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卫校是全封闭式还是半封闭还是耳机开放式和封闭式的

淋浴房是全封闭的好还是半封闭的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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淋浴房是全封闭的好还是半封闭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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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帮他解答
具体还是看浴室面积大小,对于小户型的卫生间,开放式的更舒服,而封闭起来会显得很拥堵,从节约空间的角度考虑我们应该选择开放式的淋浴房;而对于面积比较大的淋浴房,可以选择封闭式,这里合理地做到了干湿分离,冬天洗澡的保暖效果也更好。
这个还是需要看您的条件的,封闭式的呢肯定是需要加通风口的。因为全封闭式的一点都不透气,洗澡的时候水汽全闷在淋浴房里,人肯定会受不了。要是半封闭的淋浴房可以不加通风口,因为半封闭的本来就透气通风。但是呢,到了冬天的话,保暖效果可能就没那么好了。所以哪个好,要看具体的场合。
封闭的必须加通风,板封闭可以不加通风,但是冬天的保暖效果不好,水蒸汽到处倒是。
家里有老人和小孩的话选择半封闭式的淋浴房吧,透气性比较佳,淋浴房地面要做好防滑这点是非常重要的
半封闭式的好
因为有老人,如果全封闭的话洗澡时间一长老人容易感到不适;
而且小孩子有时候需要大人帮忙,半封闭式的比较方便
宁锟&回答:取决于有没有围合。有没有安装玻璃幕墙。
qq&回答: 露台封闭好还是不封好,各有利弊,主要还要根据自身喜好进行选择,具体如下:
  封闭有以下的好处:
  1、扩大居室面积:
  扩大居室面积是封闭阳台最大优点之一。尤其是对于大面积阳台而言,完成封闭后甚至可以多出一个完整的功能空间,或者可以将一些原本设置在室内的空间(如书房)挪移到阳台中去,从而令室内多出一间卧室或收纳室,令居室内的功能设计更加完善、好用。
  2、阻隔外界干扰:
  封闭之后,一些来自外界的干扰(如:噪音、灰尘、雨水等)会被更加彻底的阻挡在室外,从而大大提高室内环境的健康度;另外,封闭还具有提升居室内保温能力的作用,冬天的冷、夏天的热对室内温度的影响要比未封闭阳台之前小得多。
  3、提高防盗能力:
  封闭之后,建筑外墙会更加趋于平滑,这无疑会给由外墙攀爬入户增加相当的难度。如果在封闭后的阳台外围再加装一圈铁艺防护栏的话,居室安全当然会更有保障。
  不封闭的好处:
  1)阳台是居住者直接承受阳光的场所,人们在可以进行日光浴、晾晒衣物等。科学实验证明,通过阳光照射,可以增加人体内的维生素D,有利于骨骼的正常发育和健康。阳光里的紫外线,能将衣物,被褥里面的各种细菌、病毒杀死。如果用窗户将阳台包封起来,将影响紫外线照入室内。据研究,一层清洁的窗玻璃,就可将60—65%的紫外线反射和吸收。
  封闭阳台,阳台和居室两层窗玻璃,将会阻挡大部分紫外线进入室内。此外,阳台窗玻璃外面不易擦拭,沾满灰尘的窗玻璃就会遮挡更多的阳光和紫外线,妨碍了居室的日照和灭菌消毒。所以包封阳台,实际上丧失了阳台的使用功能和设置的意义。
  2)封闭后,会造成室内通风不畅;而室外富含氧气和空气负离子的清新空气,也不易进入室内,结果室内会有种种异味,长时间在这样环境中,不仅会头昏、脑胀,还容易使人体的抵抗力下降,染患呼吸道传染病或其他疾病。
  3)楼房所以设露台,是为了让居住在楼房中的人,有室外活动的场所,增加与大自然接触的机会。如果封闭起来,成为放置物品的贮藏室,使用功能也就消失了。
  4)很多家庭不了解,露台与房屋本身结构受力不同。目前大多数露台均采用悬臂结构(外挑式),设计时考虑其他特殊荷载的影响,承载能力有限。如果封闭后当储藏室或居室使用,放置重物,使负荷超过承受标准,造成了潜在的危险。
qq&回答:看楼层和地区了,不封闭的话你得防止高空坠物,北方有些季节风太大,会吹丢东西,防盗也是一个问题
有个同学的宠物从阳台镂空钻出去,摔死了,挺惨的
流绪&回答:阳台防水一定要处理好,还要注意确认您楼上住户的防水排水问题,以免后期出现问题对您家产生不便,排水口不能堵塞并且是最低点,作为休闲空间或者种植一些花草都很不错,阳台是半封闭的,阳台推拉门的密闭性一定要注意,会影响室内的舒适性。
没有昵称_0108&回答:这个还是需要看您的条件的,封闭式的呢肯定是需要加通风口的。因为全封闭式的一点都不透气,洗澡的时候水汽全闷在淋浴房里,人肯定会受不了。要是半封闭的淋浴房可以不加通风口,因为半封闭的本来就透气通风。但是呢,到了冬天的话,保暖效果可能就没那么好了。所以买什么样的还是得看您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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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生专业:
教育学、现代管理学、大学语文、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邓小平理论概论、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教育科学研究方法、现代教育写作、学校管理学、班主任工作概论、计算机应用基础、心理学、教育政策学、现代教育管理技术、教育行政学、美育基础
2011年江西省医生简章
招生办——电话:& QQ:&
