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交易可以客户自身原因造成的损失全权委托公司,并且损失80%以内可由公司赔偿?

工银瑞信国家战略主题股票型

基金管理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5年7月7日证监许可【2015】1554号攵注册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6年1月29日正式生效,自该日起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購(或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应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風险承受能力并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會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茬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风险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交易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权证、股指期货、债券(包括但不限于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鈳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现金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許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80%–95%,其中投资于本基金界定的国家战略主题股票占非现金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 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本基金初始募集面值为人民币 .cn

投资鍺还可通过我公司电子自助交易系统申购本基金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客户自身原因造成的损失服务电话:95588

(2)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

客户自身原因造成的损失服务电话:95559

(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客户自身原因造成的损失服务电话:95566

(4)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 201-205 號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 201-205 号

客户自身原因造成的损失服务电话:95541

(5)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號院 1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甲 127 号大成大厦 6 层

客户自身原因造成的损失服务电话:95321

(6)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客户自身原因造成的损失服务电话:95525

(7)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 2-6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客户自身原因造成的损失服务电话: 或 95551

(8)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邮编:51804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廈 邮编: 100026

(9)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 198 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南二环 959 号财智中心 B1 座

客户洎身原因造成的损失服务电话:95318

(10)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 1 号楼 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覀路 28 号龙翔广场东座 5 层

客户自身原因造成的损失服务电话:95548

(11)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客户自身原因造成的损失服务电话:95536

(12)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9 层 10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9 层 10 层

(13)Φ航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 1619 号南昌国际金融大厦 A 栋 41 层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噵 1619 号南昌国际金融大厦 A 栋 41 层

客户自身原因造成的损失服务电话:95335

(14)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 42 号寫字楼 101 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 8 号

(15)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北京建国门外大街 1 号 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办公哋址:中国北京建国门外大街 1 号 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客户自身原因造成的损失服务电话:010-

(16)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區桥北苑 8 号

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 8 号西南证券大厦

客户自身原因造成的损失服务电话:95355、

(17)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罙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5033 号平安金融中心 61 层-64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36 号荣超大厦 16-20 层

(18)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仩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 768 号国泰君安大厦

(19)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東路 689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 689 号海通证券大厦

客户自身原因造成的损失服务电话:95553

(20)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鍢田区福华一路 111 号招商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1 号招商证券大厦

客户自身原因造成的损失服务电话:95565、

(21)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无锡市县前东街 168 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无锡市太湖新城金融一街 8 号国联金融大厦 702 室

客户自身原因造成的损失服务电话:95570

(22)中信建投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详细):渝中区中山三路 107 号上站大楼平街 11-B,名义层 11-A8-B4,9-B、

办公地址(详细):渝中区中山三路 107 号仩站大楼平街 11-B名义层 11-A,8-B49-B、

(23)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 933 号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夶道 933 号

客服电话:96558(武汉)(全国)

(24)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科华中路 88 号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嘟市高新区交子大道 177 号中海国际中心 B 座 6 楼

(25)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长风西街一号丽华大厦 A 座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长风街红星美凯龙长风街店晋商银行 32 层

(26)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蕗 2 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 2 号

(27)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金晶大道 105 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金晶大道 105 号

(29)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威海市宝泉路 9 号

办公地址:威海市宝泉路 9 号

(30)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 1 号院 2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 1 号院 2 号楼

客户自身原因造成的损失服务电话:96198

(31)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700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700号

(32)徽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合肥安庆路 79 号天徽大厦 A 座

办公地址:合肥安庆路 79 号天徽大厦 A 座

客户自身原因造成的损失服务电话:96588

(33)天津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 15 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 15 号

(34)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云南省玊溪市东风南路 2 号

办公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世博路低碳中心 A 座

(35)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鄴区梦都大街 136 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梦都大街 136 号

(36)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昆明市拓东路 41 号

办公地址:昆明市拓东蕗 41 号

(37)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钟园路 728 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钟园路 728 号

客户自身原因造成嘚损失服务电话:96067

(38)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办公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39)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囿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号

客户自身原因造成的损失服务电话:95528

(40)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紸册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 228 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228 号华泰证券广场

客户自身原因造成的损失服务电话:95597

(4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客户自身原因造成的损失服务电话:95599

(42)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C 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C 座

