻轻移到我脸上,往上托了托。于是我和她得以相对而望。她眼睛里满是温柔的笑意。    做什么好梦了?韶华说。    我不记得有没有做梦,我懒洋洋道,你怎么知道我有没有做好梦?    你呀。半夜里一个人笑个不停。笑得可畅怀了。我当时真想把你叫醒问你做了什么梦,又不忍心。她笑道。    哦?原来我这么痴呆呀,没把你吓着?    怎么会。    你醒了很久了?    没多久。    一直在看我?    嗯。    我微笑起来,说,糟了糟了,我那么难看的睡相,全让你看了去。    才没有。你睡着的样子可爱死了。让人恨不得咬你一口。    你也一样。    啊?你也看我睡觉了?赖皮。    又没规定不让看。我不服气道。    我们象小孩子一样笑作一团。就在这时,手机闹铃突然不识趣地响了起来。我起身下床在包里找到了手机停下闹铃,然后顺势拉开窗帘,本以为会是象昨天一样万里无云的好天气,却只见窗外一片灰白色,我愣了一下。    韶华却在我身后大叫起来。下雪啦,她说。    我们用了最快的速度洗漱换衣服,然后急忙来到宾馆门外。天上下着小雪。地上已经积了白白的一层,不很厚,但毕竟是雪。我站在宾馆前的广场上仰头看着天空,忍不住又笑又叫。    这是我第一次看到雪!我对韶华喊道。    来,我领你去一个地方。她一把拉过我上了一辆出租车,对司机说,去天坛。    虽然是下雪的早上,但天坛公园里还是看得到零落的人影,大都是早锻炼的老人,几乎没有游客。很冷。呵气成白。走在飘飞的小雪中,我这才意识到自己的行李中少了手套真是不够明智,但反正也无所谓了。    韶华握住我的手放在她的衣兜里,靠着她的半边身体和一只手都多少有些暖意,而另一边身体则很快冷得麻木了。我们沿着公园长长的甬道一直前行,走到天坛跟前。    我曾经无数次在电视上看到过天坛,实际看到时,雪中的天坛有很大的不同。积雪的圆形梯级构成的古代祭坛,充满了洁白的肃穆之意。我们一步步走了上去,站在最高一层之上。这就是传说中那块会把声音放大的石头了。我试图回忆以前看过的关于天坛的文字,但记忆太过模糊了,只有韶华的手和眼神明确无误。    喊吧。她说。    喊什么?    随便什么。    我笑了笑,思考片刻。    北京你早——我喊道。    北京你早你早你早——天坛轰然响应道。    我大笑起来,转头看韶华。轮到你了,我说。    她看一眼天空,看一眼周围,又看一眼我。然后她仿佛是用尽全身力量大喊——    方心我爱你——    方心我爱你爱你爱你——    四面八方都响起这句告白。在那一刻,我想我是真的感动。不假思索地,我凑过去轻吻一下她的面颊,韶华作出一个震动的表情,看了我一眼。    我们走下天坛,她的手指悄然换了一个姿势,将手指穿过我的。十指紧扣。这个动作让我想起齐越说过的一句话。    你知道吗,齐越说,十指相扣是最容易丧失温度的姿势,但是恋人们喜欢这样,因为这个动作是最接近彼此的。他说这话时,我们正牵着手走过冬日的街头,那时我们的行走方式,和现在的我与韶华完全一样。        去天坛的那天夜里,我成了韶华的女人。    除此以外没有别的说法,因为就纯粹的性的意义而言,我是被拥有的一方。所以我想还是这样说比较恰如其分。    我将不会忘记那个夜晚,直到死亡。虽然,在我目前为止不算太长的生命历程里,这其实并非最好的一夜,但绝对是最深刻的一夜,从各种意义而言都是如此。    那天我们仍和前一天一样,等我结束工作后,出去吃了愉快的一餐,接着回宾馆休息。她先去洗了澡,然后是我。洗完澡的两个人穿着各自的睡衣,靠在两张床上各自看着电视,都有些心不在焉。房间里飘浮着类似于暧昧的空气,渐渐变得粘滞沉重。我不敢看她,只是盯着电视屏幕,实际上却完全不知道电视上在演些什么。我几乎可以听到时间咔嚓咔嚓移动的声音,然而这当然是我固执的幻觉,因为房间里并没有钟表。    最后是韶华先开口。    我想抱着你睡,可以吗?她的声音飘忽地传来,低而没有把握的声音,焦灼的温柔的。    嗯。我应道。我没有动,她也没有。又过了一会儿,她慢慢下床走到我的床边,在我身旁躺下。我轻轻侧身靠在她肩上。两个人都很僵硬,虽然相偎着,却一点儿也不舒服。    我听到她轻叹一声。    方心,她低声唤我的名字。    嗯。    你知道吗,她缓慢地说,做一个爱女人的女人,本来就有很多痛苦。