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城市水土保持土管邮箱号是?

您好, 欢迎来到
您当前的位置: & 欢迎光临
厦门红雨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是一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专业土石方工程施工单位,公司注册资金500万元,主要经营土石方工程业务。公司目前拥有大型运输车辆30余台、大、中、小型挖掘机、各种型号装载机、单次运力1000立方左右。公司成立以来,以服务为宗旨、以安全为保障、以诚信求生存、以管理出效益,近年来承接了以地铁1号线、滨水小区、集美万达城市广场、园博苑、古龙御景等为主体的百万立方的土方工程,得到了广大客户的好评和智能部门的认可。未来两年,公司将根据市场需要,继续扩大规模,实现科学管理,树立厦门土方工程行业的新标杆,为厦门的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及生态环保做出更大的贡献。 []郑州建信耐火材料成套有限公司|水泥窑用耐火材料|耐火材料厂|硅莫砖|工业窑炉砌筑|耐火材料砌筑|回转窑耐火材料砌筑|碳化硅砖|石灰窑用耐火材料|环保危废用耐火材料|环保危废处理用刚玉砖||危废处置行业|郑州建信耐火材料成套有限公司|特种硅莫隔热砖|铬刚玉砖|高荷软砖|硅莫红砖|普通耐碱砖|特级高铝砖|一级二级三级高铝砖|抗剥落高铝砖|新型抗剥落高铝砖|磷酸盐耐磨砖|特种磷酸盐砖|直接结合镁铬砖|镁铝尖晶石砖|镁铁尖晶石砖|莫来石聚轻砖|热风炉用粘土砖|高炉用粘土砖|低气孔粘土砖|篦冷机矮墙三次风管等部位预制件|回转窑行业专用|建材行业用|窑炉砌筑行业用|高铝质高强浇注料|莫来石浇注料|碳化硅莫来石浇注料|钢纤维防爆浇注料|抗剥落耐磨浇注料|轻质浇注料|高强莫来石浇注料|高铝低水泥浇注料|钢纤维耐磨浇注料|玻璃行业用耐火砖浇注料|活性炭石灰行业|水泥窑担当城市"净化器" 将垃圾吃干榨尽
快速搜索:
  新闻中心
  产品展示
地址:河南省新密市宋楼工业区电话:6
传真:9邮箱:
当前位置: >
水泥窑担当城市"净化器" 将垃圾吃干榨尽发布时间:  来源:建信耐材  点击率:144近日,工信部、住建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6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开展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试点工作的通知》,以试点推动化解水泥产能严重过剩矛盾,推进水泥窑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实现水泥行业转型升级,促进绿色化发展。  对于不了解水泥生产的民众而言,水泥窑如何处置生活垃圾,优势何在?是否存在老百姓关注的二恶英、重金属排放问题?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前景如何,又面临哪些现实困难?带着这些问题,《经济日报》记者近日进行了深入调研————  措施:将垃圾吃干榨尽  “垃圾围城”困扰着许多城市,为寻求破解之道,“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试点”被正式提上日程。而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在国外已经成熟应用达40余年,成为发达国家处理生活垃圾的主要方式之一。  水泥窑如何处置生活垃圾?简单说,主要是利用水泥窑1400℃至1700℃的高温,将生活垃圾充分燃烧,垃圾得到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处置,垃圾燃烧后的剩余物质成为水泥熟料的组成部分。“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真正做到将生活垃圾‘吃干榨尽’,而且没有带来二次污染,也不会影响水泥系统的运行及水泥产品的质量。”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王肇嘉说。  “生活垃圾不是直接进入水泥窑,而是先投入气化炉负压燃烧,生成的高温烟气(800℃至900℃)全部进入分解炉(连通水泥窑)。由于水泥窑是碱性环境,垃圾焚烧产生的酸性气体,如二氧化硫(SO2)、氯化氢(HCL)、氟化氢(HF)会被大量地吸收,尾气的酸性气体浓度大大减少。同时,垃圾燃烧产生的热量得到了有效利用,还能替代一部分燃煤。”位于北京市房山区的金隅前景水泥厂经理冯志宏介绍称,该厂的生活垃圾处置线是一条中试线,采用生活垃圾预气化入窑的方式。在国内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试点的工艺中,还有预焚烧入窑、预发酵入窑和RDF(垃圾衍生燃料)入窑等。  