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哪里的南充事业单位考试培训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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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社会保险管理局公众服务网  昨(25)日上午,311名来自南充市本级各类事业单位的“一把手”参加了市委编办举办的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培训。
  为提高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把握机遇、谋划全局、科学决策和依法行政的能力,更好地带领事业单位发展,进一步增强法定代表人对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意识,加强对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加快事业单位改革和发展的步伐,市委编办决定对市本级教育、卫生、农牧业等行业的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进行集中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网上登记、登记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等。本次培训受到参训法定代表人的欢迎并取得了良好效果。(南充日报:蒲天兵 贺军)
        编辑:杨仁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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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刘宇 |2016年南充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6年南充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规定,南充精神卫生中心等32个市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详见本公告附件4。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日前取得毕业证的大中专毕业生(学历、学位含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并完全符合《南充市市属事业单位2016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详见附件1)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16年毕业的报考者必须在日前取得并实际持有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前取得并实际持有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报名时本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属本单位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1:《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两栏分别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及尚在国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内不能流动的。  (7)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工作经历条件  有工作经历要求的,一律按实年(即满周年)计算,其工作年限(含基层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日。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系指要求年限内全职(非兼职)从事与招聘岗位专业相关的专业工作经历。  三、公开招聘单位、岗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详见附件1《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简章发布地址:应届毕业生网()  四、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仅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南充人事考试网(www.),报名时间为日9∶00至5月12日18∶00,逾期不再补报。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明确要求。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后,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批次事业单位公招中限报一个岗位。  本次公招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的面试资格审查、考察(核)中的复核和市人社局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和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南充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以便招聘单位了解报考者基本情况,但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3.上传相片。报考者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表》后,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15―20K的报考者近期免冠证件照。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报考者所传相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查,并在报考者上传相片后原则上1日内(在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后一天报名的在报名结束前)及时反馈审查意见。上传相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本次公招不收取笔试和面试考试费。  (三)开考比例  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文件要求,结合南充市市属事业单位实际,公共科目笔试开考比例(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人才紧缺达不到3:1的公招岗位,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放宽到2:1)。  (四)岗位调整  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整(减)或取消情况,于日在南充人事考试网上向社会公布。  (五)打印报考信息表  上传相片合格的报考者,应及时登录南充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二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六)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成功的报考者,凭报名时的身份证号、姓名,于日至6月3日24:00前登录南充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在打印准考证前,报考者必须在网上签订人事考试诚信承诺书。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及其他证件不得作为参考证件)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未按要求签订诚信承诺书,以及相关参考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考试成绩计算办法:  1、设《综合知识》(或《卫生公共基础》)笔试、面试两科考试的计算办法:  笔试总成绩=《综合知识》(或《卫生公共基础》)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2、设《综合知识》、《专业知识》(《写作》)、面试三科考试的计算方法:  笔试总成绩=《综合知识》笔试成绩×60%+《专业知识》笔试(《写作》)成绩×40%+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70%+面试成绩×30%  所有成绩的计算均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包括公共科目笔试(即《综合知识》笔试、《卫生公共基础》笔试和《专业知识》笔试)。