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五个维护的内容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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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2版:综合新闻
深入开展“六进”活动 推进民族团结进步
&&五、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学校&&“进高校”主要体现在:一是要发挥好课堂主渠道的作用,将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党和国家的民族理论政策法规和民族团结的重要性,融入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二是要以校园文化建设为载体,弘扬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增强各族师生对中华文化的认同感和自豪感,并定期表彰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个人。三是为师生搭建社会实践平台,引导学生将个人成长与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相结合,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贡献才智。&&“进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主要体现在:一是组织好教学活动,针对不同年级的学生,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民族理论常识、民族政策常识和民族团结的教育,让各族学生了解多民族的国情,了解党和国家民族理论政策法规。二是加强各民族师生间的交流交往,营造各族师生团结友爱氛围。三是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推动优秀民族文化传承创新融入学校教育全过程。&&“进小学”主要体现在:一是组织好教学活动,针对不同年级的学生,开展民族知识启蒙教育、民族知识常识教育和民族团结的教育。二是组织好课余活动,利用班会、少先队活动、团队活动、社会实践、墙报、板报等方式,营造各族师生团结友爱的氛围。三是发挥社会教育和家庭教育的作用,组织开展好课外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同时家校配合,让学生了解和尊重各民族的风俗习惯,关心民族地区的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变化。&&六、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寺庙&&一是爱国爱教,知法守法。积极宣传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三个离不开”和“团结稳定是福、分裂动乱是祸”等思想,增强宗教教职人员“三个意识”、“四个认同” 、“五个维护”的自觉性。&&二是团结稳定,教风端正。引导信教群众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增强“四个认同”、“五个维护”自觉性,反对破坏民族团结的言行,坚决同达赖集团和“三股势力”作斗争,自觉抵御利用宗教进行的分裂渗透和破坏活动。&&三是管理规范,服务社会。规范寺庙日常管理,促进宗教活动正常有序,积极配合公益慈善活动,提倡健康文明生活,鼓励信教群众勤劳致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计划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计划
篇一: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促进辖区各民族的团结和谐,根据省委宣传部、统战部、民族与宗教事务厅《关于进一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的精神,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就街道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制定以下计划:
&&&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广泛组织辖区各族群众,发动各方面力量,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努力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促进少数民族又好又快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做出应有贡献。
&&& 二、组织领导
&&& 街道成立五凤街道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街道党工委张林书记担任,副组长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人大工委主任、纪工委书记林清松、街道党工委宣传委员李青松、组织统战委员叶国泉担任,成员由街道党政办干部及各社区书记、主任组成。各社区要精心组织,制定,明确责任,把创建任务落到实处。
&&& 三、创建要求和措施
&&& 创建活动要以服务少数民族群众为出发点,以少数民族群众满意为落脚点。要使创建过程成为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普及民族知识的过程,成为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实事的过程,成为为少数民族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努力推进辖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 1、广泛宣传发动。要面向社会,面向群众,利用各种有效形式,积极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普及民族知识。紧紧围绕&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动员少数民族的同志艰苦创业,勤劳致富,做爱国、敬业、诚信、守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各社区要指定专人负责,上门对少数民族人员家庭经济情况逐一进行调查登记,建立健全基础台帐。
&&& 2、积极开展创建活动。积极开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社区、模范单位和模范个人活动,各社区要组织开展民族文化教育、少数民族人员就业、下岗再就业培训等活动。采取有效措施,帮助少数民族人员做好事办实事,让他们真正得到实惠。对少数民族人员的就业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给予安排。各社区要将对少数民族群众的帮扶纳入扶贫,采取结对帮扶等形式帮助他们发展经济,脱贫致富。要充分利用少数民族的传统节日,采取多种有效的形式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 3、努力维护民族的团结和稳定。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切实维护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各社区要建立健全基础台帐,做到家庭经济社会情况明,开展民族工作思路清。定期排查少数民族的不稳定因素,及时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少数民族的团结和稳定。
&&& 4、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每年9月份为我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各社区要集中进行民族政策和民主族团结的宣传教育,努力营造民族团结良好氛围。各社区要通过举办成就展、知识竟赛、文艺表演、演讲征文等,展示各族人民的幸福生活,宣传未来美好前景。