垃圾焚烧被认为是垃圾处理的有效方式,但普通民众心有余悸,尤其是二恶英的排放问题成为关注焦点,而这也是垃圾焚烧产生的二次污染中主要危害之一。  “在300℃至600℃环境中,垃圾燃烧不充分会产生二恶英,但水泥窑温度高达1400℃至1700℃,垃圾充分燃烧,基本不产生二恶英。”中国水泥协会高级顾问高长明说,挪威科学与工业研究基金会也曾作过研究,结果显示:水泥窑协同烧可燃废弃物时,极少或不会产生二恶英/呋喃,其废气中的二恶英/呋喃的排放远低于欧盟标准,绝大多数为&0.02ngTEQ/Nm3。废弃物中可能带入水泥窑系统中的二恶英等,在水泥熟料煅烧过程中99.9%都被高温分解,焚毁去除。该结论得到了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的认同。  此外,垃圾焚烧产生的重金属排放问题,也是公众关心的问题。挪威的研究结论认为:“废弃物中可能带入水泥窑系统中的各种重金属,95%以上均被固化在熟料矿物的晶体结构中或水泥水化产物中,形成不溶解的矿物质,其在水泥砂浆或混凝土结构中的浸析率均&1.0%,可以保障环境安全。”  “水泥窑其实是处理二恶英和重金属的重要手段。”北京琉璃河水泥厂环保工程师张国亮介绍称,他们厂拥有国内首条生活垃圾飞灰工业化处置示范线。通过水泥窑特有的高温煅烧特性,可有效处置垃圾焚烧厂所排放的飞灰(危险废物),飞灰中的二恶英完全分解,重金属也被有效固化在水泥熟料的矿物晶格中。目前,日处理飞灰100吨左右,能完全消纳北京市垃圾焚烧发电厂的飞灰。  前景:  中小城市垃圾处置可推广复制  根据环境保护部今年3月份发布的《2014年全国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年报》显示:我国大、中城市生活垃圾产生总量为16148.81万吨,处置量为15730.65万吨,处置率为97.41%。大中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置率很高。  相比之下,中小城市垃圾处置主要采用市郊露天堆放或简单填埋,而农村地区生活垃圾处理问题更为突出,大部分农村地区垃圾处置设施建设几乎处于空白,农村生活垃圾的处理机制不健全。  “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能填补中小城市和农村地区垃圾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置的‘空白’,在中小城市发展前景更为广阔。”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工业环境保护设计研究所所长屈志云表示,大城市生活垃圾处置已经形成了完善的体系,像北京、上海等地,每天垃圾产出量达1.5万吨以上,当地仅有的几家水泥厂也难以满足日常生活垃圾的处理需求。  但对于中小城市而言,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的意义更加凸显。例如,按人均每天产生1公斤生活垃圾计算,人口规模在50万以下的小城市,每天大约产生500吨生活垃圾。按一个水泥厂拥有2条2500t/d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计算,在不影响水泥产品质量和增加烟气排放的前提下,按通常测算,生活垃圾添加量不应超过10%的比例,那么该水泥厂一天可以处理生活垃圾为500吨左右,可以满足小城市垃圾处理的需求量。  “一个有20多万人口的小城市,一天产生200吨左右生活垃圾,一个水泥厂就能完全消纳。这既避免了垃圾焚烧、填埋带来的二次污染问题,也能节约宝贵的土地资源。”屈志云说。  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还需要考虑垃圾的运输成本问题。按1吨生活垃圾每公里运费2元计算,超出50公里后,垃圾运输成本明显增加,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就不划算了。屈志云建议,水泥窑处置生活垃圾应主要覆盖水泥厂周边50公里以内的城乡生活垃圾,但农村地区垃圾收集、转运工作是“瓶颈”,需要政府部门统筹安排。  不过,大城市水泥厂仍然有存在的必要性。因为水泥窑在处理工业危险废物、城市污泥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以北京为例,金隅集团所属的3家水泥厂就承担着北京市工业危险废物、垃圾焚烧厂的飞灰和城市污泥的处理。”王肇嘉说。  对策:  技术和财税政策上给予扶持  尽管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拥有诸多优势,但仍然遭到质疑。在当前全国水泥产能严重过剩,雾霾治理形势严峻的大背景下,有人置疑,水泥厂想借协同处置生活垃圾之名,摆脱被关停淘汰的命运。对此,水泥企业和行业专家并不认同。  