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穆 国史大纲下载夏四七二是怎么算的

  傅先生的《中国通史》在1960年出版,1978年修正再版。这本书在台湾出版的中国通史之中,是大家公认为很好的一部作品。现在这本书也要出大陆版了。傅先生在1984年故去,至今也有二十多年,墓木已拱。此书,虽然旧了一些,但也反映了台湾前面三分之一岁月的学术水平,也许,在大陆上长久是“一家之言”的学术天地中,这本书也呈现了实证史学的风格,让读者看到另一类的学术风格。    “中国通史”这种体裁,是中国近代史学史第一阶段就出现的叙述历史方法。1905年,清朝改变学制,许多中学和高小都需要读历史课。当时的课本,不论什么科目,普遍受到日本明治维新以后新式教育的影响。历史课也不是例外,因此,当时第一批出现的历史教科书,都带着日本学者那珂通世和桑原骘藏所写的东洋史的影响。主要的特色是将西欧历史的中古近代三分法,带入了中国史。这一个时期的断代,毋宁是削足适履,将不同的历史发展放在一个模子里面硬套,和后来唯物史观的五段论,犯了同样的毛病。    稍后一个时期,尘埃逐渐落定,学者们回到中国的史学传统,编纂中国通史。柳贻征和吕思勉这些国学大家,从《资治通鉴》和《通志》、《通典》、《文献通考》这些所谓 “九通”中汲取材料纂为通史。这一类的著作史料丰富,但是常常不带入自己的史观。章太炎和梁启超都曾经发过宏愿,要纂著有自己史观的通史,可是,都没有如愿完成。    其实,中国的通史传统,早在春秋和三传的时代就是编年的通史。司马迁的《史记》更是初创体例的通史。断代史的《汉书》反而是《史记》之后的按照时代叙述的历史。上面所说的《通鉴》是编年的通史,三通九通是专题的通史。中国的学术传统,经史互补,以史证经,以经论史。所以,宋明的书院都有刚日读经,柔日读史的课程。《史记》、《通鉴》等书,其为通史,也是既为修身也为经世致用。读史的目的是在求知之上,更加一层深层的意义,史家可以藉此发舒自己坚持的人生价值。中国通史中,钱穆的《国史大纲》长久为大家喜好,就是因为他在抗日战争期间,在通史中灌注了国族主义。    1930年代以后,中国的史学,有了实证主义的传统,也有了如同西方史学最常见的专题论文,刊登于学术刊物,在一个一个专题内,用严谨的考证和编排,解决历史上的一些课题。这种实证史学的作品,一个一个解决问题,累积而为可信的历史叙述,不是上面所讲的几类中国通史可以比拟的。傅乐成先生是傅斯年先生的侄子,和他的堂兄傅乐焕、堂妹傅乐淑,都追随着孟真先生的实证史学,三人对于外族和中外文化交流的研究,各有专长。傅乐成先生在台湾大学任职,从助教到教授,他的研究专业是唐代历史,尤其注意安史之乱前后的民族关系。他对朔方兵和回纥马的研究,和东北、北方、西方与西南各种外族的起伏兴衰,有详细的分析,指出了安史之乱的本质,其实等于外族在中国土地上争衡。    他对于1930年以后许多历史专业研究的成果也非常熟悉。他的《中国通史》能在十几种市面流行的同类书籍中,脱颖而出,获得特殊的地位,就因为他能够将几十年来史学界专业研究的成果,纳入通史的叙述中。例如:在隋唐史的部分,他不仅采用了陈寅恪先生的《隋唐制度渊源略论》和《唐代政治史略论》两篇名著的观点,也大量地采用了严耕望、全汉升、赵铁寒、傅乐焕、傅乐淑和方豪等等学者的意见。同样的,在上古史部分,他采用了李济、梁思永、傅斯年、杨希枚和石璋如等人的研究。在其他各章节,无不如此,他广泛地收纳了抗战前后学者们的研究成果,也将台湾50年代以后二十多年的学术研究,都提精摘要,融入他的《中国通史》。    相对于钱穆先生的《国史大纲》,傅著并没有特殊的史观,却十分重视经过考订的历史现象。钱先生的大著,吸纳了顾炎武、顾祖禹、顾栋高、赵翼和钱大昕等人的著作,因此《国史大纲》中,埋藏了上百个可以作为博士论文的题目。傅先生的《中国通史》,则是综合已经成定论的许多研究发现,做个总结。两者各有长处,而两者也正可以在几十年教条主义的框架下,提供另外一些读史的角度,对读者绝对是有益处的。可谓遗憾者,今天的环境,和史料的增加,尤其考古学部分出现大量的新史料,这两本书都已问世几十年,确实有点接不上情况的难处。不过,从另外一个角度看,半个世纪的教条主义框架,让这两本书提供一些不同的信息,也未尝没有阶段性的意义。    写这个序文时,我不禁回忆起和傅乐成先生在台大的一段关系。我考入台大时,他是助教;后来,我回校工作,又与他是同事。只是,二人作息时间,一朝一晚,难得碰头。他中风之后,我去问疾,看见他在台大医院的病榻上,努力要学着将一根相当粗的线,穿过黄豆大的孔,而他居然屡次尝试,不能成功。那个景象,令人酸鼻,至今犹如目前。    聊城傅家,出过至少四位当代的中国史专家。傅孟真先生领袖中国的史学界数十年之久,自己的学术造诣,既有功夫,也有观点,确是一代人杰。1950年,傅先生在台湾大学校长任上,十分辛劳,为了学生福利,在台湾省议会的质询时,因为议员质询过当,既累又怒,心脏病发,竟以身殉。傅乐焕先生专业是辽史和东北的民族关系,1966年文革期间,他在北京陶然亭投水。傅乐淑女士是中西交通史的专家,曾在匹兹堡的杜肯大学任教多年。她的《中西交通史编年》,是这个领域的重要著作。我在70年代初到匹城时,她也在匹城,但是,她离群索居,不太与人来往,因此也没有向她请益的机会。后来,她迁往加州,也曾经回国在内蒙教书。2003年在美去世,遗骨还是回到中国。傅乐成先生终身未娶,生活起居,乏人照料,刚过中年,就中风不起。聊城傅家,人物丧亡俱尽,实在令人伤感!        日许倬云*谨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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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序    近人所著中国通史一类的书,目前在台湾流行的,约有十来种,它们各具特殊的风格和优点,但大都是二十年前的旧出版物。由于近二十年来,新的史料与研究结果不断发表,它们的内容已有若干应加补充之处;文字方面,有些也已不能完全配合一般读者的水准。因此,在学校里想为学习中国通史的学生们开列几种课本或参考书,是一件颇不容易的事。作者近年在台大讲授中国通史,便经常遭遇这种困难,其他学校讲授同样课程的教师们,想必也有同感。两年前,作者得到写这部书的机会,基于上述的理由,乃不揣浅陋,来作这个尝试,希望能够配合着当前一般大学生的程度,写一部比较适用的历史教本,自然也希望能对其他程度的读者们有些助益。但这部书究竟能否实现作者的希望,只有等待读者的评判。    这部书只是我国历史事实与演进经过的一个简要叙述,其重心共有四点:一、政治社会的变迁。二、对外关系。三、各种制度的演进。四、学术思想的渊源和流派。作者对这四点,都有系统的说明;其他方面的史实,则不详载。所据的资料,除了历朝的旧史,近二三十年来若干学人的研究结果,也颇有采用,尤以史前史和上古史居多,此外极小一部分是作者的心得。作者对于这些资料的整理和叙述,力求忠实谨慎,缺乏实证的见解和过分主观的议论,虽新颖动人,也尽量割爱。