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老教师,现差两年快退休社保还差两年了,一直租房住,买不起住房。请问能申请到公租房吗?

请教大家,大榭现在是买房住好,还是租房住好

网友省心灯77给出的答案是:你要是没有首付,就老老实实租房吧,要是有首付与其把钱给别人还房贷为什么不自己还房贷呢?

问题描述:想在大榭买套房子,均价左右的,面积在75-100之间,请大家帮忙看看大榭有没有好点的房子或者即将要建的房子,谢了!

网友kinseiai给出的答案是:房价被提高的一塌糊涂了。。
如果想买的话,去年还可以的吧。。
但是也许能碰到运气呢。。

> 大榭岛新的购房政策会对北仑的房价产生什么影响?

网友什么情况KZ7给出的答案是:没去过大榭岛的人一般在脑海里的第一印象是大榭岛化工厂多、污染重、空气质量差,不适合人居住。实际这多是不了解情况、道听途说的。

大榭岛分为行政商务区、生活区和工业区,没有连在一起,彼此独立。应该说行政商务区、生活区的空气质量是不错的,有个环保监测数据很能说明问题,2008年大榭岛的全年空气优良率是95%,2009年是98%;北仑区2008年的全年空气优良率是90%,2009年是94%。

大榭买房多少平米可以迁户口

网友热心网友给出的答案是:1、购买本市成套商品住房,房产证办理3年以上,面积达80平方米以上,且被本市单位合法聘录用5年以上(劳动合同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签定意见),参加社保、医保3年以上的,允许其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整户迁入。
2、购买本市成套商品住房,房产证办理3年以上,面积达80平方米以上,且经商、兴办产业连续三年以上、累计交纳税金20万元以上(税务部门出具证明),允许其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整户迁入。
购房面积面积达80平方米以上,并且符合以上条件

购房新政策?我在宁波大榭已经六年、自己社保缴了六个月、我可以买房吗?

网友cc841202给出的答案是:最起码一年吧!六个月时间太短了

户口迁到鄞州需要去哪里办理相关手续

问题描述:在宁波鄞州买了商品房,想把户口迁到鄞州来,我需要去哪里办理相关的手续。

网友壹统华夏给出的答案是:鄞州公安局
稿件来源:鄞州分局政治处
1、国内居民个人购买宁波市中心城区(以市政府甬政发(1998)87号文件为准)范围内成套商品住宅、建筑面积在80平方米及以上的,允许已入住的购房者本人及其家庭成员3人入户。
2、购置建筑面积80平方米以下成套商品住宅,仍按市公安局甬公治(2001)85号文件规定执行,即允许取得住房所有权证满2年,人均住房面积满18平方米且已入住人员落户。
3、根据宁波市公安局文件甬公通字(号关于暂停执行购房入户政策的通知:自2007年9月1日起暂停受理在中心城区购房落户的申请。2007年9月1日以前购买的仍按原政策申请落户(购房日期以产权证填发的日期为准)。
关于购房入户 (宁波市区)
根据市政府《关于加强住房保障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甬政发[号),为进一步理顺市区落户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切实改善民生,市公安局决定于2009年3月3日起在市区各公安派出所(户证中心)开始受理购房落户申请。
海曙、江东(包括高新区新明街道)、江北、镇海、北仑(包括大榭开发区)、鄞州(包括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和高新区梅墟街道)市六区行政区划范围。
购房落户政策适用2008年12月31日起取得住房所有权人员。对于2007年9月1日至2008年12月30日期间购房,符合购房落户申请条件的参照现行政策执行。
(一)在适用时限、实施范围内购置住房,单套建筑面积达到100平方米(包括100平方米)以上,年龄在45周岁(包括45周岁、以受理落户申请日期为限)以下的人员;
(二)经人事部门核准调入到市区工作,并在实施范围内购置住房的引进人才;
(三)在实施范围内购置住房,符合《宁波市优秀外来务工人员户籍登记管理办法》(甬政办发[号)条件的优秀外来务工人员(本政策所指优秀外来务工人员是指获得国家、本省、本市及县(市)区级人民政府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者”荣誉称号的;获得国家、本省、本市及县(市)区级党委授予的“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的;获得本市有关市级部门、单位授予的“首席工人”、“外来务工明星”荣誉称号的人员);
(四)在实施范围内购置限价房的外来务工人员。
(一)申请办理购房落户必须持有所购房屋产权证明;
(二)所购房屋用途必须为住宅,产权类别必须为私有,申请人己实际居住;
(三)落户申请人应为房屋产权所有人,系国内常住户口居民(不包括港澳台居民),应在该住房所在地落实非农业户口;
(四)房屋产权所有人为未成年人的(年龄在18周岁以下),在申请购房落户时必须随父母一并迁入;房屋产权为2人以上共有的,仅限其中一人适用购房落户政策,其他共有人不再适用该政策。凷
第一类:住房建筑面积达到100平方米,年龄在45周岁以下人员购房落户所需证明材料:
(二)原户口所在地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第二类:引进人才购房落户所需证明材料:
(一)盖有人事部门印章的《人员调动(流动)介绍信》或《调入市区人员核准表》;
(二)劳动合同或单位工作证明;
(四)原户口所在地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第三类:优秀外来务工人员购房落户所需证明材料:
(三)社会保险费参保证明;
(五)原户口所在地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第四类:购置限价房的外来务工人员购房落户所需证明材料:
(二)社会保险费参保证明;
(三)房屋产权证(需有房地部门标注证明);
(四)原户口所在地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公安派出所(户证中心)在受理申请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核实工作,将有关材料报公安分局审批;公安分局接到上报材料后的15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并将审批结果返回公安派出所,如遇政策性问题报市公安局核准;市公安局在接到上报材料后的15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决定,并将核准结果返回公安分局;公安派出所(户证中心)在接到上级公安机关审批(核准)决定的2个工作日内,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

