胼胝体发育不全在母体中已经发育好了吗

  本人冯娟娟,小时候家境贫寒,父母为了生计忙碌奔走,早出晚归非常辛劳。在我出生一年后,我的弟弟降生了。父母既要维持生计,又得照顾年幼的弟弟,因此无瑕顾及我,无奈只得将我寄养给外婆。从呀呀学语至懵懂记事,一路都是外婆伴我成长。七年的亲情空白,尤其是父爱的缺失,成为我的遗憾,甚至影响了我的一生。原本胆小,乖巧的我,在青春期叛逆之后有了自己的家庭。种种原因使我没能陪伴儿子成长,再度成为我的遗憾,从此有了无法打开的心结。无论是儿时至亲情感的缺失,还是之前没能陪伴儿子成长的遗憾,加深了我对孩子的迫切渴望。当得知生命的种子在体内扎根、发芽,我欣喜若狂。接下来的日子,胃里翻江倒海,身材大为走形,没有任何怨言;脚丫肿胀,脸生雀斑,心里却盛满对孩子未来的种种憧憬和甜蜜……都说十月怀胎历程漫长,充满艰辛。可对我来说,漫长的艰辛与煎熬都是次要的。孕育着的不仅是一个生命,还有对这个生命满怀的期望。  为了提前了解孩子的身体状况,确保生育健康的孩子,也是对医院与其服务的信赖,我到我们文峰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册,严格遵照医生嘱咐,按时进行产检。每次听说孩子很好,心里特别地高兴、踏实。一边亲手准备孩子所需物品,一边满脑子都是出生后的可爱模样,想着孩子别像我一样没出息。想着将来如何教孩子做人、如何成才。家人也省吃俭用,希望孩子出生后健健康康,为我和孩子补充营养。经过艰难的分娩之痛后,孩子好不容易出生了。当我知道是个漂亮可爱的小公主,高兴地不知怎么办。强忍着打转的泪水,心中突然燃起了希望。孩子不睁眼睛,我们带疑惑在医生有意的催促下出院了。回家之后陆续发觉孩子不对劲异于常人。奔走于个大医院检查结果如晴天霹雳,疾病诊断证明书:1 生长发育迟缓(体重过轻,营养不良)2 脑发育不良(头围过小发育商重度低下)3 癫痫4 脊柱侧弯(呈S形)5右眼发育缺如(无眼球)左眼球发育不良 双眼盲,6 腭裂,此外,各项检查报告单显示:1)胼胝体透明隔缺如,右侧蛛网膜囊肿2) 双肺支气管肺炎征象3)右侧髋关节腔松弛。 当医生宣判孩子生存希望渺茫,我欲哭无泪、几乎晕厥。此后我终日不吃不喝、不眠不休。  时间过得飞快,转眼间女儿已经八个月了。和她同龄的正常孩子现在可以坐立自如、会哭会笑、呀呀学语,正是讨人欢喜的时候。而我可怜的孩子从此看不见世界所以美好的事物,看不见疼爱她的父母亲人,我永远也不会听到她叫我一声妈妈。除此之外,每天只有沉沉的酣睡,痛苦的抽搐,有时候就连哭都哭不出来。癫痫不断加重,服药也不见起效,身体暴瘦如皮包骨,各项生理指标急剧下滑,体重不足十斤,还不如人家有些刚出生的婴儿。自知孩子的状况起至今,每日每夜都怀抱着孩子,经常整晚不睡觉,因此烧坏了好几个电灯泡,精神崩溃,记忆力明显减退,做事丢三落四、忘东忘西,说话老重复,视力模糊,也不如从前了,可再怎么样也换不回女儿的健康。  经历了十月怀胎,如愿盼来了一个漂亮可爱的公主降临,本以为从此可以抛下遗憾,打开心结。没想到所有的期望都落空了,随之而来的还有更加沉痛的代价,这辈子也无法愈合的伤痕。二十六岁,同龄人正当花样年华,拼搏奋斗的时刻,而我因自己曾经的叛逆,医院不负责任的后果,过早背上了沉重的负担。正常人的生活我可以不羡慕,可以挺过世态炎凉,也可以承受住磨难。可如果将来有一天我不在了,可怜的女儿有谁可以像我一样照顾她?  基于对其服务的高度信赖,我将自己和腹中胎儿的生命放心地交于医生,“救死扶伤、白衣天使”就是这样为患者负责的吗?到底是没有能力检查不出来,还是查出来了,但怀着侥幸的心理。不管是能力问题,还是后者的医德问题,都是很可怕的。就算无数次的产检查不出任何异常,可孩子出生后作为妇产科医师,有着多年工作经验,也发现不了抱在手中的孩子有什么问题吗?况且孩子脊柱弯曲很严重明显,却丝毫没对我和我的家属有任何的提示,还能表现平常、谈笑自如。同样都是做父母的,都有自己的儿女,怎么就如此残忍?有意催促出院,又居心何在?作为医院负责人,对此悲剧却推卸责任,态度强硬。