文字与章节的编排,则力求浅近简单,避免繁博的引征。重要的来源,则于每章的附注中标明。总之,读者如能从这部书获得一个对中国历史比较清楚而客观的概念,作者的心愿便算达成。    当今我国的史学研究,在方法上虽较清代有长足的进步,但在研究重点上,仍然承袭清代朴学的余风。以考据个别的历史问题为主,对于整个历史的通盘论述,则未曾著力。诚然,在若干历史问题未获明了以前,写通史无法臻于完善;但个别历史问题的解决,是一种无限期的工作,而通史一类的著作,则是当前一般读者的迫切需要;因此作者认为两者是不可偏废的。同时作者更虔诚希望当代知名的历史学者们,能抽暇写几部合乎理想的通史,以飨国人,来矫正当前史界偏枯的现象。    作者为才力所限,加以写作时间短促,写来颇感力不从心。书中谫陋谬误之处,自所难免,务请读者不吝指教。写书期间,曾得到不少友好的帮助;初稿写成后,承夏卓如先生详加校订,获益良多;谨在此一并志谢。    1960年5月傅乐成于台北         新版自序        今年春天,大中国图书公司薛颂留先生与我商量,希望我把我的《中国通史》,再作增订;增订后决意重新排版,加人名地名及书名号,并力求印刷及纸张的改进。我对他这种求进步革新的想法,有点儿感到意外,因此欣然答应。    本书曾在1968年增订过一次,改正了其中若干小错。我在增订本《自序》中说过:“硬把编排已就的章节字句中,加入若干文字,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这次的增订,也遭遇同样的困难。因为章节的限制,除非完全重写,简直无法作大幅度的更动,这一点要请读者原谅。这次增订,对原来的内容几乎完全保留。所加添的,主要仅是我个人对历史人物或事实的若干意见。这些意见,大部是我近十年来所作的历史研究的一些心得,老实说,也多半卑之无甚高论,较之“成一家之言”的著作如钱宾四先生的《国史大纲》等,还差得远。    本书的这次增订,帮助我最多的是周云锦棣。她为本书加列人名、地名及书名号,并誊清许多零散的增补文字,这些都是极其烦琐的事。她的热心,令我感激不已。此外承周庆光老师赐题封面,顿使本书增加不少光彩。庆光师是我高中时代的校长,道德学问,为世楷模,也是我平生最仰慕的良师。回忆抗战期间,他主持母校国立第三中学,以学校为家庭,爱学生如子弟。如果没有他的教诲,我能否有今天的这点儿程度,实不敢说。今庆光师已寿登八旬,而我因久病,常有“人生如寄”的感觉。此时能得到恩师的墨宝,使我获得无比的欢欣鼓舞,现在就以此书权充献给他老人家的寿礼吧!        1977年傅乐成序于台北
  一、旧石器时代的人类  中国旧日的史家,一向把黄帝时代作为中国历史的起点。从黄帝到现在,还不到五千年。近几十年来,由于国内考古学的盛行,石器时代的人类化石和遗物在国内大量发现,中国史前时期人类的活动,乃有部分的显露。国人所大体相信的中国古史上所谓“三皇”、“五帝”一类的传说,现在已渐被石器时代的观念所替代,这不能说不是一种进步。因此说到中国历史的开始,自然要提到史前人类的生活情形和文化状态。  旧石器时代的人类,已经被发现的,除了早在1927年至1939年出土的“北京人”和1933年出土的“山顶洞人”,近二十余年来,中国大陆上陆续有新的原始人类的遗骸和遗物出现。诸如1965年发现的“元谋人”,1964年发现的“蓝田人”,以及1954年和1976年先后发现的“丁村人”。此外尚有内蒙古鄂尔多斯伊克昭盟(今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发现的“河套人”,湖北长阳县发现的“长阳人”,广东韵关市发现的“马坝人”等。  元谋人的遗骸化石出土于云南元谋县,据说他们距今已有一百七十万年,且已知道用火。至于他们的年代和用火这一生活动态是怎样测定的,则不得而知。蓝田人的头骨出土于陕西蓝田县,据说他们约生于六十万年以前,较北京人尚早十万年。他们以狩猎为生,但已知用果谷为副食,并以石头、骨角制造猎具和兵器。他们也已知道用火,并以语言作为传达意见的工具,同时更能作集体行动。丁村人的牙齿、头骨碎片和大量石器出土于山西襄汾县(今山西临汾市南)的丁村,他们约生于十万年前。石器的类型有砍伐器、刮削器、尖状器和球状器,主要用摔砸法和碰砸法制成。有一种三棱尖状器,是旧石器的一种独特而进步的形式,被称为“丁村式”尖状器,也是“丁村文化”的代表。至于河套人、长阳人和马坝人,他们的时代都较丁村人略晚,都具有原始蒙古人的特征,这可以证明旧石器时代的中晚期,中国南北三大河流的流域,都已有人居住。  以上大陆新近发现的旧石器时代的原始人类,其遗骸及遗物既未公诸于世,即有关此类史前人类的考古报告,也零散不全,例如有关元谋人和1976年发现的丁村人的资料便仅见于新闻记载。因此仅凭“独家之秘”的纸上考古报告,其研究结果的正确性,自然可疑,无法尽信。旧石器时代的人类,其遗骸遗物早经公开,且曾经国内及国际不少学者长期研究,而其研究成果比较可信的,则为北京人、河套人和山顶洞人。  (一)北京人  旧石器时代又可分早、中、晚三期,早期的人类,可以“北京人”为代表;中晚期则各以“河套人”和“山顶洞人”为代表。  北京人的遗骸,是在北京市西南房山区周口店镇龙骨山北部出土的。早在1918年便有人在那里采集化石,此后续有发现。但大规模的发掘工作,则是从1927年至1939年由地质调查所主持的。这工作包括很复杂的国际组织与合作,工作团体内除中国人外,外国工作人员的国籍,达六七国之多。总计前后发现头骨十四件,牙齿一四七枚以及大腿骨、上膀骨、腕骨等十余件,这是世界学术界所公认的中国最早的人骨。  根据研究的结果,北京人约生活在五十万年以前,那时华北的地面为红土所掩盖,现在厚达数十米至百余米的黄土层,那时还没有生成;甚至黄土层、红土层之间的砾石层,他们也没有见过。他们的身体,甚为矮小,男性的平均体高约一五六厘米,女性则只有一四四厘米。他们的四肢已与今人无异,但头部则大不相同。他们的前额倾斜,眉棱突出;鼻子远较现代人为宽阔,而且上下的宽度,也没有多大的区别;颧骨也很宽大,在脸盘上的位置,向前面的部分,远较向侧面的部分为多;嘴部前突,下颚长着巨齿,颈部肌肉极其发达。他们的头骨,几乎比现代人厚一倍。脑的容量很小,平均比近代人要少三百立方厘米,由此可以推知他们的智力必然较低。但他们确属于人类,则是无可置疑的。同时若干专家认为北京人的脸形与蒙古种人的脸形,颇相近似。  至于北京人的生活状况,可归纳成三点:第一,他们已会制造各种石器,如尖状器、刮削器等。这些石器虽然粗陋不堪,但可说明他们确实已具有最低限度的文化生活。第二,他们已会打猎。以发掘出来的兽骨为证,他们的猎获物以鹿为最多,其次为豹、穴熊、剑齿虎、土狼、象、犀、骆驼、水牛、野猪、马等。他们可能已会使用投掷的武器,不然恐怕无法获得这样丰硕的战果。第三,他们已会用火。从他们遗留下来的大量木炭、火烬、烧过的兽骨以及用过的器物看来,证明他们已能烤肉来吃。而他们用火的能力,可能有更早的传授。  由于打猎生活的危险性过大,因此北京人大都短命。据统计,三十九个北京人中,死于十四岁的占39.5%,三十岁以下的占7%,四十至五十岁之间的占7.9%,五十至六十的占2.6%,死亡年龄不明的占41.9%。