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语翻译他想来想去,还是想不出个玩出了名堂 教学设计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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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语言文学专家、比较文学专家、翻译家周珏良教授
作者:外语系 日期: 8:30:59 人气: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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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周珏良
(2.10),男,汉族,安徽东至人,出生于天津。英语语言文学专家、比较文学专家、翻译家。周珏良先生家学深厚。其父周叔弢((tāo))()是古籍收藏家,文物鉴藏家,又是著名政治家和实业家。周珏良是周叔弢先生的次子。周珏良1940年毕业于清华大学外文系,1948年又毕业于美国芝加哥大学英语系研究院。历任清华大学外文系讲师,外交部翻译室副主任,北京外语学院英语系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比较文学会常务理事、中国译协理事、全国外国文学会理事、全国美国文学会理事、中国作家协会会员等。英译作品《毛泽东选集》(合译)、《周恩来选集》(合译)、《毛泽东诗词》(合译)等。&
1945年至1947年任天津工商学院、女子文理学院、北平清华大学外文系讲师。年任北京清华大学外国语言文学系专任讲师,1948年在美国芝加哥大学英语系研究院获硕士学位。1949年8月回国,到北京外国语学校(北京外国语学院前身)英文系任教。1953年至1954年赴朝鲜任朝鲜军事停战委员会中国人民志愿军代表团秘书处翻译;1975年至1980年调外交部任翻译室副主任。曾任中国比较文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翻译工作者协会理事、中国外国文学学会理事、全国美国文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于1991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
参加过《毛泽东选集)第五卷、《周恩来选集》上卷和《毛泽东诗词》等英文本的定稿工作。曾给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陈毅等党和国家领导人担任翻译。在英美文学、中西比较文学和中国文化方面深有研究,尤其在中西文论的研究方面卓有建树。其文学批评和比较文学方面的论文和著作有:《麦克白的悲剧效果》、《毕利&伯德的一种读法》、《中国诗论中的形式直觉》、《河、海、园--"红楼梦"、"莫比&鸿克"、哈克贝里"芬"的比较研究》和《数百年来的中英文化交流》等。代表性译著有:美国麦克兰(Norman
Maclean)《李尔王分析》、《济慈论诗书简》、惠特曼《1955年(草叶集)序言》、《蒙太彭夫人书信选》、《水手毕利&伯德》及一些英文散文和诗篇。编著的有关英美文学的书有:《英美文学欣赏》、《英国文学名篇选注》(主编之一),并与王佐良共同主持国家重点项目《英国文学史》(五卷本)的撰写工作。
  周珏良是中国作家协会会员,中国莎士比亚学会会员,并担任中国比较文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翻译工作者协会理事、外国文学学会理事、美国文学研究会常务理事等职。他是《英美文学欣赏》、国家重点社科项目五卷本《美国文学史》、也是《文学名篇选注》主编之一。参加了英译本《毛泽东诗词》(1976),《毛泽东选集》第五卷(1977),《周恩来选集》上卷(1981)的定稿工作。曾给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陈毅等党和国家领导人担任过翻译,多次在重大的国际、国内会议上作过同声传译工作。&
周珏良是博士生导师,他喜欢和学生在一起,学生也经常到他家请教,逢年过节还邀请学生于家中欢聚。周珏良的教学研究范围为英、美和比较文学,偏重于诗,小说和文学理论。他多年潜心于西方文论和中国古典文论,特别注重艺术性的研究,认为中西文论各有所长,可相互补充。以西方的批评方法研究中国文学的人已经很多,也颇有成绩,而把中国传统的批评方法用于西方文学上去也会别开生面,注意到这方面的人尚少,值得提倡。他在文学批评方面的论文有《麦克白的悲剧效果》(1981)、《&毕利&伯德&的一种读法》,《中国诗论中的形式直觉》(1991)等。他认为,中国人研究西方文学用比较的方法有广阔的天地,但是首先要通文学然后再谈比较,也就是说首先要精通中国文学和一门以上的外国文学,才能谈得上中外文学比较。只靠翻译作品,或懂得一点外文而主要靠翻译作品,就做比较文学的研究,不是肤浅就是牵强,是不会有什么好成绩的。他在这方面的文章有《河、海、园——&红楼梦&、&莫比&迪克&、&哈克贝里&芬&的比较研究》(1983)和《数百年来的中英文化交流》(1987)等。他认为,中国研究外国文学的人也要懂得中国文学,包括古典文学、现代文学、特别是前者,这样才有比较才有新意,而不致老是跟着外国人后面跑。强调研究外国文学,先要把外国人研究的方法搞通了,知其究竟然后才能谈比较,这样才能全局在胸,对自己专精的那一国文学,也才能有更深的理解。
他曾从事翻译教学和翻译工作,对翻译,特别是文学翻译有他的看法。他认为,翻译工作说到底是一个理解原著的问题,和在另外一种语言里表达的问题。理解就是“信、达、雅”的前提,表达就是“信、达、雅”的现实。关于译文的语言,他认为以今日中国而论主要应当用白话文。他自己就喜欢用一种“提炼了的白话”,既是白话又多少是书面语,不那么“白”,但也不多带文言的腔调,若原文有很突出的风格特点,也可以破格用别的方式来照顾一下。他因为研究文学理论,所以对文学理论的翻译很注意,也有自己的看法。
  他翻译的著作还有《蒙太古夫人书信选》(1985),赫&麦尔维尔的《水手毕利&伯德》(1987)和一些英文散文、诗篇。1994年5月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出版《周珏良文集》,分论文及译文两部分。书前有王佐良撰序及作者传略,冰心为该书题书名。??
