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27日在医院女子跑精神科求住院住院时,行为错乱通过手机建设银行App上向陌生人转账5000

建设银行:2017年实现净利润2422.64亿 日赚6.33亿_新浪财经_新浪网
建设银行:2017年实现净利润2422.64亿 日赚6.33亿
建设银行:2017年实现净利润2422.64亿 日赚6.33亿
  新浪财经讯 3月27日消息,公布年报,2017年实现营业收入6216.6亿元,同比增长2.74%;实现归属股东净利润2422.64亿元,同比增长4.67%;税后利润人民币2316.80亿元;公司拟每股派发现金股息0.291元。2017年末,不良贷款率1.49%,较上年下降0.03个百分点。逾期贷款自2010年以来首次双降,逾期不良负剪刀差较上年持续扩大。拨备覆盖171.08%。
责任编辑:郭春阳
@@status_text@@
图文直播间
视频直播间日建设银行在售理财产品一览表,具体详细内容银行信息港小编为你报道。产品名称发行银行委托货币销售起始日销售终止日理财期收益类型预期收益起购金额乾元-鑫鑫向荣CQF01建设银行人民币97天不保本4.5%5万乾元&天长利久LNM01建设银行人民币118天不保本4.5%5万乾元&天长利久LNM01建设银行人民币272天不保本4.5%5万乾元-金宝GD08QYJB建设银行人民币180天不保本4.45%10万乾元&天长利久LNM01建设银行人民币69天不保本4.4%5万乾元&天长利久LNM01建设银行人民币34天不保本4.25%5万乾元SDD01建设银行人民币93天保本3.8%5万乾元SDD01建设银行人民币37天保本3.6%5万乾元-金宝GD08QYJB建设银行人民币120天不保本4.5%10万乾元-金宝GD08QYJB建设银行人民币55天不保本4.45%300万产品名称发行银行委托货币销售起始日销售终止日理财期收益类型预期收益起购金额乾元福利2017年第144期建设银行人民币122天不保本4.45%10万乾元-金宝GD08QYJB建设银行人民币35天不保本4.4%5万乾元&私享型ZHD11建设银行人民币91天不保本4.35%10万乾元-至尊宝GD08QYJB建设银行人民币120天不保本4.35%10万乾元-金宝GD08QYJB建设银行人民币64天不保本4.3%10万乾元福利2017年第143期建设银行人民币87天不保本4.3%10万乾元-至尊宝GD08QYJB建设银行人民币92天不保本4.3%10万乾元通宝HED01建设银行人民币187天不保本4.3%5万乾元&共享型ZHD10建设银行人民币70天不保本4.25%5万乾元福利2017年第141期建设银行人民币66天不保本4.15%10万产品名称发行银行委托货币销售起始日销售终止日理财期收益类型预期收益起购金额乾元-众享ZHQYBB建设银行人民币287天保本3.9%5万乾元-众享ZHQYBB建设银行人民币105天保本3.7%5万乾元添福JSY01建设银行人民币282天不保本4.7%10万乾元添福JSY01建设银行人民币178天不保本4.6%10万乾元添福JSY01建设银行人民币72天不保本4.55%5万乾元&优享型ZHD04建设银行人民币87天不保本4.5%5万乾元添福JSY01建设银行人民币123天不保本4.5%10万鑫溢江南SUD01建设银行人民币265天不保本4.5%10万鑫溢江南SUD01建设银行人民币365天不保本4.5%5万乾元&共享型ZHD05建设银行人民币100天不保本4.45%5万产品名称发行银行委托货币销售起始日销售终止日理财期收益类型预期收益起购金额乾元&开鑫享ZHD06建设银行人民币121天不保本4.45%5万乾元e路盈2017年第142期建设银行人民币35天不保本4.2%5万乾元&共享型ZHD03建设银行人民币50天不保本4.1%5万乾元-善盈2017年第71期建设银行人民币154天不保本4.7%10万乾元&天长利久LNM01建设银行人民币90天不保本4.55%5万乾元&天长利久LNM01建设银行人民币90天不保本4.55%5万乾元&天长利久LNM01建设银行人民币90天不保本4.55%5万乾元-盈三湘2017年第97期建设银行人民币174天不保本4.45%10万(来源:南^方^财^富^网)
相关文章推荐日《广西法治日报》已刊公告
10:22:07来源:平安广西网责任编辑:吴旻晴 (本文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快捷查询:Ctrl+F,然后在框内输入需要查询的关键字。
  拍卖公告
  受委托,我公司将在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络平台(http://pm.caa123.org.cn/)举行网络拍卖会具体如下:
  标的\&竞买保证金(元)\&拍卖时间\&竞价时间说明\&
  废旧物资一批(北海)\&年7月4日9时\&自由竞价时间至10时止,后为限时竞价\&
  废旧物资一批(防城港)\&年7月4日11时\&自由竞价时间至12时止,后为限时竞价\&
  废旧物资一批(玉林)\&1年7月5日9时\&自由竞价时间至10时止,后为限时竞价\&
  竞买人资质要求:(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除持有营业执照、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证件外,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括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资质。必须同时持有以下资质文件:县级及以上公安部门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备案证明或再生资源回收备案证明(具体以备案证明记载的经营范围为准)。(二)注册资金均要求:不少于人民币10万元。(三)买受人均必需在成交之日起3天内将成交款以转账形式汇入委托方账户,方可领取标的。 &
  展示:标的于日-6月30日在标的所在地展示。
  有意竞买者请于日12时前交付保证金后持有效证件到南宁市金浦路16号汇东国际E0911号办理竞买报名手续。咨询电话:。
  广西北海地产拍卖行有限公司
  查找弃婴儿童生父母公告
  现将灵山县儿童福利院4名弃婴(儿童)查找生父母的资料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该婴儿(儿童)的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凭本人身份证和所在单位证明或住所地村(居)民委员会证明到灵山县儿童福利院认领。如逾期无人认领,视为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福利院将依法安置。
  联系人:万女士联系电话: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日在灵山县灵城镇人民医院门诊大楼捡拾一名女童,精神障碍,日出生(估),入院时姓名不详,福利院取名为:民小蓉。
