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不用寒,冷两个字描写寒冷的句子,字数四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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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寒冷的四字成语关于寒冷的词语,最好有“冰”有“雪”有“水”,没有也罢,只要代表寒冷,越多越好!有几百个我也不会介意的啊!大家的回答,我非常感谢.但是,我只要多,解释可以不要,多就行,再次感谢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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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作文:在一个寒冷的冬天
  冬天,虽然充满着寒气。但看着着人间的爱、大学生的热情和奉献精神,我们不禁觉得我们有个温暖的大家庭,有暖融融的人间温情,心中总有热乎乎的情感在涌动。太阳高高地升起了,给大地带来了温暖。暖流在涌动。
这几天冬季的寒风呼呼地吹来,大街上人们穿上厚棉衣,还瑟瑟发抖。据气象台报道今天最低气温已低于四摄氏度,难怪这几天不时的有几阵刺骨的寒风吹来,吹透寒衣,皮肤冰凉,今天新闻里说,到医院看病的人数比往常多。
晚饭的时候,我和爸爸、妈妈边吃饭边看新闻,一条报道说,最近血库中A型、O型血急剧减少,有些病人需要用血也无法保证,有一个小孩说好周一要做手术,但缺少血,只能拖延等待。新闻鼓励大家踊跃献血,这几日,流动采血车开进大学校园,大学生们积极献血,献爱心。  
在电视里看到体育大学的学生纷纷挽起袖管,鲜红的血液流入了血袋,采血车还要到其他大学,会有更多的大学生给社会献上爱心。  
这是一个充满关爱的社会,在这里又从大学生的献血中体现了出来。当社会有需求、需要帮助时,大学生们接受了祖国和社会的召唤,站到了第一线,给予社会奉献。这就是爱。  
冬天,虽然充满着寒气。但看着着人间的爱、大学生的热情和奉献精神,我们不禁觉得我们有个温暖的大家庭,有暖融融的人间温情,心中总有热乎乎的情感在涌动。太阳高高地升起了,给大地带来了温暖。暖流在涌动。
寒冷的冬天(考场作文)303陈元
冬天到了,天气真冷啊!
公园里,人烟稀少,白雪皑皑的场地旁,一间屋子里冒出了热气。人们都躲在家里,没人出来了。啊,冬天真冷啊!
树林里,雪花在空中翩翩飞舞。树叶紧挨着树妈妈取暖。大树冻得索索发抖,勉强坚持着,好像在说:“好冷啊!”西北风依然我行我素,无情地刮着。小草被吹弯了腰,仿佛在呼唤,盼望着春天快点来临。啊,冬天真冷啊!
城市里,薄冰蒙上了汽车的眼睛。尽管不断清洗,但还是模糊一片。小区里步行的人越来越少,堵车也算是家常便饭,打雪仗、堆雪人的小朋友也没有了。里外的温差特别大,要是在空调房里待会儿再出门,肯定会感冒。啊,冬天真冷啊!
动物园里,竹叶青进入了梦乡,一直要睡到春天来临。鳄鱼懒洋洋地趴在温暖的空调房里。
啊,温暖的春天什么时候到来啊?
爱冬天的人,必然喜欢雪,我也不例外。那一朵朵,一片片的雪花,纷纷扬扬地飘落下来。这六角形瑰丽的奇花,晶莹如玉,洁白无瑕。它那飘逸的神韵,冰清玉洁的风采,是那样的优美动人。它是仙女撒下的碎玉,是月宫里桂树的缤纷落花,是嫦娥女打翻的胭脂,是冬天特有的“蝴蝶”。深深的吸一口气吧,会觉得甜丝丝,似科闻到了旷野空气鲜洁的气息,山谷中幽雅兰花的气息,花园里玫瑰浓郁的气息,茉莉花清淡的气息。我漫步在雪地里,脚踩着雪,发出咯吱咯吱的响声,这可能是冬天独具一格的音乐!低下头,雪花立刻落在衣领里,一缩脖,它便倾刻融化了,使人为之一振,立刻精神了百倍……
雪后,整个世界一片银白。严冬老人为道路铺上了白地毯,给田野盖上了一层厚厚的棉被。柳树上开满了银花,万千枝条皆成了银条,成为银色海洋里的银珊瑚。冬夏长青的松柏树挂满了蓬松沉甸甸的雪球,一阵风吹来,玉屑似的雪沫随风飘舞……孩子们在公路上堆雪人,留下一串串银玲般的笑声!
在一个寒冷的冬天
  冬天,虽然充满着寒气。但看着着人间的爱、大学生的热情和奉献精神,我们不禁觉得我们有个温暖的大家庭,有暖融融的人间温情,心中总有热乎乎的情感在涌动。太阳高高地升起了,给大地带来了温暖。暖流在涌动。
这几天冬季的寒风呼呼地吹来,大街上人们穿上厚棉衣,还瑟瑟发抖。据气象台报道今天最低气温已低于四摄氏度,难怪这几天不时的有几阵刺骨的寒风吹来,吹透寒衣,皮肤冰凉,今天新闻里说,到医院看病的人数比往常多。
晚饭的时候,我和爸爸、妈妈边吃饭边看新闻,一条报道说,最近血库中A型、O型血急剧减少,有些病人需要用血也无法保证,有一个小孩说好周一要做手术,但缺少血,只能拖延等待。新闻鼓励大家踊跃献血,这几日,流动采血车开进大学校园,大学生们积极献血,献爱心。  
在电视里看到体育大学的学生纷纷挽起袖管,鲜红的血液流入了血袋,采血车还要到其他大学,会有更多的大学生给社会献上爱心。  
这是一个充满关爱的社会,在这里又从大学生的献血中体现了出来。当社会有需求、需要帮助时,大学生们接受了祖国和社会的召唤,站到了第一线,给予社会奉献。这就是爱。  
冬天,虽然充满着寒气。但看着着人间的爱、大学生的热情和奉献精神,我们不禁觉得我们有个温暖的大家庭,有暖融融的人间温情,心中总有热乎乎的情感在涌动。太阳高高地升起了,给大地带来了温暖。暖流在涌动。
随着冬季的到来,气温一天天变得寒冷了。由于大风降温这几天天气格外的寒冷。清晨,睡眼惺忪的我迷迷糊糊地走在上学的路上,更觉寒冷。不时刮来的阵阵寒风,吹透了我那厚厚的寒衣,使我感到皮肤冰凉,不怕见笑清鼻涕都控制不住地流了出来。
随着天气的变化,我发现身边的一切也跟着发生了变化。
-------随着寒风的到来,原本茂盛的树木,只剩下了光秃秃的树干,孤零零地站在那里。
-------昆玉河里不停流淌的河水,也抵挡不住寒冷的侵袭,结了厚厚的冰层。
-------为了躲避这突来的严寒,原本冷清的火锅城里热气腾腾,人们合家欢聚在这里,品尝着美酒佳肴,以御严寒。&&
-------各大商店里的冬令商品专卖柜前,人山人海。羽绒服、电热毯、电暖炉等御寒物品被抢购一空。&&
--------大街上,匆匆行走的人们都蜷缩着身子,似乎都比平时矮了一截。
--------就连平时喧闹的大街也一下子安静了下来。
只见路边一个小女孩儿身穿一件深棕色的长毛绒大衣,头顶高高的米色螺旋帽,戴着四指并拢的“手闷子”,真像一只小棕熊。她边走边说:“真冷啊!真冷啊!”小女孩儿口中呼出的哈气清晰可见。&&
虽然冬天令人瑟瑟发抖,虽然冬天令人不得不穿起厚重的衣服来御寒,但我仍很喜欢它。
因为大自然中的四季就好像人的一生一样,大自然因为有了四季才变得更加多姿多彩,人生因为有了欢笑、痛苦、顺利、坎坷,才变得更加绚丽。
&&我喜欢寒冷的冬天,我喜欢每一个多彩的季节。
随着冬季的到来,气温一天天变得寒冷了。由于大风降温这几天天气格外的寒冷。清晨,睡眼惺忪的我迷迷糊糊地走在上学的路上,更觉寒冷。不时刮来的阵阵寒风,吹透了我那厚厚的寒衣,使我感到皮肤冰凉,不怕见笑清鼻涕都控制不住地流了出来。
随着天气的变化,我发现身边的一切也跟着发生了变化。
& && &随着寒风的到来,原本茂盛的树木,只剩下了光秃秃的树干,孤零零地站在那里。
& && &昆玉河里不停流淌的河水,也抵挡不住寒冷的侵袭,结了厚厚的冰层。
& && &为了躲避这突来的严寒,原本冷清的火锅城里热气腾腾,人们合家欢聚在这里,品尝着美酒佳肴,以御严寒。&&
& && &各大商店里的冬令商品专卖柜前,人山人海。羽绒服、电热毯、电暖炉等御寒物品被抢购一空。&&
& && &大街上,匆匆行走的人们都蜷缩着身子,似乎都比平时矮了一截。
& && &就连平时喧闹的大街也一下子安静了下来。
只见路边一个小女孩儿身穿一件深棕色的长毛绒大衣,头顶高高的米色螺旋帽,戴着四指并拢的“手闷子”,真像一只小棕熊。她边走边说:“真冷啊!真冷啊!”小女孩儿口中呼出的哈气清晰可见。&&
虽然冬天令人瑟瑟发抖,虽然冬天令人不得不穿起厚重的衣服来御寒,但我仍很喜欢它。
因为大自然中的四季就好像人的一生一样,大自然因为有了四季才变得更加多姿多彩,人生因为有了欢笑、痛苦、顺利、坎坷,才变得更加绚丽。