}

住房公积金、社保,你问我回答

1、什么是住房公积金?

答: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逐月缴存的支持职工解决自住住房问题的具有保障性、互助性和强制性的长期住房储金。根据有关规定,住房公积金由在职职工和所在单位缴存,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进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并属于职工个人所有。与储蓄不同,住房公积金不能随便提取,主要用于解决职工住房问题,职工购房、大修、翻建或租房时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或申请提取一定金额的住房公积金。

2、缴纳住房公积金对职工个人有何益处?

答: 对职工个人而言,住房公积金相当于职工为自身的住房消费储蓄。这笔钱不仅可在购房或租房等政策允许的情况下提取使用,还可在购建住房时申请低息贷款;职工退休时,其账户内住房公积金的本息可以一次性结算支取,相当于一笔养老金。

住房公积金的使用主要针对住房消费,国家对住房公积金给予了很多优惠:单位和个人按规定比例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免征所得税,存入住房公积金个人专户所得的利息免征所得税,公积金贷款可享受低于商业银行普通住房贷款利率的政策性优惠利率。对一个普通家庭来说,假设向公积金中心申请50万元贷款用于购房,采用等额本金还款方式,还款期限为20年,则公积金贷款利息总额为/)进行修改`;银行储蓄账户具有个人储蓄、结算和消费等功能,它的初始密码来自密码函,可按照缴存银行的规定在柜台、自助终端或拨打客服电话进行修改。

我司公积金联名卡对应的银行是招商银行,职工享受终身免收年费、首次发卡工本费、小额账户管理费等优惠。

答:社会保险是指以劳动者为保障对象,以劳动者的年老、疾病、伤残、失业、死亡等特殊事件为保障内容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它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等内容。

答:因各国社会制度不同,社会政策目标不同,社会保险的内容也不尽相同,在我国现阶段,社会保险的内容包括五大险种:

养老保险是国家依法强制实施、专门面向劳动者并通过向企业、个人征收养老保险费形成养老基金,用以解决劳动者退休后的生活保障问题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其基本待遇是养老保险金的支付,它既是各国社会保险制度中的主体项目,也是各国社会保障制度中最重要的保障项目。

失业保险是国家依法强制实施、专门面向劳动者并通过筹集失业保险基金,用以解决符合规定条件的失业者的生活保障问题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其基本待遇是支付失业保险金及失业医疗救助等,它是市场经济条件下适应劳动力市场化发展需要,并缓和失业现象可能带来的严重社会问题的不可或缺的稳定和保障机制。