在收到起诉书后,没有一句安慰、一丝自责,却派人来到家中游说。企图以金钱压力抑制我们,让我们撤诉,此举是心虚行为?还是——。患者到医院花钱看病,无非是希望医生能够治愈疾病,使自己身体健康。就算你没把握或治不了,也应该及时告诉患者并建议去其他条件更好的就医处所吧。患者花了钱,没有了知情选择的权力,这不明摆着是骗钱吗?这叫大家以后如何再敢进医院,如何建立信任感?医院的行为导致女儿悲哀地来到人世,被病痛折磨,饱受耻辱与辛酸。同时也给我们父母带来了沉重的经济负担及巨大的精神负担。用金钱无法衡量鲜活生命的价值,金山银山也换不回女儿的健康。但错了就必须承担后果,必须为承担错责付出代价。否则的话谈何惩戒,难道还不引以为戒,放任其再去伤害别人吗?  甘肃省陇西县文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经律师查实:其并没有产前诊断的资质。然而我先后到其部门做了8次产前检查,其均都接受并在检查后告知我一切正常(但孩子生下来后却有诸多畸形病症)。后来经查实为我进行产前诊断(彩超)的相关人员:朱春萍,吕晨(90年出生,2012年8月就业)两人却没有相应的资格证书和相关的工作经验(刚毕业就业不足半年)  以上种种,无时无刻如梦魇般困扰着我,使我食不知喂,夜不能寐。我们夫妇双方均是地道的农民,为女儿多处就医,大额的花费使我们本来不太富裕的家庭更加拮据。无奈之下我们向法院提起控诉,法院受理后经过一系列的相关程序后终于开庭,但开庭已过去一月有余,审判结果却一直没有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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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每看到别人家的小孩那肉嘟嘟、充满笑容的脸蛋,听到那纯洁的笑声、稚嫩的话语,我的心在不停得滴血,痛得无法呼吸。每到夜深人静的时候,我在黑暗中不停的擦拭着自己的伤口。可是,越擦越裂,越想让伤口愈合,它偏偏裂得越深,血留得越来越多。我可爱又可怜的公主,你知道妈妈有多么的爱你。看着你日渐消瘦、每时每刻被病痛折磨,恨不能为你承受所有,可我无能为力。我一直坚信你总能看见妈妈、及这个世间一切美好的事物;你总会说话、会叫我一声妈妈;你总会站起来、走遍你想去的每一个角落……可是现实是残酷的,这些终究是泡影,奇迹永远不会出现在你身边。我极力地掩饰着悲痛,强撑着自己,就是自己坚强起来,不至于倒下。一旦我倒下了,我的漂亮公主怎么办,谁来照顾她,陪她走完生命的最后一程?
  这个世间还有没有天理,真是不让人活了。自从我的孩子出生到现在,孩子八个月了,对于孩子的自身体状况,医院毫无关心。作为救死扶伤的医院,非但不承认自己有责任,而且连一丝安慰的话语也没有,至始至终都没有露过面。即便如此,也就算了。可是,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再者说,纸里包不住火。事情自己都做出来了,还怕别人说吗?我只不过是说说孩子真实的身体状况,我所承受的痛苦与煎熬,况且我所陈述的一切都是事实。我从来都没有肆意编造谣言,难道我做错了吗?帖子是我发出去的与任何人没有关系,院方你凭什么去找代理律师的麻烦,人家律师只不过是帮我做一些职业服务范围之内的事。为什么要把我的思想与我做的事强加在人家律师身上,你们去找司法局到底意欲何为?天下就真的没有讲道理的地方,就这么容不下我和孩子,容不得我所陈述的事实吗?
  不论怎样都无法弥补对我们造成的巨大伤害。两个家庭三代人的幸福瞬间崩塌,从此都会在痛苦的漩涡里挣扎一辈子,所有的希望、期待都破灭了,成为泡影。我们都是老实、地道的农民,只想过平平淡淡的生活,不求大富大贵,只要父慈子孝,家人平平安安,身体健康就可以了。为什么连这点要求都不肯满足我们?凭什么要让我们来承担医院不负责任的恶果?这对我们太不公平了!