  日在灵山县陆屋镇钦陆一级公路三岔路口捡拾一名男婴,身边有出生纸条:日出生。入院时姓名不详,福利院取名为:民小健。
  日在灵山县文利镇升平村委会大田面村捡拾一名男婴,日出生(估),入院时姓名不详,福利院取名为:民小乐。
  日在灵山县灵城街道灵山县儿童福利院旁捡拾一名男婴,现场纸箱内遗留一张书写纸条:日出生。入院时姓名不详,福利院取名为:民小康。
  拍卖公告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日10时在本公司拍卖大厅举行拍卖会,按现状公开拍卖:罚没物品一批(详见拍品清单)。
  展示时间:日至29日
  展示地点:各标的存放处。
  请有意竞买者自公告之日起与本公司联系,并于日16时前持有效证件及竞买保证金到我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31号航洋国际城B座2418室
  广西言信拍卖有限公司
  认尸启事
  日23时许,在我大队辖区G75线兰海高速2050km处(钦州市钦北区行政辖区)发生一起死亡道路交通事故,致一无名男性行人死亡,该男性上身外穿深灰色夹克,内穿黑蓝白条纹针织长袖线衣,下身穿蓝色裤子,双赤足,随身带有一黑色挎包。
  为案件调查需要,核实死者身份,如有知情者请与我大队联系,联系人:黄警官、韦警官,联系电话:、。
  广西区公安厅交警总队
  高速公路管理支队七大队
  广西岑溪市仁人医药有限公司原股东及原法定代表人陈业锋,于日将广西岑溪市仁人医药有限公司100%股权转卖给新股东莫尘,并且陈业锋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和董事长职务。
  现公告从日起,陈业锋先生如以本公司名义所从事的一切业务活动,均与本公司无关。
  特此公告。
  广西岑溪市仁人
  医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莫绍鹏
  召开股东会议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定于7月13日10时召开股东会议,时间半天,会议地点定在本公司三楼会议室。具体事项主要是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请本公司全体股东成员按时参会。如不到会的股东按缺席、弃权处理。
  特此公告
  广西西江化工
  有限责任公司
  注销公告
  广西贵港市环源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KDAKC8A)经股东会决议现拟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清算组成员为:陈取林、潘创大、甘博文、梁毓河,欧春梅为清算组负责人,请债权人于本公告见报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清算组申请债权债务。
  特此公告
  广西贵港市环源碳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减资公告
  上林县恒福商贸有限公司经股东会决议,拟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减少注册资金,由一千二百万元人民币减少为一百万元人民币。请有关债权债务人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到本公司办理债权债务登记手续。联系人:周云贤,手机:。
  特此公告
  上林县恒福商贸
  有限公司
  注销公告
  上林县贤达食品配送有限公司(注册号:KFL2W88)经股东会决议解散,敬告各债权债务人从日起45日内与公司债权债务组联系,联系人:吴杰,手机:。
  上林县贤达食品配送有限公司
  清算公告
  马山县华东电器贸易有限公司(注册号:141)于日经股东会决议注销本公司,并同日成立清算组进行资产清算,清算组负责人:陆有东,清算组成员:陆有东、唐艳丽、杨涛华,联系电话:,敬请各债权债务人于本公告见报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债务。
  马山县华东电器贸易有限公司
  清算公告
  广西马山县梦巴星贸易有限公司(注册号:049)于日经股东会决议注销本公司,并同日成立清算组进行资产清算,清算组负责人:蔡炎杰,清算组成员:张星清、傅连根、蔡炎杰,联系电话:,敬请各债权债务人于本公告见报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债务。
  广西马山县梦巴星
  贸易有限公司
  寻找弃婴生父母公告
  广西马山县古零镇古统村动吉屯17号村民曾乃青,于日马山县古零镇古统村思明屯附近路口捡拾到一名女婴,女婴身体健康,出生日期为日。请孩子的亲生父母持有效证件与曾乃青联系,联系电话:。即日起60日内无人认领,孩子将被依法安置。
  马山县民政局
  寻亲公告
  现将南宁市市民捡拾并抚养的弃婴资料予以公告,自登报之日起60日内,请其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凭居民身份证、所在单位或住所地村(居)委会证明到我院认领,逾期无人认领的,视为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我院将依法安置。
  联系电话:
  南宁市社会福利院
  女性,日出生,日在南宁市西乡塘区坛洛镇旧甘蔗调度站门口捡拾,姓名不详,取名卢波洁。
  女性,日出生,日在南宁市星湖路南湖公园门口捡拾,姓名不详,取名陈玉婷。
  女性,日出生,日在南宁市瓶盖厂附近捡拾,姓名不详,取名黄笑莹。
  男性,日出生,日在南宁市建政思贤路口思贤路36号公交站牌背后人行道上捡拾,姓名不详,取名吕林涛。
  女性,日出生,日在南宁市兴宁区五塘镇七塘村捡拾,姓名不详,取名李锦锋。
  女性,日出生,日在南宁市西乡塘区金陵镇业仁村业仁淀粉厂叉路口大榕树下捡拾,姓名不详,取名梁海芳。
  女性,日出生,日在南宁市兴宁区厢竹大道南梧立交靠广西南宁市花鸟交易市场一侧的楼梯口处捡拾,姓名不详,取名凌婉晴。
  女性,日出生,日在南宁市江南区五一西路7号沙井农贸市场门口捡拾,姓名不详,取名黄彩萍。
  女性,日出生,日在南宁市大沙田银海大道龟背桥捡拾,姓名不详,取名黄心艺。
  王愚先生、古雅女士:
  按日王愚(甲方)、古雅(乙方)、包秀琼(丙方)、陈锋(丁方)在广州签订的《广西宁明县东方生态农业园财产份额转让协议书》第四项第1款有&丁方在日前逐年向甲方和乙方支付人民币现金共十五万元整&的约定。陈锋(丁方)已主动多次以电话、手机短信和邮政快递去信等方式催促你们提供银行账号以便将这笔现金汇转给你们,但均未得到你们提供银行账号的回应。现在只好在报纸刊登启事知照你们,请尽快向陈锋提供王愚、古雅其中一人的准确的开户银行及银行账号。(陈锋住址:广西宁明县海渊镇那才村狮子山广西宁明县东方生态农业园,邮政编码:532504,陈锋联系电话:)谢谢!