医疗保险是指国家依法强制实施、专门面向劳动者并通过向企业及个人征收医疗保险费形成医疗保险基金,用以解决劳动者及其家属医疗保障问题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其基本待遇是提供医疗保障及医疗补助。

工伤保险是国家依法强制实施、面向企业或用人单位筹集工伤保险基金,用以补偿职工因工伤事故而导致的收入丧失和医疗保障待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其实质是建立在民法基础上的一种用工单位对本单位职工工伤事故进行赔偿的制度。其基本待遇包括工伤期间的收入保障、工伤抚恤、工伤医疗保障等。

生育保险是国家依法强制实施、面向用工单位及个人筹集生育保险基金,用以解决生育妇女孕产哺乳期间的收入和生活保障问题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其基本待遇是提供生育医疗保障、产假及产假工资等。

3、现阶段深圳市企业参加社会保险的各险种缴费比例及缴费工资基数如何

备注:深圳户籍员工必须参加综合医疗保险,非深圳户籍员工可选择参加综合医疗保险或者住院医疗保险。经企业申请,低收入的非本市户籍的城镇户籍在职人员可参加农民工医疗保险。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具有本市户籍,未在国内其他地方享受社会医疗保障的人员(不包括已经在内地办理退休手续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但未保障医疗保险,而应当在内地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人员),在本人首次申请参加本市医疗保险时,以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缴费基数的12%×12个月×18年一次性缴足。个人缴费窗口最低可按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缴纳。

4、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有什么区别?

答:(一)实施方式不同:社会保险由国家立法强制实施,属于政府行为,凡是符合法定条件的劳动者,都必须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商业保险则是一种经营行为,保险人与投保人之间遵循平等自愿原则,自主投保。

(二)实施目的不同:社会保险是劳动者的基本权利,不以营利为目的,其出发点是为了确保劳动者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商业保险是金融企业的经营活动,根本目的是获取利润,在此前提下按照保险合同给予经济补偿。

(三)特征不同:社会保险具有强制性、互济性和福利性;商业性保险具有自愿性、赔偿性和盈利性。

(四)资金来源不同:社会保险费按照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统一缴费比例进行筹集,行政强制实施;商业保险费视险种、险情而定,由投保人承担。

(五)政府承担的责任不同:社会保险是公民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政府对社会保险承担最终的兜底责任;商业保险受市场竞争机制制约,政府职责主要是依法对商业保险进行监管,保护投保人的利益。

(六)立法范畴不同。社会保险是国家对劳动者应尽的义务,是属于劳动立法范畴;而商业保险是一种金融活动,属于经济立法范畴。

(七)保障水平不同:社会保险金支付是根据投保人缴费年限(工作年限),在职工资水平等条件,按规定付给,以保障最基本生活为前提;而商业保险金是按照签订的经济合同给付,只要符合投保条件,被保险人可以获得高水平的保障。

(八)实施主体和对象不同:社会保险由各级政府成立专门机构负责基金筹集、支付和管理,其对象是法定范围内的社会成员;而商业保险则由各级保险公司进行自主经营,被保险人可以是符合承保条件的任何人。

5、社保基金是如何使用的?如何保障基金的安全?

答:社会保险基金受国家《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的严格约束,国家通过各种严密的措施保障社保基金的安全。社保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任何地区、部门、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挤占、挪用,也不得用于平衡财政预算。基金根据国家要求实行统一管理,按险种分别建帐,分账核算,专款专用自求平衡,不得相互挤占和调剂。

存入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的资金,依存期按同期同档次国家法定利率计息或委托银行购买长期国家债券。

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于每一预算年度终了时,按照财政部门规定及时编报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决算草案。社会保险基金决算草案应在对全年基金收入、支出和结存进行清理核对的基础上进行,各项数字必须以经过核实的基层单位会计数字为准,不得估列代编,更不得随意调整收支数字,转移资金。

当社保基金出现收支缺口时,政府财政将保障社会保险待遇的足额支付

6、社会保险基金可否用于购买股票投资?

