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边际产出递减原理效应递减的原理,人如果能获得永生,最后会不会活的跟行尸走肉一样?

且听歌吟(3)——尘缘如梦
对这个声音的记忆,可以追溯到好多年前。那时我刚上初中。徐庆弟同学向我推荐了这首歌,好象还是粤语版的。我听后,很不以为然。我想我当时可能有些先入为主。因为徐庆弟五音不全,唱歌严重跑调。这个大脑袋、嬉皮笑脸的胖子,在幼儿园的时候,我一唱歌他就跟着捣乱,弄得我跟着他一起跑哆拉西;他能听出什么好听的歌来。  
多年后,一个夏日静谧的黄昏,从收音机中轻轻传来一首歌。    “尘缘如梦,几番起伏总不平,到如今都成烟云。/情也成空,宛如挥手袖底风,悠悠一缕香,飘在深深旧梦中。/繁华落尽,一身憔悴在风里,回头时,无情也无雨。/明月小楼,孤独无人诉情衷,人间有我残梦未醒。/漫漫长路,起浮不能由我。/人海漂泊,尝尽人情淡漠,热情热心,换冷淡冷漠,任多少深情都向寂寞。/人随风过,自在花开花又落,不管世间沧桑如何。/一城风絮,满腹相思都沉默,只有桂花香暗飘过。”  
唉!一声长而又长的叹息。“美文!美文哪美文!”把这歌词抄一遍。再写什么,我都觉得自己是在涂鸦。但我还是要赧颜写下去,因为我要讲述那个声音,那个动我心魂的声音。一首能够动人的歌,必然要有一个塞壬样的声音。    
那是一个业已老了的男人的声音,完全不同于我记得的那个奶油腔的,腻腻的声音。它已经有些暗哑,已经很难在去拔高了。但它却更富于真实的情感,它欲语还休却欲休还诉。诉说着世事施之于它的所有悲哀和辛酸,诉说着一个男人一生的不尽坎坷……。“人海漂泊,尝尽人情淡漠,热血热心,换冷淡冷漠,任多少深情都向寂。”我在想:那是一个什么样的男人啊!宛如挥手袖底风?一身憔悴在风里?还是,回头时,无情也无雨。     
后来,一听到这首歌,我就真会如为塞壬所迷惑一样的不能自拔。传说中,那些武功高强的侠客,能够在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中听风辨器。那么我想,一个真正的歌者的最高境界,该是让他的听众闻其声而知其人吧。    
如果,你没听过这首歌,而且你的耳朵以失落在那些如碳酸饮料、摇头丸一类的歌曲中太久太久,那么你可能会不太适应。净下心,多听几遍就好了。我想它会让你获取一些心灵上的宁静的。在这个喧嚣聒噪的人世,能让自己的心灵有些许的宁静,难道不是一种幸福吗?   
本来是在旅游版写帖子的。我那个帖子写的冗长,老也写不完,因为我总跑题。今天一边听歌一边写,本来写的很顺,但听到这首歌时,不自觉的就又跑题了,而且跑得厉害。写完上面这段文字,再回到正题就怎么也写不下去了。我不知道自己刚写的这段文字应该算散文,还是乐评,我看都不是。所以,不要见笑,我只是想看看能不能遇到也喜欢听《尘缘》的人,或者让没听过这首歌的人喜欢上它。请相信我,罗文的声音值得用心去聆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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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且听歌吟(5)——如果在天堂遇见你,你还记不记得我的名字?      
这首歌最先我是在报纸上看到的。好象是《工人日报》副刊上的一篇散文,标题记不得了,但那故事的大概我还能想起一些。那是在一个大城市里的冬天的夜晚,华灯初上,车流如织,忙碌了一天的人们,行色匆匆的奔向这城市各个角落中属于自己的那一片灯火。我们这个故事的作者,此时刚从外地回到这个城市,他也心情急切的想赶紧回到自己的家里。他在经过地铁车站的地下通道时,一个弹吉它的青年引起了他的注意。     “那青年在弹唱着一首我所熟悉的老歌。他弹琴的指法显得生疏,琴声时断时继。在这时断时继的琴声中,他那满是疲惫和沙哑的歌声,更象是一声声撕心裂肺的干嚎。我不由的停住了脚步。我在想,是什么让他如此的心痛……。”故事后来的结局是作者知道青年因为女朋友患了白血病没钱医治才来这里卖唱。当作者起身离去时,他身后响起凄厉的歌声:“如果在天堂遇见你,你还记不记得我的名字?”。这很象是一个编出来的煽情故事,文笔也很难说优美(当然,我转述的要更差一些。),但让我记住了那首歌的歌名——《泪洒天堂》。    
后来有一次我去温飞他们编辑部玩,在温飞的办公桌上看到一本《英语学习》杂志的合订本,我没什么事随手翻了翻。这本杂志每期都会有一首英文歌曲。我看到了这样的歌词“Would you know my name if I saw you in heaven?”。我这才知道《泪洒天堂》原来是首英文歌曲。     《泪洒天堂》的词曲和演唱都是Eric Clapton一个人。这个英国谢利郡一位泥瓦匠的儿子,出生于1945年3月,性格内向、沉默寡言。15岁的时候他狂热的迷恋上了吉它和布鲁斯音乐,并一发不可收拾。在经历了“新兵”和“布鲁斯破坏者”两个乐队之后,克莱普顿取得了成功。据说,当时在伦敦的街道、地铁站、酒吧的墙壁上随处可见“艾里克是最伟大的吉他手!”“艾里克是神!”之类的涂鸦。当他离开“布鲁斯破坏者”和来自苏格兰的贝斯手杰克·布鲁斯、爵士鼓手金格·贝克组建了“奶油”乐队时,赞誉声更是达到了顶峰,他们被誉为——开创了现代的“布鲁斯式的摇滚”。但盛极而衰,“奶油”乐队随着鼓手杰克·杰克布鲁斯的退出而宣告解散。重新开始在音乐路上流浪的克莱普顿,在人生中却陷入了低谷。几位挚友和他所深爱的祖父的相继辞世给他极大的打击。做为一个内心极度敏感的理想主义者,他无法面对这样残酷的现实,他开始沉溺于酒精和毒品之中不能自拔。他失去了明朗的笑容和青春的活力;两位绝代佳人——帕蒂·哈里森和莫伊拉·凯丽也先后弃他而去……。当爱已成往昔在风中飘散,归来时,陪伴他的只有那把吉它和一曲忧郁的布鲁斯。此时出现在世人面前的是一个满面沧桑的大胡子“老克”;是一个依然对音乐心怀执着的布鲁斯天才艾里克;是一个战胜了毒瘾浴火重生的真正的男子汉——艾里克·克莱普顿。    
《泪洒天堂》是克莱普顿写给自己的儿子科纳的。在克莱普顿47岁的时候,年仅4岁的科纳一天和母亲在家时,不幸从曼哈顿的公寓塔楼53层坠落身亡。面对痛失爱子的巨大打击,这一次克莱普顿选择了坚强,他将极度的悲伤和深切的爱熔铸于音符中创作了这首梦幻一般的布鲁斯杰作——《泪洒天堂》。     在克莱普顿以臻化境、如行云流水般的吉它中杂着竖琴和铁三角的叮咚脆响,声音沉静的仿佛能让人心碎,可却又好象是在催眠一样。不是吗?有那么一阵子这首歌我就当成安眠曲听的。“如果在天堂遇见你,你还记不记得我的名字?如果在天堂遇见你,你会不会还像从前?我必须坚强的走下去,因为我知道我不属于这里。如果在天堂遇见你,你会不会握紧我的手?如果在天堂遇见你,你会不会搀扶我不让我跌倒?我会找到我的路,日夜兼程。因为我知道我还不能在这里停留……。”这如絮语般的喃喃自问,让我听到的不是悲凄、不是痛不欲生,而更象是一个耐心、慈祥的老父亲在低声抚慰自己被恶梦惊醒的幼子,让他从惊悸中慢慢的平静下来……我想起了自己小时候,每一次做恶梦父亲都会抚摸着我的头,对我说:“不怕,不怕。”;父亲病重的时候,有天夜里显得特别烦躁。我抚摸着他的头想让他能平静些……我不知道……我们俩个人来到这世上成为父子,是不是因为我们都会感到害怕……。文字是如此的苍白;我连你的忌辰都不曾记得。你在天堂,你还记不记得我的名字?“ I’ll find my way Through night and day.Cause I know I just can’t stand here in heaven.”(我会找到我的路,日夜兼程。因为我知道我还不能在这里停留。)离别当作祝福,因为怀念留在心中。“Begging please,And I know there will be No more tears in heaven.”我会快乐,我知道我不会再泪洒天堂。(日 夜)      且听歌吟(6)——原谅我这一生不羁放纵爱自由    
上初中的时候,邻居家的孩子从省城买回两盘磁带。我去邻居家玩,邻居家的孩子用见过了世面的口气对我说:“人家现在都听‘大地’的歌。”“‘大地’是谁?”我很有些气馁的问。邻居家的孩子有些得意的告诉我‘大地’是香港的一个组合,他们是四个人,他们唱的跟王洁实谢莉思不一样。接着邻居家的孩子又有些沮丧的对我说:“还有个组合也挺有名。人家叫‘懮客李林’,我跟卖磁带的说给我拿盘‘侠客李林’……老掉链子了!”这哥们儿是够掉链子的。人家那组合名叫“比漾德”,意思是超越,“大地”是他买的那盒专辑里的一首歌。我把那两盘‘大地’的磁带拿回家听了一下午,一句都没听懂。    
要初中时的我明白Beyond《海阔天空》的大气磅礴、长风万里似乎不太容易,就象让十几岁时的黄家驹(我的电脑居然能直接拼出这个名字让我很是大惊小怪了一下。不过,很快我就发现周杰伦、芙蓉姐姐它也会拼。)为纳尔逊·曼德拉写《光辉岁月》一样不太可能。但我相信那个下午这个叫黄家驹的人,让我的耳朵感受到了一种愤怒但却堪称高贵的声音;愤怒,本来就不是歇斯底里、狂言滥语和摔碎你的吉他。据说,Beyond这个名字是当初四个年轻人励志要超越谭咏麟、钟振涛们的“温拿”乐队而起。这个说法不知是否属实。我个人觉得黄家驹的乐队应该被称为——insurmountable!我想,至少在用中文演唱的乐队和组合中,无论过去还是将来,黄家驹都是——不能被超越的!你虽已逝去,但传奇留在人间。永远的Beyond!永远的黄家驹!    
97年的时候,我在天津念职大,住在石化公司的单身宿舍里。宿舍楼下面有两间白铁皮的木板房。板房原来卖过一阵子早点,后来因为生意清淡就关门了。过了一段时间,几个染了黄头发、打耳钉、穿皮裤的十三、四岁的小孩往板房里放了一副架子鼓……可能还有电吉它、电贝斯什么的。他们一到周末就来这里练歌,唱的都是Beyond的歌。单身宿舍一到周末就会变得空空荡荡,有时晚上整座楼里就我一个人。在那些安静的星期六上午,我睡眼惺忪的一边洗脸、刷牙,一边听孩子们在楼下:    今天我,寒夜里看雪飘过,怀着冷却了的心窝飘远方。风雨里追赶,雾里分不清影踪。天空海阔你与我可会变?(谁没在变)多少次,迎着冷眼与嘲笑,从没有放弃过心中的理想。一刹那恍惚,若有所失的感觉不知不觉已变淡。心里爱。(谁明白我)……    
写这首歌的人已经离开这个世界四年了。如果人真能投胎转世,家驹现在应该会唱儿歌了。他不会再记得自己Beyond的前世,而我们却还唱着他过去的歌谣;曾经的我为歌狂,不过是年少懵懂的一时冲动。多年后,不经意重温时的情不自禁,也许才是最真切的感动。我突然想,这首歌对这些小孩是不是太“古董”了一些?他们心里可曾有过“一刹那恍惚,若有所失的感觉”?    