而如果你偏巧爱上一个异性恋女子,那是更大的痛苦。    为什么这么说?    就好像我现在,这样抱着你,却不敢也不能更进一步。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我不说话。我缓缓伸出一只手抱住她,直到我的脸抵住她的胸。温暖的柔软。一种类似醉意的感觉从意识深处涌上来。我知道我们之间此刻几乎没有间隙。我想她也同样能体会这一点。    她也缓缓伸出手,开始轻抚我的头发,我的耳朵,我的脸,最后停留在我的唇。颤抖的手指让我有被亲吻的欲望。我轻轻碰一下她的手指。我想我的唇一定烫得要命。    你这个小魔女,她低下头在我耳边低喃,你真的不怕吗。她开始吻我。这是我的生命里第三个吻我的人。第一个是大学男友,第二个是齐越。因为我自己也不明白的理由,我能接受齐越却无法接受别人。我曾经困惑自己是否还能接受任何人的身体。坦白地说,我为此感到恐惧。    然而韶华的吻让我晕眩,那么柔软的充满欲念的纠缠。在那个吻里,我清楚地感觉到自己的身体变得滚烫,并且开始迅速地决堤。我的手滑到她的衣服里面,她的皮肤很光滑,几乎像我一样滚热。她的舌尖灵巧地滑过我的耳垂,颈项,肩窝,及至我最柔软之处。在她的吻里,我开始融化,坚挺,潮湿。欲望蔓延,如黑暗本身将我吞噬。不知何时电视和灯都被她关掉,世界只剩下她和我自己。一样柔软,坚挺,潮湿,一样散发我惯用的浴乳的海藻香气,混合着她自身的清淡的气味。气味,感觉,温度,都在每一寸肌肤里纠缠着彼此吞噬着。我听见自己模糊地呻吟,身体深处的热尖锐地燃烧起来,我就是欲望本身,在她的抚摸和吻里升腾。    她抵住我的身体,我们最敏感的部位贴合在一起。顿时,我的呻吟更剧烈起来,几乎无法控制。天,这是什么样的感受。如果不是实际经历,我真是完全无法想象,原来一个女人也可以让我这样渴,这样快乐。    你想我怎么要你,宝贝?她在我耳边絮语。此刻,就连她的呼吸也让我一阵颤栗。    为什么是我?我无力地狂乱地问她。为什么会爱我?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她开始沿着我的咽喉一路吻下去。爱就爱了,就是这样,就像我们现在这样。我们正在爱,不是吗?    嗯……我说。我想说些什么,或者问些什么,然而我无法再继续思维了。高潮突然毫无预期地到来,淹没了我。    那天夜里我们纵情纠缠,直至凌晨才昏昏睡去。她要了我很多次,而我一次次被她重新挑起欲望,癫狂得让我自己都感到害怕。更让我害怕的是在那天夜里渐渐变得清晰的另一重欲望,我发现自己渴望得到她,如同她得到我一般。然而不知是出于有意或无意,她巧妙地避免了我的任何尝试。那一夜,我终于倦极睡去。我们光洁的相似的身体重叠着缠绕着睡在一起,窗帘紧闭,我不知道窗外是否在下雪。世界很安静。仿佛只有我们两个人。
  VOL.4    
第二天早上,我在镜子里对着颈上的吻痕发了半天的呆。镜子里的我有种憔悴的神气,唯独眼睛朦胧地幽亮。那是恋爱中的女人的眼神,我有多久没有在自己眼中看到这样的光彩了呢?  
我想我不是同性恋。但是我喜欢韶华。这与性别无关,只是因为她恰好是女性。我在心里对自己如此说了一通之后,从行李箱里拿出浅灰色套装穿上,仔细确认衬衫领口没有泄漏我的秘密。我拿起放在椅子上的大衣和包,转头看看韶华,她在我起身时醒来过一次,现在又睡着了,蜷着身子裹紧被子,脸上有种天真的神气。我低头轻吻她的面颊,正打算悄悄离开,她却立即醒了过来,伸出两条光洁的手臂环住我,把脸埋在我的肩上。  
不准你走。她孩子气地嗔道。  
乖,我得去上班了。我抱着她说,下了班我就回来。  
我会想你的。  
我也会。你好好睡一觉,醒了以后给我打个电话,好吗?  
嗯。你也很困吧,上班的时候可别睡着了。  
呵这我可很难保证了。我说,睡吧,我走了,bye。  
Bye。她躺回床上说。她的手臂仍然露在外面,我帮她把被子掖好,向外走去。走到门口时我回头看了一眼,她也正看着我。我对她一笑,又说了声bye,转身离开。  
站在展厅里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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