江西省医药学校成立于1984年,是一所为全国医药食品行业培养应用型技术人才的公办学校,占地面积342亩,建筑面积8万多平方米。学校位于南昌市南郊银三角迎宾南大道880号,是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并与中国药科大学联合举办大专及本科教育。  办学宗旨 学校始终坚持“以服务为宗旨,就业为导向,产业结合为依托
职业技术学院-学院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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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护理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由两所办学历史悠久的原国家级重点中专江西省卫生学校和南昌铁路卫生学校合并组建的一所公办独立建制护理医药卫生类专科层次普通高等院校,培养护理、药学、医学相关类专业为主的医药卫生类人才。学院管理科学,治校严谨,办学规范,在教育主管部门和新闻媒体保持了“零投诉'的良好形象,得到了广大考生及家长的认可。
学院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
2011年赣州市卫生学校招生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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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卫生学校就业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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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介绍:
我校从1996年起就实行了以就业为导向的教育改革和专业调整,着重学生职业能力的训练和培养。为此学校成立了实训就业处,为学生实习就业提供服务保障,学校实习资源丰富,在省内外建立实习基地126个,如北京军区总医院、空军总医院、北京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上海瑞金医院、长海医院、广州中山大学附属医院、南方医院等国内一流医院都与学校建立学生实习关系,市内三家三级医院和5家专科医院都建立了学生见习协作关系。根据卫生行业特点,学校主动走出去与各相关单位取得联系,让更多的用人单位了解我们学校专业情况和毕业生情况。
就业措施:
每年5月中旬学校组织一次综合性招聘活动,2009年双选会一次性提供岗位1500个,人均推荐岗位3次左右,以满足不同
赣州市卫生学校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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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卫生学校创建于1975年6月,原名赣州地区卫生学校,1975年经江西省革命委员会批准成立,1999年赣州撤地设市时改为赣州卫生学校,是赣州市唯一的一所全日制中等卫生职业学校。&&2000年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为“省级重点中专学校”,2005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为“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2006年经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批准设立“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2008年8月学校整体搬迁至赣州市经济开发区高校园区。学校现已形成了以中专教育办学层次为主,中职教育、高职教育、成人大专教育、成人本科教育、乡村医生学历教育和短期培训并存的办学格局。
学校有一支素质优良的师资队伍,现有在职在编教职工279人,其中专任教师172人,专任教师中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52人;专任教师中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142人,其中博士研究生1人,硕士研究生30人,在读硕士研究生10人;另
南昌卫校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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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卫校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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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卫校-萍乡市卫校
萍乡卫校创办于1958年,是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的一所公办全日制学校,自2010年元月搬入白源新校区办学,新校园占地面积300亩,建筑面积5.2万余平方米,校内花木葱茏,绿草茵茵,环境优美。现有学生6915人,其中在校统招学生4865人,与高等医学院校联合办学的成教学员2050人。统招大专开设了护理专业,中专开设护理、康复技术、检验、助产、药剂等专业。成人教育设立了临床、护理、中药等,学习形式为脱产或函授,学历层次为本科和专科。学校被列为全市继续医学教育、医学考试中心。