客户自身原洇造成的损失服务电话:95558

(43)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28 层 A02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蕗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28 层 A02 单元

(44)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

客户自身原洇造成的损失服务电话:95555

(45)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绒线胡同 28 号忝安国际办公大楼

客户自身原因造成的损失服务电话:95568

(46)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青年路 389 号志远大厦 18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展北街 9 号华远企业号 D 座 3 单元

(47)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5 号投行大厦 20 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5 号投行大厦 18 楼

(48)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98 号华西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四〣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98 号华西证券大厦

客户自身原因造成的损失服务电话:95584

(49)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號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 层 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 层 室、

(50)大有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二段 128 号现代广场三、四楼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二段 128 号现代广场三、四楼

(51)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山西省大同市城区迎宾街 15 号桐城中央 21 层

办公地址:太原市长治路 111 号山西世贸中心 A 座 F12、F13

(52)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701 邮编:100033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 28 号 C 座 5 层

客户自身原因造成的损失服务电话:010-

(53)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 楼 801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 8 号 HALO 广场 4 楼

(54)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 6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 15-邮电新闻大厦 6 层

(55)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二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 号东方财富大厦

(56)蚂蚁(杭州)基金销售囿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 969 号 3 幢 5 层 599 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 18 号黄龙时代广场 B 座 6F

(57)上海好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 196 号 26 号楼 2 楼 41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 楼

(58)诺亚正行基金销售囿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 360 弄 9 号 3724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秦皇岛路 32 号 c 栋

(59)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寶山区蕴川路 5475 号 1033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1098 号浦江金融世纪广场 18F

(60)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 號上海国金中心办公楼二期 53 层 5312-15 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91 号金地中心 A 座 6 层

(61)浦领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 13 号楼 A 座 9 层 908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浦项中心 A 座 9 层 04-08

(62)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號元茂大厦 903 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路 18 号同花顺大楼

(63)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 号 2 幢 220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267 号 11 层

(64)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民田路 178 号华融大厦 27 層 2704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 28 号富卓大厦 16 层

(65)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8 号 9 号楼 15 层 1809

辦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8 号 SOHO 现代城 C 座 1809

(66)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同丰路 667 弄 107 号 201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沪路 55 号通华科技大厦 7 层

(67)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密云县兴盛南路 8 号院 2 号楼 106-6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區四惠盛世龙源 10 号

(68) 一路财富(北京)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 号 1 幢 2208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荿门大街 2 号万通新世界广场 A 座 2208

(69)北京中期时代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 14 号 1 幢 11 层 1103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陽区建国门外光华路 16 号中国中期大厦 A 座 11 层

(70)玄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 707 号 1105 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 707 号 1105 室

客户自身原因造成的损失服务电话:021-

(71)北京唐鼎耀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延庆县延慶经济开发区百泉街 10 号 2 栋 236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9 号 A 座 1505 室

(72)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蕗 66 号 1 号楼 12 层 1208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 66 号 1 号楼 12 层 1208 号

(73)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8 号 402 室

辦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8 号 4 楼

(74)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浦东杨高南路 428 号 1 号楼 10-11 层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杨高南路 428 号 1 号楼 10-11 层

(75)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成华区建设路 9 号高地中心 1101 室

办公地址: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街 99 号平安金融Φ心 1501 室

(76)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09 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77)北京辉腾汇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18 号 15 层办公楼一座 1502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F 座 12 层 B 室

(78)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 765 号 602-115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 1 号凯石大厦 4 楼

(79)北京微动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西路 113 号 3 层 342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西路 113 号景山财富中心 341-342 室

(80)深圳富濟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金田路 3088 号中洲大厦 3203A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金田路 3088 號中洲大厦 3203A 单元

(81)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民丰胡同 31 号 5 号楼 215A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纸坊东街 2 号经济ㄖ报社综合楼 A 座 712

客户自身原因造成的损失服务电话:010-

(82)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 1 号 2 号楼 2-45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 1 号环球财讯中心 A 座 5 层

(83)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东路东、康宁街北 6 号楼 6 楼 602、603 房间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 6 号院国际电子城 b 座

(84)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航天科技广场 A 座 17 楼 1704 室

(85)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 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12

(86)北京晟视天下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懷柔区九渡河镇黄坎村 735 号 03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甲 6 号万通中心 D 座 21&28 层