转眼一个十年又快过去了,板房里练歌的小孩现在都长大了。不知道他们还唱不唱Beyond,有没有明白什么是——“原谅我这一生不羁放纵爱自由。也会怕有一天会跌倒,背弃了理想谁人都可以。哪会怕有一天只你共我,仍然自由、自我永远高唱我歌走遍千里。”
你有多久没听Beyond了?      (1、掉链子:东北话,形容丢脸;2、《大地》:    多少年向往的日子,总感到古老神秘。多少篇光荣的历史,我已经记不清。千千万万的身影在大地的怀里,弯弯曲曲的流水涌在心底。眼前不是我熟悉的双眼,陌生的感觉一点点,但是他的故事我怀念。回头有一群朴素的少年,轻轻松松的走远,不知道那一天再相见。多少段难忘的回忆,他说来并不稀奇。多少次艰苦的开始,他一样捱过去。患得患失的光阴,只是从前的命运,奔向未来的憧憬充满大地。    
去旅行,在路上,特别喜欢唱这首歌,尤其喜欢这一句“回头有一群不熟的笑脸,轻轻松松的走远,不知道那一天才相见。”,是啊,一段段寂寞旅途中的朋友,不知道那一天再相见;结束旅程,归来时,也喜欢唱这首歌:     在那些苍翠的路上,历遍了多少创伤。在那张苍老的面上,亦记载了风霜。秋风秋雨的度日,是青春少年时。迫不得已的话别,没说“再见”。回望昨日在异乡那门前,唏嘘的感慨一年年。但日落日出永没变迁,这刻再望着父亲笑容时,竟不知不觉的无言,让日落暮色渗满泪眼……。
)      且听歌吟(7)——在七夕里等着你,我等着你      
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中期,广州有对男女声二重唱的歌手叫唐彪、安李。他们曾经唱过一首歌叫《七夕》:     
在遥远的过去,有一个七夕,有一对牛郎织女。就在那迷茫的夜里,牛郎的竹笛吹来了多少叹息(七夕里,七夕里)。这七夕,这七夕,多少个世纪,你的神话依然美丽。这七夕,这七夕,多少次相遇,多少次相逢,依然是别离。七夕里等着你,我等着你。  
我寂寞的心里,也有个七夕,也有个可爱的你。就在那迷茫的夜里,牛郎的竹笛吹奏了我的梦里(七夕里,七夕里)。这七夕,这七夕,多少个世纪,你的悲剧还在持续。这七夕,这七夕,多少次哭泣,才得到幸福,却又要失去。七夕里等着你,我等着你。  
用信心和希望等待着你,我等着你,我等着你,哪怕这等待就是爱的结局。七夕里等着你,我等着你,天上和人间都在呼唤这你。我等着你,我等着你,等你去七夕——我的梦里。(因为时间太久,磁带已经有些听不清楚了。歌词可能不太准确。)      
陈小奇岭南派的绝妙好词,唯美动人,我曾抄来用在情书里,冒充是自己写的。结果怎么样?唉!等待就是爱的结局。所以,爱要真诚,不能撒谎。
我知道一个七月初七出生的女孩。她出生时,天下起了很大很大的雨。这场瓢泼大雨似乎在冥冥中预示着什么。老人们说女孩的命不好。也许那个古老传说真的影响到了女孩的命运,女孩后来爱的很辛苦。那场远隔重洋的恋情最终没有结果。女孩平静的接受了一切,爱情不在还有友情。每当想起潇潇那安之若素的样子,就隐隐的心痛;她是因为爱的太深、太真,所以对什么都看淡了。也许,她真的做到了真的爱你,那么——她比我们很多人都幸福。    怎么把东西写成了这样?这完全不是我的风格嘛。今天“七夕”牛郎织女鹊桥会,言情一下。说不定以后我真去写一部言情小说,名儿就叫《七夕里等着你》。    一大清早就下雨,晚上天晴的也不透漏,不知道会不会影响银河上那对有情人的约会。这雨沥沥拉拉的下了一星期了,又闷又潮,天气预报说这两天东北还有大雨。看见地图上长沙的那面小太阳我都嫉妒了。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出太阳,好晒晒被子,郁闷哪!      
  且听歌吟(8)——我小的时候,喜欢守在收音机
旁,等着听那些我最喜欢的歌曲。
      
这是首名副其实的老歌儿……没词儿了!咋整?    
几天前,我泡了个热水澡,出了一身淋漓的透汗。擦干身子后,我躺在床上一边看书,一边听歌;看的是汪曾祺的散文(这本书是在苏州买的,有十几年了。我很想跑题说说汪曾祺。)听的是经典英文老歌;晾晒了一天,新换了床单、被套、枕巾的被褥散发着干燥、清爽好闻的阳光的味道。我很自私自利的觉得,自己幸福得已经没办法再幸福了。当听到“When I was young I listen to the radio……。”的时候,我突然生出很多感慨。我想如果当时我能跳下床去奋笔疾书,一定能写出篇很不错的文章来,至少不会象现在这样,为没有什么好写的而发愁。不过,如果要是真那么做了——那可实在是很煞风景。我躺在床上一动没动,任由自己的思绪Every sha la la la Every wo wo still shines……。结果,我现在只想起了一句“这是首名副其实的老歌儿”。万事开头难,能想起一句总比什么都想不起来,一片空白好。至少,还有个思路。  
Carpenter兄妹靠一首《Close TO YOU》(靠近你)在美国开始大红大紫的时候,我还没出生。现在,我刚好是这对兄妹中的妹妹Karen患厌食症弃世时的年纪。此时再听三十年前的那个美国女孩讲自己的小时候,我突然觉得非常有趣。    “我小的时候,喜欢守在收音机旁,等着听那些我最喜欢的歌曲。我会微笑着跟着一起轻声唱。那些快乐时光仿佛就在昨天,但我不知道它们去了何方。重又听到那些熟悉的歌曲,就象与过去的老友重逢,爱溢满我心房……Every sha la la la Every wo wo still shines.往日的好时光今不在,思念从前我泪流满面。哦,昔日重来。”    
那时的卡伦·卡本特风华正茂,生活中充满了掌声、鲜花……她怎么会突然陷入对往事的重温中不能自拔,而泪流满面哪?莫非这个美国甜心已经幸福得不在需要憧憬,而早早的开始回忆啦?不是的。这只不过是年轻女孩偶尔、无名的小小感伤,很快就会过去,很快又会神采飞扬、又会少年不识愁滋味。所以,这首“昨日”之歌听来却全无岁月蹉跎、韶华渐逝的“昔日”感。它是那么的甜美、甘醇、悠长,象风中飘动的幸福的黄手绢,不知不觉中不知温暖、感动了不知多少人。回忆、“Yesterday Once More”本来就是幸福的。有谁会愿意将痛苦、仇恨铭刻在心?有谁会愿意去重蹈灾难?那么记住的、不能忘记的、愿意重来的——全都是美好。    
有一位很出名的乐评人曾把卡伦·卡朋特比作“美国的邓丽君”。这比喻有些俗,但也还贴切。两人都曾是最值钱的流行偶像,也都红颜命薄(我更偏向同情我们的邓丽君),但她们的声音却可能是“在所有那些包装精良、华美诱人的热门金曲中”最值得被人们收藏的。    
在音像店里,互联网上,你能买到、下载任何你喜欢、你想要的声音。我们也真的去这样做了。把它们买回来、荡下来,然后就丢在一边不再理会。真的要感谢现代科技的发展,让我们对“昔日”的重温成为可能,并轻而易举。然而,我们都活得太匆匆,太贪婪,太喜新厌旧。在对新东西的追逐和占有的同时,我们已经无暇、无心去重温昔日了。    
“When I was young, I listen to the raido……。”我曾会很长时间的去一首首的听那些十几年前、二十几年前,或时间还要更久远的那些老歌;《Yesterday Once More》是我会唱的第一首英文歌。现在已经不太能唱下来了,因为好多歌词都忘了。也许,应该去重温一下。     且听歌吟(9)——让她淡淡的来,让她好好的去     
上小学的时候。有一天,全体同学在操场集合,大队辅导员在广播喇叭里大声宣读上级指示精神,号召大家跟社会上的歪风邪气作斗争,不听不唱不健康的黄色歌曲。那天第一个被点名的就是邓丽君。我爸就听邓丽君,我回家跟他吵了一架。我爸那时对我的管理实在是太“民主”了一些。对此他后来深为后悔,觉得应该对我严一些。我很感谢他没有过多的压抑我,使我的心灵还不算扭曲。     
我小时候是个挺“左”的孩子。具体表现有点象现在网上的那些“愤青”,对自己不认可(是自己)的东西,都怒不可遏的恨不得能上嘴去咬。我总是有理,没理我也跟你胡搅蛮缠。用我爸的话说就跟“不懂人语似的”。庆幸的是人总是要长大的,会懂事的,会渐渐分清美丑。至少,我现在不会再认为《恰似你的温柔》是不健康的。    
几年前,在北京西单一家不大的音像店里见到张邓丽君再版的《淡淡幽情》。这张以唐宋诗词谱曲演唱的专辑,据说是召集了当年港台最有才华的音乐人共同创作的。不仅彰显了邓丽君情歌演唱的绝代风华和旷世才情,也突破了通俗小调的窠臼,绝对脱俗超尘。价格也当然的绝对不菲。想起父亲过去很喜欢听邓丽君,还是买了一张,仅管他听不到了。    “春花秋月何时了,往事知多少?小楼昨夜又东风,故国不堪回首月明中。雕栏玉砌应犹在,只是朱颜改。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    相传李后主在自己七月初七生日那天(这可真是个倒霉的日子。把它扯成中国的情人节,不仅可笑,而且虚伪。)晚上,命故妓作乐,唱《虞美人》词,声闻于外。宋太宗闻之大怒,立刻派人用鸩酒将李煜毒死。这首《虞美人》词,也就成了李后主的绝命词。也成就了他千古传诵不衰的诗名。不过,我更想知道那个把《虞美人》唱得声闻于外的故妓的命运。恐怕不会有人知道她的下落。也许,她又穿过了千年的轮回……没觉得邓丽君把《虞美人》唱出了一种力道吗?这在她别的任何一首歌曲中都是没有的。我最喜欢这首《虞美人》,百听不厌。     “无言独上西楼,月如钩。寂寞梧桐深院锁清秋。剪不断,理还乱,是离愁。别是一番滋味在心头。”(李煜《相见欢》)    专辑里《独上西楼》开始时,邓丽君无伴奏的清唱和念白,亦真亦幻,让人恍然有穿越时空感。宋开宝八年(975),金陵城陷,李后主肉袒出降,被污辱性的封为违命候,并从此开始幽居于汴京一座深院小楼中。由君王沦为阶下囚,这其中的大失落和大悲恸是我们常人所不能体味的。“无言独上西楼”,一眼望去,庭院深深,秋夜皎洁、清冷的月光,照着眼前枝叶疏寥的梧桐。这一切无不令李煜触景神伤。回想故国的山河岁月,追忆与小周后的前尘往事,乱如纷纭,是离愁,更是思念。怎能割舍?这千古不斩的愁丝哟!此时,被“气质美如兰”的邓丽君幽幽吐出,莫非在她心头,也有那一番别样的滋味?是寂寞。
      邓丽君已经是被公认了的经典。很多人翻唱她的老歌,而且都唱的比她甜。我甚至觉得齐秦版的《月亮代表我的心》还要略胜邓丽君那么几分妩媚。但是,我要说他们都没有邓丽君——温柔。这个慰贴了一个时代的声音,生命里却是充满了孤寂。似乎女人太温柔、太完美就只能接受这样的命运,象赫本、象费雯丽。似乎这世间就没有人能配去爱她们。我倒宁愿希望就“让她淡淡的来,让她好好的去”。如果邓丽君真和那个大鼻子的花花公子在一起,我甚至不敢想象她还会是那个温柔的邓丽君吗?他也就只配和娱乐圈里那些发嗲、扮疯狂、装清纯、蝇营狗苟的庸脂俗粉厮混,去私生小“龙”女。    且听歌吟(10)——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    