周珏良先生谈英语学习
一、对于翻译的步骤我有以下看法:
(1)先逐字逐句译出,不要少掉什么东西,不避免某些翻译腔。
(2)抛开原文,只看译文,依原文风格(简练,沉郁,俏皮等)修改译文文字。这时会发现好多问题,往往是上下文呼应联系问题和整体风格问题。
(3)再对原文,看看走了意思没有。
(4)放几天甚至几星期后再看。这时对原文的记忆已经模糊了。在上述第二阶段修改文字时曾因为原文还大都记得,觉得还顺当的许多地方,现在都通不过了,需要再修改文字。这时往往要加些字或减些字才能使意思清楚。经过这一次修改,一般说译文就可以拿出去了。
&要理解一国的文化就要读些历史,文学,包括诗和散文作品。我国古时儿童入私塾读书,开始读《三字经》,〈〈千字文〉〉,〈〈百家姓〉〉,此外还要读〈〈千家诗〉〉或〈〈唐诗三百首〉〉,也就是要蒙童及早地接触我国传统文化的意思。我们读点英诗,目的与此类似。
(编者心得:周珏良先生的翻译四步法很有特色,尤其是他要将译文多放几天再拿出来审稿、修稿的经验非常值得学习。大凡刚翻译完一篇文章一定会觉得怎么看怎么顺眼,那么,就需要这种适当的冷静周期,因为冷静周期里将以新眼光来看译文。通常会更客观,也更准确!
其实不但是英文翻译用这种方法,很多文学家、画家也都喜欢这种做法,那么通常会有更好的作品出现。
另外,他介绍的一种“博览群书”法,通过大量的朗读背诵是很重要的。中国不是有句古语说的好“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这中方法虽说有些教条与枯燥,但是实践证明是非常有效的。中国几千年的私塾教育就是主张背诵与朗读,熟读能巧,熟读就会自然通彻了解!)