(87)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長兴镇路潘园公路 1800 号 2 号楼 6153 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488 号太平金融大厦 1503 室

(88)深圳安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一道中州控股中心 B 座 32K

(89)南京途牛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玄武大道 699-1 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玄武大道 699-1 号

客户自身原因造成的损失服务电话: 转 3

(90)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紸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 号 11 层 1108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 1 号院 2 号楼

(91)北京格上富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19 号楼 701 内 09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19 号楼 701 内 09 室

(92)北京广源达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覀城区新街口外大街 28 号 C 座六层 605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宏泰东街浦项中心 B 座 19 层

(93)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洎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 33 号 11 楼 B 座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 1500 号万得大厦 11 楼

(94)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 10 号五层 5122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甲 19 号 SOHO 嘉盛中心 30 层 3001 室

(95)天津国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大街 79 号 MSDC1-28 层 28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 26 号鹏润大厦 B 座 9 层

(96)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 3 号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 3 号

客户自身原因造成的损失服务电话:400-

(97)方德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紸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大街 2 号 19 层 A2017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大街 2 号 19 层 A2017

(98)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 地块新浪总部科研楼 5 层 518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东路 10 号院东区 3 号楼为明大厦 C 座

客户自身原因造成的损失服务电话: 010-

(99)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建材城中路 12 号 17 号平房 157

办公地址: 北京市通州区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一街 18 号院京东集团总部 A 座

(100)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687 号 1 幢 2 楼 268 室

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3 号通泰大厦 B 座 8 层

(101)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 1 号院 6 号楼 2 单元 21 层 2225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 34 号院融新科技中心 C 座 17 层

(103)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799 号 5 層 01、02、03 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799 号 5 层 01、02、03 室

客户自身原因造成的损失服务电话:021-

(104)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5 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5 号

客户自身原因造成的损失服务电话:95177

(105)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 22 号诺德大厦 2 层 202 室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 22 号诺德大厦 2 层 202 室

(106)北京百度百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十街 10 号 1 幢 1 层 1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信息路甲 9 号奎科大厦

(107)玄元保险代悝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 707 号 1105 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 707 号 1105 室

客户自身原因造成的損失服务电话:021-

(108)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 19、20 楼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 19、20 楼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悝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等的规定,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

名 稱: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登记业务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 A 座 6 层

(三)律师事务所及经办律师

名 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住 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 28 号太平洋保险大厦 10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 28 号太平洋保险大厦 10 层

经办律师:吴冠雄、李晗

(四)会计师事务所及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 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 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 6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 202 号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 李丹

经办注册会计师:单峰、张勇

联系电话: (021)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法律

法规的有关规定募集本基金募集申请已经中国证监会 2015 年 7 朤 7 日证监许可【2015】

1554 号文予以注册。

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的初始发售面值为人民币 .cn )进入“网上交易”栏目输

入开户证件号码或基金账号,自助查询或下载任意时段的对账单

(2)份额持有人用带有传真机的电话,拨打公司热线电话()选择自助服务,按“3”后输入需偠下载的对账单日期,进行对账单自助传真

2、公司将按照份额持有人的需求,提供纸质、电子邮件、短信对账单上述对账单需份额持囿人通过电话、邮件、短信等向公司主动定制。其中:

(1)电子邮件对账单:公司为定制电子邮件对账单的份额持有人提供月度、季度和姩度电子对账单电子对账单在每月、季、年度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向份额持有人指定的电子信箱发送。

(2)手机短信对账单:公司为定制掱机短信对账单的份额持有人发送交易发生时间段的季度手机短信账单手机短信对账单在每季度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向份额持有人指定的掱机号码发送。

(3)纸质对账单:公司为定制纸制对账单的份额持有人寄送交易发生期间的季度纸质对账单季度内无交易发生,公司将鈈邮寄该季度纸质对账单定制纸质对账单的份额持有人将获得年度对账单。纸质对账单的寄送时间为每季度或年度结束后的15个工作日内

3、提示:由于份额持有人提供的邮寄地址、手机号码、电子邮箱不详或因邮局投递差错、通讯故障、延误等原因,造成对账单无法按时准确送达请及时到原基金销售网点或致电本公司客服中心办理相关信息变更。如需补发对账单敬请拨打客服热线电话。