[参看李济《北京人的发现与研究之经过》(载《大陆杂志》五卷七期),《北京人之体质与生活》(载《大陆杂志》五卷十期);克拉克(W.E.Le Cross Clark)作、杨希枚译《北京猿人》(载《大陆杂志》一卷一期)]  (二)河套人  旧石器时代中期人类的代表是“河套人”,他们分布于山西、陕西、内蒙古、宁夏、甘肃等省交界处的“河套”地区,亦即内蒙古的伊克昭盟(今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一带。最初被发现的,只是他们所使用的石器和骨器。这类器物,形成了考古学上所谓的“河套文化”;而创造这种文化的主人翁的遗骸,近年才在大陆发现。  河套人的器具埋藏在红土层上面的砾石层,以及再上面的黄土层和带沙的黄土层中,这种情形正好说明河套人的生存时间是一段漫长的岁月。砾石层和黄土层是怎样形成的呢?我们已经知道红土层是北京人埋骨之地,从北京人时代到河套人时代,其间可能经过长期而大量的雨水,因此若干地区发生洪水,山上的石块被洪水冲下,随水流动而被磨成砾石,淤积于红土的平地上,造成砾石层。其后西北吹来的黄色细沙落在砾石层上,又造成了华北的黄土层。  至于出土遗物的形制,则因层别而略有不同。砾石层中的石器,大都是圆饼形或扁圆形的刮削器,质地为圆形石子状的石英岩,其制法是沿着石子的边缘打制而成。黄土层中的石器,制法略有进步,例如刮刀的制法,便是先将石子打成两半,然后沿着边缘加以修制。带砂的黄土层中所出的石器更为进步,有三角形和多边形的刮器及雕器,此外还有若干骨器。这类石器在考古学上被称为“细石器”,它们的时代已接近新石器时代。  (三)山顶洞人  “山顶”是在周口店范围内的一块高地,它高出当地地面约六十米。地质调查所于1930年发现了山顶洞,直至1933年才正式发掘。所得的标本,计有人类头骨、体骨化石数十件,人类遗物数百件,以及许多动物如猎狗、猎豹、香猫、鸵鸟等的骨骼化石。根据这类遗骸遗物的研究结果,山顶洞文化当较河套文化为晚,山顶洞人大概生活在两万五千年以前。  山顶洞人和北京人的头骨有显著不同之处,前者头盖骨很薄,牙齿很短,后者则反是。就体形来说,山顶洞人没有一个可以代表“原始中国人”。至于文化方面,山顶洞人已远较北京人和河套人为高。他们营渔猎生活,爱好艺术,有装饰身体的兴趣,并且似乎已有埋葬死去亲属的习惯。从发现的骨针推测,他们可能已会缝缀鹿皮为衣服。他们用以作装饰品的兽牙,计有鹿牙、狐牙、獾牙等,并将其中若干染成红色。此外还有穿孔的小砾石、小石珠、骨坠等,这种钻孔的技术,是北京人所没有的。  山顶洞人的石器,其中一部是制造器物的工具,例如乱削骨角所用的石器,便是以火成岩制成的;钻石珠和小砾石等,则用极粗糙的石钻。这可看出山顶洞人工艺技术的进步。在他们的多种遗物中,最引人注意的,是一种由鹿角制成的短棒,表面被刮磨得非常平滑,并刻有纹饰。这种短棒颇像欧洲考古学家所称的“指挥棒”,是家族或种族的一种信物。如果这短棒真是“指挥棒”,则山顶洞人已可能有家族或社会组织。总之,山顶洞人的文化,较河套人又进一步,他们的时代已大致可与新石器时代相互衔接。  既然北京人是中国史前最早的人类,那么他与河套人和山顶洞人是否即是中国民族的远祖?这个问题的答案是悬疑的。因为我们无法肯定,他们与文字写成的中国历史,有无必然的连带关系。我们不但对从北京人到河套人和山顶洞人的人类演进过程毫无所悉,就连山顶洞人到黄帝这两个相隔两万年的时代,也没有足够的资料来贯穿。如果站在现代人的立场,说他们是我们的祖先,倒也未尝不可,但若说现代的中国民族是他们一脉相传的后裔,从而认定中国民族在五十万年前就占有中国的土地,这种说法充其量只能算是一种假设而已。  二、新石器时代的文化  从旧石器时代到新石器时代的过渡阶段,叫“中石器时代”。这个时代的遗物,出土的并不多。只有东北黑土地带“札赉诺尔原人”的文化,可为这个时代的代表。札赉诺尔是中国长春铁路西段的一个车站。这种原人的遗骸及器物,是从1933年至1943年由日本人陆续发掘的。他们头骨的形态为标准的圆头型,与现代蒙古人相同,其时代距今可能在一万年至两万年左右。他们的用具以石器为多,从工艺技术上看,虽较旧石器时代进步,但它们仍是新石器时代以前的产品。因为新石器时代文化最显著的特征是陶器和磨光石器的出现,而札赉诺尔原人的遗物中,却没有这两种器物。  新石器时代的人口较前繁多,因此遗迹的分布也比较稠密,在许多不同的地区中,分布着不同系统的文化。新石器时代早期的人类,虽然已发明制陶技术,但仍大量的使用石器,而且一部分石器还是打制而成的。直到新石器时代晚期,人类才普遍应用陶器。    
  (一)细石器文化  这里所说的“细石器”,是和陶器混在同一地层的,它们属于新石器时代,而与旧石器时代中晚期的细石器不同。这种文化的分布,多在长城以北;创造这种文化的人,已渐由渔猎生活发展为农业生活。根据分布地区及其时代先后,这种细石器文化可分为龙江、林西、赤峰三期:  龙江期的标准遗址为昂昂溪,昂昂溪遗址在今齐齐哈尔昂昂溪车站附近。这一带的土质是黑沙层,出土的遗物以陶片为多,质地粗糙,纹饰简单。此外尚有骨器和石器,石器中有石钻、石刀、石斧、石镞等,均由细小的石片打制而成,是最标准的细石器。这类石器,有些经过磨制,但技术不精,看来只是磨光技术的开始。根据这些器物,可以推知它们的主人翁过的是渔猎生活,而渔的成分尤大。这是早期新石器文化的代表。  林西期因林西的遗址而得名,林西是内蒙古的一县,在它境内的黑沙层中,发现了新石器时代中期的遗物。这类器物,可分陶、石两大类,陶器具有多种不同的颜色,石器主要为农业用具,如石犁和石磨等。这一时期的石器,与龙江期的石器有显著的不同,它们的材料以巨大的砾石为多,技术多系磨制,细石器则较少。  赤峰期文化的遗迹,发现于内蒙古赤峰市英金河的南北两岸。此期的遗物,有彩色的陶器和属于细石器的各种石器。其中有一种是肩石锄,这可证明此期的人类,也过着农业生活。  (二)彩陶与黑陶文化  彩陶与黑陶,同是新石器时代晚期产生于黄河流域的文化,但两者不属同一文化系统,产生的地区也不同。  彩陶文化最早的发现者是瑞典人安特生(J.G.Andersson),他于1921年在河南渑池县仰韶村掘获大批彩陶及石骨等器。这类陶器,大致为淡棕色,上绘红黑及白色的纹饰。这种彩绘技术,是此种文化的特征之一,因此称它为“彩陶文化”。此后在辽宁、甘肃、河南、河北、山西、台湾、新疆等地区,续有发现,可见这种文化分布之广。至于这些地区的彩陶文化,是否同出一源,还是一个待决的问题。近年大陆以陕西、河南等省为中心,陆续发掘了不少彩陶文化遗址,像陕西西安市的半坡村、宝鸡市的北首岭、彬县的下孟村、河南三门峡庙底沟、洛阳王湾等,其考古报告自然都是“一家之言”。据近人的估定,彩陶文化的年代约当前6000年至前3500年。这种文化的形成,在中原一带曾有一段长时期的孕育。但它与初期的中原历史文化,并非直接衔接,其间尚隔着一大串史前文化。  继彩陶文化而发展传播的是黑陶文化。黑陶文化最初在山东济南历城区龙子崖发现,所以又叫“龙山文化”。它是沿着海岸来分布的,分布区北达辽东半岛,南至杭州,而以山东半岛为重心。黑陶的特色为黑、光、薄、棱、多耳,但也有酱色的。黑陶文化所代表的时代,约当前3500年至前1800年,其时应在殷商以前,但它的遗址却又不在相传为夏代根据地的山西、河南两省。