&&我喜欢寒冷的冬天,我喜欢每一个多彩的季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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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一个燕子双飞的年华,每一个男子都会寻求到一个心爱的女子,而每一个女子也会有相应心仪的男子。人生的悲哀却是两情相悦的时候,有另一个人在苦苦等待。而这个故事就源于一个墓地,在这里开始展开所谓的过去与将来:  “咿呀,咿呀!”  “开!开!”  “咿呀咿呀!”  一个棺盖翻了出去,落下了尘灰,周围的人纷纷捂住了嘴巴。  “好臭啊!”  突然,一枚镖飞来,刚好刺入说此话的男子。  “凌纱。”淡淡的声音像是回响在古墓里的节奏,不停地萦绕在耳边,幽怨且深长。  这时,一个戴着面具的男人如风的影子,从人群中走了出来,他渐渐靠近打开的棺木,一手揭下身上的白衣披风螺旋式地盖在了那个沉睡的身影。棺木之中是前几日刚刚下葬的女子,她穿着一件白色的衣服,头上戴着一支极其名贵的白珠钗。但细细看来却只是一个很一般的女子,没有太绝好的容貌,也没有什么摄魂的身段,只是一个年轻的少女罢了。  “凌纱,师兄来了,看你,都憔悴了。”这个面具男人居然开始抚摸棺木中的女人,从额前的发,额沿,到眉心,鼻尖,然后便是那曾经灵动的唇,如此暧昧的相恋。他们是什么关系?兄妹?恋人?夫妻?周围的人看着都觉得发冷,私下开始纷纷议论。  “尸体都要亵渎,真恶心。”  “死者已矣,居然不让人安息。”  “他是谁呀?”  “他都不认识?近咫寒。”  “那棺中的女人是?”  “是江化风的妻子。”  “那他还。”  “估计是第三者。”  没多久,男子便从棺木里抱出了这名白衣女子:“凌纱,来,我们回家。”女人身上的披风长长地落了一地,划过地上的尘土,还有尾随其后的小动物。秋叶飘下,刚好落在她白色的披风上,渐渐形成秋意盎然的水墨图,载着她已逝的流年和无法追忆的爱情随着远去的步伐而消失。  他静静地抱着她走在这议论纷纷,流言四起的人群当中。然而面对周围无稽的指指点点,心中无愧,本该如此。  “驭~驭!”远处飞奔而来一批人马,领头的那个绿衣男人喊道:“近咫寒,放下我的妻子。”  “你的妻子?可笑。”男子抚过女子的脸颊,将其脸更加贴近自己。  “我不会让你走的。”  “江化风,若不是凌纱,你以为我会放过你?走开。”  这时,马上的男人怒火冲天:“上,杀了他!”  一群人蜂拥而上,哒哒哒的马蹄声犹如豺狼般冲来,一把把无情的刀光狠狠挥去。  然而,在数百人的杀心之中,男子突然抱着这名女子飞向了天际,他轻轻地吻在女子的耳边:奈何刀光剑影无情,我愿带你浪迹随心。红尘梦里多痴迷,他乡怀情终是你。  真真是无人敌他,还未开始打斗,单单这轻功,便无人可以追赶。  据江湖流言:这名面具男子唤近咫寒,在接来的几年里杀遍江湖,开创寒城,在全国各地到处抓流浪的孩子,以扩大寒城将来的规模。  这一日,寒城的桃花园开满了花,阳光打进来,很是朝气。天真的孩子们开始在花下奔跑追逐。  “近主,这些抓来的孩子要如何处理?”  近咫寒转过身去:“无知。”  无知,当时年少的近咫寒又何尝不是无知呢?是,无知,却因为无知而快乐,毫无瑕疵的快乐。而这也是他永远不再拥有的东西。  近咫寒穿过花丛,有一个女孩在丛丛花的缝隙里。随着移动的缓慢的脚步,透过花的缝隙,她正在跳舞,一支令人如此熟悉的舞,就像花里的女子:  花下女儿笑花瓣,  裙中佳人舞裙裳。  颦颦潇潇似相识,  回回转转如昨日。  爱笛爱琴爱蝶飞,  看花看水看剑舞。  “那人是谁?”  “回近主,是江化风之女。”  “是她的女儿。”近咫寒双手紧紧握拳,“叫她到我密室来。”  “是。”  近咫寒早早坐在密室里等待,心中却浮现往事的痕迹:  “凌纱,等等我!”  “追到了,就告诉你。”一个花一般的女孩在前面疯狂地奔跑。  男子掏出怀中揣着的百合花,纵身一跃从她的侧脸轻轻飞过。轻柔的微风吹拂着他两颊挂落的发,英俊的年轻的脸洋溢着浓浓的爱意,如沐春风。于是,他缓缓从身后递出这么一支白色的花,只见女孩一脸的诧然与惊喜。  “师兄,这是哪里找到的呀?”  “不告诉你。”近咫寒转过身去偷笑。  “那我告诉你,你也告诉我,好不好?”女孩扯着他的衣襟开始撒娇。  “你先说吧。”  “爹说了,不日就给你指婚。”  “那会是谁呢?”  姑娘拿着花根轻打近咫寒的头:“你猜。”  一句你猜?却猜乱了少年不安的心。一叶花儿垂下头来,轻打他凌乱的额沿。宛如那动人的姿态,将最美的红唇停留在他的心中。  此时宝座位上的他不知觉地发笑,却又不自觉心痛,久久无法摆脱。在密室里,痴狂的他一遍饮酒一边吟诗:  爱上这如花的年纪,  庆幸自己遇见生命中最美好的你。  恋上那绽放的回眸,  感恩这一眼心甘情愿投入我俗世的帘洞。  而你悄悄转身,  离开我掌控的狭窄的人间。  寄去一封相思又一封情意,  只是远去的当归送回带去的记忆。  遗落我独自安在寒冷的夜晚,  望着遥远的晨一次次失望在我寂寞的离愁。  “啵!”密室的门突然打开,只见一个可爱的女孩无知地忐忑地走了进来。  “你来了。”近咫寒安坐于宝座。  女孩跪倒在地:“参见近主。”  “服下这药吧。”  近咫寒冷冷地看着她,带着恨与愤怒。  女孩害怕地接下了它,却依旧慢慢吞下去。  “从今之后,你便只是千丑。”
    前言:没有父母的他,从此是这世上零星的一片叶,至于飘向何方?只是流浪。  “步先生,最近总是胸口疼痛,我是不是患了什么重病呀?”  “鱼嫂,你放心。只是伤寒,这是药方,记住三碗水煎成一碗药,早中晚各一次。”  “谢谢啊。需要多少钱?”  鱼嫂一生贫寒凄苦,由于早年嫁了前村街头一个卖鱼的丈夫,大家便喊她鱼嫂。可是好景不长,一次丈夫江上捕鱼时不慎落水,从此便杳无音讯。家中只剩鱼嫂和一位年老的婆婆。前些日子婆婆去世,鱼嫂为此花去好些积蓄,如今真真是人财两无,还逝去了灵动的青春。  “鱼嫂,您这药不用钱。”  “步先生,那怎么好呢?对了,家里种了野菠菜,若是您不嫌弃,改天给您送来。”  步大夫啧啧地笑:“我这人,就爱吃野菠菜,那样才健康。”  鱼嫂拿了药感激地离开了。  “慢走啊,下一个。”  屋外探着两个小脑袋,一个胖,一个瘦,却是一样的可爱。  胖胖的小凡(十岁):“步老爹不老呀,我要是长大后和他一样医术精湛就好了。”瘦弱的小传贤(十三岁)摇着头说:“医术再好也离不开医德,有医德的大夫才是百姓的福祉。”小凡连连点头。小凡:“船掀了,今夜夜市大开,趁爹爹忙,去吗?”“平凡小姐还是自己去吧。”小传贤笑了笑就走了。“站住!”小凡委屈地自辩着。“我只是想买一个花灯而已。”步尘凡是步大夫的独生女,早年丧母,从小便跟随父亲学医,由于父亲的宠爱,小凡吃得有些富态。而李传贤是步大夫好友之子,拜师于此,二人从小一起生活。  学医道的每一天都是小传贤喊尘凡醒来,这一天也不例外:  “快起来,尘凡。师傅要生气了。”小传贤开始用力拉尘凡的被子,却感觉无能为力,“猪啊,这么大劲。”  “额额,不要啊。”尘凡紧紧抓住被子不放手。  “快点啦,平凡小姐。”  步尘凡一下子坐了起来,生气地说:“我是不平凡!”  “走啦,平凡小姐。”  “你个船掀了。”  “你醒了,那我走了。”小传贤见尘凡已醒,就立即奔向通往学堂的方向。  “等等我。”平凡小姐从床上跳了下来,拿起外衣便跑。  他们没有漱口,更没有吃早饭。此时的他们没有所谓的男女之分,也没有所谓的男女有别。他们像同学,像兄妹,更像对手。  到达步大夫的学堂,整整迟了一刻钟。  “我还以为你们不来了。”步大夫转过身去,摆出一副架子。  “步老爹!”尘凡又开始撒娇狡辩,“是昨天太累了。”  “那相信你今天会更累的。”步大夫开始盘算如何处罚这两个不知天高地厚,不知晨昏定省的孩子,“你们把汤头歌诀抄一百遍,明天检查结果。”  “嗯。”一旁的小传贤心中若有所思地应答着,而步大夫的宝贝胖女儿尘凡却嘟着嘴表示不公与不屑。  “咚咚!咚咚!”  “步大夫,步大夫,您在吗?”屋外传来阵阵敲门声。  尘凡赶紧跑了过去,一开门,只见一个女人提了一篮子的野菠菜:“你是?”  步大夫看见,便迎了上去:“鱼嫂,你怎么来了。”  那女子将篮子高高提起:“给你们送野菠菜来了,也不知尘凡小姐爱不爱吃。”  尘凡突然灵机一动,开始敲打自个儿的腰板:“鱼嫂好意怕是要辜负了,这野菠菜哪里会轮到我吃,我还得抄书一百遍呢!”  “为何要抄一百遍?”鱼嫂不解。  “爹爹说我玩物丧志。鱼嫂,不然你留下一起吃午饭,这样我不仅可以吃到野菠菜,还可以尝到您的手艺。”尘凡挽住鱼嫂的胳膊,又开始撒娇。大约是撒娇女人最好命吧,故此可爱的小胖尘凡小姐,既有父亲的疼爱,还有左邻右舍的关照,更有小传贤这个蓝颜知己。  鱼嫂本就是孤家人,心中也喜欢热闹,只是如此唐突害怕叫人笑话,便始终不愿作声。  “鱼嫂,留下一起吃饭吧。来来回回一趟也着实辛苦。”这时,步大夫缓缓道来。  见步大夫如此言说,“嗯,今天一定好好做顿饭。”鱼嫂高兴地看着小尘凡。  于是,小传贤和尘凡呆在学堂里抄百遍歌诀,步大夫到了前门给病人看诊。可是没过多久,尘凡奇怪地仍下所有的白纸,竞交代小传贤帮忙。  “船掀了,帮我抄吧。”  小传贤看着尘凡摇头示意。  “我去找鱼嫂。”  “那也要先抄。”小传贤理直气壮。  “拜托了,我从小就没有母亲,好容易家里来了鱼嫂,我终于可以吃到母亲做的饭菜了。”  “可是鱼嫂不是你母亲。”  “只要心中当作,就会觉得幸福。”  小传贤看着平日里嚣张的尘凡,今日却是这般无奈求助。  是,小传贤一直都有父母,在父和母的共同教育之下,他凡是井井有条,不会轻易被外界打扰。但尘凡不同,她从小便没有母亲,步大夫对小尘凡来说只是令人骄傲的父亲。当鱼嫂进入她的生活,她便忍不住去靠近,去接受那如浴春风的母爱。  “你去吧。”小传贤低头抄写。  “谢谢你。”  一句谢后,尘凡小姐迈着快速的步伐匆匆来到院子里的一角,那便是厨房。  只见鱼嫂用娴熟的技艺抓起水缸中的鱼,她用刀刃一点一点磨去鱼的麟和刺,随后放进烧开的滚滚白水之中。  “鱼嫂!我帮你。”尘凡冲进屋里。  “帮我洗野菠菜吧,待会儿我做菠菜炒肉丝。喜欢吗?”  “喜欢极了。”尘凡端起菜篮,拿到水槽一旁,开始了她所谓的洗菜。  “哎,小姐呀!”鱼嫂见尘凡洗菜走了过来,“不应该整个洗,要这样,一片片来。”