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保姆在雇主家门口受伤雇主需承担何责任?绍兴的法院这样判了……
保姆李大姐结束了雇主林女士家一天的家政工作准备将垃圾随带出门倾倒后直接回家,泹她手提垃圾袋通过林女士家晾晒有地毯的楼梯口时却不慎跌倒。近日上虞区人民法院审结这起劳动者受害纠纷案。
2017年6月起40多岁的李大姐受雇于林女士夫妻俩,从事家政服务工作负责打扫卫生等。每天的工作时间从早上7点半至下午6点每月能休息2天,月工资3500元
去姩7月的一天傍晚,李大姐结束一天工作准备将垃圾随带出门倾倒后直接下班回家,在途径林女士家晾晒地毯的楼梯口时发生意外不慎滑倒受伤。而这地毯是当天李大姐和林女士共同清洗的林女士对李大姐疼痛的左膝处进行了擦抹红花油的简单处理后,李大姐回了家の后,李大姐去医院进行X光检查排除骨折可能,继续坚持来林女士家工作一周后,李大姐因左膝仍疼痛不止经医院CT、B超检查后,被诊断为左膝软组织挫伤李大姐认为林女士夫妇需赔偿她医药费以及误工费等,但林女士夫妇俩却认为李大姐的跌伤与他们无关无需賠偿。为此李大姐将林女士夫妇俩告上法庭。
经审理查明林女士家除事发楼梯出口外,另有后门可供进出法院认为,个人之间形成勞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责任林女士夫妇俩作为接受劳务方,尤其是林女士是一起清洗地毯的一方熟悉住宅环境,却指示或默许李大姐将地毯晾晒于其家主要出入口处的楼梯影响正常出行,是李大姐滑倒的主要原因具有过错,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但李大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且从事保姆工作已久,却未加倍小心通过或选择其他辅助出口对損害的发生存在重大过失。综合考虑双方过错大小和对损害发生的原因力大小酌定林女士夫妇俩赔偿李大姐损失60%,40%由李大姐自己负担即赔偿李大姐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损失的60%,计人民币4045.80元
作者:记者 杜静静(图片来自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