王肇嘉表示,在人们传统印象中,水泥厂是“高污染、高耗能”企业。但水泥行业发展到今天,已经发生了巨大变化,90%以上的水泥生产线均采用世界先进水平的悬浮预热窑外分解工艺,能耗、排放等指标已达到或超过发达国家的相关标准。同时,水泥企业也在积极谋求转型发展,希望通过绿色发展、科技创新、发展循环经济,为生活垃圾的处置作出贡献。“水泥厂要做‘城市的净化器’和‘政府的好帮手’。”王肇嘉说。  高长明认为,全国2000多家水泥生产企业,但真正有实力做协同处置生活垃圾的,基本上是排名前10位的企业。那些生产工艺落后、排放不达标的企业,也无暇顾及,更没有协同处置生活垃圾的能力。“化解水泥产能过剩不是把优秀的企业关停了,而是要把落后的企业淘汰。”高长明说。  但最让水泥企业担忧的是,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面临“吃不饱”的问题,同时,政府的补贴机制尚未建立,多数企业“赔本赚吆喝”。相比垃圾焚烧发电等企业得到的支持与补贴,开展水泥窑协同处置的企业大多只能获得每吨50元至70元的生活垃圾处置费用,难以弥补企业投资与运行成本。  专家建议,针对水泥窑“吃不饱”的问题,国家应加大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建设投入,将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建设列入新农村建设重要内容加以规划,明确各级政府主导作用和引入有效市场机制,建立必要的垃圾收费制度,推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置,实现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置可持续发展。  对于补贴少的问题,应完善水泥窑协同处置技术和财税扶持政策。建议国家给予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建设、运营财政补贴,减免税赋,与垃圾焚烧发电企业平等对待,对技术成熟、效果突出的重点企业重点扶持,如在重点工程招标和采购中,优先选择处废单位产品等,提高企业参与城市环境卫生治理的积极性,实现企业和社会双赢。    近年来,郑州建信成功研发出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系统集成技术及工程化应用技术,在不影响水泥生产和产品质量的前提下,该技术创造性地利用专有垃圾预处理方式,将分选合格后的厨余物,按其灰分的化学成分要求参与原料配制,并进入生料粉磨系统进行低温烘干和粉磨,以替代部分生料;分选的可燃物经挤压脱水后通过皮带输送至可燃物堆棚,再喂入分解炉高温中焚烧,焚烧产生的灰烬随物料一同进入窑内参与熟料的烧成。  该技术利用水泥生产的烧成系统和生料磨系统对生活垃圾进行针对性的协同处置,既消除了生活垃圾组分波动对水泥窑生产过程的影响,又保证生活垃圾各组分得到彻底的焚毁,处置过程无残渣排出,而且能够实现城市生活垃圾的日产日清目标,水泥窑产品质量和排放均满足我国现行标准的控制要求,具有减量彻底、热值利用率高、处置成本低、环境总负荷小、节能降耗效果显著、有效节约土地等优势,有良好的社会效益、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来源:经济日报郑州建信(.cn)
上一篇:下一篇:
                                                         
联系热线:6
  地址:河南省新密市宋楼工业区   传真:9版权所有:郑州建信耐火材料成套有限公司    邮编:452385  电子信箱: 广告剩余8秒
文档加载中
扫扫二维码,随身浏览文档
手机或平板扫扫即可继续访问
深圳城市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对策探讨
举报该文档为侵权文档。
举报该文档含有违规或不良信息。
反馈该文档无法正常浏览。
举报该文档为重复文档。
推荐理由:
将文档分享至:
分享完整地址
文档地址:
粘贴到BBS或博客
flash地址:
支持嵌入FLASH地址的网站使用
html代码:
&embed src='/DocinViewer--144.swf' width='100%' height='600' type=application/x-shockwave-flash ALLOWFULLSCREEN='true' ALLOWSCRIPTACCESS='always'&&/embed&
450px*300px480px*400px650px*490px
支持嵌入HTML代码的网站使用
您的内容已经提交成功
您所提交的内容需要审核后才能发布,请您等待!
3秒自动关闭窗口确定要将该版块隐藏吗?你可以在“栏目设置”中将其恢复。
添加关注成功!
你可以去查看你关注的人与关注你的人
确定要移除此人吗?移除后,此人将不在你的列表中显示,也不能接收你的动态。
是否要取消关注?
