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局在拖欠递延税款账户多长时间后会冻结公司账户

拖欠税款法不容 补税罚款悔不该
  因为拖欠税款导致商铺被拍卖,生意受到影响,真是得不偿失。去年,烟台市一置业有限公司,尝到了拖欠税款的苦头。
欠税款数百万& 3户临街商铺被依法强制拍卖
  烟台市某置业有限公司于2006年在烟台市辖某区注册登记,从事小区项目开发业务。2013年,该企业由于内部管理出现问题,导致资金周转困难,拖欠税款数百万元。  烟台市地税局某区局中心税务所于2014年2月依法向该公司下达《催缴税款通知书》,责令其限期缴纳税款。该公司在限期内未按规定履行纳税义务。中心所填报《税务行政执法审批表》,向区局申请对该公司采取税收强制执行措施。区局法规税政科对相关资料审核后报领导签字审批,同意对该公司依法采取税收强制执行措施。中心所依法向该公司下达《税收强制执行决定书》,查封其尚未出售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临街商铺3户,并填开《查封清单》。同时,向该区住建局发出《税务协助执行通知书》,告知查封期间不得为该公司办理已被查封不动产的过户手续。  该区局依法制作拍卖抵税财物决定书,经领导批准后,依法送达该公司,并在作出拍卖决定后10日内委托依法成立的市以上人民政府指定的某拍卖公司进行拍卖。同时,与拍卖机构签订书面委托拍卖合同,向拍卖机构提供税务机关证明、拍卖抵税财物决定书、拍卖财产清单、抵税财物质量鉴定与价格评估结果等与拍卖活动有关资料,并向该公司下达《税务事项通知书》。拍卖公司在市以上媒体发布拍卖公告,区地税局通知该公司有关负责人按公告确定的地点、期限到拍卖现场。公告期限结束,在拍卖公司拍卖大厅内,对该公司被查封的抵税不动产依法公开拍卖。经过逐轮竞价,三户商铺房最终以490万元拍卖成交,扣除拍卖佣金及相关费用后,剩余价款470万元全部用于抵缴税款、滞纳金。  拍卖结束后,烟台市地税局某区局制作《拍卖结果通知书》、《拍卖查封财产清单》送达该公司,同时向该区住建局送达《税收协助执行通知书》,协助买受人办理拍卖不动产的过户手续。
拖欠应纳税款& 税收部门可冻结账户强行划款
  “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义务,拖欠税款的纳税人,将被列入政府征信系统黑名单,税务部门将对欠税企业账户、资金往来进行严格监管,对一直欠税不缴的企业,税务机关可以强制执行措施。”市地税局表示,根据相关法律,税收部门可以采取冻结账户、强行划款、查封、扣押和拍卖等措施,此外,还将对欠税企业征收每天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对没有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或提供纳税担保的纳税人,包括其法定代表人,税务部门可以通知出境管理部门阻止其出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第64条规定: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第65条规定: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欠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第68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规定期限内不缴或者少缴应纳或者应解缴的税款,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税务机关除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外,可以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03条规定: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欠缴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金;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欠缴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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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004 烟台报业传媒集团龙口传媒中心 () 经营许可证编号:第一大股东欠税股份遭税务局冻结 焦作万方3.5亿元业绩承诺临危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本报记者 安丽芬 广州报道  资本市场从来不缺罕事。我们已经司空见惯法院冻结股权的故事,却未料到税务局冻结股权的故事亦横空出世。  10月23日,(000612.SZ)发布了风险提示公告。第一大风险是,公司第一大股东西藏吉奥高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下称西藏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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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高)持有的焦作万方万股(占其总持股的43.85%,占公司总股本的7.7%)被拉萨市国家税务局柳梧新区税务分局(下称柳梧分局)查封冻结,冻结期限为日-日,原因是未能在规定期限内足额缴纳税款。  第二大风险是,西藏吉奥高当初转让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万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万吉能源)100%股权时承诺的2015年度净利润3.5亿元难以实现。  “从目前的情况看,西藏吉奥高欠税被强制执行的风险比较大。”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学院教授赵国庆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从效力看,税务局的冻结跟法院的冻结效果差不多。  