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玩玩转转怎么不能转发文章了,违法网站举报了吗?被举报了?

推荐·专题律师:帮忙转发也涉嫌违法(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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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朋友圈截图  近日,杭州一女子因在微信朋友圈销售了总价值约11万元的“假名牌”,被检察院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起诉,面临着最高获刑7年的可能。随着微信平台影响力不断扩大,几乎每个人的朋友圈里都出现了几位天天刷屏的微商,以百余元的价格售卖“香奈儿”、“普拉达”等奢侈品牌产品的情形屡见不鲜,买卖双方对商品的真假心知肚明,普通大众对此也习以为常。河南陆达律师事务所的宋朋元律师提醒说,这种知假售假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而那些明知是假货广告还帮忙转发的人,也可能因此承担责任。  记者尚迪董景娅  记者调查  你的朋友圈,被刷屏了吗?  记者打开自己的微信朋友圈,在近一个小时的更新中,除了个别朋友写的随笔、美食、旅游晒图等信息外,剩下的就是做微商的朋友发布的广告营销信息了。化妆品、服装、名表、包包、雪地靴、床品四件套……五花八门,简直比大商场都热闹。记者大致数了一下,从昨天晚上8点到今天上午,朋友圈里已经更新了大约15条广告营销信息,几乎霸占了整个屏幕,以至于记者想要看朋友信息时都要猛划屏幕。  卖家说:  “我的货是直接从上一级经销商那里发过来的,真假嘛,其实几十块钱买来大牌,你说是真是假?”一个做微商的朋友如此回复我。我问她知不知道卖假货是犯罪,她不以为然:“我们都是别人发展的下线,要罚也罚不到我们吧?”  “我的雪地靴真的是从UGG厂里直接拿货的。”在上海财经大学读书的冯小姐听到我的质疑,赶忙解释。她说,自己卖的雪地靴是直接从UGG厂里进货的,因为没有店铺费用所以售价比较低。但问到她卖的大嘴猴床品四件套、普拉达包包的真假时,她迟了好久才回答:“真假我也不知道,反正上级经销商说是真的。”  买家说:  在深圳某广告公司上班的吕小姐是一位时尚达人,她的包包、手表等几乎都是从几个“信得过”的微商朋友那里买来的。“我觉得质量还可以啊,款式也都很时尚。虽然知道可能是仿制品,但不影响使用就行了。从朋友那里买东西我放心,起码不会坑我。”她表示,自己也有做微商的打算。  郑州某房地产从事策划的王小姐就没那么幸运了。她从一位朋友那里买的所谓“原装欧美化妆品”让她至今心有余悸:“用第一次就过敏,脸上起了很多小疙瘩,吃药打针才慢慢好了,再不敢用了。”她说,以后再也不会从朋友圈捡便宜了。  律师说法  微商售假难逃法律责任  河南陆达律师事务所的宋朋元说,在朋友圈销售仿造的名牌商品,违反了《民法通则》、《合同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销售金额或查扣货物价值达到一定的数额,就构成了犯罪。《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的规定:“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应当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的"数额巨大",应当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因此,知假售假的行为,如果销售额达到了五万元,就已经构成了刑事犯罪,会受到刑法的制裁。  即使销售金额未达到入刑标准,售假的微商仍然难逃民事赔偿责任。宋朋元说,微信圈的商品交易,在法律上属于偶发的民事交易行为,它可能基于朋友关系、信任关系等产生,一般是发生在个人之间,这和普通的商品交易模式有较大的不同。基于信任关系产生的偶发民事交易行为,一般依据《合同法》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应承担更换、退货、减少价款等违约责任。  明知是假货购买后仍可维权  宋朋元介绍,买到假货的消费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向相关监管部门投诉,如可以向产品质量技术监督局、工商局投诉和举报;向公安部门报案;向人民法院起诉。  被欺骗的消费者可以维权,但也有不少人出于爱慕虚荣等心理,以几百元的价格购买一块“江诗丹顿”牌手表、一个“香奈儿”包包,买卖双方对产品的真假彼此心知肚明,这种“知假买假”的消费者,是否仍然能以买到假货为由向商家索赔呢?  宋朋元认为,明知是假货而购买,不影响消费者维护自己的权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  的规定,购买者明知食品、药品有质量问题而购买不能成为生产者与销售者的免责抗辩理由。同理,朋友圈中“知假买假”的消费者,仍然可以向商家索赔。但具体赔偿数额要根据消费事实以及发生损害的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如以两百元的价格购买了市场价两万的“名牌包包”,当事人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要求赔偿时,“退一赔三”的标准应当以实际支付的两百元计算,而不是市场价两万元。  消费者是否明知是假货,可以根据市场价与实际支付价格的差额进行判断。如以明显低于市场价的不合理价格购买商品的,可以认定消费者主观上是明知。  帮转假货广告也涉嫌违法  朋友圈中除了销售假货的微商,还有不少“拿钱发帖”的公共营销号,他们的存在也对假货泛滥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以营利为目的,为假货打广告、搞推广的行为明显违法。那么,个人出于友情等原因,为朋友的售假行为进行转发、宣传,是否也涉嫌违法呢?  宋朋元说,判断转发假货广告的行为是否违法,应从主客观两方面来衡量。如果行为人主观上明知是假货而进行转  发、宣传,并因此在客观上导致了他人的经济损失或其他损害后果,行为人就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个责任通常是民事的,以经济赔偿为主。但是,如果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非法经营等犯罪,为其提供资金、场所、技术支持等帮助的,情节严重的,以共同犯罪论处。因此,面对朋友帮转发的请求,也应理智对待,考虑好后果,以免触犯法律,为自己引来不必要的麻烦。版权所有 (C) 2013 搜丐
. 苏ICP备号-1丨Designed By Guide&Powered By WordPress微信转发文章赚钱 到底钱转发到谁手里了?