  在多次辛劳的奔波后,法院判决书下达的第二天,等到了甘肃省陇西县卫生局的书面答复。  就我们投诉甘肃省陇西县文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没有产前诊断资质,朱春萍、吕晨2名彩超诊断人员没有医师执业证”的情况,从卫生局的答复材料中反映出:该部门对我们投诉卫生院相关问题的处理态度不认真;从我们的投诉材料中抠一些无关紧要的字眼,避重就轻,逃避关于投诉的实际严重问题;利用我们对医疗专业知识的空白,进行误导与蒙蔽。  医院,关乎人民群众健康,甚至是生命。一旦出现问题是很可怕,很严重的事情。卫生局作为监管部门,非但没有履行自己监督、管理的职责,并且有维护、包庇问题的嫌疑。真是令人寒心,让人难以理解,难道是在掩饰自己监管不力错误吗?
  产前诊断,是指对胎儿进行先天性缺陷和遗传性疾病的诊断,包括相应筛查。产前诊断技术项目包括遗传咨询、医学影像、生化免疫、细胞遗传和分子遗传等。产前超声检查是筛查胎儿器官、结构畸形最,重要、最有效的手段,也是产前诊断的主要途径。三维彩超表面成像用于产科检查,不仅可以观察到胎儿的成长过程,而且可以检查胎动、羊水及脐带的变化,更重要的是可作为诊断胎儿畸形的主要手段,由于组织结构与液体灰阶反差很大,可清晰显示可疑结构的立体形态、表面特征、空间位置关系,提供胎儿在宫内的立体图像(摘自百度百科—彩超)。一般将产前超声检查分为:“常规产前检查、系统胎儿超声检查、针对性超声检查”三类。甘肃省陇西县文峰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先后出具了8份彩超医学影像报告单,其内容涉及到胎儿脊柱的检查,属于系统胎儿超声检查范围,而非其辩称的常规检查。产前诊断是提高我国出生人口素质,减少出生缺陷和残疾的一道重要防线。目前,我国产前诊断
  目前,我国产前诊断常用的检查方法主要有:1、有创性:1&羊膜腔穿刺术2&胎儿镜主要发现染色体异常引起的先天畸形2、非有创性:B超影像学检查
可用于评估孕龄、确定宫内妊娠的性别、胎盘定性、多胎妊娠的确定,发现与染色体、代谢、分子遗传相关的结构异常。以上摘自百度百科(产前诊断的方法)。而且,甘肃省第三方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张主任、定西市卫生局医学会魏院长十分肯定地证实,彩超医学检验就是产前诊断的一种,卫生院没有产前诊断资质,其人员没有医师执业证不能进行产前诊断,再次证明他们所述“彩超医学检验只是常规检查”是一种无力的辩解。
  卫生院出具了定西市卫生局发放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显示其执业范围仅限于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基本理疗、计划生育、中医、检验、影像。陇西县卫生局下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显示其执业范围仅限于卫生技术人员培训、初级卫生保健规划实施、合作医疗组织与管理、卫生监督与卫生信息管理。以上两项证据无法证明卫生院具备甘肃省卫生厅下发的开展产前诊断技术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而陇西县文峰法院根据卫生院提供的以上两项证据即认定其具有医疗资质,具备从事包括产前诊断在内的所有医疗业务,是非常荒谬的。而卫生院录用1990年出生,作产前诊断时年方23岁、刚毕业于某培训学校、没有取得甘肃省卫生厅下发的&&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且尚没有取得医师执业证的人员吕晨及另外一名无证人员朱春萍作为“诊断医师”全程为我腹中的胎儿作产前诊断项目—医学彩超,在我怀孕各个时期先后出具8份彩超医学影像报告单,均未检查出胎儿四肢长短不一、腭裂、脊柱侧弯呈S形等明显畸形,反而8份彩超医学影像报告中均都肯定地描述有:“脊柱连续性好”字样。