有一次出去旅行,坐夜里的火车,没什么事好做,就和路上遇见的几个女孩一起唱歌消磨时间。其中一个女孩唱了首邓丽君的歌,唱得很好听。我想求她再唱首邓丽君的歌,可却又怎么也想不起来想要她唱的那首歌。我想让她唱的是《水调歌头·但愿人长久》。  
这也是《淡淡幽情》中的一首歌。因为王菲的翻唱,二十年后又曾短暂的流行过。不过已经很少有人能知道它曾属于邓丽君,就象长久以来我对苏轼这首长调的误读一样。    “丙辰中秋,欢饮达旦,大醉,作此篇。兼怀子由。”也是今夜,当然此“今夜”可要追溯到一千多年前,我们的东坡先生喝了不少酒。醉意朦胧,天上有明月,这种时候诗人是最容易被什么上身的。“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不知天上宫阙,今夕是何年。我欲乘风归去,又恐琼楼玉宇,高处不胜寒。起舞弄清影,何似在人间。”后人评价此词的前阕说:“此词前半自是天仙化人之笔。”(清程洪先著《词沽》)我实在是没感觉到这里面有什么象柏拉图(Plato)说的由诗神凭附而来的第三种“mania”(迷狂),很明白是喝多了说的牢骚话嘛。苏轼才志高远,但一生不得施展抱负,总是在官场的倾轧中沉浮。晚年还不得不垂老投荒,携幼子苏过告别家人,渡海赴当时荒僻异常的儋州(今海南儋县),后虽因宋徽宗登基大赦天下而内迁,但北归仅一年就病逝了。病逝前苏轼对自己的人生做了这样的总结:“心似以灰之木,身如不系之舟,问汝平生功业,黄州、惠州、儋州。”在那些貌似旷达的豪迈诗文背后,谁又知有多少心酸无奈哪。虽知“高处不胜寒”,但还是想着“天上宫阙,琼楼玉宇” 的,只因上不去,只好在人间了。还是在人间吧,要真登了阙宇,还会有这样的好诗吗?    “转朱阁,低绮户,照无眠。不应有恨,何事长向别时圆。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    这首词上小学时就读过。不过我这孩子读书不求甚解,而且还不谦虚。这让我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以为“婵娟”是种象鸳鸯一样的什么鸟,爱情鸟。后来知道“婵娟”是指姿态美好的女子,也代表月亮。这又让我更相信这是首表达爱情的诗。“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却也真不知被天下多少的情人拿来海誓山盟。我就知道一个女明星曾跟自己的丈夫约定,年年中秋都寄张写有“但愿人长久”的明信片给对方。后来两人分手,不知这个约定是否长久。    其实题序中“兼怀子由”以指明,是为思念自己的兄弟苏辙而作。苏轼此后还曾为朋友写下过“悠哉四子心,千里共此明”的诗句。看来诗人的主旨讲的是兄弟情、友情,并非我以为的爱情。其实,爱情也罢友情也罢,只要有“情”,我相信人就能长久。虽相隔关山千里,但你我头上共的是同一轮的明月。这个“情”字虽苦,但是一剂能暖人肺腑的救命良药。珍藏好自己心里的那段情吧,别让它变质成了假药。    词是由为配合燕乐而创作的歌辞发展而来。我想它在当时也是可以唱的,古代的通俗歌曲。今古相隔,但唱的都是同样的心曲。就像许美静的《城里的月光》,我觉得就实在是现代版的《但愿人长久》。    “每颗心上某一个地方,总有个记忆挥不散。每个深夜某一个地方,总有着最深的思量。世界万千的变幻,爱把有情的人分两端。心若知道灵犀的方向,哪怕不能朝夕相伴。城里的月光把梦照亮,请温暖她心房。看透了人间聚散,能不能多些快乐片段。城里的月光把梦照亮,请守护她身旁……。”  
  唉!写的这叫一个累。也不知道都乱说了些什么,实在写不下去了,草草收尾,祝大家都能够人长久,中秋节愉快!      
  且听歌吟(11)——come away with me And I’ll never stop loving you……跟我一起走,我会永远爱你    
一个在“网”上叫gleefish的女人(存疑)在我写的帖子上留言问我:“Do you listen Norah Jones? ”老实说没听过,我甚至不知道Norah Jones这么个人。“欢乐的鱼儿”接着说:“I like her‘come away with me’.So pure, so innocent. That’s one of beautiful song that I hear. ”我的帖子一向写的寂寞,很少有人回,象这样提问题愿意交流点什么的,她更是第一个;真不是个凡人不解语、总牛皮烘烘装犊子的主儿,谁对自己好一点儿,恨不能立马就跟人家掏心窝子。赶紧去找《come away with me》听,一定要把这一课好好补上。  
那天我有点感冒,其实应该说是很重的感冒有点好了。我泡在一盆很热的水里,打算发发汗,好让这讨厌的感冒能快些好起来。    
“Come away with me in the night Come away with me And I will write you a song……在夜晚跟我走(私奔?)。跟我一起走,我会给你写首歌……。”当诺拉·琼斯略带慵懒的声音如氤氲般的水气,在我那间不足十平米的宿舍里飘散开来时,我能感觉一丝笑意很不经意的浮在了脸上。“蓝调、爵士乐,还有些乡村,当然还有酒吧里抱着木吉他自弹自唱的忧郁和孤芳自赏。”我发誓,在听这首歌之前、之时,我没看过任何有关诺拉·琼斯的简介和评论。另外,我其实也并不太清楚什么蓝调、爵士乐是怎么回事,如果要考名词解释我一定答不上。不过事后我还是去做了些功课的,毕竟当“南郭先生”也是不该对一个获格莱美8项大奖的“爵士公主”置若罔闻的。     【音像世界倾情推荐篇之--爵士精灵Norah Jones     打从专辑第一首歌“Don’t Know Why”开口那瞬间,她迷雾般温柔的嗓音就紧抓心灵,钢琴流泻思念,唱片里的每首歌都韵味十足,特别是诗意的歌词,仿佛处处有风景映入心底,令人迷醉。首张专辑在全球突破900万张销量,在美国公告牌专辑榜上占据长达48周。       
总是有这样的歌手,当我们第一次与他们的歌声邂逅时,就备感亲切,仿佛相识已久。他们的歌声与音乐所散发出的亲密感受,他们精致诠释歌曲所焕发的光影吸引了我们,美丽的形象在我们的想象力中翩然成型。  
听她的歌,敏感的耳朵时常可以捕捉到其中那些忧郁的主人公。但是她说:“我完全不忧郁,这就是好笑的地方,我真的不是,我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她唱了很多首翻唱的歌曲,不过她选择的都是她觉得动听的歌曲,那些歌并不是她写的,跟她个人无关,所以她说:“我懂音乐想传达的感觉,因为我觉得它们很美。我可以理解别人为何说我忧郁,但我不是那样。”    欧美主流媒体音乐评论专栏反应热烈。     
★ 美国《滚石》杂志评论:&只要三分钟,你就可以发现《家的感觉》和别人的声音不同。诺拉琼斯用舒缓温馨的嗓音毫无保留地捕获你的心。她的两张专辑的成功,充分说明了一切。&并给予四颗星的高度评价。     
★ 美国《人物》周刊评论:&专辑中诺拉·琼斯以红酒般微醉撩人的嗓音,再度令人为她优雅而毫不修饰的嗓音所折服!&     
★ 美国《时代》周刊评论:&诺拉·琼斯的嗓音真是太不可思议了!她从来都选择简单却充满火热情感的方式,将音乐和听众紧密维系在一起!&     
★ 美国《华尔街论坛报》评论:&《家的感觉》甚至比前一张专辑《远走高飞》更胜一筹。这位年仅24岁的女歌手再度用实力证明了她不是昙花一现的歌手。整张专辑融合爵士、乡村、民谣与流行,丰富的音乐元素让她如倾诉般的歌声充满摄人心魄的力量!&】    
该怎么说呢?应该说挺动听的。凭借这动听的声音,一个在酒吧里自弹自唱不被人理会,险些放弃自己的歌唱事业,相貌酷似减肥成功后的莎拉不莱曼的普通德克萨斯州姑娘,一夜之间变成了公主。不过,这一切注定跟她要歌唱的无关。“Come away with me on a bus
Come away where they can’t tempt us  With their lies……跟我坐着巴士一起走,远离那些不能吸引我们的地方,远离那些谎言。”更坦率的说,我认为这也是谎言;“And I want to wake up with the rain Falling on a tin roof While I’m safe there in your arms So all I ask is for you To come away with me in the night……我喜欢在雨中醒来,听屋顶露下来的雨滴声。你的肩膀让我觉得安全,求求你夜里和我在一起。”非要抬杠的说,诺拉·琼斯肯定不会跟一个只能带着她去坐公共汽车,并住在个露雨的房子里的穷小子走,不管她是多么爱听那雨滴的声音。唉!其实我也不想把话说的这么拧。不过你们也都看到了,好听的都被人抢着说了,我也只好捡些不着调、得罪人的来了;我没觉得那有什么不对,如果真“come away with me”了,我才会觉得荒唐。    
让我来诠释一下这里面的故事吧。一个有着“橄榄油似的滑溜溜腔调和浅薄迷人的魅力(olive-oil voice and guinea charm )的“粉红色小阿飞”(我觉得马里奥·普佐在《教父》里,经那个言辞粗野的娱乐圈大亨乌尔茨之口对那个情歌圣手方檀的描绘实在是有趣。周汉林先生这个“pinko punk”译得也实在妙不可言),靠唱很酸的小曲儿骗小姑娘,还真有上当跟他一起走的。“我要跟你走,在阴天,在长满枯草的荒野。你愿意来吗,我们在高高的山顶相吻。跟我一起走,我会永远爱你…………And I want to walk with you
On a cloudy day
In fields where the yellow grass grows knee-high
So won’t you try to come
Come away with me and we’ll kiss On a mountaintop  Come away with me  And I’ll never stop loving you”    