二、周珏良先生对自己五十年英语学习的回忆
我学习外语(主要是英语)和从事外语工作一晃五十多年了,其中经验教训不少,回想起来也不无值得一谈之处。我这个人学语言天赋不高,外语也不是很小时候就学起的,但到了今天总算学会了一门外语棗英语,所以我对学外语要有天才和必须从几岁学起的说法始终持怀疑态度。
开始学英语时我已经十三四岁,在那以前一直在家塾里读四书五经古文唐诗。当时因为要考中学才开始学英语和算学,请了补习先生在家里读,用的课本是周越然的《模范英语读本》。读了一牛多后考入天津广东中学初中二年级,读的一本语法,已不记得名字,还有一本简写本的《鲁滨逊漂流记》。过了一学期,转学到南开中学,读的是学校自选课本,里面都是些小故事,我不甚感兴趣,学得糊里糊涂,没有多少收获。下年到了初中三年级,遇上一位老师,名叫刘伯高,才真正学到一点东西,所以多年来我一直怀念感激他。刘先生的教学法可以概括为两句话,一是少而精,一是反复实践。当时他抓的重点是语法,而语法之中又只抓了两项,一个是动词(包括分词和动名词),一个是关系代名词和关系副词即who,that,which,
where,when等。他也并不多讲,只把动词的形态变化列出一个表来发给学生,关系代名词关系副词也列一个表,各举几个例子,也发给学生,在堂上就是翻来复去做练习,不厌其烦,经过一年我们这些学生大多能把动词变化的形式掌握得很熟练,再也不会在第三人称单数现在式的动词后面不加一个s或者把take的过去式搞成taked了。甚至比较复杂的如同have
doing也能在形式上掌握,固然在意义上还不很清楚。在处理复合句子上也知道who和whom的区别了,这些事看来很小,但是在非英语环境中学英语,在初中就能把它们搞清楚对打好基础是十分有意义的。
从中学里的另一位老师李尧林先生处我受益就更大。李先生是巴金先生的哥哥,燕京大学毕业生,我在高中一二年级都跟他学英文,除了必修的英文课外还有一门“英文选读”。李先生教会了我们简式的国际音标,鼓励我们用以英语解释英语的字典(我当时用的是《牛津袖珍字典》),同时给了我们许多泛读的材料。记得有商务印书馆出的一套简写本读物,包括莎土比亚戏剧故事,丁尼生、朗费罗作品故事等,还有一本德国小说家施托姆(Theodor
)的《茵梦湖》给我的印象最深。这大概是因为别的几本都是小册子,只有个故事梗概,而这本书一来故事的浪漫气息正合十几岁的孩子口味,二来虽是译文还有些文采,其中吉卜赛女郎歌老师在班上读得津津有昧,还把一种译文读绘我们听(好象是郭沫若的),真有点闻所未闻了。李先生的教学法也活泼多样,很能引起学生的兴趣。例如他在上课文之前常常读一个小笑话,要我们默写下来,然后口述几个问题,由我们写出答案交上去,由他评阅,他还在班上组织朗诵剧本,曾用过王尔德的少奶奶的扇子》(Lady
Windermere's
Fan),由学生分担剧本中角色,寓学习于欣赏之中,效果很好。但我所受的这位老师的好处还不止此。他为人温文尔雅,平易近人,只身一人住在学校教师宿舍,我常到他屋子里去,他书架子上放了许多英文的和中文翻译的书,经常谈起里面的内容,引起了我的兴趣,我也就开始看一些英文翻译的欧洲名著,如莫泊桑短篇小说等。他也常介绍一些和学习语言有关的参考书,如牛津版Vallins著的ABC
of English Usage
就是他要我学会使用的。在高中时还有一位史丽源先生,也是燕京大学的毕业生,听说是专学法文的,但英文很好。是他把当时燕京给一年级学生用的填字改错教材给我们用,对引起我们学生对英语的结构和用法的注意,特别是前置词的用法,起了很大作用。我还特地买了一本商务印书馆出版的英语前置词用法词典,经过了半个多世纪,历尽沧桑,这本书居然还在,可算是一件个人纪念品了。
中学时的课堂教学给我的英文打下了较好的基础,但从另外的途径我也学到不少东西,有的甚至是课堂里学不到的。在我十七八岁时我父亲认为英文要学好还得跟外国人学,就给我找了一个英国老太太课外补习。这位老太太的丈夫在当时中国的盐务总署工作,本人不学无术,大约是个中学毕业生,纯粹是家庭妇女,本来也不教书,经人介绍才特地收了我这个学生,但她普普通通,到还没有传教士之类的那种悲天悯人的俗气,而且讲话是一口纯正的英国音。和她见面之后,她要我自己选教材。我当时觉得中学里的教材程度太浅,想读深一点的东西,恰巧家中有一本牛津版“世界名著丛书”里的《英国散文选》,我以为这大约和中国的唐宋八大家文选差不多,就选来用了,那知道一开始就碰了壁。那本书的头一篇是培根的《论真理》,开始是这样的“What
is truth?Said jesting Pilate;and would not stay for an answer.