师资力量 萍乡卫校与医院实行院校合作、资源共享,校班子成员中有多人兼任市级医院领导职务,为医院专家到校教学,提高教学质量创造了有利条件,更为教师到医院临床实践和学生见习、实习、就业提供了方便。教师169人中,有博士生1人,硕士研究生10人,本科l29人,其中医院兼职教师21人: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1人,副高以上职称67人,
吉安市卫生学校2011年招生简章
核心提示:吉安市卫生学校是一九五九年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创办的一所全日制公办中专学校,现归属井冈山大学直接管理,共享井冈山大学师资、设备、图书、实验等教学资源。井冈山大学占地面积2553亩,校舍面积54.33万平方米,实验
吉安市卫生学校是一九五九年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创办的一所全日制公办中专学校,现归属井冈山大学直接管理,共享井冈山大学师资、设备、图书、实验等教学资源。
井冈山大学占地面积2553亩,校舍面积54.33万平方米,实验室123个,总面积2.4万多平方米。教学设备总值达近1多亿元,图书资料140余万册,实验基地245个,三甲医院1所,常设55个本科专业,涵盖了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等十大学科。现有专任教师980人,其中硕士生导师60余人,博士130余人,硕士475余人,教授125人、副教授347人。井冈山大学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7万人,各类成人教育学生1.8万人,卫校全日制在校生4900余人。
一、学校办学优势
1、学校实行封闭式管理。由专职班主任每天24小时负责管理学生学习及生活等日常事务,班主任与学生同吃同住
吉安市卫生学校是一九五九年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创办的一所全日制公办中专学校,现归属井冈山大学直接管理,共享井冈山大学师资、设备、图书、实验等教学资源。
井冈山大学占地面积2553亩,校舍面积54.33万平方米,实验室123个,总面积2.4万多平方米。教学设备总值达近1多亿元,图书资料140余万册,实验基地245个,三甲医院1所,常设55个本科专业,涵盖了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等十大学科。现有专任教师980人,其中硕士生导师60余人,博士130余人,硕士475余人,教授125人、副教授347人。井冈山大学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7万人,各类成人教育学生1.8万人,卫校全日制在校生4900余人。
2011年九江卫校招生专业查看: 8405|回复: 16
小区物业管理到底该实行封闭式管理还是开放式管理
  波托菲诺小区位于著名的华侨城主题公园片区内,称得上是深圳市一流的小区之一。该小区以意大利波托菲诺小镇为蓝本而建成,具有浓郁的意大利风情。整个小区依据地势高低错落,与湖景园林相融合,建筑风格美轮美奂,自然景观如诗如画,有不少外国人居住于此。理所当然,此处因优美而富贵,房价在10,000—50,000元/平方米左右。
  小区内既有多层和小高层的户型,也有别墅和联排别墅。其中,南边的别墅区实行完全封闭式的管理,保安守护严密,非本小区居民或受其接引,绝难进入。笔者曾有幸应一在此居住的朋友所邀光临过一次。只见一栋栋独门独户的庭院坐落在花木扶苏中,这里只有树声和鸟声,除了十分尽职地巡逻着的保安,其他人影罕见,所以当看不到保安的时候,一个人行走反而有些紧张。
  北面的小高层区则是另外一番景观,被深圳媒体赞誉为“特色商业营造波托菲诺生活格调”。在这里,表现高尚和浪漫生活品位的元素集中在它的商业街、休闲广场、湖泊景致上。一家家各具特色的咖啡馆、面包房、冰激凌店、服饰店以及高档的中餐、西餐和日餐馆迤逦而立,诸如此类的商业设施和湖光塔影,引得人们纷至沓来,小高层住宅区实际上已经成为一个商业化的开放式社区。
  进入小高层住宅区有两条通道,一条是沿着商业街步行而入,这里没有任何障碍,另一条是沿着车道进入,这里虽然也有监管人员,但基本上每辆车都能够畅通无阻。因此,小高层区在无形中被赋予了两种格调:一边供闲人逛街、散步、观赏,一边供忙人社交、聚会、洽谈。沿车道自东至西有两个停车场,一大一小,常常爆满,夜晚尤其供不应求。其中,大停车场距消费场所较远,商家专门派游览车接引客人。小停车场位于居民楼下,是一个由三栋居民楼毗连成半“口”字型的小广场,紧紧挨着各式餐馆。每到夜晚,从华灯初上到子夜时分,餐馆区湖波楼影,灯光摇曳,座无虚席,觥筹交错,烟气袅袅,车水马龙。
  2006年新年即将临近之时,行情越来越好的社区商业终于惹得小高层区居民们不高兴了。不过,居民们既没有上街游行,麻烦政府,也没有冲撞店铺,恐吓商家,他们抗议的方式像这个社区一样优雅。毗连停车场的居民楼的窗户中,陆陆续续挂出了长长的抗议条幅,有的像是对联,一边写着“汽车声,机器声,喧闹声”,另一边写着“吵死了!闹死了!烦死了!”
  有的条幅上写着质问:“同一社区两重天!!”
  或“住在同一社区,为何两种待遇?”有的则提出“我们要求公正!”还有英文的条幅,有的写着:“NOISY!CHAOS!ANNOYING!”有的写着:“WE WANT PEACEFUL LIFE!” 有的写着“QUIET!QUIET!QUIET!”