&&& 5、加强与少数民族干部的联系,经常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并培养少数民族优秀人才,积极慎重地向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推荐。
&&& 6、加强信息和调研工作。各社区要认真开展调研,了解和掌握相关工作信息,及时提出对策,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建立严格的信息报告制度,及时上报民族事务方面的经验做法、存在问题以及工作动态等。
篇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计划
&&&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五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和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经验交流会精神,按照地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0年全区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安排意见的通知》(东民领字〔2010〕1号)文件要求,特制订2010年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计划:
&&& 一、总体要求
&&&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地有关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会议精神和文件要求,紧紧围绕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谐发展,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拓展平台,创新载体,丰富内容,细化创建活动,切实把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作为创建活动的鲜明主题,结合食品药品监管实际,以重大节庆、赛事、活动等大型群众性活动为平台,以&大力实践科学监管理念,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促进地方医药经济发展&为载体,突出民族团结宣传,不断推动各民族加强交流、增进了解、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 二、主要工作
&&& (一)组织开展民族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对民族食品,特别是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行业的监督检查,保障清真食品的清真信誉,维护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进一步完善清真食品的监管监制程序,做好全区清真食品和清真牛羊屠宰的监制工作;加大对《青海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条例》的宣传力度。
&&& (二)开展少数民族聚集区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增强食品药品安全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食品药品安全属地责任,恪尽职守。要依照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对农村食品药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环节进行全面彻底排查,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的卫生、经营许可证件、从业人员健康证件、肉食品等原辅料购进渠道、操作间、藏储间消毒、防鼠、防蝇、防尘设施设备及卫生条件、周围环境及污水排放、垃圾处理等,及时发现隐患及时解决问题,防止出现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维护社会安定和谐。
&&& (三)加强对少数民族群众法律法规教育。紧紧围绕全区食品药品监管中心工作和工作重点开展宣传,充分利用少数民族群众聚会、大型活动、农村赶集、穆斯林群众礼拜及村委会召集村民会议等时间,引导活佛、经师、阿訇等宗教教职人员结合讲经说法,采取&民族语言&、&宗教语言&等方式,向少数民族群众重点宣传食品药品监管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饮食用药安全常识和打假治劣典型案例等。运用各种手段,创新宣传形式,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活动,特别是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等方面规章制度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强化服务群众的观念,维护和谐稳定,促进民族团结。
&&& (四)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法制宣传活动。本着主题鲜明、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原则,全面推进&法律七进&活动,有针对性的开展法制宣传,使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宗教场所活动真正进得去、见实效。采取张贴宣传画、制作墙体永久性标语、设置宣传橱窗、展示宣传板画、上街咨询、清理家庭小药箱、举办知识竞赛、发放知识读本、发送手机温馨短信提示、现场观摩执法、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寓教于乐,让各族群众在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中增加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和职能的感性认识。重视发挥系统行风义务监督员、监管信息员、协管员的作用,通过他们的间接宣传增强宣传效果。
&&& (五)开展创建&食品药品安全示范村&活动。本着以点带线、以线带面的思路,开展创建&食品药品安全示范村&活动。力争利用3&5年的时间,在全区所有行政村建设食品药品安全村,做到各村有比较完善的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建立村委会、小食品店或小餐饮店、村民共同参与的多方位宣传教育体系,饮食用药安全常识得到普及,村民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明显提高,生产经营者的诚信意识、法律意识明显增强,规范我区农村食品药品市场,保障各族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 (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联点帮扶活动。面向民族自治地方和散杂居地区民族乡村,整合各种资源,结合党政领导干部和扶贫联点工作,把创建活动作为联点帮扶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大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帮扶力度,支持帮助建设&民族团结示范村&。
&&& 三、工作要求
&&& 各单位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要把创建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整体工作规划,严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做到与中心工作和工作重点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篇三: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计划
