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汇区向阳小学学停车场有自行车210辆,电动自行车30辆,而停车场最多可容纳300辆车.那

交警在二环快速路上现场执法  交管部门公布9类车型严禁驶入快速路  内蒙古晨报全媒体平台消息(记者
穆磊)“快速路试通车后,严禁电动车与行人驶入,但很多电动车车主为了自己方便,冒险逆向穿梭在快速路上。从8月31开始至今南二环快速路3天查扣近210辆电动自行车,其中9月1日晚在南二环快速路上发生一起电动车逆行致死事故。”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高速公路大队大队长孙建国昨日向记者介绍。被查扣的电动自行车  大队后院成“停车场”  记者昨日上午来到呼市交管支队高速公路大队后院,百辆电动自行车几乎占据大队整个后院,其中不乏摩托车、残疾人电动三轮车的身影。“近3天在南二环快速路上就已查扣近210辆电动自行车,晚上扣回大队车辆可达300余辆。”孙建国说。  据孙建国介绍,为了严治电动自行车上快速路,保证机动车行车秩序,从8月31日开始,高速公路大队在南二环各匝道口布控警力,仅仅三天时间,就查处电动自行车违规上路行为两百余起,同时将电动自行车暂时扣押在大队处理。目前西北快线因为警力原因目前还没有完全渗透过去。  呼市快速路目前处于试通车阶段,限速应该在40KM/小时,但大部分驾驶人均没有限速概念,车速均在80KM/小时以上,更有甚者车速在100KM/小时以上,现在快速路没有监控设备,相应的标志标牌还在逐步完善阶段,电动自行车在快速路上违规行驶,已经严重影响了呼市二环快速路正常通行质量。如果驾驶不当,很容易造成重大交通事故。  记者了解到,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行驶,根据相关法律,可处5元至50元罚款,但目前大部分电动车驾驶人均没有安全行车意识,加上没有严格培训机制,电动自行车处于难监管范畴,在采访过程中,大部分违规电动车驾驶人并没有意识到行驶在快速路上的危险性,相反经常与执勤民警发生冲突。目前针对此类情况,交管部门以警告教育为主。下一步待标志标牌全部安装完毕,快速路其他基础设施建设到位后,将采取“机动车降速专项行动”,严格控制部分机动车不按限速规定违规行驶。  9月4日拿上三证去“认车”  孙建国介绍,因不排除部分电动自行车属于被盗抢车辆,电动车自行车车主必须携带购车发票、电动自行车合格证、本人身份证,于9月4日上午9点以后到高速公路大队接受处罚教育后,再认领被扣电动自行车,在认领过程中,没有出示其中任意一证的,视为被盗抢车辆,交管部门不予以认领。  呼市交管支队高速公路大队地点:呼准高速公路11公里入口处。  9类车型严禁驶入快速路  为了保障快速路通行能力,保障驾驶员行车安全,高速公路大队公布9类车型严禁驶入快速路,包括电动自行车、自行车、农用电动车、电瓶三轮车、二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重型货车、超出限高3.5米以上车辆、载重40吨以上车辆以及行人,均不能驶入快速路。  链接:快速路发生两起死亡事故均为逆行导致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截至目前,呼和浩特市快速路上已发生两起死亡事故,均为逆行导致的交通事故。肇事逃逸刘某 &&内蒙古晨网全媒体记者 穆磊摄影  9月1日22时许,在玉泉区公安分局对面的快速路上,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民警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到现场,发现现场只有一辆被撞倒在地的电动车,在距离电动车30多米远的地方躺着一名中年男子,头部受伤,地上有大量血迹。民警立即驾车追赶,在一个匝道口处,发现了肇事嫌疑车辆。民警上前将车拦截,司机当场承认他是肇事者。  9月2日上午,记者在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管支队高速大队见到了26岁的肇事司机刘某。据刘某讲,当天从建材批发市场拉上铁管,从附近上了快速路,当行至玉泉区公安分局对面的快速路时,突然发现前方一辆电动车逆行驶来,由于当时天黑看不清楚,等到了跟前己经来不及采取措施了,就直接撞了上去。  呼和浩特市交管支队高速公路大队大队长孙建军告诉记者:“从快速路试开通以来,这是发生的第二起死亡事故。上一起死亡事故发生在8月29日,发生地也在附近,那是一起自身事故,驾驶人驾车在快速路上逆向行驶,据民警现场分析,可能是驾驶员不知道路误上快速路,逆行中撞向桥墩,事故致驾驶人当场死亡。”  交管部门提醒市民,快速路目前只是试运行阶段,许多设施还在进一步完善中,大家不要在快速路上高速行驶,一定要保持车距,稳驾慢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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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金北村小学将建地下停车场 预计可停车210辆