”,这句话里的"jesting Pitale" 因为有一条注,还可以懂,但“would not stay for an
answer”我就无法懂了,那位老太太也说不出个名堂来,这本书当然无法用下去。后来她听朋友说可能美国书要容易一点,就给我找了一本欧文(Washington
Irving)的《见闻札记》(The Sketch
Book),总算生吞活剥地读了下来。过了一年因为我已是高中三年级学生,功课比较重,也就不再去了。和她学了一年,唯一的好处就是敢张嘴说英文,见了洋人不怵头,发音上也有所改进。还有一件偶然的事。大约是在1934年,我的堂兄周煦良从英国留学回来到天津我家里小住,知道我在学英文,就叫我把作文拿给他看,用了两个晚上给我当面一边改一边讲解了好几篇,触及到的有语言问题也有思想逻辑的问题,使我颇有顿开茅塞之感,从此对以英文写文章发生了兴趣。还有一件事对我阅读能力的提高甚至比英语课本身还起了更大的作用。和许多水平较高的中学一样,当时南开中学使用的许多教科书是英文的。我们在初中三年级读的几何课本就是英文的,然后高中的数学、化学、物理等课本都用的英文教科书,特别是高中一年级读了美国海斯和慕思(Hayes
Moon)著的现代史,对扩大词汇、提高阅读能力大有好处。当时的数学习题和物理化学的试验报告都用英文,考试答卷不要求但也可以用英文答。我当时对英文已很有兴趣,所以在这些科目试答卷都用英文。这么一来,英文就成了吸收知识和表达思想的工具,有一种“真枪实弹”的感觉,也可以说是初步“过关”了吧。
除了学校,我还利用了别的机会来学习。当时天津有一家英文报纸,叫“华北明星报”(North China
Star)。有一学期,上面说的李尧林先生在班上举行朗读比赛会,我得了第一名,他给我订了一个月的这家报纸做奖品。我看看上面的一些新闻也很能懂,并对上面的一些商品广告发生兴趣,学到不少词汇。后来自己就长期订阅了一份,慢慢地也就习惯读英文时事报刊了。天津有两三家卖外文书、主要是英文书的书店,我在高中二三年级的时候常去翻书。这些书店都是开架的。书籍之外还有许多种杂志,因为去的人很少,所以在那里翻看也没有人来管。原版的外国书价钱很贵,所以我买书时不多,只买过《世界文库》版的《金库诗选》(The
Treasury),英译本《共产党宣言》和《怒吼罢中国》,这些书都是一两块钱一本的。还买过几本杂志,如苏联出的《国际文学》(International
Literature)英文版和美国的《新群众》(The New
Masses)等等,那就更便宜一些了。去这些书店,还有一个好处,可以和里面的店员讲英语,那些店员大多是白俄,英语并不甚高明,我也不怕讲错了,因而可以大胆他讲。除了原版的英文书以外,当时我国的一些出版商也出版过一些英文书籍,如北新书局的英汉对照本小品文选(梁遇春选),诗选和散文选,商务印书馆或中华书局出版的一套戏剧选,这些书我当时都有,不时浏览,既引起我对文学的兴趣也提高了英语水平。大约在年开明书店出了一套由林语堂编英国著名语音学家琼斯(Daniel
Jones)发音的英语发音练习唱片,我父亲买了一套。我在以前虽学过简式国际音标,但没有较系统的发音理论知识。这套唱片附有说明书,简明地阐述了发音原理,读后我初步得到了对英语发音的理性知识。有了这知识再去听唱片并跟着练习又改进了我的英语发音。三十年代上半期我读高中时,开明书店出版了林语堂编的一套英语课本,又出了他的《开明英语法》,我各买了一部。这部语法讲法新颖,举例生动,读起来非常有趣,特别是有一章叫“Fact
Fancy”,专门讲虚拟语气和情态助动词的用法。这两项是英语里很不好掌握的,特别是概念不易搞清楚。林语堂的办法正是从概念着手,先把这个弄清楚了再谈语法上的表达形式。加之他语言清楚,举例既恰当又有趣,读后有豁然开朗的感觉。他这本书和后来读的Otto
Jespersen的Essentials of English Grammar
是我青年时受益最多的两本语法书。要对英语有比较扎实的掌握,对“用法”(usage)也是要下一番工夫才成。前面说过,我中学的老师李尧林先生曾介绍我看Vallins著的ABC
