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资扩股可行性报告问题。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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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资扩股问题求教,A公司系一民营公司,注册资金3000万,最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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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项目较多,急需银行融资,但银行要求A公司的注册资本要达到4000万,可A公司的2个自然人股东不愿再拿出资金直接注入增资,A公司的财务总监拿出2套筹划方案:1、让A公司拿出1000万与他人合资成立一空壳投资性公司B,注册资金1200万,然后再由B向A投资入股1000万(注:该省工商部门规定专门性的投资公司对外投资可超注册资本的50%),这样使A公司的注册资本合法的达到了4000万。2、或者用A公司的非货币性资产将其评估值加大与他人成立B公司,然后再由B将此非货币性资产重新评估后再入股A.
不知上述增资方案是否合法合规?如果可行,操作中要注意哪些问题?急盼高手作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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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根本就你不着这样,就按现在股权比例,用企业的钱替为出资就OK
建议直接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转增资本。
除非企业拿出现金(企业股东为自然人)否则哪个事务所敢出增资验资报告!
按你的说法就是把借给股东,再股东投资自己的企业?不会吧??
还可以十目直接用资产评估增值形成的资本公积转增实收资本
但企业的钱出去要形成"其他应收款"挂账呀,而且数额太大,总不好作为"长期股权投资"好看呀
但现在还未形成利润呀
有依据吗?该企业到是有不少固定资产
都不太可行,除非资金在外面多转几圈回来
你不会不知道现在都是这么注资的吧。尤其是集团性质的公司
底下注资二个亿,留1000万给你花,其它一个月后划回本公司,有何不妥。
可以是可以,就是不合法!
我现在处理一个案件,因为洗钱投资,当事人(股东自然人)已经被抓起来了,罪名“诈骗及职务侵占”涉案金额数千万,帮助洗钱的企业是第一上市被摘牌的企业。
公司法第179条,你以可以咨询当地工商局,切记涉税问题(注意最后一自然段)
资产评估涉税问题比较分析
[ 作者:&&加入时间:&&来自: ]
 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经营活动的需要,要对一些现有的资产进行重新评估,评估后必将产生一些价值上的变化,而这些评估资产的增值或减值也会对当时以及今后的税收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很有必要对此方面的税收政策进行分析,对税收的影响作些充分的考虑。企业资产评估主要影响的税种包括: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印花税、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等。
  资产评估对企业所得税方面的影响是直接的。所得税法规定,在按评估价调整了有关资产账面价值并据此计提折旧或摊销的,对已调整相关账户的评估增值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也就是说,企业对评估增值可以计提折旧或摊销,但是在缴纳企业所得税时不得扣除,需要调整应纳税所得额。税法规定在调整应纳税所得额时,经税务机关认可,可在据实逐年调整和综合调整两种方法中选择一种方法。据实逐年调整是对实际计入当期成本费用的评估增值进行调整;而综合调整是在以后年度(调整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0年)纳税申报的成本费用项目中予以平均调整。两种方法下每年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不同,究竟选择何种调整方法对企业有利,企业事先应进行分析和比较,从中选择一种对企业有利的方法进行调整。
  对于诸如存货之类的流动资产评估增值,因存货的变现速度较快,相应地进入成本费用的速度也较快,该部分资产的评估增值如按据实调整法,则相应的要提前调整增加应纳税所得额,没有达到递延纳税的目的。应尽可能随其他资产的评估增值一起采取综合调整的方法,使前期实际调整的评估增值数额小于按据实调整法调增的评估增值数额,而使企业获得递延缴纳所得税的好处。
  对于固定资产的评估增值,则要看评估后尚可计提折旧年限,如尚可计提折旧年限大于综合调整法规定的年限,则按据实逐年调整方法每年调整的折旧费用小于综合调整法调整的费用,企业应该选择据实逐年调整方法;相反,如尚可计提折旧年限小于综合调整法规定的年限,则按据实逐年调整方法每年调整的折旧费用大于综合调整法调整的费用,企业应该选择综合调整方法。
  房产评估对房产税方面影响也是很大的。企业对资产进行评估后,一般都会在会计帐务上按评估后的资产价值进行会计处理,这样,在企业按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时,就会发生多缴或少缴的问题。税法规定,房产原值是指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在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记载的房屋原价。对纳税人未按会计制度规定记载的,在计征房产税时,应按规定调整房产原值,对房产原值明显不合理的,应重新予以评估。因此,房产评估后,如果增值较大,在不影响企业经营活动的情况下和不违反会计制度的前提下,可以不进行会计处理,不在“固定资产”科目反映;如果评估减值较大,需要在会计帐务上进行反映的,也要主动向税务部门说明情况,以免造成少缴税收受到不必要的处理。
