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怎样解释中国式“邻避运动”运动

如何应对中国式邻避运动 |抗争行为 演变模式 消费函数_凤凰评论
如何应对中国式邻避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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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厦门PX事件,到四川什邡的钼铜事件,再到近期上海松江电池厂事件,近几年中国的“邻避运动”有愈演愈烈之势。例如,经常触发邻避事件的垃圾焚烧厂,在中国无论拟建在哪个区域,都会遭到一片反对之声。
原标题:如何应对中国式邻避运动 &&专访复旦大学城市环境管理研究中心主任戴星翼教授从PX事件,到四川什邡的钼铜事件,再到近期上海松江电池厂事件,近几年中国的&邻避运动&有愈演愈烈之势。邻避效应(Not-In-My-Back-Yard),是指某地居民因担心建设项目对身体健康、环境质量和资产价值等带来诸多负面影响,从而激发人们的嫌恶情结,滋生&不要建在我家后院&的心理,进而采取坚决的、有时高度情绪化的集体反对甚至抗争行为。随着中国经济高速增长带来的环境负面问题日益凸显,城镇化进程加快,社会公众对于环境安全的关注,已经上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中国式环保维权运动雏形已现。纵观国内多起邻避事件,公众的诉求是否合理?公众应该如何进行环境维权?政府、企业和公众之间应该如何进行有效沟通?《上海国资》就此专访了复旦大学城市环境管理研究中心主任、环境科学与工程系教授戴星翼。邻避运动是公民维权意识增强表现《上海国资》:近几年中国邻避运动频繁发生,您认为原因是什么?戴星翼:近十年中国邻避运动多发,主要有三个原因。首先,自2002年始,中国进入改革开放以来第三轮经济增长大潮。本轮经济增长的特点,是靠发展重化工业和大规模投资驱动。各地政府也主要依靠上马钢铁、水泥、化工等行业的大项目以及大型建设项目,来拉动GDP增长。重化工业生产过程中,较易产生环境问题,产生污染的企业多了,自然会引发&厂群矛盾&;第二,近几年中国城市化推进速度很快。城市的迅速扩张,导致原来很多远离市区的工业企业和市政设施,慢慢被城市边界所包围。原来不应跟城市生活和消费功能发生严重冲突的,现在发生了冲突。例如上海浦东的黎明垃圾填埋场,原来地处偏远的农村地区,而今不到一千米就是大片经济适用房的生活社区。城市猛烈扩张,如果有不合理的地方,就对邻避事件的兴起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第三,中国民众对环境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这是根本性因素。过去居民收入水平较低,人们的主要关注点,在于如何提高物质生活水平,而现在居民开始关注环境。从经济学角度讲,原本环境因子未包含在人的消费函数当中,现在包含进来了。这样,内外因相结合,导致了国内近几年邻避事件多发的现象。《上海国资》:您认为,邻避心理产生的环境诉求是否合理?是理性的,还是自私的?戴星翼:邻避是很正常的现象,因为没人愿意自家门口摆着一个自己不喜欢的东西。至于群众的要求,可能是合理的,也可能是不合理的。  有些工业项目,对居民生活健康不一定有实质性影响,居民只是心理上觉得建在自己家附近不舒服。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某些项目的建立,会对居民的不动产价值产生抑制,例如同样一栋楼房,在旁边建一个公园,房子就会升值;但建立一个垃圾中转站,房子就会贬值。当然,也有许多企业生产过程中,确实会产生噪声、气味、空气污染等环境影响,建立在居民区附近,会危害居民身体健康或降低生活质量。但需要注意的是,不只是工业项目才会触发&邻避事件&,大量市政公共设施建设,包括加油站、医院、通信基站,甚至菜市场等,也都会引发附近居民的反感。可见,邻避运动是不可避免的,无法杜绝的。即便发达国家,邻避运动同样普遍存在。所以,邻避是正常的,不能用&好&与&不好&的标准去衡量。