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灵璧县灵城镇镇中心校小学教师职称十一级岗位聘用计分表各项怎么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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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职称)聘用管理办法(草案)
新津县人民医院
岗位(职称)聘用管理办法(草案)
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国人部发〔2006〕70号)、《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87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川办发〔2008〕19号)、《成都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成办发〔2008〕70号)和新津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新津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和&实施细则&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按照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的《新津县人民医院岗位设置方案》,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新津县人民医院岗位聘用管理办法》。
一、岗位聘用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岗位科学设置,运行管理规范,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的改革方向,建立适合医院各类人员特点的岗位管理制度,转换用人机制,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调动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医院事业的发展。
严格按照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的我院各级各类岗位名称、数量、比例设岗,坚持精简效能、按岗聘用、按岗取酬、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人岗相宜、责权明确、对口补岗、能上能下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依法办事的原则,切实搞好医院日常岗位聘用管理工作。
二、适用范围与对象
与我院建立人事关系的、在编在职的正式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均适用本办法。编外聘用专业技术人员可参照执行。
三、组织领导
岗位聘用工作由医院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事科组织实施。
四、核准设置岗位情况
按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的《新津县人民医院岗位设置方案》,我院岗位总量416个:
1、管理岗位5个:七级1个,八级1个,九级3个;
2、专业技术岗位391个:
正高级岗位5个:三级岗位1个,四级岗位4个;
副高级岗位47个:五级岗位9个,六级岗位19个,七级岗位19个;
中级岗位137个:八级岗位41个,九级岗位55个,十级岗位41个;
初级岗位202个:十一级岗位91个,十二级岗位91个,十三级岗位20个。
3、工勤技能岗位20个:技术工二级1个,技术工三级4个,技术工四级15个。
五、岗位聘用的基本原则和办理时间
1、各类各级岗位聘用数额不得超过岗位设置的核准岗位数,只能在空缺名额内进行聘用。新聘岗位的聘用时间不得早于该级岗位空缺名额产生的时间。
2、三年内有重大工作差错责任事故、医德医风违规、年度考核不称职以及病事假累计超过三个月者,一律不得晋升高一级岗位。
3、岗位聘用办理时间:
管理岗位:任职文件下发时间为准办理岗位聘用。
专业技术岗位:每年6月和12月集中办理。新招聘毕业生、引进及调入人员以介绍信或转正定级文件下发时间为准,单独办理岗位聘用。
工勤技能岗位:每年12月进行一次岗位聘用。
六、岗位聘用的基本条件
(一)各类岗位基本任职条件是: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者技能条件;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
(二)管理岗位基本条件
1.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其中,八级以上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新招聘参加工作的管理人员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2.各等级职员岗位的基本任职年限是:
(1)七级职员岗位,须在八级职员岗位上任职满3年以上;
(2)八级职员岗位,须在九级职员岗位上任职满3年以上;
(3)九级职员岗位,
(三)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
1.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照国家、省、市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执行。
2.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条件,应包括准入控制的要求。见习期满仍未取得相应执业或技术资格人员,只能继续从事见习岗位工作,不能在专业技术岗位上聘用。对于连续两年不能正式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应按成委办【2004】7号文件《关于印发成都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总体方案的通知》精神,及时分流或终止(解除)聘用合同。
3.近三年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达标。
4.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各等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年限是:
(1)三、四级岗位:须在下一级岗位上任职满3年以上;
(2)五至十二级岗位:须分别在下一级岗位上任职满2年以上。
5.专业技术岗位的其它任职条件:
(1)八、九级岗位:须分别在下一级岗位任职期间发表论文1篇以上。
(2)五、六级岗位:须分别在下一级岗位任职期间发表论文2篇以上。
(3)三级岗位:须四级岗位任职期间发表论文3篇以上。
(4)见习期取得相应执业或技术资格证,可直接聘任入岗,但要晋升高一级岗位,须完全符合职称聘任条件。
(四)工勤技能岗位基本条件
工勤技能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是:
1.二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三级工勤技能岗位工作满5年,并通过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2.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工勤技能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3.新招聘参加工作的工勤技能人员试用期(学徒期、熟练期)满,并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后,可以确定为五级工勤技能岗位。
七、岗位聘用具体办法及步骤
(一)每年5月和11月由人事科公布空缺岗位名称、数量;
(二)符合岗位聘用条件的人员到人事科提交申请聘用的相关材料;
(三)申报人员多于岗位数时,人事科按《新津县人民医院专业技术岗位聘任量化考核细则》标准,将申报岗位聘用人员按得分高低依次排序,并以此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四)拟聘人员名单及材料院内公示7天。如有异议,须提交医院岗位设置与聘用领导小组进行核定。
(五)公示期结束后,将拟聘人员名单上报主管部门批复。
(六)主管部门批复文件下发次月起兑现聘用人员岗位待遇。
八、本办法从2013年1月1日起实施。
附件一:《新津县人民医院专业技术岗位聘任量化考核细则》
附件二:《专业技术岗位聘任量化考核计分表》
附件三:《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申请表》
新津县人民医院
二○一二年十二月十日你所在的位置:
搜索内容:
南安市九都中学迎接基本均衡省级专项督导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黄俊谦
副组长:陈鹏...