鱼嫂撩起水盆里的菜,示范给尘凡看。  一旁的尘凡看着鱼嫂耐心的样子,心中有种止不住的喜悦之感。  午饭过后,步大夫送鱼嫂离开,尘凡悄悄躲在门后看着鱼嫂离去的背影,心中一阵怅然,却回忆起几年前模糊的记忆:  一群孩子围着一个胖胖的女孩,想的没有错,这个胖女孩便是尘凡。  “你就是个没娘的胖小孩。”那些野孩子们不停地开始嘲笑。  “没家教。”  “你们胡说,你们胡说!”尘凡哭着去辩解那无奈却不可改变的身世。  “你娘死了,真是短命的家伙。”一个臭小子胡言乱语。  尘凡顿时扑向了这没有规矩的坏家伙:“叫你胡说!”尘凡一个拳头打去,正中臭小子厚重的皮囊。  “你打我!”臭小子委屈极了,“你就是个没娘的家伙,肥姐姐。”  臭小子与其他的孩子开始向小尘凡仍石子,讽刺的声音,嘲笑的声音。小尘凡双手抱着头蹲在孩群之中哭泣。  “喂,你们在干什么?”突然一个女人的声音传来。那些孩子们听见后便匆匆忙忙地跑掉。  “小朋友,你怎么了?”  女孩慢慢抬头,泪湿了整个眼眶。只见一个穿着朴实的女人和蔼地站在面前,就像母亲,如阳光那般温暖人心。而这个女人正是鱼嫂。  夜静静地来了,尘凡坐在院子里,正在给脚踝处抹跌打药,原来是早上下床的时候伤到了。  “平凡小姐,怎么了?”小传贤经过。  小凡不应。  “看,这是什么。”小传贤拿出了一个花灯,“昨晚,我偷偷跑出去买了一个。”  “所以你昨晚才这么晚回来。”  “一起点灯吧!”  “可是脚很痛。”  “那就我来帮你点。”  小凡安静地点头,看着小传贤将灯点亮,黑黑的夜亮了,有星星,有天上的明月,还有这握在手中的一米阳光,心也随之暖起来。看着浩瀚的漫天繁星,小凡的母亲又会是哪一颗呢?尘凡在心中默念着:“娘,你在上面好吗?小凡很好。娘,你看见我了吗?现在我在向你招手。我又长大了一点,看见了吗?”这盏明亮的灯仿佛吸引了漫天的繁星,一一聚集在这渺小的院子上方。  “看,星星也来了!”小传贤指向天空。  “恩。”尘凡也觉得神奇,似乎无论她到哪,满天星都会跟着她。是,在她的心中就是母亲在围绕着她。看着满天的星星,就像是人世间一个个愿望之神,只要虔诚许愿,便会梦境成真。小传贤和小尘凡纷纷双手紧握,暗自祈祷。  小尘凡偷偷睁开一只眼瞧看小传贤的样子:“船掀了,你在许什么愿望?”  小传贤睁开眼睛:“希望爹和娘平安。”  “一定会的。”小尘风指着传贤手中的灯,“你看那么亮,天上的星星一定可以看见你的心愿。”  这时,两个小孩看着对方,爽朗地笑了,笑声洒向了浩瀚的天空,似乎飞向天际,成为一颗颗高悬的星。  冬去春又来,岁月一季又一季。  “六和藿朴杏砂呈,半夏木瓜赤茯苓。术参扁豆同甘草,姜枣煎之六气平。或益香薷或苏叶,伤寒伤暑用须明。”  每每念书,遇到不解之处,他们也总是互相讨论。  “传贤,这句是什么意思?”  “要想和胃,必先禁口,方能养胃。”  “意思就是说病从口入。”  “嗯,看下面吧。”  二人此后用心学医,晨昏定省,从未废弃。每一天他们互相竞争,互相刁难疑难杂症,却又互相讨论方案。  渐渐的已经三年了。  “传贤,师傅要考考你,倘若我恶心呕吐呢?”饭桌上三人开始聊天。  “师傅,瓜蒂散中赤小豆,或入藜芦郁金凑。此吐实热与风痰,虚者参芦一味勾。若吐虚烦栀豉汤,剧痰乌附尖方透。古人尚有烧盐方,一切积滞功能奏。”  “嘿嘿,好,好。”  “爹,你也考考我呀。”  “小凡,我来考你。”小传贤自告奋勇,“师傅考我呕吐,我就考你腹泻吧吧。”  “嗯,痛泻要方陈皮芍,防风白术煎丸酌。补演并用理肝脾,若作食伤医更错。”步大夫见二人如此上进,甚是欣慰。  “来来来,我们先吃饭!”  “嗯,这个野菠菜真好吃。”小凡念叨着。  “是那鱼嫂送的。”李传贤解释,“为了感恩师父的好心。”  “那是,我爹吗!我爹不仅医术了得,这心肠更是一顶一的好。”小凡更是骄傲与激动。  “吃饭吧!”步大夫给两个孩子夹菜,“以后你们会更好的,所谓青出于蓝,就是这个意思。”  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人们总是将美好寄予下一代的下一个传奇,无奈生活的编剧不是自己,每一个人只是人生笔下的一个忽明忽暗的角色。成长意味着责任的加深,意味着担负的更多,而当你身疲力竭之时,无奈回头,却发现这仅仅只是刚刚开始。  终究,好景不长。一封家书寄来:  小传贤:  五年不见,奶奶甚是想念。还记得云儿吗?现在就住在我们家里。奶奶本不想写这信,希望你可以永远幸福地生活。可是如今却不得不说,不得不狠心。家中变故,你父亲和母亲在白鹭城中遭奸人白无理陷害,双双离世。谭大将军速赴白鹭城,却也一去再无音讯。无奈奶奶便接其子云儿来府中照料,家中人丁稀少,如今孙儿学医五载,李氏药铺仍需孙儿的料理,望孙儿早日归来。  一直都知道生活很艰辛,却不曾料到来得如此之早。如今的传贤才十六,一个十六岁的少年,便从此注定了要背负一生的责任。他爱医道,却今后要卷入俗世的勾心斗角,那么步大夫的话还会继续吗?以后会更好?如果再学个十年,或者五年,相信以后的造诣会截然不同。可是,却注定要在这里画上一个句号。不管愿意或者不愿意。人生就是这样,打算的再好也改变不了残酷的现实。没有父母的他,从此是这世上零星的一片叶,至于飘向何方?只是流浪。  白鹭城,白无理,这两个陌生的名词却就这样突如其来,深深走进这个少年幼小的心灵。他无法忘却,也不能忘却这两个代名词。  离行前夕:  “传贤哥。”  “还是第一次唤我传贤哥呢。”  李传贤收拾着衣物。  “这是我爹爹送我的平安符,现在我送给你。”  李传贤拿着平安符,心中感动。  他从书桌上找出了一叠整齐的纸:“这是我抄的汤头歌诀,现在送给你。”  话罢,李传贤继续收拾东西。  而尘凡开始念起来:“四君子汤中和义,参术茯苓甘草比。益以夏陈名六君,祛痰补气阳虚饵。除祛半夏名异功。或加香砂胃寒使。。。”小凡边哭边念,年幼的她不知掩饰,难以抑制的情感随泪水喷涌而出。。  这一天小凡累了也困了,她就睡在了传贤的小房间里。而传贤坐在屋内的茶几旁,他看着家书一遍又一遍,几乎要起褶皱:“白无理。白鹭城。”  次日一早,趁着小凡还在睡觉,步大夫便悄悄送李传贤离开。
    前言:嗒嗒嗒,嗒嗒嗒,嗒嗒嗒,我是镜子,是谁的影子?我看不清自己,请描述与我听。那波青木眉,是否也曾停留在我的额沿,让我伤心的时候可以低垂。我是影子,是谁的镜子?看见你的模样,要怎么告诉你。你的青木眉,第一眼就替代在我的额沿,当你伤心的时候就会低垂。  离开恩城,离开师父,离开不平凡小姐,还有鱼嫂的野菠菜,这个生活了五年的地方,终于说了再见:  他乡有梦他乡知,我碎离别我碎心。  潺潺医道畅心得,深深家仇埋心里。  若论今生再遇时,年少无知荡然失。  苦苦回头遥相望,恨那无情相交织。  传贤来到凤凰城,四处张望,虽是初次出门,却不紧张。“元春酒家”,名字很是欢喜。传贤便走进了这家店。  “客官,打尖还是”小儿立马迎了上来。  “都是,不过先吃饭吧,给我一碗面。”  传贤刚一坐下,便听见对桌的谈话。  “你知道吗?最近有很多年轻人被吸血呀!”  “恩恩,我也听说了。”  “那咬的,太可怕了,可能有鬼怪。”  “晚上,赶紧把门关好。”  传贤听了只觉得无稽之谈:“世上本无鬼,是人在作祟罢了。”  “年轻人,不懂别乱说。小心惹祸上身。”  传贤快速吃完,不理那些人,拿了包袱便上客栈的厢房。  这一夜,传贤没有睡觉,不是因为害怕那些无稽可笑的传言,而是太伤心了。他抱着包袱冷冷地哭了一夜,是的,他们走了,多年未见,却再也不见。夜是空的,是静静的,听到他的呼吸,听到他委屈的心跳,还有晨露般的水珠。没有人会知道明天发生的事情,我们唯一可以做的是坦然去面对,坦然地去生活。而往事也似乎在此刻肆无忌惮的回荡在耳边:  “娘!娘!等等我。”小传贤在一条巷子里奔跑。  巷子中有一辆马车,车内是一位端庄贤淑的夫人,她挽开帘子,看着小小的传贤跑来。  “贤儿,快回去。去步大夫那里,乖乖听步大夫的话。”  小传贤跑得很吃力却又很缓慢,他紧紧抓住了这位夫人的手,小小的手,小小的心,小小的爱。  “娘,你什么时候回来接我啊?”  “贤儿不哭,等你学有所成,娘和爹一起接你回家。”夫人缓缓道来。  “娘,说好了,等我学有所成,就来接我。”小传贤呆呆地站在巷子里,马车开始缓缓驶动。  “娘,贤儿在这里等你来接我!”  “娘,不要忘记!”  夫人终于松了手,遗落小手独自一人去面对他小小的人生。  泪水再次穿透了心,不是说好了的吗?爹和娘一起来接小传贤。  只叹世态凉薄,伤了有心人。一句等你学有所成的时候,可笑,实在可笑。什么叫学有所成?什么叫学有所成?不过是拿来希冀美好未来的托词罢了。古人总向往金榜题名之时方是洞房花烛之夜,却不知成家立业的真实含义,先有家,方有业。学有所成的成乃成功的成,那么何谓成功?事实上于不同的人而言成功的意义也是不同的,有的人一日三餐便是成功,有的人合家美满便是成功。那么那日离别时,夫人便用了这个需有其名的词来哄骗无知的孩子时,是否早已预测今日的结果?可怜单纯的小传贤竞也傻傻地回复:“娘,说好了,等我学有所成,就来接我。”  次日,传贤继续上路。可是来到渡头才知道今天的船已经被一位叫笛公子的人包下了。  “船家,三湘县。”传贤刚想上船却不想被船夫拦下。  “不好意思,这船被里面的笛公子包了。”  “船家,我确实有急事。”小传贤解释道。  “你快走啦,不行。里边那位公子怕是要骂的。”船家不耐烦地说。  “拜托了,我要急着回去呀。”  “船家,让他上来吧。”