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附加税税率季度开发票 16万多,附加税要交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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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线:小规模纳税人能代开17%的增值税发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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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4:34 胶东在线 [
  胶东在线网消息:今天市民李先生打来热线电话咨询有关增值税发票的问题。他说:“我是小规模纳税人,今年开始有客户要求开17%的增值税发票,金额不是太多,想问一下这种情况能不能给代开,应该怎么办理?”
  记者就此咨询了市国税局有关部门,一位姓王的工作人员答复说:“像他这种情况,代开17%也开不了。17%是一般纳税人开据的,小规模纳税人开据的话只能代开3%的专用发票。带着税务登记证的副本,购货方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资格证,要复印件,再个要付款方给开个证明,所购物品的品名、单价金额出具一个证明,到大厅填几张表开据。”
责任编辑:赵竹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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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pyright@ JiaoDong.net. All Rights Reserved九个代开发票可能遇到的问题
  1.代开发票的流程是怎样的?
  答:分三步。第一步登陆深圳国税网站,进入办税服务-办税区-代开发票录入模块,第二步按要求填写代开发票内容,保存并打印代开发票申报单,第三步带齐相关资料到税务局前台或办税服务厅的自助机上代开发票。
  2.代开发票要带什么资料去税务局办理?
  答:(1)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①《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
  ②税务登记证副本。
  (2)代开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
  ①《代开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
  ②税务登记证副本。
  (3)代开通用机打发票:
  ①《代开通用机打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
  ②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报送组织机构代码证;
  ③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④每日申请代开通用机打发票金额(价税合计)累计超过10万元的,提供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书面证明及复印件。
  3. 代开发票是不是都要扣增值税?
  答:按季申报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含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同时预缴增值税税款;代开普通发票的,在一个季度内累计开票金额(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超过9万元的,在超过9万元的当次,一并就累计代开普通发票的销售额计算预缴税款(季度销售额低于起征点9万元免税代开)。
  零散税收纳税人中的个人代开普通发票起征点为单次/日500元。
  4.代开发票预缴税款的比例是多少?
  答: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城市建设维护税(增值税*7%),教育费附加(增值税*3%),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税*2%)。自然人(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及外籍人员)代开发票还需同时代征个人所得税(不含税销售额*1.5%)。
  自日至日,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含9万元)的,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当季累计开票销售额超过9万元时,将一次性补征应缴的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
  5.代开发票可以刷卡缴税吗?
  答:在办税服务厅窗口代开发票的纳税人,可以刷卡预缴税款。
  6.按项目免征增值税的业务能否代开专用发票?
  答:不能。若要代开专用发票,需先申请放弃免税,一旦放弃免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免税。
  7.持外地身份证的个人,能以个人名义到当地的国税局代开发票吗?
  答:可以,自然人代开发票不受户籍限制,均可代开。
  8. 新成立的小规模纳税人,买了和一般纳税人一样的税控设备,还可以去税局代开普通发票吗?
  答:可以,无论是否购买了最新的税控设备,小规模纳税人都可以去税局代开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
  9.本月在国税网站上申请了代开发票,有文书号,可以下个月再去税局自助机代开吗?
  答:可以,但是建议当月过来代开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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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实操培训课程16个代开发票的问题
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9个问题
1、哪些纳税人可以代开专票?
(1)只有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才能代开专票,
(2)个人销售货物、提供劳务或者提供应税服务,只能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而不能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3)一般纳税人提供超出营业范围的应税服务或者劳务,应当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也不能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2、代开专票错误能不能作废?
代开专票出现错误或者出现退货等情形,纳税人可以申请作废该专票,而且不会因此多缴税款。
3、代开了专票还能否享受小微企业优惠?
月销售额不足三万元免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因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含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缴纳的税款,在专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如果不能追回已开发票,不能享受免税优惠。
4、销售方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如何填写?
代开专票“销货单位栏”填写代开税务机关的统一代码和代开税务机关名称,不填写销售方名称,销售方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填写在备注栏内。
5、代开专票能否同时代开销售清单?
税务机关在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应当代开销货清单,部分地区也对此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6、代开专票是否加盖代开发票专用章?
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应当加盖销售方发票专用章,无需加盖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专用章。
7、代开专票一共有几联?
纳税人自开的增值税专业发票可以是三至六联次,代开的专票统一是六联专用发票。
8、代开专票是否有限额标准?
对代开专票的最低金额,没有限制,但是对于最高金额,各地有限制标准。
9、代开发票是否代征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是否代征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应当由当地国、地税局自行协商。
二、代开普通发票的7个问题
1、哪些纳税人能代开普通发票?
简而言之,主要有以下六类纳税人可以代开普通发票:
(1)临时超出领购发票范围的
(2)超过领用发票开具限额的
(3)被依法收缴发票
(4)应当异地开票,且开票量少,未领购发票的
(5)未办理或者未办理完税务登记的
(6)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
2、哪些发票不能代开?
临时经营户开展经营业务应当按照上述纳税地点的规定,在相应的地点缴纳税款并代开发票。
3、临时经营户在何处代开发票?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关于增值税纳税地点第(三)项规定,非固定业户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4、代开普通发票盖什么章?