  广西宁明县海渊镇那才村狮子山陈锋
  行政处罚决定公告送达
  南宁市飞鹰企业策划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交虚假材料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一案,我局已于日在《广西法治日报》第4B版&普法园地&栏目刊登《行政处罚听证告知公告送达》。至日止公告期满,你公司在法定的时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和听证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对你公司的行为作出了兴工商处字【号《行政处罚决定》,决定作如下处罚:1、处你公司陆万元的罚款,上缴国库。2、吊销营业执照。
  因你公司不在注册住所,本局无法直接送达和邮寄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现依法公告送达,请你公司自公告见报之日起60日内到我局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南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或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依法向南宁市兴宁区法院提起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联系人:黄卫平、施隽联系电话:
  地址:南宁市兴宁区南梧大道296号
  南宁市兴宁区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
  拍卖公告
  受法院委托,我公司定于日11时,在本公司拍卖厅举行拍卖会,采用现场与网络同步联合拍卖方式按现状拍卖以下标的:
  都安县安阳镇古谭路332号(原绿岑路)1栋七层住宅房地产,建筑面积约:678.36m2;土地使用权面积约:96.6m2,使用权类型:出让,用途为:住宅,拍卖参考价:121万元,竞买保证金:10万元。交竞买保证金及拍卖成交款账号:户名:都安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账号 :4035181;银行:工商银行都安县支行。法院监督电话:。
  有意竞买者请到我公司或登录&联拍网(www.Lp113.com)&及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查阅详细资料,并于日17时前将保证金交到委托法院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并于拍卖会前持有效证件、交款凭证及法院出具的交款收据到我公司或广西区内其他拍卖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协拍提成比例按有关规定执行。买受人应于拍卖成交之日起7日内付清拍卖成交款。标的物公告之日起在标的物所在地展示。有关当事人和已知的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逾期不办理竞买手续参加拍卖会,视为弃权。
  咨询电话:
  公司地址:南宁市民生路3号鑫辉大厦三楼
  广西天锤拍卖有限公司
  日晚,钟山县公安局在辖区内查毒时,查获桂AG5937挂桂A8017货车,车内装载有无主冰冻肉类若干。请物主于本公告见报之日起7日内到钟山县公安局接受调查处理,逾期不至,我局将按相关法律程序进行处置。
  钟山县公安局
  钦州市嘉润吊装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广西增值税普通发票》1份,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8份,发票代码:,发票号码:64023;发票代码:,发票号码:138、,声明作废。
  日18时许,钦州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在辣椒槌码头附近海域查获一艘涉嫌运输无合法手续冻品船舶,该船舶编刷&桂北16329&字样,铁质,船长约32米,宽约4米,现该船已移交我支队处理。请船主自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持该船舶相关证件到我支队认领。
  特此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
  公安边防总队海警
  第三支队
  融安县潭头乡桂旺养猪专业合作社(注册号:0061X)经股东会决议,拟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清算组由陈孔端、兰冬菊、何美南、苏伟全、陈伟红组成,陈孔端任组长,请债权人于公告见报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不算组申报债权,逾期不申报,则依法处置。
  联系人:陈孔端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融发县潭头乡水产畜牧兽医站
  邮政编码:545407
  融安县潭头乡桂旺养猪专业合作社
  曾繁寿174016
  刘明杰264017
  李世广234056
  曾杏莉074043
  黄宇23403X
  黄晓妮284021
  谢世崇294050
  曾东成214012
  陈鎏翰090013
  徐远飞240839
  黄腾020396
  黄梅金185062
  王明发164957
  黄海070919
  王三妹042266
  王明话294933
  黄金荣143315
  陆明锋303316
  黄彩素071841
  农强勇210310
  农丰良070312
  陆锡强071219
  赵廷冲193031
  陈桂梅090622
  黄灯煌095817
  覃祖谋120371
  ▲下列驾驶证遗失:
  杨尚理140337
  ▲下列玉林师范学院学生证遗失:
  庞梓童
  ▲下列警官证遗失:
  梁家俊4521170
  ▲下列车牌遗失:
  姚芝记桂MMW157
  ▲下列其他证件遗失:
  ●黄建斌遗失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号:,声明作废。
  ●蔡高旺遗失广西建设工程材料质量检验见证取样员证,证书编号:JZQY,现声明作废。
  ●南宁市中艾堂养生馆(经营者:李坚,注册号:2141-1)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本遗失,现声明作废。
  ●合浦县永远饲料店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注册号:365,现声明作废。
  ●正意价格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北海分公司遗失通用机打平推裁剪式空白发票一张,发票号码:,代码:,现声明作废。
  ●韦瑜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本遗失,注册号:073,,声明作废。
  ●南丹县夕阳红中老年时装店(负责人:邝祖娟)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注册号:958,,声明作废。
  ●吕宏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注册号:528,,声明作废。
  ●吕忠堂遗失营业执照正本,注册号:193,,声明作废。
  ●刘德文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注册号:952,,声明作废。
  ●吴文成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注册号:019,,声明作废。
  ●南丹县淘青春服装店(负责人:石洪艳)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注册号:328,,声明作废。
  ●邓丹丽遗失营业执照正本,注册号:185,,声明作废。
  ●邓丹丽遗失营业执照正本,注册号:077,,声明作废。
  ●南丹县城关镇中平村加发屯甲令采石场(负责人:莫木深)遗失营业执照正本,注册号:588,,声明作废。
  ●李文强遗失营业执照正本,注册号:626,,声明作废。
  ●南丹县六寨镇金祥农资店(负责人:何金祥)遗失营业执照副本,注册号:832,,声明作废。
  ●南丹县小场镇中平村威骂莫仁钦采石场(负责人:莫仁钦)遗失营业执照正本,注册号:649,,声明作废。
  ●南丹县车河镇八步村张素清农家店(负责人:张素清)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遗失,注册号:819,,声明作废。
  ●陈龙江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注册号:261,,声明作废。
  ●陈龙江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注册号:135,,声明作废。
  ●南丹县梅花饮食店(负责人:韦胜梅)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注册号:281,,声明作废。
  ●南丹县里湖和谐批发部仁广店(负责人:韦登)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注册号:249,,声明作废。
  ●南丹县荣发大酒店(负责人:兰春荣)遗失营业执照正本,注册号:983,,声明作废。
  ●刘玉香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注册号:301,,声明作废。
  ●小场大平星店峰毅砖厂(负责人:杨长勇)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注册号:568,,声明作废。
  ●南丹县车河镇天天文印室(负责人:杨玉隆)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注册号:898,,声明作废。
  ●南丹县鹏兴建筑模板厂(负责人:申屠鹏兴)遗失营业执照副本,注册号:010,,声明作废。
  ●南丹县莫昌猛农家店(负责人:莫昌猛)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注册号:557,,声明作废。
  ●南丹县八八洗车场(负责人:卢安昌)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注册号:306,,声明作废。
  ●南丹县八八汽车美容店(负责人:卢安昌)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注册号:298,,声明作废。
  ●卢逢亮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注册号:186,,声明作废。
  ●南丹县利秋钢材店(负责人:韦利秋)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注册号:259,,声明作废。