请输入登录信息&&
nlzhaobiao的博客:
访问人数:968365
博客等级:
搜房网币:
搜房博友(过客)
&&请您后再发表留言
我的分类文章
我的最新文章
我的热门文章
关注博客发文动态
铁力市城市污水治理工程污水厂施工招标 电话:010-
铁力市城市污水治理工程污水厂施工招标 招标编号:SG开标时间:所属行业:市政房地产建筑,环保标讯类别:国内招标资源来源:其它所属地区:黑龙江1、工程概况:新建设日处理污水3万立方米处理厂1座,提升泵站1座,敷设排水管线总长40050米。2、招标范围:污水处理厂厂区设计图纸及清单范围内施工总承包,共分为2个标段:第1标段:污水水厂范围内土建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图纸所示范围内的所有构筑物的土建施工(含预埋件、管道套管)、建筑物土建、室内水、电以及室内所有隐蔽管线、厂区道路、围墙、绿化、土方平衡、管线挖填土等。第2标段:水厂范围内安装工程施工专业承包,包括设备安装工程招标文件和招标图纸所示范围内的设备安装与施工、测试、调试、培训、验收、试运行及质量保证期内的维保等。3、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4、工程质量要求:合格标准。5、计划开竣工时间:日至日,总工期 359日历天6、资质要求:第1标段:土建工程施工必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其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近五年承担至少一项日处理2万吨以上供水厂或污水处理厂(含2万吨)的土建工程施工,需出具业绩合同原件1份;拟承担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担任过类似污水处理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有安全生产考核B证,提交的合同业绩证明中至少有一份是拟派的项目经理业绩。第2标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必须具备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过去三年承担过类似规模污水处理厂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拟承担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建造师证,要求承担过类似项目的项目经理。7、报名登记和招标文件出售时间:日至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北路32号联系人:& 牛 丽&&&&&&& 手机:&& 电话:010-&&& 邮箱:&
阅读 (1525) | 评论 (1) |
前一篇:后一篇:
&&请您后再发表评论
&分享到微博&
搜房网用户可以先再评论
内容:请登录
转载成功!
文章分类:
我的所有文章
创建新的分类:
博文已成功转载!
对不起,您的账号尚未进行真实身份信息注册,评论不能同步到微博!
Copyright &
Soufun Holdings Limited, All Rights Reserved. 搜房网公司 版权所有document.write('');
/*小数字*/
document.write('');
change_img();
当前位置: &&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
吴江市城市排水管理办法(吴政发〔2007〕8号)吴江市城市排水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吴江市城市排水管理,促进城市排水事业发展,改善城市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及各镇的规划区范围内的排水及相关的管理活动。&&&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城市排水是指直接或间接向城市排水设施排水。&&& 本办法所称城市排水设施包括公共排水设施和自建排水设施。公共排水设施是指接纳、输送、处理、排放城市污水和雨水的公共管网、沟渠、泵站和污水处理厂及其附属设施;自建排水设施是指产权人自行投资建设用于本区域排水的管道、沟渠、泵站和污水处理设施。&&& 第四条 城市排水设施的发展应当适应吴江市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纳入社会发展计划和吴江市城市总体规划。&&& 第五条 吴江市建设局为吴江市城市排水的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城市排水主管部门),负责城市排水的监督管理并依照本办法规定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编制城市排水专业规划,并在职权范围内组织实施;&&& (二)对城市排水设施工程设计方案、施工图纸的审查和竣工验收实施监管;&&& (三)管理和协调城市排水业务,对公共排水设施进行统一管理和维护;&&& (四)建立健全城市排水档案资料,完善城市排水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城市排水主管部门可委托城市排水管理机构行使城市排水的具体管理职责。&&& 第六条 吴江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吴江汾湖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各镇村镇建设服务所负责主管辖区内城市排水的监督管理,业务上接受城市排水主管部门指导。&&& 环保、城管、水利及卫生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有关城市排水的管理和配合工作。&&& 第七条 政府鼓励城市排水的科学研究、推广先进技术,提高城市排水的现代化水平。&&& 第八条& 政府鼓励以多种投资方式建设、经营本市城市排水设施,推进城市污水处理产业化。&&& 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依法使用城市排水设施的权利和保护排水设施的义务,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
第二章 城市排水的规划和建设