和陶器同时出土的,还有石器和骨器。骨器中有一种经过钻孔的牛骨,是占卜用的,但上面还没有文字,也许和殷商文化有些关联。[参看石璋如《史前篇》(载《中国历史地理(一)》);李济《史前文化的鸟瞰》(载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中国上古史》(待定稿)第一本页四五五至四八二)]  由于中国的幅员过广,近代发现的史前文化遗址,显然是零散的,所获的材料也不完全。总之,就目前研究所得的成果,尚不足构成完整的中国史前史,而且也不能与中国的有史时代有明确的衔接。但大体可以相信,新石器时代早期,人类虽仍以渔猎为主要生业,但已开始学习农耕,豢养家畜,并从磨光石器进而学习制造陶器。因人口繁衍而聚族以居,渐渐形成大小村落,遍布各地。到晚期,人类已普遍使用陶器,务农也成为本业。而由村落演进成的城邑,也大致在此时出现。  三、古史的传说时代  任何一个民族的初期历史,无不从追记而来,而且其中必然无法脱离传说和带有神话色彩的部分。中国古史的传说时代,最少要包括从黄帝至夏桀的一段时间,将近千年之久。这段时间历史的真实性,古人是大体相信的,今人则因为缺乏证据,而以传说视之。但一种传说,决不会凭空而起,同时我国古代史家对历史的编订,态度是很严谨的,因此我们有理由相信,在这类传说之中,可能隐藏着许多的真实事迹。  (一)黄帝  第一位把黄帝作为中国历史起点的史家,是汉武帝时代的司马迁,在他的《史记•五帝本纪》里,把黄帝列为古代的第一位君主。不过这篇传记,含有浓厚的神话色彩,而司马迁本人对黄帝的事迹,也颇抱怀疑态度。  黄帝本已是位神化的古人,但据其他记载,黄帝以前尚有盘古和三皇。有关他们的说法,更为怪诞,例如盘古氏曾开辟天地,是一位年高一万八千岁,身体日长一丈的巨人。又如三皇中的伏羲、女娲,都是蛇身人首。这类神话,自然不能算作史料,同时它们产生或流行的时代,更在五帝的传说以后。“五帝”一词,在春秋时代似已流行,孔子的弟子宰我,便曾有向孔子请教“五帝之德”的事,虽然不知道宰我所谓的“五帝”是指谁。[见《史记》卷六七《仲尼弟子列传》]到西汉,“五帝”的内容确定,是指黄帝、颛顼、帝喾、尧和舜,而且正式为史家有限度的承认。“三皇”的说法在秦始皇时已有,当时是指天皇、地皇、人皇(即泰皇),这是最早的说法。汉朝人因“三皇”毫无事迹可凭,就把战国时人的书中所说的远古人名如伏羲、神农、女娲、有巢、燧人等随便取三个,称为“三皇”,结果产生好几种不同的说法。不论真假,他们多少还有些事迹,例如伏羲画八卦,神农教民稼穑,燧人氏钻木取火等,但他们的时代,则渺茫得无法究诘。至于盘古的神话,在三国时才出现。据近人考证,这神话本源起于南方民族中,大概因吴国的开发南方而传入中国。[参看徐亮之《中国史前史话》页十一至十三]为了这些原因,无论盘古或三皇,都不能取黄帝的历史地位而代之。  据相传的说法,黄帝大约是前2700年到前2600年之间的人,他继业已衰微的神农氏的后裔而兴起。除去若干神话,可述的事,是他修德治兵,在阪泉和涿鹿(均在今河北涿鹿县附近),先后击败了他的两大敌人炎帝与蚩尤,而被诸侯尊奉为天子。他过着军旅的生活,迁徙往来,未尝定居。他的行踪,曾东至海和岱宗(即泰山),西至崆峒(山名,在今甘肃省),南至于江(即长江),并曾会诸侯于釜山(今河北涞水县北),而定都于“涿鹿之阿”。这类地名的考释,也曾引起世人的争论,但在黄帝本人的有无尚未得到考古上的证据时,这种辩论是无谓的。  古人又把黄帝时代作为中国文化的源头,战国末年的学者,把一切古代的发明制作,都归功于他。例如文字、算学、历法、阵法、音乐、军制、田制、政治区划、官室、衣裳、货币、舟车等,这些文化上的重要贡献,莫不直接或间接地由黄帝发明或创立。但这种说法,到西汉已不为史家所接受。此外他又几乎是所有古代帝王的始祖,像颛顼、帝喾、尧、舜、禹以及商的始祖契,周的始祖弃等,都是他的苗裔,自然还包括这些帝王的后代。  开于黄帝的传说,虽然没有考古的根据,但就《五帝本纪》中所描述的他的生活情形,却代表着一个阶段的文化。他本人迁徙无常,好像生活在一种狩猎或游牧的经济阶段。但《本纪》又附带说出他的另外两项事业,就是“时播百谷草木”和“淳化鸟兽虫蛾”,似乎又在说黄帝时代正是中国先民由游牧进入初期农业的一个过渡时代。  
  我是来看地图的
  (二)尧和舜  尧和舜是传说中的两位中国古代贤君,他们同是中国传统政治思想中的理想君主,也是历代帝王的楷模。关于他们的事迹,虽然没有当时的史料来证实,但至迟生活在前500年左右的人,对他们的存在,即已深信不疑了。根据《史记•五帝本纪》的说法,尧是黄帝的玄孙,舜则是黄帝的八世孙,但他们却大致生活在同一时代中。他们的时代,据相传的说法,是前2357年至前2184年,也就是夏朝以前的一百七十余年间。  尧是一位仁慈宽大的君主,似乎对一切都抱着宽容的态度。他在位期间,人民各自过着自由安乐的生活,不受政府的干预,因此他们体会不到这位君主的才能,更无法描述他的德量。他毕生最伟大的也最为后世所称颂的事迹,莫过于他的以天下为公,而把帝位推让给舜的事了。舜本是历山(在今山东省)的农夫,他有一个极其难处的家庭,父母弟弟对他的仇视加害,使他遭遇多次生命的危险。但他凭着无比的谦让,终能以孝悌闻。他曾先后做过渔夫、陶匠和商贩,显示出多方面的才能。他的才德,感动了许多人,因此他每到一个地方,人们莫不踊跃的追随他,依附在他的四周,渐至变成一个都市。这一切都在说明他是一个理想的领袖。帝尧把他召到朝廷中任职,并把自己的两个女儿嫁给他,以试验他的持家治事的能力。结果事实证明他确是不凡,因此尧进一步把国政交付给他,后来终于继尧为天子。  舜的政治作风,似乎比尧严厉得多。当他佐理尧政时,便曾贬诛若干不才和渎职的人,并引用许多才德之士,像禹、弃、契、皋陶、益等,都是当时的名臣。尧的末年,洪水泛滥于全国。尧命鲧治水,鲧采用壅防堙塞的办法,九年而无功效,舜请尧把鲧处死。到舜即位,又命鲧的儿子禹继承治水的任务。禹改采疏导的办法,和洪水苦斗了十三年(一说八年),终于成功。在治水期间,他公而忘私,曾三过家门而不入,因此受到舜的赏识,命他摄理国政。舜死,他循例继为天子。  尧舜的“禅让”,是传诵千古的美谈。但这故事常为后人用作他们自己政治理想的实例,因之故事的本身无疑也跟着变得有点理想化。有人认为这也许是古代部落间的一种君位推选制,唐、虞、夏也许是三个比邻的强大部落(都在今山西省南部),由它们之间互推一个酋长,作为所有部落的共主。这种君位继承办法,在后来的许多民族中都曾出现过。[参看钱穆《国史大纲》上册页七至八]  据说禹在生前也曾选定益作继承者,但禹死后,百姓不拥戴益而拥戴禹的儿子启,于是启践登帝位。另一说法是禹死后益与启争位,为启所杀。总之,启既继位,“禅让”的旧例,便不再出现了。  (三)夏朝的大事  据旧史的记载,禹的踪迹是无所不在的,他不特是夏朝的创始者,并且是北方外族匈奴和南方外族百越的祖先。他的治水的传说,更流传于许多不同的部族和地区之间,令人怀疑到他好像不是单纯属于夏族系统的。夏朝的真正奠立者,似乎应该是启。因为春秋时代以前的书,对禹的称呼,只称“禹”而不称“夏禹”;从启开始,才称作“夏后”。其所以称“夏后”的缘故,大概夏境内尚有许多较小部落,而以夏为盟主,尊之为后。