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未成年人建微博发布番号是否违法个人信息违法吗

文化宣传(123)
全国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1710号提案
案由:关于媒体应注意保护涉案未成年人身份信息及隐私的提案
主办: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会办:国家互联网信息办
提案形式:个人提案
第一提案人:高美琴
目前,未成年人的各种权益被忽视的现象较普遍,尤其在网络技术空前发达下的媒体传播造成未成年人隐私被泄露更为严重。近年来,随着校园性侵、虐童等未成年人遭受侵害事件的频发,社会公众对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呼声日益高涨,网络媒体通过对涉及未成年人侵害新闻的争相报道、传播转载,确实引起了相关部门的重视,对于问题及时得到解决发挥了一定积极作用,但是在传播相关新闻的同时,却容易忽视对未成年人身份信息及隐私的保护,给未成年人造成负面影响,甚至终身伤害。正是基于这一现状,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在2013年10月《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及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上特别强调,希望新闻媒体在对性侵害案件进行报道时,注意切实保护好未成年被害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和未成年被告人的隐私。
1.媒体工作人员应当注意学习相关法律常识。在报道、传播、转载有关未成年人的新闻事件前,有必要了解《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及《刑事诉讼法》中关于未成年人隐私保护的相关规定。必须清楚任何案件及其诉讼活动都是动态的过程,报道案件一定要客观反映案件的整体动态进展情况,避免有头无尾或掐头去尾。
2.媒体工作人员对于涉及未成年人的新闻,要采取审慎的态度,掌握好报道的分寸和尺度。要尊重未成年被害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格权和必要的隐私权,报道内容要符合法律的规定,比如不报道性犯罪的具体细节,不公布未成年人的姓名和图像。
3.媒体应当对消息进行有效的识别,并依法决定是否刊播转载。换言之,即使有关人员对事件情况做出了介绍,媒体在报道时也应该审视哪些内容适宜传播,哪些信息出于对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应予模糊处理。同时,媒体作为一个特殊的社会责任主体,还应当适时在报道中告知公众涉案未成年人享有哪些法律保护,隐去其身份信息的原因何在,由此引导舆论良性互动。
4.媒体管理机构应加强对媒体的监督与制约,规范行业操守和行为。建议由政府新闻宣传部门制定相关管理办法,通过有效指导培训和监督管控,对网络管理人员及媒体记者进行必要的法制教育,及时筛查、制止、删除披露未成年人身份信息及隐私的报道或有关网页,研究制定相应批评惩戒制度,营造维护未成年人权益的良好舆论氛围。
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1710号(文化宣传类123号)提案答复的函
高美琴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媒体应注意保护涉案未成年人身份信息及隐私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国家网信办等部门高度重视对未成年人身份信息及隐私的保护,积极采取多项措施加强对新闻媒体涉未成年人宣传报道的管理,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一、加强内容监管,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一是通过召开工作会议、印发简报等方式要求新闻媒体及其从业人员依法维护公民个人隐私权,尤其对刊播涉及未成年人的报道,要求遵守我国对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规定,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未获得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同意,不能报道未成年人身份信息及个人隐私,报道违纪违法案件,要求自觉遵守案件报道的纪律,对犯罪行为、作案手段不作细节描写,不渲染凶杀、暴力等情节和场景。二是综合报刊年检、内容审读、舆情监测、核查举报等多种措施加强对报刊内容的审读管理,及时发现查处传播不利于少年儿童身心健康的有害信息、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报刊。三是将未成年人的信息保护作为互联网内容管理的重要内容,坚决查处在微博、论坛、博客等互动环节贴发侵犯未成年人隐私权、人格权的信息内容。
二、开展专项行动,净化文化环境
为给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良好文化环境,针对面向青少年的报刊读物,连续两年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及时发现、从严查处了一批含有凶杀、暴力、淫秽色情等肆意宣扬社会负能量、损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报刊。2014年,依法查处了《中华少年》等11种青少年报刊违法违规案件,给予《中华少年》《动动画世界》《时代漫游》停业整顿处罚,给予《奥秘》《漫画世界》等7种报刊警告处罚、《科海故事博览》通报批评并缓验。自2013年以来,开展专项治理,集中清理包括未成年人在内的网上公民个人通信方式、家庭成员情况等隐私信息以及偷拍、偷录他人隐私的图片和音视频信息。
三、加强培训,组织从业人员学习相关法律常识
编写了《新闻采编人员职业规范》《案件报道管理规定》等,并将其作为重要组成部分编辑出版了《新闻记者培训教材(2013)》,新闻伦理、采编规范、新闻法规及与新闻报道相关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部分条款均是书中重要内容。此外,以该教材为主体,成功组织全国30多万采编人员开展集中培训考核工作,使新闻采编人员全面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深入理解新闻采编规定、职业规范等具体内容,切实增强自觉遵守采编秩序,保护未成年人隐私的意识。先后组织多次全国重点新闻网站、主要商业网站负责人培训班,各地也组织属地主要网站负责人,重点学习《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中关于保护公民个人隐私特别是未成年人隐私保护的内容,增强网站工作人员对保护公民个人隐私重要性的认识。
四、部署各大网站向社会做出承诺,履行主体管理责任
为督促各大网站切实履行主体管理责任,安排人民网、新华网等中央重点新闻网站,并部署各地网信部门指导属地主要网站,签署“承诺书”,向社会公开承诺,严格遵守法律规定,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包括未成年人在内的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及时接受、核实、处理涉及公民个人隐私的投诉举报。各大网站通过完善“网站公约”、举报处理制度、提高人工巡视频率等有效措施,确保对侵犯隐私信息的及时清理。
下一步,我局、国家网信办将多措并举,继续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治理力度,进一步规范新闻采编秩序,确保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进一步做好涉未成年人案件网上新闻的管理,督促新闻网站、商业门户网站严格依法依规采编报道,杜绝侵权行为;加大举报查处力度,对网民通过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举报的侵犯未成年人隐私的信息,坚决进行处理。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新闻出版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2015年7月1日[责任编辑:马欣]
今年是孙中山诞辰150周年。以孙中山为杰出代表的先驱者辛勤开创的业绩,将永远值得后人铭记和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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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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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志强微博发布违法信息遭封号 任志强微博说了什么个人资料介绍
来源:中国网信网&|& 16:31&编辑:杨泽坡
据网民举报,华远集团前董事长微博账号持续公开发布违法信息。2月28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责令新浪、腾讯等网站依法依规关闭任志强微博账号。任志强微博说了什么?
国家网信办发言人姜军发表谈话表示,据网民举报,任志强微博账号持续公开发布违法信息,影响恶劣。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国家网信办责令新浪、腾讯等有关网站依法关闭任志强微博账号。
姜军指出,无论是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还是网民,都应增强自律意识和底线意识,依法办网、依法上网,坚守法律法规底线、坚守社会主义制度底线、坚守国家利益底线、坚守公民合法权益底线、坚守社会公共秩序底线、坚守道德风尚底线、坚守信息真实性底线。网络名人、&网络大V&更要正确运用自身影响力,模范遵守法律法规,自觉承担社会责任,积极传播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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