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银行卡网购电脑 可他说农行京东每日限额50000元 电脑要六千多 怎么办

央行:网购限额5000元系误读
7月31日,央妈派发周末“大礼包”,发布《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随后,有市场人士对于意见稿中第二十八条解读为,第三方支付账户最高支付额度仅为5000元。对此,市场反应强烈,剁手党们表示再也不能买买买了!31日晚,一位参与意见稿起草的央行相关人士向《第一财经日报》记者独家回应,市场上关于意见稿规定网购最高限额为5000元的说法为误读,通过第三方支付进行网购消费的额度能满足绝大部分消费需求。(一财:第一财经记者;央妈:参与起草意见稿的央行相关人士)一财:意见稿第二十八条规定,支付机构采用不包括数字证书、电子签名在内的两类(含)以上要素进行验证的交易,单个客户所有支付账户单日累计金额应不超过5000元。市场解读认为,第三支付账户支付额度为5000元,这是否与意见稿原意相符?央妈:剁手党们别着急,网络购物消费额度是没有限制的。5000元限额只是针对支付账户的扣款,而不针对银行账户(支付账户是消费者在消费平台设立的资金账户,而银行账户则是消费者在银行设立的资金账户)。也就是说,在网购扣款时,当消费金额超过5000元,从支付账户扣除5000元后,超出5000元的部分是从银行卡账户。所以,消费额度实际没受影响,只是扣款渠道不同而已。举例来说,如果小明在支付宝上面买一台价值6000元的手机,碰巧他的支付宝账户有6000元,但是根据规定,小明单日消费限额只有5000元,怎么办?其实完全不用担心这个问题,扣款会优先从小明的支付宝账户扣除5000元,剩下的1000元部分会自动从小明之前绑定的银行卡账户中扣除。只是出于资金安全考虑,想要达到5000元支付账户的消费,小明需要提供两类本人信息交叉验证,让小明证明“你是你”。一财:意见稿第二十八条规定,支付机构采用不足两类要素进行验证的交易,单个客户所有支付账户单日累计金额应不超过1000元。我们假设一个场景,如果小明需要使用如Uber打车这类自动扣款的网络消费项目,消费额度会被限制在1000元以内吗?央妈: 并没有限制。其实,同上,我们对1000元消费额度的监管更宽松,只需要一类验证信息。例如,小明只需要提供他的身份证号码或者手机号,两项中的其中一项,他就可以轻松用uber打车啦。但是小明如果无故被扣款,额度在1000元以内,应该找谁赔付呢?意见稿第二十八条还有规定,支付机构应当承诺无条件全额承担此类交易的风险损失赔付责任。一财:意见稿第二十八条规定,支付机构采用包括数字证书或电子签名在内的两类(含)以上要素进行验证的交易,单日累计限额由支付机构与客户通过协议自主约定。自主约定的额度是否意味着无限额,我们再次假设一个场景,某土豪如果想网购7,是否可以通过第三方支付账户实现购买呢?央妈:同理,也是不受限制的。网上能买宝马的是VIP客户,从安全角度,如果用支付账户的消费额度,支付机构可以通过协议自主决定。第三方支付账户和银行账户肯定是存在区别的,我们会根据不同的验证标准,对支付账户设置了高中低三种层级的消费等级,最高档是支付账户无消费额限制,中档是5000元以内,低档是1000元以内。最高级别包括数字证书或电子签名在内两类验证信息,中档不包括数字证书、电子签名在内两类验证信息,低档只包括一类验证信息就够了。有了高安全级别,可以确定唯一性、不可抵赖、不可伪造,所以理论上可以无限额消费。但反而是支付机构会对这高安全级别的客户作一定的消费额限制,但我们并未设限,这由支付机构根据自身情况来定。一财:意见稿第十六条三规定,支付机构为个人客户开立支付账户并基于支付账户余额办理网络支付,其所有支付账户的余额付款交易(不包括支付账户向客户本人同名银行账户转账,下同)年累计应不超过20万元。个人客户仅拥有消费类支付账户的,其所有支付账户的余额付款交易年累计应不超过10万元。那么通过最高级别验证的客户是否受限于这条规定?还是说他们可以无限额地支付消费?