最近在微信发现一款非常流行的赚钱软件,只要你轻轻松松一点转发就可以赚钱,听起来是很有门路,而最近在网络上大家都在问,微信转发文章可以赚钱是真的吗?那个转发平台最好赚钱,为了追寻答案草根头条就来给大家讲解一下草根头条的观点。
目前在微信最火的几款转发软件就是,人人转发,赚客联盟,微转联盟,玩转了,多赚了,畅分享,并读新闻,创客,疯传,人人齐赚,闪赚联盟,微客联盟发发啦,等十几款软件,我们可以重中看出为什么会有这么多转发软件出现呢,其实这就是为了赚商家的钱。微信转发软件,转发一次是0.5元,那么你一天转发赚50块钱你要转发500次才有这么多钱,转发是一件事,微信还要加好友,不然你转发就没有用了,那么你加一个好友要多久?一分钟加一个微信朋友还是30秒钟,这样算起来你一天可以加多少人,如果你加5000人,你用这个微信转发文章赚钱一天也就赚个几十元。
我转发的钱都到哪里去了?
我来给你算算账,第一转发500次有50块钱,转发一次我们用30秒,转发五百次要4小时10分钟才能转发完毕,在加上加好友的时间,不管有没有加上都算30秒一个好友,你需要加1000次才有500日通过你的申请,有可能还没有500人申请,如果大家看到你发这些马上就拉黑了。把转发的4小时10分钟加上加好友的4小时,也就是说想转到五十块钱要八小时才能完成。
那么请问你有那么多8小时吗?工厂里面工作的人当然没有8小时,白领也没有8小时的时间。有些人有时间去赚,那么算算你手机8小时不停转发,需要不需要充电,我相信能不停完的手机到8小时算不错了,当然手机电不要钱,问题是手机流量也不要钱吗?如果你没有wifi你转发8小时要花费多少手机费,还有4小时的时间费,这个成本谁去付款?就算你有免费的电,和免费的wifi有8小时你可以做很多事情赚着五十块钱。如果你没有免费的wifi你赚到的转发钱还交不起手机卡费用。
思维就是一个陷阱
有些人说我又免费的点,我不用上班有8个小时的时间,我有免费的wifi。那你这样说我只能祝福你一天累死只赚50块钱。我们再来算算人数,有人写软文推广说加5000人就可以赚的到钱,你想想一个在行业内比较知名的人物,他的粉丝也就几万人,如果你有五千人,那为什么你可以直接销售你的产品呢?如果你加到几万人的程度,你还去帮别人转发赚那点辛苦费用吗?你可以直接帮助企业家发软文产品,发一条几百块钱。那不是更好,为啥还要去转发一次0.5元呢?这不是自己给自己挖坑吗,
开发者开放这块软件,然后商家寻找推广员,公司推广员利用文笔写好软文发到转发赚钱软件,而网友和消费者转发文章,让更多的消费者知道商家的产品,消费者在购买商家产品的同时也就是在购买自己推广的产品,而商家为了推广付费了财富,其实转过来转过去那些钱还是转到商家和开放软件人的手里。消费者只是是无私的奉献劳动力。
还有一点,如果你真有时间去转发文章,你还不如直接做推广员,给别人推广轻轻松松几个小时也能赚80块钱,为啥要去做便宜货,而且赚到的钱还交不起手机费。所以那些写软文说转发可以赚钱的其实就是欺骗想不通事情关键点的人,如果你真的想在网络上赚钱,你可以写文章来引流客户购买你的产品才是对的。这种把戏大家不要相信,世界上没有便宜的事情,没头脑,每技术,没经验相赚钱等着被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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