  虽然限于当前医疗水平,胎儿畸形不能被全部检查出来,但国家卫生部规定监测的十九种畸形是必须要被检出的项目,这是针对执业医师的要求。对于没有医师执业证的人员从事产前诊断,其检出畸形的可能性则大大降低,甚至没有可能。卫生院提供其他人员医师执业证作为其人员具备医师职业资格的证据,恰恰说明其非常清楚产前诊断人员必须具备医师执业证,而其他人员的医师执业证与本案无关。法院依据卫生院提供的、与本案无关的雷刚医生的医师执业证,即认定其录用的两名超声诊断人员具备执业资格,更是荒谬至极,且在规定的举证期限内没有提交,而是当庭提交了吕晨、朱春萍具备影像知识的相应证书与某培训学校的毕业证书,在我们无法查证核实、不予认可的情况下被法院强行认定有效,据此认定这两名人员可以从事产前诊断,明显是在违背法律,偏袒卫生院。
  院方反复辩称我不属于产前诊断对象,其说法有误,&&产前诊断管理办法&&第17条规定:“孕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治医师应当建议其进行产前诊断:”此条文应当理解为孕妇具备以下条件之一时应当建议进行产前诊断,但不代表不具备以下条件者就不应该进行产前诊断,可见被告对法律条文理解不透彻。而据我所查的资料得知,产前诊断的对象是所有孕妇,有具备一些条件的更应接受产前诊断。话说回来,既然认为我不属于产前诊断对象,为何又要为我作8次彩超医学影像检查?也即产前诊断,又称排畸检查?这不是前后矛盾吗?法院也竟然采纳院方以上观点,认为我不是产前诊断对象,从而说明被告只是在做常规检查。常规检查就应该什么也检查不出来,那要医院是干什么的?这种错误的认定怎能令我们信服。院方也在庭审中承认自己不具备产前诊断资质,而法院在判决中只字未提。
  在院方提交的关于我的病历资料中,对我分娩入院及出院的时间描述错误且前后不一致,漏洞百出,且有篡改迹象。留在他们手里的一张彩超医学影像报告单上加盖了具有医师资格的雷刚医生的人名印章,而其他我本人拿着的报告单均没有。很多资料有后补迹象,这些充满错误及疑问、漏洞百出的病历,法院却直接作为院方的诊疗行为符合诊疗规范的证据,让人匪夷所思,无法信服。
  被告辩称其所作8次彩超不是产前诊断,而是常规检查,却又提交了断章取义的医学刊物,名称分别为:“儿科学”、“临床诊疗指南”、“超声诊断学”,既然不承认是产前诊断,又为何提供“超声诊断学”这类刊物?而这样的学术文章被法院直接作为被告方限于当前医疗技术水平,不能诊断出胎儿大多畸形、没有医疗过错的证据来使用,此说法无法说服我们。再者,我们认为不具备产前诊断资质,其人员没有医师执业证的被告不配拿出这些医学刊物作为其所谓的“诊疗行为”符合诊疗规范的证据,这些证据只在具备资质的医疗机构中才具有参考意义。
  作为患者,我们提供了自己与被告建立医疗服务关系、被告方的8份超声医学影像报告单、出生婴儿缺陷的各项医学检查证明及费用发票的证据,而对方无法提供其具备产前诊断资质,其人员具备执业医师证,具备&&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其行为违反了很多法律法规的条文款项。而法院无视法律法规的规定,认为我们没有提供对方诊疗行为存在过错的专业鉴定的证据,因而直接判我们败诉。这明显是对法律条文的严重轻视,也是对审判的严重不公。我们反复向法院强调任何鉴定机构都拒绝为没有相应资质、诊断人员没有医师执业证的非法行医行为是否存在医疗过错作鉴定,法院根本置之不理,说我们要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法院在开庭前,没有宣布人民陪审姓名与职务,对其身份含糊其词,故意隐瞒,在我们根本不清楚人民陪审员身份的情况下开庭审理。在法庭嘻嘻哈哈,表情丰富,没有表现出法庭的威严与庄重。对作为物证的女儿言辞间表现出歧视、侮辱之意。短短的不到两小时,没有详细质证、没有认真听取我们的意见、不让我们说话、反倒我们像是被告被对方提问、没有充分进行法庭辩论,像是怕我们问出对方有问题来,并将辩论焦点问题错误的设定为院方的诊疗行为是否符合诊疗规范的情况下草草结束庭审。庭审后我们才得知人民陪审员是与被告方近在咫尺的同行—陇西县六二六医院院长。法院故意遮蔽人民陪审员身份是在剥夺我们的回避请求权,在案件审理中存在程序不当,严重影响了案件的公正审理,从最后的判决结果来看,也正反应出了这种不公,作为陇西县六二六医院院长,难道也不清楚什么是产前诊断?诊断人员应该具备医师执业证吗?这让我们如何信服这个判决结果?