关于印发《省新中心小学教师专业技术岗位等级 竞聘量化考评方案(试行)》的通知
关键词: 发表时间: 浏览量:461
&省新中心小学教师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竞聘量化考评方案
项目、分值
评&&分&&说&&明
参聘晋升高一级教师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必须是已聘相应专业技术职称并且在现专业技术岗位等级任职两年以上。
以证书、奖状或文件材料为依据,参聘教师必须提供原件。
以学历更改审定的最后学历为准,按硕士5分、本科4分、专科3分、普师2分、中师(中函)1分计分。
以现聘专业技术职称的聘任书(任命书)为准,从现聘专业技术职称聘任(聘为高级或一级)的当月算起,至竞聘当月止,每年按6分计分。
任现岗位等级以来,年度考核评定优秀每次得1分。
任现岗位等级以来,凡是学校安排的工作(包括课堂教学、各种会议、教研活动、业务培训等)均能出满勤的得8分。每学期请假累计每5天扣0.5分(不包括公假、分娩假),病假累计每15天扣0.5分,旷课半天扣0.5分,迟到或早退每次扣0.1分。会议、活动、培训等无故缺席每次扣0.5分。②任现职以来,服从中心校、学校工作安排得2分,不服从工作安排,经领导组研究,给予一定的扣分或暂缓推荐竞聘。
教学效果(35)
①验收分,该老师所任教的班级学科在中心举行的年段过关验收的测试成绩达到中心综合平均线的得20分,每超线1分加2分,每降线1分扣1分扣至10分为止;②提高分,指该接任班级学科的前一学年的成绩与当年中心综合平均线的距离分为基数与今年比较,每提高1分加2分,每退一分扣1分,(学校重新编班的以学校的平均分计算)。每学年的计算方法:验收得分与提高得分只取二项中的最高得分,同时担任两班语文或数学科教学的取两班的四率平均分再乘以1.3倍。总得分为下一等级岗位聘任前2年的平均分;(提高分、验收分由教师任选一项计算)
(备注:中心人员、幼儿教师、非语数科专任教师按每学年年工作绩效考评情况评定分数:绩效考评一等的按90%计;绩效考评二等的按75%计;绩效考评三等的按60%计,此项目分值以35分为限)
公开课(10)
任现岗位等级以来,参加中心校组织的示范课、观摩课、讲座等教学活动,按省部级、地级、县级、教研片、中心校、教学片分别得5、4、3、2、1、0.5分。(此项目分值以10分为限)
教育管理(10)
教育管理工作指任现职以来,担任行政管理(包括中心校校级、中心校中层干部、完小校级以及工会、团队干部)、完小教导、班主任、中心教研员、学校报账员等职务工作。
⑴校长(园长或主持学校全面工作的负责人、中心成员)得6分;
⑵副校(园)长5.8分、教导、副教导得5.6分。
⑶中心校教研员、中心校工会委员、学校报账员、安全员、少先队总辅导员、工会小组长得5.3分。
⑷班主任、教研组长(限定语文、数学、非语数)、年段段长(本年段四班及以上段长1人)得5分
担任以上职务以中心小学批文或备案为准。
注:兼职取最高一项计分,其它兼职(只算最高一项)每年按该项兼职分值的10%计算加分;管理职位任职不足二年的按基础分的50%计分,五年内以基础分计分,任现职满五年后第六年起每年按其应得分的五分之一加分,已卸职的行政人员、班主任等,曾连任其职务5年以上方可享受该职务的级别。(此项目分值以10分为限)
(总分超过10分以上部分按相应分值的10%计分)
任现专业技术职称以来:
个人荣誉部分:获得各级党委、政府表彰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教师等综合类奖项,按国家级10分、省级8分、地级6分、县级4分,镇级2分计分;获得教育主管部门、教科研部门、学校表彰的优秀校长、优秀班主任等单项类奖项,按国家级8分、省级6分,地级4分、县级2分计分。
集体荣誉部分:学校(全中心小学荣誉除外)集体获得综合类或单项类的奖励各取最高级别各一次计分。
(1)校长(园长或主持学校全面工作的负责人、中心成员)100%&,副校长80%,教导(含主持工作的副教导)60%&,副教导、总辅导员40%&,班主任25%,教师20%&。
(2)校少先队集体荣誉:总辅导员、校长70%,副校长60%,教导、副教导50%&,中队辅导员&20%&。
(3)校学科、教研集体荣誉:校长、副校长、教导、副教导、教研组长&70%&,教研组成员&30%&。&
(4)班级集体荣誉(含优秀少先中队),班主任得2∕3分,科任(仅限一人)得1∕3分。必须提供荣誉证书原件,签署班主任、科任教师姓名,加盖校章并报中心校备案。
教育科研(总分超过6分以上部分按相应分值的10%计分)
任现岗位等级以来:
(1)论文发表(3分):省部级刊物3分;泉州市级刊物2分;南安市级刊物1分;
