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前面加a an 怎么辨别得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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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人能赢得爱情游戏的最终胜利,尽管有人为之付出了生命。
从小到大听过了太多的爱情故事,牛郎织女,白雪公主、许仙与白蛇,罗米欧与朱莉叶,或悲或喜,或轰轰烈烈,荡气回肠,或唯唯诺诺,余音绕梁,又怎么样呢?在我看来,成功的都是暂时的,失败的都是永久的。
每每听到故事以喜剧结尾的时候,大多是他们从此相亲相爱,过上了幸福的生活。可爱情最脆弱的时候,往往是他们获得爱情之后。也就是说,赢得爱情不易,守住爱情更难,因为爱情不是用来守的。
迄今为止还没有人能把爱情进行量化,没有一套标准来衡量张三和李四的爱情90分,王五和赵六的爱情不及格。爱情,没有界限,没有时空,甚至不分男女。
至今依旧能够清晰记得当年课本中爱情的定义,爱情——青年男女彼此仰慕对方渴望对方成为自己终生伴侣的一种情感。如今看来,这个概念早就过时了,青年男女可以是青少年甚至少年儿童,还可以是老夫少妻抑或少夫老妻,仰慕对方的可能不是其人而是其金钱或地位,也可能不止对方而是多方,终生伴侣也早已变成了既然爱过又何必真正拥有你。也不知道现在的辞典里怎么给爱情下的定义,在我看来,给爱情下定义是愚蠢的,下定义的人必定不懂爱情。
女人,在爱情的面前永远是弱者,因为女人太过渴望爱情,尤其是天长地久的爱情。而男人的爱情又是那么火爆、集中、短暂。在这个男权的社会,男人在渴望爱情的同时似乎还有闲心渴望些别的什么,因此,渴望爱情的程度就自然被削弱了,无欲则刚,欲弱则强,男人也因此被女人定位为没一个好东西。
可笑的是,女人偏偏喜欢坏东西。
或许死亡可以判别爱情的真假,记得一对正欲双双徇情的男女,在山顶上一阵海誓山盟过后,女的跳下男的没跳,那么我说那个女人的爱情是真的,男的则是假的。
前些日子,看了一个小小说,讲的是一个漂亮的女训兽员,整天与狮子老虎为伴,第一个男朋友看她在笼子里训练野兽的时候,女的让男的进到笼子里看,男人很尴尬的离开了她,第二个男朋友接到女人同样的请求时,是以我爱你但不爱野兽为借口愤然离去的,女人并没有因此而沮丧,因为她知道她想要的不是男人的胆量而是真正的爱情。
如此说来,人的爱情还不如动物,螳螂的爱情可谓经典,真且悲,公螳螂在新婚之夜注定要被母螳螂吃掉,这是螳螂家族繁衍声息的自然法则,我想如果人类也要遵循这一法则的话,女人就再也不会说男人没一个好东西了,我们的国家也就再不必为计划生育的事情伤脑筋了。
电影《一声叹息》中,张国立对妻子徐帆说,我拉你的手就象拉自己的手,但把你的手锯了,我的手也疼!这说明,爱情是可以转化的,夫妻之间的爱情会不知不觉的转化为亲情,对于这一点女人总是后知后觉甚至是不愿承认的。当一个妻子问丈夫,你还爱我吗?丈夫总是回答:嗯!或妻子说,我爱你,丈夫回应:我也离不开你。丈夫就是不说我爱你,是因为他在说实话。
爱情转化为亲情是可怕的,对于不肯面对实事的女人,她只能自欺欺人,对于不甘寂寞的男人,他会寻找新的爱情。不过好在,这种转化是潜移默化循序渐进不知不觉的,没想象中的可怕。所以说,好男人是想了但没去做,坏男人是敢想敢做,同理可推,想都没想的男人,不是男人。
南方有种果实叫做爱情果,一个生意人运到了北方摆在地摊上卖,摊前边竖了个牌子,上面歪歪斜斜的写了三个字,爱情果。一个北方人凑过去问,嗨,哥们,你这爱情多少钱一斤啊?
睿智学校,多好听的名字啊,可学校里的孩子却名不副实,他们属于第三世界的人——弱智儿!
日,这个令我难以在记忆里抹去的日子,我在当天上午受到了严重的心灵刺激。
机关本是锻造无情无义的熔炉,已是而立之年的我,本以为已经是刀枪不如了,可就是6月30日的那天,我险些控制不住几欲夺眶的泪水,我一方面鄙视自己的稚嫩,一方面暗自庆幸自己还有良知。
若不是当天我以“领导”兼党员的身份去学校参观,恐怕我早就失态了。
那是一群怎样的孩子,他们呆滞抑或不合时宜的眼神深深地刺痛了我,那一刻我深刻地意识到了人不过是一种动物。
老师一对一的对孩子进行训练,他们每次生硬的搬动孩子的头颅,我的心都会有被针扎了一下的疼痛,孩子每次做对了一个动作,都会得到一块可口的食物,这让我想到了部队训练警犬的过程。
学校里不少孩子的年龄都和我女儿相防,联想到自己聪明伶俐、活泼可爱的女儿,我不时地感到欣慰,甚至掠过卑微的窃喜。
一位同事开玩笑的和我说,这里的孩子每个学期学费才8块钱,你孩子每个月800块,羡慕吧?我当时斩钉截铁地回答说:我宁愿花800块!
你叫什么名字?一个同事问一个正在淘气堡游戏的孩子。
客人好!孩子认真回答。
你几岁了?同事继续询问。
客人好!孩子认真的回答。
在老师的帮助下,孩子终于亲口说出:十岁。
愿意在这儿玩吗?
我有些看不下去了,就大声说:好!
孩子似乎很是满意。
于是我们走向了下一个班级,还和孩子说了再见。
孩子依然回答的是客人好。
下一个班级的几个孩子正在唱歌,其中一个甚是活跃。一个同事说,看,象不像XXX(我的另一个同事)家的孩子?
我见过那个同事家的孩子,确实很像。
但我想如果那个同事在场一定会被气疯!
在走廊一个班级的墙上,我看到了一个简陋的墙报,上面贴着几个家长给孩子的一封信,我下意识的看了几行,控制了又控制,还是没能读下去,联想到自己也背负着家长的身份,尽管还没完全进入角色,但泪水还是不自觉的涌了上来,我及时地转过身形,转到了楼梯口的位置,努力地把眼泪压制回去,真想让泪水尽情的流出,可惜场合不对,我知道当时我出现的身份不是父亲,而是“领导”兼党员。
当我感觉还能控制住泪水的时候,我还是毅然地走回了信前,用手机拍下了其中显眼的两封。
亲爱的儿子诗涵:
自打你来到这个世界,给我们这个家带来了无限的欢乐,你知道吗?你刚出生的时候,头上的胎毛都是立着的,小脸白白的,胖胖的,眼睛大大的,亮亮的,特招人喜欢。妈妈和爸爸时常为你感到骄傲!现在你已经长大了,快九岁了,再过几年你就比爸爸还要高了,妈妈和爸爸希望你能健康快乐地长大,尽管你现在各方面还有些欠缺,但我们会和你一起努力战胜困难,勇往直前,你也要加油啊!妈妈特别期待你有一天能很清晰地叫我一声“妈妈”!