of English Usage,同时我还有一本更大的书,就是Fowler著的、牛津大学版的A Dictionary of
Modern English
Usage。前一本书篇幅小,词条简明,我曾把整本翻阅一遍,需要用时又把有关词条仔细读过。后一种是一本大书,无法全读,而且内容文字都比较难,在中学时我常常读不太懂,但当时颇有股傻气,不肯放手,不懂再读,这么翻着翻着,从高中到大学,慢慢也就读懂、会用,收获不浅了。上述这类书在当前好象不大时髦,甚至会有人认为颇有“学究气”,我的看法则是,在中国的环境里,如想把英文真正搞好,特别是写的方面,在这类书上下一番工夫是不会白费的。
我于1935年考入清华大学,在外国语言文学系,主要是读文学,在大学时期(后两年在昆明西南联合大学)英语的提高主要靠的是读文学书和有关文学和文化的书。虽然大学一二年级都有“大学英语”课,每周还有作文,但是我们这批学生的程度早已超过了这些课的要求,所以应付应付就过去了,主要精力都放在读书上。我在西南联大还学过一门笔译课,当时老师是叶公超先生,学期之未他要求每个学生选一篇较长的文章译成英文,我选的是沙汀写贺龙将军的一个速写,记得里面有“一杯水主义”和“小鬼”两个词我不懂得,后来问了同学查良铮(即诗人穆旦)才知道是什么意思。他那时已接触了一些解放区的进步文学,我则一无所知。
在大学时代对我写英文文章有突出影响的有两件事。一是遇上两位改文章的好老师,英国的燕卜荪先生和我国的叶公超先生。前一位是诗人、批评家,他的诗风深受英国十六世纪“玄学派”的影响,散文则“瘦硬通神”,以思路缜密,文字简洁精练著称。他改文章首先注重逻辑思维,找出毛病就给你一两句一针见血的评语,造成极深的印象,下回再写文章自然就会注意了。其次他最不喜欢可有可无的形容词等等浮词,文章里碰上了准给你划了去,还要加评语,说明理由。跟他学了一年我明白了写文章首先要把思路搞清楚,不可能作者思想模糊或混乱而能使读者弄明白所讲问题,也知道了要避免陆机《文赋》里所说的“文不逮意”。叶公超先生自己能写漂亮的英文文章,所以给学生改文章常常指点如何写文章就能漂亮一些。记得那时我在大学四年级,他住在离西南联大校舍不远一家当地名人(可能是李根源)坟园里的几间相当宽阔的屋子里。过几个星期他就叫我们这班学生去他那里一个个地当面改作文,边讲边改。所选的地点也很有意思。坟园里只有一个大坟,很讲究,四面有白石栏杆,师生都坐在栏杆上拿那里当露天课堂。大家沐浴在昆明的迷人阳光中听老师的精辟见解,真是一种享受了。他改文章不但改字句,而且对通篇也有评语,记得我当时读了兰姆(Charles
Lamb)的小品文集后写了一篇文章,仿效了一些文字上小巧的地方。他看了后说能在文字上下这种工夫还是好的,但要知道这不是大方家数,不能把精力全放在这方面,否则文章不能写得真好。这种评语真是使人受用不尽的。可惜这门课没有学完一年,因为中间叶先生为处理家务事回到当时沦陷的上海,被日本宪兵抓去,很吃了些苦头,放出来后就改入仕途,没有再回学梭,从此再也没有见过他了。因为自己得益于老师改文章,所以至今我无论教什么课都要求学生写文章自己改,并且要加批语。当然这也可以说是“苦差”。但对学生非常有好处,而且有时看到青年人写出好文章来,对教师说也不失为一种乐趣的。我在昆明读书时学写英文文章受益很大的另一件事是阅读了一些文学评论的书籍。学写文章,特别是用外语写文章,总要有个范本。当时燕卜荪先生有Edmand
Wilson的Axele's Castle和T. S. Eliot的The Sacred
Wood两本书,我借来读了,前一本书讲现代派文学,主要是诗,后一本是蔼略特的批评文集,几篇脸炙人口的文章如“传统与个人才能”,“论玄学诗人”等等都在里面。我当时读了这些文章真有进入了新天地的感觉。同时这两本书的文章风格也吸引着我,它们好似作者手中随心如意的工具,把细致曲折的思想表达得那样清楚,那样毫不费力,读起来好象直接接触到了作者的思想,几乎不感到还有个作为媒介物的语言。我感到写文章就是要这样写,于是读书时不但努力掌握内容同时也注意它的文章,久之也就摸索出一些道理来。那时清华大学有些书运到昆明,其中有一套英国出的“荷加斯讲座”(Hogarth