标准与要求:①论文发表指任现职以来,发表在教育行政部门及所属教育教学研究机构(教科所、普教室、电教馆)主办的教育刊物(须具有CN刊号并附网上检索、须提供完整原件作品及当时的稿费发票。不含增刊、专刊、专辑、副刊、特刊、一号多刊、报纸等),《福建省教育研究》、《福建教学研究》、《福建教育督导与德育》成人教育、泉州教育、泉州教研通讯、南安教育、南安教研及中心校编辑的优秀论文汇编按各级的50%计算分数,教育部门主办的各级ISBN按各级的25%计算分数,其它非教育行政、业务主管部门或群团组织、临时机构汇编、增刊、ISBN、获奖论文汇编、继续教育论文均不予计算。凡属各级通报的非法刊物的文章一律不计分。
②教师培训、校长培训、继续教育等论文不予计算。中心小学为职称评聘而组织编订的论文汇编不予计算。
③论文发表除取最高级别2篇计算外,超过部份以10%计算。经中心小学组织推荐,发表于各级课题结集汇编的论文,最高以南安市级计算。多人合作,第一作者得70%、第二作者得30%。获奖和发表文章重复或一稿多用,不得重复分,取最高级别的一次计分。
④在县级(含南安教育信息网主页)及重点党报党刊发表本中心校的简讯每次校级每次0.2分、县级0.5分、地级1分、省级1.5分。本小项自2013年9月算起,要署上作者姓名。
(2)科研课题(3分):任现职以来,经中心推荐或同意参加教育主管部门(含教育科研部门)、学校立项并结题的课题研究,承担并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课题主持人按省级及以上3分、县级课题2分、校级课题1分
说明:①提供的课题必须经教育主管部门立项确认,其成员须报中心校教导处备案。
②暂缓结题的不得分。
&&&&&③课题组成员应提供相关证明。
&&&&&④同时参与多个课题实验取最高级计分。
&&&&&⑤课题负责人得100%,课题组成员得70%。
任现岗位等级以来,参加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各类教育教学比武、技能竞赛获奖的,每次按国家级4分、省级3分、地级2分、县级1分、教研片0.5分;获得各级教坛新秀称号以及被各级教育主管部门确认为各级各类名教师(含名校长、骨干校长、名班主任、教学名师、学科教学带头人、骨干教师等)的,①学科带头人:县市级2分&&地市级3分&&省部级4分;②骨干教师:县市级1分&&地市级2分&&省部级4分。
注:必须是纳入南安市教育局名师管理的对象且被各级教育主管部门确认为各类名教师;名(骨干)校长视同(1)款再加1分;名班主任(教学名师)视同(2)款得分。以上项目只取一项最高分值计算,不重复计分。
任现岗位等级以来:
1、&单项奖&:
镇&&级:一等奖2.5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5分;
县市级:一等奖4分,二等奖3.5分,三等奖3分;
地市级:一等奖5.5分,二等奖5分,三等奖4.5分;
省部级:一等奖7分,二等奖6.5分,三等奖6分。
2、指导师生获奖参照&论文奖&获奖标准得分。
3、论文获奖
镇(中心校)级:一等奖2分,二等奖1.5分,三等奖1分;
县市级:一等奖3.5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5分;
地市级:一等奖5分,二等奖4.5分,三等奖4分;
省部级:一等奖6.5分,二等奖6分,三等奖5.5分。
&单项奖&&获奖标准与要求:
①教师技能竞赛属&单项奖&,须为中心小学推荐逐级参加或经教育局、中心小学布置参加的由教育行政、业务部门举办的各种教师技能竞赛获奖,其他部门举行的竞赛活动不计分。②备课、教案、作业批改、案例、试卷、反思、教学设计、师德演讲等评比得奖计入本条款。③课堂教学竞赛奖为&单项奖&的3倍。教学讲座和中心示范课每次3分(以中心文件为依据)
指导师生获奖标准与要求:
①此项内容是指指导教师、学生参加经中心小学选拔推荐或经中心小学同意(或转发)参加的由教育行政、业务主管部门举办的有关教育教学活动竞赛,其它社团组织的竞赛不予计算;未经中心小学层层选拔推荐但经中心小学同意(或转发)参加的由教育行政、业务主管部门举办的有关教育教学活动竞赛获奖以县市级标准计分,参赛获奖若存在争议的由领导组认定或请示教育主管部门认定。
②指导教师、学生参赛及发表以署有指导教师的获奖证书为凭;署有指导教师的获奖证书的复印件须提前经中心校确认方可作为正件使用。指导学生作品发表于公开发行的正式刊物上,享受教师论文发表同等级分值的50%。
③指导参加中心校、市级及以上的体育比赛活动,取最高奖次的一个项目计分。指导学生参加文体活动获奖,同一项竞赛获奖只限2次。(提供秩序册和获奖证书或文件)
④同一赛事、同一人竞赛取最高级别奖;获优胜奖者以下一级别的一等奖计算。同时指导多名学生参加同一赛事多人获奖,只计最高两张。同一赛事,同时获得团体、个人总分、单项成绩者,亦只计最高分两张(其中团体成绩以两倍计分)。