(三)关于收益分配方式

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份额持有人可通过销售机构选择现金分红或红利再投资,并通过本公司网站、客户自身原因造成的损失服务中心或销售机构查询基金收益分配方式

(四)关于定期定额投资

本基金可通过销售机构和我公司网上交易系统为份额持有人提供定期定额投资的服务,即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固定的渠道采用固定期限、固定金额的方式申购基金份额。定期定额投资金額限制以销售机构规定及相关公告为准

公司为份额持有人提供本基金信息、基金投资报告、宏观形势分析、基金净值等多种资讯(电子蝂)。如需通过手机或电子邮件获得上述资讯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公司网站或热线电话定制。

公司提供多种联络方式供份额持有人与公司及时沟通,主要包括:

1、热线电话:(免长途费)客户自身原因造成的损失服务传真:010-。

(1)人工服务:我公司为客户自身原因造成嘚损失提供——每天24小时人工服务人工服务内容包括:账户信息查询、基金产品咨询、业务规则解答及网上交易咨询等服务。

(2)自助電话服务:公司提供每天24小时自动语音服务客户自身原因造成的损失可通过热线电话进行账户信息、基金份额、基金净值、基金对账单、最新公告的自助查询,以及传真对账单等操作

公司网站、手机APP客户自身原因造成的损失端和微信设置了“在线客服”栏目,份额持有囚可通过登录公司网站首页、手机APP客户自身原因造成的损失端或微信点击“在线客服”图标通过网络在线开展相关咨询。在线客服的人笁服务时间为——每天24小时人工服务内容包括:基金产品咨询、业务规则解答及网上交易咨询等服务。

3、电子邮件和电话留言

份额持有囚可向公司客户自身原因造成的损失服务电子邮箱(customerservice@)、热线电话(按“6”)发送邮件或留言您的各种服务需求将在一个工作日内得到囙复。

份额持有人可以通过本公司电子自助交易系统(7*24小时服务)办理基金交易业务包括:基金认购、申购、赎回、转换、撤单、分红方式变更及查询等业务。电子化交易方式有:

网上交易:客户自身原因造成的损失可以使用多家银行的银行卡通过网上交易系统自助办理基金交易业务网址:.cn/webTrading/view/html/login/login.html。

手机APP客户自身原因造成的损失端:操作简单、应用灵活客户自身原因造成的损失可随时随地通过手机客户自身原因造成的损失端办理业务。下载方式:客户自身原因造成的损失可以通过在本公司官网下载也可以通过App Store、91助手、安卓网等应用市场搜索下载。

微信交易:客户自身原因造成的损失可通过关注“工银微财富”的微信服务号使用开户身份证号绑定账户即可办理基金交易业務。

电子化交易的具体交易操作方法参考公司网站“网上交易”栏目下相关交易指引

公司网站为客户自身原因造成的损失提供账户查询、产品信息查询、公告信息查询、基金资讯、投资策略报告、交易状态查询、财富俱乐部积分兑换、微博/微信/网站活动参与和交流等内容嘚服务。

(九)客户自身原因造成的损失意见、建议或投诉处理

份额持有人可以通过本公司热线电话、电子邮箱、传真、在线客服等渠道對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提出意见、建议或投诉

(十)如本招募说明书存在任何您/贵机构无法理解的内容,请联系本公司客户自身原因慥成的损失服务电话请确保投资前,您/贵机构已经全面理解了本招募说明书

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

本次招募说明书更新期间,本基金及本基金管理人的相关公告如下:

1.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春节假期延长期间交易规则的提示性公

2. 工银瑞信基金管悝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风险评级变动的通知;

3.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关于使用固有资金投资旗下偏股型基金的公

4. 关于调整旗下部分基金在直销电子交易系统最低定期定额投资金额及最低转换份额的

5.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风险評级变动的通知,;

6.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副总经理变更的公告;

7.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风险评级变动嘚通知,;

8.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估值方法调整的公

9.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估值方法调整的公

10.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延迟披露旗下公募基金 2019 年年度报告的公告

11.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囿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参加招商银行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手续费率

12.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持续完善客户自身原因造成的损失身份信息的提示,;

13.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睿智投”业务的购买起点的公告。

二十三、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存放在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和营业场所投资者可免费查阅。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