亲爱的宝贝儿子,你已经八岁了,在这八年的日子里,在你成长的道路上伴随着太多的艰辛,妈妈为此曾经流下辛酸的眼泪,但是为了你有一点一滴的进步,妈妈,爸爸愿意付出自己一切的代价,因为你是上帝赐给妈妈的礼物,妈妈爱你胜于自己的生命!你的进步在别人眼里是微不足道的,但在妈妈心里却为你高兴自豪,因为我的儿子也和别的孩子一样,在渐渐地长大,懂事。儿子,其实你很幸福,因为不光有妈妈爸爸爱你,在学校里还有关心爱护你的老师。儿子,愿你走出封闭的世界,越来越聪明,做一个身心健康的快乐男孩。
妈妈愿和你一起努力!
从学校往外走的时候,在学校的走廊里,我看到一个警世牌上写着:出口无脏话。
我和同事说,这些孩子要是能流利地说脏话也好啊。
同事说,是啊,记得有个孩子打架了,老师竟然高兴地说,真了不起,会打架了!
这说明孩子至少学会了反抗,知道保护自己了。
在走出学校的途中,我一直在想,我的女儿,爸爸不期待你有太大的出息,只要你健康快乐的活着!
序:培训班要求学员每人写一篇参训感受,内容字数不限,我凌晨3点爬起来,一口气写了篇憋了一个月的肺腑之言,次日按时交了作业,当我在小组长那里看到别人交的作业时,登时深感脸红,人家都是七八页稿纸,大都从三个代表谈起,很是讲政治,我开始怀疑自己,这一个月来都学什么了……
公务员初任培训有感
当人们总是觉得时光匆匆即逝的时候,一定是他最快乐也最充实的时候,短短的四周初任培训就这样过去了,和蔼可亲落落大方的班主任老师、学识渊博侃侃而谈的教授们、充满着青春朝气和火般热忱的同学们,你们的音容笑貌深深地印在了我的脑海中。
走上工作岗位已经六年的我,一度是那样地怀念当初的校园生活,尽管当时是那么幼稚可笑和懵懂迷惘,但有什么能比青春年少、花样年华更值得让人去怀念和珍惜的呢?大学四年的美好生活就在我还意犹未尽、踌躇满志的时候,残忍而又悄无声息地从我身边跑掉了。时隔多年,当我已经习惯无数人称我为老师的时候,我就再没敢奢望去重拾做学生的感觉,直到参加这次初任培训,我仿佛又褪去了成熟的外衣,走进了尘封已久的学生时代。
国家公务员,人民的公仆,多么神圣的职业啊,大凡沾上国家或人民的字眼儿,听起来都是那样的大气和高不可攀。我很庆幸我能加入国家公务员这个队伍,成为一个公仆战线上的新兵,我更欣喜我能参加这次初任培训,它让我感到我还年轻,还有未释放完的激情。
记得这次培训课上,一位教授谈了一个关于人的身份问题,使我不由得想了很多。一个人可能有或有过很多身份,儿子、学生、老师、丈夫、父亲、公务员,每多了一个身份便多了一份责任,这个道理谁都懂,但担起一份责任却真的不是件好玩的事儿。国家公务员的身份对于我来说,应该是一条不归路,因为在权衡年龄、心态和这个岗位的时候,我实在找不出什么理由也没有勇气再去选择其他的职业。在现实的社会里,不是每个人都能有爱一行干一行的幸运,但是我们却完全可以做到干一行爱一行,是这次初任培训让我对公务员的职业萌生了爱意,况且除了爱,我别无选择,况且,值得我爱。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我也爱你们,临别前真心的祝愿你们事业有成,也愿我们的友谊地久天长!
大匡一直在走,近处的天是灰的,远处的天是黑的,一个人一直跟在他的身后,一手握枪顶着他后脊梁,另一只手探过他的肩头伸到他眼前为他指引方向。
我是你的家人啊。
不对,我没你这样的家人,你到底是谁?
我是你的老师啊。
不对,我没你这样的老师,你到底是谁?
我是你的朋友啊。
不对,我没你这样的朋友,你到底是谁?
我是你的领导啊。
不对,我没你这样的领导,你不说算了,请把你的后手拿开,别顶我后脊梁。
那可不行,因为我知道你的身手。
那请把你的前手拿开,别挡我视线。
那可不行,我在为你指引方向。
路无尽头,只是越来越黑。
大匡被押解着一直走,不知疲倦,不知走了多长的路,忽一低头,发现自己的胡须已长到了腰际。
终于,前方出现了忽明忽暗的灯光。
一群认识的和不认识的人站在路的两旁,显得很有秩序。大匡审视着每一个人的眼神,艳羡,妒忌,鄙夷,木然……
这时,一个熟人迎上大匡过来打招呼,大匡压低声音说,帮我报警,我被胁持了,大匡眼珠一个劲儿的向后转。
没用的,他们看不见我的,也听不到我的声音。大匡身后的人大声说。
见熟人没有任何反应,大匡有些绝望。越过人群,大匡继续按照身后人指引的方向赶路。
这不是我想走的路,别指了,让我自己走。
那可不行,你自己会迷路的。
迷路我乐意。
那可不行,我要为你负责。
路无尽头,也许是时间长了,心理麻木了,眼睛适应了,大匡似乎看到了一点亮,像是天堂……
一个人的职业如果刚好就是他的爱好,那这个人是幸福的。大匡的职业虽说有点另类,但他喜欢,照理说他是幸福的。
好奇心谁都有,而大匡打小好奇心就比一般人强,为此,他没少祸害家里的东西,闹钟为什么到点儿就叫唤?照相机怎么把人照进去的?戏匣子为什么会唱歌儿?电视机为什么会出影儿?要想知道橘子的味道,就得亲自尝一尝,而要想知道上述问题的答案,自然是把它们拆开来看看,为此,他没少挨老子的胖揍。
大匡小的时候最喜欢玩的游戏就是大闹天宫,他总是抢着扮演齐天大圣,他做梦都想能腾云驾雾,施展七十二般变化。
大概在大匡上小学四年级的时候,他四舅家的小表哥给他变了一个戏法,表哥把一个绳套套在大匡伸出的一个手指上,然后表哥用自己的一根手指按住大匡伸出的那跟手指,轻吹一口气,绳套竟然跑到了手指外面,而且大匡一点感觉都没有。
这种超能力就在大匡眼前发生了,而且拥有超能力的人竟然是大自己一岁的小表哥!