&&& 第十条 本市城市排水规划由城市排水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以及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组织编制,经市规划行政部门综合平衡和上一级城市排水主管部门审查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并组织实施。&&& 各镇及吴江经济开发区、吴江汾湖经济开发区城市排水规划由各镇政府及吴江经济开发区、吴江汾湖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以及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组织编制,经城市排水主管部门审查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第十一条 排水设施的建设计划应当符合城市排水规划。&&& 新建、改建、扩建排水设施,必须按照雨水、污水分流的要求建设,原有的排水设施未实行雨水、污水分流的,应当有计划地进行改造,实行雨水、污水分流。在要求实行雨水、污水分流的地区,禁止雨水管道和污水管道混接。&&& 第十二条 开发区、工业区、住宅区及其他单位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内的排水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并由其建设单位负责建设。&&& 开发区、工业区、住宅区及其他单位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内的排水设施项目,必须纳入总体工程预算,保证建设项目中排水设施的建设资金。&&& 第十三条 从事城市排水工程设计、施工的单位,必须具备国家规定的资格或资质。&&& 第十四条 需要建设城市排水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到城市排水主管部门办理排水规划出路手续后,方可进行排水工程施工设计。排水工程施工图应当符合城市排水规划要求,并在施工前向城市排水主管部门备案。&&& 市规划部门在审定城市排水工程的设计方案前,应征求城市排水主管部门的意见,再按规定程序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十五条& 城市排水设施建设应当接受排水管理机构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 排水设施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组织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完整的排水设施建设项目竣工档案,并在竣工验收通过后三个月内分别送交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和城市排水管理机构。&&& 第十六条& 城市排放污水管网未覆盖区域的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应当按照城市排水专业规划的要求,自建排水设施。排放的污水经处理后应当达到国家规定的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并按规定排入指定的区域。&&& 第十七条& 现有的和经规划确定的公共排水设施用地,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用途。
第三章 排水管理
&&& 第十八条 本市对排水户向城市公共排水设施排放污水实行排水许可制度。&&& 第十九条 向城市排水设施排放的污水,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排放的污水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应由排水用户对污水进行预处理,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后,方可排入城市排水设施。&&& 第二十条 凡需向城市排水设施排水的单位和个体经营者(以下简称“排水用户”),应向城市排水主管部门提出排水申请,取得排水许可证后,方可向城市排水设施排水。&&& 第二十一条& 排水户应当向城市排水主管部门提出排水许可申请,并提交下列资料:&&& (一)排水平面布置图;&&& (二)生产产品种类、主要原材料和用水量;&&& (三)污水排放口位置、口径和排水的水质、水量、水温、水压;&&& (四)污水处理设施和工艺;&&& (五)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与排水有关的扩初设计文件;&&& (六)其他相关的图纸和资料。&&& 第二十二条& 城市排水主管部门应当自接到排水许可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进行排水监测。对符合排放水质标准的,核发国家统一格式的《排水许可证》并办理排水管道接驳手续,接通城市排水设施;对轻微超标经治理能够达到排放水质标准的,可以核发临时排水许可证,在临时排水许可期间,排水户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治理措施;对严重超标不能达到排放水质标准的,不予核发《排水许可证》。&&& 建设工程施工临时排水的,城市排水主管部门可以核发临时排水许可证。临时排水中有沉淀物的,必须经过预处理达到接纳标准后方可排放,建筑泥浆水禁止直接排入城市下水道。&&& 第二十三条& 取得《排水许可证》或者《临时排水许可证》的排水户,必须按照许可内容排放污水。未取得《排水许可证》或者《临时排水许可证》的,不得排放。&&& 排水许可证有效期为五年,实行年审制度。&&& 临时排水许可证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年。&&& 第二十四条 在排水许可证有效期内,排水户需要变更排水许可内容的,应当提前申请办理排水许可变更登记。城市排水主管部门应当在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复。情况紧急需要临时变更排水许可内容的,排水户应当及时向城市排水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第二十五条 排水户应当做好排放污水水质、水量的日常管理工作,并接受监督检查。&&& 排水用户发生事故或意外事件,影响城市排水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时,必须及时报告城市排水主管部门及市有关部门,同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防止污染和造成危害。&&& 第二十六条 城市排水主管部门的监测机构负责对排水户排入公共排水设施的污水水质、水量进行监测和检查,并建立排水监测档案。&&& 城市排水主管部门的监测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为被监测、检查的单位保守技术秘密。&&& 第二十七条 排水户应当设置可供采样的监测井,接受城市排水主管部门的监测和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资料。&&& 第二十八条 在汛期或者因意外情况造成污水排放量超过公共排水设施排水能力时,城市排水主管部门可以对排水户采取限制排放量或者调整排放时间的临时措施。排水户必须服从调度,不得强行排水。&&& 城市排水应当服从防洪和抗旱的统一调度。
第四章& 城市污水处理