答:不可以。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结余额除预留相当于2个月的支付费用外,应全部购买国家债券或存入专户。任何部门、单位或个人不得利用社会保险基金在境内外进行其他形式的直接或间接投资。

7、什么是共济基金,什么是个人账户?它们之间是什么关系?

答:共济基金就是社会保险中的社会统筹部分。其是对于在个人支付不了的情况下,由全社会共同接济的统筹基金。社会保险中的个人账户,则是以参保个人名义建立的基金账户,属个人所有。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结合的实质就是把公平与效率结合起来,把社会互济与自我保障结合起来,把保障基本生活与鼓励勤奋劳动结合起来。统一筹集和调剂社会保险基金,实行社会互济,体现社会互助共济,同时通过建立个人账户在社会保险待遇中体现劳动差别。参保人死亡后,

其个人账户中的余额部分可以由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继承,但共济基金不能被继承。

8、企业要为我参加社会保险,我可以不参加吗?为什么? 答:不可以。因为国家举办社会保险事业,是国家对劳动者履行的社会责任,也是劳动者应该享受的基本权利,而社会保险的强制性决定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9、企业及员工缴交的社会保险费要征税吗?

答:社会保险费不征税。员工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在税前缴交。企业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在税前提取,在成本中列支。

10、企业应何时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

答:企业在取得营业执照(其他单位自批准成立)之日起90日内,应当向社保机构申办社会保险登记手续。企业与员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确立劳动关系的,或者虽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企业应当及时为员工办理参加社会保险手续。用人单位不得以试用期为借口,拒绝为员工参保。

11、企业参保员工和深圳户籍个人缴费人员可以自行在网上查询和网上申报吗?

答:可以。在企业正常参保缴费的人员、在个人缴费窗口缴费的深圳户籍人员、已经办理失业登记的人员和退休人员可以登陆社保局网站并注册后,部分项目可以通过网上查询和网上申报(社会保障卡已办理挂失的人员除外)。当月19日前(含19日)办理的,视为当月办理;19日以后办理的,视为下月办理。

具体操作如下:登陆社保局网站→点击首页“在线办事”项目→选择个人网上申报→点击“社会保险个人网上服务”→点击“注册”按钮→点击“我接受”并继续注册→输入18位身份证号码→点击“下一步”按妞→按要求填写用户信息(真实姓名、社会保障卡号、社保个人电脑号、移动电话、提问问题、问题答

案)→点击“下一步”按钮→输入注册密码后点击“完成”,系统将提示注册成功,这时凭身份证号码和密码登录“网上服务大厅”。

(1)查询功能:正常参保缴费的人员通过个人网上服务大厅可进行社保信息查询,如参保情况、个人账户余额、养老缴交明细、医疗缴交明细、公积金缴交明细,同时也可办理社会保障卡挂失等业务;

(2)申报功能:已在所属区社保机构的个人缴费窗口成功办理个人缴费手续的深圳户籍人员,可在网上服务大厅中申请个人缴费自助业务。开通后,可办理修改通讯地址、个人停交处理、修改缴费工资、身份证号码升位等事项。个人通过网上自助缴费业务系统办理申报确认后,自助确认个人所申报的修改信息,无需再到社保机构办理。

12、员工辞职或变换新单位社会保险如何处理?

答:员工从本市的一个单位到另一个单位工作,只要将《职工社会保险证》或《深圳市社会保障卡》的电脑号及身份证号码提交新单位,便可由新单位申请参保。同时,原参保单位应在员工辞工的下一个月通过网上申报或者到社保机构为该员工办理停保手续。为保障员工的参保利益,原参保单位未及时办理停保手续的,新参保单位可以通过网上申报办理新员工的参保手续。不论员工社保是否停交,新参保时自动将前后参保资料、缴费记录及个人账户积累额予以合并。(注:非深圳户人员的异地社保暂无法转入深圳)

13、企业员工户籍迁入深圳后,应在社保机构办理哪些手续?