Lectures),其中有Herbert Read的Phases of English Poetry,Edwin Muir的The
Structure of the Novel等等,每本篇幅不长,内容文字都有可学的,我也看了不少本,很受益处。
我从大学毕业到现在已经四十多年了,但对英文还在不断学习之中,读书,看报,听演讲,听广播往往都有收获,看来学语言这件事也是活到老,学到老的。
周珏良先生琐忆(王立礼文)
今天写的周公,狭义上说,我不敢自称他的学生,因为除了他客串王公主持的《英美文学欣赏》课外,我不是他的入室弟子。但是我却在多方面得益于周公的言传身教,与他有过为数不多的接触,也读过他撰写的许多文章,收获颇丰。因此,广义地说,周公是我的老师,而且是一位好老师。
学生时代虽然没有机会近距离接触周公,但听到有关他的传闻却不少,甚至可以说,在学生看来,王许周三人中,周公具有更多的传奇色彩。原因是多方面的。第一,周公出身名门,他的父亲是天津著名实业家,担任过天津市副市长。第二,周公经常被外交部调去任翻译,给毛主席、刘少奇主席、周恩来总理、陈毅外长等担任过口译,等等。外语学院归外交部领导。我们毕业后的目标是进外交部,理想是为高层领导人当翻译,所以周公自然成为我们崇拜的偶像。加之,在校园里偶然见到周公时,觉得他气质不凡,风度翩翩,甚为潇洒。学生中还流传,周公招研究生的标准相当独特,除了英文好外,还必须能读线装书和会下围棋,等等。
文革后,周公曾被调到外交部工作数年,1980年才回到外语学院教书。我第一次面对面地与周公长时间交谈是1981年初夏。那时系里派我到北京大学参加教委举办的由美国富布莱特访问学者授课的全国英语教师培训班。培训班的课程之一是美国诗歌。这是我第一次学习美国诗歌,对美国教师的授课方式也不习惯,所以觉得有些吃力。根据培训计划安排,期末要进行考试,大家都很紧张。我在复习时读Emily
Dickinson的诗歌,虽有些喜欢,但很多地方似懂非懂,犹如雾里看花,朦朦胧胧,不很明朗,觉得心里没底。一天,在系办公室遇到了周公,我想,周公是美国芝加哥大学英语系毕业,美国文学是他的强项,我可得抓住机会请教。其实,我和周公并不熟,但周公一听我问到Emily
Dickinson,便很高兴和我谈了起来。因为是偶遇,我没有随身带上课用的Anthology of American
Literature,周公更是被我“突然袭击”,毫无准备。Dickinson
的诗都不长,但数量很多,我们用的选集就收录了60多首。她的诗没有题目,目录就采用第一行,如, “Success is counted
sweetest”, “The Soul selects her own Society”, “I tasted a liquor
never brewed”, “A Bird came down the Walk”, “Because I could not
stop for Death”, “A narrow Fellow in the Grass”, etc.
(注:大小写为原文)当我背下第一行后,周公立即知道我说的是哪首诗。他详细地回答了我所有的问题,有具体的,更有关于诗人整体创作风格的。周公全面地介绍了Dickinson诗的创新之处,她虽然生活范围很有局限,但她的想象力异常丰富,对日常生活观察细腻入微,使其一些平淡无奇之物通过奇特新颖的意象写到诗里。周公将Dickinson的诗讲解得十分清晰透彻。他整整谈了一节课的时间。周公的分析使我有“拨开云雾见太阳”的感觉,茅塞顿开,一切都豁然开朗了。无意中我当了一次周公的学生,真是“与君一席谈”,胜过一学期的课。我想,真正的大学者都是有真才实学的,他们的脑子里储存了丰富知识,需用时随时可以取出来。