我们要思考的,是如何将邻避事件控制在一定的烈度和频率之内,令公民正常的环境诉求有表达渠道,问题解决方式纳入法制轨道。从一定程度上说,我国邻避运动的发展,也是公民环境维权意识逐步增强的表现。政府在环境问题上公信力陷入危机《上海国资》:在我国,引发群众激烈抗议的建设项目,从城市规划和地理选址来看,是否有不合理之处?戴星翼:有不合理之处,但大多数问题不大。我认为,建设项目引发群众激烈对抗的原因,不在于选址问题,而是地方政府在环境问题上缺乏公信力。公信力是政府很重要的政治资源。我国政府在许多重大问题上,例如抗震救灾等,公信力和号召力是很强的。但在环境问题上,公信力却陷入了危机。例如,经常触发邻避事件的垃圾焚烧厂,在中国无论拟建在哪个区域,都会遭到一片反对之声。但在日本情况就有所不同。日本地少人稠,对空间非常节约,所以垃圾处理主要依靠焚烧的方式。垃圾焚烧厂通常都建立在居民区内,就近收集、就近处理,既节能也环保。但在上海,60%以上的生活垃圾要运输到老港填埋场,需要密封压缩运输到码头,再中转到老港,不仅成本高,也加重了城市交通压力。从技术上讲,我国同日本的垃圾处理技术没有太大差距,在垃圾处理过程中用活性炭吸附二恶英,可以将其浓度降到比自然界的本底水平还低,对居民健康不会产生影响。但日本的民众相信政府和企业,我国的公民却不愿意相信。所以,问题的核心,还是中国的政府、企业和公众之间,建立不起信任关系,才引发公众激烈抗议。《上海国资》:政府应该如何提升在环境问题上的公信力?
[责任编辑:孔德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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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能喜欢[转载]宁波启示:邻避运动该如何化解
导语:10月28日,宁波市政府发布声明:坚决不上PX项目。而在之前,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副理事长杨朝飞称:自1996年以来,环境群体性事件一直保持年均29%的增速。去年至今,大陆不止一个城市因为环境问题爆发过群体性事件,环境问题之严重,和环境群体性事件的激增,已是不容回避的真问题。[][]
在中国,邻避冲突正处于多发期,邻避运动已成为城乡规划和建设中亟需正视
的新现象,妥为应对至关重要。
何谓“邻避运动”?
由于民众担心生态环境遭到破坏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在发达国家也时有发生。此类社会抗议被称作“邻避冲突”,即虽然承认有生态风险的公共设施可能是必要的,但是,民众不希望垃圾处理场、变电站、核电站等设施建在自家后院(Not
In My Back
Yard,简称NIMBY)。在中国,邻避冲突正处于多发期,邻避运动已成为城乡规划和建设中亟需正视的新现象。
邻避运动兴起,建立在公民环境意识和权利意识觉醒的基础之上
邻避运动兴起,建立在公民环境意识和权利意识觉醒的基础之上。在“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的专制时代,不存在邻避冲突;在听命于政府指令的计划经济时代,也不存在此类冲突。
但是,伴随着市场经济和公民社会的发育,民众萌发了“群己权界”意识。此次事件中有一群中学生参与,也表明了这一不可逆转的“代际变化”。而当地政府从观念到行为,均未跟上这种变化。
有报道称,曾引起广泛关注的某化工项目,彼时曾宣布项目停产搬迁,但日前有媒体报道证实,该项目“仍正常生产”,且后期又投入新的产能。
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尚不健全,相关法律规范不明确,环境保护规定过于原则抽
象,操作性不强,难以满足公众需求,这是造成邻避运动频发的主要原因。
决策过程不公开,政府习惯性的“替民做主”
在决策者的心目中,只要对项目做了国家环评,有了“科学依据”,民众就应该欣然接受;抗议事件发生后,一封有项目方背景的公开信也试图以“科学依据”说服民众。这种做法显示,在项目规划和建设过程中,沉默的民众不在考虑之列,政府足以“替民做主”。如此轻慢民意,不能不说是执政者的重大失误。