  资产评估对印花税也会产生一定的影响。企业会计上一般对资产评估的增减需要在“资本公积”科目进行反映。税法规定,自1994年起,记载资金的帐簿的印花税计税依据改为“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两项的合计金额大于原已贴花的,就增加的部分补贴印花。因此,企业对此的处理,也应该比照房产税处理方式考虑。
  固定资产评估对增值税的影响主要是在固定资产处置时的影响。按照增值税法有关规定,纳税人在销售自已已经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不动产除外)时,如果售价没有超过固定资产购进原值的,可以不缴纳增值税;超过原值的,需要按规定缴纳增值税。企业对固定资产进行评估并进行帐务调整后,原来的购进原值已经调整,因此在资产处置时,就需要与原来的原值进行对比,而不能够与调整后的帐面原值进行对比,以免多缴或少缴税收。
  资产评估增值对股东的个人所得税也可能会有一定的影响。不少企业投资者为了增加企业和股东自己的资本,在实际不增加投资资金的情况下,采取对资产评估增值,增加企业权益的资本公积资金,然后再将增加的资本公积分配转增投资者个人股本。而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只有股份制企业股票溢价发行收入所形成的资本公积金,将此转增股本由个人取得的数额,不作为应税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而与此不相符合的其他资本公积金分配个人所得部分,应当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因此,企业投资者如果不注意这点,将增加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将资本公积保留在帐面不作分配,则仍然可达到既增加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又不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目的。
资产评估增值形成的资本公积属于准备项目,不能用于转增资本,并且此时的评估调帐也违反历史成本原则。
只有股份有限公司可以用资产评估增值形成的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转增实收资本,(公司法179条并以咨询北京市工商局),有限公司不可以!谢谢。
先别谢,刚刚被人提醒想起来一个重要问题
只有股份有限公司可以用资产评估增值形成的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转增实收资本,(公司法179条并以咨询北京市工商局),有限责任公司不可以!
太麻烦了,可以找社会上有专门的注资公司,可以给你们提供资金增资收取手续费用,增资完毕再提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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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对于会计人来说是重要琐碎的事项,由于企业业态的不同中间存在很多个人理解的事项。本期嘉宾程伟男,是视野思享会的积极参加者,在某事务所工作,近期将其关注的研发费用事项进行了系统整理,分为相关政策依据、三方面的注意事项、九方面的常见情形(争取分享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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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吸收合并其他公司、增资扩股的问题
&09-04 18:45&&悬赏 0&&发布者:han561…… &地区:北京-海淀区 回答:(5)
有限责任公司吸收合并其他公司、增资扩股之事是否需要全体股东同意,有限责任公司还有哪些事需要全体股东同意才能做,急求,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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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朝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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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按公司章程或者法律法规进行,一般不是全体同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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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要经股东大会同意的
[北京-海淀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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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一般需要经股东大会同意的。
[北京-朝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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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需要经过股东大会的同意。
[北京-西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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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需要经股东大会同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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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增资扩股流程应该如何办理?