就这么一个小戏法,闹的大匡茶饭不思好一阵子,他想不通,而小表哥又执意不肯传授他绝技,没办法,大匡只好采取了死缠烂打的战术,小表哥走哪他就跟到哪,包括上厕所,晚上干脆就到四舅家吃住。这下没办法的是小表哥了,大匡以胜利告终。
有了超能力,大匡就四处拿人开练,看到对方惊愕的眼神,大匡有种说不出了满足感。
大匡高中毕业后没考上大学,干脆就研究起戏法了,按书操练,求师会友,自制道具,摆摊设场子,一来二去的,大匡倒也成了当地小有名气的奇人,不少的玩家登门拜访也让他衣食无忧。
正所谓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大匡后来被邀请加入了市杂技团,随团赶往各地演出,见了不少市面,同行的认可,加之媒体的宣传,大匡成了名人,还被冠以青年表演大师的称号,着实风光了一阵子。
有一次,大匡随团去意大利演出,当地的一个同行叫做大卫的,同台表演了一个令大匡都感到吃惊的魔术,只见大卫被助手从头到脚五花大绑捆了个结实,又被抬到一个木箱内,随之木箱被上了锁,又缠上了铁链,并且木箱四面还粘上了雷管。助手点燃雷管快速跑开,瞬间只听得一声巨响,木箱被炸得粉碎,而大卫却不见了?
正当观众鸦雀无声提心吊胆的时候,大卫安然无恙的从后台走出,绅士般的双手合胸,九十度深躬过后是全场观众雷鸣般的掌声……
真是山外有山啊,大匡又开始茶饭不思了,但这次他不可能再采取死缠烂打的战术了,毕竟自己也是大师级的人物了,于是大匡跟团里请了长假,把自己关在家里,苦心钻研起来。
时隔半年,大匡出关了,他直接要求再出团的时候,压轴儿的节目改为爆破大脱逃,演出过程几乎和大卫的如出一辙,唯一不同的是,捆绑大匡的不是他的助手,而是台下随便哪个观众上来都成。要知道尽管外行看起来这和大卫的脱逃魔术没什么两样,而实际上却有本质的区别,这要比大卫的魔术不知难上多少倍。
大匡凭借这个绝活,走南闯北,观众无不五体投地,同行无不甘拜下风,大匡也因此被推选为副团长。
这一年,演出团又来到意大利,照旧,大匡的压轴儿节目仍为爆破大脱逃,大匡站在台上通过翻译人员,动员观众上台来绑他,结果竟然没有一个观众愿意上台来配合表演,经过几番动员,好一阵儿,台下才走上来一位观众,大匡定睛一看,竟然是大卫!
此时的大卫断了三跟手指,脖子和左半边脸明显有灼伤的痕迹,尽管如此,大匡还是一眼就认出了他。
大卫简单的捆绑了几下,就要下台,此时大匡觉得大卫是在侮辱自己,通过翻译,他要求大卫再把自己捆的结实点儿,大卫摇了摇头。大匡有些急了,因为这样简单的捆绑将影响整个节目的效果,尤其面对同行,他必须玩的比大卫当年漂亮。在大匡略带轻蔑和愤怒的要求下,大卫又用余下的绳头儿在大匡胸前网了两个扣儿,转身下台径直走出了演出大厅。此时,全场观众都目送着大卫的离开,大厅内气氛竟有些异常。
随着音乐声的响起,大匡的节目按部就班的进行,在助手点燃导火索的瞬间,所有的观众都屏住了呼吸,老观众们还清晰的记得当年,大卫就是这样被炸倒在台上的。一声巨响,木箱被炸的粉碎,却不见大匡,观众们长出了一口气,大匡成功脱逃了。
良久,观众们期待大匡从幕后出现。良久,大匡没有出现。
大匡失踪了,那年他才31岁。
这是天涯社区一个叫“雪满千山”的发的贴,我跟了贴,其中《灯泡》和《鸡》是他写的,《半导体》和《青苹果》是我跟的贴……
  我的老家在千山脚下的一个小山村。在我小时时候,这里很闭塞,是一个典型的农村。村里那时候还没有几亩水田,基本上都是旱田,更没有什么经济作物,种的都是玉米和高粱,不像现在,交通便利,地里的蔬菜可以在鞍山市里卖上好价钱。那时候很穷,但是生活的贫穷,并没有阻挡我童年的快乐。
  1980年代,村里虽然通了电,但是点电灯仍然是一个奢侈的事情。我们家里有三间房子,一间北屋两间南屋。老爹在两间南屋的墙上掏了个小窗户,把电线扯过来,安上了灯泡。这盏白炽灯,照亮两个房间,也是我童年心中的温暖和光明。
  爷爷奶奶那时候还在,他们住在里间屋。我爷爷那时候最惦记的活儿,就是闭灯。只要转身一离开这屋,“啪嗒”,灯只定灭。
  冬天冷,家家都在外屋地放一个便盆。有一天晚上,我刚走过去,灯突然灭了,眼前什么也看不到,我一脚踩到便盆里,多亏是刚放那儿,还没有人用。
  灯泡经常开关,便很容易坏掉。坏了的灯泡,爷爷也不舍得扔,放在炕洞里,我想拿来玩玩也不行。
  我们那个堡子是在我九岁的时候才有了电灯。当时大队刚刚变成了村,公社变成了乡,土地也刚刚分到各家各户,应该叫做联产承包。春节时当兵的二叔回来,和我躺在炕上,教我用手掌在灯下变幻出各种手影。二叔还告诉我,坏了的灯泡,如果想办法把里面的钨丝连上,不但一样能用,还比以前的亮。二叔把爷爷藏在炕洞里的坏灯泡拿出来,慢慢地旋转着,小心翼翼地把两截断了的钨丝搭到一起,然后拧到北屋的灯座上,咦,真的亮了,而且比南屋的灯还亮。
  二叔回部队以后,我一直惦记的南屋这个灯泡,也想像二叔那是把灯泡弄得更亮。可是这只灯泡总是不坏。一天,我趁着白天家里没人的时候,把灯泡弄下来,晃呀晃,使劲的晃,终于钨丝断了。我又像二叔那样,慢慢地旋转的灯泡,钨丝搭上又掉下来,把我急得不得了,终于把钨丝搭上了,慢慢的拧到灯座上,心里想着晚上爷爷能不能感到灯泡比原来亮了呢。晚上天还没黑透,我就急着打开灯,可是过了不一会,噗的一声,灭了。我拿过来一看,整个灯泡里面都变成黑的了。
  分了地以后,家里生活一年比一年好了,灯泡从10瓦换成的20瓦的,又从20瓦的换成了40瓦的。等换成日光灯管的时候,我已经带城里念高中了。
【半导体】
当时我村里通电的那个时候,我应该和你差不多大,当时说灯泡比煤油灯亮不知多少倍,村人就是一个好奇,等通上电亮了,整个村子就沸腾了。
  我们村当时全村统一给各家各户安的25瓦的灯泡,安装位置就是你说的墙上的小窗户处,不同的是那个小窗户早就有了,我们都叫它烟窝儿,就是当初放煤油灯的地方。