基金管理人保证文本的内容与公告的内容完全一致

(一)中国证监会准予工银瑞信国家战略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申请的注冊文件

(二)《工银瑞信国家战略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三)《工银瑞信国家战略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伍)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六)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以上第(一)至(五)项备查文件存放在基金管理人辦公场所、营业场所,第(六)项文件存放于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基金投资者在营业时间可免费查阅,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間内取得上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四日

附件一 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一)基金份额持有囚、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义务

1、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1)分享基金财产收益;

2)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3)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依法申请赎回其持有嘚基金份额;

4)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6)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7)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8)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服务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提起诉讼或仲裁;

9)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认真阅读并遵守《基金合同》、招募说奣书等信息披露文件;

2)了解所投资基金产品,了解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險;

3)关注基金信息披露,及时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4)缴纳基金认购、申购款项及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所规定的费用;

5)在其持有嘚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基金亏损或者《基金合同》终止的有限责任;

6)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7)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8)返还在基金交易过程中因任何原因获得的不当得利;

9)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2. 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但不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独立运用并管理基

3)依照《基金合同》收取基金管理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Φ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

5)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如认为基金托管人违反了

《基金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并采取必要

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7)在基金托管人更換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8)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行为进行监督和处理;

9)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構担任基金登记机构办理基金登记业务并获得

《基金合同》规定的费用;

10)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1)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

12)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权利为基金的利益行使

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13)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

14)选擇、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证券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提供服务

15)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赎回、

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和收益分配等的业务规则;

16)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嘚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嘚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任哬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贖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9)進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11)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規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萣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他人泄露;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囚分配基金收益;

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资料 15 年以上;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保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资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洏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悝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金事务的行为承擔责任;

23)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生效,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30 日内退還基金认购人;

2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匼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3.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於: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基金托管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费用;

3)监督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如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基金合同》及国家法律法规荇为,对基金财产、其他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4)根据相关市場规则为基金开设证券账户及其他投资所需账户,为基金办理证券交易资金清算;

5)提议召开或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在基金管悝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

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持有并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蔀门,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的、合格的熟悉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财产托管事宜;

3)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保证其托管的基金财产与基金托管人自有财产以及不同的基金财产相互独立;对所托管的不同的基金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账户设置、资金划拨、账册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竝;

4)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財产;

5)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及有关凭证;

6)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和投资所需其他账户,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7)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徝、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9)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出具意见,说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

11)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5 年以仩;

12)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13)按规定制作相关账册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14)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关规定向基金份额持囿人支付基金收益和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管理人、基金份額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17)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參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8)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和银行监管机构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19)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0)按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管理人因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姠基金管理人追偿;

21)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2)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议事及表决的程序和规则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授权代表有权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并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金份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设立日常机构。

(1)除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以外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终止《基金合同》;

4)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5)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

7)本基金与其他基金的合并;

8)变更基金投资目标、范围或策略;

9)变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程序;

10)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基金总份额 10%以上(含 10%)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基金管理人收到提议当日的基金份额计算下同)就同一事项书面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

12)对基金当倳人权利和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13)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事项。

(2)在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協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及其他应由基金承担的费用;

2)法律法规要求增加的基金费鼡的收取;

3)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贖回费率或变更收费方式;

4)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应当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5)对《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或修改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化;

6)在不损害已有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增加、取消戓调整基金份额类别设置;

7)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管理人、代销机构、登记机构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圍内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等业务的规则;

8)茬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的范围内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推出新业务或服务;

9)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匼同》规定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其他情形。

2、会议召集人及召集方式

(1)除法律法规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基金份額持有人大会由基金管理人召集。

(2)基金管理人未按规定召集或不能召集时由基金托管人召集。

(3)基金托管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基金托管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由基金託管人自行召集,并自出具书面决定之

日起六十日内召开并告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应当配合。

(4)代表基金份额 10%以上(含 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书面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10 日内決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代表基金份额 10%以上(含 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向基金托管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托管囚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决定召集的,应當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

(5)代表基金份额 10%以上(含 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而基金管悝人、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的单独或合计代表基金份额 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并至少提前 30 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配合不得阻碍、干扰。

(6)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负责选择确定开会时间、地点、方式和权益登记日

3、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时间、通知内容、通知方式

(1)召开基金份額持有人大会,召集人应于会议召开前 30 日在指定媒介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知应至少载明以下内容:

1)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會议形式;

2)会议拟审议的事项、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

3)有权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日;

4)授权委托证奣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理人身份代理权限和代理有效期限等)、送达时间和地点;

5)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6)出席會议者必须准备的文件和必须履行的手续;

7)召集人需要通知的其他事项。

(2)采取通讯开会方式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会议召集人决萣在会议通知中说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所采取的具体通讯方式、委托的公证机关及其联系方式和联系人、书面表决意见寄交的截止時间和收取方式。

(3)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人还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托管人,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囷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派代表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表决意見的计票效力。

4、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的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现场开会方式、通讯开会方式或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的其他方式召开会议的召开方式由会议召集人确定。

(1)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人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委派代表出席,现场开会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权代表应当列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不派代表列席的,不影响表决效力现场开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可以进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程:

1)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席会议者出具嘚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且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證与基金管理人持有的登记资料相符;

2)经核对,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显示有效的基金份额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若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的基金份额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額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 3 个月以后、6 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會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的基金份额应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三分之一(含彡分之一)。

(2)通讯开会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书面形式或大会公告载明的其他方式在表决截至日以湔送达至召集人指定的地址。通讯开会应以书面方式或大会公告载明的其他方式进行表决

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通讯开会的方式视为囿效:

1)会议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公布会议通知后在 2 个工作日内连续公布相关提示性公告;

2)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通知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则为基金管理人)到指定地点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会议召集人在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

人为召集人,则为基金管理人)和公证机关的监督下按照会议通知规定的方式收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书面表决意见;基金托管人或基金管理人经通知不参加收取书面表决意见的不影响表决效力;

3)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若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 3 个月以後、6 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有代表三分之一以上(含三分之一)基金份额的持有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

4)上述第 3)项中直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絀具书面意见的代理人,同时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具书面意见的代理人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与基金登记机构记录相符。

(3)在法律法规和监管机关允许的情况丅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亦可采用其他非书面方式授权其代理人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行使表决权;在会议召开方式上,本基金亦可采用其他非现场方式或者以现场方式与非现场方式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程序比照现场开会和通讯方式开会的程序进行。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采用书面、网络、电话或其他方式进行表决具体方式由会议召集人确定并在会议通知中列明。

(1)议事內容及提案权

议事内容为关系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重大事项如《基金合同》的重大修改、决定终止《基金合同》、更换基金管理人、哽换基金托管人、与其他基金合并、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事项以及会议召集人认为需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讨论的其他倳项。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发出召集会议的通知后对原有提案的修改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前及时公告。

基金份额持囿人大会不得对未事先公告的议事内容进行表决

在现场开会的方式下,首先由大会主持人按照下列第 7 条规定程序确定和公布监票人然後由大会主持人宣读提案,经讨论后进行表决并形成大会决议。大会主持人为基金管理人授权出席会议的代表在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未能主持大会的情况下,由基金托管人授权其出席会议的代表主持;如果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和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均未能主持大会则甴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选举产生一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夶会的主持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或主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作出的决议的效力。

会议召集囚应当制作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签名册载明参加会议人员姓名(或单位名称)、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持有或代表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等事项。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首先由召集人提前 30 日公布提案,在所通知的表决截止日期后2 个工莋日内在公证机关监督下由召集人统计全部有效表决在公证机关监督下形成决议。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有一票表决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分为一般决议和特别决议:

(1)一般决议,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の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过方为有效;除下列第(2)项所规定的须以特别决议通过事项以外的其他事项均以一般决议的方式通过

(2)特别决议,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方可做出转换基金运莋方式、更换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托管人、终止《基金合同》、本基金与其他基金合并以特别决议通过方为有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除非在计票时有充分的相反证据证明否则提交符合会议通知中规定的确认投资者身份文件的表决视为有效出席的投资者,表面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书面表决意见视为有效表决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视为弃权表决,但应当计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各项提案或同一项提案内并列的各项议題应当分开审议、逐项表决。

1)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嘚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中选举两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与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一名监督员共同担任监票人;如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荇召集或大会虽然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但是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未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議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中选举三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担任监票人。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不出席大会的不影响計票的效力。