唉(真的是长叹一声)!这么富有诗情画意的欺骗与被欺骗也只能在歌里唱唱。现在这社会儿,流氓骗小姑娘都粗鲁的很,不是搁钱砸就是硬上……扣!一点技术含量都没有。当然现在的“物质”小姑娘也都不是省油的灯,你用糖衣炮弹打,她都能把糖衣给啃干净,然后把炮弹吐出来……嘿嘿,不好意思啊!我也觉得越说越不象话。我必须承认《come away with me》很好听,我也很喜欢。即使知道是谎言,如果谎言能说的这么美丽,我也愿意上一当。我打算买Norah Jones的碟。她的演唱会在北京门票也不算贵,三百多到五百多(有的“港台”还得上千好几的哪),如果能赶上我也打算咬咬牙牙买票去看。不过,我想我去了心思多半也不会在听歌上,我会钉着台下那些有品位、有素质的美女看。据说听Norah Jones的都“是白领、小资,过去称雅痞,前两年称布波族,现在流行称为‘中产阶级’。”;又据说现在年收入要在6-10万块在中国才能算“中产阶级”。那我完了,这辈子怕是混不到那个阶级离去了。那我还听Norah Jones个球;又又据说,“那就是中国只有中产阶级的财富标准,但却没有中产阶级的精神标准。”,看来我还有点儿希望——在“精神”上达到“中产”标准。可谁能告诉我中产阶级的“精神标准”是什么?我觉得人的精神追求(如果有这方面的追求的话)应该是平等、无差别,没有止境的。把精神等同与财富一样划分出个标准,本身就带着令人厌恶的莫名其妙的自我感觉优越和铜臭味儿……唉!算啦,不扯这些没用的,还是让我们听歌吧,歌声总是单纯,对每一个人都平等的,怎么听都在你自己;确实是首很动听的歌……    Norah Jones - Come Away With Me    Come away with me in the night Come away with me And I will write you a song Come away with me on a bus Come away where they can’t tempt us
With their lies And I want towalk with you On a cloudy day In fields where the yellowgrass grows knee-high So won’t you try to come Come away with me and we’ll kiss On a mountaintop Come away with me  And I’ll never stop loving you And I want to wake up with the rain Falling on a tin roof While I’m safe there in your arms So all I ask is for you To come away with me in the night    又想起件不能不说的事情。除了《come away with me》(《跟我一起走》,又译作《远走高飞》)我还听了诺拉·琼斯另外的几首歌。总的来说风格都差不多,感觉和情绪都没超出《跟我一起走》,我的意思是说听这么一首差不多就可以了。不过有一首《Shoot the Moon》(秋日爱逝去)让我多少有些心生涟漪。      【“为什么我们都变得孤单,也许是因为这个季节的缘故!”诺拉·琼斯以哀婉的乐调演绎了这首金秋时节对爱情的失意。诺拉·琼斯的音乐似乎就是为了唤醒这种沉迷而来。诺拉的声线极其沉静而成熟,听她的音乐一定从她的魅力中得到一种震撼并获得审美情趣的提升,仿佛经验了一场久违的心灵旅程;舒适、宁静、愉悦、温暖的氛围让都市中一颗颗飘浮不定的心远离尘嚣。】    不是,我不是这样的感觉。听这首歌只是让我想起一件无关的、过去的事情。    初中时,暗恋一个班花兼校花。毕业的时候,买了盒理查德·克莱德曼的钢琴曲磁带送她,那时候挺时兴克莱德曼。结果,全无反应。沮丧!心想一定是肉打什么了。过了一年多,我差不多已经把这事忘了(怎么会忘?我这破记性那么好),突然收到她一封长信,勉励我要忙起来——“过得充实了,就不会胡思乱想了。”她还告诉我她最喜欢那首“凄凉与收获并存的《秋日的私语》”。当时看到这样的句子我很惊讶,惊讶她能说出这么富有“哲理”的话来。(别看我现在这样,我当年也挺有才的,经常能造出些又美观又有文化的句子来。如今不成了,武功废啦!净说粗话,让人笑话。)又过了好些年,女孩考上了一所名牌大学远走高飞;我还是胡思乱想活得不充实。有一天,在街上一堆减价处理的旧磁带堆里看到一盒“克莱德曼”,我把它从那堆烂磁带里捡起来,磁带的歌片上对《秋日的私语》这样介绍到:凄凉与收获并存……。骗我!一骗——骗了我好多年。    不知那个女孩会不会还留着那盒“克莱德曼”——我的爱。不知道她会不会有时无意间想起我。我不知道……我不知道她有没有喜欢过我。远离那些不能吸引我们的地方,远离那些谎言  ……Come away with me And I’ll never stop loving you;
  ……从孙郎中家出来,远远望见宋江带着顶破毡帽,搀着他那患老年痴呆症的八十岁老娘,在冬日午后昏昏黄黄的太阳光里很慢很慢的走——象小津安二郎的电影,心头不禁觫的一下觉得眼前这一切好不苍凉,继而开始恼怒起那个还没出世就回去了的“小东西”起来。“我还考虑加不加你,你竟然不带我们玩了!”    且听歌吟(13)——我想是因为,我不够温柔……    “送爸爸走那天,我一天没有吃饭。在山下的一个便利店里我想买点东西吃,当时我身边没有一个人,四周都是那些货架,我听到店里面的收音机在放《把悲伤留给自己》,当听到那句‘我想是因为,我不够温柔……’时,我突然间就崩溃了,我觉得我真的是对父亲不够温柔……。”    蔡琴在电视里几乎是不带任何情绪,表情平静的讲述着;我已经是第二次听到这个故事了,第一次是在一篇介绍蔡琴的文章里看到的。我以为我已经不太会为电视里播放的“那些人,那些事”而动容;我以为伤心是一种说不出的痛,感动是一种不离不弃的坚守和绝不出卖;我以为那些对着镜头的声泪俱下再怎么都会有些是在逢场作戏,入戏并不代表你真的感动……。    但我当时还是觉得喉咙里象是哽了些什么东西,眼眶也不自觉的发热……我不知道自己是入戏了,还是真的感动了。我想是因为……可能是我还不够坚强,心里的那块地方——还不够硬。其实,真的不是因为我们够不够温柔,因为人生总是会有遗憾;我们没办法让自己完美,没有缺陋。能感到遗憾是因为真的爱过,真的动过情,那也就没有什么悲伤带给别人和留给自己。                            且听歌吟(13)——我祈祷,那没有痛苦的爱    “我祈祷,那没有痛苦的爱,却难止住泪流多少;我祈祷,忘记已离去的你,却又唱起你教的歌谣……。”    
我疑惑,那个小眼睛、一脸横肉、嗓子象破锣的家伙怎么会写出这么优美的歌词?我庆幸,我第一次听到这首歌不是那个叫臧天朔的胖子唱的,要不然我一定会错过这一首动听的歌谣。我真是觉得臧天朔不应该从事歌手这项职业,就为了那一曲“心的祈祷”我都觉得他不应该再写歌。什么“我们等待那一天胜利那一天辉煌那一天”,什么乱七八糟的,跟起哄似的。那实在是一种亵渎——对“心的祈祷”的亵渎。    
第一次听《心的祈祷》是张行唱的。这个人很有点传奇的意思。他最初是靠翻唱港台刘文正那些人的歌走红,最出名的就是那个什么“你到我身边,带着微笑,带来了我的烦恼……;爱要真诚,不能分享。哦,她比你先到。”据说当时张行的磁带能卖出上百万盒的白金销量——最早的大陆流行乐坛天王。不过后来他犯了事,法院判决玩弄妇女流氓劳动教养……事后多年张行解释这件事情说:“我当时就是三角恋爱,女方觉得自己吃亏了。”张行走出监狱时,短短几年,内地的流行乐坛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竞争越来越激烈,淘汰也更加残酷。不过,他还是想东山再起,出了一张名为《太阳雨》的专辑,仍然都是一些翻唱的歌曲。专辑里最广为流传的就是这首臧天朔作词曲的《心的祈祷》。这盘制作精良的专辑也卖出了很不错的成绩,但也只不过是很短暂的回光返照,张行已经不可能再现辉煌了。他又销声匿迹了很长时间,重新出现在“同一首歌”里时,已经不太有人能想起他曾经唱过《心的祈祷》。倒是臧天朔时不时会在“一首歌”里扯着破嗓子跟便秘似的“我祈祷……”,难听死了。    
我不太觉得张行是那种很道德败坏的人,要不然后来那个唱“高高的树上结槟榔”的温柔美丽的湖南妹子张也也不会跟他走到一起。应该说他是那种内心质地很细腻的那种男人,是个情种,所以,他把“我祈祷,那没有痛苦的爱,却难止住泪流多少”那种失去后空荡、虚弱、很无依无靠的痛楚表达的十分感人,我是这么觉得的。已经很难在找到张行当年《心的祈祷》的录音,我现在听的是一个叫姜苏的女歌手唱的《心的祈祷》,声音非常的阴柔,让我会忍不住的沉入其中。每次听到“我祈祷,那没有痛苦的爱,却难止住泪流多少;我祈祷,忘记已离去的你,却又唱起你教的歌谣。”这两句时,我就会想起我的父亲,我想我现在也许有些明白,“爱”就是一件明知会很难会很痛,却仍然要去做的事情。    我知道失去的是什么,我要启程,就是为了寻找。即使什么也找不到,也仍然要去寻找,因为真的不想——就这么把你丢了。          ——————————————————————————————    且听(11)里把漏雨的“漏”写成了裸露的“露”。错别字肯定没少写,但这个字错的尤其牙碜,特别自我批评一下。    ——————————————————————————————      日
清晨7点23分 零下17度
一天里这时气温是最低的,天要亮还不亮,日头将出还未出,鬼呲牙——阴冷阴冷的。    
今天太阳好象比昨天早了一些;心理作用,当然也可能比昨天早了那么几秒或者十几、几十秒钟,冬至后它总要一天早过一天的。这又是一个并不寒冷的冬天——大气污染、温室效应、南北极冰川融化、冰架断裂、全球变暖……但此时的太阳仍是不着一丝暖意,冰冷而肃杀,红得象天际凝着的一滩血……。    
见过很多次日出。印象最深的是小时候因为要写篇观日出的作文,跟爷爷徒步走了十里路去松花江边看的日出;最著名的应该是黄山的日出,据说很多人去了好些次黄山都无缘得见;最能拿来跟人吹嘘的大概应该算青藏高原的日出,本来我还曾有机会见到玉龙雪山的日出……其实,我觉得……    清晨早一些醒来跟心爱的人一起去迎迎旭日升;黄昏慢一点脚步拉相伴的手回头看看夕阳红,那无论在什么地方你见到的都是最美的一轮红日。     新年,新的开始,每个人都有个新开始——新年真好!新年快乐!Happy New Year!    