突然从船上传来一名女娃的声音。顺势,传贤便上了这艘小船。一拉开船帘子,看见一名身着黑色披风的男子,头发潇洒的直直的披着,打落在肩膀,眼中无神,手里握了一把剑,估摸着二十岁左右,很显然是江湖的人。旁边坐了一位弱弱的女童,看她个头,大约十二三岁的样子,面纱遮住了脸,但露出的眼睛是极其好看的。  于是,传贤静静地坐在了他们的对面。船划地愈发远了,女孩的脸色竟也愈发苍白,终于无力地倒在男子的怀中。突然,男子熟练地抽出剑,一剑飞奔而来划破传贤的手臂接了些许的血。传贤顿时迷迷糊糊倒在一旁,见男子居然将这碗血喂进那女孩嘴里。此情此景,传贤瞪大了双眼,正当准备跑出去时,黑衣男子扔出手中的剑,从小传贤面前穿过:“是你自己要上来的,那就留下吧。”李传贤这才想起那两个闲人的对话,原来他们就是那口中的吸血狂魔。  船夫在船外继续划船,船内一片寂静,女孩竟也慢慢醒来。  “还记得那首你教我的曲子吗?”男子拿出了一支玉笛,开始吹起来,一曲不知名却极好听的,就仿佛是在吟一首哀怨的诗:  笑看江湖儿女,日日的刀光剑影。  可怜那一抹唇,化作耳边萦绕的仙魂。  我悄悄地吟一曲,呼唤远方思念你的情根。  带你飘离在繁花落尽的红尘。  只怪梦醒的时候,泪湿了娇娘你的衣襟。  带着一支轻笛,黑夜里追逐载着你的离别。  你的琴声,我的笛音,  交织在漫漫岁月看你化尘。  寻花的记忆,忘记你初次的名。  冷冷的俗世却偏偏要送我一生。  “奈何繁华记忆,冷冷的俗世偏偏要送我一生?”女孩慢慢闭上双眼。小小年纪便吐出如此凉意的言语,想必她也是个可怜人。  “千儿,你想要吃什么?”男子问道。  女童摇头示意。  “我知道了。”话落,男子向小传贤走来。顿时,一股寒意涌上传贤的心头。  “不要!”女孩拉住男子的黑衣披风。男子转过身去,一把抱住了她,静静抚慰着她的秀发。  “再回去,就没有自己了。”女孩说着,“我想吹吹风,好吗?”  望着憔悴的她的样子,男子弯下身来,女孩心领神会地将双手搭在他的后背。  “好,以后,我们能跑多远就跑多远。”他,鬼一般的踪影,背着她,幼小的模样,渐渐往船外走去。  风很舒服,很干净,也很纯粹。女孩微笑着靠在男子后背,二人背靠背静坐着。一个是面无表情的黑衣男子,一个是双眼含泪的妙龄少女。一个是充满能量的无情之人,一个是瘦弱无力的苦情丫头。可是,他珍爱着她,深深珍爱她。  第二天,他们到了七里县。  男子将传贤和女孩安排在一座庙里:“记住,不要告诉她我去哪里,还有,”男子看着睡着的女孩,“照顾好她。”  传贤知道就算想逃,渡头只有早上有船,也要等到明天才可以,于是乖乖配合。男子匆匆带剑离去。他要做什么?难道?  是,为了这个小小的女孩儿,他几乎毁尽一生的辉煌。他不择手段,不顾亲情,不问疼痛,也不问原由,他只是存着一颗纯粹爱她的心:只愿她一生安好。  小传贤静坐在女孩的床旁,看着她熟睡的模样,忍不住想要去掀开她的面纱,看一看这个神秘的女孩。于是,鬼使神差一般地将手伸去。  女孩却渐渐醒来,望着面前的陌生的男孩,心中好生奇怪。  “你不走吗?”女孩问道。  “我叫李传贤,你叫什么?”  “千丑。”  “怎么会。”  “我怕吓到人,所以遮住了脸。”  “我看人从来不看脸。”  女孩看着传贤,被这一份肯定感动着。  “你今年几岁了?”  女孩低下了头,不觉悲伤起来。  “我十六了,额,我给你吹笛子。”李传贤拿起了那名男子的玉笛,上面有一个“笛”字。传贤回忆男子吹笛的手法,开始依样画瓢,不过确实是东施效颦,吹得极其或是相当难听。这时,女孩居然不觉地笑了起来,朗朗的笑声是那样的年轻可爱。是的,这是相遇以来,她第一次笑,也许这就是这些可怜人唯一的幸福吧。传贤尴尬地摸着脑袋又开始给女孩讲汤头歌诀:“这个可能因为不擅长,现在我给你讲烫头歌诀。”  女孩点头微笑。  “四君子汤中和义,参术茯苓甘草比。益以夏陈名六君,祛痰补气阳虚饵。除祛半夏名异功,或加香砂胃寒使。”  “百药各有其用,却不能救治我的怪病。”  “你得什么病?”  “溃烂嗜血症。”  这一病名,李传贤闻所未闻。但听来这可能就是女孩蒙面的原因。  “不怕,我师父可厉害了,他一定可以救好你的。”  “但愿如此。”  “我接着讲汤头歌诀喽。”为缓解气氛,李传贤又开始念叨着这些催眠的东西了。  讲着聊着,终于女孩又睡着了:  “永远也不会有人知道你是谁。”  “他一会知道的。”  “他?你已经看到了,他走了。”  “我不信。”  “而你也只能永远在这里。”  “放我出去。”  “放你?等他们来杀我吗?”  “你是个伪君子。”  “我只是希望上天公平而已。”  “无耻。”  梦里的小千惊恐万分,她仿佛可以看见和听见一对男女在争吵,而吵的内容令人无法理解。是回忆?是前世?还是仅仅梦而已?梦外的传贤却静静地看着她,一双很漂亮的眼睛,长长的睫毛。他居然就这样不知不觉地看着,几乎忘记了时间。
    前言:是的,她是抵押的物件,他是救赎的魔鬼。  “传贤,传贤,快醒醒。”  “额,嗯?这是哪里?”  “这里是寒城,对不起,连累你了。”  “寒城?”  寒城是一座封闭的堡,这里的主人名唤近咫寒,座下有四名弟子:暗笛,桐月,元清,千丑。近主年近30岁左右,总是用面具遮脸,有着一段不堪回首的往事。据说曾深深迷恋一位白衣女子,后不知何故,此女子逝世,从此近主便不再以真面目见人。  一位鬼影般的黑衣男子从暗道走来,步履蹒跚,远远听到喘不过气的呼吸声。愈来愈近,愈来愈近。千丑慢慢抬起了头,双手紧紧握住了铁栅栏。“当~”一碗红红的水。放下了,走了,不回头,只有黑黑的影子。“哒~嗒~哒~”这是什么声音?是雨滴?是脚步声?还是心在跳?不,哪还有什么会跳的心:他早就看不见路,一个年少的人,却一张干冷的脸,一双全是茧的手,还有那早已失去神的眸。那个女孩,恋人?妹妹?也许都是。垂下头去,痛苦的半张脸,却没有眼泪,没有声音。他们没有办法离开,离开了也会被再次抓回来。近主会一直一直关押这个女孩,那么那个二十岁的男子,就会一直一直呆在这里为这位近主杀人办事。是的,她是抵押的物件,他是救赎的魔鬼。  “是那位吹笛的大哥吗?”一旁的传贤问道。  “为了我的脸。”  “你的脸?”  “千丑的脸。”女孩闭上了双眼,渐渐拉开了面纱:这是一副干瘪的美貌,很美很美。薄薄的唇有一种独特的白,小小的脸庞竟看不得半丝生机,却又是这样含水的眸。  男孩被惊住了,不知所措。  女孩见此匆忙拉起了纱:“你放心吧,我会送你离开的。”  “对不起,我。”  “不要说了,是谁?出来吧。”  一名极为风骚的少女走了出来,像蛇一般扭动着:“既然自知丑陋,何必脱暗笛下水?一个不知所谓的怪胎。”  “你住嘴,若真如你所言,刚刚那位大哥为何不与你交好,看来你其貌不扬啊。”小传贤嘲讽着。  “哪里来的臭小子,看来是不想活啦。”话吧,元清伸出手掌,一掌挥去。小千当即一掌回挡了过去:“元清,够了。他是师傅抓来的,师傅还没有吩咐,他死了,你也未必好过。”  “我是可以帮你们离开的。”元清似乎慢慢道出目的,“只是,永远不要再回来了,不要让暗笛再跟着你。”一个带着恨意的眼神投向小千。“我不会离开,但是只要你带他离开,我就会去该去的地。”小千静静地说着,“我不想再逃亡了,离开了也不知道要去哪里。在这里,很好。”元清露出邪恶的笑:“这样就最好了。”小千突然向传贤投射了一枚针,传贤顿时全身无力,却依旧存留意识。  “你放心好了,我说到做到。希望我回来时就听到你的好消息。”话罢,元清托着传贤离开了。无力的传贤看着远去的小千,心中暗暗呼唤:“小千不要,不要。”  千丑闭上了眼睛:  当时的暗笛还是年轻的可爱的模样,眼睛里透着一股灵气与情义。他也不爱什么黑的颜色,每日总是一身白净,大约是向往这样的内心吧。可是小千却百病缠身,需要喝人血。  一日,小千发病,暗笛跪在近咫寒面前。  “近主,救救千儿!”  “那就把吴王龙穴里的百年灵芝取来。”近主吩咐。  “是。”干净利落的处事为人一向是这些杀手的习惯。  在这里,她,他从来没有资格去说一个不字。可是吴王龙穴里有一只野巨兽,正如其名,不仅狂野,还很庞大。即便如此,暗笛依旧如往日那般离去,总说初生牛犊不怕虎,那是因为没有恐惧的意识。而暗笛没有恐惧,是因为心早就冷却冰冻了。  “暗笛,不要去。”千儿在近主的密室里哀求,“望近主放过他。”  近咫寒缓缓弯下腰看着苍白的千丑:“是他不放过自己而已。”  随后的日子,千丑静静地呆在密室之中,一天又是一天。  “啵!”  密室的门终于渐渐打开,一道黑影走来。是他?是暗笛?为什么他这般黑暗?他穿着一身的黑,永不再爱那素净的白了。  “暗笛,你怎么了?”千丑追问。  暗笛看着她冷冷却可怜地吐出一句话:“只有黑才能看不见那可怕的红。”  那日决战龙穴野巨兽,暗笛悄悄隐入龙穴,偷得灵芝,不料离开时却被龙主发现,命野巨兽追击。这果真是一只怪兽,毫无情感的怪兽。它撕咬暗笛的衣服,一点点撕破,直至最后留下了赤裸裸的他和一直一直赤裸裸的它。野巨兽愈发靠近,恐惧,痛苦,无情,淡漠,全部涌上心头。“吼吼吼!”暗笛渐渐发出兽性的喊叫,怒斥的叫喊冲破了他所有良心的底线,什么害怕,什么记忆,什么恩情,此时此刻烟消云散。是,他就是一只兽,仅仅一只兽罢了。他狠心地扑向它,活活撕咬它的皮囊,咬其经脉,直至血流了一地,染就他一身的鲜红。他胜利了,那拿着灵芝的手禁不住开始颤抖,他突然似恢复了人性一般躲在了一旁,看着那兽力竭而死。看着看着,居然发出了狂笑,大声的狂笑。  这时,一阵空洞的倒地的声音传来,传贤无可奈何,留下了眼泪。  不多久,千丑的死讯便迅速传开了。