夏初的强盛,似乎没有问题,这可从“夏”、“华夏”、“诸夏”渐变成民族名称一事看出来,正如后来的“汉”也变成民族名称一样。  夏的年代,据后人推算,是从前2183年至前1752年,共四三二年。至于夏朝的版图,主要包括现在山西省的南半即汾水流域,和河南省的西部中部;西有今陕西省渭水下流的一部;东则大致在平汉铁路沿线一带,最盛时曾到今商丘一带;南到什么地方,则不得而知。夏人大致在上述的地区中活动,他们迁都频繁,禹的几个都城,都在今山西省的西南隅,至启始渡黄河而南,定居于今河南省中部的新郑、新密一带。此后除了启的儿子太康因失国而远窜外,夏主的迁徙,大抵不出今河南省的黄河以南,汝、颍二水以北。  夏初的大事,为启与有扈氏的战争。在此以前,又有舜禹讨伐“三苗”的事,但战争的详情不明。根据若干古籍的记载,只知道“三苗”盘据在江淮湖湘一带,舜征讨他们,死于荒野。今日散居于川湘云贵深山僻壤间的苗族,也许就是他们的遗裔?启伐有扈氏的事,也同样模糊,有的古籍说是启即位后,有扈氏不服,启与之大战于甘,终于灭掉它;有的则说禹也曾讨伐过有扈。至于甘是现在什么地方,也是说法不一,有的说在今陕西省户县,也有说在河南省和山西省的。  夏朝中叶的最大事件,是与外族有穷氏的斗争。有穷氏是属于东方的夷人系统的,当时在今山东省全境,河南省东部,江苏省北部,以及安徽省东北角,甚至远到河北省渤海沿岸和辽东及朝鲜一带的地域中,有许多不同的部族存在,它们被统称作“夷”,与中原的夏东西对峙。这种形势,一直维持到殷商和西周,夏便曾与这些夷人,作过生死的斗争。[参看傅孟真《夷夏东西说》(载《傅孟真先生集》第四册)]  有穷氏的领袖羿,是一位好战的雄主,以善射著称于古史;他是东方夷人的共主,也是夏人的强敌。他以鉏(今河南滑县东)为根据地,乘夏主太康(启子)在洛水沿岸畋猎忘返的机会,攻占夏都(今山东潍坊西南)。太康逃居于外,羿以次立太康弟仲康及仲康子后相为傀儡,而自身作夏的实际主宰。不久后相为羿所逐,而羿亦为其臣寒浞所灭。寒浞杀后相,继续掌握复政,并命其二子浇和豷分据要地。后来后相的遗腹子少康,兴起于有虞(今河南虞城县),收聚夏的残余势力,灭有穷氏而光复故土。从太康被逐到少康复国,有穷氏统治夏境,前后达六七十年(一说四十余年),战争蔓延于黄河南北,是中国古史上的大事。  自此以后,夏的事迹反少留传,直至夏末,才又有较多的记录。夏的末代君主桀,虽然暴虐无道,但当时夏的政治势力,仍可到达今鲁西豫东一带。当时有一个原属于夏的小国有緍(今山东金乡县)叛变,桀举兵讨之,虽把有緍氏征服,却招来亡国的命运。因为在夏境的东南,尚有一个强大的部族存在,名叫“商”。商的领袖成汤,乘桀用兵疲罢之余,起兵推翻了夏朝。商也可以说是属于夷人系统的,至少夏人的看法是如此。根据旧史的记载,商的王室并非夷人,但曾抚有夷方,并凭着夷人的文化和人力灭夏。所以汤的伐桀,是夏人与夷人的最后一次斗争。  四、信史时代的开始(殷商时代)  从黄帝到夏朝末年九百多年的历史,因没有证物,只能称为“传说”而不能算作“信史”。所谓信史,必须“信而有征”,也就是说必须有当时的遗物可资与文字写成的历史相互验证。至于商朝的历史,则因有近代殷墟(今河南安阳市小屯村)出土的遗物以为佐证,已大体可以列入信史的范围。这类遗物包括铜器、龟甲、兽骨等,甲骨上并刻有大量文字,经近人的研究,知道这种文字是商朝后期君主们占卜休咎、祈求福祚的记录,故又称作“卜辞”。卜辞上有时载着若干商王的名字,拿这些名字与西汉人所写的商王系统来对照,其间的差异甚少。至于商朝的前半期,因为没有遗物的存留,严格说来仍不能算作信史,但亦有若干地方已为卜辞所证实。下面所说的有关商代历史,绝大部分是根据甲骨文的研究结果。  
  (一)商朝的建立及其兴衰  商人的发源地,可能是今河北省的渤海湾沿海一带。成汤的先世,累代为部族长,他的十四代祖契与禹同时,以蕃(今河北平山县附近)为根据地。契子昭明迁于砥石(今河北泜水流域),后迁于商(今河南商丘市),即“大邑商”,也是商朝得名的由来。昭明子相土,为一雄才大略之君,曾大启疆宇,其拓土的最远处可能到今朝鲜境内,并在泰山下建立东都。相土以后的两三百年,商人的事迹无考,到成汤时代,才又有商人活动的记录。  成汤时,商人的力量已足以与夏抗衡,他以亳(今安徽亳州市附近)为根据地,[参看董作宾《卜辞中的亳与商》(载《大陆杂志》五卷一期)]先消灭北方若干邻族如葛(今河南宁陵县)、韦(今河南滑县)、顾(今河南范县)、昆吾(今河南濮阳市)等,然后西征夏桀,败之于鸣条(今山西夏县西),桀被放逐于南巢(今安徽巢湖市)而死。汤乃代之为天子,并迁都于商,建立了商朝。  商朝自成汤创业以后,六百四十年间(前1751~前1111),国运曾经五度的盛衰,并曾五次迁都。第一度的由盛而衰,在第四代王太甲(汤孙)的时候。通常的说法是太甲无道,颠覆乃祖的典型,被开国功臣伊尹放逐于桐(今河南偃师西南),三年后太甲悔过修德,伊尹又把他迎回复位。其后商朝的盛衰,总系于君主的英武或昏暗,盛时则诸侯归服,衰时则王室内乱或诸侯叛离。至于商朝的迁都,从汤所居的亳开始,其后又迁徙五次,皆不出今山东省的南半和河南省的东半。最后一次的迁都,是第十九代王盘庚于前1384年自奄(今山东曲阜市)迁殷(今河南安阳市)。其后直到商朝灭亡,二百七十余年间,商都始终在殷,因此商朝又名殷朝。  盘庚是一中兴之主,他死后,弟小辛、小乙相继嗣位,商政复衰。直到小乙的儿子武丁,商朝出现了最后的一次鼎盛时期。他在位五十九年,以傅说为相,国家大治。其间最可称述的大事,便是对外族鬼方的讨伐,在谈这件事以前,应先说明商朝的领域。  商王所统治的整个地盘,其范围至今仍不太清楚,仅能就卜辞所记的地名加以约略的推测。据近人研究,商朝的领土,以今中原地区为中心,东边可到沿海,西边可到今陕西省,北边可能到河北、山西两省,南方可能到长江。但在这个领域中,还有许多的诸侯国和文化远较商人落后的外族,其中以鬼方最为强大。鬼方最初可能服属于商,但在商的后期,变成了商的敌人。“方”是国的意思,除鬼方外,尚有人方、土方、羌方、盂方、井方等。鬼方的根据地大致在今山西省北部以及陕西省的北部和西部。武丁曾对鬼方用兵达三年之久,战争的情形,现已不知其详。但经过这次讨伐后,终商之世,鬼方似未再成大患。  武丁以后的八位君主,皆生长于安逸,不求振作,一味以畋游饮宴为事,因此政治日趋腐败。到商朝末年,商人的社会也充满放纵颓废的景象,从君主贵族到庶民,莫不以酗酒为乐,终致使国家走上灭亡之途。  