笔试采用集中闭卷考试方式,每科笔试卷面满分均为100分。  卫生专业技术岗位的公共科目笔试为《卫生公共基础》,其它岗位的公共科目笔试为《综合知识》。  2、笔试范围。  《综合知识》笔试的考试范围详见《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笔试复习大纲》(请登陆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sc./)、四川人事考试网查阅或下载,不指定教材)。《卫生公共基础》笔试考试范围详见《四川省省属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公共科目笔试大纲(试行)》(川人社办发[2014]75号,可在网上下载),不指定教材,《专业知识》笔试(《写作》)范围及参考资料详见附件2《南充市市属事业单位2016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知识&笔试、〈写作〉范围及参考资料一览表》。  3、笔试时间。《综合知识》和《卫生公共基础》笔试定于日举行(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缺考任一科笔试科目或任一科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综合知识》(或《卫生公共基础》)笔试成绩由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日24:00前在南充人事考试网公布,对《综合知识》(或《卫生公共基础》)考试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日17:00前登录南充人事考试网申请查分(《专业知识》笔试、《写作》查分在《专业知识》笔试、《写作》成绩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申请),逾期不再受理。《综合知识》(或《卫生公共基础》)笔试成绩查分结果于日17:00前在本网站上公布,《综合知识》(或《卫生公共基础》)笔试总成绩和排名情况于日24:00前在本网站上公布,《专业知识》、《写作》笔试成绩查分结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查分结束后3日内在本网站上公布。  5、政策性加分。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文件规定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符合《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川委发[2011]1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号)规定的退役士兵,按规定加分。  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日,具体加分计算办法详见本公告第五条中的考试成绩计算公式。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于日18∶00前在工作时间将以下材料交招聘单位(联系方式和地点详见附件4),以便审查。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三支一扶”计划为县&市、区&人社局,教师特岗计划为县&市、区&教育局、大学生村(社区)干部为县&市、区&组织部)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成都市“三支一扶”计划项目自愿者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加盖四川省“三支一扶”计划协调管理办公室公章的服务证书。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按要求交材料的,不予受理且责任自负。经招聘单位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并由招聘单位详细填写《南充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策性加分审核备案表》。招聘单位须于日前将加分材料原件、复印件和《政策性加分审核备案表》一并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核。报送加分材料的考生可于日后在其报考单位取回所交的加分材料原件。  (二)面试  1、面试方式。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专业技能(操作)考试、讲课等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面试主要范围:结构化面试的主要范围为意愿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兴趣爱好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人格素质(举止仪表、性格气质等)和知识素质(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等方面。  未在本公告附件3列出的公招岗位结构化面试范围均以本条为准。采取其它面试方式的岗位面试范围详见本公告附件3。  3、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招聘单位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  4、面试资格审查手续的办理。面试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于面试前5天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在南充人事考试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获得面试入围审查资格的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1)《报考信息表》1份(请报考者报名成功时在南充人事考试网上自行打印,并另备2张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其中,尚未领取到毕业证的2016年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专业、学历、毕业时间等情况的证明原件。  (4)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5)《综合知识》(或《卫生公共基础》)笔试《准考证》原件(面试时仍须携带)。  不能在规定的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内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因缺少面试资格审查公告要求的证件和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其面试审查资格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因递补者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一并确定为递补人员)。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报考者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面试人员,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发给面试通知书。  5、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原件、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综合知识》笔试或《卫生公共基础》笔试《准考证》原件,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签到候考。签到时,上述证件不齐备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签到候考的作放弃面试资格处理。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如因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不合格而又无人可递补或因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仍视为有效比例,面试正常进行。  