  所有的条幅都是白底黑字,在周遭的灯红酒绿、五彩缤纷中,凸自显出一种无声的肃穆、庄严和沉重的气氛。
  几个月过去了,笔者看到条幅依然挂着,布质已经被风雨损蚀,黑色的大字已经有些褪色,但周遭依然是噪噪切切。显然,小高层区的居民们即使很生气,后果也不严重。这是一个无奈的结局。
  波托菲诺小高层区居民的无奈不是偶然的个案。近年来,住宅区究竟实行封闭式还是开放式管理,已经成为一个公共话题。随着2005年12月广州市实行居民区道路向社会大众开放的政策,这一话题已经进入了制度安排领域。但随之而来的是,这一起初是在民俗学和建筑学层面上进行的一般讨论,被拓深为政治社会学意义上的难以选择的价值问题。
  早在2005年10月,搜狐焦点房地产网曾经联手“北京大学生建筑文化节”组委会和《今日财富•地产show》共同推出过一次有关“我们住围合式住宅还是开放式社区”
  的PK论坛。论坛用中性的“围合式”概念替代了略带贬义的“封闭式”概念。清华大学建筑学院周榕副教授坚决捍卫围合式住宅传统。作为一个学者,他首先做的就是概念解释工作。他认为,“围合”实际上是提供一种建筑上的手段,这个手段秉中国传统建筑遗风,创造出一个具备良好私密性的生活空间,使城市居民在居住和城市的关系上,即从根本性的生存和世界的关系之间达到一种有机的和谐。周榕还认为,社区是城市的基本细胞,在非常嘈杂的城市中必然需要有一定的围合手段,不论是通过建筑的围合,还是通过围墙的围合、栅栏的围合,都能够界定某一类人或者某一群人共同生存的家园的领域,因此,从建筑学上和城市规划的意义上,围合是形成一个社区的最好的手段,因为围合在空间上和心理上赋予人们一个明确的归属感,只有如此才能够达成一个社区中的认同。社区的内部如果都完全开放的话,就相当于“裸奔”。
  周榕是以一个社区居民的直感讲述出这番话的。但支持“开放式”社区模式的也大有人在,尤其是地产界人士。所谓“开放式”社区就是小区中横向、纵向的道路与外部是相通的,外部的人可以进入到街区中来,街区中自然形成了一个个组团,组团间由道路、绿色相联,沿着组团,有大中小型的商业。“开放式”社区模式的支持者认为,传统的封闭型社区与周边的关系特别是紧密相邻的街道是冷漠的、难以共融的,这造成了当今中国的城市人基本上像钟摆一样在家与单位之间活动,极度缺乏街区生活。而社区中人和人之间也隔着非常深厚、冷漠的“心墙”,所以,现在已经到了推倒社区的围墙、推开人们的“心墙”、从封闭走向开放的时代了。社区内有了更多的市政道路是开放式社区或街区的主要表现,此外,开放式社区内的公共服务和商业服务,不仅仅考虑社区的需求,还与市政道路、公共交通线路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在满足社区人群需求的基础上,让公共交通带来的人流也得到满足,从而实现社区、人流、开发企业的多方共赢,创造社会效益。
  蜂巢物业网赞同围合的观点,认为封闭式社区更符合转型期中国城市居民的社会心理需要。理由有四:
  第一,从社区的社会学本义看,其封闭的特质是显而易见的。自从1887年滕尼斯首次提出社区是由同质人口组成的关系亲密守望相助的小共同体概念以来,人们陆续提出了多种多样的社区定义,归纳起来大约有四种:一是定性的方法,把社区理解为一个居住的地方;二是生态学的方法,把社区视为一种空间单位;三是人类学的方法,把社区视为一种生活方式;四是社会学的方法,把社区当作一种社会互助。综合起来,社区就是指特定的地域范围内持久的社会互动系统,这是一个在世界范围内获得广泛认同的释义。这表明,社区不但在空间领域,而且在居民的社会心理领域都有一个稳定的、明确的边界。
  第二,从实证的角度看,现实生活中没有多少人愿意在清晨一打开自家大门,就迎来车水马龙、熙熙攘攘的“开放幸福”的新生活。社区不是城市而只是构成城市的基本细胞,因此社区的功能不可能被提升为丰富的城市功能。社区也不是社会而只是社会的基层基础,社区的功能不可能被放大为周全的社会功能。近年来,因市政道路穿越小区、或因小区附近新建大型公共设施而引起的群体性事件在各大城市都时有发生。仅仅在深圳市和广州市,自2004年以来,因市政规划与社区的关系问题而导致的大规模的冲突事件就发生过多起。这从经验上说明,城市普通居民还是不愿意把私域生活和公域生活混在一起,他们心中系念的还是封闭式或围合式的传统居住文化。
  第三,封闭式社区把居民的私域生活包裹起来,在目前城市警力不足、社会公共安全没有充足保证的情况下,封闭式社区首先给居民带来了安全感,其次给居民带来了私密感。当然,在当下宁静的社区已成为阳春白雪的情况下,一片用各种建筑建材手段围合起来的社区,给人们带来的是重要的归属感和家园感。更重要的是,封闭是对社区业主私人权益表示尊重的外在手段。“和谐”二字,只有在私域封闭和公域开放中才能得以实现。
  第四,以制度安排的形式所“解放”的社区,多是相对中低端的住宅区,因此其所开放的社区资源,本来就是有限的。而把中低端社区内有限的私人资源外在化,无论从形式还是从实质上都产生了一种社会不公平,它使那些享受有限的社区资源的业主们承担起了社会公共管理的成本。与此相反,富人区却回避了这一点。富人区和顶级住宅区一定是封闭和围合的,这不仅仅是因为富人对安全的心理需求更强烈,而且是以一种物化的方式明确昭示着社会的贫富悬殊和层级差距。位列高档社区的波托菲诺因别墅区和小高层区的差异已经引发声声抗议,由此推延,“解禁”一个城市的社区道路或围墙的制度安排者可能会陷入一种困境:富人区怎么办?