  ●南丹县小南城通讯店(负责人:阳刚)遗失营业执照副本,注册号:764,,声明作废。
  ●南丹县庆丰寄卖行(负责人:韩中信)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注册号:181,,声明作废。
  ●何俊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注册号:869,,声明作废。
  ●江凤英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注册号:613,,声明作废。
  ●南丹县玉英瑶心米粉店(负责人:罗玉英)遗失营业执照副本,注册号:201,,声明作废。
  ●韦荣汉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注册号:472,,声明作废。
  ●陆丹池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注册号:432,,声明作废。
  ●南丹县吉朗花园果蔬店(负责人:何萍)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注册号:395,,声明作废。
  ●南丹县雅诗沙阁生活美容馆(负责人:黄素娟)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注册号:141,,声明作废。
  ●南丹县里糊米粉店(负责人:韦建浪)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注册号:261,,声明作废。
  ●南丹县亨利烟酒茶商行(负责人:梁任春)遗失营业执照正本,注册号:781,,声明作废。
  ●卢玉巧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注册号:199,,声明作废。
  ●曾玉莲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注册号:493,,声明作废。
  ●曾寿芳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注册号:246,,声明作废。
  ●韦欢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注册号:536,,声明作废。
  ●温二平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注册号:360,,声明作废。
  ●本人毛林遗失汽车修理工证,证书编号:7939,现声明作废。
  ●南宁市辉龙车行遗失营业执照正本,证书编号:502(1-1)及税务登记证正本,证书编号:,现声明作废。
  ●南宁市霸珑车行遗失税务登记证正本,证书编号:,现声明作废。
  ●南宁房天下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荣宝华分公司遗失公章准刻证,证号:1032,声明作废。
  ●广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遗失座落于南宁市良庆区银海大道106号他项权证原件壹本,编号为:南宁国用他项(2011)第0609号,现登报挂失,声明作废。
  ●陈国东(身份证:124012)遗失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意健险保单流水号:294429,声明作废。
  ●戴伟恒遗失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证,证号3001509,声明作废。
  ●何光平遗失道路货物运输资格证,证号:,声明作废。
  ●莫祖俊遗失桂RB3980车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副本),证号:,声明作废。
  ●莫祖俊遗失桂RB3980车道路运输营运证(正、副本),证号:,声明作废。
  ●黄钦遗失兴业县城隍镇黄钦建材经营店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证号:859。
  ●灵山县华宝物流有限公司遗失道路运输证,证号为:,声明作废。
  ●广西桂川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郑胜利(身份证:298836)遗失一级建造师注册证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编号为:桂,证书编号:,现声明作废。
  ●藤县运通汽车修理厂遗失税务登记证正副本,纳税人识别号:,负责人:胡皓,现声明作废。
  ●刘南遗失货运汽车驾驶从业资格证(证号180039),声明作废。
  ●融安县薇薇女装店,经营者姓名陈德全,遗失日核发工商营业执照正本,注册号993(1-1),现声明作废。
  ●融安县蓝玉日用品店,经营者姓名兰菊燕,遗失日核发工商营业执照正本,注册号498,现声明作废。
  ●融安县涵曦保健馆,经营者姓名毕春红,遗失日核发工商营业执照正本,注册号191(1-1),现声明作废。
  ●融安县贝儿健玩具,经营者姓名谢沛云,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注册号189,现声明作废。
  ●融安县勿忘我养生堂,经营者姓名谢沛云,遗失日核发工商营业执照正本、副本,注册号449,现声明作废。
  ●融安县板榄兴民木材加工厂,经营者姓名顿兴民,遗失日核发税务登记证正本、副本,纳税人识别号:501,现声明作废。
  ●融安县茂昌食杂批发部,经营者姓名梁雪芳,遗失日核发工商营业执照正本、副本,注册号041(1-1),现声明作废。
  ●融安县经营者姓名廖爱忠遗失日核发的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注册号576,现声明作废。
  ●桂林群旺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不慎遗失国税税务登记证正本,税字号:560,现声明作废。
  ●桂林群旺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不慎遗失地税税务登记证正本,税字号:560,现声明作废。
  ●南宁市创天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遗失公章准刻证,编号:0557,声明作废。
  ●覃兴性、李红艳遗失税收缴款书(税务收现专用)第四联,号码:(151)桂地现,声明作废。
  ●黄丽金遗失营业执照正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KFJCT1C,声明作废。
  ●武鸣县佶昌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遗失公章准刻证,编号:0283,声明作废。
  ●武鸣县天虹烟花爆竹批发有限责任公司(账号:522333)遗失郑国兵私人印章一枚,开户行:南宁市武鸣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城厢分社,声明作废。
  ●武鸣县福慧阁工艺品店遗失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副本,注册号:391,声明作废。
  ●武鸣县明轩商务旅馆遗失营业执照正本,注册号:725,声明作废。
  ●武鸣县府城镇四明村老年协会遗失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证号:南武社证字第99号,声明作废。
  ●韦幸灵遗失地税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地税字:004,发证时间:日,声明作废。
  ●潘刘龙遗失残疾证,证件号码:,声明作废。
  ●上林县众大广告工作室遗失营业执照正本,注册号:332,声明作废。
  ●陆文勇遗失(2013)桂地完电号契税完税证第三联,特此声明。
  ●广西云千慧科技有限公司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注册号:294,现声明作废。
  ●钟山县富民页岩新型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遗失《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墙体材料认定证》正副本,证号:JXC,现声明作废。
  ●钦州市钦南区永鑫页岩砖有限公司遗失《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墙体材料认定证》正副本,证号:JXC,现声明作废。
  ●韦达成因不慎遗失营业执照副本,注册号:022,现声明作废。
  ●项堃因不慎遗失营业执照副本,注册号:522(换),现声明作废。
  ●张锋昌日遗失身份证,号码:014818,遗失驾驶证,号码:014818,声明作废。
  ●杜鹃玲遗失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注册号:871)现声明作废。
  ●唐慧兰遗失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注册号:510)现声明作废。
  ●罗炎遗失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注册号:968)现声明作废。
  ●刘永旋(身份证号274717)于日在平南五羊-本田购买摩托车一台,发动机号:17A02736,车架号:LWBTCH201H1000763,发票号:,由于管理不妥,发票合格证遗失,声明作废。
  ●黄海遗失驾驶证,驾驶证号:070919,声明作废。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遗失中国工商银行罗城县支行营业室一张开户许可证,核准号为Z1,账号:0055940,声明遗失。
  ●广西罗城县黄金镇寒道村好洞屯,公章遗失,声明作废。
  ●蒙山县西河镇大塘村母伦九组集体山林权证遗失一份,证号为B,现声明作废。
  ●凤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遗失中国农业银行凤山县支行营业部四张开户许可证和一张机构信用代码。开户许可证:①核准号:J2,帐号:06045;②核准号:Z2,帐号:11466;③核准号:Z2,帐号:06003;④核准号:Z2,帐号:05930。机构信用代码证,证号:B01400。上述证件现声明作废。
  ●扶绥县渠黎镇黎建洪日杂经营店遗失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副本),注册号:137,声明作废。
  ●扶绥县国民大药房一分店遗失营业执照(副本),注册号:929,声明作废。
  ●梁瑞群遗失拖拉机驾驶证,证号:185031,声明作废。
  ●李春雪遗失南宁明合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大新菩仁堂药店营业执照副本,证号:L48DD8B.声明作废。
  ●南宁美福旺科技有限公司遗失广西农村信用社民主支行开户许可证,账号190628,核准号:J1,声明作废。
  ●岑溪市乐派酒吧不慎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KFYF8X6),现声明作废。