北京华税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天永表示,近一段时期,以股权转让等为代表的资本交易异常频繁,华税几乎每天都会接到相关企业的咨询,寻求合法、合理降低税负的办法、途径。需要提醒的是,税务筹划方案在实施过程中,尤其要控制好其中的法律风险,风险不可控的筹划方案就像一颗随时会爆炸的炸弹,不仅不能降低税负,还有可能引发更加严重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成本。  巨额税款难倒新股东  日,焦作万方因正在研究重大事项停牌;同年6月26日,其公告称公司现金方式收购西藏吉奥高持有的万吉能源100%股权,收购价格为17亿元。  如果现金收购无疑将承受巨额税负,而拉萨的税收优惠吸引了众多企业前去注册。2014年6月,刘坤芳等3人在西藏新设了西藏吉奥高和万吉能源,实际控制人均是其本人。  变更完注册地,同年9月19日,焦作万方收购万吉能源100%股权事宜就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另外,西藏吉奥高以8元/股价格受让多家基金持有的焦作万方合计2.065亿股,约合16.5亿元。此后西藏吉奥高又从二级市场增持了94.82万股,以微弱优势超越成为第一大股东。  至此,这项收购看起来已经圆满,但是柳梧分局一纸《强制执行决定书》打破了这份圆满。原来,西藏吉奥高还未交完税。  从时间上看,万吉能源过户已有一年。那么西藏吉奥高需要交纳多少税呢?竟然过户完了一年还没交完。北京一位财税专家表示,西藏吉奥高在转让万吉能源100%股权时,可以在适用西部大开发政策享受企业所得税15%的优惠税率的基础上,同时适用藏政发〔2014〕51号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中属于地方分享部分的规定,也即在本次股权转让交易中,西藏吉奥高实际适用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为9%。  万吉能源注册资本金为3000万元,转让价格为17亿元,那么收益就为16.7亿元。按照优惠税率9%计算,西藏吉奥高需要交税约为1.5亿元。  “从目前的情况看,西藏吉奥高欠税被强制执行的风险比较大。”赵国庆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以前这类案例很少,税务局也懒得追究,即使追究了,相关公司、法院等也不配合。尤其发生在大型上市公司身上,这类案例就更少。  焦作万方公告显示,西藏吉奥高表示将针对税务机关冻结股票事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法律诉讼。本次被冻结的股票如不能解除冻结,公司将要求西藏吉奥高根据协议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业绩承诺实现难  屋漏偏逢连夜雨。西藏吉奥高除了欠税被冻结大量股份外,其当初的业绩承诺也难以实现。  焦作万方与西藏吉奥日签署的《万吉能源100%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西藏吉奥承诺万吉能源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和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额分别不低于3000万元、3.5亿元、5亿元和8.2亿元(相加刚好为17亿元)。  其近日公布的三季快报显示,今年前三季度实现净利润预计为1600万元-2200万元,同比下降86.53%-90.21%,与承诺的业绩相差甚远。原因为“联营公司焦作煤业集团赵固(新乡)能源有限公司效益同比大幅下降,公司确认的投资收益同比大幅减少;本期公司铝产品售价同比大幅下降;本期自发电量同比减少”。  而另外一大重要原因也随着焦作万方10月23日的风险提示公告披露。其称,“按照合同规定,2015年9月末万吉能源应收到2015年全部勘探服务费,而目前尚未收到2015年的任何勘探服务费”。  为什么前三个季度没收到任何勘探服务费?10月27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多次拨打焦作万方证券办电话但均无人接听。  2015年上半年,焦作万方净利润为4826.94万元,同比减少54.97%。其表示由于国际油价大幅度下跌等原因,万吉能源报告期内未取得勘探收入,并督促西藏吉奥高及刘坤芳先生克服困难,争取完成2015年的业绩承诺。  值得注意的是,去年西藏吉奥高从上述四家基金公司受让的股份价格为8元/股,而10月27日焦作万方的收盘价为6.23元/股,已经浮亏约3.66亿元。  作者:安丽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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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纳税人在税务机关责令缴纳拖欠税款和滞纳金期限届满仍未缴纳的,税务机关可以采取的强制执行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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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匿名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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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纳税人在税务机关责令缴纳拖欠税款和滞纳金期限届满仍未缴纳的,税务机关可以采取的强制执行措施有()。A.将纳税人的全部账户冻结B.拍卖纳税人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财产C.对纳税人处以罚金D.对纳税人的直接责任人员处以拘役E.将所欠税款与滞纳金同时执行此题为多项选择题。请帮忙给出正确答案和分析,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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