  我倒是没像你那样祸害过灯泡,不过后来我倒是祸害过我家的一个大件儿——半导体收音机(老人都叫它戏匣子),过程就是大人下地干活不在家,我拿收音机做了实验,先是把收音机放被窝里捂上看它还唱不,结果还唱,于是就打开后盖,看到有好多锡点,用手挨个按,看还唱不,结果还唱,最后干脆用剪刀剪断一根很细的电线看还唱不,结果就不唱了,我当时很兴奋。可过一会就害怕了,又试图接上断线,但是怎么接也没唱,这个结果就不用细说了吧,自然是挨老子一通胖揍了。
1978年春天,我还没有上学,整天昏天黑地的玩。早上,家家户户的烟囱冒出炊烟的时候,我们已经在场院上跑了半天了。掘蛤蟆,抠长虫,让他们早早地从冬眠中醒过来,一天到晚也还挺忙活的。这年春天,最后一户下放干部离开我们大队,临走的时候,他家有7只刚刚孵出来的小鸡仔,因为不好携带,就留给了我妈。
  妈妈找来一个纸壳盒子,把爷爷的椅子垫放进去,上面垫上塑料布,就成了小鸡仔们的暖房。爷爷走过来看了看,也没说什么。
  我从二婶家要来一大碗谷粒,搓成小米喂小鸡仔。二婶那时候还没有成为二婶,我叫她石英姑姑,村里只有她家种了一些谷子。7只小鸡,有一只因为拉不出屎了,想尽办法也不行,几天之后死掉了。另外六只小鸡仔长得很快,渐渐的屁股上窜出了一个小剑一样的尾巴,再也不是圆融融的样子了。每天都是我来喂这些小鸡仔,以至于我走到哪里,它们就跟到哪里。我在院子里一圈一圈的走着,他们也排队跟在后面。
  老赵太太总是趁我不注意的时候,把头伸过来看我养的这些鸡。老赵太太是我家的邻居,走路有些拐。爹让我管她叫赵奶,我不情愿,从来都叫她老赵太太。我们两家房子紧紧相邻,中间只隔一道用苞米秫秸夹成的杖子,每当我家做了一些好吃的,或者二叔回来的时候,老赵太太都会在杖子上面扒开一个洞,伸过头来说话。
  有一天家里大人都去修水库,我和一个小哥们看家,我俩坐在院子里,在地上画上十字格,我们各用树棍和石头子做棋子,玩起了“鸡毛蒜毫”。嘴里一边念叨着一边把对方的棋子吃掉。玩着玩着,难免说话中就多了一个字,变成了鸡x毛蒜毫。老赵太太在杖子那边听到了,晚上告诉我妈了,我妈又告诉我爹了,我爹就让他的巴掌来和我说话。从此以后,我只管她叫老赵太太,而且是恨恨地叫。
  我养的这些鸡里面有两只公鸡,公鸡没有用不下蛋,长得差不多的时候就被老爹杀掉一只吃了。剩下的一只公鸡,长成了很漂亮的大芦花公鸡,清早上开始学着打鸣了。有一天早上,我被一阵怪叫声吵醒了,先是芦花公鸡啼鸣,但始终有一个哑辣辣的声音也好像是在打鸣。吃早饭的时候,爷爷告诉老爹,这是母鸡司辰,是不吉利的事情,必须找出来杀掉。爹把这个任务交给了我,这下我有事干了,天天晚上抓出来一只母鸡,用大洗衣盆扣住,放在炕梢地下。
  母鸡不适应这种环境,除了从鸡窝里抓出来的时候叫唤,清早上哪只也不叫唤了。这样一只一只的扣,翻来覆去好几天,终于有一天早上,怪声音又把我吵醒了,声音闷在洗衣盆里。杀这只鸡的时候费了不少劲,老爹把菜刀磨好了,我在一边看热闹,老爹用脚踩住鸡爪子,拧着鸡脑袋,把鸡脖子上的毛拔掉一些,用刀“嗤”的一声,拉出一道口子,我连忙把一只大碗伸过去,接了半大碗的鸡血。鸡不停的挣扎着,老爹看鸡的血已经流净了,就一松手,没想到这只鸡站了起来又走了好几步才倒下。
  这只鸡炖好了,我没有吃肉。
  第二年我上学了,没有时间玩了。可是我养的这些鸡却总是麻烦不断。芦花公鸡是最不安分的,它可以看家,生人来了,它会飞过去狠命地啄来人的裤脚。有一天我找它不见,我听到杖子那面传来公鸡叨架的声音,我扒开杖子一看,我家大芦花正和老赵太太家的公鸡斗得血淋淋的。晚上,老赵太太又和我妈说这事了,我妈又和老爹说了,老爹这次没打我,问我:赢没?我说:没,叨个平处。老爹说:得赢啊。
  过了几天晚上,我下学,快走到房头的时候,看到老赵太太家的那只公鸡在水沟边上吃食,我拣起一块石头,瞄了一下,使劲“嗖”的一下撇了出去,真准,正好打在公鸡的头上。公鸡立刻倒到水沟里了,连一声都没出来。我下的撒腿就往家跑。
  吃晚饭的时候,我听到老赵太太在外边没完没了的唤鸡。“咕----咕咕咕”,“咕----咕咕咕”。我觉得那天晚上老爹看我的眼神不一样。
  今年春节的时候,我回到我老家。村里重新划分了宅基地,家家都盖上了有很大一圈院墙的新瓦房。老赵太太家也搬到了村东头。老赵太太去年夏天去世了,埋在了后山上那片槐树林里。
  晚上睡觉的时候,朦胧之中,我好像听到老赵太太在村口“咕----咕咕咕”地叫着。
【青苹果】
“我们两家房子紧紧相邻,中间只隔一道用苞米秫秸夹成的杖子,每当我家做了一些好吃的,或者二叔回来的时候,老赵太太都会在杖子上面扒开一个洞,伸过头来说话。”——好亲切啊,我们那会不叫邻居,叫街比儿。
  我小的时候,街比儿家秫杆帐子边上有两棵苹果树,头一年结果,就两个青苹果,苹果树比秫杆帐子高一点,我当时在帐子这边整天瞄着那俩苹果发呆,没别的,就是个馋啊。我们那是平原地区,果树极少,加上当时家庭条件差,一年到头也难吃到苹果,因此看到苹果眼睛有多蓝就可想而知了。
  有一天中午,大人小孩都午睡了,我没午睡的习惯,就又瞄那俩苹果发呆,瞄着瞄着,心就跳的厉害,情不自禁的打起了苹果的注意……
  说起来这事不全怪我,谁让当时那么静来着,大中午的连个人芽都没有;谁让他家树上结苹果来着,整天挂在哪馋我;谁让他家的苹果树比帐子高结俩苹果能让我看见呢;谁让咱家贫呢,吃回苹果容易么我……
  我得承认我当时很勇敢,我一咬牙一跺脚一瞪眼睛一使劲就奔帐子边的苹果过去了,伸手把帐子外结果的那枝树杈拽过来,另一只手就要往下摘。
  可苹果就俩,摘一个剩一个吧,人家很容易发现少个苹果;全摘了吧,人家这树头一年结果,又有点赶尽杀绝。
  不过我得承认我当时很聪明,灵机一动是计上心来啊,我把树杈拽到眼前仔细观察,天助我也,其中一个苹果尾巴边有个大叶,我撩起大叶是毫不犹豫当机立断咯喳,在那个苹果上狠狠地咬了一口,登时嘴里被塞得满满的,没舍得嚼,含着,把大叶盖在那个苹果的伤疤上然后轻轻松手,倒退几步,手搭凉棚仔细观瞧,嘿,绝了哎,树上照样俩果,神仙也看不出端倪。
  那苹果是酸甜啊,后来再没吃过比那好吃的苹果了。嚼在嘴里是甜在心里啊,得意啊,我咋就这么聪明呢你说。
  第二天早晨我还在梦中回味着那一口苹果的味道,就听街比儿家二胖儿撤着嗓子吼:这谁啊这么缺德啊,偷吃我家苹果,挺好的苹果都抽巴成这样了……