  (一)商朝的建立及其兴衰  商人的发源地,可能是今河北省的渤海湾沿海一带。成汤的先世,累代为部族长,他的十四代祖契与禹同时,以蕃(今河北平山县附近)为根据地。契子昭明迁于砥石(今河北泜水流域),后迁于商(今河南商丘市),即“大邑商”,也是商朝得名的由来。昭明子相土,为一雄才大略之君,曾大启疆宇,其拓土的最远处可能到今朝鲜境内,并在泰山下建立东都。相土以后的两三百年,商人的事迹无考,到成汤时代,才又有商人活动的记录。  成汤时,商人的力量已足以与夏抗衡,他以亳(今安徽亳州市附近)为根据地,[参看董作宾《卜辞中的亳与商》(载《大陆杂志》五卷一期)]先消灭北方若干邻族如葛(今河南宁陵县)、韦(今河南滑县)、顾(今河南范县)、昆吾(今河南濮阳市)等,然后西征夏桀,败之于鸣条(今山西夏县西),桀被放逐于南巢(今安徽巢湖市)而死。汤乃代之为天子,并迁都于商,建立了商朝。  商朝自成汤创业以后,六百四十年间(前1751~前1111),国运曾经五度的盛衰,并曾五次迁都。第一度的由盛而衰,在第四代王太甲(汤孙)的时候。通常的说法是太甲无道,颠覆乃祖的典型,被开国功臣伊尹放逐于桐(今河南偃师西南),三年后太甲悔过修德,伊尹又把他迎回复位。其后商朝的盛衰,总系于君主的英武或昏暗,盛时则诸侯归服,衰时则王室内乱或诸侯叛离。至于商朝的迁都,从汤所居的亳开始,其后又迁徙五次,皆不出今山东省的南半和河南省的东半。最后一次的迁都,是第十九代王盘庚于前1384年自奄(今山东曲阜市)迁殷(今河南安阳市)。其后直到商朝灭亡,二百七十余年间,商都始终在殷,因此商朝又名殷朝。  盘庚是一中兴之主,他死后,弟小辛、小乙相继嗣位,商政复衰。直到小乙的儿子武丁,商朝出现了最后的一次鼎盛时期。他在位五十九年,以傅说为相,国家大治。其间最可称述的大事,便是对外族鬼方的讨伐,在谈这件事以前,应先说明商朝的领域。  商王所统治的整个地盘,其范围至今仍不太清楚,仅能就卜辞所记的地名加以约略的推测。据近人研究,商朝的领土,以今中原地区为中心,东边可到沿海,西边可到今陕西省,北边可能到河北、山西两省,南方可能到长江。但在这个领域中,还有许多的诸侯国和文化远较商人落后的外族,其中以鬼方最为强大。鬼方最初可能服属于商,但在商的后期,变成了商的敌人。“方”是国的意思,除鬼方外,尚有人方、土方、羌方、盂方、井方等。鬼方的根据地大致在今山西省北部以及陕西省的北部和西部。武丁曾对鬼方用兵达三年之久,战争的情形,现已不知其详。但经过这次讨伐后,终商之世,鬼方似未再成大患。  武丁以后的八位君主,皆生长于安逸,不求振作,一味以畋游饮宴为事,因此政治日趋腐败。到商朝末年,商人的社会也充满放纵颓废的景象,从君主贵族到庶民,莫不以酗酒为乐,终致使国家走上灭亡之途。  
  写的很详细,也很明白,但是还是要慢慢的看看
  第三章  最早的机器人    虽然荒野中的生活是艰苦的,早期人类仍能利用智慧资源,而人类的小兄弟——动物界的成员却是拒绝利用的。早期人类用最简单的小器具工作时,开始怀有一种梦想:发现一种东西(不管是人类本身、巫术或其他)来帮助负载每日苦役的重担。假如他有足够的运气能拔开智慧宝瓶之塞,假如他能摩擦造物者的魔灯,也许会有一个魔鬼出现供他役使吧!但是,非常可惜,他的世界并非是《天方夜谭》的世界,若他曾经发现一个会巫术的助手的话,那也是用他自己的思想和双手创造出来的。这个仆人将是一个机器。真的,这是最早的机器,是最早的机器人。  人类是多么需要这样一种奇巧的装备啊!特别对那些没有农业知识,生活没有保障的民族来说,更是如此。狩猎和采集的艰苦工作常常限制个人进行创造的愿望。从很高的树上认出蜂窝和经过必要的准备来取得蜂蜜;追踪和击落正在飞翔的鸟;埋伏在灌木丛中等待一些胆小动物走过;或者窥伺着鱼以便俟机在瞬息间用矛刺中,所有这样一些工作都要求猎人有大量的耐性。等待一个动物靠近得能够捕捉,可能要好几天的时间。在丰收时节储藏食物的观念没有得到发展或者还不知什么是丰收时节的社会中,许多家庭为了寻食,不得不坚持长时间的紧张等待。  智慧的人类企图克服这些困难,他们用弓箭、鱼叉、套索、流星索、蝴蝶网和手抛的网套作为狩猎的工具。这比起木棒和石块来,无疑要好得多。当然,所有这些方法仍然需要猎人的机敏和经常在场,但增加了人类徒手的力量,或者使猎人在够得着时就保证能捉住猎物。有些工具还可使猎人每次捕获非止一个的鸟兽,例如猎网就是这样,利用猎网,大家通力合作可驱赶许多猎物落网。从埃及十八王朝法老哈雷姆黑布(Haremheb)时代直到今天,人们都用这种方法捉鹌鹑和其他的鸟,把有坠的网在地上张开,由助威者赶鸟入网。婆罗洲达雅克人今天仍使用此法,他们以一组垂直排列的网来捉鹿。东非的瓦桑姆巴人用这种方法捕捉羚羊。白令海峡的爱斯基摩人用这种方法捉兔子,先把兔子驱入网中再用手捏死。这种方法比起最早那些狩猎方法是进步的,但猎人不离开现场,仍是狩猎取得成功的必要条件。  还有用类似方法截获鸟群的。西伯利亚人用网猎鹅,加拿大育空河沿岸爱斯基摩人用捉鲑鱼的网来截获鹧鸪。另外一种似乎不同的方法,也应用了猎网的原理。例如,驱赶野牛群沿着两道会集在一起的篱屏进入绝壁,此法曾普遍流行于北美草原印第安人之中。某些原始的捉鸟方法,已成为我们自己狩猎习惯的一部分。如猎人用口哨声或用诱饵把猎物从隐蔽之中引出来,再用手抛出一种器械捉住它们,最后关在容器、笼子或网中。  所有这些方法增加了狩猎取得成功的可能性,但主要问题仍未解决,即如何使猎人不必在现场或靠近捕捉地点,也同样能取得成功。假如可用一种机械装置代替人,来等待投掷捕捉工具或武器、活捉或杀死猎物,将使猎人向个人有较大的自由方面迈出真正的一步。这一装置的发明,将使他留在家中也能照顾狩猎,而且可同时追踪好几处猎物的足迹。这样,他就能获得时间从事其他行业,或者进行玩耍、唱歌和跳舞使生活愉快。也许正是贪图安逸,促使最早的天才发明这一装置,我们不能肯定,但伏尔加河船夫周而复始的“号子”声正说明各地艰苦劳动的人们所受的重压。  最早的革命性发明的日子终于到来了。人们终于第一次造出一种机械,当人不在时仍能工作。人类智慧终于创造了一种机器人,以精确的机械来代替自己。这种神奇的工具就是捕机。  捕机是像网、木棒和手抛网套之类一样工作的,仅仅是更为精确和更为有效而已。此外它的力量比它所代替的微弱的人手之力要大。由于在精巧的扳机上应用了杠杆原理,轻轻一触可使相当大的甚至巨大的力量发生运动,和猎物的力量作灵巧的对抗。原始人肯定没有关于物理原理的书本知识,并对机械现象发生的原因毫无所知。但他们作为一个观察者,仍有足够的机敏来模仿所见自然界的机械方法。活的树枝偶尔离位,必将跳回原位;枯死的树被飓风吹倒,声震山谷;地面洞穴被树枝覆盖会产生危险。这一些和另一些现象就是早期人类的物理教师,而且早期人类能熟练地运用从这些现象中学到的东西。在他们看到自己发明的装置已在工作时,并不以有一种形式的捕机为满足,他们把机械知识和他们对当地气候特性和动物习惯的卓越知识结合起来,成功地发明出几百种不同的捕机,都能巧妙地适应其周围环境的特殊条件。  