答:企业填写《参加社会保险变更申请表》,并向所属征收窗口提供员工的户口簿(验原件、收复印件)予以确认。待员工参保资料更改后,员工可以提供身份证号码及数码照相回执由参保单位网上申报申请制卡。

14、内地与在深圳重复缴纳了养老保险,应如何处理?

答:属于调入深圳、或者原属系统统筹单位、或者深圳户籍到外地就业的员工存在两地重复参保情况的,只允许保留深圳或者内地的养老保险缴费记录,不能重复缴费。如员工申请保留深圳缴费记录的,则删除内地重复缴费记录部分;如申请保留内地缴费记录的,则删除深圳重复缴费记录部分,在深圳重复缴纳的养老金按原缴费比例退还企业和个人。所在用人单位为员工申请上述事项时需到所属

社保征收窗口办理,并提供如下材料:(1)《养老保险重复缴费处理申请表》(员工签名并按指模);(2)员工社保卡和身份证复印件;(3)异地《转移养老保险结算单及缴费工资清单》;(4)深圳市缴费明细清单。

15、员工参加养老保险,是以上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交的,为什么在一年当中出现了两个不同的基数?

答: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为一个社会保险年度,社会保险的征收和待遇偿付基数于每年7月1日进行调整,因此,7月1日后,企业及员工在缴纳养老保险及计发养老保险待遇以上年度本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计算基数,7月1日前则按上二年度本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计算基数。

16、员工在内地已经参加养老保险了,在深圳还需要缴费吗?

答: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实施规定》第三条规定,在本市工作的非本市户籍员工,经其户籍所在地社保机构证明已参加当地养老保险的,不再参加本市养老保险;已参加本市养老保险的,其缴费本金按原缴费比例分别退还企业和本人。

员工在内地参加养老保险但未参加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的,可以在我市申请参保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

17、已在异地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还可以参加社会保险吗?

答:不可以。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不纳入本市社会保险范围,不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

18、领取失业或低保救济金期间的人员可否个人申请参加社会保险?

答:不能。正在社保机构领取失业救济金的失业人员或在民政部门领取低保救济金期间的人员,由社保机构及民政部门为其参加住院医疗保险。该类人员在享受相关待遇的同时,不能以个人缴费的形式再申请参加社会保险中的其他险种。

19、对企业中“挂靠”或“空挂”员工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问题应如何处理?

答:所谓“挂靠”或“空挂”是指员工本人不在企业工作,但却将个人档案、社会保险等关系放在企业,由其代管档案和代缴保险的行为。该行为违反现行的法律制度,应予以查处。参保人提供虚假材料参保的,其社保关系无效,经查实后将无法享受社保待遇,已领取的社保待遇也应依法予以追回。企业和员工骗取社保待遇的行为构成犯罪的,还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员工怎样才能了解自己的参保情况?

答:企业应每月将参保情况向本单位的员工公开,员工可向所属企业了解自己的参保情况。员工也可以通过电话、上网的方式向社保机构查询,或者直接到社保机构业务大厅查询及免费打单了解自己的参保情况,及时监督企业是否按规定参保。市社保机构的查询电话:96888,网址:。参保员工输入电脑号即可查询本人的参保信息。

21、学生在实习期间能否缴纳社会保险?

答:在单位实习的学生与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不属于参加社会保险的适用范围。

22、参保人的参保信息即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变更的,怎么办理?

答:如果参保信息的姓名属于误用同音字、户口本载明曾用名、生僻字采用替代字;身份证号码属于行政区域代码变更(非出生年月数据)、正常升位(即在原身份证号码的出生年之前加19,末尾加一位识别号码,其余号码保持不变)的,可以通过本人或参保单位的社保经办人员携带以下资料前往所属区社保机构征收部门申请办理更改:(1)《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信息变更申报表》(没有被单位聘用的,不需要此项);(2)第二代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3)本人的情况说明(签署全名并按上指模)。

如果参保信息的姓名变更或者身份证号码的年龄变更的,应当同时提交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开具的公民身份号码重号错号更正证明(盖户籍专用公章)。

23、社保卡用第一代身份证办理,现号码正常升位且更换为第二代身份证,社保信息里的身份证号码是否需要修改?