央妈:理论上,监管部门不对这类客户(通过最高级别验证的客户)作支付账户消费限制。但是因为安全考虑,往往支付机构反而会对客户的支付账户消费进行限制。我们提倡,将第三方支付账户分为两种:第一种是综合账户,用于消费、转账以及购买投资理财产品或服务;第二种是消费账户,尽可以用于消费以及转账至自己的同名银行账户。前者(综合账户)开户需要使用5种方式以上进行交叉验证身份,后者(消费账户)需要3种以上交叉验证。综合账户年支付账户消费额不超过20万元,消费账户不超过10万元。当然,他们如果使用银行账户消费同样是没有限制。一财:在起草意见稿是如何考量第三方支付账户的资金安全性?央妈:银行账户是银行信用,支付账户是企业信用。支付机构是企业账户,账户金额比较大,企业挪用客户存款的事件也屡屡发生。例如,有些预付卡企业卷款逃跑或者企业破产,那么企业的预付卡就消费不了,将是消费者自己买单。而不久前出台的存款保险制度则规定对个人存款账户50万以内的赔付,这比企业信用安全等级高。一财:但是余额宝等宝宝类理财性质的利息比存银行利息高太多,那银行是不是也有可能到支付宝开户存款?央妈:如果银行跑到支付宝去开户,这就倒过来了。如果控制不好,传统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的风险会相互传递,所以一定要把他们隔离开来,让传统商业银行到央行开户,通过央行跨行支付系统,去完成机构间的资金拆借。所以,意见稿第八条规定,支付机构不得为金融机构,以及从事信贷、融资、理财、担保、货币兑换等金融业务的其他机构开立支付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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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限额5000 为什么选取5000元作为标准?
《办法》公布后,网上议论纷纷,“单日限额5000元?开玩笑吗?装修买张床都不够!”“花钱也受管制?还能愉快买买买吗?”“说好的促消费呢?”那么,央行拟严管第三方网络支付,剁手族还能不能快意“买买买”呢?
原标题:网购限额5000元系误读 网购限额限的不是银行卡
网易河北数码频道讯& 央行7月31日发布了《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的征求意见稿,将对第三方网络支付进行严格监管。随后,意见稿中部分条款被误读,包括“第三方支付账户最高支付额度仅为5000元”等,引发“网购一族”的担忧。
《办法》第十六条、第二十八条备受关注:“个人客户拥有综合类支付账户的,其所有支付账户的余额付款交易年累计应不超过20万元。”“单个客户所有支付账户单日累计金额不应超过5000元。”
为什么选取5000元作为标准?
央行相关负责人8月1日就征求意见稿答记者问时表示,根据对国内典型代表性支付机构2014年网络支付业务数据的分析,80.12%的个人客户使用支付账户余额进行消费、转账、购买投资理财产品等,全年累计付款金额不超5000元;98.5%的个人客户不超过20万元。因此,《办法》对综合类支付账户、消费类支付账户分别规定的年累计20万元、10万元限额,对不同安全级别的支付指令验证方式分别设置的单日付款不超过5000元、1000元的限额。&&&详细
还能愉快的网购吗?网购限额,限的不是银行卡
《办法》公布后,网上议论纷纷,“单日限额5000元?开玩笑吗?装修买张床都不够!”“花钱也受管制?还能愉快买买买吗?”“说好的促消费呢?”那么,央行拟严管第三方网络支付,剁手族还能不能快意“买买买”呢?
央行参与意见稿起草的相关人士表示,5000元限额只是针对支付账户的扣款,而不针对银行账户(支付账户是消费者在消费平台设立的资金账户,而银行账户则是消费者在银行设立的资金账户)。所以,消费额度实际没受影响,只是扣款渠道不同而已,并不妨碍购买较高价值的商品。
5000元限额面前 消费者网络支付会否受限?