  即使以市政建设和管理的公益大计为目的,开放住宅社区内的道路、草坪、广场等共有设施,制度设计和安排者也须在“公权”与“私利”之间寻找平衡点,充分考虑各方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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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封闭与开放的较量
  广州市规划局的“禁封令”一下达,小区道路、住宅区到底该不该封闭,引来多方的争议和关注。住宅区到底应该实行封闭式管理还是开放式管理?实施哪一种管理模式究竟该谁说了算?两种管理方式各自面临的管理问题有哪些?业主的权益如何保障?这些都是值得我们思考的问题,笔者拟就以上几个方面谈谈自己的看法。
  居住区一般实行三级布局结构,即“居住区——居住小区——住宅组团”,并且从居住区的构成分析可知,房地产综合开发的适宜规模往往是居住小区。而居住区道路通常可分为居住区(级)道路、小区(级)路、组团(级)路和宅间小路四级。它是城市道路系统的组成部分,要与城市总体取得有机的联系,但其主要功能与城市交通干道不同。城市交通干道的主要功能是供机动车辆通行,注重其通行能力,同时起着城市功能分区的作用。居住区道路的主要功能是满足居民日常生活方面的需要,如上下班、上学等,这些出行行为一般以步行为主,因而居住区原则上不允许过境交通穿过,不能有过多的车道出口通向城市交通干道,以保证居住区内居民的安全和安宁。当然,居住区内道路还应方便市政共用车辆的通行以及内部公共设施和生产单位的货运交通需要。
  由上面我们可以看到,房地产综合开发主要针对的是居住小区,其规模应与居住人口规模
  7,000~15,000人,占地面积大致为12~35公顷相对应,但我们再看看目前广州市已建成的楼盘,大部分楼盘无法达到此规模,多数都只能与居住组团相对应,即居住人口规模
  1,000~3,000人,占地面积大致为2~3公顷相对应,并且呈现一个特点:早期开发楼盘通常都比较小,各项配套设施不完善,俗称“麻雀楼盘”;而近些年开发的楼盘都较大,各项配套设施齐全,俗称“超大盘”、“航空母舰”。这与我国房地产开发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以及开发商的实力,开发理念,市场竞争激烈程度也都是相适应的。
  那么广州市出台的《准则》是否符合广州市的实际情况呢?笔者认为其实不然。《准则》的出台它是从城市规划的角度,本着“理想主义”出台的,意在“还路于民”,缓解城市交通压力。但它忽视了这样的做法与广州市房地产开发的历史及现状不符,广州市仅仅是近几年开发的若干“航空母舰”初步具备开放式管理的条件,而大量早期开发的“麻雀楼盘”根本不具备条件,因为它根本无法做到《准则》中所要求的开放所谓居住区道路、小区道路、组团道路,而仅封闭宅前小路。对于这种小楼盘,它本来就不能定义为小区,而仅仅是组团。即便是广州市现有的实行开放式管理的大型楼盘,它们的普遍做法也都是对小区的大环境实行开放式管理,但对各个组团依然是封闭式管理,因为开放组团道路而封闭所谓宅前小路,其实是不具备可操作性的。
  笔者一贯认为:只要是开放式管理,它在一定程度上势必会伤害小区业主的利益,影响其正常的生活环境。其原因有四:
  其一,开放式管理将加大小区治安管理压力,客观上使得出入小区的人员成分更加杂乱,物业管理公司需要投放的保安员,安防设备等需要增加。更重要的是业主的生活安全感肯定也会降低。尤其在广州市目前的社会治安现状并不令人满意的大环境下,这怎么不让人担心?
  其二,开放式管理将使小区生活环境大受影响。除前述治安问题外,相应地还将带来噪音、废气、卫生等环境问题。并且小区外界人员的进入,并不是简单的“借路”,这实际上意味着小区内的许多配套设施他们也能使用,例如儿童娱乐设施等,而这必然也会影响到小区业主的正常使用,使得业主感觉小区生活环境恶化,生活质量下降,利益受到侵犯。
  其三,费用问题。小区开放式管理要增加许多成本,例如治安、绿化、清洁卫生、公共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等。而这些毫无疑问都将是由小区全体业主“买单”,但事实上这是对业主不公平的,自己的利益遭到侵犯,而费用却还得自己支付,因为你根本无法找到其他使用人来相应支付使用费用。
  其四,产权问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除市政设施外,小区内的道路、绿地等公共配套设施是由业主在购房时分摊购买的,那么这些设施理应由小区全体业主所共有(购房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小区实施开放式管理,就意味着本应由全体业主所独享的私人资源由于开放而变为社会公共资源,这明显侵犯了业主的利益。因此此类产权问题也急需在《物权法》中加以明确,以更好的维护业主的权益。