日 清晨 8点7分23秒   
  且听歌吟(16)——请您寻出家传的霉绿斑斓的铜香炉,点上
一炉沉香屑,听我说……    
霉绿斑斓的铜香炉,还得是家传,没有,肯定没有。如果我的祖上也是个中堂,也许我会考虑考虑,因为即便大清朝没了,皇上也出了宫,但再怎么说,家里也还是能寻出个把宣德炉来的。张爱玲的爷爷做过晚清的总理衙门大臣,太姥爷更是大名鼎鼎的李中堂——李鸿章。(李鸿章出名的敛财,但活得却简朴,这一点实在不像个当干部的。)张老太爷佩纶,虽然是当时官场著名的“清流”,且仕途浮沉,最终并非算十分得志,但老来也还是能置得起很大的一片宅院的。所以我想,张爱玲一定会有“霉绿斑斓的铜香炉”,而且是家传的。于是我又想,也许她在写小说的时候,说不定还真会把“它”寻出来,点上一炉沉香屑……。    
于青烟袅袅中,墨水从那个女子的笔尖散开,在张张白纸上洇出许多悲欢离合、爱恨情愁、世态炎凉的故事,那些故事又在我眼前混成一片,终化作无尽的滚滚红尘……此际忽听得一个唱歌跟哭一样的男人在深情的唱到:    起初不经意的你/和少年不经世的我,/红尘中的情缘,只因那生命匆匆不语的胶着。/想是人世间的错/或前世留传的因果,/终生的所有也不惜换取刹那阴阳的交流。/来易来,去难去,/数十载的人世哟,/分易分,聚难聚,爱与恨的千古愁。/于是不愿走的你,/要告别以不见的我。/至今世间仍有隐约的耳语跟随我俩的传说。/滚滚红尘里有隐约的耳语跟随我俩的传说。    呵呵,这是我一边在看张爱玲的小说,一边在听罗大佑的《滚滚红尘》。据说三毛写的《滚滚红尘》就是以张爱玲和胡兰成为蓝本的,这部电影也因有歌颂汉奸的嫌疑而被禁,甚至还牵连到了三毛本人。剧里面的男女主角好象是秦汉和林青霞演的。这也是一对分易分聚难聚的风流冤家,当时都称他们为“世纪情侣”,结果最后也都劳燕两纷飞。“所以嘛,人家世纪情侣都分手了,你还有什么想不开的。”有阵子我开导那些被情所困的哥们总爱说这句话,后来遭报应了,轮到我掰不开镊子时,他们倒没拿“世纪情侣”说事儿,就是在我耳边翻来复去的唱“走吧,走吧,人总要学着自己长大,也曾伤心流泪,也曾黯然心碎,这是爱的代价。”,明摆着是报复我当年说话不腰疼。唉!要说这男女两个人之间感情的事,外人最好别跟着瞎掺和,你知道怎么回事呀你。我这人就是嘴欠,爱不把自己当外人,这毛病还不大好改。张爱玲和胡兰成那段“今生今世”不解的纠葛,似乎真应了罗大佑的歌词  “至今世间仍有隐约的耳语跟随我俩的传说”,这两个人“爱与恨的千古愁”真的是成了传说,众说纷纭,还不知要说上多少个世纪。要我说,这胡、张二人都属《红楼梦》中“贾夫人仙逝扬州城,冷子兴演说宁国府”里贾雨村说的那些秉了“残忍乖僻,天地之邪气”而生的男女:“在上则不能成仁人君子,下亦不能为大凶大恶。置之于万万人中,其聪俊灵秀之气,则在万万人之上;其乖僻邪谬不近人情之态,又在万万人之下。若生于公候富贵之家,则为情痴情种”——张爱玲,我实在想不出还有比她更符合这条件的女人了;“纵再偶生于薄祚寒门,断不能为走卒健仆,甘遭良人驱制驾驭,必为奇优名倡”——这大概也符合胡蕊生兰成的条件。胡兰成也算出身寒门,也还当得起一个才子的称誉,观其一生行止,也真是断不能为“良人驱制驾驭”的了。    
张爱玲童年时父母离异、受继母虐待的经历——灰暗,甚至不幸——这样的阴影摊上了,笼罩的就是一生,在心上抹都抹不去。所以,这样的人更渴望真爱,却怀疑,甚至绝望。张爱玲显然是个极敏感,又不能学会自欺的人;性格未必能决定命运,但却一定会影响人生。于此也就不难明白她文字里的那一腔幽怨了;胡兰成早年也有家事艰难,妻子玉凤病死没钱安葬,四处求借,无门向隅,被冷嘲热讽饱尝了人间冷暖、世态炎凉。这样的人生经历让胡兰成事后多年还有如此的恨世之语:“我对于怎样天崩地裂的灾难,与人世的割恩断爱,要我流一滴眼泪,总也不能了。我幼年时的啼哭,都已经还给了母亲;成年的号泣,都已还给了玉凤。此心以回到了如天地之不仁。”好个此心惟天地之不仁!所以,胡兰成后来把感情当儿戏,对一代才女也视若蒲柳。遇见这么个心理极端的男人,也该着是张爱玲命中的劫数,造化弄人,注定不会有善果的一场孽缘。      “请您寻出家传的霉绿斑斓的铜香炉,点上
一炉沉香屑,听我说……”    
香炉是一定没有的了。沉香屑想必会是檀香一类的东西,我对香烟过敏,闻到鼻子和嗓子就会不舒服,所以有也一定不会点。不过“炉”我倒是点了一只——电炉,一千五百瓦。我这屋子的暖气不热。今年是个暖冬,外面不冷,单位烧锅炉的人也就不怎么上心,屋里反比往年更冷了一些,坐着看书时间久了膝盖就会痛。电炉在离我腿不远的地方,暖烘烘让我的膝盖觉得很舒服。电阻丝放着暗红的光,看着我不禁有些分神,心想现在真是很怕冷了,过去冬天那么冷,家家的屋子都不暖和,早晨起来窗户、墙上都会挂着很厚的霜……。在这样一个冬日里无事围炉坐读书实在是件很惬意的事。    【她说:“我真爱上了你了。”说这话的时候,她还带着点嘲笑的口气。“你知道吗么?每天我坐在这里等你回来,听着电梯工咚工咚慢慢开上来,开过我们这层楼,一直开上去了,我就像把一颗心提了上去,放不下来。有时候,还没开到这层楼就停住了,我又象是半中间断了气。”振保笑道:“你心里还有电梯,可见你的心还是一所公寓房子。”娇蕊淡淡的一笑,背着手走到窗前,往外看着,隔了一会,方道:“你要的那所房子,已经造好了。”振保起初没有懂,懂了之后,不觉呆了一呆。他从来不是舞文弄墨的人,这一次破了例,在书桌上拿起笔来,竟写了一行字:“心居落成志喜。”其实也说不上喜欢,许多唧唧喳喳的肉的喜悦突然静了下来,只剩下一种苍凉的安宁,几乎没有感情的一种满足。《红玫瑰与白玫瑰》】      好!真好!这是我读过的最唯美却又是最传神的调情。于是突然明白一个台湾的女作家提到张爱玲会有如被大山压着喘不过气来的感觉。我要是个女作家,以我的脸皮儿和心理素质,若是看了张爱玲的东西,也许立马“挂靴”转行当妓女去养活自己也不卖文为生了——自惭形秽丢不起那个人哪!呵呵,这话说的着实可恶!掌嘴!真打!我的意思是说现在的这些“宝贝”们,跟这海派的灭绝师太一比真是——嗟乎!差之远矣!但又能让她们如何哪?写作归到底是跟时代、人生连着的,要有大浪淘得沙里才会见真金。张爱玲那本就不凡的出身(三代出一贵族,有时还真不是瞎说的),她经历的那个不凡的时代,加之其禀异常人的天才(张爱玲曾很自负的说自己:还没有过何种感觉或意态形制是她所不能描绘的,惟存在心里过一过,总可以说得明白。这话我相信。)谁能比得起?过去有“迷惘的一代”、“垮掉的一代”,到了现在就真如张爱玲说的“我们这一代最没出息了,旧的不屑,新的不会”,新的倒也不是不会,只是会的都是些没用的,所以,70、80的我们也就只剩下“身体”和说些张狂的疯话了。    【只有现在,紧张得拉长到永恒的这一刹那间,这室内小阳台上一灯荧然,映衬着楼下门窗上一片白色的天空。有这印度人在旁边,只有更觉是他们俩在灯下单独相对,又密切又拘束,还从来没有过。但是就连此刻她也再也不会想到她爱不爱他,而是——  
他不再看她,脸上的微笑有点悲哀。本来以为想不到中年以后还有这样的奇遇。当然也是权势的魔力。那倒还犹可,他的权力与他本人多少是分不开的。对女人,礼也是非送不可的,不过送早了就像是看不起她。明知是这么回事,不让她自我陶醉一下,不免怃然。  
陪欢场女人买东西,他是老手,只一旁随侍,总使人不注意他。此刻的微笑也丝毫不带讽刺性,不过有点悲哀。他的侧影迎着台灯,目光下视,睫毛像米色的蛾翅,歇落在瘦瘦的面颊上,在她看来,是一种温柔怜惜的神气。  
这个人是真爱我的,他突然想,心下轰然一声,若有所失。  
