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医保卡小学生医保卡怎么激活

www.zhaopinhui.org - 大学生招聘会
大学生招聘会推荐:
您的位置:&>&&>&&>&
&【葫芦岛社保窗口查询】葫芦岛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地址:葫芦岛市连山区连山街
电话:(办公室)3150221(个人帐户)
葫芦岛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新区
电话:、53
葫芦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葫芦岛市龙湾大街31&2号
电话:、13043
网址:http://ln./gjj/葫芦岛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地址:龙湾新区
电话:3126780
邮编:125000
营业时间:
周边保险公司 周边酒店 周边景点
葫芦岛金融银行推荐
葫芦岛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最新评论
我要对【葫芦岛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进行点评:
您的综合评分为:
划过星星并点击选中即可
*消费感受: 小于3000字
您可以填写消费过程中的真实发现,例如环境、服务、价格等方面的感受。
你还需要输入20个字。
我的昵称:
娱乐热点推荐
娱乐热点推荐
娱乐热点推荐
娱乐热点推荐
葫芦岛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地图查看
葫芦岛市最新生活信息
当前位置: &
&&葫芦岛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葫芦岛小学生医保卡怎么报销_百度知道
葫芦岛小学生医保卡怎么报销
葫芦岛小学生医保卡怎么报销
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到医保卡发卡地;二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300元,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的医疗费。2,就可以报销,报销比例为55%、居民报销比例;二级医院报销40%、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报销分农村居民和城镇职工:镇卫生院报销60%:1,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葫芦岛小学生医保卡,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59元,报销比例为60%,出院时需要带病历复印件及发票;三级医院报销30%你好
来自团队:
其他类似问题
为您推荐:
医保卡的相关知识
等待您来回答
下载知道APP
随时随地咨询
出门在外也不愁您当前位置:
葫芦岛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
发布部门: 辽宁省葫芦岛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令第4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快医疗保险事业改革,保障城镇职工基医疗需要,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 件下的医疗保险制度,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
发布部门: 辽宁省葫芦岛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令第4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快事业改革,保障城镇职工基医疗需要,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 件下的医疗保险制度,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实行基本医疗保险,是政府为保障城镇职工基本医疗需求所建立的一种强制性的制度。本市辖区内下列及职工均应按照本办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职工。  (二)城镇各类企业(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和企业)及其职工;  (三)中央、本省、外地驻葫各级机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  (四)依据本办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单位中符合国家规定的退休人员和领取定期生活费的退职人员。
第三条 基本医疗保险水平,根据财政、企业和个人的承受能力,本着低水平、广覆盖、保障职工基本需求和逐步完善的原则确定。
第四条 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的管理办法,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承担。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依照本办法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五条 职工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与个人的年龄、工资收入、缴费年限适当挂钩,用由社会、单位和个人按比例合理负担。
第六条 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市、县两级统筹。连山区、龙港区、南票区、市直单位及中省直用人单位由市统一管理。
第七条 市县两级劳动行政部门是基本医疗保险的主管部门。各级医疗保险管理机构是本级基本医疗保险具体业务的经办机构。 第二章 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
第八条 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下列标准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一)市、区参保单位按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7%缴纳;  (二)参保职工按本人工资收入的2%缴纳,并由用人单位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退休人员个人不缴费;  (三)单位及其职工平均工资高于本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本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作为缴费工资基数;单位及其职工平均工资低于本统筹地区的,以统筹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作为缴费工资基数;  (四)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包括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均由再就业服务中心按照本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工资基数;  (五)未达到退休年龄已办理内退的职工仍按在职职工对待。
第九条 用人单位因破产、撤消、出售等原因精减职工时,应依法清偿基本医疗保险费,为退休人员缴足平均寿命内预期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十条 基本医疗保险费按月缴纳,用人单位须在每月十日前以转帐或现金方式向医疗保险管理机构办理缴费手续。逾期未办理缴费手续的,由医疗保险管理机构在三日内委托开户银行在其帐户中直接划转。并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2%。的滞纳金。
第十一条 基本医疗保险费不予减免。确有困难时,须提前15日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可以缓缴,缓缴期最长为3个月,缓缴期内免收滞纳金。
第十二条 初次参加医疗保险时,用人单位应预缴一个月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并按本办法第 十五条规定划入职工个人医疗帐户。
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下列规定列支:  (一)享受公费医疗的机关、事业单位,在财政预算内核拨到用人单位列支。  (二)其它事业单位,在社会保险费中列支。  (三)企业由职工福利费和社会保险费中列支。 第三章 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基金
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和职工本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分别建立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基金。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帐户,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的30%划入个人帐户,剩余部分用于建立社会统筹基金。统筹基金主要用于支付职工住院医疗费用,个人帐户基金主要用于支付职工本人的门诊医疗费用,两项基金分别运营核算,不得互相挤占。
第十五条 个人帐户基金按下列办法从用人单位和职工本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中按月划入:  (一)职工以缴费工资为基数,按年龄段确定比例划入。即30周岁以下按2.6%划入;31一45周岁按3%划入;46周岁以上按3.5%划入;  (二)退休(退职)人员以上年度基本养老金为基数,按5%划入。基本养老金低于400元的,按400元为基数划入。划入个人帐户的基数和比例于每年的1月1日核定。
第十六条 个人帐户基金的银行计息办法:当年划入的部分,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上年结转的基金本息转为一年期整存整取利率计息,提前支取的,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第十七条 职工调离医疗保险范围的,其个人帐户基金可随同转移。职工死亡时,个人帐户基金可划入合法继承人的个人帐户,继承人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其个人帐户基金可一次性退给继承人,没有继承人的,其个人帐户基金转入统筹基金。 第四章 医疗保险待遇
第十八条 参加医疗保险人员依照本办法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第十九条 参保人员门诊医疗费从个人帐户基金中支付,年度内门诊医疗费超过个人帐户基金部分由本人负担。
第二十条 参保人员住院或紧急抢救,符合下列条 件之一者,由统筹基金中支付医疗费:  (一)属于《基本医疗保险病种目录》范围内的疾病;  (二)经医疗保险管理机构批准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病种目录》范围少见的疾病;  (三)甲类传染病(霍乱、鼠疫)和肺结核。
关联文章推荐阅读:
如果您遇到了以下婚姻家庭方面的问题,为了切实保障您的利益,建议先咨询一下对应的专业律师。
如果尚未能解答您的疑问,还可以直接拨打免费法律咨询热线:<font color="#ff6-8333,专业律师免费为您解答法律问题。
杰出律师推荐
医疗事故频道
(人)|(个)|(条)
医疗事故咨询
下一步您可以:
热门搜索:
免责声明:找法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法律相关知识为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本网站联系,核实后会给予处理。
最新知识推荐
按地区找医疗事故律师
医疗法规频道
:人 :个 :条
Copyright@2003- 找法网() 版权所有}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小学生医保卡怎么办理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