&&&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国务院第五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湖北省第三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神,广泛持久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扎实推进我镇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根据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关于进一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意见》和鄂民宗发[2010]3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 一、指导思想
&&&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广泛组织各族群众,凝聚各方面力量,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切实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促进沔城回族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打造和谐沔城,创建旅游名镇。
&&& 二、创建范围与目标
&&&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以示范单位、示范社区、示范村、示范经营户创建活动为载体,努力构建基层民族工作网络,积极营造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良好社会氛围,将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机关、企业、学校)、示范社区、示范村、示范经营户活动的过程,变为不断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的过程,形成不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强大社会舆论和良好社会风气。力争用3年时间,建成5个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基地(单位、社区、村、经营户),并实现示范基地组织机构健全、服务和管理功能完善、基础设施完备、生态和人文环境良好、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显著提高、经济和社会事业全面发展、民族团结进步、社会和谐稳定的建设目标。
&&& 三、考核验收与奖励
&&& 3年内,对示范单位、示范社区、示范村和示范经营户的确定,采取各单位、村委会、居委会申报,镇政府审核推荐,省民宗委考核验收的办法进行。
&&& 考核验收每年一次,凡通过考核验收的示范单位、示范社区、示范村和示范经营户,由省民宗委授牌并给予一定经费补助,同时在省委、省政府召开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时,可优先申报模范集体。省民宗委还将以适当方式,对组织实施创建活动有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予以表彰。
&&& 四、组织领导
&&& 镇政府成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领导小组:
&&& 组& 长:王桂峰& 沔城回族镇人民政府镇长
&&& 副组长:魏国权& 镇委宣传委员
&&& 副组长:蔡宜良& 镇工会主席
&&& 成& 员:郑学文& 镇党政办主任
&&& 周& 洁& 镇纪检、宣传干事
&&& 冯兰枝& 镇经委主任
&&& 潘万军& 镇农委主任
&&& 唐万柏& 镇财办主任
&&& 蒋习富& 沔城回族镇回管会主任
&&& 蒋海堂& 沔城回族镇中心学校、回民中学校长
&&&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和创建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为了保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顺利开展,各单位、各村(居)委会要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和领导,结合实际成立创建活动工作专班,由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亲自抓,具体负责人抓落实的创建活动工作机制,确保创建工作卓有成效。
&&& 五、工作要求
&&& 1、搞好宣传,树立典型。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宣传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提高各族人民群众对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认识,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结合创建活动实际,通过组织召开经验交流会、现场会等方式有目的地发现、培养、树立先进典型,并及时加以宣传推广。
&&& 2、加强协调,密切配合。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各单位的密切配合和通力合作,共同推进。在机关、企业、学校、社区和村,要建立健全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广泛吸收各方面参加的创建工作网络,积极组织各族群众开展创建活动,不断推动创建活动向深度、广度发展。
&&& 3、明确责任,强化保障。为确保创建活动落到实处,镇政府将把创建活动纳入民族工作的目标责任制,把任务分解量化,落实到单位,落实到人。及时收集活动开展情况,定期不定期检查督办,并进行通报,帮助解决创建活动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创建活动有效开展。
&&& 4、突出重点,讲求实效。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要重点做到&五个结合&,即创建活动要与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相结合,与创建湖北省旅游名镇相结合,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创建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乡村相结合、与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相结合,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推动创建活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篇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计划
&&& &五十六个民族,五十六枝花,五十六个兄弟姐妹是一家&。正如歌词里唱到的这样,我们祖国幅员辽阔,散步在各地的&小家&,共同组成了我们伟大的祖国这样这样一个&大家&。这些&小家&因为有了团结一起的奋斗,因为有了和睦一心的相处,所以才有了我们今天繁荣昌盛,和平民族化的国家。
&&& 每年国家创建的民族团结进步活动,就是要全国人民在实践中逐步探索形成和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重要举措和有效载体。通过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切实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广泛深入开展,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繁荣发展,为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 我国人口自古以来就是大杂居,小聚居的的分布特点,这零零散散的分布不能让它们像一盘散沙一样,随风到处飘散。应该把他们的力量都凝聚起来,发挥最大的作用,这就是我们的民族团结精神。我国一直推行的是民族平等,民等团结,民族共同繁荣的政策,这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我们民族的大融合。具体怎么促进民族团结呢?