答:身份证号码正常升位(即在原身份证号码的出生年之前加19,末尾加

一位识别号码,其余号码保持不变),可不予更改,社保卡可以照常使用。另外,建议参保员工在更换新的IC社会保障卡时统一把卡上注明的身份证号码更改为标准的18位号码。

24、如何办理《深圳市社会保障卡》?

答:首次申请办卡的员工到市公安机关认可的第二代身份证联网照相馆拍摄数码照,并向照相馆索取《深圳市社会保障卡数码照回执》,同时在回执上工整填写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与工本费20元一起交至单位经办人处办理,制卡时间为30天。已办理过社会保障卡,但是遗失需要重新办理的员工不需要提交数码照回执。

25、社会保障卡遗失了,应如何挂失?

答:员工可以直接拨打12333,转人工服务进行挂失,或者到社保局服务大厅咨询窗口现场进行挂失;已申请网上服务的企业可在网上直接为员工申请挂失。员工也可以到社保局网站自行挂失()。

26、办理过两张社保卡,第二张遗失后,第一张卡还可继续使用吗?

答:不可以。员工办理的每一张社会保障卡都有唯一的医疗证编号,并且以最后办理的社保卡为准。办理新卡后,原旧卡及旧卡的医疗证编号都已经作废,不可再使用。办理过多张卡的员工,如果最后一张社保卡遗失,必须重新办理新卡方可正常使用。

27、个人社会保障卡增设密码应如何办理?

答:我市社会保障卡具有密码功能,参保人可以自行选择是否将个人社会保障卡设立密码。凡已经设立密码的社会保障卡,参保人在使用社会保障卡之前应当输入密码。

参保人拟办理加密业务的,可以持本人的社会保障卡(验原件,留复印件)、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到就近的市社保局、各社保分局、各社保站办理。在职人员在征收窗口办理,退休人员在养老窗口办理,失业人员在失业窗口办理,机关事业人员在机关事业窗口办理。

28、农民工医疗保险参保人享受门诊待遇有何规定?

答:参加农民工医疗的参保人绑定社康中心后,由社区门诊统筹基金在一个医疗年度内支付给每个农民工医疗保险参保人的门诊医疗(含急诊)费用,总额最高不得超过800元。

29、为什么农民工医疗保险参保人门诊必须绑定一家社康中心?

答:农民工医疗保险缴费为8+4,即企业缴交8元,个人缴交4元,在低缴费的基础上要维持整体基金的平衡必须要有配套的机制,这就是一定要就近绑定一个社康中心,实行门诊定额包干制。每人每月12元保险费中,6元用于门诊,社保机构根据绑定在结算医院的参保人数,按人头按月定额拨给结算医院,由医院统筹管理,自主支配,并负责每月绑定在其属下社康的劳务工的门诊就医费用结算。

30、农民工医疗保险参保人住院有何规定?

答:农民工医疗保险参保人住院发生的列入基本医疗保险记账范围的医疗费用,在住院起付线以上、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部分,由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按住院医院级别支付不同的比例,市内一级医院、二级医院、三级医院、市外医院的支付比例分别为95%、90%、80%、70%,其余部分由参保人支付。

31、农民工医疗保险参保人住院享受的统筹基金支付限额有何规定?

答:每医疗保险年度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与参保人连续参家基本医疗保险的年限挂钩,连续参保时间不满半年的、满半年不满1年的、满1年不满2年的、满2年不满3年的、满3年以上的,最高支付限额分别为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0.5倍、1倍、2倍、3倍、4倍。

32、《转移办法》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转移办法》规定,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人员,包括农民工流动就业时,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所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可以按规定转移,在不同地区参保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未达到领取待遇年龄时不得办理退保手续,农民工返乡不再回城镇就业的可以转入新农保,参

保人员跨地区就业,除转移个人账户储存额外,1998年以来参保的共济金也一并转移。

33、流动就业人员申请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出需提供的资料?

答:员工中断在本市就业,离开本市并办理跨省转移的可到我局相应的社会保险退转保窗口或征收窗口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开具凭证的前提必须是申请人缴费状态为“停交”,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申请开具。如企业未及时为员工办理停交手续,则需提供离职证明。委托他人申请办理,需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参保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34、转保有哪些好处?