太晚了。(真是高手!天才的手笔,把我这个看的都看得有些恍惚了。)    ……知道他将来怎样?得一知己,死而无憾。他觉得她的影子会永远依傍他,安慰他。虽然她很他,她最后对他的感情强烈到是什么感情都不相干了,只是有感情。(爱不得终生,恨亦要到死,哪怕是这样的“感情”。这样的自私实在是人的极至了。)他们是原始的猎人和猎物的关系,虎与伥的关系,最终极的占有。她这才生是他的人,死是他的鬼。(有个怨毒的诅咒是变成厉鬼我也要来缠你,但如果要是来纠缠这么样的一个人,那可真是死鬼撞到活“鬼”了!写“恶”行不难,但把“恶”思披沥得如此见肝见胆,却真亏了张爱玲的神笔。)《色戒》】    我一直有些奇怪,自己怎么会对张爱玲如此的没印象,过去分明是读过的,要不不会有这么熟悉的阅读感觉,但那些故事的情节却是全没有记忆的。看到《色戒》终于想起了一些,但还不是原文,是过去看过的一本被认为是低级、庸俗、黄色的书刊,就是封面很那个的那种,里面的一个故事分明是照着张爱玲的扒下来的,只是篇幅长了很多。特务易先生被言之凿凿的写成了丁默邨,还提到了七十六号、吴四宝,打麻将的太太里有佘爱真,想到这个名字又不禁心一动,因为胡兰成解放后逃到日本曾跟这个吴四宝的未亡人在一起姘居过。看来这个男人跟张爱玲真是没法撇清的,连看她的书他都要找来。胡对张的寡义负心已是共论。不过有意思的是我看见过这样一种说法,说“至少他们曾经真爱过”,这一说法在网络众多“才女”博客的锦绣文章里广为流传,让我实在佩服。什么叫“真爱过”还是“曾经”呀?无论怎么看,胡兰成都不是可托付终生的人。爱错了,就是爱错了,没有什么曾经。女人写东西就喜欢为文造情,恐怕连她们自己都不相信自己说的。      提到胡兰成就忍不住想说说他的汉奸名头。有阵子,胡兰成的书很流行,于是,骂他的人也很多。胡兰成的书我没看过,我对他那些文化、哲学思想没兴趣,我只对故事感兴趣,但我敬仰张爱玲,不想把她当成花边明星看她的八卦。我很小人心的想,那些去读胡兰成的“张迷”多半都是奔着窥窃偶像隐私去的。胡兰成的书没看过,骂他的文章倒是看了有几篇,无外乎就是骂他厚颜无耻、人渣、败类。不过我觉得,事情已过去了多年,命运和历史早就给了当事人应得的评判和惩罚,我们这些在和平年代里没经历过那些的人似乎没什么资格去说三道四。如果不是有私仇,那肯定就是想取巧卖乖,借往别人身上吐吐沫自己捞好处。在我们这个具有高度“爱国精神”的民族中,只要是没投敌叛变卖过国的(不见得是有气节不想卖),就都好意思慷慨激昂的跳出来怒骂一番,以彰其“忠烈”。君不见岳飞坟前腌臜得汁水淋漓的“秦桧”(我有十多年没去过杭州了,想必现在应该会好一些了。)?其实,要真都那么有正义感,当年赵昏君也不见得敢杀岳武穆,套岳飞脖子的绳子是秦桧其实也是这帮子后来吐吐沫的给套上去的;中国的汉奸是多,但骂汉奸的人更多,而且一向就很多,可又怎么样了?认贼作父,有奶是娘的为人固然可鄙;但爹扯犊子,妈没正事儿,把家搞得家不象家,孩子没吃没喝受虐待,这样的父母就不该被鞭挞吗?偏偏到头来这事就没人提了,好象民族的灾难就是那几个败类造成的,我们的民族总归是伟大的民族。    我时常会这样想,汉奸也好,法西斯也好,他们的暴行固然发指,但他们也是人类!你可以说他们连禽兽都不如(如果对比人类和禽兽的作为,这么说还真不是在侮辱人类,而是侮辱禽兽),但归根到底他们还是人类,他们为人的资格也不是在口头和文字上就能被剥夺得了的,那些被斥为“兽行”的行,也终还都是人行,是耻辱也是全人类的。你凭什么就觉得自己是正义的化身?他们能干出来的,你就敢保证自己作不出?都一样的虫鸟,做人还是先把自己想的龌龊些、多提防点的好。      (小艾咬着牙轻声道:“我真恨死了席家他们,我这病都是他们害我的,这些年了,我这条命还是送在他们手里。”金槐道:“不会的,不会让你死的。不会的。”他说话的声音很低,可是好像从心里叫喊出来。《小艾》)      
想起前几天小隋拿了张老电影的DVD,里面有什么《地道战》、《地雷战》、《南征北战》什么的。他看了《苦菜花》问我:“杨哥,旧社会真那么苦吗?”我挺奇怪的看了他一眼,说:“这跟社会制度无关,跟人性有关。也许只有两个社会不存在苦难,原始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前一个回不去,后一个去不了。”《小艾》,张爱玲很独特的一篇作品,是我喜欢的那种很平实的叙述。讲的是一个很底层,很悲惨的故事,看了容易让人感觉厌世。止庵先生认为张爱玲是中国现代少数几个没有廉价的同情心的作家之一,“真是清醒到无所顾忌,无所畏惧”。我赞同这个评价。    “欲的自由,生的苦闷,去掉一切浮文,剩下的仿佛只有饮食男女这两项。人类的文明,努力要跳出单纯的兽性圈子,几千年来的努力竟是枉费精神?”张爱玲作如是说。我觉得一个有良的伟大作家的明显标志就是对自己写作的怀疑,乃至否定。    张爱玲活到七十多岁,也算寿长。在去世前的第三年(也就是胡兰成死后11年。胡大张14岁,但巧合的是二人同寿,都享年75岁。人世间的“错”并未因他的早来和她的晚生而错过,也许……唯心的说,也许真是前世未了的因果),张爱玲给了自己朋友一份遗嘱,除了交代财产的归属外,她“希望立即火化,骨灰应撒在任何无人居住的地方,如在陆地,应撒在荒野外”。    【 日,张爱玲被发现在美国洛杉矶一家公寓里去世。张爱玲的遗嘱执行人林式同接到房东和警方电话以后赶到现场。他看到张爱玲安静的躺在一张行军床上,身体下垫着一床蓝灰色的毯子,没有盖任何东西,头朝着房门,脸朝外,眼和嘴都闭着,头发很短,手和腿自然平放,遗容安祥,出奇的瘦。屋里用来保暖用的灯在房东发现时还亮着。屋里只有电视机、落地灯、日光灯放在地上,此外,还有一张折叠桌和两把椅子。  
据当时法医和殡仪馆的结论,到被发现为止,张爱玲已经死亡有三四天时间。9月30日,是张爱玲的生日,上午9点半,张爱玲的骨灰和白色、红色的玫瑰花瓣一起被撒到大海里。 摘自《南方周末》号第23版】    “屋里用来保暖用的灯在房东发现时还亮着。屋里只有电视机、落地灯、日光灯放在地上,此外,还有一张折叠桌和两把椅子。”一个七十多岁的老女人孤零零的死去,看着确实让人觉得凄凉。不过,我倒是很羡慕这样的结局。最后还有个可托付的朋友(其实也未必还有什么放不下的,也许只是对这人世还有一丝信任),然后却静悄悄的走,不让任何人怜悯,我们也没资格怜悯她——她是造物的恩宠。天才横溢的张爱玲就这样走了。我只能在猜测中去想象,我想在生命的最后,她已经超越了人世孤寂的痛苦,超越了对由生入死的恐惧,安静平和一如涅槃。    是这般柔情的你  给我一个梦想  徜徉在起伏的波浪中盈盈的荡漾  在你的臂弯  是这般深情的你  摇晃我的梦想  缠绵象海里每一个无名的浪花  在你的身上  睡梦成真  转身浪影汹涌没红尘  残留水纹空留遗恨  愿只愿他生  昨日的身影能相随  永生永世不离分  是这般奇情的你  粉碎我的梦想  仿佛象水面泡沫的短暂光亮  是我的一生  
——罗大佑·《海上花》      
  有意思,^_^    继续啊继续
  且听歌吟(17)——你从哪里来 我的朋友 好象一只蝴蝶飞进我的窗口    
我工作的地方在农村,夏天如果打开窗户,也许会有只蝴蝶能飞进我的窗口.    
好象是在周非去师大附中读书那年,农历大年三十的那天晚上,在新闻联播还没完,春节联欢晚会还没开始之前,周非一个人来到我家找我.他就那么有些随便的对我说:&走啊,出去转转.&我们两家离的很近,没事时他经常会这么来找我出去转转.不过那天跟平常有点不太一样,主要是那个时间有些特殊——天已经黑了,而且春节晚会要开始了.那时候看&春晚&可真是全国人民除夕夜的头等大事,无论大人还是小孩,那劲头儿可真是一点都不含糊……我不知道这&出去转转&是干什么,有些犹豫,怕耽误了看春节晚会的“直播”(那时候哪有什么直播,都是放事先拍好的录像)。周非看出了我的心思,就说:“新闻联播还没完,春节晚会还早哪,咱俩出去转转,一会儿就回来,不会耽误的。”他还是那么有些随便的一说,我就听了。“哪走吧,出去转转。”    
我们那天真就是出去转了转,去平时几个很要好的朋友家里坐了坐,喝杯茶,吃块糖,然后就各自回家去看晚会了。过了那个年,我们十六岁。后来的几年,每到除夕,在新闻联播还没播完,春节晚会还没开始,周非就会来找我,我们一起去几个很要好的朋友家里坐坐,喝杯茶,吃块糖,然后各自回家看晚会。我现在还会有些纳闷,周非怎么会想到要去做这件事情。他就是这么一个对朋友想得很周到的人;大学四年,一个宿舍里住的兄弟,毕业后都各奔东西,天南地北,但他们结婚,周非都去了。这看起来没什么,但千千万万“睡在我上铺的兄弟(或者姐妹)”能做到的人其实并不多。那些很深的“同学友谊”也许真的就是“哭哭还是算”了。    
老马和我、周非、徐庆弟我们是从小一起长的朋友,用北京话说叫发小。他是回族,小时候在托儿所他不跟我们一起吃饭,他妈会单独给他送饭。我们吃饭的时候,他就一个人在我们睡午觉的那个大通铺上撒着欢的来回跑,没人管,让我心里很羡慕,觉得做一个有特权的人实在是好。等他妈给他来送饭时,我们都已经吃完了。他一个人牛烘烘的坐小板凳上让他妈一口一口的喂,我们一大帮孩子又都眼巴巴的在旁边瞅着,觉得这大概就是幸福吧。嘿嘿,小孩子就是这样,即便他妈给他送的只是大米粥、鸡蛋醤我也会觉得那是无上的美味,很想坐在那里让人喂的是我自己。老马是个很有意思的人,今天就说他这一件事吧。    
老马没成家的时候,每年一到冬天下雪的时候,我就会很想跟他一起去吃涮羊肉。他知道到一家很地道的清真餐馆,用紫铜火锅和木炭涮羊肉,而且那家餐馆的羊肉确实跟别处的不一样。初次吃会很不习惯,觉得很膻,但吃两次后就会上瘾。如今老马拖家带口,而且生意繁忙,少有闲暇。即便他有时间,我却也没了当年的那份兴致。老兄,伏惟尚飨?      