邻避冲突观念的缺失,还暴露了地方政府发展主义导向固有的弊病。数十年来,不少地方官员把经济发展视作“硬道理”。在实践中,“硬道理”又变成了“硬发展”。这种发展观导致的直接结果,就是把GDP增长等同于公共利益。地方政府就污染项目所做的说明强调,
“项目对增加财政收入、促进群众就业、改善民生,具有重大的促进作用”,其实就表露了这种“硬发展”逻辑。
在各地发生的环境公共事件中,环评程序被虚置、民意反馈无法有效影响决策的情形已非局部个案,更何况,在环评程序未启动、特定民意征询未开始的时间,城市重大环境工程的动议伊始,公民的知情与参与便原本应当有介入的渠道、表达的平台。
“我们说什么,民众都不信”,此种官员困惑正是近期广州某主题论坛所选择的议题,有学者在论坛上直言,涉及公共安全健康问题,政府不应总是站出来拍胸脯打包票说“这是绝对安全的”。更何况,即便是公民意见曾经激烈表达,在巨大的商业利益和诱人的政绩数据面前,公民环境权益恐仍旧无力。有报道称,曾引起广泛关注的某化工项目,彼时曾宣布项目停产搬迁,但日前有媒体报道证实,该项目“仍正常生产”,且后期又投入新的产能。
10月26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闭幕,在随后举行的常委会专题讲座中,环保部原总工程师、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副理事长杨朝飞主讲“我国环境法律制度和环境保护若干问题”。据介绍,自1996年以来,环境群体性事件一直保持年均29%的增速,其中2011年重大事件比上年同期增长120%,但通过司法渠道解决环境纠纷的比例不足1%。
毋庸讳言,环境案件从立案开始,便遭遇诸多限制,到目前为止并未得到制度层面的有效解决。2012年9月修改的《民事诉讼法》,新增公益诉讼条款,其中包括污染环境类公益案件的内容,但几乎与之同时进入修改程序的《环境保护法》,却未将“环保公益诉讼”写入草案。从公民通过司法途径寻求环境权益所遭遇的现实与制度困境,或可体会公民不用法律维权的原因所在。[]
数据显示,“十一五”期间,我国环境信访30多万件,启动行政复议程序的仅有2614件,而行政诉讼则更少,只有980件,刑事诉讼只有30件。
公众参与是解决环境问题不可替代的力量,尤其是当下基层政府公信力严重受
损,官方更需以负责任的态度了解民意及回应民众的质疑。
在环境工程演化为环保事件、尚未走到诉讼程序的漫长时间段中,环境议题从动议到决策,僵化、保守的决策程序与难以被有效保障的公民知情与参与,亦是个中争议激化的关键诱因。不信任司法的前因,是对政府职能行为的不信任,不选择司法解决的一个社会心理障碍在于,人们对相关环评程序、社会意见征询程序的形同虚设感到普遍忧虑,且这种忧虑日益提前发酵。
不是说所有“叫停”都是对的,而是司法诉讼给了公民对有巨大环境影响的建设项目一个便捷、有效的表达渠道。同时,司法解决也避免了所谓“政府屈从民意”的问题,维护了相关企业的合法利益。在法庭上,双方举证质证,专家当庭作证,接受交叉盘问,建设项目的真实环境影响,通过双方真刀真枪的辩论展现在公众面前,公众才能全面认清项目的利弊得失,避免民意受到“传言”误导。同时,司法解决也避免政府为企业背书,既可防止腐败问题,也不会把政府推向矛盾一线。[]
在城乡建设全过程充分尊重邻避关切,有助于政府从利益冲突的相关方转变为中立的仲裁者,有助于改善政府的形象,使其变成善于倾听、尊重民意的协调者、沟通者,进而成为合格的领导者。倘无视邻避运动勃兴的现实,甚至斥为“刁民造反”“顾小家不顾大家”,则未来类似事件更易激化,后果会越来越严重。
权力站在公众立场,从一开始就把问题付诸公议,正如“@人民日报”微博所言,要“让解释跑在质疑之前”,“无论政策颁布还是工程上马,百姓有质疑,政府就有义务解疑释惑,不然工作就有阻力。更给力的,更真诚的,应让解释跑在疑惑之前。唯有如此,政府用心才能获得理解,政府远图才能获得支持。回应民意,永远莫说‘只能这样’,而要多想‘还能怎样’。”[]
面对邻避冲突,发达国家的经验是将选定厂址、兴建与营运等环节透明化、法治化,并对利益受损方给予合理补偿。在中国过往案例中,往往以领导人下令停建或易地上马收息事宁人之效;此次宁波事件,也以官方匆匆宣布停建项目暂告平息。
然而,随着邻避关切的升级,公众的关注可能会持续,疑惑可能很具体,是异地重建,还是彻底取消?如果是前者,会不会在异地再次激起冲突;如果是后者,又将如何善后、特别是如何面对广大投资者?