我公司有三个股东,公司实际资产高于三倍,现有一新股东入股并收购另外俩小股东的股份,公司增资扩股流程应该如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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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新疆&乌鲁木齐
|解答问题:19420条
公司增资流程  (一)公司增资扩股流程:  1、各股东同意增资的股东会决议  2、修改或补充增资章程  3、投入增资资金(或聘请评估公司进行实物/无形资产评估)  4、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5、办理工商、税务等系列变更登记  (二)出资注意事项 :  A货币资金出资注意事项  1、开立银行临时帐户投入资本金时须在银行单据“用途/款项来源/摘要/备注”一栏中注明“投资款”  2、各股东按各自认缴的出资比例分别投入资金,分别提供银行出具的进帐单原件  3、出资人必须为章程中所规定的投资人  B以实物、无形资产(如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等)出资注意事项  1、用于投资的实物为投资人所有,且未做担保或  2、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出资的,股东或者发起人应当对其拥有所有权  3、以土地使用权出资的,股东或者发起人应当拥有土地使用权  4、注册资本中以无形资产作价出资的,其所占注册资本的比例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最多可占到注册资金的70%)  5、以实物或无形资产出资的须经评估,并提供评估报告  6、应当就上述出资的转移事宜作出规定,并于投资后公司成立后六个月内依照有关规定办理转移过户手续,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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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解答问题:21513条
一、的增资扩股方式  从企业法律实务来看,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流程一般为以下两种:  (1)公司股东按原出资比例增加出资额,而不改变出资比例。增资后,各股东出资比例保持不变。  (2)邀请出资,改变原出资比例。邀请出资的对象,可以是公司原股东,也可以是公司原股东以外的人。如果是公司原股东认缴出资,可以是另外缴纳股款,也可以采取把资本或应分配给股东的股息红利转化为出资。  例如,某有限责任公司原有出资总额500万元,股东甲出资300万元(占出资总额60%),股东乙出资100万元(占出资总额20%),股东丙出资100万元(占出资总额20%)。现公司增资500万元,由股东甲认缴100万元,股东乙认缴200万元,股东丙认缴200万元,这就改变了公司原有股东的出资比例。增资后为1000万元,甲出资比例为40%,乙出资比例为30%,丙出资比例为30%。  二、有限责任公司的增资扩股程序  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一般要履行以下法律程序:首先,股东会决议公司增资(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并变更公司章程。其次,股东认缴新增出资,该新增出资要经过会计师事务所的验资。再次,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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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江苏&
|解答问题:20833条
增资扩股实际涉及公司股东和注册资本的变更,公司增资扩股流程如下:  一、拟定增资扩股协议书。  二、召开股东会议,形成书面的股东会议决议(法人股东提交股东委派书,委派人复印件本人签字并盖法人鲜章壹份)。  三、拟定章程修正案。  四、在银行设立专项的验资帐户(可能因银行而异,有的银行可能不要求设立专门的验资帐户)。  五、新增股东去银行缴款(注:如果是溢价的,可能一部分款汇入新设的验资帐户,一部分款汇入公司原帐户作为资本公积,此项也是因银行而异,故需特别注意。另,在缴款凭证备注栏注明“投资款”)。  六、要求开户行出具《注册资本金增资资金证明》,交会计师事务所,同时将所有股东的缴款单交会计师事务所,以出具验资报告。  七、准备以下材料。  1、新老股东身份证明并签字盖章,具体为:  1)股东为企业法人的,准备其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企业法人两份  2)自然人股东的,要提交身份证本人复印件,本人签字并加盖目标公司鲜章各两份  2、目标公司须提交如下文件:  1)修订后公司章程全文 新老股东盖章或签字 原件 壹份  2)目标公司股东会决议 法人股东委派人、自然人股东盖章或签字原件壹份。股东会决议的内容包括:增加/减少注册资本的数额、各股东具体承担的增加/减少注册资本的数额、各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日期。有限责任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由出席会议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加盖公章(自然人股东签字)或者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  3)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复印件法人签字并盖鲜章 两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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