  院方未告知其不具备相应资质、尤其是产前诊断资质,更未告知其诊断人员不具备医师执业证的情况,而我对其医疗服务过于信赖。其非法为我腹中胎儿作有偿产前诊断,也即排畸检查,没有查出胎儿明显畸形,导致应当终止的生命没有及时终止,让我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产下严重畸形儿,给我们的经济及精神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与伤害,使我丧失了优生优育选择权及生育知情权。事情性质已然升级为非法行医,而不仅仅是医疗过错。我们因此痛不欲生,求生不得、求生不能,家庭遭受空前打击,夫妻感情面临巨大挑战,精神严重崩溃。金钱无法衡量鲜活生命的价值,再怎么样也换不回女儿的健康。院方应该赔偿我们因检查及治疗女儿而花费的所有物质损失及精神损失,而不是游说我们撤诉。全国各地法院对诸如此类案件都能作出公正合理的判决,可陇西县法院无视我们提交的近15份全国类似案例的判决结果,不能正确认定事实、举证质证、适用法律,并且程序违法,最终作出不公判决,是对被告方违法行为的确认与纵容,对我们权益的二次伤害。
  至此,希望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能够以人为本、尊重人权、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体恤我们、怜悯天下父母,为我身体十多处明显畸形、骨瘦如柴、饱受病痛折磨、即将不久于世的女儿还一份尊严,为弱势群体讨一份公道,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根据,让违反法律、法规、无社会责任感、缺乏道德底线与良知、亵渎人性、唯利视图的人受到应有的惩罚,得到负面的评价,承担不力的法律后果,以告慰我女儿悲催的生命,以警示一些违法行为,以防止更多的新生命受到残害,让类似悲剧不再上演!希望二审法院重新认定事实,正确适用法律,撤销一审判决,尽快将本案发回重审或依法改判,支持我们的诉讼请求,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若能如此,我们万分感谢!!!
  越是贫困地区越黑暗。如今这金钱、权利至上的社会,有谁会真正为贫苦百姓着想?别说为其谋福祉,就是站出来说句公道话的人都没有。彼此只管算计自己利益的得失,甚至是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古有包青天,今吸血鬼。甘肃省陇西县这片贫瘠的土地上,埋藏了多少不为人知的罪恶;有多少贫苦百姓被欺压?难道世间真的就没有公道,没有光明了吗?
  打从呀呀学语到懵懂记事,一路都是外婆伴我成长。在外婆身边受其熏陶,性格文静、温顺。外婆常常说要与人为善,不负人,不能失信与人。我做到了,可别人都以为自己是傻子,处处欺负我,羞辱我。而我始终记着外婆说的话,还是一如既往的执着着。人都说傻人有傻福。种种原因没有完成学业,成了没有出息的人。后来遇到视我为珍宝的那个人,爱乌及屋。不仅对我好,而且关心、爱护我身边所有的亲人。我没有出息,这样就可以了,很满足。至此以为日子就这样过下去,家庭和睦,家人健康。普通人家的生活,平平淡淡就好。不料,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好不容易如愿盼来可爱的小公主,却有无法弥补的缺陷。老天怎么如此残忍?自问我没有负过任何人,为什么要让我承担医院不负责任的恶果;为什么要折磨我可怜的孩子;为什么要我承受这生不如死的煎熬;为什么好人没有好报?善良的心总是被无情地践踏,我该怎么办,我的孩子该怎么办?究竟是老天不公,还是人性太残忍?
  打从呀呀学语到懵懂记事,一路都是外婆伴我成长。在外婆身边受其熏陶,性格文静、温顺。外婆常常说要与人为善,不负人,不能失信与人。我做到了,可别人都以为自己是傻子,处处欺负我,羞辱我。而我始终记着外婆说的话,还是一如既往的执着着。人都说傻人有傻福。种种原因没有完成学业,成了没有出息的人。后来遇到视我为珍宝的那个人,爱乌及屋。不仅对我好,而且关心、爱护我身边所有的亲人。我没有出息,这样就可以了,很满足。至此以为日子就这样过下去,家庭和睦,家人健康。普通人家的生活,平平淡淡就好。不料,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好不容易如愿盼来可爱的小公主,却有无法弥补的缺陷。老天怎么如此残忍?自问我没有负过任何人,为什么要让我承担医院不负责任的恶果;为什么要折磨我可怜的孩子;为什么要我承受这生不如死的煎熬;为什么好人没有好报?善良的心总是被无情地践踏,我该怎么办,我的孩子该怎么办?究竟是老天不公,还是人性太残忍?