所有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6、面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三)考试成绩公布  各科考试工作结束后,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于最后一科考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南充人事考试网站上公告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加分、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排名。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因考试总成绩相同影响人员取舍的,按以下办法确定体检人员:采取两科考试的,按第2科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如第2科成绩也相同的,则采取加试办法确定体检人员,将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采取3科考试的,则先按第2科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如第2科考试成绩也相同,则按第3科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如第3科考试成绩也相同,则采用加试办法确定体检人员,将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并在选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另行通知。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作自动弃权处理且自负其责。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面试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体检递补人员出现成绩并列,则采用本条第(一)款的办法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七、考察  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考察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察的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南充人事考试网上和招聘单位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报送市人社局审核确认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报考单位、报考岗位、考试总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报送市人社局进行审核确认,在任一时间和环节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公示期间(含公示后)因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人员由招聘单位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在汇总后将拟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能证明完全符合公招条件的所有证书、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及个人档案;允许在编在岗人员报考的岗位,拟聘人员为在编在岗人员的须提供解除聘用合同文书)送主管部门复核后报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核确认。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和本次公招的规范性进行最终审核确认。  逾期(以单位通知时间为准)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提供虚假证件、证明(材料)及档案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报送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人员因弃权、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公招条件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  通过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及上编等手续。拟聘用人员逾期(以聘用单位通知时间为准)不能办结相关手续的,作自动弃权处理且不予递补。  用人单位凭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主管部门出具的《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书面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通过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并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而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特别提示  1、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在南充人事考试网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的,责任自负。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3、本公告要求的招聘条件系指从报名起至办理聘用手续时报考者均须完全符合招聘条件及要求。  4、基层工作经历系指: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域、“四大片区”贫困县(区)、成都市和地级市所辖除区以外的县(市)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县(市、区)相关部门注册登记的各类企业(含社团组织及在市、州及以上相关部门注册登记但由其聘用单位派驻县(市、区)及以下分支机构)及农村、街道(社区)工作或服务的经历。少数民族自治区域和“四大片区”贫困县(区)按川组通[2014]58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5、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二、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8-  公告、政策咨询电话:、2815039  《综合知识》和《卫生公共基础》笔试考务及准考证打印等咨询电话:  招聘条件及其他科目考试咨询电话:相关招聘单位电话(详见附件4)  监督电话:(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室)  附件:  1、南充市市属事业单位2016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南充市市属事业单位2016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知识》笔试(《写作》)范围及参考资料一览表  3、南充市市属事业单位2016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方式及主要范围一览表  4、南充市市属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基本情况一览表  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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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安位于四川省东北部、嘉陵江中游,属川陕革命老区,是西汉大辞赋家司马相如的故里。全县幅员面积1334平方公里,辖39个乡镇、647个村(社区),总人口713227人(户籍人口)。
蓬安历史悠久,人杰地灵。蓬安春秋系巴国地,秦系巴郡,汉初置安汉县,公元507年置相如县,明太祖洪武年间设蓬州,1913年改蓬州为蓬安。唐代诗人元稹、书法家颜真卿、画家吴道子,宋代大文豪苏东坡等古圣先贤在这里留有宝贵的文化遗迹,孕育了农学家蓝梦九,哲学家伍非百,藏学家张怡荪,数学家、物理学家魏时珍,革命先烈王白与等一大批杰出人物。...
预计今天晚上到明天白天,我县有小雨。24小时最低气温6-7℃,最高气温10-11℃,北风1-2级。
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度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职务考评考务和培训工作的通知