  笔者认为,住宅小区究竟应实施开放式管理还是封闭式管理不应当由规划部门硬性规定,而应该根据小区的实际情况来确定,在其中占主导地位的应当是业主,而不应该是规划部门,也不应该是物业管理企业。而且从保护业主利益的角度出发,组团应当采取封闭式管理为宜,居住小区的“借道通行”如能严格控制在“借道”范围内也是可行的。总的原则应当是维护业主的利益,给业主提供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近日,有关小区能否封闭式管理的讨论日趋热烈,各种看法都颇有道理。笔者认为以解决交通拥堵作为要求小区开放的理由很难站住脚。
  交通拥堵的原因很多,小区开放度不够仅是很小的一个原因。一般而言,小区规模不会太大,一旦大到必须开放时我想就违背了“小区”的称谓了,项目开发很大时,叫项目区好了!叫“小区”就应该是小区产权人可以自己决定自己的集体资产如何管理和使用。除非是位置特殊,在规划设计和销售之前已确定了本区有部分道路不归我“小区”所有,并且已公布了开放的方案和办法。否则,小区产权人应有权利决定是否允许他人使用,也有权选择是否有偿或免费提供服务。对于小区道路建设,规划部门可以根据城市区域的功能定位和发展动向规划出详细的大小路网权属和建设标准,但具体实施是各项目建设方落实的。一般情况下,投资方会按规划设计的功能和产权属性来投资。归“全民”所有的部分本应代表“全民”的单位去投资建设,一般是用纳税人的钱去建,任何人都无话可说,但如果财政紧张,拿不出为“全民”配套的路网建设费用,政府一般会支持或要求开发商出资建好配套设施,但既然是“投资”性的,就应当供建设方或小区产权人之外的人使用,使用者就应该适当付费,方可通过。目前,有部分开发商征地面积很大,规划中就有政府配套的路网,但有些地方政府无钱修或开发商等不及了就自己投资建设,但定性仍按规划要求确定为“全民”使用。
  除此之外,对于小区开放与封闭的问题,笔者有以下几个观点供相关单位参考。
  第一,应该提前界定小区路网的产权属性。一般情况下是谁投资谁拥有产权,也不排除投资方属赞助性质的。产权性质界定不同决定了投资的方式不同,决定了投资的回报、使用、日常维修养护、更新换代及管理费用的运行制度不同。我认为小区最好不要有归“全民”的道路,“全民”公产就应“全民”公有,“全民”公用,但谁用谁就应出费用。
  第二,由产权属性决定开放程度。道理很简单,业主购房自用部位如何开放显然是业主自己全权决定的事,他人没有业主的同意不得私入民宅。自用部位里面也不排除有公共财产,如主给排水管等,这些公产权属明晰。为了这些公产的运行,管理方要求借路开展维养工作,业主有支持的义务。小区也允许有“全民”公产,小区业主也会无条件支持相关部门对“全民”公产的管理和维养,但决不会愿意无条件尽义务。归“全民”的部分对“全民”开放,归部分人的部分仅对部分人开放,抛开产权属性要求开放或封闭都是违背客观规律的空谈。
  第三,小区的开放或封闭模式应多种多样,产权人有权作出自己的选择。传统的封闭模式是用物质形态显示的,如修围墙、栅栏、上锁等,当代的封闭式管理则不一定是“有形”的封闭,用无形的技术手段和相关规定也会有同样的效果,比如“私家花园,未经许可,不得入内!”也算“没有我的份”而形成的一堵无形高墙吧!放大一点说,小区不是我出资建设的,我也不是业主或使用人,我也不会擅入。但小区内如果有用纳税人的钱(或投资商配套建设的开放式商用项目)建设的供市民使用的项目,作为纳税人(购物人)都可进入使用。小区可以用图示标明开放的程度和区域,提示有关人士妥善选择和处理。
  第四,政府部门不能越权越位。不尊重产权人意愿,将小区自有“路权”充“公产”是违背经济规律的。为避免此类问题发生,政府部门可以在土地开发前规划出道路权属,在土地使用权转让时作为前提条件,要么,政府投资给予配套,要么,就要求投资商修建,不同属性的土地开发附加条件直接在地价中得以体现,小区建成后,也会在房价中得到体现,小区的公共产权“公”到何种程度应在售房合同中说明,并作为附件资料明示各位业主,以便业主们权衡利弊后下单购房。对于过去未向“全民”开放的“区级”交通路网,如果政府认为交通拥堵的缓解有必要请小区将道路“贡献”出来,则应出台补偿征用“路权”的政策,并且决定权仍在业主们的头上。只有互相支持才能互惠互利。政府征用道路,如果尊重产权属性和经济规律,能给予小区相关业主适当补偿,小区的业主们是会支持的。如果业主多数都不同意,恐怕也不应强行征用。
  物业小区实行开放式管理与封闭式管理的利弊分析
  日,《广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标准与准则——修建性详细规划篇》正式生效,这一关于“居住区内道路(不含宅前小路)应满足市民的公共通行和特定车辆的使用需要,保证必要的对外交通联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封闭”的规定(简称“禁封令”),在业界内外掀起了一番取舍的争议高潮。有市民拍手称快:小区开放利于缓解交通压力,市民穿“区”而过,买菜、看病、上下班方便多了。
  如今,距离此规定出台将近半年,“禁封令”的实施情况如何呢?它的实施给市民带来了多大的便利呢?