  我一听脖子直冒凉风,整个脑袋都塞被窝儿里了,这个结果就不用细说了吧,自然是又挨老子一通胖揍了。
摘自“死水潭”论坛《美好的一天》
作者-春宫图
1〉刘晓华听到丈夫张志刚的脚步从楼道里消失才慢慢睁开眼睛,其实她早就醒了,但她不想看见他,她怕自己忍不住会对他说,嘿,昨天我看到你和宋小梅亲嘴了。她还想说宋小梅个子有点儿低你们亲嘴的时候她得使劲儿掂着脚尖儿才能够的着你的嘴你的姿势也太僵硬了再弯弯腰可能会更舒服一点儿。
刘晓华掀开被子坐起来,从床头柜上的烟盒里摸出一支烟,点上,笨拙的吐着烟圈儿。她低下头看着自己的乳房,它们沮丧的挂在那儿,黯淡无光,象两条蔫了的茄子。她赶紧胡乱套了件背心,把它们隐藏起来。
她想张志刚一定已经跟宋小梅搞过了,没准儿就在这张床上。她皱了皱眉头,从床上跳下来把自己扔进沙发,可谁又能保证沙发的贞节呢?所以她又从沙发里站起来坐到椅子上,坐下去以后她发现如果在椅子上做可能也不错,宋小梅只要撩起裙子坐在他的腿上就可以了,她就又跳起来,却找不到可以坐的地方了,就那样委屈的站着,光着脚站着,眼睛里全是他们乱搞的样子,躺着的坐着的站着的花样繁多神采飞扬,两条雪白的肉虫在她脑子里翻滚啊翻滚,她头都疼了。
刘晓华觉得空气里到处都是宋小梅的味道:湿热的,浓郁的,挥之不去的。她把所有的窗户都打开,自己躲到阳台上去。从阳台上四十五度角看下去,就是昨晚张志刚和宋小梅亲嘴的现场:一个凉亭,现在那儿正围着几个老头下象棋。
2〉老郑不喜欢下象棋,年轻的时候不喜欢,现在也不喜欢,但他还是愿意呆在这儿,扎在伙伴儿们中间,这让他心里踏实。做出一幅看下象棋的样子,老郑弓着腰,勾着头,不诚恳的盯着棋局。其实他更关心周边的风吹草动,不论是一只猫的出没还是一个人的走过,都会让他分心,都会吸引他所有的眼球,他觉得自己是一个经验丰富的侦探。他喜欢从路人的表现和穿着还有行为习惯上来分析他们的年龄职业等要件,就象故事里那个找到骆驼的人一样,通过大路右边的草没有被吃掉推断出骆驼的右眼是瞎的,虽然大部分无从印证,但老郑还是乐此不疲,这基本上已经成了他退休以后最重要的娱乐活动,比老年大学要有趣的多。就象看到刚刚经的年轻女孩,老郑以她夸张扭动的屁股和紧身低胸的上衣为出发点,恶毒的推断出她是一个外地来的小姐,就居住在小区某居民的地下室里,月租一百元。
3〉于小杨就算知道有人把她当作鸡也不会生气的,她本来就不是小气的人,她甚至可能把柔弱的腰肢扭的更加轻舞飞扬,让口渴的人更口渴。大学毕业以后,于小杨没有服从分配回到那个叫故乡的偏僻农村去,她放弃了所有的既得利益,留了下来,事实证明她的决策是无比的英明,事实就是指她现在已经有了一套自己的三居室,下面的事实将是汽车别墅移民等金色的诱惑,于小杨深信自己将逐一实现它们。
最让于小杨困惑的是,为什么追求自己的都是奇形怪状的男人?要么是老头要么是他妈的发育不完全,要么粗俗要么懦弱,比如资源部的王经理,二尾子一样的家伙居然也好意思说要为她撑起一片晴朗的天空。苦恼啊,于小杨真想问问上帝:象样点儿的男人有没有?
好,我马上就到,十分钟,你先在文源路雅致茶艺等我,哎,好的,再见。于小杨收起电话,招手打车,用熟练的本地话对出租车司机说:文源路。
4〉赵文革原来是动力厂司机,九七年下岗以后就开上了出租车。刚开始没日没夜的跑车,每天只睡四五个小时,终于还完了买车的贷款,却意外的发现老婆有外遇了,没办法就离了,儿子归了老婆,他只能在每个星期六领儿子出来玩儿半天。后来也有过一些女人,但总觉得没劲儿,赵文革在四十岁的时候终于相通了一个道理:想喝牛奶不必养一头奶牛在家里。从此就心安理得的过上了夜夜新郎的潇洒生活,他甚至想等开不动车了就去当鸡头,率领小姐们南征北战,去解决人民内部焦灼,让一部分男人先爽起来。
从文源路出来,赵文革接到前妻的电话,说儿子发烧让他赶快过去送医院,赵文革说我操你怎么搞的这个月都烧二次了要他妈有个什么好歹我跟你没完。前妻挂断电话。赵文革骂骂咧咧地把空车牌扳下来,加大油门,往前妻家赶去,要不是交警挥手,绝不会停。
5〉每次都是老一套,什么儿子生病啊老婆难产啊一点创意也没有,罗智勇已经当了十一年交警,对这些传统理由听的太多了。罗智勇当了十一年交警居然还在路上,同一茬的甚至比他参加工作晚的大都进了办公室,只有他还在太阳底下熬油,一年四季的风雨无阻,不平衡也没办法,都是当年的因才有现在的果。九四年上头派工作组来调查当时的副局长,找到罗智勇了解情况,人家说要事实就是,他就傻乎乎的实事求是,结果副局长成了正局长,他还在马路上戳着,估计得戳到退休,好在他也习惯了。
罗智勇不用看表,根据车流量就能判断时间,误差不超过五分钟,都快成特异功能了,已经在交警队传为美谈,所以就有了绰号;表哥,队里不论老少都叫他表哥,所以当马路对面有人叫表哥的时候,他还以为在叫自己呢,就回头看了看。
6〉马小强没想到会在这里碰到表哥周勇,更没想到这家伙现在居然西装革履的很象那么回事儿,还很豪爽的请自己到小芳饺子馆里吃了一顿。马小强问过了姑姑姑父也就是周勇的爸爸妈妈好,就迫不及待的象表哥讨教致富的信息,他很奇怪春节回老家的时候他还在为一身新衣服而愁眉苦脸,怎么现在就抖起来了?周勇笑而不答,只是叫他多吃菜。马小强跟周勇诉苦,说在城里打工的难处:吃不好睡不好也挣不了多少钱还他妈到处是骗子城里人坏的很,周勇问马小强不是在城里搞了个对象么 马小强就兴高采烈起来指着邻桌的女孩说长的跟她差不多就是头发比她短也是瓜子脸。
7〉杨玉和陈皮卡总是在小芳饺子馆吃饭,这里是他们相识的地方,在这里陈皮卡把可乐不小心倒了杨玉一身,然后就知道了杨玉叫杨玉,英语系的大一女生。
杨玉喜欢看陈皮卡啃排骨的样子,喜欢看陈皮卡雪白的牙齿,明亮的眼睛,喜欢听陈皮卡讲自己的梦想,喜欢听陈皮卡弹着吉他唱自己写的歌儿,她怀疑自己已经爱上陈皮卡了,比自己小三岁的陈皮卡哟背着吉他的陈皮卡,在人群中那么与众不同,简直就象......科特柯本,对,就象科特柯本一样酷。
陈皮卡打算吃完饭后把杨玉带回家,差不多了,已经到了密桃成熟时,该刷新历史记录了。他对杨玉说我写了一首歌给你做生日礼物来表达我对你的炙热的爱情,杨玉红着脸说,你爱我?骗人呢吧。陈皮卡急了,指着饭店门口断了腿的乞丐发誓说:我要骗你就让我变成他。