暗笛带着黑影的披风,黑影的步伐走进密室。近咫寒一如往昔那样坐在宝座之位。  “近主,请救救千儿。”暗笛突然跪倒在地。  “男儿膝下有黄金,你为她已经够多了。”  “近主有何吩咐?”暗笛知道近咫寒从来不会白白做事。  “救人?那是要一命换一命吧。你功力这么深厚,用你的血救她,她不仅可以活,还可以恢复容貌。”说完,近主转过身去,“我告诉你吧,她就是城镜,你的师妹。”暗笛双手抱拳留下了泪水:  暗笛本不叫暗笛,是江离。他原是一个孤儿,四处乞讨,后得一位江老爷错爱,成为江老爷首徒。千丑便是那江家老爷的女儿,名叫江城镜。  这一夜很美,天空挂满了繁星,似乎只要许愿,就会实现。看着这醉人的繁星,竟发现好久没有如此去享受生活得美丽了。暗笛抱着命悬一线的小千:“城镜!城镜!我向繁星许愿,将我的生命赐给这个女子吧!将我的生命赐予她吧。”  暗笛耗其全部功力,将血液输入千丑体内,千丑的脸终于越来越有血色,而暗笛愈发走向边缘。可是他仿佛看见了:城镜,城镜。一个在花下跳舞的女孩,一个爱笑的女孩,一个扎草蚂蚱的姑娘:  “大师哥,送给你。”  “什么?”  “你可以看看。”  “是蚂蚱?”  “好看吗?”城镜灿烂地笑着。  “城镜。”终于只有最后一口气了,她真的就是城镜。三年前他们同时被近主抓到寒城,近主毁了城镜的容貌,灭了她的记忆,以此要挟暗笛为其办事。  小千渐渐醒来,发现一旁倒地的暗笛大哥。他的脸竟然如同六十岁的老人,白白的发擦拭了他年轻的痕迹。  “笛大哥,笛大哥!”千丑哭喊着抱着暗笛。  “千儿,你有名字,叫城镜,好不好?”暗笛喘息着,“快离开。”  “我要去哪里,又能去哪里?”  “你的父亲,江化风。他在~”  话语未尽,他便松了一直紧抱的双手,从她的肩膀匆匆滑下,如悲哀的雨滴,终将化成不起眼的颗粒,融入平凡的尘土之间。  “笛大哥,笛大哥!”  “嘘,别哭了。千儿。”后面突然传来一个男孩的声音,居然是他,传贤。传贤从假山后面绕了过来:“快和我一起走吧,千儿。”他伸出手却见千儿毫无反应,便一把拉起了她奔跑。可走了没几步,小千便扯开传贤的手,又跑了回去。她走到暗笛的身边,抱起他,随后无奈地扯下了暗笛腰间的那支玉笛,爱在此刻终于变成了永久的回忆。  暗笛的一生就宛如他腰间的那支笛,有着爱的旋律,却带着痛苦的记忆。久久不能忘记的相恋,让其青葱岁月从指尖悄无生息地走过,化成那一缕缕笛声回荡在昨日的梦中。小千静静地转过身去,慢慢踏着沉重的步伐,却又仿佛想起一些莫名其妙的事:  一个年少的男子和一个年少的女子。  “大师哥,我吹笛,你抚琴,好不好?”  “好。”  桃花下,一名着粉红色的花姑子在吹笛,是谁?是城镜,是千儿?而另一个模糊的身影却在静静地弹琴。  可是无论是暗笛,还是千丑,他们只会吹笛,那么这个抚琴的人究竟又是谁?  也许最近太累了,开始胡思乱想了吧。  小千与传贤二人匆匆上了艘船离去,寒城里似乎并无发现。夜这般空,把人心也全部掏尽了。“千儿,给。”传贤递去了布绢,“我想笛大哥一定变成了上面的一颗星,千儿,我会照顾你一辈子的。”  小千静静地坐在船尾,看着水中的自己,自言自语:“你说,我是谁?”  “不管是谁,你一样都会是千儿。”  船愈划愈远,打乱了静静的水面,再也看不清那熟悉的脸。  天终于亮了,传贤慢慢睁开眼睛,只见自己一人躺在船岸上。她走了,还是被抓回去了?周围一片空荡,仿佛这一切只是一个梦。回去,在逃亡的路途上早已忘记回去的路。我想,前进吧,不然怎么样呢?
    第四章怦然心动  前言:青丝常飘,缭乱我心;素衣童妆,我怎忍心?  天真稚气,何须猜心?清澈双眸,永在我心。  几经周折,传贤终于回到故土三湘县,如释重负。  三湘县今天不知为何如此热闹,传贤上前观望,原来是军中招兵。擂上的官爷打倒到了一个个征军的。突然,他看见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一名少年以极其具有天赋的轻功飞上了擂台,小小年纪,轻功竟如此了得。  “在下云少。”  “哈哈哈,哪里来的小娃,来这里胡闹。”擂台上的官爷似乎不悦,扔掉手中的兵器,“我赤手便可以将你拿下。”  “那么得罪了。”云少抱拳示意。  官爷如凶猛的牛一般冲了上来。而这名少年却以一个轻捷的跟头翻了过去,在其后背似乎不费吹灰之力点住了官爷的穴道,全场当即拍手叫好。主台上的将军捋着胡子也开怀地笑了:“自古英雄出少年啊!”少年当场便被收入麾下,得到了将军的亲睐。  “谭云!谭云!”传贤用手招唤着。  谭云乃是谭大将军之子,今年十五岁,比传贤小一岁,前些日子被接到表兄弟李府中去。虽然,二人是表兄弟,却有亲兄弟的情份。虽与李府奶奶是远亲,却也唤李府奶奶为亲奶奶。  “表大哥,你回来了。”谭云走上前,“快,回家,奶奶可想你了。”  “怎么,你要从军?”  “我是父亲的独子,自然想做和父亲一样的事情。”  “可是,奶奶会担心的。”  “所以你要陪在她身边。”  “这些年,表哥可好?”  李传贤笑着说:“若是可以,希望继续学习。”  “表哥怕是舍不得那不平凡小姐吧!”  李传贤摇了摇头:“想太多了。”  “表哥说我想太多?奶奶早有此意了。”  “不要再谈这莫须有的事情。”  “哦~哦~小弟明白。”  “啊。”突然,一个娇小的小子撞了上来,“对不起,对不起。”随后匆匆离开。  “好臭啊!”李传贤捂住鼻子,“这人估计。”  “不好,贼。”谭云摸摸腰带发现身上的钱袋不见了。那不知名的臭小子在前面拼命地跑着,推翻了一个个摊子。看来果真是偷了东西,心虚而逃。可是他哪里是云少的对手,云少抓起地上的石子向前方这小子的腿扔去。“啊!”顿时,小子扑倒在地。谭云飞了过去,想要揪起小子的后背,谁知小子突然起身要跑,谭云一把揪住了他的头发,用力一扯:原来是个着男装的假小子。  此刻,谭云不知所措:这只是一个女孩,一个因为贫穷而四处流浪的女孩。没有那规律的一日三餐,没有那女孩的衣装,也没有所谓诗书礼仪的熏陶。可是,她自然,自然得让浓妆的女人显得俗不可耐;她自然,自然得像躲在花丛里的花瓣,连蝴蝶和蜂也难以分辨。微风吹动女孩散落的发,一份怜爱情怀死死牵动着十五岁的心:  青丝常飘,缭乱我心;素衣童妆,我怎忍心?  天真稚气,何须猜心?清澈双眸,永在我心。  “大家快来,贼在那。”远处来了一群人。情急之下,一份恻隐之心,谭云拉住了假小子的手,匆匆往后巷跑去。  “你躲在这里,不要出声。”谭云将假小子送上了一个房顶上,自己却往另一个死巷子里跑。盲目的大家也跟着谭云往那个巷子跑。  “云儿,刚刚那小贼呢?”乡亲们问道。  “李伯,我也是跟着,追到这里就不见了。”大家四处找了找,见无果也便散了。  “谭云,我们回家吧。”传贤说道。  谭云不自觉地摸了摸腰间的布袋:“我还是再转转,没准就碰见那贼了呢。”  “好,那你自己保重。”传贤转身离开。  是的,他跑了回去。  那个屋檐,一个女孩静静在那里等待,一个男孩在下面痴痴地望。  “把手给我。”谭云伸出手去接那个女孩。  “我不敢,太高了。”女孩不敢伸手,相反双手紧紧抓住房檐上的横栏。  “你放心,不会有事的。”  看着谭云信誓旦旦的承诺,女孩伸出一只稚嫩的手。  “啊!”无力的另一只手却直接从横栏上滑下,而她就像雨夜的雨滴一般轻轻落下,刚好落在正在赏雨的他。  他不自然地抱她在心怀之中,彼此的心居然紧紧相靠。  “额,还好吗?”谭云尴尬地询问。  女孩害羞地低下了头:“放我下来吧。”  可是脚刚一落地,便有难以忍受的疼痛。  “啊!”  “你的脚怎么了?”  谭云细细想来:“我背你吧。”他很快便蹲了下来。  当男子揉着女子的腰时,那是一种暧昧的情怀。当男子抱一个女子在怀时,那是一种珍之如宝的表现。而当一个男子愿意背一个女子的时候,那是一种保护怜惜的欲望。  女孩慢慢将双手搭在谭云的背上,于是谭云就像一个大哥哥一般背住她,走在这熟悉却又陌生的街道。熟悉那是因为这是他生活多年的故乡,陌生那是因为此时此刻的背后有一个从未蒙面的女子。  女孩轻轻揉着谭云的脖子,将头静静靠在其背上,却想起:  一样的天气,一样的心情,一样的她曾在另一个人的背上静静哭泣。  “哥!我好饿啊。”  “妹妹,前面就是一家吃饭的店了。”一个十六岁左右的男子说着,却是一脸的稚气。  “哥,我们又没有钱。”  “不要担心,无论如何哥哥不会让妹妹挨饿的。”  女孩渐渐睡在了他哥哥的后背上,随着步伐的起起落落终于到了一家客栈。  “妹妹,到了。”哥哥耸了耸肩膀,轻轻弄醒了沉睡的妹妹。  “嗯。”  妹妹慢慢睁开双眼,伸了伸懒腰。她从哥哥的背上跳了下来,牵着哥哥稍大一点的手一起进去。  “老板,可不可以给我们一些吃的?”少年说着。  “滚滚滚!”老板一听便大骂,“什么日子呀,成天一些叫花子来讨饭。”  话吧,老板便进了里屋,不愿再去搭理这些所谓的可怜人。  妹妹拉着哥哥的手,皱了皱淡淡的眉毛:“哥,我好饿。”  是呀,真的好饿,肚子里在不停地打鼓吹响,连卑微的虫子也怕是要在里面纯粹地睡觉了。  少年见老板走后,恶念开始涌上心头:对于此刻的他来说,什么正义,什么原则都是骗人的。他不需要多余的怜悯,因为再多的怜悯,也填饱不了**的内心。妹妹的话,命运的安排,让这无辜的少年从此注定走上一条不再回头的路。  终于,他忍不住悄悄地伸出手,拿走了前台的一包银子,拉着妹妹匆匆往外走。  “哥,怎么了?不吃饭吗?”妹妹糊里糊涂地问。  少年将这包银子放入妹妹的手中,指着前面的一家面馆:“你去那里吃,吃完了就到城门外来找哥,哥在那里等你。”  “哥,你不饿吗?”  “哥不饿。快走。”