按照央行的要求,一旦某件商品价格超过了5000元,支付账户消费是要限制的,但是如果动用银行账户消费就不受限制。央行人士举例称,如果消费者在支付宝上买一台价值6000元的手机,碰巧他的支付宝账户有6000元,但根据规定,其单日消费限额只有5000元,怎么办?扣款会优先从消费者的支付宝账户扣除5000元,剩下的1000元部分会自动从消费者之前绑定的银行卡账户中扣除。&&&详细
对此,一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第三方支付公司有关人士表示,系统的跳转过程,监控非常薄弱,安全风险不降反增,近两年来,一些钓鱼网站就利用跳转环节的漏洞窃取客户账户资金。该人士说,据有关统计数据显示,2013年中国第三方支付交易次数达到17亿次,2014年为45亿次,平均每天交易1230多万次,如果需要跳转,对银行网银系统是个挑战。&&&详细
对支付机构发展会有何影响?
回应:意见稿是想要让非银行支付机构回归当初获得牌照时的初衷,专注于服务电商,基于小额、快捷创新支付业务,不希望非银行支付机构的业务边界无限扩张。
征求意见稿规定,除单笔金额不足200元的小额支付业务,以及公共事业费、税费缴纳等收款人固定并且定期发生的支付业务外,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代替银行进行客户身份及交易验证。
专家表示,这意味着今后200元以上的消费,在哪家店买的、买了多少钱东西、属于什么类型的消费等一系列信息不再是支付机构独享,银行也能掌握。不仅如此,进一步明晰资金流向、加强资金监管、避免风险传递。
第三方支付监管莫伤害互联网创新
为网络支付立法,最好的局面当然是双赢,对互联网金融企业来说,网络支付有法可依之后,就可以更少顾虑的走上发展的快车道,对网民来说则可以防范支付风险,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但问题是,这只是理想状态,如果法规制定不当,则也有可能起到扼杀创新,给消费者制造麻烦,保护垄断利益的作用。
本文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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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晨报记者 吴黎帆 报道
7月31日,央行就《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支付机构单个客户所有支付账户单日累计金额不能超过5000元,年累计应不超过20万元”,成了议论的焦点。众多网友纷纷吐槽,难道三方支付“大限将至”了吗?
网购单日限额5000元?
银行卡里有钱能解决
对于网友“网络支付最高只能5000元”的质疑,央行给出的回应是:该规定仅规范个人客户使用支付账户“余额”付款的交易,客户使用银行账户付款的交易则不受该限制,包括“商业银行网关支付”、“银行卡快捷支付”等模式。
央行人士举例说明,如果消费者在支付宝上买了一个价值6000元的商品,碰巧他的支付宝账户有6000元,但根据“单日消费限额只有5000元”的规定,扣款会优先从消费者的支付宝账户扣除5000元,剩下的1000元部分则会自动从消费者之前绑定的银行卡账户中扣除。也就是说,只要银行卡里有钱,单日消费限额5000元就不是个事儿。
三方支付未来定位
真正服务电商及小额支付
“意见稿是想让非银行支付机构回归当初发牌照时的初衷,服务于电商做小额、快捷的支付业务,不希望非银行支付机构的业务边界无限扩张。简单点说,央行要他们该干嘛干嘛。”该业内人士说。
重庆某P2P平台的相关人士表示,征求意见稿中对三方支付的限制,让三方支付真正变成了服务电子商务及小额、便民支付。“我估计,三方支付平台从此再也无法从事金融机构间的资金转移,原来类似‘支付宝取代银行’的口号,现在也只能自己象征性地喊一喊了。”
意见稿让谁最受伤?
三方支付和P2P平台
重庆某资深业内人士说:“网上都在说什么5000元不够用的事情,其实对于绝大部分人来说,这个监管意见的影响是很小的,基本感觉不到,唯一大点的就是带有余额管理功能的一些产品,不能买太多了,况且人家央行就是要把三方支付往管‘零钱’方面推。最受伤的一定是三方支付和P2P平台。”
“我认为,意见稿对三方支付和P2P两个互联网金融的关键业务打击有点大,最终的效果可能不会太好。我觉得慢慢清理,一步一步来或许效果会更好。”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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