  中秋团圆节,天空淅淅沥沥下着雨。尽管如此,也丝毫没有影响节日的气氛。鞭炮声声,似乎也在诉说着喜悦的心情。全世界的人在不同的地方,有着同样的情结。高高兴兴、和和美美的,与家人分享着佳节带来的欢乐。人们试图想尽各种方法能够与家人团聚,共度节日。而我们却在此刻经受着离别之痛,为了一家人的生活,为了我们那漂亮可爱的公主,老公中秋佳节这天踏上去往异乡的路途。冰凉的秋雨,震耳的鞭炮声,深深刺痛我心,痛得我快要窒息了。以往,我们虽没有锦衣玉食,一家人都聚在一起这比什么都重要,日子过得苦可心里很踏实。可如今,公公因常年劳累再加上忧心于孙女,卧病在床。婆婆体弱多病,为了不致以这个家散掉,勉强支撑着。儿子刚上小学一年级,正是懵懂无知的年纪。而我只能一边照顾儿子上学,一边小心翼翼守护着我们那可爱又可怜的小公主。整个家里七零八落,看不到笑容,听不到笑声,更谈何幸福。爱是一种隐隐的,刻骨铭心的痛。不想再说什么,伤和痛都在心底,再多的语言也无法表达心碎的酸楚。因为有些痛说不出来,别人也体会不到,只能自己忍着。泪水无需是流出眼眶的,而那些深埋在心底的伤痛,却是世间最深的。
  我的漂亮公主,你可知道妈妈有多爱你。曾经无数次脑海中浮现出你的可爱模样,甚至是在梦中不断闪现。不论你样貌如何,妈妈都不会嫌弃你,因为你是妈妈的宝贝。尽管家里不是很富裕,为你能有健康的身体,还是惦记着给你补充营养。哪怕是亏了爸妈,也绝不会委屈了我们的宝贝。妈妈希望你能够快乐的成长,同时也为你预设未来,期盼你能够好好学习,将来学业有成,有一份好工作,在社会上有一片属于自己的天地。可如今,这一切的一切,终究是虚渺的泡影,永远将没有可能。你每天沉睡着,看不见爸妈的身影,听不到爸妈的呼唤,也不可能站起来,更不可能走路。就连你那稚嫩的笑容,对我们来说都是一种奢侈,只能在你的睡梦中当以得见。身体有缺陷并不可怕,世上有很多人:有些人看不到光明,可内心跟明镜似的,照样点亮自己的人生。有些人没有语言,但用肢体表达,同样能使自己的生活尽善尽美。有些人没有手没有脚,既不怨天尤人,也不自暴自弃;相反,总能找到属于自己的一种技能,顽强地继续自己的梦想。人们常说:上帝为我关上了一扇门,一定会为我打开一扇窗。可是,上帝为什么这么残忍?阻隔了女儿通往健康的大门,让孩子同时失去光明,语言,剥夺了孩子的所有,哪怕是一丝希望;她仅有的是不断的病痛煎熬,脆弱的呼吸。而你连一小扇窗户缝隙都不肯为孩子留下。既然不想让这个生命久存于世,那为什么当初还要她降生,受尽磨难与苦楚?与其让人失望,还不如连一点点幻想都不给。究竟我该怎么办,孩子又该如何,现在让我情何以堪?
  想当初,为了提前了解孩子在母体中生长发育的详细状况,确保生育一个健康的宝宝,我们才去医院进行定期的产检。目的就是如果发现异常情况,可以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或者检查后认为孩子不适合生下来,可以终止妊娠。可如今,还是没能避免悲剧的发生。事情变成现在这样,医院说他们没有任何责任;也有人认为是我们的问题,自己没有注意、没有选择更好条件的医院,责任该我们自己负;有幸灾乐祸的,有说风凉话的,还有很多说法……不论是哪种说法,无疑是站着说话不腰疼,要是自己身上发生这样的事,还会那样说吗?我们虽说是普通人,也不是胡搅蛮缠、不讲道理的,我们为别人着想,可又有谁真正为我们考虑?