  小区禁封 “晴雨表”
  笔者走访了广州市天河区、海珠区、番禺区的几个住宅小区,发现大都仍沿用其原有的“封闭式”管理模式,笔者欲徒步进入住宅小区内时都遭到小区保安“请出示您的证件”的友好拒绝。而外来车辆进入小区都必须要在入口处领取停车卡同时进行登记。
  在广州市第一批国家安居经济适用房示范工程——棠德花园,笔者难得地发现这个楼盘为人们打开了方便之门——小车或出租车可“借道”穿行小区——但这个“借道”也是有条件的,那就是只限车上载有人的出租车,停留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否则就要收取临时停车费。据了解,由于棠德小区是广东省内最大的解困小区,小区居民包容性强,该小区一直以来都采用“半开放”的管理模式,外来人员进入小区无须验证,任何时候周边的居民都可随意进出,与小区的业主“共享”小区的公共配套设施。而允许车辆“借道”也是小区根据实际情况而定的,也就是,借道之义举早已存在,非根据“禁封令”要求做出的改变。非小区业主车辆借道小区通行的美好愿望暂时来说还难以实现。而番禺区的一些大型楼盘内,“宽3米以上的居住区道路”仍为小区所“私有”。
  为何这些小区都没有遵照“禁封令”的要求去执行呢?走访几家物业管理公司后,管理处工作人员的回答让笔者感到有点意外:“知道有这么一条规定,去年看新闻知道的。但我们都还暂时没接到任何通知。所以我们还是按原来的模式进行管理。”更有的管理处工作人员听都没听说过“禁封令”,不知道这条规定的具体内容!
  按理,新文件公布执行前后一段时间内,都会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学习培训外加动员的,但是,为何“禁封令”出台至今近半年的时间了,这一规定还没宣传到位,并落到实际的工作中呢?连本应是该规定协助执行方之一的物业公司都没发动起来!
  而物业公司对这一法规的看法又有多“开放”呢?“开放管理会给我们带来一定的成本压力,但是,我们最担心的还是小区治安问题,今年3月份我们外聘了专业公司上门做了业主调查,半数以上的业主都要求我们加强对外来人员的管理,比如推行进出小区的查证制度,所以,小区到底是不是要开放管理,有时候还真的不能由我们管理公司说了算。”广州大道某小区管理处主任如是说。
  小区道路也维权
  2005年,在广州十大业主
  维权事件中,有两宗是关于道路维权的。一宗由与广州奥林匹克体育馆相邻的中海康城业主发起的,目前,维权事件已在规划局方面证实横穿中海康城的规划路是误会后平息;另一宗则是由拥有“中国第一邨”美名的祈福新邨业主发起的,该小区市政路维权小组的工作还在组织和进行中。据悉,日,祈福新邨维权小组总负责人朱钧镕先生还以个人名义将规划局告上了法院。笔者通过电话采访了朱先生,他表示:道路开到家门口,是不利于安居的。祈福业主都清楚维权路很漫长,但为了家的安宁,祈福业主不会放弃,要将维权到底。对小区道路开放使用问题,朱先生认为:小区的一切配套设施都由开发商计入了售楼成本中了,业主应当享有这些设施的使用权,要求道路开放的规定背离了宪法的宗旨。当然,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征用小区道路,开放是义不容辞的。但如果仅仅是出于解决交通问题的目的而做出这一“还路于民”的举措有点牵强。
  两宗道路维权事件,告诉了我们一个潜在的信息:业主不赞成开放小区道路。
  尽管业主道路维权事件中,没有提及物业公司,但笔者却再一次体会到了物业公司的两难压力:一边是政策,一边是业主,怎样才能在中间找到平衡,实现“三赢”?小区开放与否表面上看是管理的技术问题,往深一层想,却不尽然,因为,落到实处时,物业公司就是“开放”或“封闭”的终端解释者,而他们的解释是无法成为业主心目中的权威解释的。不难想象,在安全需求不能得到满足前,坚持“封闭”的弱势业主群体会继续沿用“封闭”性的对抗方法:不交费。如此,物业公司暗伤难免,有例为证:
  天河某新小区三面环路,其中一条为市政路,另两条为小区路,开始的时候部分业主为图方便,向开发商及公交公司申请引进了几条公交线路在小区设置站点,怎料路一通,卡车货柜车也常违规越黄线取近道而行。很快,物业管理处接到了业主的投诉,要求其出面对该路段进行管理,业主同时筹备成立维权小组,要求管理处给予配合。
  规划局:“禁封令”目前只是技术规范
  从业主
  维权到“禁封令”实施的“只闻打雷声不见雨点落”,“禁封令”出台历时半年仍处于“悬空”状态,是什么制约了这一禁令的推行?“小区禁封”是在什么情况下提出的?规定出台后,规划局采取了哪些具体的执行措施?由什么部门来执行?目前开放了居住区道路的小区有多少?什么部门负责具体的监督工作?
  带着这些疑问,笔者电话采访了广州市规划局负责对外宣传事务的董处长,对笔者提出的以上这些问题,董处长回复表示:《广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标准与准则——修建性详细规划篇》一直在执行,但目前仅作为部门的技术规范,与此相应的规定正在制定与完善中,所以,具体的实施情况待通过审议成为正式法规后,再统一召开会议,向各界媒体做出详细的说明与解释。
  “禁封令”半身不遂有因
  尽管业内专家一再强调“小区禁封”是城市发展的趋势,但“小区禁封”的半身不遂状态也是不争的事实,是什么导致了这一结果?