代开的普通发票只需要加盖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专用章即可,不需要加盖收款方发票专用章。
5、代开发票专用章是否有统一样式?
目前,代开发票专用章没有统一的样式,大部分地区的发票专用章为方形章,部分地区发票专用章为椭圆形章。
6、已开具发票能否申请退回?
代开的发票可以申请退回,已缴纳税款可以申请退还或在下期抵缴,具体处理办法可以参考当地规定。
7、代开普通发票丢失如何处理?
丢失发票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具体处理参考各地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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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搜狐热点月销售额(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免征增值税(营业税)|营业税|小规模纳税人_凤凰资讯
月销售额(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免征增值税(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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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下同)的,按照上述文件规定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其中,以一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按照上述文件规定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
原标题:月销售额(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免征增值税(营业税)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公告》称,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13〕52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1号),现将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公告如下:(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下同)的,按照上述文件规定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其中,以一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按照上述文件规定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2)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兼营营业税应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增值税应税项目的销售额和营业税应税项目的营业额,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免征增值税;月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免征营业税。(3)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当期因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含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缴纳的税款,在专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4)本公告自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4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起征点调整后有关问题的批复》(国税函〔号)同时废止。■最新税收政策提示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8号)。公告称,为认真落实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对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进行了调整。(1)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2号)附件3《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中,增设“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未达起征点销售额”、“其他免税销售额”、“本期免税额”、“小微企业免税额”、“未达起征点免税额”等栏次。调整后的表式见附件1,填写说明见附件2。(2)本公告自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2号附件3、4内容同时废止。■曝光台成都市国税局通报,彭州丽春镇新华铸钢厂在2010年1月至2012年4月期间,通过支付手续费的方式非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129份用于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190.57万元。目前,彭州市国税局稽查局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已对其追缴税款及滞纳金,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郭波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成都商报记者 肖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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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小时点击排行增值税纳税申报九大误区,需要特别关注
  误区1: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了但是本月没有销项不需要填写申报表。
  正解: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号)规定:“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因此,不管本月有没有销项,均应在认证**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误区2:纳税人对外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不开发票的,填列在“未开具发票”栏次。
  正解:《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一)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二)销售代销货物;
  (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四)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七)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根据上述规定,纳税人对外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时,必须开具发票。但是,企业发生“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时,不需要对本单位开具发票,就需要在“未开具发票”栏次填写。
  误区3:只有一般纳税人购买的购买的税控设备产生的费用和缴纳的技术维护费才可以抵减增值税。
  正解:《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税额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15号)。增值税纳税人日(含,下同)以后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分开票机)支付的费用,可凭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抵减额为价税合计额),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增值税纳税人非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由其自行负担,不得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小规模纳税人将抵减金额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第11栏“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当本期减征额小于或等于第10栏“本期应纳税额”时,按本期减征额实际填写;当本期减征额大于第10栏“本期应纳税额”时,按本期第10栏填写,本期减征额不足抵减部分结转下期继续抵减。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13栏“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同时填列《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税额抵减情况表),第一栏“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及技术维护费”。
  误区4: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是按月销售额适用小微企业增值税优惠。
  正解: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7号)规定:“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下同)的,按照上述文件规定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其中,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按照上述文件规定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的,即可按照规定免征增值税。注意:这里是指季度销售额合计数不超过9万元。
  误区5:使用升级版税控系统的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申报增值税,每月不需要进行抄税。
  正解: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9号)第三条第(五)项规定,使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的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申报后仍需按月进行抄报税。目前,纳税人(特定纳税人除外)使用税控升级版在纳税申报期内自动**网络对上月开具有税控发票信息进行征期汇总报税。无法实现网络报税的,需到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进行征期报税。征期报税可完成离线发票明细和发票汇总数据报送,以及税控盘(金税盘)的解锁,以便下月继续开具发票。
  误区6: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小规模纳税人季度申报增值税,销售额合计不超过9万,都填入第7栏“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
  正解:根据填表说明:第7栏“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填写符合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免税销售额,不包括符合其他增值税免税政策的销售额。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不填写本栏次。第8栏“未达起征点销售额”:填写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未达起征点(含支持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免税销售额,不包括符合其他增值税免税政策的销售额。本栏次由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填写。所以季度销售额合计不超过9万元: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税销售额,小微企业同时填写第7栏“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同时填写第8栏“未达起征点销售额”。
  误区7:所有增值税减免税享有情形都需要填报《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正解:根据《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23号)。享受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免征增值税政策或未达起征点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不需填报《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也就是当小规模纳税人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第9栏“其他免税销售额”“本期数”和第13栏“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本期数”均无数据时,才不需填报《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其余情形都需要如实填报。
  误区8:一般纳税人才需要填报《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正解: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2015年第23号,以下简称“23号公告”),在增值税纳税人申报其他资料中增加《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享受增值税减免税优惠政策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需要填报《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误区9: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自产依3%减按2%征收增值税的,只需填写填列《《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第11行“3%征收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正解:纳税人应在发生上述简易征收事项的当期,按要求填列《《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第11行“3%征收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同时将减征部分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税额抵减情况表)第4行“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第2列“本期发生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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