妹妹听了哥哥的话,朝着那家店开始独自远去,终于消失在人群当中。  “出贼啦,抓贼!”突然,从客栈里传出喊叫声。  少年拔腿往另一个方向跑去,后面的人也一批批赶来。  “就是那个人,快追上他!”  一个个人拿着家伙追上:“快,那个方向!”  “就是他!那个臭小子!”  妹妹本想吃完饭之后就去找哥哥,却发现路陌生的很。原来一路上她沉睡在哥哥的后背,怎么还会记得来时的路呢?  “哥!哥!哥!”妹妹满大街地哭泣,却再也找不到方向。至于他的哥哥?我不知道,只是默默祝愿他一切安好。  泪顺着脸颊滑下巧妙地落在谭云的后背。  “怎么了?”谭云回头。  “没有。”女孩擦着泪,“只是想起了我哥哥。”  “你哥哥?”  “我和哥哥走失了。”  “哦。”谭云心中似乎明白,“你们是在哪里走失的呢?”  女孩摇着头:“不记得了。”  “那你准备去哪里呢?”  “去找哥哥。”  谭云突然止住了脚步,心中居然想着:“你可以留下来。”  终于二人来到城门外,谭云放下了背上的女孩。  “钱,你带走吧。”谭云把钱给了假小子。  “为什么帮我?”假小子问着。  看了看假小子,“如果你是个小子,我一定会揍你。”谭云信誓旦旦地说,“还可以走吗?”  “嗯。我都习惯了,如果那么娇气怎么可以生存呢?”  “那就送你到这了。”  假小子笑了:“你是我见过的最好的人。”  谭云不禁夸,害羞地摸了摸脑门,大约是表兄弟的关系,这一举动与那李传贤同出一辙。  突然,假小子踮起脚尖,轻轻吻着少年红红的面颊。  这时谭云的脸更加有了颜色,像七彩的神光照耀,好是荣光焕发。他害羞地低下了头,深怕别人看见自己紧张的心。然而无论多么用心地掩饰,那双赤红的裸露的耳,却就这样坦白地背叛了天真的他。  “我走了。”女孩看着谭云,渐渐转身离开。  “额!”  不知为何心花怒放,不知为何面红耳赤,大概他自己也不清楚吧。是的,如此年轻,如此青涩的他怎知道呢?  是,是怦然心动,是一见钟情,是蜻蜓点水,亦是刻骨铭心。  傻傻的我,撒谎也不害怕。  傻傻的我,丢钱也不难过。  傻傻的我,害羞也不知道。  傻傻的我,看着男装的她。  傻傻的我,看着素颜的她。  傻傻的我,看着亲吻的她。  傻傻的我,不知为何帮助她。  傻傻的我,不知如何回应她。  傻傻的我,就这样傻傻的送她。  傻子,这叫怦然心动。  谭云高兴地回到城内。  “果真如我所料。”谁知,传贤已在城门静候多时。  “表哥?”  “回家啦。”  二人相视一笑,心知肚明,便一起回家。  李府在奶奶的打理下,依旧展现光彩。大门上的横幅,两排的字依旧整齐干净。  “咚咚!”  “谁呀?”仆人阿财开了门,见到云少爷,和多年未见的李家大公子,心中一阵欢喜:“贤少爷回来了!云少爷回来了!”  随着他的喊声,李府上下立刻充满了欢喜气,整个李府都在传:贤少爷回来了!回来了!  家中的仆人纷纷出来,在门口左右分别排成了横列。终于谭云与李传贤一起走进这阔别多年的李家大门。  “老祖宗,贤少爷回来了!”  “奶奶!表哥回来了。”谭云大喊。  “奶奶,我回来了。”  这时,一群仆人扶着一位老人从内堂走了出来。这些年奶奶一人支撑一个家业,照顾一双孩子,还要打理李氏药铺,渐渐地奶奶老了,真的老了,身心俱疲。  “贤儿,你回来了!”奶奶拄着拐杖,腿脚也着实不行了,看着小传贤的归来,满脸的微笑却也伴着满脸皱褶的痕迹,她张开双手,期盼小传贤的归来。  传贤迎了上去:“奶奶!”  一旁的仆人们也都喜极而泣,大家依稀记得传贤少爷儿时的日子:  那时的李府更加繁荣,老爷是镇内享有声望的药理能手,夫人是谭大将军的妹妹,名唤谭瞿。二人一同协理李家以及李家所有的产业。当时的小传贤还只是会懵懂走路的样子。  “快,小传贤,娘在这里!”瞿儿向贤儿招唤着手。只见小少爷跌跌撞撞走来,双手展开,小小的双脚在花园中走着碎碎的步伐,时不时捂着小嘴在偷笑。一旁的两个仆人也笑出了声,纷纷喊着:“小少爷!加油哦!”  “看,小少爷,走得好快!”  “小传贤!”这时一个男子走来,“爹回来了。”  夫人走到他身边,拿起手中的绣帕为其擦汗:“怎么这么早就回来了?”  男子笑道:“我的传贤和瞿儿都在这里啊!”  “嗲!嗲!”小传贤由于年纪太小的缘故将‘爹’唤成了‘嗲’。众人哈哈哈哈大笑。  男子蹲下身来,抱起小传贤:“是爹!”  可是年幼的小传贤却依旧重复着:“嗲!嗲!”  无奈,夫人与老爷相视一笑。  往事莫要再提,终是流水一去不回,伊人消失罢了。  随后谭云和李传贤一起扶着奶奶进了里屋,一个在左,一个在右。到达里屋内,奶奶坐在上位,传贤和谭云便一起跪在奶奶跟前,给奶奶请安。  “贤儿,如今你回来了,奶奶希望你和云儿一起学习起家业。好吗?”奶奶语重心长地教导。  “贤儿一定听从奶奶。”  “奶奶,父亲一生为朝廷抵制江湖人,此生这也是我的心愿。”谭云却严肃地回拒奶奶,“表哥为人稳重,云儿志不在此,望奶奶成全。”  李传贤赶紧劝导:“云儿,不要让奶奶失望。”  “奶奶,云儿知道,这些年奶奶寄予厚望。”  小传贤当即打断:“既然知道,又为何要离开奶奶?”  谭云看着奶奶,却重重磕头:“奶奶,云儿不孝。”  奶奶捂住了心口,但依旧点头表示理解赞同:“云儿,同我来一个地方。”  “是,奶奶!”  奶奶独自带着谭云来到一片马场,没有让任何人跟随。这里的马每五匹一个窝,而东西南北各有一个草房子。唯独正前方的一匹黑马独自一个巢。  “云儿,你看,这里的马。”奶奶用手指着四周。  而心如明镜的谭云却发现:“奶奶,为什么那匹马独自一巢?”  奶奶转身看着谭云:“那是你父亲的马。”  半年之前,谭将军赴白鹭城后就不再回来。几日之后,那匹马独自缓缓而来到达李家大门。常言总说,剑在人在,剑亡人亡。马是忠诚的将士,是将军最亲近的战友,然而这一次它独自而归,不见将军。遥想当年,谭将军在世年轻之时,也是意气风发,抵制江湖,为国为民。  白马配王子,黑马配将军。圣上为表彰谭将军的功绩,特地花重金从西域采购一匹良马作为赏赐,还赐马儿官品为良士。于是,谭将军便喊其为黑良士。  “父亲的马?”谭云顿时泪湿了眼眶。  “那叫黑良士。”奶奶郑重其事地说。  “李家奶奶,来看马?”管马的马士见到二人的神态,便上前来了。  “我们想要那匹马。”奶奶是个爽快的人不喜欢拐弯抹角,便开门见山道出原由。  马士无奈地笑了笑:“李家奶奶有所不知,那马是会认主的,归不归你的,那就看自个儿的本事了。”  话罢,谭云纵身一跃,飞上那马背上,他揉着马的脸,轻轻说着:“黑良士,愿不愿和我一起为父报仇?”  马儿似乎很乖,并没有发出不悦的行为。相反,马儿带着谭云在马场上飞奔了一圈,似乎在为找到新主人而欢呼。马上的谭云竟又这般像当日的谭大将军,如此意气奋发,如此年少勇气。这一举动惊讶了马场所有的马士。  “既然马认主,谭少爷就带它离开吧。”  不久之后,谭云带着黑良士随将军队伍离开三湘县,家中唯留下传贤与奶奶相依。  “出门在外,凡事忍耐,莫要奶奶牵挂。”  “是,大哥。你和奶奶回去吧。”  谭云静静随着军队离开了,谁也不知道会什么时候再回来。  会回来吗?  总说,离乡十载物是人非,那么以后呢?一直觉得戏是戏,生活是生活,可是走得久了,却才发现,戏如人生,人生如戏。。
    前言:  匆匆的离别,  却希冀擦肩而过的回忆。  偶然的重逢,  只盼遇见不是曾今的你。  四年以后。  自古风尘出佳人,人不轻狂枉少年。  一个雍容华贵的女人从正中的楼道慢慢下来。  “快看,卓倾华下来了。”  “据说,卓倾华当年俘掠了武林第一公子近咫寒,二人极其相爱,咫寒公子每天都会来这里找倾华姑娘。”  “不过后来,咫寒公子就没有消息了。倾华小姐就在这里一直等等啊。”  “倾华小姐果真美貌。”  “卓姑娘,让我们一亲香泽吧。”~~  看看,无不是浪荡的公子和垂名的无赖,眼里,嘴里,四肢,那泛着油脂的眼神,那流着不知名的分泌物,还有杀猪的样子,简直不堪入目,令人发指。而这一行的姑娘的必修课便是视而不见,还能够昧着良心说那违心的话语,实属万般无奈,生存,生存啊!  “墨笔浓,酒香眸,弯月钩,胭脂色,倾国倾城。”  从人群走出一位翩翩公子。  “墨笔浓,是说卓姑娘眉清。”  “酒香眸,是指她那摄魂的眼神。”  “那弯月钩?”  “真是的,当然在说姑娘的鼻尖挺拔,精致玲珑。”  “我知道了,胭脂色是在说倾华姑娘的胭脂肌肤。”  卓倾华听了众说纷纭,心中很是高兴:“那公子可否赐我一联?”  公子点头示意,风月楼的仆人们立即搬来案几以及文房四宝。于是,公子右手伏笔,左手轻托着右边的衣袖,当即写下:“风月楼下风尘女,华容华服卓倾华。”  “好!我喜欢。”卓倾华当即拍手说好,“今天公子便不必走了,玲珑,准备晚宴。对了,还未请教公子尊姓大名?”  “在下李传贤。”  李传贤?就是那个年少的船掀了?总说女大十八变,男子亦是如此。  四年了,昔日的小传贤已蜕变成一位翩翩君子,成人的发髻,清新的折扇。卓倾华看着年少的李传贤甚是满意,虽然今日的卓倾华已经三十好几了,却不见半点岁月的痕迹,犹如二八少女。  “李兄,恭喜。”  “李兄初来风月楼,便得佳人垂涎啊!”  “只是吟诗作对而已。”  “谦虚了。”  夜渐渐落幕,所有的事物都进入安眠的状态。而风月楼却白昼相同,歌舞升平无不热闹。女子嬉戏,男子追逐,这里是没有烦恼的,却也是充满烦恼的。每一个人抑制内心的不悦,来此寻欢。所谓醉生梦死,纸醉金迷,想必这里便是绝好的地方。  李传贤穿过楼道,经过走廊,来到花园中的亭子“梦亭”,四处全是灯笼,河里是载着烛光的花盏,两旁是风月楼的姑娘。