  ●贵港市瑞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中心遗失桂R3718学车教练车证,证号:,声明作废。
  ●广西南天物流东兰分公司遗失托运单一份,单号为9160460,现声明作废。
  ●巴马新和美食店遗失巴马瑶族自治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注册号:199,经营者姓名:黄凤灵,声明作废。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才子男装经营部遗失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正本,注册号:5811-1,经营者:吴剑忠,特此声明作废。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才子男装经营部遗失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国家税务局核发的《税务登记证》正、副本,证号:,特此声明作废。
  ●霍兰清遗失摩托车驾驶证(正、副本)证号为:262813,现场明作废。
  ●张小其遗失E证驾驶证(正、副本)证号为:052735,现声明作废。
  ●都安粉来源桂林米粉店遗失都安瑶族自治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注册号:265,现声明作废。
  ●苍梧县京南镇胡凤英遗失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副本,注册号:361,现声明作废。
  ●黄伟民遗失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本,证号:桂交运管许可崇字号,声明作废。
  ●江州区普鑫五金经营店遗失营业执照正本,注册号:357,声明作废。
  ●江州区普鑫五金经营店(纳税人识别号:300014)遗失广西增值税普通发票2份,发票代码:,发票号码:608862,声明作废。
  ●崇左市新江煤球厂遗失法人私章,邓正战印,无印章编码,声明作废。
  ●陈海棠于日在广西法治日报挂失的房屋所有权证(桂房证字第1506176)已经找到,现声明之前的挂失作废。
  ●李卫华遗失道路运输证,证号:。
  ●防城港市耀辉饲料开发有限公司遗失道路运输证,证号:,车辆号码:桂P01978,声明作废。
  ●黄子真不慎遗失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证号:102912,现声明作废。
  ●农耀诚遗失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副本,证号:号,现声明作废。
  ●东兰县南方家私汪义书遗失《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本),注册号:518,现声明作废。
  ●灵山县茂山木片加工厂遗失营业执照副本,注册号:461,发照日期:日,声明作废。
  ●灵山县茂山木片加工厂遗失税务登记证副本,证号:桂国税字号,声明作废。
  ●灵山县茂山木片加工厂遗失广西壮族自治区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副本,证号:桂钦市林木许证字第0691号,发证日期:日,声明作废。
  ●凌云县益农饲料兽药店遗失营业执照副本,注册号:131,声明作废。
  ●更正:本院刊登于《广西法治日报》日的(2016)桂1421民初1629号公告有误,现更正如下:将原文中&周新平&更正为&周新海&。
  扶绥县人民法院
  2017年6月份,凭祥市公安局在凭祥市查获5辆货车,车牌号为桂A43698、桂F29658、桂FED258、桂F72826、桂F93369,车上装有涉嫌非法经货营物一批。因以上货物被查获时无相关合法手续,且无人认领,凭祥市公安局对以上物品进行公告,请上述货物的货主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7日内持合法、有效手续到凭祥市公安局接受调查,逾期不到将依法按有关规定处理。
  联系电话:
  凭祥市公安局
  张梓茂:
  本院受理原告洪荣与被告张梓茂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17)桂0521民初1170号】,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转为普通程序审理裁定书、民事起诉状副本【诉求:判令被告立即支付所欠原告购砖余额5200.00元,交通费用1000.00元,误工费1166.00;由被告负担本次诉讼费】、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申请审委委员回避权利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合浦县人民法院
  张梓茂:
  本院受理原告张金福与被告张梓茂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桂0521民初12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张梓茂应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偿还给原告张金福借款本金68000元及利息(利息的计算:以68000元为基数从日起按年利率24%计至本案生效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最后一日止)。案件受理费1750元,公告费700元,合计2450元,由被告张梓茂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第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合浦县人民法院
  (2017)桂0502民初1845号
  裴其辉:
  本院已受理蒋惠坤诉裴其辉关于离婚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证据、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
  (2017)桂0502民初1739号
  张武新:
  本院已受理周燕燕诉张武新关于离婚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证据、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
  (2017)桂0502民初1660号
  曹海生:
  本院已受理黄子玲诉曹海生关于离婚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证据、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
  (2017)桂0502民初号
  苏相会、北海博发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刘兰松:
  本院受理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海市云南路支行诉被告黄宁、温小丹、苏相会、北海博发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刘兰松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它方法向你们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当事人权利义务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
  (2017)桂05民终572号
  许秀丽、刘庆强:
  本院受理上诉人北海福融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刘庆强、许秀丽、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海分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审委委员名单和廉政监督卡,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8时30分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7)桂0502民初1533亏
  北海甲东房地产营销代理有限公司、广西南宁天捷房地产策划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已受理高建明诉北海甲东房地产营销代理有限公司、广西南宁天捷房地产策划有限责任公司居间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法向你们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证据、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
  (2016)桂0502民初3520号
  冯善丽:
  本院受理的原告蔡章乾诉被告冯善丽离婚纠纷一案,本院已作出(2016)桂0502民初352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准许原告蔡章乾撤诉。因你如今下落不明,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桂0502民初3520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
  (2017)桂0502民初1680号
  广西五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南宁青秀三十分公司:
  本院已受理原告广西东方诚信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南宁第一分公司诉被告广西五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广西五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南宁青秀三十分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去向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证据、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
  (2017)桂0502民初1747号
  叶贤英:
  本院受理的原告罗自光诉被告叶贤英关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它方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当事人权利义务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
  (2017)桂0502民初1767号
  黄建春:
  本院受理的原告潘承兰诉黄建春关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它方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当事人权利义务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
  (2017)桂0502民初1679号
  王玉玲:
  本院受理的原告黄家文诉被告王玉玲关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它方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当事人权利义务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
  (2016)桂0502民初38号
  朱玉芬、陈少燕、陈棣武:
  本院受理的原告陆业成与被告朱玉芬、陈少燕、陈棣武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并依法作出判决书,因无法以其它方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及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朱玉芬归还借款本金102400元及支付逾期利息(以13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6%,从日起计至还清借款之日止;以12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6%,从日起计至还清借款之日;以4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6%,从日起计至还清借款之日止)给原告陆业成;二、被告陈少燕、陈棣武在继承陈文志遗产份额范围内对上述债务承担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7914元,由原告陆业成承担4617元,被告朱玉芬承担3297元;公告费350元,由被告朱玉芬负担;被告朱玉芬承担的部分,被告陈少燕、陈棣武在继承陈文志遗产份额范围内承担支付责任(该费用原告已向本院预交,三被告应在偿还上述款项时一并付还给原告)。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或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
  ▲下列身份证遗失:
  曾繁寿174016
  刘明杰264017
  李世广234056
  曾杏莉074043
  黄宇23403X
  黄晓妮284021
  谢世崇294050
  曾东成214012
  陈鎏翰090013
  徐远飞240839
  黄腾020396
  黄梅金185062
  王明发164957
  黄海070919
  王三妹042266
  王明话294933
  黄金荣143315
  陆明锋303316
  黄彩素071841
  农强勇210310
  农丰良070312
  陆锡强071219
  赵廷冲193031
  陈桂梅090622
  黄灯煌095817
  覃祖谋120371
  ▲下列驾驶证遗失:
  杨尚理140337
  ▲下列玉林师范学院学生证遗失:
  庞梓童
  ▲下列警官证遗失:
  梁家俊4521170
  ▲下列车牌遗失:
  姚芝记桂MMW157
  ▲下列其他证件遗失:
  ●黄建斌遗失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号:,声明作废。
  ●蔡高旺遗失广西建设工程材料质量检验见证取样员证,证书编号:JZQY,现声明作废。
  ●南宁市中艾堂养生馆(经营者:李坚,注册号:2141-1)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本遗失,现声明作废。
  ●合浦县永远饲料店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注册号:365,现声明作废。
  ●正意价格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北海分公司遗失通用机打平推裁剪式空白发票一张,发票号码:,代码:,现声明作废。
  ●韦瑜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本遗失,注册号:073,,声明作废。
  ●南丹县夕阳红中老年时装店(负责人:邝祖娟)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注册号:958,,声明作废。
  ●吕宏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注册号:528,,声明作废。
  ●吕忠堂遗失营业执照正本,注册号:193,,声明作废。
  ●刘德文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注册号:952,,声明作废。
  ●吴文成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注册号:019,,声明作废。
  ●南丹县淘青春服装店(负责人:石洪艳)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注册号:328,,声明作废。
  ●邓丹丽遗失营业执照正本,注册号:185,,声明作废。
  ●邓丹丽遗失营业执照正本,注册号:077,,声明作废。
  ●南丹县城关镇中平村加发屯甲令采石场(负责人:莫木深)遗失营业执照正本,注册号:588,,声明作废。
  ●李文强遗失营业执照正本,注册号:626,,声明作废。
  ●南丹县六寨镇金祥农资店(负责人:何金祥)遗失营业执照副本,注册号:832,,声明作废。
  ●南丹县小场镇中平村威骂莫仁钦采石场(负责人:莫仁钦)遗失营业执照正本,注册号:649,,声明作废。
  ●南丹县车河镇八步村张素清农家店(负责人:张素清)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遗失,注册号:819,,声明作废。
  ●陈龙江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注册号:261,,声明作废。
  ●陈龙江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注册号:135,,声明作废。
  ●南丹县梅花饮食店(负责人:韦胜梅)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注册号:281,,声明作废。
  ●南丹县里湖和谐批发部仁广店(负责人:韦登)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注册号:249,,声明作废。
  ●南丹县荣发大酒店(负责人:兰春荣)遗失营业执照正本,注册号:983,,声明作废。
  ●刘玉香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注册号:301,,声明作废。
  ●小场大平星店峰毅砖厂(负责人:杨长勇)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注册号:568,,声明作废。
  ●南丹县车河镇天天文印室(负责人:杨玉隆)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注册号:898,,声明作废。
  ●南丹县鹏兴建筑模板厂(负责人:申屠鹏兴)遗失营业执照副本,注册号:010,,声明作废。
  ●南丹县莫昌猛农家店(负责人:莫昌猛)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注册号:557,,声明作废。
  ●南丹县八八洗车场(负责人:卢安昌)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注册号:306,,声明作废。
  ●南丹县八八汽车美容店(负责人:卢安昌)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注册号:298,,声明作废。
  ●卢逢亮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注册号:186,,声明作废。
  ●南丹县利秋钢材店(负责人:韦利秋)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注册号:259,,声明作废。
  ●南丹县小南城通讯店(负责人:阳刚)遗失营业执照副本,注册号:764,,声明作废。
  ●南丹县庆丰寄卖行(负责人:韩中信)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注册号:181,,声明作废。
  ●何俊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注册号:869,,声明作废。
  ●江凤英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注册号:613,,声明作废。
  ●南丹县玉英瑶心米粉店(负责人:罗玉英)遗失营业执照副本,注册号:201,,声明作废。
  ●韦荣汉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注册号:472,,声明作废。
  ●陆丹池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注册号:432,,声明作废。
  ●南丹县吉朗花园果蔬店(负责人:何萍)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注册号:395,,声明作废。
  ●南丹县雅诗沙阁生活美容馆(负责人:黄素娟)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注册号:141,,声明作废。
  ●南丹县里糊米粉店(负责人:韦建浪)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注册号:261,,声明作废。
  ●南丹县亨利烟酒茶商行(负责人:梁任春)遗失营业执照正本,注册号:781,,声明作废。
  ●卢玉巧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注册号:199,,声明作废。
  ●曾玉莲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注册号:493,,声明作废。
  ●曾寿芳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注册号:246,,声明作废。
  ●韦欢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注册号:536,,声明作废。
  ●温二平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注册号:360,,声明作废。
  ●本人毛林遗失汽车修理工证,证书编号:7939,现声明作废。
  ●南宁市辉龙车行遗失营业执照正本,证书编号:502(1-1)及税务登记证正本,证书编号:,现声明作废。