  袪病除痛,挽救生命是医生的天职,也是法定义务。基于对其服务的高度信赖,我将自己和腹中孩子的生命放心的交于医生。然而我的过度信赖,被认为是傻子的行为,错就在我开始不该去卫生院(陇西县文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产检,应选择更好条件的医院。难道我单纯,过于相信别人错了?有谁能够理解我内心深处的感受?还有谁能想另一些隐藏在深处的问题:自我们支付给医院医疗费用,院方接受并提供服务起,无形中彼此之间已达成服务合同。作为病人,我们缺乏医疗方面的知识,只能被动地接受医生的治疗方法,没有选择的余地。就好像一个生命垂危的病人被一个手拿定式合同的医生挡在门口,并问他是否愿意接受合同上的条件时,病人的回答的肯定性是可想而知的。饱受病痛折磨的病人难保不会“病急乱投医”,从表面上看,这种接受是自愿的,但这是扭曲的自愿,因为他别无选择。我们没有医疗方面的能力,格式化的医疗合同也决定了我们病人接受医生诊疗的无奈。比如我不懂、也没办法决定医生该为我进行的具体检查项目,只能配合医生医生的诊疗行为。医生是医学上的专家,而我们作为患者通常是缺乏医疗知识的普通人,不了解医生应该履行怎样的诊疗义务,因此不能选择和约定诊疗的具体内容,只能期待医生出于良心和道德实施医学上认为是适当的治疗。
  救死扶伤,白衣天使应为患者负责,运用医学知识和技术,为患者诊疗病情并进而施以相应的救治,在此过程中应尽可能地减轻病人的痛苦、或治愈疾病,且用最简单、迅速以及最佳治疗效果的方法,这是作为医生的能力与应尽的义务。同时,作为医学上的专家,比作为患者的普通人熟悉相关知识,对可能造成的危害后果完全能够预想到,应对患者进行说明告知。再者,若因设备、技术等限制不能提供合适的治疗,医生应该建议病人转诊,去其他条件更好处所,以至于不会耽误病情、发生无法弥补的悲剧,因为只有医生最为了解医院的设备、技术等能否为病人提供合适的治疗。
  然而,当初选择去卫生院进行产检,因之前有很多人都去那里产检、住院分娩,便相信院方有这个能力。去哪里都是花钱检查,目的无非就是希望孩子健康。对医学知识不了解也就没有考虑更多的问题,况且也无从知道其人员没有医师执业证。医生接受我之后也没告知说明他们设备、技术等条件不完善,建议我去别的地方。在整个过程中都是配合医生的安排,既然说孩子很好于是就相信了,因为她是医生,我产检的目的也是希望孩子健康。继而我对孕期胎动较少、呼吸困难等症状都给忽视了,没有引起重视。事实证明我真的错了,到底悲剧还是没能制止。究竟是没有能力检查不出来,还是检查出来了,但怀着侥幸的心理。就算无数次的产检查不出任何异常,可孩子出生后作为妇产科医师,有着多年工作经验,也发现不了抱在手中的孩子有什么问题吗?况且孩子脊柱弯曲呈“S"型,很严重明显,却丝毫没有对我和我的家人有任何的提示,还能表现平常、谈笑自如。在分娩记录中写着新生儿一切正常,不管是能力问题,还是后者的医德问题,都是很可怕的。
  我们到医院花钱检查,无非是希望得到医生的帮助,能够提前了解孩子的生长状况,确保宝宝身体健康。现在花了的钱不说,那都是小事,我坚信宝宝的健康才是我们一辈子的财富。可我们连知情选择的权力也没有,全家人的幸福、宝宝的健康全都毁掉了。这叫我们如何承受的了?有句俗话说:悬壶济世。悬壶的目的在于济世而非赢利,不能说医院就该不赚钱,可获取利润并非是首要目的。悲剧已然发生,不管是悲痛欲绝,还是故作坚强,一起都回不去了。不管怎样,但并不代表说悲剧过后,一句已然发生谁也无能为力,简简单单、轻描淡写地就过去了。对于以后甚至是将来,无论是济世救人的院方,还是其他的普通人,在内心深处不应该有更深、更透彻的反思吗???
  我们是社会最底层的贫民,有谁会在意我们的生死。就连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力,好比登天还难。法院,本是社会良知底线的坚守者。可我们陇西县人民法院早就变成了有钱人的法院和有权人的法院了,人民法院变成了钱院,不叫法院,应该叫关系院。因为钱,相互之间扯上关系;因为权,彼此之间攀上了关系。因为钱、权、关系,就可以歪曲事实、无视法律法规,甚至是丧失了道德底线与良知、亵渎人性,欺压弱势群体欺负贫苦百姓……到底谁才是贫苦百姓的保护人,难道法是有钱有权势人的法吗?因为贫穷就可以被法律肆意处置,因为没钱,填不了那些所谓的“布衣神袋”。执法犯法或知法犯法是不是就是所谓的“高人一等”?所谓情理只是“因人而异”?所谓法律永远为“某一层次”的人开着一扇门,有了钱,不管你是人民币,还是美元或者是欧元,都能砸开石头砸不开的“那扇门”?