不久,在王公和周公主编的《英国文学史》的会上,我听到周公念他写的艾略特的章节。这位二十世纪最伟大的作家之一出生于美国,就读于哈佛大学,后来搬到英国并定居伦敦,加入英国国籍。英美文学史都视他为本国作家。五卷本的《英国文学史》从二十世纪开始编写。每人需在全组会上念自己写的初稿,然后征求大家的意见,以便改进。这一做法居然对主编之一周公也不例外。艾略特的作品含蓄难懂,有大量的文学典故和隐晦的象征,不管是文字还是意境,如要读懂需下很大的功夫,写成评论文章更是难上加难。但周公的文章充分显示了他对原作的深刻理解,他文中阐述艾略特划时代之作《荒原》的部分尤为精湛,对作品的写作背景、思想内容、诗的整体结构、写作手法及风格、作家在文学史上的地位,等等方面,都分析得深入详尽、脉络清晰。周公的文章洋溢着才华,充分展示了他那高深的诗学造诣,是王公所要求的既要有新意又要有文采的极好典范。更令我钦佩的是两位大师踏实严谨的治学态度,他们主持这样弘大的科研项目,既有大局在胸,又要确保每一篇文章的质量,真正做到了一丝不苟,精益求精。如今处于一片喧嚣浮华之中,对于老前辈治学之道留给后辈的精神财富,我们实在应该珍惜和继承。
有一次我有幸成为周公家的客人。这事还得从美国教授John Blair说起。他是我于1983年在麻省的Smith
College学院做访问学者时认识的。我旁听他讲授的美国研究课。当时从中国大陆去美国大学留学或进修的人数寥寥,整个Smith
College就有个一个中国自费留学生,两个访问学者。我是其一,另一位来自复旦大学。我和John
Blair教授住隔壁,来往比较多,有时在校园餐厅一起吃午饭,他有着极强的intellectual
curiosity。他对中国古老的文明非常感兴趣,问题像机关枪似地发过来,有些我知道,有些我却答不出来,实在难以招架。他说有机会一定要访问中国,亲眼见见中国文明。果然1988年Blair教授来到北外任专家。不知他怎么认识了周公。周公请他夫妇到家里做客,我作陪。记得周师母烧了几道好菜,有荤有素,还有美味的汤。具体什么菜忘记了,但只记得很精致,是平时吃不到的。后来读《吴宓日记》,看到在西南联大时他在周珏良家入伙,便不觉奇怪了。美餐之后,周公请我们到他的书房小坐。因他住在北外西院北楼一层。光线比较暗,只觉得屋子里摆的满当当的。四壁都是书柜和书架,摆满了中外书籍,柜子里还有一些摆件。屋子中间是两张书桌,摆成丁字形,上满摆满了书籍和文房四宝。书房的主人看上去不像是留洋归来从事外国文学教研的学者,倒像是个国学家或书法家。周公给我们拿出他珍藏的墨宝和其他藏品,兴致勃勃地解说着墨的制作和价值,我觉得很好玩但不是很懂。印象最深的是一把乾隆御扇,他拿在手里展示着,我很好奇,但没敢伸手拿过来仔细观看。Blair教授的问题自然特别多,但这次他找对了人,一问一答,有问必答,两个人谈得不亦乐乎。
这次造访印象深刻,领略了周公作为大家出身、名门之后的风范。后来读周公夫人方缃的《夜来幽梦忆珏良》的文章,对周公有了更深一层的了解。陆续读过一些回忆周公的文章,都没有周夫人方缃写得细腻生动。现根据此文的内容,对周公的家世做一简单归纳。周珏良原籍安徽东至县,出生在天津。曾祖父曾任两江总督;祖父为清进士,精医学;父周叔弢,华北知名实业家,无党派人士,曾任天津市副市长、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家政协副主席。周珏良的母亲出身杭州知名的书香世家,能读会写,善吹萧,喜唱昆曲。周珏良十三四岁前在家读私塾,后进南开中学,清华大学,留学美国芝加哥大学。其父虽是实业家,但能读德文、英文,思想开明,是知名藏书家,他从二十几岁开始到九十三岁高龄,一生买书,爱书、藏书,最后捐书,于1952年把藏书中的最精品宋、元、明抄、校本书二千六百七十二册,全数捐给北京图书馆,后又将其他藏书分批捐给不同的学校。周公在浓郁的书香熏陶中长大成人。受父影响,他自己爱好广泛,喜欢逛琉璃厂,研究版本学,爱书,爱画,最爱藏墨,墨研究的造诣极高。《周珏良文集》中有三篇文章讲墨,其水准绝对是专业性的。
周公出身于名门望族,但他对名利却十分淡泊,也许正因为他出身显赫,见过大世面,才不屑追名逐利,处世态度恬淡洒脱。周公丝毫没有大学者的架子,性情温和,平易近人,对人宽厚,脸上总挂着一丝若隐若现的微笑。文革期间挨整时也不忘在小馆子里喝杯啤酒解闷,和附近四季青的农民聊天交友。在学校里他从来没有担任过行政职务,拥有的头衔都是学术上的,而且都是副职或理事,对此他从不计较。