  早在“禁封令”出台前,广州市政府就曾在省政协委员提出“广州住宅小区应打破封闭式管理”相关提案时明确表示:广州市住宅小区实行开放式管理的条件尚不具备。
  据了解,“禁封令”的出台同样与广州市公安局、国土资源管理局的实际工作有所抵触。早前,为改善广州老城区的居住环境,广州市公安局与国土局提出了将散落相邻的老城区住宅按片区划分引进封闭或封闭式物业管理的方案,这一方案初期试点便见成效:早期引进了封闭式管理的棠下街对外公布的数据显示,仅当年1月20日至2月13日期间,棠下派出所立案总数较上月同期下降37%,各类案件均呈现下降趋势。当前,合并片区住宅楼引进封闭管理方案仍在试推行阶段,就现阶段广州市区治安环境并不乐观的情况下,小区实施开放管理难以取得民心,如何协调开放管理与治安环境这一两难问题,也是广大市民,尤其是业主们所关心并期盼的。
  此外,更有法律界人士对规划局是否有权制定这一项规定提出了质疑,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划部门是无权制定“对社会有约束力的法律法规”的,特别是对于属于业主所有的小区道路,业主有70年使用权,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根据等价有偿的原则,业主所有的合法财产是受到《宪法》保护的,即使是公权利也不能对“私有财产”做出规定。
  就该规定“还路于民”的目的,广东省物业管理协会副会长、著名物管专家李卓章先生也提出过疑问:是方便出行重要呢,还是治安防范重要?
  同样的,全国政协委员彭磷基也在2006年提交了一份提案,建议废止小区“禁封令”。提案中提到:小区的开放是对业主合法利益的一种侵害。
  “小区禁封”如何突围?
  如上所述,在当前安全需求仍是业主主要关心的需求的情况下,“小区禁封”的实施操之过急,也就不可避免地踏进了“走快半步是创新,走快一步曲高和寡”的尴尬处境。站在社区发展的角度来看,“小区禁封”毫无疑问是应该继续推广的,问题的关键是怎么样才能突围。笔者认为,首先要从技术上解决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社会化”不能仅“共享”资源。有赞成“小区禁封”的专家指出:开放社区有利于资源的社会化。但是,小区一旦开放,就不只是“资源共享”那么简单了,随之而来的维护费用增加不说,综合治安环境的恶化更是业主们所关注和担心的。确实,“共享”是对资源的最大化利用,是最理想的资源利用方案,但是,在对私有资源(非市政路)“共享”前是不是应该征求一下资源所有者的意见?相应的责任和义务是否也应该“共享”一下?试想,如果业主经过一天劳作后,疲惫不堪回到家,却发现一群流浪者正在小区花园里悠哉游哉地享受着自己出资维护的配套设施,该业主会作何感想?
  其二,合理的市政规划业主理应支持,但政府对业主的支持也应到位。不少业主都持有这样一种态度:站在城市发展需求角度来看,市政规划路从小区周边经过无可非议,理应支持。笔者所在小区临路而居的业主就自发与开发商、物业管理公司协商统一加装隔音玻璃以屏蔽噪音。业主为“大我”摒弃了“小我”的利益,那么,政府是否应该相应地提供一些保障机制,比如加强周边报警、电视监控、防盗报警等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在临近小区的马路建降速带、禁止鸣喇叭,杜绝乱闯红灯、随意掉头和超速行驶等违规现象的发生,以降低对居住环境的影响,保障市民出入的安全,抚慰民心呢?开放小区前,这些配套机制也是应该落实到位的。
  其三,不可操之过急,可借鉴“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做法。在与业主、物业管理公司接触过程中,笔者同样也听到了一些支持的声音,这些支持者们同时提供了一些很有建设性的建议:如,分时段、分区域实施开放,以缓和出行高峰时段的交通问题。又如先行开放有条件、处于“交通要道”的小区,其他小区逐步加强推广,具备开放条件后再开放等。如前面提到的祈福新邨开发商就曾向规划局提请了一份规划路改道周边荒地的建议。实际上,市民都愿意以更实际更理智的行动来支持城市的建设工作,所以,建议“小区禁封”作为法规出台前,相关部门能多收集各方建议以集思广益。而笔者更倾向于支持“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政策,先在开放条件成熟的社区进行试点,再借这些社区的成功经验来推广带动其他社区的“禁封”工作。
  其四,加强对执行部门的技术指导。业界存在两种说法,一是小区开放管理会增加成本,二是会加大物业公司的治安责任。笔者认为,这些都有待专家论证,目前我们的精力与重心不应该放在这些问题上,而应该关心小区实施开放管理后,管理技术水平如何提高等问题。毕竟,封闭与开放是两种不同的模式,对部分没有开放管理经验的公司而言,首当其冲的是要提高其管理的技术水平,否则,转型“后遗症”,如:车辆管理、治安秩序的维护、公共配套的维修保养、绿化的养护、卫生环境的保持以及维修基金的使用等,任何一件事都有可能会让物业公司陷入困境,给原本就“脆弱”的物业界带来更大的冲击。因而,加强对物业公司的实操技术指导和相关培训工作的力度,也是“小区禁封”实施前不可缺少的一道必经程序。
  延伸阅读:
  禁封令侵犯了小区业主的合法权益
  小区物业管理实行开放与封闭管理的法律分析
  物业小区实行开放式管理与封闭式管理的利弊分析
封闭式一直是我支持的,鱼和熊掌不可兼得。
谢谢楼主的分享,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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