当那些热热闹闹都如爆竹炸成一地碎屑时,惟剩下这些简简单单从未改变。这个年又快过去了,今夜不知为什么又想起这些平平常常的事情,于是记下来,是为思念。    换个频道,讲个并不算好笑的故事,调整下心情。    
读博札记一则    
女人练贱(冰老说)    
女人一旦贱起来绝对是贱到灵魂出鞘  
而且永远是身在贱中不知贱    
只有哪天金盆洗手了,  
学了其他武功  
回头一看  
我第妈呀  
吓死人列    
在一个女孩的博客里看到了这么个段子,觉得好笑。这个女孩喜欢张小娴,现在好象还喜欢《挪威森林》(确实是本好书,我也喜欢,时不时就要翻出来复习。不过我只喜欢那些做饭、吃东西的内容),不过我想她可能对武侠不怎么熟。我觉得“只有哪天金盆洗手了,学了其他武功,回头一看,我第妈呀,吓死人列”应改成:除非哪天魔性大发,欺师灭祖练了什么旁门左道,回头一看,我第妈呀,吓死人列。    
我认为这样还能“回头一看,我第妈呀,吓死人列”的贱——怎么能算“身在贱中不知贱”哪?最多也只算贱到皮肉而已,离“贱到灵魂出鞘”实在还差得很远很远。练贱尚未成功,师妹仍需加倍努力呀!(杨老说)    
其实男人也练贱,而且跟女人比绝对是有过之而无不及。我就知道有这么一位练贱的同门。一般说来失恋属内伤,调息静养加采阴补阳,三年可愈,劲儿大点的有个五年也差不多该好了,可这位师兄到六年头上还神情恍惚,跟杨过似的直打黯然销魂掌。去超市买油,莫名其妙的买了瓶山楂罐头回来。他根本就不吃山楂罐头。他妈问他怎么跟女人害嘴似的买了瓶山楂回来。他问什么是女人害嘴,得到回答是要生孩子想吃酸的。于是他就想,她大概是怀孕了,想吃酸的……。还真是,那个离他千里之外的女孩当时还真是怀孕了,孩子当然不是我那哥们的。怎么样?这才叫贱到灵魂出鞘列!我就特佩服这哥们儿。贱怎么啦?就贱啦,我们又没贱别人,我们贱得光荣!嘿嘿……  
  哈哈,实在有趣    其实我不喜欢张小娴-_-|||到大理后没带书,随便买了本打算看看那种不怎么过脑子的,还特知心大姐那种,结果看了两篇有点水土不服撂下了,白白浪费钱……:(呵呵    顺便说,你可真能写,pfpf
  楼主你写的太好了
  今年流行的说法是:garry7,你太有才了!o(∩_∩)o...哈哈
  作者:驯鹿部落 回复日期: 15:47:57 
    哈哈,实在有趣        其实我不喜欢张小娴-_-|||到大理后没带书,随便买了本打算看看那种不怎么过脑子的,还特知心大姐那种,结果看了两篇有点水土不服撂下了,白白浪费钱……:(呵呵        顺便说,你可真能写,pfpf  
********************************    是说“练贱”有趣?其实另一篇应该更有意思些。你写陈小咪写得那么有意思,让我也有些手痒。不过,觉得跟一个陌生女孩开那样的玩笑不太好,所以最后还是删了。我想你可能是去看旅行的那个帖子了。希望你能一直看下去。我也是在“写作”中学习“写作”,我觉得写到最后结局的时候可能会比现在好一些。      作者:落花留谁 回复日期: 16:20:31 
    楼主你写的太好了    朋友,你过奖了。在现实中也不是个经常能听到夸讲的人,所以,你这么说,我还真有些不托底。如果喜欢,就记着来看看吧。这“歌”我可能会听上很长时间,我想看看自己上了年纪,老了以后,又能听出怎样的心曲。     ***************************************    作者:驯鹿部落 回复日期: 21:38:20 
    今年流行的说法是:garry7,你太有才了!o(∩_∩)o...哈哈    在“天涯”也算混了些日子了,就认识了个你这么个还算“半生不熟”的朋友。所以,我对“驯鹿”的消失感到遗憾。刚才又从“百渡”去了一趟你的“失败”,把那里面的歌听了一遍,发表了一最新评论,算是缅怀吧。也不知你还会不会再来。    
******************************************      且听歌吟(18)——你曾对我说 相逢是首歌    
有一天在家里憋了一天,憋到晚上憋得实在透不过气,我决定出去走走。如果说自己因为久居乡村而已经开始不适应城市的生活,那未免太过矫情,不过现在确实对住楼房感到有些不习惯了,一想到自己的上面铺床叠被的还睡了很多人,就很别扭。看来万一哪天我想开了想买楼,那只能住顶楼,和上帝睡上下铺;楼房,尤其很高很高的楼,总会让人觉得压抑,我总担心它会坍塌,而且身在其中,不免老有被“纵身一跃”的暗示,这样的环境里人可能精神吗?我们家才二楼……所以,很同情很同情你们这些可怜的孩子,得了高楼综合症没?咱妈说我“吃不着葡萄葡萄酸”,她大概就这意思,不过生活在都市钢筋水泥丛林里我的朋友——你们真的很——亚健康。“你不抽烟不喝酒不打牌还不是一样有胃病有咽炎。”有个可爱的小妹妹有胃病、有咽炎,我就老跟她唠叨要健康饮食、要规律生活,于是她烦了就这么抢白我,让我很火大。“我那是因为生活坎坷!”“那我也坎坷……。”“你坎坷个屁!”她嬉皮笑脸的跟我穷对付,让我恼羞成怒,顾不得装模作样的假斯文,开始爆粗口……想想自己岁数小的时候也这样,不知道爱惜自己,总让咱爸操心;也不听话,就这么穷对付,咱爸也不嫌烦的一遍遍跟我说,说着说着他就老了,就离开我不在说了……想着想着,走着走着,就真的在风中流下了眼泪……。    
那天我走了很远,从郊区的炼油厂一直走到市中心的巴特尔广场。很多年前,这里有座仿古的亭子,亭子里有石桌、石凳、石椅,走到这里可以坐下来解解乏。因为建在岗上,地势高,所以视野很好,夏天会有习习的凉风。虽说仿古的样子有些不伦不类,但这亭子在那时是这城市的标志。几年前在长沙遇到一个来过这里的老人,聊起天来,他还记得那座亭子。他问我那亭子还有吗?它早已经荡然无存,岁月不留痕。为什么说这些?朋友,我在搅动你心中那一湾浅浅的乡愁。    你曾对我说   相逢是首歌  眼睛是春天的海   青春是绿色的河  相逢是首歌   同行是你和我  心儿是年轻的太阳   真诚也活泼    你曾对我说   相逢是首歌  分别是明天的路   思念是生命的火  相逢是首歌  歌手是你和我  心儿是永远的琴弦  坚定也执着    
往回走的时候看见一家小小的音像店,它可真小,就在路边很违章的那么矮矮的一间房子,门前的音箱里反反复复的放着一首歌。这又是首老得足够快让人想不起来的歌——歌词象汪国真,旋律是主旋律。它还真是一部革命教育题材电视连续剧的插曲,每一集结束出字幕时就会委委婉婉的唱,很好听,不烦人。那时候一个朋友的二姐喜欢这首歌,我和朋友也跟着喜欢(说起来也巧,几天前我不知怎么跟梦着了似的在网上找这首《相逢象首歌》,不知是歌名记得不对,还是因为时间太久,并没有找到。)。朋友有两个姐姐。大姐人很和气,脸上总带着笑,虽然只比我们大两三岁,但那时一举手投足,已经让我觉得很像大人样了;二姐是个模样甜美的女孩,有时爱发小脾气,她那时看琼瑶剧也会发脾气,呵呵,是那种帮着一起使劲的不高兴。对剧里面那些欺骗感情、油头粉面的坏蛋咬牙切齿,为女主角悲惨的命运而忧心忡忡。她生气的样子让我们觉得好玩儿又不可思议。朋友嬉皮笑脸的开导二姐要既能入戏也能出戏才行,我觉得朋友跟二姐的感情要更亲近些。    
有一年,朋友去外地工作,我刚好有事和他同行,出发前我们一起去看二姐。那时二姐已经嫁人并有了身孕。因为要赶时间,只是匆匆的坐了片刻就又要告别,二姐托着很重的身子送我们出门。当朋友和我要走出房门时,二姐突然很大声的叫了一声朋友的小名,声音异样的严厉。蓦的一惊,也许永远都不能理会那一声呼喊里太多的深意,但确实听出了关切和恨不能为你分忧的担心。战友啊战友,亲爱的弟兄,革命生涯常分手,一样分别两样情,有个姐痛不一样啊!    
我低头走进音像店的门,抬头碰到了音像店的棚。一个涂着绿色眼影的年轻女孩在看书。“小妹妹,你外面放的歌叫什么名字?”女孩头都没抬的对我说:“相逢是首歌。”    
人生能有几相逢?想过吗?如果按照“六度分离”(six degree of seperation)的说法,两个全不相干的人的相识只需要五个节点(node),发发电子邮件就认识了,那这世界可真够小——人生无处不相逢!但真那样吗?这世界上有那么多的人,你穷其一生也不会与他们遇见,你对于他们,他们对于你,都完全是忽略不记、根本不存在。而能遇见的又有多少能进到你心里,让你把他(她)当成一首歌?命里数不清的来来往往,又有多少能如歌如诉——幸福的歌,悲伤的歌?不容易啊!放眼全人类,那可是几十亿分之一的概率,容易吗?所以,孩子,别动不动就恨天恨地的说什么要学会忘记,小小年纪忘性那么大干嘛?看看你哥我,就是记性好;故事不多,放在心里,那可都是平常一首歌。    【六度分离:社会学家斯坦利·缪关在1967年提出的一个假想。他认为在任何一个大的社会网络中的成员,都能通过不长的一串“熟人链”,联系上其他的成员。为了证实这个假想,缪关做了一个有趣的实验。他在美国的两个州随机的挑选了300个人,给他们发去指引信件,让他们只使用个人联系,看能否把信传递到波士顿一个他们不认识的人手中。这样从第一个发信人开始,形成了一条发信人的“链子”。“链子”中的每一“环”都是通过把信寄给自己的朋友、家人或其他的熟人,来接近目标人物的。缪关发现这些最终达到目标的“链子”,平均每条只有6“环”,据此他总结出了这样一个“六度分离”的理论。】    这个科学的道理,经常会令我有如是想:打开电视,一天里我可以看见六遍蔡依林冲我颤动她呼之欲出的胸脯,那是不是可以认为我和她还很熟?当然不会有人这么认为。那换个说法。我去听演唱会或者参加什么歌友会,与偶像同台互动,那么“玉米”或者“凉粉”跟宇春、靓影可能真的是朋友吗?诸如此类,凡此种种,科技或者物质的发达让“联系”变得频繁而简单,但那不过是“点”和“点”的链接,可能有肉的接触,却全无灵的交融。一句话,那不是人和人如歌的相逢。      且听歌吟(19)——我想是因为 我不够温柔 不能分担 你的忧愁  
有一年过年,大年初五,街上刚开时有扭大秧歌的,很多饭店还都没开门。一帮子缺心眼的,不好好在家呆着,很挤的打了两辆很破的“夏利”,从“江南”尥(应该读撩,动词,去、快跑的意思)到了“江北”,说是去打球。那时的“江北”还不是如今的宁江区,叫扶余县。扶余县是座有些历史的老城,据说过去有城门和城墙。在那时,十四年前吧,街道也显得规整,很有些城市的洋味儿。而仅一江之隔的我的老家前郭县就显得土,当时被人称为“前郭旗大屯”。在现代,扶余县出了几个文化名人,除了那对靠“小品”家喻户晓的夫妇,更有名的就是“大师”李敖,他的祖籍在这里。于是,在我们当地电视台自拍的一部大型人文记录片里,我们可爱的编导把他称为著名的文学家、哲学家、历史学家、诗人,并特别强调是诺贝尔文学奖提名获得者……对此我表示理解,美不美故乡人嘛。当然,只是不知这么强劲的一“拍”下去,远在海峡那岸的他老人家是否会领情,心有感应的回家来看看。    