&&& 第二十九条 有污水处理设施的排水户,应当保证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并定期将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和排水水质化验资料报送城市排水主管部门。因特殊情况不能正常运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城市排水主管部门,并在规定期限内恢复正常运行。&&& 第三十条 城市污水集中处理单位应当保证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未经城市排水主管部门同意,不得减量运行或者停止运行,不得排放未经处理的污水。&&& 城市污水集中处理单位处理后的水质,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规定的污水处理排放标准。&&& 第三十一条 城市排水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有污水处理设施的排水户和城市污水集中处理单位污水处理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三十二条 城市排水设施实行有偿使用。向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污水应当缴纳污水处理费。&&& 收取的污水处理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污水处理费的征收、管理和使用办法,按《吴江市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和管理办法》执行。
第五章 设施养护维修
&&& 第三十三条 城市排水设施的养护维修管理责任,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一)公共排水设施由城市排水主管部门委托排水专业单位负责或通过招标方式确定的运行单位负责;&&& (二)自建排水设施(以与公共排水设施相连接的窨井为界)由产权单位或者受委托单位负责;&&& (三)住宅的化粪井及其与住宅相连接的管道,由产权单位或者受委托单位负责;&&& (四)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内的排水设施养护维修管理责任,由小区业主或其委托单位负责。&&& 第三十四条 养护维修管理责任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养护维修技术标准,对城市排水设施定期进行养护维修,保障设施的完好和正常运行,并接受城市排水主管部门监督检查。&&& 城市排水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养护维修管理责任单位实施年度考核,并根据年度考核结果确定污水处理费中养护维修费用的返回。&&& 第三十五条 养护维修管理责任单位在城市排水设施发生故障时,应当立即组织抢修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公安、道路、公用、电力、通讯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积极配合,保证抢修作业的进行。&&& 抢修城市排水设施或者进行特殊维护作业时,养护维修管理责任单位应当根据作业需要向沿线用户通告暂停使用相关设施时间,并在限定的时间内恢复设施正常运行。&&& 沿线用户应当按照通告要求暂停使用相关的排水设施。&&& 第三十六条 用于公共排水设施养护维修的专用车辆和机具,应当设置明显标志。在养护维修作业时,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行驶路线和时间上提供便利,保证通行。
第六章 设施保护
&&& 第三十七条& 城市排水主管部门应当对出水口、泵站、切换井等重要的排水设施及其附属设施设立安全防护范围,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城市排水设施的防护范围为:&&& (一)排水干线管道边缘两侧各五米以内;&&& (二)排水支线管道边缘两侧各一点五米以内;&&& (三)排水河两岸各十米以内(有河堤的以河堤外坡脚为准,无河堤的以护岸上坡脚为准,既无河堤又无护岸的以天然河岸线为准)。&&& 第三十八条 在城市排水管道防护范围内埋设其他管线的,应当征求城市排水主管部门的意见,并按照城市管线统一规划进行施工。&&& 在城市排水管道覆盖面上,不得埋设电杆等构筑物或者植树。&&& 第三十九条 建设工程需要改动或者迁移城市排水设施的,应当事先征得排水管理部门的同意,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支付。&&& 第四十条& 禁止下列影响排水功能、损害市政排水设施的行为:&&& 一、管道私接行为;&&& 二、堵塞排水管道;&&& 三、 擅自占压、拆卸、移动排水设施及其标志;&&& 四、向排水管道倾倒垃圾、粪便、渣土、施工泥浆、污泥、油污等废弃物;&&& 五、向排水管道倾倒或者排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六、在排水设施安全范围内爆破、打桩、修建建筑物、构筑物;&&& 七、盗窃或损害排水设施的其他行为。
第七章& 法律责任
&&&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由城市排水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按照《苏州市城市排水管理条例》依法予以处罚,造成排水设施损害或者堵塞的,责任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维修、疏通,造成损失的,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盗窃或故意损坏井盖、雨水篦子等排水设施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四十三条& 在排水许可期间,如排水户排放的水质超标或经查发现有雨污混流现象的,排水户应当按要求整改,整改不力的,由城市排水主管部门依据《苏州市城市排水管理条例》作出处罚。&&& 第四十四条& 排水户违反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未取得排水许可证,私自向公共排水设施排水的,依据《苏州市城市排水管理条例》由城市排水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对符合条件的补办有关手续,并可以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五条 无理阻扰或干扰城市排水主管部门或专业管理机构工作人员依本办法进行城市排水设施的检查、监测、维修、抢修作业的,由城市排水主管部门责令停止阻挠或干扰;情节严重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处罚。&&& 第四十六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或者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八章 附 则
&&& 第四十七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沃土ol邮箱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