⑤一张奖状指导教师限一人,多人指导同一名师生获奖,分值由参与指导的教师平均分配;获奖未注明指导老师须提供中心校选拔推荐获奖文件或中心校推荐参加报名表并经中心校教导处确认。
⑥奖状以原件或文件为准。
论文获奖标准与要求:
①获奖论文是指由中心小学评选推荐逐级后参加的由上级教育行政、业务主管部门(学科学会)评选的有关教育教学论文;经中心小学布置而自行投稿获奖者应到中心小学确认方可计算,级别等同南安市级,须提供中心校转发的上级文件。以上获奖项如为优秀奖,则取该级三等奖的一半得分。
②非中心小学组织布置而由教师自行投稿参加的各种征文等竞赛活动获奖者,不予计分。
③同一篇论文多次获奖只选取最高级别奖计算;同一活动、同一项目的论文评比,最多只计一篇。
以上3项奖励均为任现职以来有效,计分方法为:&单项奖&、&指导师生获奖&、&论文获奖&各奖项除取最高级别一个计算外,超过部分均以8%计算,总分满20分为限。
1、任现岗位等级后由中心派出的支教人员支教和参评当年在满山红小学及缺编较多(5人以上)学校任教两种对象未满5年者每年按0.8分计算,满5年者加5分,满五年后起每年加1.2分;(此两小项附加分不重复计分)
2、任现岗位等级以来参加中心校组织的无偿献血活动,凭献血证每次得1分。(封顶4分)
(1)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当年的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竞聘:
①在受处分期内或竞聘当年度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②违反《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试行)》关于师德考核20种情形之一的;
③年度考核(含年度绩效考核及聘期考核)确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
④工作严重失职、渎职或造成重大技术安全责任事故,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
⑤不服从工作调动及工作安排的以及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经批评教育仍不悔改的;
⑥违反《南安市小学教学常规管理办法(试行)》,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学生评议满意率差的;
⑦擅自举办有偿补习、有偿家教、托管的。
⑧发现参评材料弄虚作假者。
(2)专技十二级晋升十一级
以按参加教代会通过的《省新中心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竞聘量化考评方案》进行量化评分排序进行首次聘用高级教师的人选中,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进行录聘,即排序中落选竟聘高级的12级教师按高分到低分依次录聘(专技十二级晋升十一级)至名额满。若再有空缺,则再依照《省新中心小学教师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竞聘量化考评方案》进行量化评分排序办法从十二级教师中进行录聘
(3)如量化分数相等者,先按照在本中心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聘任年限累计计算;(任职时间长者优先);其次按照工教龄长短计算(先算教龄,教龄长者优先,如教龄同者,工龄长者优先);工教龄相同者,&按照出生日月先老后少排序;
(4)以上事项中的&任现岗位等级以来&均指任现聘岗位等级以来。&
(5)领导组、推荐组成员本人或直系亲属参与职务竞聘,当年度必须回避。
(6)本方案如与上级文件有关规定不相符,按照上级文件相关规定执行。本方案解释权归省新中心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竞聘工作领导组所有,&&&
本方案自省新中心小学五届二次教代会通过之日起实施。2015年小学质量监测考场信息(新发)_图文_百度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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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小学质量监测考场信息(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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