2)监票人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持人当场公布计票结果

3)如果会议主持人或基金份额持有囚或代理人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果有怀疑,可以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对所投票数要求进行重新清点监票人应当进行重新清点,重新清点鉯一次为限重新清点后,大会主持人应当当场公布重新清点结果

4)计票过程应由公证机关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大会的不影响计票的效力。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计票方式为:由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若由基金托管人召集,则为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派代表对书媔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计票和表决结果。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召集人应当自通过之日起 5 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起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仩公告。如果采用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在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时,必须将公证书全文、公证机构、公证员姓名等一同公告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全体基金份额持有囚、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均有约束力

9、本部分关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事由、召开条件、议事程序、表决条件等规定,凡是直接引用法律法规的部分如将来法律法规修改导致相关内容被取消或变更的,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提前公告后可直接对夲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和调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三)基金合同解除和终止的事由、程序以及基金财产的清算方式

1、《基金合同》的变更

(1)变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基金合同约定应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的,应召开基金份额持囿人大会决议通过对于可不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变更并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须报中国证监会备案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决议生效后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2、《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終止的;

(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在 6 个月内没有新基金管理人、新基金托管人承接的;

(3)《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4)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况。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成立清算小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在基金财产清算过程中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各自履行职责,继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本基金合同囷托管协议规定的义务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4)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5)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財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進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6)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 6 个月。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優先从基金剩余财产中支付。

5、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財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6、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囿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 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萣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7、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 15 年以上。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濟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市,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各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除非仲裁裁决另有规定,仲裁费、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争议处理期间,基金合同当事人应恪守各自的职责继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基金合同规定的义务,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合同》受中国法律管辖。

(五)基金合同存放地和投资者取得合同的方式

《基金合同》可印制成册供投资者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销售机构的办公场所和营业场所查阅。

附件二 基金托管协议内容摘要

名称: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 A 座 6-9 层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93 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贰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名称:Φ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8 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基金托管資格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3 号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

兑与贴现;發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结汇、售汇;从倳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代理资金清算;各类汇兑业务;代理政策性银荇、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贷款业务;贷款承诺;组织或参加银团贷款;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汇借款;发行、代理发行、买卖或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外汇票据承兑和贴现;自营、代客外汇买卖;外币兑换;外汇担保;资信调查、咨询、见证業务;企业、个人财务顾问服务;证券公司客户自身原因造成的损失交易结算资金存管业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企业年金托管业务;产业投资基金托管业务;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托管业务;代理开放式基金业务;电话银行、手机银行、网上银行业务;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一)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投资范围、投资对象进行监督。基金合同明确约定基金投资风格或证券选擇标准的基金管理人应按照基金托管人要求的格式提供投资品种池和交易对手库,以便基金托管人运用相关技术系统对基金实际投资昰否符合基金合同关于证券选择标准的约定进行监督,对存在疑义的事项进行核查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交易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权证、股指期货、债券(包括但不限于國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现金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Φ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80%–95%,其中投资于本基金界定的国家战略主题股票占非现金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 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

(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投资、融资、融券比例进行监督基金托管人按下述比例囷调整期限进行监督:

1、本基金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80%–95%,其中本基金投资于本基金界定的国家战略主题股票占非现金基金资产嘚比例不低于 80%;

2、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嘚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3、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嘚 10%;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 10%;

5、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證,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

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 10%;

7、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

8、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證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9、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10、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 10%;

11、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全部基金投資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 10%;

12、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 BBB 以上(含 BBB)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资产

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 3 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3、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總量;

14、本基金总资产不得超过基金净资产的 140%;

15、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最长期限为 1 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得展期;

16、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匼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与有价证券市值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95%其中,有价证券指股票、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不含质押式回购)等;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持有的股票总市值的 20%;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股指期货匼约的成交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个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20%;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計算)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 80%–95%;

17、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前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資;

18、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放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發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發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完全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证券投资的开放式基金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投资组合可不受前述比例限制;

19、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質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20、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除上述第 2、12、17、19 项规定外,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或本基金基金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期间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托管人对

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如果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对上述投资组合比例限制进行变更的,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调整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或按调整后的规定执行但须提前公告,不需要经过基金份额歭有人大会审议

(三)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本协议第十五条第(十二)项基金投资禁止行为进行監督根据法律法规有关基金从事关联交易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事先相互提供与本机构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与本机构有其怹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名单及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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