答:以前的退保只能退个人账户部分,而个人账户部分主要是由个人缴费所构成,单位缴费部分大部分进入共济金,退保员工实际上只是领走自己缴的钱,没有享受到社会保险制度的应有利益;并且退保后其缴费年限“归零”,即使以后重新参保,退保以前的缴费年限不能合并计算。这样,退保人退休时会因缴费年限不够难以在退休时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养老权益受到损失。新的转移办法规定不允许退保则有效地解决了这个问题,保障了养老缴费与养老权益挂钩、与养老待遇挂钩。

35、参保人跨省流动就业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按怎样的比例转移? 答:1、个人账户储存额:1998年1月1日之前按个人缴费累计本息计算转移,1998年1月1日后按计入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计算转移。

2、统筹基金(单位缴费):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

36、员工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但不满缴费年限的,可享受什么待遇? 答: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但不满缴费年限的,可以申请一次性领取个人账户积累额和一次性生活费,终结在本市的养老保险关系。本市户籍员工一次性生活费标准为缴费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退休时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非本市户籍员工一次性生活费标准为缴费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退休时本市月最低工资。

37、员工缴交养老保险费满15年后就可以不缴费了,等达到退休年龄就可办理退休按月领取养老金。对吗?

答:不对。缴费年限满15年或10年只是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最低要求,只要和企业还存在劳动关系且符合参保条件,就应依法继续参保。

38、按规定缴纳了养老保险费后,企业员工在什么年龄可以享受到养老保险待遇?

答:在缴费达到最低缴费年限后,企业员工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可办理按月领取养老金的手续。

(1)正常退休年龄:男(干部和工人,下同)60周岁;女干部55周岁,女工人50周岁

(2)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年龄:男55周岁,女45周岁;

(3)病退年龄:男50周岁,女45周岁;

(4)退职年龄:男不满50周岁,女不满45周岁;

(5)国有工业企业破产时的退休年龄:男55周岁,女干部50周岁,女工人45周岁; (6)女干部失业后可改按女工人身份退休的年龄:50周岁。

39、请问非深户籍居民在深缴费满15年,退休后养老金领取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答: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及有关政策的规定: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包括基本养老金、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的一次性抚恤金、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费。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后,基本养老金构成如下:

(1)1992年7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且在2006年7月1日以后退休的员工,退休时其月基本养老金的构成是:基础性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调节金。

(2)1992年8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且在2011年12月31日以前退休的员工,退休时其月基本养老金的构成是:基础性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

(3)1992年8月1日至1998年12月31日期间参加工作,且在2012年1月1日后退休的员工,以及1999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员工,退休时其月基本养老金的构成是:基础性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基础性养老金:以退休时本市上年度在岗工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按缴费每满一年发给百分之一计算;个人账户养老金:按退休时个人账户积累额除以国家规定的计发月数计算;调节金:为300元;过渡性养老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享受比例。) 另外:①本市户籍退休人员具有本市承认的1992年7月31日前连续工龄的,按市政府有关规定享受工龄补助。②本市户籍员工还可享受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待遇,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待遇包括过渡性补贴和其它补贴。深户籍员工退休后仍享受综合医疗保险待遇;非户籍员工退休后只能享受住院医疗保险待遇。

40、买满15年社保后,深户和非深户人员退休后领取社保金的区别是什么? 答: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与其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历年缴费水平及其退休时我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等因素密切相关。参保人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和最低缴费年限即可申请办理退休,根据我市现行养老保险条例的规定,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待遇包括过渡性补贴、工龄补助、生活补助只有深户退休人员才能享受,而非深户退休人员无法享受。

41、非本市户籍,享受养老金的缴费年限如何规定?

答: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 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员工(含失业人员,下同),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者退职条件;(二)本市户籍员工在1992年7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的,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本市户籍员工在1992年8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非本市户籍员工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

42、在深圳交社保,其中有最长6个月和最短3个月两次停缴,计算总缴费年限时如何计算?

答:根据我市现行的养老保险政策规定,缴费年限的计算是指在深实际缴费年限的累计时间。

}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快退休社保还差两年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