  原始人为了使他们的“机器人”生效,利用了水的流动性和冰的滑动性、丛林中口渴的野兽沿着小径快步走向泉水的习惯、熊的喜吃甜食、狼犬的好奇、猫头鹰的贼性、夜游动物的怕人和山猫的骄傲(它为了获得自由只挣扎一次,决不挣扎第二次)。原始人知道猎物的特性,把留在捕机上人手的气味消灭掉,以扰乱猎物灵敏的嗅觉,就像现代罪犯有自己一套方法来消灭作为罪证的指印一样。原始人用烧焦的木头、树胶、松脂、血或像海狸(castoreum)这样动物的气味,来掩盖自己的气味。为了迷惑猎物的眼睛,原始人又在捕机周围建造栅栏或覆以树枝,或在其所掘陷阱之上铺以一束束干草,来进行巧妙的伪装。  原始人发明了几百种捕机,从捕鼠之竹筒到捕捉长颈鹿和象的巨大装置,大小都有,长时期来使科学家们惊奇不已。许多博物馆藏有调查人员带回的捕机的零件,与原物既不相同,也不相像。捕机的仿制需要特殊的知识,而且这时常要对有关的部落、气候和动物界事先进行全面学习以后才能做得出来。  猎人不在现场即可活捉或杀死野兽的机械,如所应用的物理学原理一样多种多样。按照运动定理的不同,捕机可分为四大类。认识这四类捕机,可以很好地理解早期人类为努力提高生活标准所显示的伟大智慧。这四种捕机主要类型,又有所能想像到的各种变体,为了取得更大的效能,时常将其中几种联合使用。  重力捕机如其名称所示,是运用重量以达到捕捉某种动物的预期效果。动物本身的重量或下落之物的重量,都要安排合宜,使得机械一经扳动,即能打中动物。重力捕机现仍存在的最早类型是陷阱,利用动物本身重量来捕获动物。它一般只是在动物常走小径中间掘一个深洞,其口部以树枝、苔藓、树叶及其他类似之物伪装起来。猎物若不加猜疑地踏上覆盖物,就陷下去了,这样就在面积和自己大小一样的洞中被活捉。为了防止其逃跑,使用了几种方法:把洞穴尽量挖深,以排除动物跳出或爬出的可能;或者把洞穴挖成圆锥形,动物掉进去即被其自身重量所卡紧。  布须曼人捕捉长颈鹿,是把陷阱底部挖成两部分,中间留一道土墙,被捉的长颈鹿骑在土墙上徒劳挣扎,而无法举起自己的长腿。  为了增强陷阱的效果,在其底部偶尔插上尖棒,用以刺伤动物。陷阱不仅单独使用,也可以沿着篱笆按一定间隔排列几个陷阱,或者在动物通往喝水处的小径上安置许多陷阱,还时常建造相当长的最后会集在一起的篱笆墙来形成一条走向陷阱的道路。  我们可以回忆,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陷阱这种有效方法也常被白人所模仿。坦克(这可说是现代的恐龙)同样陷入伪装的陷阱之中。在这里,所谓“动物自身的重量”就是坦克的重量。  重力捕机第二种类型是使用一根木头或与其他重物连合起来,靠动物本身的触动,捕获或杀死动物。原始人根据经验已知,木头下落产生的力量与其高度成正比例,故把木头很巧妙地提高到有效的最大限度。这类捕机最简单的一种是将一块重的石头支在小棒之上,保持平衡,小棒上放以诱饵,起着扳机的作用。动物一拉诱饵,使石头落在它身上。但是若石头太重的话,这种扳动方法即告无效,因为动物可以一点一点吃掉诱饵而竟能不使捕机发动。解决的办法是加上一系列减力的杠杆和发展出一种扳动装置。这样的捕机在全世界特别在北极民族之中普遍使用,横梁上堆的重物愈增加,就需要扳动机械愈加精确。结果是令人惊奇的。蒙特纳斯—纳斯科皮人猎熊捕机以四五根巨木为重物,只要熊那好奇的鼻子碰它一下就发动了。  原始猎人既已完成重力捕机,又利用其他自然规律。他们观察到动物在原始森林中偶尔会被乱藤勒死,于是发明出网套捕机。原始人多将这种捕机垂直地安置起来,利用动物前进的运动使其落网。由于很多猎物身体最显露部位是颈部,故在动物常走小径上这样来安置网套,使得猎物的头一旦入套,就像套索一样勒紧。为了保持网套的张开,还需要大量次要的设备。在这里,也时常兼用围篱法,在两道篱笆的会合处安置网套。根据网套原理造出的轮式捕机,是旧大陆很多地区仍然使用的一种装置。它是在草圈内插上许多易于弯曲的尖头棒,使棒尖向着中心。这种捕机设置在猎物常走小径的树上或木柱上,更经常的是覆盖在一个小洞之上。猎物一旦踏着易弯的棒,即被陷住,当它试图逃走时,尖头棒就刺入它的嫩足。它愈努力挣扎,就愈觉得痛苦,直到尖头棒深深地刺入肉中。有时在这种钉轮捕机周围再加上网套,当动物试图逃脱时立即关闭起来。  
  一、周的灭商与封建  (一)周人的兴起  周是商朝末期在今陕西省渭水流域兴起的一个国家。它的王室的始祖名弃(姬姓),相传为帝喾后裔,与禹同时,曾受舜封于邰(今陕西武功县)。他是一位著名农师,死后为周人尊奉为农神,号为“后稷”。当时泾渭一带,满布着“戎狄”,弃子不窋因失官而投窜其间,辗转流徙。至不窋孙公刘,始定居于豳(今陕西彬县),其地仍与戎狄为邻。公刘九传至古公亶父(后来被追称太王),因受不了狄人的侵迫,自豳率众南迁,居于岐山(在今陕西岐山县)之下。这一带土地肥沃,加以周人的勤恳和古公的领导得法,因此国家迅速富强起来。古公在豳时,还穴地而居,至此乃大规模的营建宫室。到古公子季历(后来被追称王季),更大败狄人。这些都显示出周人自迁居岐下后,国力与生活方式,都大有改进。  自古公起,开始与商人往来,而为商的诸侯之一。季历和他的儿子昌,皆曾受商命为“西伯”,意即西方诸侯之长。周和商似乎不属于同一民族,周人常称商人为“夷”或“戎”,自然以异族视之;而双方的活动范围,又相距甚远。但自从双方有来往后,周人对商的文化,便尽量的吸收,季历和昌,都曾与商朝联姻,这事无疑大大促进了周人的商化。从古代遗留的文字篇籍看来,周人和商人用的同是一种语言文字;生活习惯也有许多相同的地方,例如周人和商人都是束发和席地而坐。此外若干器物如容器和兵器的形制,也大都相同。这自然是周人商化的结果。[参看徐中舒《殷周文化之蠡测》(载《国立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二本第三分)]  周人有一首诗,曾说到在太王之时,即有“翦商”的企图,这分明是周人的夸词。[《诗经•鲁颂•閟宫》“后稷之孙,实维大王,居岐之阳,实始翦商”]事实上古公时代,周国尚在草创阶段;不要说翦商,就是与周邻近的若干西陲小国,也无力翦伐。周人的东进与商对立,到昌时才有记载可寻。  昌便是后来周人所追称的文王,在他受商命为西伯之后,敬老尊贤,力行仁政,深为诸侯所拥戴。商王纣曾一度把他囚絷,由他的臣下向纣纳贿,昌始获释放。其后他的势力日盛,在他去世的前几年,曾大开疆土。他首先消灭了泾渭上游的小国密须(今甘肃灵台县)、阮(今甘肃泾川县东南)、共(今甘肃泾川县北),以巩固豳岐,免除后顾之忧;继而他东向发展,越过黄河,讨伐黎(今山西长治市西南)、邗(今河南沁阳市西北)等国,黄河以东的若干小国如虞、芮等,都归附他。周人的势力乃渐至威胁商人的中心地区。  这时在渭水以南,尚有一个商的诸侯国崇(今陕西户县东),它是周的仇敌,于是文王又灭崇而底定渭南。他于灭崇后经营新都丰邑(今陕西户县东),把首都自岐下迁到那里。他的东进意图,自此更为明显,但他并未达到“翦商”的最后目标。他于营丰邑的次年死去,未竟的事业,要待他的儿子来完成。  旧载文王曾受商纣之命,管领长江、汉水沿岸的诸侯。但从后来的史实看,周人的势力并未到达这些地方,倒是与在今四川省境内的一些小国,可能有所联系。  
  (二)武王伐纣与初期分封  文王死后,嗣子发继位,是为武王。他在位第十一年(前1111)春初,周人向商发动大规模的攻击。[参看董作宾《武王伐纣年月日今考》(载《国立台湾大学文史哲学报》第三期)]武王的部队约有五万人,包括若干诸侯和西北西南的土族。他们自盟津(今河南孟津县)渡黄河北上,并在商行都朝歌(今河南淇县)附近的牧野誓师,宣布纣王的罪状。这篇誓师词,就是现存的《尚书•牧誓篇》。《牧誓》中所描写的纣,是一位暴虐人民、仇视贤士,而一味以小人女子之言是听的昏主。因之纣的军队虽多,但士气低落,结果被周人在牧野一举击溃,纣王回宫自焚而死。于是周人进入朝歌,那天是二月五日。纣在位六十三年,此时他的年龄,当在八十岁以上;他的自杀,可能在周人进入行都的前三天。周师克朝歌后,接着长驱入殷。  纣是中国史上与夏桀齐名的标准暴君,但从甲骨文的记载看,纣时的制作、征伐、田猎、祭祀,莫不整齐严肃,又好像是一位英明之主。[参考董作宾《论商人以十日为名》(载《大陆杂志》二卷三期)]春秋时代的读史者早已对纣的罪恶发生怀疑,也许他不致像《牧誓》说得那样昏暴。