探讨重大环境事件频发的破解路径,尤其需要呼吁和倡导政府决策的理性、公心,给“坐下来,谈一谈”创造条件。对公民知情和参与得从根本上尊重,而非仅个别程序环节的应景。
公民环境权益的伸张,不仅是一城一地的得失,法对人的关怀,亦不独局限于诉讼一域,还必然包括对权力的羁束。确保权力与利益的切割,确保其能与公众一道,从今天起关心水、土壤、空气、蔬菜与粮食。[]
在台湾,邻避运动有30多年的历史,今天已不多见,因为政府机关已经慢慢形成一套运作模式,民众也知道应该如何在游戏规则下表达自己的诉求。
在欧美,邻避运动曾推动了法治、政府管理和公民参与水平不断提高;在中国,如能应对得当,也会对政府改革和体制转轨形成积极推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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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魏巍
以上网友发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的观点或立场。深圳如何破解“邻避运动”难题
深圳如何破解“邻避运动”难题
深圳市水务局&&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五日
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新闻发布会上,环保部新任部长陈吉宁提到PX是一种“邻避运动”,不仅在中国,在世界各国发展过程中都会出现,处理不好会引起群体性事件,影响地方政府公信力,甚至扩大称社会和政治问题,同时明确,环保部支持PX工业技术产业,以及垃圾焚烧厂等重要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什么是邻避运动?邻避运动是指居民或所在地单位因担心附近设施(如垃圾场、核电厂、污水处理厂等)对身体健康、环境质量和资产价值等带来诸多负面影响,从而激发人们的嫌恶情结,滋生“别建在我家后院”的心理,并采取强烈和坚决的、有时高度情绪化的集体反对甚至抗争行为。NIMBY(邻避)是“别建在我家后院”——Not
in my back yard五个字母的英文简称,由上世纪80年代英国环境事务大臣尼古拉斯·雷德利所创。世界多个发达国家和地区都经过邻避运动期,亚洲最早的邻避运动出现在日本。
邻避运动频频产生。近年来在深圳,垃圾焚烧厂、变电站、高架桥、污水(污泥)处理厂乃至医院、学校、公厕等基础设施选址建设,面临越来越多的反对声。反对理由大致相同:“工程紧挨我的家,影响家人的生活和健康”。这种“别建在我家后院”的邻避效应引起的大小运动,已成为深圳一个潜在的重要冲突源。
深圳比较知名的邻避运动,有大鹏半岛的液化天然气项目和燃煤电厂项目、白鸽湖垃圾焚烧厂多次停工、罗湖中医院莲塘新院项目工地遭业主设路障,市妇幼保健院拟建住院楼遭周边居民反对,莲花社康中心遇桐景花园居民反对,安托山九路拓宽遭周边反对,彩田立交匝道工程遭市民拦停,民治皓月花园居民抗议“变电站”建家门口,燕川污泥处理场排放异味气体居民上107国道堵路等等。深圳市水务局是全市污水、污泥处理设施的建设和监管部门,近年来,几乎每一项旨在扩容城市污染处理能力的工程,都会遭遇各种反对声。深圳多个污泥处理设施,如龙岗污泥周转厂、福永污泥填埋场一期、老虎坑污泥焚烧厂,因当地居民反对,导致减产或停工。事件发生后,深圳为污泥处置外寻出路,经市政府批准,通过谈判,深圳分别与东莞、惠州、揭阳、清远4家污泥处置项目投资方签订污泥处置服务合同。然而,污泥外运处置成本高,风险大,衍生因素多,绝非长远之计。
“邻避运动”如何终结?民众对邻避设施几乎是焦虑、诉求、抗议,从而一概反对;而地方政府面对邻避运动,几乎选择一闹就停。市民街头抗议,政府压制,抗议升级,政府妥协,抗议结束——这已演变为中国式邻避运动的固有模式。对市民来说,没人同意建在“自家的后院”,每个人都寸步不让,那建到谁家后院去呢?公共利益和长远利益又如何达成呢?对政府而言在于维护公众权益,对于那些着眼公益、计之长远的正确决策,要敢于坚持,勇于担当,政府捍卫公共利益的责任不容推卸。