  ●南宁市霸珑车行遗失税务登记证正本,证书编号:,现声明作废。
  ●南宁房天下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荣宝华分公司遗失公章准刻证,证号:1032,声明作废。
  ●广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遗失座落于南宁市良庆区银海大道106号他项权证原件壹本,编号为:南宁国用他项(2011)第0609号,现登报挂失,声明作废。
  ●陈国东(身份证:124012)遗失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意健险保单流水号:294429,声明作废。
  ●戴伟恒遗失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证,证号3001509,声明作废。
  ●何光平遗失道路货物运输资格证,证号:,声明作废。
  ●莫祖俊遗失桂RB3980车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副本),证号:,声明作废。
  ●莫祖俊遗失桂RB3980车道路运输营运证(正、副本),证号:,声明作废。
  ●黄钦遗失兴业县城隍镇黄钦建材经营店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证号:859。
  ●灵山县华宝物流有限公司遗失道路运输证,证号为:,声明作废。
  ●广西桂川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郑胜利(身份证:298836)遗失一级建造师注册证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编号为:桂,证书编号:,现声明作废。
  ●藤县运通汽车修理厂遗失税务登记证正副本,纳税人识别号:,负责人:胡皓,现声明作废。
  ●刘南遗失货运汽车驾驶从业资格证(证号180039),声明作废。
  ●融安县薇薇女装店,经营者姓名陈德全,遗失日核发工商营业执照正本,注册号993(1-1),现声明作废。
  ●融安县蓝玉日用品店,经营者姓名兰菊燕,遗失日核发工商营业执照正本,注册号498,现声明作废。
  ●融安县涵曦保健馆,经营者姓名毕春红,遗失日核发工商营业执照正本,注册号191(1-1),现声明作废。
  ●融安县贝儿健玩具,经营者姓名谢沛云,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注册号189,现声明作废。
  ●融安县勿忘我养生堂,经营者姓名谢沛云,遗失日核发工商营业执照正本、副本,注册号449,现声明作废。
  ●融安县板榄兴民木材加工厂,经营者姓名顿兴民,遗失日核发税务登记证正本、副本,纳税人识别号:501,现声明作废。
  ●融安县茂昌食杂批发部,经营者姓名梁雪芳,遗失日核发工商营业执照正本、副本,注册号041(1-1),现声明作废。
  ●融安县经营者姓名廖爱忠遗失日核发的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注册号576,现声明作废。
  ●桂林群旺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不慎遗失国税税务登记证正本,税字号:560,现声明作废。
  ●桂林群旺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不慎遗失地税税务登记证正本,税字号:560,现声明作废。
  ●南宁市创天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遗失公章准刻证,编号:0557,声明作废。
  ●覃兴性、李红艳遗失税收缴款书(税务收现专用)第四联,号码:(151)桂地现,声明作废。
  ●黄丽金遗失营业执照正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KFJCT1C,声明作废。
  ●武鸣县佶昌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遗失公章准刻证,编号:0283,声明作废。
  ●武鸣县天虹烟花爆竹批发有限责任公司(账号:522333)遗失郑国兵私人印章一枚,开户行:南宁市武鸣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城厢分社,声明作废。
  ●武鸣县福慧阁工艺品店遗失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副本,注册号:391,声明作废。
  ●武鸣县明轩商务旅馆遗失营业执照正本,注册号:725,声明作废。
  ●武鸣县府城镇四明村老年协会遗失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证号:南武社证字第99号,声明作废。
  ●韦幸灵遗失地税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地税字:004,发证时间:日,声明作废。
  ●潘刘龙遗失残疾证,证件号码:,声明作废。
  ●上林县众大广告工作室遗失营业执照正本,注册号:332,声明作废。
  ●陆文勇遗失(2013)桂地完电号契税完税证第三联,特此声明。
  ●广西云千慧科技有限公司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注册号:294,现声明作废。
  ●钟山县富民页岩新型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遗失《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墙体材料认定证》正副本,证号:JXC,现声明作废。
  ●钦州市钦南区永鑫页岩砖有限公司遗失《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墙体材料认定证》正副本,证号:JXC,现声明作废。
  ●韦达成因不慎遗失营业执照副本,注册号:022,现声明作废。
  ●项堃因不慎遗失营业执照副本,注册号:522(换),现声明作废。
  ●张锋昌日遗失身份证,号码:014818,遗失驾驶证,号码:014818,声明作废。
  ●杜鹃玲遗失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注册号:871)现声明作废。
  ●唐慧兰遗失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注册号:510)现声明作废。
  ●罗炎遗失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注册号:968)现声明作废。
  ●刘永旋(身份证号274717)于日在平南五羊-本田购买摩托车一台,发动机号:17A02736,车架号:LWBTCH201H1000763,发票号:,由于管理不妥,发票合格证遗失,声明作废。
  ●黄海遗失驾驶证,驾驶证号:070919,声明作废。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遗失中国工商银行罗城县支行营业室一张开户许可证,核准号为Z1,账号:0055940,声明遗失。
  ●广西罗城县黄金镇寒道村好洞屯,公章遗失,声明作废。
  ●蒙山县西河镇大塘村母伦九组集体山林权证遗失一份,证号为B,现声明作废。
  ●凤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遗失中国农业银行凤山县支行营业部四张开户许可证和一张机构信用代码。开户许可证:①核准号:J2,帐号:06045;②核准号:Z2,帐号:11466;③核准号:Z2,帐号:06003;④核准号:Z2,帐号:05930。机构信用代码证,证号:B01400。上述证件现声明作废。
  ●扶绥县渠黎镇黎建洪日杂经营店遗失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副本),注册号:137,声明作废。
  ●扶绥县国民大药房一分店遗失营业执照(副本),注册号:929,声明作废。
  ●梁瑞群遗失拖拉机驾驶证,证号:185031,声明作废。
  ●李春雪遗失南宁明合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大新菩仁堂药店营业执照副本,证号:L48DD8B.声明作废。
  ●南宁美福旺科技有限公司遗失广西农村信用社民主支行开户许可证,账号190628,核准号:J1,声明作废。
  ●岑溪市乐派酒吧不慎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KFYF8X6),现声明作废。
  ●贵港市瑞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中心遗失桂R3718学车教练车证,证号:,声明作废。
  ●广西南天物流东兰分公司遗失托运单一份,单号为9160460,现声明作废。
  ●巴马新和美食店遗失巴马瑶族自治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注册号:199,经营者姓名:黄凤灵,声明作废。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才子男装经营部遗失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正本,注册号:5811-1,经营者:吴剑忠,特此声明作废。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才子男装经营部遗失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国家税务局核发的《税务登记证》正、副本,证号:,特此声明作废。
  ●霍兰清遗失摩托车驾驶证(正、副本)证号为:262813,现场明作废。
  ●张小其遗失E证驾驶证(正、副本)证号为:052735,现声明作废。
  ●都安粉来源桂林米粉店遗失都安瑶族自治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注册号:265,现声明作废。
  ●苍梧县京南镇胡凤英遗失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副本,注册号:361,现声明作废。
  ●黄伟民遗失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本,证号:桂交运管许可崇字号,声明作废。
  ●江州区普鑫五金经营店遗失营业执照正本,注册号:357,声明作废。
  ●江州区普鑫五金经营店(纳税人识别号:300014)遗失广西增值税普通发票2份,发票代码:,发票号码:608862,声明作废。
  ●崇左市新江煤球厂遗失法人私章,邓正战印,无印章编码,声明作废。
  ●陈海棠于日在广西法治日报挂失的房屋所有权证(桂房证字第1506176)已经找到,现声明之前的挂失作废。
  ●李卫华遗失道路运输证,证号:。
  ●防城港市耀辉饲料开发有限公司遗失道路运输证,证号:,车辆号码:桂P01978,声明作废。
  ●黄子真不慎遗失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证号:102912,现声明作废。
  ●农耀诚遗失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副本,证号:号,现声明作废。