8〉他靠双手移动身体,靠这双手他走遍了大半个中国,他的腿高位截肢,他靠乞讨为生。他目光呆滞,拒绝想起往事,他强迫自己脑子静止,他只需要一口饭,他在等这家饭店的人送食物出来,如果还不出来,他就要考虑再上一个台阶了,这家饭店只有三个台阶,如果全部上完还没有人出来他就要推开玻璃门进去了,他不怕他们,他怕饥饿。
终于,他们还是送饭出来了,居然还有肉,他很感谢他们,虽然他们的眼神充满了厌恶,他还是很感谢他们,虽然他已经很饿,但没有立马就享用这份可口的大餐,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既然接受了人家的施舍,他就不会继续赖在这里了,乞讨也要有原则。他敏捷挪动身体,离开饭店门口,背靠三十米外的垃圾桶,开始狼吞虎咽。阳光毫不吝啬地照耀他的破衣裳,他的头发,他的脸和急速滚动的喉结。
吃饱了以后,他会静静的回味,他会用闭目养神的方式享受这一刻,这时候就算是象桑雨那样的美女也别想让他睁开眼睛,更别说这肮脏的世界了。
9〉桑雨早已经习惯了男人们的目光,狼一样的凶光,象多如牛毛的暗器,从各个角落蜂拥而出,统统招呼在她身上,她就在这枪林弹雨里婀娜多姿着。桑雨用眼角的余光看到一个吃醋的女人正在扭自己男人的耳朵,要把她男人的视线从桑雨身上扭回去,桑雨在心里偷笑。一辆奔驰停下,等桑雨钻进去,就绝尘而去,把尾气留下,留给蹲在马路牙子上抽烟的三个小伙子,谁让他们正好在那里呢,算是对他们不敬言辞的惩罚吧。
10〉我操哦真靓啊干一次去死都值了妈了个逼的,王飞咽着唾沫说。肯定跟那个死胖子去宾馆开房间了,三儿也咽着唾沫说。那个死胖子?大头问。傻逼啊你当然是刚才开大奔的那个死胖子难道是你爸啊,王飞觉得大头这家伙脑子有问题。唉好女都让狗透了好萝卜都让猪啃了,三儿摇头晃脑的叹着气。你那个霞妹也不错啊,王飞冲大头和三儿挤眉弄眼的说。三儿站起来拍拍屁股上的土,说:好个屁连奶子都不让老子摸。哈哈哈哈王飞和大头狂笑起来。
你还有钱么?王飞问大头。没了刚才买烟了。你有么?王飞又问三儿。你干啥?别管我就问你有没有?我就剩
两块五了刚够买盒烟的,三儿不情愿的说。哦。王飞显得很失望。要么咱们去找贾小民要点儿去,三儿提议。那个贾小民?王飞问。大头兴冲冲的解释说:就是实验小学五年级那个小胖子外号大款他爸是厂长家里特有钱。王飞眼睛一亮,站起来说,走。大头也跟着起来。三儿说还没下课呢吧几点了?等我给问问,王飞拦住一个过路的中年人问道:师傅,几点了?
11〉孟平被吓了一跳,看表告诉他们时间的同时还是小心的注意着自己装钱的口袋,直到他们走远才长出一口气。这些染着黄毛的小子都是古惑仔,防着点儿好。
孟平口袋里装着的威猛壮龙口服液是刚买的,一瓶就要五十六元,主治阳痿早泄肾亏不举举而不久久而不坚,外包装上写着:大大方方补肾踏踏实实做人。自从因为经济问题书记职位被抹了以后,孟平就不大行了,就得靠这些东西来做坚硬后盾了。孟平希望这次能有效,人到中年,已经力不从心了,老婆脾气暴躁,动不动就找茬发火,孟平心里清楚是怎么回事儿,老婆比自己小十岁,正是需要的时候,各类补品前前后后也买了不少,可顶用的不多,老婆就说看你那张老脸就够了。老婆还会说好多难听的话,他也只好认了。看来还是枪指挥党,枪软了,党自然就跟着软了。
孟平感到有些委屈,他不过收了几万元就倒台,人家上头收好几百万的多的是,还不照样舞照跳海鲜照吃妞照泡?他很清楚是有人在故意搞他,并且真实目的是要搞常局长,常局长也是没办法,只好丢车保帅,革了自己的职。政治就是这样的,不是你搞我就是我搞你。孟平不会一蹶不振的,如果这次民主选举常局长能够顺利胜出的话,自己再次出山就很有希望了,常局长亲口说的。
孟平又顺便买了点菜买了条鱼,还买了瓶红酒,打开家门,老婆不在,把东西撂进厨房,发现家里没有咸盐了,就拐到客厅给老婆打手机,他说:宋小梅,别忘了捎袋盐回来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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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一九九六年,我被保送上了大学,那是一个鲜花盛开的夏天,令所有的人都躁动不安,尤其是我。
父母为了奖励我,答应为我买架相机,于是给了我5000元钱,让我自己去选。
哇,¥5000!¥5000!我王老五从没见过这么多钱哪!摸着枕头下的5000元现金,我失眠了。现在想想,真没出息。
当时的女朋友,后来的爱妻,如今的孩儿她娘向我推荐理光机,因为她舅舅家就有这牌子的相机,进口货,照出来的人儿甭提有多清晰。我爱她胜过我的相机,过去是,现在也是,将来也不会变。
对相机一无所知的我,带着沉甸甸的5000元直奔沈阳的文化大楼,只因为那楼外当时挂着带有理光相机图片的广告牌。国营店,“文化”大楼,不会错吧。
这的相机可真多,我的眼睛有些花,头也有些晕,现在想想,真没出息。
看了一圈,除了那“长膀鸡(海鸥)”和“大尾巴鸡(凤凰)”之外,什么“泥坑(尼康)”、“假弄(佳能)”、“没能耐(美能达)”、“屁德(宾得)”死贵不说,听着就没有“理光”响亮,“理光”按理当光嘛。
我的眼睛盯上了理光的玻璃柜台,玻璃擦得真亮,稍远一点根本看不清里边摆什么。最上边的一层,铺着一尘不染的红呢绒布,上面只有两架理光机,一黑一香槟色,被柜台里的小射灯照得如同稀世珍宝。其余层的傻瓜机都成队的放着,仿佛“下里巴人”陪衬着上面的“阳春白雪”。
就那个香槟色的吧,比黑糊糊的看着亮堂,型号8,吉利,还SUPER,超级呀,又有日期打印,没理由不买。我摸摸兜里的5000元,转了一圈,还是没找到不买的理由:“喂,小姐,拿这架看看,看看……”
“哪架?”营业员走过来,带来一股劣质香水味儿。
“就这架、这架……”我的手指有些颤,象某人隔壁家的吴老二。
“买吗?”营业员见我穷酸相,不屑一顾的给了我一个白眼,牙缝里挤出的俩字儿听起来的意思分明是四个字儿:“买得起吗?”