来源: 县人社局
作者: 胡运胜
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度全市机关事业单位
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职务考评
考务和培训工作的通知
南人社通〔2015〕392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级各部门,驻南有关单位: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职务考评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5〕29号)、《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度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业务培训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函〔2015〕330号)和《关于做好2015年度全省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职务考评考务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函〔2015〕47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15年度全市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职务考评考务以及培训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及形式
从本年度起,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职务考评内容合并为业务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两个科目,不再单独组织职业道德考试,职业道德考核内容并入技术业务理论考试科目,所占分值为该科目总分值的10%。
技术等级(初、中、高级)考试中&16个大工种&的技术业务理论、公共服务岗位工和经济服务岗位工的实际操作技能,技师职务考试中&16个大工种和报考人数超过100人的小工种(森林管护工、计算机系统操作工、图书发行员)&技术业务理论为全省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统一笔试科目&),采用机读卡答题的方式进行。除公共服务岗位工、经济服务岗位工以外,其余工种的实际操作技能采取现场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考试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2015年4月20日&6月15日。
(二)准考证打印时间:2015年7月15日&9月25日,打印&统一笔试科目&外的技术业务理论、除公共服务岗位工和经济服务岗位工以外的实际操作技能考试准考证;2015年9月4日&9月19号,打印&统一笔试科目&的准考证。网络打印咨询电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鉴定中心0817&2809139
(三)考试时间
1.技术等级考试:公共服务岗位工、经济服务岗位工的实际操作考试时间为2015年9月19日9:00-11:00;&16个大工种&的技术业务理论考试时间为 2015年9月19日14:00-16:00;除公共服务岗位工、经济服务岗位工以外的实际操作技能和&16个大工种&外其他工种的技术业务理论考试时间考试时间由承担相应工种培训任务的各培训、考试点确定,并于2015年9月25日以前完成;
2.技师职务考试 : 16个大工种和报考人数超过100人的小工种、技术业务理论考试时间为2015年9月19 日9:00-11:00;其余工种的技术业务理论和实际操作技能考试时间预计在2016年7月以内完成。
(四)成绩公布时间:技术等级考试成绩公布时间为2015年12月;技师职务考试成绩在技师综合评审结束后及时公布。
三、考前培训工作
(一)培训对象
本次培训对象为报名参加2015年度机关事业单位相应工种技术等级考核或技师职务考评,并已通过资格审查需参加考试的工人。
(二)培训时间
1.&16大工种&外各工种初、中、高级的技术业务理论和实际操作培训、考试工作一律于2015年9月25前结束(具体培训、考试点见附件1);
2.&16大工种&的培训于2015年9月19日前结束;除公共服务岗位工、经济服务岗位工外的&14大工种&的初、中、高级的实际操作技能考试工作于2015年9月25前结束(具体培训和考试点见附件2);
3.技师(技术二级)的技术业务理论集中培训在2015年9月19前结束,实际操作技能集中培训在2016年3月起开展;
4.各培训、考试点于2015年9月25日前将所承担的科目考试成绩数据及《四川省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术等级考试成绩登记册》(见附件3)报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
5.培训周期原则按原省人事厅(川人工〔1998〕18号)规定,晋升高级工的培训120学时;晋升中级工的培训90学时;初级工培训70学时;技师培训按高级工规定执行。培训费用按南发改函〔2011〕62号规定的6元/每学时收取,操作技能等级考核评定费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四川省职业技能鉴定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0〕1230号)规定执行。
(三)培训组织
1.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业务培训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筹协调,并负责对各培训、考试点的教学情况进行管理、检查、督促和指导;为方便学员,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可抽派专人带队参训、考试。
2.接受培训任务的单位必须依据全省统一教材和大纲,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并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审查同意后实施。各培训点应选聘有教学经验的师资,严格按照规定的培训学时和各工种、等级的要求,统一掌握标准,确保培训质量和考试过关率。各培训、考试点收到文件后请及时、直接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培训指导中心联系教材订购事宜,电话:028&,联系人:何安湘。教材需求信息汇总表见附件4。
3.参加培训坚持自愿原则,任何部门、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强行要求考生接受培训、购买教材、资料等。但未参加培训的人员,必须在培训结束时参加技术业务理论和操作技能考试,各培训、考试点严禁以没有参加培训为由而拒绝工人参加考试。举报电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电话0817&2809811。
4.各培训、考试点的开班、考试时间及有关事项,由各培训点直接通知考生所在单位或考生本人。考生所在单位要及时将准考证打印时间,培训、考试的有关信息通知考生本人,并安排时间让参考人员参加培训和考试,同时要配合培训单位抓好考前动员和考风考纪教育。
四、其它有关事项及要求
(一)严格按照原省人事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晋升技术等级考试考务工作规则》(川人工〔1999〕5号)和《四川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细则》、《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处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强化考试管理,严格考试纪律,确保考试考核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上个考试年度的技师职务考试成绩仍实行滚动管理,即上个考试年度技术业务理论合格而实际操作技能未合格,本考试年度只需报考实际操作技能;
(三)各培训、考试点要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和要求收取培训费、考试费,任何部门、单位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四)各市直培训、考试点务必高度重视培训、考试考核期间可能出现大量考生聚集、车辆集中停靠等情况,事先采取必要安全防范措施,维持考场正常考试秩序,及时疏导考生,严防发生突发性意外事件。考务工作中需了解咨询请及时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联系。
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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