这时一阵曼妙的歌声传来:  “桃花下,五瓣裙。绽放开,似蝶飞。幔纱下,白玉指,珠帘内,镜中花。”  一名女子在远处石台上跳舞,石台旁便是一湖,倒影着漫漫舞姿,好似镜中花。这一幕,从未发生,却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传贤缓缓走去,想起了那个蒙着面纱的姑娘,往事又浮现在眼前,却也如梦一般:  “为了我的脸。”  “你的脸?”  “千丑的脸。”女孩闭上了双眼,渐渐拉开了面纱。  “李公子。”卓倾华叫住了传贤,“公子,喝酒。”随后,卓倾华给传贤倒酒:“公子莫不是那女子的旧相识?”李传贤端起酒杯:“不曾见过。”“她叫镜儿,是水中镜。”卓倾华似乎看穿了年少传贤的心思,“玲珑,叫镜儿过来。”  李传贤顿时心绪不安,他端着酒杯,却久久不入口中,想来怕是醉了,怕是错过或者不错过什么浮面而出的事情。  远处徐徐走来一位穿着粉红纱的女子,中等个子,蒙着面纱看不见样子,只是露出的眼睛极其好看。  “镜儿,掀开面纱。”卓倾华循序教导。  “是。”镜儿抚手准备拉开。  “不要。”手中的酒杯随着心的起起伏伏,一落而地。李传贤站了起来看着面前这个蒙纱的女人,又是熟悉又是陌生:不,不能是她,青楼女子怎可与她相比较?不,怎可有这样的想法?难道会是她吗?她的最终只是沦为青楼的女子?如果是这样,那当初又何必带她逃离?无非只是离开了一个沼泽去了另一个无底的黑洞罢了。是的,他害怕极了,他害怕看到事实,尤其是关于她的事实。他害怕那个曾经的小千竟是这般无奈地出现在他的面前。若是非要这般尴尬相遇,他情愿是擦肩而过,默默祝福。一路上,他撞上了走廊里的男男女女。一边跑一边想起以前,连离开的路也几乎忘记了。  “哎,谁呀?”一个被撞的女子发起牢骚,“疯牛病啊!”话吧便重重甩下袖口。  “你神经啊,砸我场?”  “那是谁呀?这样乱跑。”  突然,一个满肚油脂的男人抓住李传贤的衣襟,重重一拳下去:“臭小子,扫兴。”  李传贤就这样晕晕沉沉地瘫倒在地,不知到底发生什么事情,或者只是忘记了。  次日清晨,李传贤刚刚起来准备梳洗。  “公子,您昨个儿怎么了?”  “没,没有。”  “公子昨日从风月楼出来,整个人都不好了。”  “多话。”  随从又说:“公子啊,今儿个街上可热闹了。”  “怎么了?”  “风月楼的一位姑娘今天竞价呀!”  李传贤一把抓住随从的手:“是谁?”  “公子,这我哪里知道。不过据说蒙着纱可漂亮了。”  “蒙着纱?”传贤衣服还没有穿好便冲了出去。他要去哪里?谁知道。为了她?不过一面之缘罢了。  传贤在街道上不知为何拼命地跑着,连他自己也不清楚。  “一百两。”是她吗?  “一百五十两。”不是?  “二百两。”那我是希望是还是不是?  “三百两。”是小千?~  李传贤一直在跑,耳边仿佛可以听见风月楼里的竞价声。  “好,一千两。请镜儿姑娘掀开面纱。”卓倾华一语定锤。  传贤终于到了风月楼,只见镜儿姑娘答道:“是。”  随后慢慢拉开面纱~所有人的眼,都聚集在这。一双双放光的眼睛群里藏了这样一双含泪的眼睛:“为了我的脸。”  “你的脸?”  “千丑的脸。”女孩闭上了双眼,渐渐拉开了面纱:这是一副干瘪的美貌,很美很美。薄薄的唇有一种独特的白,小小的脸庞竟看不得半丝生机,却又是这样含水的眸。  传贤心中纠结:真的是她吗?小千,这个姑娘?我要如何抓起她的手,带她离开这个是非地?小千,这么多年,为何我还记得你?你是一个与众不同的姑娘,却可以为了我而牺牲自己。小千,终于要见到你了。  “哇,活色生香呀!”众人拥了过去。这里很热闹,真的很热闹。可是不是她,真的不是。她这么美,真的不是。李传贤静静地离开了风月楼,一种带着失望的凉意涌上心头:  他乡有意他乡聚,  故家故人故地游。  若是缘在情深长,  何求朝朝与暮暮。  一个月后,不幸的事情终于发生了:三湘县中的人感染了疫病,接连一周内有人死去,好多乡亲们都前前后后离开了。于是,传贤写了封信给步师傅寄去。
    一位穿着干练的女子驾着一辆马车进县,三湘县里失去了往日的朝气,街道里哀鸿遍野,没有热腾腾的馒头,没有香甜的冰糖葫芦,没有三姑六婆的漫天胡扯,没有闲人茶馆聊江湖,也没有川流不息的人流。见此,女子停下了马车,走了下来。  只见城门口躺着一位老伯,他面色发紫,疼痛难耐,却用尽其力似乎在乞求离开这里。  女子走了过去,摸着老人的额:“老伯,你发热有几日了?”  “不记得啊,就在这几天。”  女子转向问另一个患者:“秋婶,你呢?”  “前天吧,而且吃也吃不下。”~  “尘凡!尘凡!”  女子转过头来,看见一位翩翩君子走来,却一眼认出了他:  这一声轻轻地呼唤,  缭乱了冷冻多年的冰山之心。  匆匆起身,  期盼见到你成人的翩翩模样。  笑看你的眼,  是否依旧如初识的天真稚气?  转身回眸,  在茫茫人海见到恍如隔世的你。  李传贤走来:“你是?”  “船掀了!”尘凡转了一圈,真真是娇俏佳人,窈窕淑女。  “平凡!怎么变瘦了?”  “哼,不平凡。”尘凡双手交叉于身后,挺直胸膛,“医道本就能强健身骨,锻炼体魄,塑造黄金比例。”  传贤无奈一笑,但当看着乡亲们的病痛却又立刻紧张起来。  “尘凡,快,我们先去医馆。乡亲们,大家都来李氏医馆。我们一定会尽全力。”  随后,尘凡和传贤一同上了马车。  “驾~”  “船掀了,难得记得我们呀!”  “别贫了,师傅怎么没来。”  “这次疫病已波及很多地方,老爹着实不能来了,不过药我已经按照配方带来。煎起来给大家喝,应该就没问题了。”  “师傅看都没有看,怎么就开出药了。”  “三湘县的一些人早就去找我爹了,爹是看了他们才开出针对这病的药方。怎么样,学艺不精吧。”尘凡仍与儿时一般,傲气,贫嘴。  到了李氏药铺,二人省去了无聊的繁文缛节,很快进入工作状态。  “尘凡,药准备好了吗?”  “在第三个抽屉里。”  “好,我煎药。”  “嗯,这里我会看着的。下一个。”  “我去那里看看。”  ~~  “尘凡,你去休息会儿。这里我来。”  “那我去磨药了。”  “照顾好自己。”  这一日,尘凡终于累倒在书桌旁。却做了一个幸福的美梦:  “准少奶奶好。”  “准少奶奶早。”  “准少奶奶,马车备好了。”  “好,大家辛苦了,出发。”步尘凡开心地说着,拿着喜事清单准备去采购。  一路上,马车嗒嗒嗒的声响,像新婚的爆竹声,街道两旁的生机朝气仿佛也为这场婚礼增添了喜气。拉开马车的帘子,尘凡在看风景,在找喜欢的事物。  路过的李传贤看见睡着的尘凡,便给她披上一条毯子。突然,梦中的她不禁笑了起来。李传贤无奈地笑了笑离开,心想:“还是老样子。”  尘凡总是在傍晚时分准时给奶奶送药,虽说不是亲奶奶,却因为李传贤的缘故,想必更加愿意照料这个奶奶。  “奶奶!我来啦。”尘凡端着药走进奶奶的屋子。  奶奶躺在床上,却每次看见尘凡心中总会燃起生活的希望与力量:“孩子,你来了。”  “嗯,奶奶,喝药。”  药总是苦的,可奶奶喝了却尝出甜的滋味。年轻人们总是以喜为喜,以悲为悲,而老人们则不同。生活的无情早已令其尝遍酸甜苦辣,人生唯有的乐趣仅仅在于儿孙的孝顺,儿孙的幸福罢了。当奶奶见到美丽的步尘凡时,便仿佛见到传贤的母亲谭瞿一般。  “来,小凡。”奶奶示意尘凡到床边来。  尘凡坐在床边,双手握着奶奶:“奶奶。”  “哎,小凡喜欢传贤吗?”奶奶缓缓道来。  “奶奶!”尘凡搭着奶奶的手,本想规矩地回答,无奈弹跳的心让她言语混乱:“我出去给你煮面。”  奶奶笑着拉住了她:“刚喝完药,吃什么面呀。”  尘凡看着精明的奶奶止不住地笑了。  经过了半个月,果不其然,大家喝了药,病情有了明显的好转,三湘县的街道上逐渐开始出现一些摆摊的商贩了,酒楼里,茶馆里的人也日益剧增。同样,奶奶也一天一天好起来,却也是愈发喜欢尘凡了。  这一天家中来了好些姑子婆子,大约是给李传贤讲媒来的。  “李家奶奶,李公子今日已满二十岁了。”  “是的。”奶奶笑说道,心中知晓她们的来意。  “我这里带了一些姑娘的资料,您可看看。”  “还是再缓缓吧,传贤尚需锻炼。”  这是,尘凡又按时端着药进来:“奶奶该喝药了。”  大家看到尘凡上下打量,明白老夫人的打算了。  “李奶奶,儿媳很好哦。”乡亲们纷纷言道。  “你看她,多能干!”  “对呀,还漂亮,看,脸红了。”  一旁的尘凡放下药便羞答答地跑掉。  “恩恩。”奶奶不甚欢喜。  几日后,奶奶把传贤和尘凡一同叫来,“贤儿,小凡,奶奶很喜欢你们,我已与步大夫书信谈过,决定给你们定亲。小凡你觉得怎么样?”  “奶奶!”小凡捂着脸说不出话来。  “奶奶,我。”传贤心中若有所思,却看着病才好的奶奶如此欢喜,便答道:“是,奶奶。”  “好。”奶奶笑开了怀。  “奶奶,药铺还需打理,我先去了。”  他不愿意?也说不上不愿意,在没有遇见喜欢的人之前,只要那人不讨厌,便是可以,更何况奶奶满意。  “小凡,给奶奶说说,你和传贤小时候一同学习的事情,奶奶爱听。”  “好嘞,奶奶。记得有一次我和船掀了,额,传贤,我们迟到了,后来被我爹罚了,一开始被罚吗,谁都不开心,不过后来,奶奶,你猜怎么着。”  “不用罚了?”  “不是。”  “那肯定和传贤有关。”  “奶奶,你怎么知道。传贤给我变出了一个花灯。”  “你呀,藏不住事的丫头,满脸写着呢。”  “嘿嘿,奶奶。”  “还有,奶奶,你看。”尘凡拿出一包东西。  “是什么?”  “是汤头歌诀。”  “原来是定情信物啊!”  奶奶开心地笑了。  这次的婚事乡亲们觉着好,步老爹觉得好,自己也觉得好,关键是男女双方也满意,果真是天赐良缘,金童玉女。  “奶奶,你笑我!”尘凡害羞极了。  “小凡,很快你就要与传贤成亲了,所以奶奶要告诉你一些关于贤儿父母的一些事情。”  听此,尘凡立即严肃起来。  “传贤的父亲是一位极其有名的抓药大夫,而他的母亲是京城大官谭氏的女儿,名叫瞿儿,亦是谭大将军的妹妹。与往日一般,瞿儿陪同我儿前去各处购药。那一年,他们偶然经过白鹭城:  “相公,来,喝茶。”瞿儿与相公一起在一家酒家稍作休息。  “瞿儿,要吃点什么吗?”  瞿儿本是大家小姐,十分懂得进退礼仪,她知道相公的这一批药急着要送给贫困的村民:“相公,我不饿。”  “小儿,打包四个包子,一定要热的。”相公牵着瞿儿的手,温柔地说,“千万不可以饿着。”  瞿儿微笑点头。  对桌的一个男子从瞿儿进入客栈开始到现在,便一直关注着她。他叫白无理,女婿是江化风,乃凤凰岛岛主,首徒近咫寒,乃寒城城主,无人能及。有这两大靠山,他便更加有恃无恐。  小儿打包好馒头朝这个方向送来,突然一支镖飞来,  “阿!”小儿吓得扑倒在地,手中的馒头也全部打落。  “想吃馒头?”白无理从他的位置上站了起来,一桌的江湖人也尾随其后起立。这浩荡的气势吓住了从不出闺房的瞿儿,她躲在了相公身后。  “小女子这样貌美,何必跟着这文弱书生?还是和我走吧。”白无理大笑。  “在下不知哪里得罪了诸位,今日与贤妻初到贵地,望各位见谅。”  “小娘子,与我们老大走吧!这一懦夫,不要也罢。”周边的随从笑道。  相公紧紧牵住瞿儿的手,瞿儿躲在相公身后,不做声响。  “看来小娘子是不同意了,不过我有的是办法。”白无理示意徒儿们。  那些满心坏主意的小子立即领悟到白无理的心思,真真是一丘之貉。他们将刀架在相公的脖子上。  “瞿儿,快放手。”相公示意。  “不,相公。”  “瞿儿,回去,不要忘记小传贤呀!”  瞿儿虽是不舍,可以想到小传贤却松了双手。  “娘子若不舍这位相公,便来白府找我,随时欢迎。”白无理带走了相公,却也料定这初入人世的瞿儿终有一日会来。  瞿儿回到李府后便将小传贤托付于恩城步大夫,随后与兄长一同前往白鹭城。  “我就知道你会来的。”白无理啧啧笑道,“若是愿意做我的夫人,我便放了你的相公。”  “放肆,居然敢侮辱我妹妹。”谭大将军突然舞出手中的长枪,用力刺向白无理。  “咫寒,救师父。”  突然千钧一发之际,一枚镖投来正中谭大将军的后脑。谭大将军虽是武功盖世,却也禁不住这般偷袭,一下子,他血崩而出,当场气绝身亡。遥想多年的金戈铁马,浪迹于江湖之中,死于其枪下的恶徒不计其数,奈何今日天妒英才,以如此迅速的方式难以想象的方式夺去了他年轻的生命。  “哥哥,哥!”瞿儿吓得扑倒在地,一步一步爬到兄长身旁,扶起倒底的兄长,却只见兄长已经闭气,“哥哥!”  “白无理,这一次是最后救你,好自为之。”说话的这人从未现身,却已得手。但听方才白无理的喊叫,想来是那恶霸寒城之主近咫寒。  “哈哈哈,小娘子。”白无理邪恶地笑着,“来人,带她下去。”  白无理虽是个邪恶的人,但对女人做出的承诺还是很遵守的,他要娶瞿儿,便也放了她的相公。可是事实难料,成亲当日瞿儿服毒自杀。  城外的相公听闻后也挥剑自刎。夫妻二人同生共死却终不能同穴。  奶奶一边说,一边擦拭眼泪:“小凡,今日奶奶的这番话,先不要告诉传贤,待得来日时机成熟,不要忘了家仇未报。”  尘凡擦了泪:“奶奶,我知道了。”
    前言:嗒嗒嗒,嗒嗒嗒,嗒嗒嗒:你在前面追逐心爱的女子,我在后面追逐着你;你在前面观望她的一颦一笑,我在后面看着你的一言一行;你在前面吹笛送她离开,我在后面听声等你回来;你在前面失魂落魄的无奈,我在后面翘首以望的等待。  “准少奶奶好。”  “准少奶奶早。”  “准少奶奶,马车备好了。”  “好,大家辛苦了,出发。”步尘凡开心地说着,拿着喜事清单准备去采购。  一路上,马车嗒嗒嗒的声响,像新婚的爆竹声,街道两旁的生机朝气仿佛也为这场婚礼增添了喜气。拉开马车的帘子,尘凡在看风景,在找喜欢的事物。  “鸳鸯绣楼!好名字。”尘凡喜欢成双成对的东西,“停车。”  仆人阿财阿福一同尾随准少奶奶进了这家绣楼。鸳鸯绣楼名副其实,凡所有的东西都是喜庆的,所谓好事成双大致也是鸳鸯绣楼所要表达的意思。这时尘凡便看到刚刚推出的红锦缎,上面绣了各式淡淡的水墨图案,不知是先染了红,还是先画了图,两者之间若隐若现,却又相得益彰。  “老板,这款红锦缎我要两匹。”  “好嘞。”老板见姑娘出手阔绰,便开始介绍首饰,“姑娘请看,这一盒首饰是与红锦缎配套的。”  尘凡仔细挑了几件来看,果真是一样的:“这套首饰我全要了。阿财,搬。”  “是。”  “再去那家店看看。”  尘凡本就是家中独女,自小便是个有主意的人,喜欢干脆利落。她在一家一家店里进进出出,有所中意的便当及买下,若是不买,也绝不会再去纠结。  终于买好了东西要开始布置李府了。全府的仆人都甚是喜欢准少奶奶,喜欢她的天真烂漫,也喜欢她的别出心裁。在尘凡的印象里,与李传贤最结缘的便是花灯了,于是便开始布置她理想中的婚礼。  “灯笼,挂右边一点,不不,左边一点。”尘凡左右思量,生怕有一丁点的糊涂账。  “准少奶奶,这样呢?”  “准少奶奶,喝点茶吧。”  “我要把全城的灯笼全都买来,挂满整个李府。阿财,要各式各样的哦!”  “好嘞,准少奶奶。”阿财应者。  奶奶拄着拐杖来到李府大门口,见尘凡如此干练青春,心里很是欣慰:  “娘!你来了。”  “瞿儿,你也休息一会儿吧。”  瞿儿擦着额角的汗,笑着说道:“娘,这是我做媳妇的责任。”  奶奶看着瞿儿日益渐大的肚子:“他有你这样的娘,来日一定很幸福。”  瞿儿抚慰着肚里孩子笑说:“瞿儿只希望他一生安康。”  奶奶补充解释:“以后也娶一个好女子便可。”  “我更希望他娶一个像太阳一样的姑娘。”瞿儿一边摸着肚子一边仿佛在暗自祈祷。  这时门口的奶奶竟不知觉流下泪来:“瞿儿啊,你的传贤近日便要娶一个太阳般的姑娘了。你可以安息了。”  “奶奶,您来啦!”尘凡见奶奶在门口便跑了过去,扶着奶奶,“奶奶,来看看,这挂得好看吗?”奶奶啧啧地笑:“都好都好。只是你的嫁衣准备好了吗?这才是关键。奶奶不求别的,只希望你和传贤夫妻和睦,一同打理李氏医馆。”“奶奶,我记下了。”尘凡看似大大咧咧,但对严肃的事情却必以诚心相待。  晚上又到了,是一个熟悉的夜,又是满天的星。  李传贤和往日一般又在看医书,却在今夜隐约听到一曲笛声。本想忽略这一不速之客,可越是抵制越是按耐不住去细细静听,竟发现是那么熟悉的节奏。他放下了手中的书推开房门,这一笛音便更加清晰,宛如当日的那首诗。难道在新婚之前要遇见她?难道她就在吹笛的那个方向?李传贤跨出脚步却又退了回来:“那尘凡怎么办?”尘凡自小便早已仰慕传贤,如今长辈们都已欣然接受,难道水到渠成之时便是无路可走之境?  尘凡的心中本就满是传贤,如今来了李府便更是如此了。夜晚,想来传贤看书疲惫,尘凡便炖了些黑木耳汤给他送去。走在寂静的画廊里,看着满园的花灯,尘凡心中很是高兴。  “啵!”一阵开门的声音传来,只见李传贤穿着单薄的衣服匆匆离开房间。这么晚了,他要去哪里呢?任何一个妻子都会这样去质疑自己的夫婿,尽管她只是准少奶奶。于是,尘凡跟悄悄跟上传贤。  顺着笛音的方向,李传贤来到屋外。前面有一个亭子,周边有一顶轿子和四个轿夫,亭子里是一位大红衣女子。女子听到脚步声,便停下吹笛的节奏,一转身。原来是卓倾华。  “李公子为何深夜到此?”  “卓姑娘怎会吹此曲?”李传贤好奇地问。尘凡不敢上前,便在后面找了一隐蔽处,静静地远远地看着。  “我是风尘女,当然会吹风尘曲。”卓倾华讲了几句,顿了顿,“不过这首曲子是镜儿教我的,真的很好听。”  “镜儿?”李传贤不知为何往后退了,“打扰了。”  “镜儿真的很奇怪,我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她还是个丑八怪,如今~”  李传贤顿时心中暗想:“小千。”  “本想安静地吹一会笛子”卓倾华笑着说,“既然意境已无,我也该回去了。”话罢,她便准备上轿。  “卓姑娘留步。”李传贤叫住了她,“姑娘可否借我笛子一看?”随后,卓倾华将手中的笛子交与李传贤。传贤拿着笛子,却觉得很熟悉,一转,上面居然有一个“笛”字:  石台上舞动的身影,  便是梦纱下回眸的你。  可叹自己俗世无力,  忘记浓眉下动情的你。  匆匆的离别,  却希冀擦肩而过的回忆。  偶然的重逢,  只盼遇见不是曾今的你。  其实每个人都是这样,在离别的时候希望留下所有的记忆,哪怕只是擦肩而过的。而在重逢的时候却希望彼此都只是活在梦里,害怕人生的变化,害怕发出人生若只如初见的感叹。  “多谢。”李传贤将笛子归还卓倾华,随后卓倾华坐轿慢慢离开。  而李传贤却失落地站在原地,呆呆地,仿佛陷入困境。对他来说,小千是心中一道抹不去的记忆,她曾为他而死,也曾与他一起在逃跑的路上,所谓患难与共的情份大致应该就是这个样子。而尘凡却与李传贤有多年同窗的情份。两者之间全是茫然。  尘凡见此情景,跑了过来:“传贤,怎么了?”  往事再次涌上心头:传贤递去了布绢,“我想笛大哥一定变成了上面的一颗星,小千,我会照顾你一辈子的。”  然而这次回去之后,传贤与尘凡便不再像先前那般交好,他总是有意无意地躲着尘凡。  尘凡心中疑惑,便找来少爷身边的阿财。  “阿财,我想知道,公子前些日子都去了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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