我搞不明白,国营单位还是计划经济体制吗?这小妞咋这个态度?不管怎样,我的孔乙己般读书人的自尊心是绝对不可以践踏的,因为我穷的只剩这么点东西,被糟蹋掉就一无所有了,更何况是栽在小妞手里,干脆跳楼算啦。
“不买到你这干嘛?拿出来看看。”
“先去收银台交款,然后看商品。”
“哪有这理儿?相不中咋办?”我一急,家乡口音都露出来了。那小妞忍不住噗嗤笑了,真是阳光灿烂,我这时觉得她并没我想象中那么讨厌。我这人最爱看女人笑了,尤其是因为我笑的;也最害怕女人哭,尤其是因我而哭。
“笑啥?相不中咋办?”我故意重复。
“又不是相对象,啥相中相不中的,相不中包退包换。”她笑得更厉害,气氛缓和了许多,我想这文化大楼的确是国营的。
“开个票吧……”
哎,我实在是记不大清后来的购机经过了,记得相机+28-80头3600元左右,303原厂闪灯550元吧;记得钱被我攥得有些潮,不好数,粘;记得我当时点钱手有些抖,我还努力控制来着,所以我现在爱用银行磁卡付帐,不象花自己的钱;记得小妞朝我笑,还为我的相机装袋,我当时好象说的是“轻点!”没说“谢谢!” 还记得……不记得了,什么都不记得了。
不管咋的,“理光”到手啦!钱也几乎花光了,也对,理光、理光,按理当花光嘛。
回到家,我把相机前前后后、左左右右、上上下下、里里外外看了个遍,越看越喜欢,越看越着迷,就象阿Q在看吴妈,只差一句“我要和你困觉”了。
那一夜,我又失眠。现在想想,实在太没出息。
我活到这么大,没少吃亏上当,总结一下不外乎就两点:一是好奇心太强,二是太容易相信别人,尤其是小妞。这大概也源于第一点,因为我一直对小妞有着强烈的好奇心。只是后来有了可心的女友,这种好奇心转移到了相机身上啦。
终于开学了,最初的几天,几乎整天挎着相机在校园里晃,惹得不少女生们倾慕的目光,这极大的满足了我的虚荣心。时间长了,她们都说:“看,他多有艺术家的气质!”这话导致的直接结果就是——我更加喜欢这“理光”了。理光、理光,按理脸上有光嘛。
人不能太张扬,否则必走背运,这是我活了二十多年的深刻总结。可我却总是明知故犯,人生不如意十之八九,我的原则就是宁可走背运,也不能不张扬。因为我严格按原则行事,果然,没过多久,倒霉事儿就来了。
我上两届的学生会主席,他也喜欢拍照,有一架“长膀鸡”带标头。有一天,他张口向我借“理光”,说有重要事要拍,怕他的“长膀鸡”不成事。当时我还没学会什么叫拒绝,只晓得助人为快乐之本,我、我竟然答应了!
当晚我又失眠,玩相机的DX们都知道这是啥滋味,有谁会愿意让自己热恋中的情人去陪别人睡上两晚呢?除非、除非他有不可告人的目的?
卑鄙是我的绰号,虚伪是我的本名。
早有小道儿消息传出,我是本届学生会主席的候选人……
当然,后来我的仕途之路一帆风顺,当然,这也为我的理光抹上了不光彩的一笔,这让我想起了三国里“杀妻待客”的故事。
“要想成大事,就要付出代价,哪怕他有些残酷。”这是政客们最好的借口。
当我的理光回到我的怀抱,已经是伤痕累累,外表两处掉漆,尽管面积不大,但却在我的心头曼延。1/8以下慢门、B门失灵,天哪,我的理光受了怎样的蹂躏和摧残?天杀的,真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脏话是用来说的,我不想写出来,此处略去11字)!
那个主席送了我两板电池,还表示了感谢。你能想象吗,你把自己热恋中的情人送去做台,她为你赚回了下个月的口粮,还毫无怨言的用一只幽深的不会流泪的眼睛看着你!
有人说,时间会洗刷掉好多东西,包括你的良知,我就是个最有力的例子。花了80元在文化大楼修好了相机后,我开始疯狂的利用我的理光,象一个失去贞洁的姑娘在拼命的作践自己,她拖着瘦弱的腰身,在不停的“咳嗽”声中,为我的名利奉献着,却依然无怨无悔。
名利双收的人最容易丧尽天良,我踩着理光的脊梁,在摄影的路上步履轻松。直到后来渐渐知道天底下最好的器材是“赖卡(莱卡)”、“蛤俗(哈苏)”、“鲁赖(禄莱)”、“糠太吃(康太克斯)”、“胡乱打(伏伦达)” 、“阿儿怕(阿尔帕)”还有什么“麻米牙(玛米亚)”、“牙塞卡(亚西卡)”、“熬年怕死(奥林帕斯)”、“可你卡(柯尼卡)”“比浪(碧浪)”……
总之,都比理光牛口(此处略去一字),再后来,我的耳朵灌满了理光的闲言。
“多少钱?”充满惊讶的疑惑。
“全套4000多。”我骄傲地重复着。
“人家邮购价也就2800左右呀。”我被灌了一脖颈子“浮里昂”,从脑袋瓜子一直凉到脚脖丫子。“4000多够一套泥糠601啦,你真是个大……”
不,不要说了,我不想听。哎,人就这样,听得一万句飘扬,却承受不得半句打击。
“塑料的?”眼里满是鄙视的目光。
“轻巧呀,携带方便嘛。”我极力为自己辩解。
“花里胡哨的,拿去骗骗小妞还行,上不得台面的,趁早处理掉,有人要算你拣着。”
啊——不,我不要听。我的伤口上被撒上了一把没加碘的盐,疼的钻心。
“成相咋样?”有人怀疑地问。
“我觉得很棒,你看这片子……”事实胜于雄辩,我递过自己最满意的照片,“恩,还可以……”我感动得要哭,终于有识货的了,谁知下文竟是“比傻瓜机好多了,旅游时拿着玩够用了,要想出片……”那老兄摇摇头。
古人云:众口铄金,击毁硝骨;千人所指,无病而死。何况我这个人又很脆弱,这似乎注定这个故事会有一个悲剧性的结局。
四年后,我分配到沈阳,渐渐忘记了大连清爽的海风和透蓝的天空。那是一个春雨过后的下午,我在擦拭遍体鳞伤的理光相机,那只幽深的眼睛温柔的看着我,充满回忆,也刺伤着我的心,在她面前我永远是个罪人。
海关的同学打电话给我说他做了宣传干事,单位有架理光10身,28-210的晶莹头,卡口不匹配,求我帮忙。在朋友面前,我真的是个不懂拒绝的人,我说我拿理光头和你换那三流头吧。