陈吉宁部长在今年全国人大举行的“全面加强环境保护”记者会上说到,我一直关心我国部分地区因修建PX和垃圾焚烧场项目引发一些群体性事件的问题,去年在清华毕业生典礼上,我专门称赞了清华学生维护PX词条而坚持科学真理的精神。我也希望各级政府提高自身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水平,特别是在这类项目的前期,在规划选址、公众参与、信息公开等方面加大力度,认真听取公众的意见,保障公众的权益,妥善处理好这类项目的“上马”问题。深圳近几年,多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建言,政府、民间、项目投资方及专家需要重视并理性对待此类事件,正视公众日渐觉醒的环保意识,尊重各方利益相关者及信息传播媒介,建立良好的公共讨论机制,引入独立专业资源,实现各方利益均衡,减少各方不必要的损失。的确如此,要终结深圳乃至中国式的“邻避运动”,恐怕要多管齐下、综合应对。
一是地方政府要确保群众福祉。发展的最终目的不是GDP,而是民众的福利最大化。政府要切实回应民众保护健康、拯救家园的最终诉求,采取切实措施减少和消除环境污染事件频发的现实,减轻民众的担忧,让民众相信发展与环境并不冲突,政府建设这类公共建设工程,是从解决民生问题角度出发,更大范围和更长远维护公众权益。二是合理设置邻避设施。各级政府必须正视如何设置邻避设施,一方面,及早规划和建设邻避设施,让民众在参与整体发展的同时,甚至在你还未搬进开发区住进新房之前,就知道开发区里的垃圾中转站、菜市场、公厕乃至社康中心都是生活环境必须的设施;另一方面,科学、合理建设邻避设施,并尽量采用先进技术,从而减少对居民的不良影响。比如污水处理厂尽量采用立体式、紧凑型布局,加大污水厂与居民间的安全距离;污水厂建成园林式、花园式厂区,提高环境质量标准,等等。三是充分保障公民权益。政府决策时应充分保障公民的政治参与,尊重全体公民的民主权益和环境权益,保障各阶层民众在邻避设施设置的决策中享有平等的参与权,不选择性推行公众参与。首先,在项目建设之初,就必须信息全公开,让所有的利益方及其代言人都能参与其中,信息公开并及时公开,才能避免造成民意壅堵,消除老百姓的逆反心理;其次,政府要建立对话和沟通机制,在项目建设的决策、建设、施工、管理环节的整个过程中,要善于搭桥让各方坐下说话,让市民的不同意见有宣泄和表述的渠道。可以设想,当所有的利益方都能坐下来谈,甚至是吵架,而不是选择街头式的抗议运动,这就终结了“邻避运动”——那也是利益的博弈方式,要终结的是暴力化抗议方式。最后,强调法律的约束和法治的思维,完善听证会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和项目环评制度,强化政府对环境的责任。四是及时建立补偿机制。政府要建立起一定的利益补偿和平衡机制,对受邻避设施影响的民众,给予合理且充分的补偿,譬如由政府部门为部分居民增加新的公共设施,或者提供额外的公共服务等;由社会设立补偿应急基金,确保如果发生意外情况,能够履行对受影响民众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还可以在项目附近进行适度的商业开发,提升周边的土地和物业价值,保障部分居民的权益。深圳市水务局对污水治理项目影响周边环境的问题,曾提出过生态补偿思路,但实话实说,因涉及面太广,缺乏顶层制度设计,还很难付诸实践。五是提高公民科学素质。首先是建设部门、环评机构、研究专家等,应具备专业常识。
PX和PX项目有哪些区别?污泥填埋场排放异味气体超标吗?污水处理厂邻近住宅区为何无虞?填海对海湾生态资源破坏可接受程度是多少?等等。清华大学化工系学生近10人昼夜自发捍卫PX低毒属性这一科学常识,解除民众误解,坚持科学真理的精神,值得大家点赞;其次,更多利用现代的公共传播手段,安排社会咨询机构或专家及时解疑释惑,改变以往政府以我为主、自言自说的传统宣教模式,避免造成民众情绪的对立;最后,要提高我国公民的科学素质。在今年全国政协会议上,中国科协副主席秦大河院士说到,这些邻避运动的背后,反映出的实质问题是我国公民科学素质有待提高。公民具备基本科学素质是指了解必要的科学技术知识,掌握基本的科学方法,树立科学思想,崇尚科学精神,并具有一定的科学判断和处理实际问题、参与公共事务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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