古籍中曾有“纣克东夷而殒其身”和“纣之百克而卒无后”的话,但克战的详情不明。[见《左传》昭公十一年及宣公十一年]近人根据卜辞,证明纣确有讨伐东夷的事。他于在位的第十年(前1165)九月东征人方,前后费时凡十二个月;人方地区,大致在今淮河一带。[参看董作宾《卜辞中的商与亳》(载《大陆杂志》六卷一期)]从纣的亲自率军出征和来回的时间看,战争的规模可能不小;但伐人方是纣早年的事,商的亡国与这事恐没有关系。大概纣确是好战的,可能还有多次不为后世所知的战争,而致国力亏损,为周人所乘。再就纣的在位年岁看,他的老耄也是可以想象的。  牧野一战,周人只是推翻商的中央政府。对于商朝的广土众民和旧有的诸侯国,并未能直接加以征服。因此周室在克商的初期,对商人采取怀柔政策,竟在文告里称商为大国而自称为小国,并赋予商人以高度的自治权。与怀柔政策同时并进的,是武装移民和军事占领,周室把一部分新得的领土,交给它的亲属、姻戚和功臣,由他们建立新国,并以武力作有效的控制。所以每一批这类的新国建立,周人的势力范围便向外扩展一次。这种分封并不限于周初,从武王起,直到西周末叶的宣王,分封一直在进行着。事实上武王时代的封国甚少,而以他的儿子成王之世为最多,这可见周帝国的事业,是累代经营的结果。  
  武王克殷后,不久又自动退出,而把殷的儿子武庚、禄父封在那里,以统治商遗民。并把自己的两个弟弟管叔鲜、蔡叔度封在黄河以南,另一个弟弟霍叔处封在黄河以北,对殷遥相监视。管蔡的封地,在今河南省的郑州市和上蔡县,霍在今山西霍州市。武王本人,则回到他的新都,丰邑以东不远的镐(在今陕西西安市长安区西南)。此外他又封弟周公旦于鲁(今河南鲁山县),但周公因留佐朝政而未就封;功臣召公奭于燕(今河南偃师市),吕尚于吕(今河南南阳市西)。吕就是后来的齐,吕尚是牧野之战的大将,周人尊之为尚父,并与周室有姻戚关系。[参看傅孟真《大东小东说》(载《傅孟真先生集》第四册)]这些封国大部集中于今黄河南岸洛阳附近的地区,在商人势力中心的黄河北岸,只有一个霍。至于东方的广大地盘,仍是商朝旧势力的范围,周人可望而不可即。这种局面,无疑充满了危机。  (三)周公东征与重定封国  武王在位凡十七年,克殷后七年而死,嗣子成王年幼,由王叔周公旦摄政。管蔡二叔不服,散布流言,中伤周公;并挟持武庚、禄父,联合旧诸侯国奄(今山东曲阜市一带)和淮水下游的外族淮夷等,背叛周室。周公亲自东征,用兵三年,才削平这场大乱。用兵的经过,旧载不详。大概不外第一步先廓清黄河以南,然后渡河北上,平定殷地,再由殷东行经今山东省西部一带东南下伐奄及淮夷。[参看《大东小东说》(载《傅孟真先生集》第四册)]至于此役之艰苦,也是可以想象的。  大难削平之后,周公对当时的政治局面,作了如下的几项重要安排:(一)他以成王命把殷地及殷遗民七族封给武王的少弟康叔封,国号卫。(二)把商丘一带的土地及一部分殷遗民赠给纣的庶兄微子启,以存殷祀,建国曰宋。并以一批新建的姬姓封国环绕着它,计有曹(今山东定陶县)、滕(今山东滕州市)、息(今河南息县)、蒋(今河南固始县西北)、蔡(今河南郑州市东北)等国。(三)把鲁迁于奄国旧地,以周公子伯禽就国。又改封吕望的儿子吕伋于鲁之北,国号齐(都今山东临淄市)。又迁燕于齐之北,都蓟丘(今北京附近)。齐鲁两国都是殷遗民的聚居地。[参看傅孟真《周东封与殷遗民》(载《傅孟真先生集》第四册)](四)在北方和南方加封一批姬姓国,计有晋(今山西太原市北)、邢(今河北邢台市)、郇(今山西临晋县)、随(今湖北随州市)、聃(今湖北荆门市东南)等。(五)为加强对东方的控制,于洛邑(今河南洛阳市)建立东都,并把一大批“殷顽民”迁到那里。据传说洛邑城九里见方,外郭二十七里见方。洛邑又称“成周”,镐京又称“宗周”。这一来周的版图不但大为扩张,而商的残余势力,也在周人的严密控制之下,失去叛乱的机会。周人对殷民的强迫迁移分散,是战胜国处置被征服者常用的办法。   总计武王成王两世,周室封立的新国,共七十余,其中周的同姓封国五十余。但当时黄河下游和长江南北旧有的国家或部族,尚不知凡几,它们有的归附周朝,有的则因周的势力不能到达而仍处于独立状态。总计周初及中末期新建的国和旧有的国,至今可考者尚有一百七十多个。[参看陈槃《春秋篇》(载《中国历史地理(一)》)]  二、封建社会的阶级  “封建”两字,并无明确的界说。大体说来,封建社会至少要包涵两个条件:一是土地的再分割。就是由最高统治者的王室把一部土地分给高级的封君“诸侯”,再由诸侯把自己的一部土地分给他本身的封君“大夫”,土地至少要经过这样的两次割裂。二是权力的分化。每一级封君,要对上级称臣,并履行若干方面的义务;但对他自己的封土而言,他是经济上的地主,政治上的世袭统治者,在他的封土内拥有最高的权力,内政几乎完全独立。这两个条件,造成了若干阶级。王室和两类封君以下,尚有一种没有封土的士。这四个阶级,可统称之曰贵族。贵族以下是平民阶级,他们一方面是贵族政权下的被统治者,一方面又是附着于贵族土地的农奴或佃户。此外,贵族又拥有较平民地位犹低的奴隶。在中国史上,只有周代的社会,曾有这样层次分明的阶级,也只有周代的社会,可以说是封建的社会。下面是这些阶级的个别叙述。  (一)王室  周人的诗说:“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见《诗经•小雅•北山》]这几句诗,不知是赞颂、慨叹还是讽刺,总之并没有说出周王室在封建社会中的真实地位。先说“王土”,事实上周王所直接统属的土地只限于王畿。王畿的范围已不可确考,但必然包括镐京洛邑及其附近的地方,据周人估计有千里左右见方。大概王畿最北不过至泾水流域以及洛邑以北的黄河北岸附近之地,南不到汉水流域,东不到淮水流域,西则可能至岐山一带,这可从周代诸侯国和外族的分布情形看出来。  单是王畿,王室还不能完全直接统治,因为其中还有许多小封君,他们多属王族,爵位和数目均不详。真正归周王完全支配的,只是王畿的一部分,也就是周王的食邑。  至于所谓“王臣”,在名义上诸侯确是周王的臣,事实上诸侯对王室只履行简单的几项义务,大致不过按期纳贡朝觐,出兵助王征伐,以及救济王畿内的灾患而已。周王于诸侯,尚须有若干颁赐,例如周王祭祀后须赐祭肉给诸侯;诸侯的婚丧大事,周王照例也要赏赐礼品。至于嘉奖勤谨公职或有功王室的诸侯,更须赐服饰器用,赐田邑或赐命(即褒扬令)等。至于诸侯国的内政,可以说是完全自主的。而诸侯对王室也只有在开国初年比较听话,等到王室初期的威风过去以后,诸侯的义务也变成具文,履行与否,要凭他们的高兴。  总之,周王除拥有一个共主的名义,他的政治经济上的实权,实不比一个诸侯国的国君大上多少,这还是初期的情形。后来渐至诸侯国对王室公开抗命,王室有时尚须受庇护于强大的诸侯,甚至以爵位笼络诸侯国内僭越的大夫。王室的威信,自然也随之以尽。  至于中央政府的组织如何,因史料不足,不知其详。据后人的传述,王室的重要官吏有:冡宰,掌全国行政;司徒,掌赋税徭役;宗伯,掌礼乐教化;司马,掌军政;司寇,掌司法,司空,掌工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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