就这样,我的理光身首异处,那只刺得我心疼的眼睛被带到了丹东,只剩下那瘦弱的机身,有如被遗弃在荒野的无头女尸,含冤而去,留下的是她和一个负心人的凄凉故事。
有篇文章写到“相机无情人有情。”在我这刚好相反,“我的良心被狗吃了,没吃静,还剩那么一点。(引《一声叹息》)”
我又开始失眠,好容易睡着又开始做噩梦,一只无辜的眼睛死死的盯着我,象一把锋利的剑,刺得我的心在流血……
我预感到,该是理光彻底离开我的时候了。
又是一个鲜花盛开的夏天,它另所有的人都躁动不安,尤其是我。
我将理光机身、闪灯、换来的“狗头”、皮套和三块镜片仔细的清理了一遍,连同当年的包装盒和发票慢慢的装入我的背包,只身来到中街916店。是啊,是理光彻底离开我的时候了。
916的小曹坦诚的告诉我,这机器不好出手,不能收。
又去莲花店,不收。
我去了隔壁,那里的老板是个精明的医生,说1000元全收了,我没有还价,我不想留下什么能勾起我回忆的东西。知道吗,这年头钱换不来的大概只有感情了,虽然那只是架没有生命的机器,可总好过没有生命的活人。
我背着空空的背包走在回家的路上,有种如释重负的感觉。天已开始转黑,如同当时我的内心。我想,卖给医生也好,或许医生会扶平理光那满身的伤痕。
时隔多日,我发现我是个不能没有相机的人,我又来到中街二手店,逛到那医生店门前,我犹豫了一下,挪了进去,忍不住寻找起了我那伤透了心的理光,我希望我找不到。但我还是发现她坐在一个角落里,带了一个标头,覆了一层薄薄的灰,看上去苍老了许多,我想她大概已认不出我了。
再一次光顾中街店的时候,她已经不在了,不知改嫁到了谁家,我心里有种异样的感觉,轻松?酸楚?说不清,我想起了世纪之交的一位伟大诗人的一段诗句:嫁到山那边的山妹子/我的好妹子/她在生产/在流血/染红了山上的杜鹃花……
六一 我祝你快乐
这一天是六一儿童节。大匡一早上班前答应四岁的女儿下班就回家陪她玩。
下午的时候,大匡收到一条短信:为庆祝六一儿童节晚上六点请你吃饭太原北街梦思酒楼。大匡回短信:改天吧我要回家陪女儿。对方又回:你来吧我都定好了柏林厅有我们书记新东方校长编辑会计师下次不定什么时候呢。大匡又回:好的我去。
大匡去的原因有两个,一是他这天正好在太原北街培训,梦思酒楼离自己非常近,这种巧合使他隐约觉得就该去;二是一起吃饭的人都是新面孔,可以结交一些新朋友,从长远看,这很必要。
大匡的培训四点半就结束了,离吃饭的时间还有一个半小时,这段真空时间让他觉得不太好打发,于是他就一个人下意识的朝太原街步行街的方向走,他寻思着混到人多的地方,似乎能让他不那么寂寞。
从太原北街往南走需要过一个过街天桥。天桥的台阶上两个老妪正趴坐着乞讨,大匡如往常一样并未理睬,他的理论就是小小的施舍救不了国。避开老妪,大匡走上了天桥,一个同他女儿年纪相仿的小女孩手里半握着一个纸杯向他走来,就站在他的脚下,仰着小脸,目光迷离。是个小乞丐。大匡心里一揪,立刻想到了自己的女儿,怜悯之心骤起。多么可怜的小家伙儿啊,今天是她的节日!
大匡不由自主的摸了摸裤兜里的零钱,仅有的一块钱钢蹦儿早上坐公交给花了,他有些懊恼,两手一摊,同时用眼神示意了自己的无能为力。小家伙儿很识趣,很职业的让了路。
大匡平白的生出一丝歉疚,就在小家伙儿一闪开的瞬间他脑海里闪现出一个念头:下天桥后破开一张老头票给小女孩儿买根雪糕或是一袋爆米花,然后返回天桥顶上蹲下来送给她并告诉她,今天是你的节日,祝你节日快乐!
可惜这个美好的念头在他走下天桥的过程中很快淡化继而消失了,他很自然的摇摇头,嘴角挂有一丝苦笑。
步行街里的人真的很多,可是大匡却越发的感到寂寞。到处都是庆祝六一的商家广告,大匡脑海里满是小乞丐无辜的小脸和迷离的眼神,他感到那眼神刺伤了他,令他不时的隐隐作痛。
大匡在一家烤羊肉串的摊点前停下来,破开了100元老头票用5元钱买了5根肉串,站在一个大红塑料桶旁胡乱地吃了起来。吃到第4根的时候,又一个行乞的老妪伸手过来,大匡把剩下的一根肉串递给了她,她没做声接过去转身消失在喧嚣人群之中。大匡很是欣慰。这年头要饭的已经没有了,都改要钱了。因为大匡曾经实验过给一个要饭的吃的,人家一撇嘴就闪了。
大匡晃进了一家音像店,见没什么吸引自己的就又晃了出来,一打眼,看见刚才那个老妪正躲在一个小胡同里吃他给的肉串,很是受用的样子。大匡见状立即走开了,他想也许人家躲的就是他,看来这个乞丐还存有自尊。大匡觉得自己做了件好事,如今乞丐也已经商业化了,或许给她钱,她反而买不成东西,早被幕后操纵的老板没收了。
想到这儿,大匡毅然的转头加快脚步直奔天桥,他要买个冰淇淋,大的,送给那个小女孩并祝她节日快乐,不为别的,只求一丝慰藉。
大匡步子越走越急,他很怕,怕那个小女孩已经走了。路过冷饮摊,大匡说,来个冰淇淋。摊主说,哪种?大匡说,最贵的。摊主说,5块。交钱,拿冰淇淋,继续走。
大匡几乎是跑上天桥的,有点喘,放眼寻找目标,小女孩真的走了。大匡楞在那,数秒,他开始环绕天桥栏杆往下看,祈望小家伙儿并没走远,在他转了一圈回到原地时,这个祈望很快破灭了。
大匡真切地体会到了怅然若失的感觉,觉得自己有点委屈。这时朋友的电话打过来:到哪了,用不用我去接你。大匡回话:就来。他顺手把冰淇淋放在了他和小女孩相遇处的地上,快速地走下天桥,直奔梦思酒楼,心想,吃完饭一定早点回家,女儿肯定是等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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