书归正传,那天打球的人里有我。因为出发的晚,到江北时已经是快中午了。因为守着油田(县城里就随处可见采油的“磕头机”),那时节扶余县的老百姓家家户户都烧油做饭、取暖。到了饭时,整个县城黑烟滚滚,如同战场。我记得那时候冬天扶余县城里地上的雪都不是白色的,走在外面的鸡、鹅等家禽也无不都烟熏火燎的样子。我们这一帮人顶着“硝烟”找到了县体校。这里有一个室内的篮球馆。说是篮球馆,其实也就是一个有门有窗的简易大棚,夏天热得要命,冬天又冷的要死。不过就这条件,当时也让我们这些篮球爱好者十分向往,好歹那也是个“馆”呀!那天事情一开始并不顺利,体校正在放假,只有一个看门的老头,老头不让我们进。这次活动的发起人是一个叫“小玉”的哥们儿,他和一个叫“六保”的跟老头对付了半天,又叫大爷,又帮正在包饺子的老头打水,最后还塞给了老头二十块钱。我想还是这二十块钱起了作用,老头终于开恩让我们进到“馆”里面,一个小时。    
那天球打的怎么样、谁和谁一伙、胜负如何现在是怎么也想不起来了。只记得涂了红漆的地板很滑,有机玻璃的篮板似乎也并没什么特殊。打完球自然不能就这么散了,于是就去吃饭、喝酒。找了老半天才找到一家开门的饭店。饭店也是一样的简陋,支着炉子,屋里到处都是灰。饭桌是象学生用的课桌一样的长条形,这样倒好,三张桌子拼在一起,刚好让我们十几个人开长席筵。酒无好酒,菜无好菜,但大伙的兴致都很高。我虽然因为家里正出着事情,心情不好,但也强打精神跟着烘托气氛。前面提到的那个“小玉”是个走着路也要哼哼歌的小伙子,喝了些酒,那就更是要唱。他提议大家来唱歌,于是大家就唱。也没什么规矩,就是挨着你唱完我接着。那天都唱了些什么歌?小玉开头先唱了一首《众人划桨开大船》,就是那个什么“一根竹篙耶 难渡汪洋海 ……”,这是他的保留曲目,在厂子里演过节目。最叫好的是“地主”唱了一首《小白杨》。那时他刚从部队复员回来,显得英姿勃勃……现在,已经被烟酒变成了一个面色灰暗、体态臃肿的胖子了,让我好不唏嘘。周非那天唱了一首《把悲伤留给自己》,说是唱给我的,因为我的父亲正生着重病……我想,他要表达的意思是希望能为我分担些忧愁。他唱到高音“把我的悲伤留给自己,你的美丽让你带走”那句时,所有人都跟着一起唱,结果都没唱上去,跑调跑得一塌糊涂。    
那一年,那一天,一起去打球、吃饭、唱歌的人有:小玉、六保、老七儿、地主、司令、马四、老杨、三肥子、周非、我。我们虽还没有苍老,但都已然不再年轻,并且很多人已渐渐模糊。岁月带走了青春的美丽,把回忆留下来,我不知道那是不是悲伤。      
特别喜欢《把悲伤留给自己》前奏里的那段手风琴。一听到就想起自己小时候特别羡慕电影《钢铁是怎样炼成的》里保尔在一大帮共青团员中间拉手风琴的样子,觉得说不出的漂亮,还觉得……那时不知道该用什么词形容,现在想来应该是浪漫吧。再有就是MV里火车铁轨流动的镜头,让我想起上学住宿舍时,床头贴的那张大幅的黑白海报。画面上是一个带着头巾的外国小女孩坐在铁轨上,她身边放了一个小小的柳条箱。小女孩若有所思的望着远方。那幅画的名字叫miss you,想你。我特别喜欢那小女孩的眼神。这幅画在我床头贴了三年。      
通俗歌曲大多都无外乎是我爱你你不爱我、你离开了我我很难受的调调。我想这似乎无可厚非,因为人的感情,尤其是男女间的这种欢爱,如果不是嫖客妓女间的钱货两讫,正常的只要动了情,就注定要因失去而伤心难免。即便是成了恩爱夫妻,恐怕也很难做到“不求同年同月生,但求同年同日死”,总还是要有分离,那岂不还是要痛苦。至于那些没到手的,于是就更加的悲凄。“求求你再给我次机会”“一万个理由够不够”,有必要这样吗?我想“把我的悲伤留给自己,你的美丽让你带走”的不“俗”,就在于它体现了人的尊严。悲伤是我自己的事,我不会让它变成别人的不幸。然而,多数时候都是不成佳侣便做怨偶,反目成仇,互相撕咬,把悲伤变成公害。    关于这首歌还能想起来的,就是我觉得陈升长的很象我过去认识的一个流氓。  
  且听歌吟(23)——他们都老了吧 她们在哪里呀 我们就这样各自奔天涯    
“终于还是走到这一天,要奔向各自的世界。/没人能取代记忆中的你,和那段青春岁月。/一路我们曾携手并肩,用汗和泪写下永远。/那欢笑荣耀换一句誓言,夜夜在梦里相约。/放心去飞,勇敢地去追,追一切我们未完成的梦。/放心去飞,勇敢地蜕变,说好了这一次不掉眼泪……。”小虎队《放心去飞》  
三个听起来不是很专业,但非常亲切的,男孩的声音,配合钢琴轻柔舒缓的音色,真的非常适合描绘曲终人散时刻的那份淡淡哀愁……。钢琴依旧轻轻的弹奏着,一如一个相交多年的知心朋友,挥手与你道别,然后,渐行渐远……。平静得不禁让人心痛,却又说不出来……。  
最后,曲调变成了熟悉的《友谊地久天长》。“友谊地久天长”——人世间最美的感觉。可惜的是,一旦我们长大,能分享这份感觉的人也所剩无多了。 (日 星期二 晴)    
两年前,杨柳大学毕业时写了这么一篇日记;几天前,在一个小老乡的博客里又听到小虎队的《放心去飞》,恍然间想起又到了同唱骊歌的七月,又是分别伤怀的季节。    
没上过大学,所以只能讲别人的故事来补这一段长长的空白。周非(有这样一个朋友真好!不知不觉在岁月中他以让我分享了很多)大四毕业时我去他们学校。那些天宿舍里总会有很多人喝醉,会有玻璃摔碎,会有人哭泣,会有人在走廊里扯嗓子唱:几度风雨几度春秋……少年壮志不言愁(这位老兄够幽默,当年我就觉得他将来一定能出息。)!总是要折腾到天快亮时才渐渐平静,而这时宿舍楼下墙外民房里的屠宰户开始杀今天的第一头猪。那猪它不愿意死呀!叫得那叫惨啊!于是,那些刚刚安静的窗户里又都亮起了灯。不知从哪个窗户里先飞出一个啤酒瓶,砸在人家的屋顶,玻璃很脆很碎的响。杀猪的女人跳到院子里指着那些窗户破口大骂,于是回答她的是更多的瓶子(啤酒瓶居多)砸在她家的屋顶,玻璃很碎很脆的响响成一片。在骂声玻璃碎中,那头不愿死的猪一点都不理解人们为什么要为它争吵,还在不屈不挠凄厉的叫,声声悲愤,哀怨无比……。    
非啊,这事儿可能我记混了,也许不是你们学校的。可这又有什么关系哪?它总会是发生在毕业时分,总是混乱、闹心吧啦,像一部情节很烂的剧本,年复一年雷同的上演。演完了,也许很快就都会淡忘,没多少人会真的放在心上……。    
周非大学毕业参加工作后,有一次从锦州参加完同宿舍“老八”的婚礼回来,给我写了一封信。信里面他情绪显得有些消沉,为那么快的就“淡漠了”感到沮丧,信的最后他写了一句:这大概就是成长的烦恼吧。我很能理解他当时离开锦州,一个人坐在火车里的心情。尽管如此,后来宿舍里的兄弟们的婚礼周非都去参加了,即使是正在外地出差他也会想办法赶去。远在延吉的朴三哥(应该是三哥吧?我老记不住他是朴老几。)结婚,只有他一个人去了。我猜想周非在毕业时可能就打定了主意,将来不管怎样,弟兄们成家是一定要到的。真是喜欢他这样的性格。于是突然明白,为什么象自己这样一个敏感、有些偏激的人,却能跟这个人保持这么长久的友谊。      
在博客里放《放心去飞》的彭彭是师大的毕业生。这让我想起十多年前,七月,师大校园里,广播反复放的也是小虎队的一首歌——《再见》! 这个故事现在不想讲啦……    啦,啦啦……想她
  啦,啦啦……她还在开吗   啦,啦啦……去呀  她们已经被风吹走散落在天涯  有些故事还没讲完那就算了吧  那些心情在岁月中已经难辨真假    
人这一辈子从小到大到老,不知要经历多少次离别,说多少回再见——一直到死亡将我们从这个世界彻底的分离。既然明明知道这世间本没有永恒,没有永恒的青春,没有不老的红颜,却为什么偏偏还要为失去难过?也许是因为不年轻了吧,也许是因为快老了吧,也许是因为自己都无法说清的原因吧,开始疑惑那些曾经以为是刻骨铭心的感觉,为何现在能变得不再那么真切,甚至能一笑而过?于是极少见的想去淋漓的大醉一场,醉到失态,醉到不能自持。也许在迷乱中我会看见那些花儿,或天真,或世故,或明朗,或阴骘,或赤诚,或虚伪,或坚毅,或黯弱,或执着,或疯狂,重重叠叠终散成花花世界落红一片。    如今这里荒草丛生没有了鲜花  好在曾经拥有你们的春秋和冬夏  啦,啦啦……想她  啦,啦啦…她还在开吗?  啦,啦啦……去呀!  她们已经被风吹走散落在天涯  他们都老了吧?  她们在哪里呀?  我们就这样各自奔天涯    
这写的都什么呀?唉!老实说,想法有些多。想深情,又想深刻;想青春,又想忧郁;想不甘消沉,又觉希望渺茫。于是,就显得前言不搭后语。看来真是上年纪了,想“为赋新词强说愁”难矣!嘿嘿,其实我挺羡慕那些还“不识愁滋味”的孩子们的,因为他们可以很真挚的去做作,很不难为情的去煽情,而且绝对的是发自内心。    
《那些花儿》应该是校园民谣的一种延续,不过境界却无形中高了很多。除了对那些为什么失去“那些心情在岁月中已经难辨真假”的怀疑,更感觉到了“好在曾经拥有你们的春秋和冬夏”的怀念。怀念总不免会使人感到失落,但还是有人愿意去怀念。能有很多的怀念在心里,总要比麻木不仁的活着要好。怀念是一种幸福。    
我不怎么喜欢那个阴沉沉的朴树。也许那阴沉沉就是所说的“艺术家”气质,但却总让我有些不干净的感觉,好像什么吸毒、抑郁症之类的。不过我确实很惊讶《那些花儿》所散发出来的明净。这明净令我情不自禁的要去回想一些什么,也只是回想,并不一定非要感动。我希望我的那些花儿呀,他们现在还有心情去听见那片笑声,想起在生命每个角落中为他静静开着的那些花儿;我希望我的那些花儿呀,她们还能愿意去听见那片笑声,想起我曾以为我会永远守在她身旁;他们都老了吧?她们在那里呀?我们就这样各自奔天涯……。    
我在“百度”上下载了范玮琪和常安两个版本的《那些花儿》。我比较喜欢常安的《那些花儿》,声音明亮。不过范玮琪也很好,更深情一些。我经常是听一遍常安在听一遍范玮琪。  
范玮琪的《那些花儿》的结尾有一段英文歌词,开始我并没特别注意,后来突然想起那是《where have all the flowers gone》(花落何处)中的歌词。原来朴树的灵感源自Pete·Seeger。写到这里我突然觉得这应该是另一篇《且听》的开头,关于传奇的Pete·Seeger(皮特·西格),于是我赶紧停下来——且听下回分解。
  且听歌吟,且行且歌,希望生命的路上洒满喜悦、忧伤、幸福、惆怅的歌声。且听下回分解。。。。。。。。。。
  范玮琪翻唱的一些歌很有自己的风格,除了《那些花儿》翻唱陈奕迅的《全世界失眠》也值得推荐
  作者:溪旁听风 回复日期: 22:04:31 
    且听歌吟,且行且歌,希望生命的路上洒满喜悦、忧伤、幸福、惆怅的歌声。且听下回分解。。。。。。。。。。  我先谢谢你,溪旁听风。谢谢你给我写了这么有诗意的回复。我去看了你写的东西——《无求品自高》是吧。一直以来我总有这样的好奇,我想知道在医学院校里有没有类似这样的仪式,由一位医术精湛,医德高尚,令人尊敬的老医生,带领即将成为医生的青年人宣誓,宣誓象希伯克拉底那样的誓言。我想应该不会有,这只是我过于天真的一种好奇心。我猜想你可能还很年轻,还没真正的经历过对自己良知真正的“拷问”,所以还很有勇气的大声的讲无求品自高。我这么说可能有些不友好,你别介意,我真的没恶意。其实我对医生这份职业很神往。如果把人生比作修行,那么我想医生似乎能比一般人达到的境界要更高,因为他们更真实切近人的痛苦,在助人摆脱痛苦中得到升华,不为物欲所蚀腐,更近于大善。但反之也可能,麻木不仁,尽于大恶。很想认真的给你写点什么,但又有些无从说起,所以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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