  卫生监督所在上级卫生局的领导下承担地方范围之内的卫生监督工作,包括医疗卫生监督。主要对医疗机构的执行资格,执业范围及其医务人员的职业资格、执业注册进行监督检查,整顿医疗市场,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打击非法行医,查处违法行为,负责受理对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等,是卫生局授权的执法单位。
  作为监管部门,事实上县卫生局对陇西县文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所有情况都了如指掌。而对于我们投诉卫生院没有产前诊断资质、相关人员没有医师执业证的问题,整个过程中,态度及其不认真,推三阻四,拖延时间。从我们的投诉材料中抠一些无关紧要的字眼,避重就轻。卫生院无资质就进行医疗活动,且人员无医师执业证,没有确切可令人信服的说法。利用我们对医疗专业知识的空白,进行误导和蒙蔽。极力维护院方,同时也是在掩饰自己监督管理不力的错误,或者是根本就卫生院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政策。为院方辩解,称“院方为我提供的仅为孕期常规检查,根据我和妇产科医生的申请,要求B超检查的项目仅仅为羊水、胎位、脐带、和胎儿大小。不包含是否胎儿有残疾的申请检查项目”事实上院方给我出具的医学报告单检查项目内容还涉及到胎儿脊柱的诊断,属于系统胎儿超声检查,而非其辩称的常规检查。况且,申请是作为有多年经验的医生开的,并非是我的申请,我不懂医疗知识,没办法左右医生,只能任其安排。就是勉强算他们医院作的是常规检查,就应该什么都检查不出来,那要他们是干嘛的?每天接待需要救助的患者,在那里装腔作势,拿生命当儿戏,难道不是草菅人命吗?我们进行产检的目的无非是提早发现问题,确保生育健康的宝宝。产前超声作为产前诊断的主要途径,是筛查胎儿器官、结构畸形最重要、最有效的手段,而且院方出具的是系统胎儿超声的影像诊断报告单。系统检查,在没有资质的情况下,再由两个不是医师、没有经验、或者说根本不会操作仪器设备的人员,其检出胎儿畸形病症的几率就大大折减了。
  而卫生局反复强调说“对朱春萍、吕晨没有医师执业证的问题,正在立案查处。”表面只是朱春萍、吕晨没有医师执业证的问题,可作为医疗机构,明知这两人没有执业资格,不仅不计一切后果聘用,而且把她们放在操作精密医疗仪器设备的如此重要的位置上。暂且不说她们有没有资格、会不会操作仪器、经验有多少水平有多高,作为医务人员,在工作时间不仔细不认真,聊天说大话这是什么行为?之所以出现不可弥补的悲剧,作为医疗机构,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等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实施了其法定执业资格和许可之外的医疗行为,属于非法行医。为了自身利益,无视群众健康与生命;倚杖财力与靠山,更无视国家法度。如今,卫生院照旧开门做生意,没有医师执业证的朱春萍、吕晨还是照常上下班,卫生局根本没有采取任何措施。
  话又说回来,卫生局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更应该清楚卫生院违反了哪些法律法规。由于以往没有好好监督,进行管理,工作不细致、不负责,或许是根本就睁一只眼,避一只眼(因为卫生院的情况他们一清二楚),才导致今天的悲剧发生,致使我们受到巨大的伤害。也可以说我们也不是唯一的受害者,有些人法律意识淡薄,再加上有关部门的打压,考虑自身经济问题也就只能自己吞下苦水了。维护、包庇已经出现无法弥补的悲剧,可现在还没有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没有及时采取措施,避免以后发生更为严重的后果。这明明是在纵容犯罪,以为是掩饰了自己监管不力的错误,事实上无形中成为罪犯的帮凶,继续放纵院方去伤害其他人。
  另外,作为卫生行政单位,对违法行为不予查处也就罢了。说我们已经将卫生院起诉至法院,不存在自身经济困难,打不起官司的问题。这叫什么话?难道我们就应该任人宰割,不该用法律来保护自己?更没有惩治侵害我们的不法之徒的权力?我们本是普通的农民家庭,靠着几亩薄地,生活本不富裕。如果没有今天的悲剧,或许一家人会平平淡淡的一直过下去。虽然日子会苦一点,可至少家人都健健康康,这就足够了。可现在,我们不但精神上受到打击,甚至是崩溃了。孩子因生理缺陷严重,体质极弱。经常出现状况,每次治疗都是一笔不少的花销。还有前期一系列的检查费用,还有后期的药用花费,孩子几乎是靠药物维持生命,换句话说是在用金钱维持生命。这些都不算,我们还有其他人,老人也身体状况不是很好,也经常用药花销,儿子上学还得花费,再说一家人毕竟还得继续生活……这一切的一切,对于我们一普通的农民家庭是多么沉重的负担。我又得照顾上学的儿子和患病的女儿,根本没办法为老公分担。鉴于我们的情况,我们是申请被免费进行维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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