&&& 首先,明确指导思想。我们要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对党忠诚教育活动的精神,高举维护祖国统一、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旗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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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月工作方案
各乡镇常党委、政府,县直各有关工作部门:
今年十月是XX省第九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月&,是我县第二十二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月&。开展好宣传教育月活动,对于贯彻民族政策、促进民族团结,推进全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省民委的总体要求和我县民族工作实际,为切实开展好今年的宣传教育月活动,提出如下方案。
一、活动月活动的主题、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活动主题:齐心协力创建示范县,振奋精神实现新跨越
指导思想:高举各民族大团结的旗帜,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全面正确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和创建活动,大力弘扬各民族大团结大发展大繁荣的主旋律,积极引导全县各族人民振奋精神,汇集民族团结进步繁荣发展的正能量,为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繁荣发展示范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
工作目标:通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活动,切实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政策,不断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和&民族工作社会化&延伸到基层、延伸到社会的各个领域,着力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二、活动时间
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月活动于9月底启动10月底结束。
三、活动内容
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紧紧围绕我县民族团结进步取得的成就,充分展示&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时代主题,结合我县民族工作的实际,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广泛深入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法律法规,不断丰富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内容,在全县范围内形成讲民族团结、争做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典型的热潮,为民族团结进步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四、组织保障
活动在县委、政府的领导下,成立&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活动开展的组织协调工作。组成名单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民宗局,李红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闫云霞、潘绍祺、张鹰同志负责具体办公。
整个活动由民宗局牵头,负责协调检查指导各项工作的开展,并负责做好召开民族工作座谈会的有关工作。县委宣传部负责安排相关媒体部门,做好活动月的宣传报导,并在文体广电旅游局、民宗局的配合下,牵头做好相关工作。
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明确具体人员抓好此项工作。
五、相关要求
(一)强化舆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1、搞好宣传动员。要以召开会议、下发文件等形式,专题安排宣传教育月活动任务,选择在少数民族群众相对集中的乡镇、社区、学校举行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月活动启动仪式,文化、科技、卫生等部门要开展为少数民族群众送医送药、送文化、送科技&三下乡&服务活动。
2、做好宣传工作。采取不同形式开展活动,如举行民族团结先进典型报告会、座谈会、图片展览、知识竞赛、演讲比赛、走访少数民族群众等。通过《XX日报》、XX电视台等媒体开设&民族团结进步&专栏,集中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宣传民族团结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宣传少数民族文艺会演的优秀节目,介绍少数民族的风土人情等知识。通过媒体,充分营造宣传教育月活动的浓厚氛围。
(二)突出重点活动,推动整体工作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月活动,是每年民族工作的重要内容。要以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月活动为契机,以开展重点活动为突破,通过&以月带年、以点带面&推动全县民族工作整体上台阶、上水平。
1、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民族政策学习教育。在党校举办的各种班次中要开设&民族宗教政策&知识课程,引导各级干部不断增强维护民族团结的坚定性和自觉性。进一步提高民族工作干部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
2、加强对中小学生的民族团结知识教育。要深入贯彻教育部、国家民委《学校民族团结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切实推进民族政策知识&进学校、进课堂&。宣传教育月活动期间,教育部门要组织各中小学,在广大青少年中广泛开展&开一次民族团结教育主题班会、唱一首民族团结歌曲、创作一幅民族团结的书画、写一篇民族团结作又、参观一次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为主要内容的&五个一&民族团结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各族少年儿童热爱家乡、牢固树立中华民族大家庭的思想观本
3、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把少数民族群众相对集中的村寨、社区、学校、企业。培育成我县&两个共同&的示范点,不断营造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浓厚氛围。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召开示范经验交流会等形式,进一步加强指导培育和建设工作。
4、集中排查调处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纠纷。宣传教育月活动期间,要继续集中开展民族领域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将这项工作作为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和谐的重点工作切实抓紧抓好。
5、完善政策措施,积极扶持少数民族经济发展。开展少数民族群众民情况调研,向党委、政府提出政策建议;围绕黔府办发[2013] 33号文件精神,推动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的政策落实;抓好我县民族文化特色村寨的建设,大力支持少数民族发展特色农业;努力争取各方支持,加大对民族地区的扶持力度,支持少数民族经济发展,改善生产生活水平。
6、扎实抓好帮联驻工作。针对我县少数民族群众经济基础相对薄弱的实际。在整个宣传月活动期间,要对确定的项目进行一次检查督促,通过项目实施,切实帮助少数民族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具体问题,使少数民族群众进一步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7、深入推动新形势下社区民族工作。省民委、省民政厅《关于加强新形势下社区民族工作的意见》是新形势下社区民族工作的最新指导性文件。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学习《意见》精神,加强组织领导,根据3本部门的实际。提出具体工作方案,推动社区民族工作的发展。
(三)强化工作责任,确保取得实效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在全社会坚持不懈地开展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民族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是党中央对全党全社会的要求。各有关部门要从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角度,把开展宣传教育月活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一把手&要亲自抓,精心组织,认真安排,创新思路创新形式,扎实有效地开展活动,切实把宣传教育月活动抓紧抓好。
2、明确责任,抓好落实。宣传教育月活动开展的成效如何,关键在于确定的重点工作能否得到全面落实。各相关单位要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狠抓工作落实。
&&&&&&&& 3、认真总结,巩固成效。宣传教育月活动结束后,要及时开展总结,提炼出好经验、好做法,并于日前报县民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分隔线----------------------------张乌宁:抓住五个关键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繁荣发展 本报首席记者 乌云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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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党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的决定,提出了打造民族团结亮丽风景线的发展目标,就我市如何落实自治区要求,为打造民族团结亮丽风景线作出贡献,记者采访了市民委主任张乌宁。
记者:近年来,我市在民族团结工作方面取得了哪些成绩?