  ●东兰县南方家私汪义书遗失《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本),注册号:518,现声明作废。
  ●灵山县茂山木片加工厂遗失营业执照副本,注册号:461,发照日期:日,声明作废。
  ●灵山县茂山木片加工厂遗失税务登记证副本,证号:桂国税字号,声明作废。
  ●灵山县茂山木片加工厂遗失广西壮族自治区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副本,证号:桂钦市林木许证字第0691号,发证日期:日,声明作废。
  ●凌云县益农饲料兽药店遗失营业执照副本,注册号:131,声明作废。
  ●更正:本院刊登于《广西法治日报》日的(2016)桂1421民初1629号公告有误,现更正如下:将原文中&周新平&更正为&周新海&。
  扶绥县人民法院
  2017年6月份,凭祥市公安局在凭祥市查获5辆货车,车牌号为桂A43698、桂F29658、桂FED258、桂F72826、桂F93369,车上装有涉嫌非法经货营物一批。因以上货物被查获时无相关合法手续,且无人认领,凭祥市公安局对以上物品进行公告,请上述货物的货主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7日内持合法、有效手续到凭祥市公安局接受调查,逾期不到将依法按有关规定处理。
  联系电话:
  凭祥市公安局
  张梓茂:
  本院受理原告洪荣与被告张梓茂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17)桂0521民初1170号】,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转为普通程序审理裁定书、民事起诉状副本【诉求:判令被告立即支付所欠原告购砖余额5200.00元,交通费用1000.00元,误工费1166.00;由被告负担本次诉讼费】、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申请审委委员回避权利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合浦县人民法院
  张梓茂:
  本院受理原告张金福与被告张梓茂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桂0521民初12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张梓茂应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偿还给原告张金福借款本金68000元及利息(利息的计算:以68000元为基数从日起按年利率24%计至本案生效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最后一日止)。案件受理费1750元,公告费700元,合计2450元,由被告张梓茂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第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合浦县人民法院
  (2017)桂0502民初1845号
  裴其辉:
  本院已受理蒋惠坤诉裴其辉关于离婚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证据、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
  (2017)桂0502民初1739号
  张武新:
  本院已受理周燕燕诉张武新关于离婚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证据、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
  (2017)桂0502民初1660号
  曹海生:
  本院已受理黄子玲诉曹海生关于离婚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证据、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
  (2017)桂0502民初号
  苏相会、北海博发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刘兰松:
  本院受理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海市云南路支行诉被告黄宁、温小丹、苏相会、北海博发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刘兰松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它方法向你们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当事人权利义务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
  (2017)桂05民终572号
  许秀丽、刘庆强:
  本院受理上诉人北海福融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刘庆强、许秀丽、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海分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审委委员名单和廉政监督卡,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8时30分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7)桂0502民初1533亏
  北海甲东房地产营销代理有限公司、广西南宁天捷房地产策划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已受理高建明诉北海甲东房地产营销代理有限公司、广西南宁天捷房地产策划有限责任公司居间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法向你们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证据、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
  (2016)桂0502民初3520号
  冯善丽:
  本院受理的原告蔡章乾诉被告冯善丽离婚纠纷一案,本院已作出(2016)桂0502民初352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准许原告蔡章乾撤诉。因你如今下落不明,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桂0502民初3520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
  (2017)桂0502民初1680号
  广西五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南宁青秀三十分公司:
  本院已受理原告广西东方诚信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南宁第一分公司诉被告广西五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广西五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南宁青秀三十分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去向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证据、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
  (2017)桂0502民初1747号
  叶贤英:
  本院受理的原告罗自光诉被告叶贤英关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它方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当事人权利义务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
  (2017)桂0502民初1767号
  黄建春:
  本院受理的原告潘承兰诉黄建春关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它方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当事人权利义务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
  (2017)桂0502民初1679号
  王玉玲:
  本院受理的原告黄家文诉被告王玉玲关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它方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当事人权利义务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
  (2016)桂0502民初38号
  朱玉芬、陈少燕、陈棣武:
  本院受理的原告陆业成与被告朱玉芬、陈少燕、陈棣武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并依法作出判决书,因无法以其它方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及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朱玉芬归还借款本金102400元及支付逾期利息(以13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6%,从日起计至还清借款之日止;以12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6%,从日起计至还清借款之日;以4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6%,从日起计至还清借款之日止)给原告陆业成;二、被告陈少燕、陈棣武在继承陈文志遗产份额范围内对上述债务承担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7914元,由原告陆业成承担4617元,被告朱玉芬承担3297元;公告费350元,由被告朱玉芬负担;被告朱玉芬承担的部分,被告陈少燕、陈棣武在继承陈文志遗产份额范围内承担支付责任(该费用原告已向本院预交,三被告应在偿还上述款项时一并付还给原告)。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或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精神科住院医考试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