周公在翻译上有着骄人成就。与王公、许老不同的是,他擅长口、笔两方面的政治性、外交性翻译,是我国同传的老前辈,除在外交场合给中央首长翻译外,还参加《毛泽东选集》、《周恩来选集》、《毛泽东诗词》等重要文献的英译本定稿工作。《周珏良文集》中的“论翻译”一文集中了他多年翻译的宝贵经验,论述精辟且实用。我在微博上发的那条就源于此文:“对于翻译的步骤我有一下看法:(1)先逐字逐句译出,不要少掉什么东西,不避免某些翻译腔。(2)抛开原文,只看译文,依原文风格(简练、沉郁、俏皮等)修改翻译文字。这时会发现好多问题,往往是上下文呼应联系问题和整体风格问题。这遍修改完了,要求文字读来越顺当越好。(3)再对原文,看看走了意思没有。(4)放几天甚至几星期后再看。这时对原文的记忆已经模糊了。在上述第二阶段修改文字时曾因为原文还大都记得、觉得还顺当的许多地方,现在都通不过了,需要再修改文字。。。经过这一次修改,一般说译文就可以拿出去了。”读到此,觉得周公的翻译犹如一个工匠大师在精雕细刻一件艺术品,不到炉火纯青,不肯拿出手。
比较文学研究是周公的专长之一。他有扎实的国学功底,学贯中西,在我国比较文学研究领域有着突出贡献。这方面影响最大的是他的《河、海、园--&红楼梦&
&、&莫比&迪克&、&哈克贝里&芬&的比较研究》一文。这三本世界名著均是周公多年潜心研究的对象,放在一起进行比较,梳理出其中的相通之处,可以说是立意新颖独特,具有开启人们思维的巨大力量。王佐良先生在《周珏良文集》序中写道:“文章选的很精,篇篇值得细读。。。第一类文章中,我最欣赏的是《河、海、园--&红楼梦&
&、&莫比&迪克&、&哈克贝里&芬&的比较研究》。”
因为“园、河、海不止起了描写人物性格和创造气氛、烘托行动的作用,更重要的是提供了书的结构原则。”这篇论文可说是我国比较文学研究中精品。
周公的学术研究成果表现在多方面,但他自己可能更喜爱诗的研究,这可能与他从幼年在私塾里熟读唐诗宋词有关。周公是个有眼光的学者,他很重视诗的普及工作,晚年,他在拥有广大读者群的普及读物《英语学习》上开辟了《英诗赏析》专栏,他选择了不同时代、不同风格的短诗,一一详解,对初学者是个难得的启蒙教育,而对读过一些英诗的人来说也是一个极佳的再学习机会,可以了解一位诗学大师是如何讲诗的。这些文章我都怀着极大兴趣拜读,收获很大。周公的一个过人之处是将比较文学的路子运用于讲诗。解释一首诗时,他往往选择一首中国古诗来对照,使读者能够凭借自己中国诗的知识加深对英诗的理解。如讲解拜伦的
“She Walks in Beauty”时,周公指出,诗的第二段的头两行(One shade the more, one ray
the less/Had half impair’d the nameless
grace)是名句。他引用战国时期楚国的辞赋家宋玉的名句:“增之一分则太长,减之一分则太短;着粉则太白,施朱而太赤”来相比,读者的印象自然就深刻了。读那些小诗,我领悟了周公贯穿始终的一个大道理,周公在《英诗赏析》连载第一篇说:“诗可陶冶性情,培养高尚情操。”扩大来说,读书学习不仅为了增加知识,而且是为了提高素养,脱离低级趣味,追求人生的更高境界。周公自己便是一个极好的典范。
当时任《英语学习》主编的朱炳和老师后来告诉我,《英诗赏析》写到最后,周公提出在这一专栏增加一篇墓铭的介绍。“墓铭—诗的变体”一文完稿不久,周公便去世了,此篇竟成为他的绝笔。这不禁让人猜想,这两件事之间有什么联系吗?冥冥之中是否有什么暗示吗?日晨8时,周公起床后,寻找什么东西。夫人问他找什么,他回答说找校医院的电话号码。夫人问怎么了。他答胸闷。夫人忙扶他休息,并立刻打电话急救。不到5分钟,急救车还没有赶来,周公就仙逝了。
周公的大哥周一良先生为他写下挽联:“生也悠游,去得潇洒。诗通中外,书追晋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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