张乌宁:在市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编制乌兰察布市兴边富民行动和少数民族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十二五”期间,累计争取少数民族发展资金7769万元,实施了195个项目,有力促进了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聚居区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出台了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评选表彰实施细则、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命名实施细则,命名了察右前旗展览馆等6个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和察右后旗白音察干镇人民政府等22个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创建自治区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两个。撤盟设市以来,全市表彰了136个先进模范集体和245名个人,经常走访慰问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代表、少数民族特困户和宗教界孤寡老人,营造了良好的民族团结进步的社会氛围。扎实开展民族宗教蒙古语文政策法规宣传活动。每年开展全市民族宗教蒙古语文政策法规宣传月活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进社区、进学校活动,大力宣传民族宗教蒙古语文政策法规。蒙古语文工作全面推进,承办了全区第四届蒙古文书法大赛,成立了市民族宗教蒙古语文执法检查大队,开展街道社会市面牌匾、网站蒙汉文并用情况检查,为全市185家社会市面牌匾制作门市部免费安装蒙汉文翻译系统,积极开展蒙古语标准音培训班和蒙古语会话培训班,推动蒙文学习使用的正规化、法制化、信息化建设。
记者: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在我区视察时提出的内蒙古各族干部群众要守望相助,共同守卫祖国边疆,共同创造美好生活的要求,市民委在做好民族工作,奋力打造民族团结的亮丽风景线方面有哪些安排?
张乌宁:今后主要围绕五个方面,全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繁荣发展。
(一)要把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作为民族工作的第一职责,以民族团结进步的良好社会氛围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深入开展民族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举办理论政策法律法规知识竞赛;采取发放宣传材料、张贴宣传标语、手机短信、led和网络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在全市范围内再命名一批市级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和示范单位,各旗县市区也要开展相应的创建活动,逐步扩大我市民族团结进步阵地建设的覆盖面。切实加强对市级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和示范单位的扶持和考评,将创建活动进一步引向深入。切实组织好9月份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运用媒体宣传党的民族理论和政策、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成就、民族团结模范的先进事迹;开展慰问模范人物、少数民族困难群众和孤寡老人活动,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
(二)要把实现共同繁荣发展作为民族工作的根本追求,加快推进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聚居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步伐。一是积极争取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争取国家和乌兰察布市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特色村寨保护和兴边富民行动计划项目资金,继续完善旗县市区项目库建设,加大对项目的监督检查力度。抓住农村牧区推进“十个全覆盖”的有利时机,使民族教育、蒙医蒙药、民族文化体育及水、电、路、广播电视、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资金项目更多地向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聚集区倾斜,实现共同繁荣发展。二是努力扶持民贸民品企业发展壮大。继续对6个民贸旗县贯彻落实民贸民品优惠政策情况进行检查,开展市级民贸民品企业认定工作,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召开民贸民品企业与金融部门对接会,对民贸民品企业进行政策和业务培训,会同有关地区、部门举办民贸民品展览,助推非公有制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三)要以推进民族事务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准确把握民族工作面对的时代课题。继续开展少数民族困难群众生产生活和人口结构状况调查,积极探索少数民族群众职业技能培训模式。开展少数民族法律援助、蒙语授课大学生和职业院校毕业的蒙语授课生创业、就业、待业情况及少数民族干部、优秀人才培养使用情况等调研,以集宁区被乌兰察布市纳入城市民族工作试点区为契机,积极开展城市民族工作。
(四)要认真落实蒙古语言文字工作条例,推进蒙古语言文字的正规化、标准化进程。一是切实贯彻落实《内蒙古乌兰察布市蒙古语言文字工作条例》,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各族干部群众对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的认识。二是推进蒙古语言文字规范化、法制化、信息化建设。加强社会市面蒙汉两种文字并用工作的监督检查,实行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顿规范,对牌匾、公章、文件头等制作和印刷企业和个体户从源头上进行备案管理,切实维护蒙汉两种文字平等地位。三是推进蒙古语言文字学习使用。乌兰察布日报社蒙古文网站要进一步拓展内容,电视台确保开通蒙古语电视节目,电信部门要积极推广蒙汉文双语手机,要继续办好《道兰斯日博》学术刊物,继续组织蒙语标准音、会话培训班,营造学习使用蒙古语言文字的良好氛围。四是推进民族古籍抢救、保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古籍普查、登记、整理和翻译工作,建立少数民族古籍资料信息库,积极扶持察哈尔文化的研究和开发,弘扬民族文化精神。
(五)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建立健全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长效机制,增强同各族人民特别是少数民族群众的血肉联系,夯实民族团结的群众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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