来源:南报网&&日期: 20:31
摘要:记者昨天从市人防办获悉,秦淮区瑞金北村小学将建设地下停车场,该地下停车场建成后预计将可停车210辆左右。此次人防工程的建设将结合瑞金北村小学的重建项目,对整个学校的地下空间进行合理利用,预计地下面积将达到7000平方米。
记者昨天从市人防办获悉,秦淮区瑞金北村小学将建设地下停车场,该地下停车场建成后预计将可停车210辆左右。
为缓解老小区人防设施偏少及停车难问题,市人防办将结合瑞金北村小学重建项目,利用校舍、操场地下空间建设平战结合的人防工程。市人防办工程处吴畏介绍说,该工程最快明年寒假正式动工,虽然建成后的运营方式目前还未确定,但肯定将作为停车场使用。
此次人防工程的建设将结合瑞金北村小学的重建项目,对整个学校的地下空间进行合理利用,预计地下面积将达到7000平方米。该人防工程为地下一层,建成后将采用机械车库,预计届时可停车210辆左右。
此外,人民中学操场人防工程项目也进入建筑方案及施工图设计招标阶段。据悉,该工程设计为地下两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约1.7万平方米,总投资约1.1亿元。
(责任编辑:蒋翠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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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车最新用户发帖临时停车位咋成了商家“自留地”
&&&&保安看守,﹃他车﹄莫入
&&&&公共停车位成为““VIPVIP专用停车位专用停车位””&&&&□记者何永刚/文王富晓/图&&&&核心提示&&&&为了“抢”一个车位,刘先生一大早就起床上班,可最近几天,刘先生却异常郁闷:“有了车比没车时还要起得早。以前起得早还能找到一个车位,现在起得早也找不到车位。”原因是单位楼下的临时停车位都被霸占为“私有财产”。不仅是刘先生上班的楼下,记者近日在郑州市走访发现,“抢车位”成了有车一族的大事,尤其是到了医院、超市等一些公共场所,停车位不足的现象更加明显。其中一些商铺在门前设置各种障碍物阻止停车,以达到霸占临时停车位的目的,这更加剧了停车位的紧张状况,许多市民对此纷纷表达了愤慨或者质疑,“临时停车位是政府部门为方便停车而专门设置的,应该是社会公共资源,凭什么商铺有决定权”?&&&&那么,临时停车位究竟是怎么设立的?如何管理?该怎么使用?记者近日对此进行了深入采访。&&&&停车越来越难是有车一族的共同感受,从下面这一组数据中我们也许可以找到原因。&&&&日上午,新密市民赵俊霞领到了豫AK200K号牌,宣告郑州市机动车保有量突破了200万辆,截至8月20日下午17时,市区机动车保有量达到100万辆。&&&&从1949年到2007年,郑州市机动车保有量增长到第一个100万辆用了58年时间,从2007年初到2012年8月,郑州市第二个100万辆机动车增长仅用了5年多时间。&&&&据介绍,郑州市2010年新车入户23.1万余辆;2011年新车入户26.1万余辆。近年来郑州市机动车每年都以20%左右的速度快速增长。2012年初,郑州警方统计,郑州日上牌量超过1500辆的工作日超过1/3,预计,今年郑州新增机动车将超过30万辆,总数将超过210万辆。根据公布的数字,郑州市区的机动车早已超过100万辆。&&&&郑州市一位长期研究交通管理的专家称,按照国家畅通标准来建设车位从现在来看是不够的。据调查,郑州市民平均每人一天要出行2.9次。目前虽然没有机动车出行次数的统计,但应该不会低于这个出行次数。从实际上看,按照每辆车设置1.2个到1.45个停车位是比较合理的,因为机动车不停出行,到达目的地后要停车,停车位远远不能满足需求。从这一点上说,郑州市现有100万辆车,就存在100万个停车位缺口。据预计,双节期间将有20万辆外地车拥入郑州。节日前,停车位临时缺口将更大。&&&&据了解,郑州之前公布的停车位在15万个左右,截至今年10月30日,全市停车场又建立了57698个停车位,一共只有20多万个停车位,远远低于预计30万辆车的增长数量。&&&&尽管近几年郑州市加大了规划停车位的力度,但与每年递增汽车的速度相比,简直是九牛一毛。加之一些公共停车位和临时停车位被霸占,更使停车难问题雪上加霜。&&&&刘先生在郑汴路与英协路交叉口附近上班,在郑州市英协路与郑汴路交叉口的西北角,有多个停车位。&&&&早上8点,刘先生开车来到单位楼下,径直朝着空余的停车位开了过去,车还没停稳当,一名保安就从远处跑过来。&&&&“你是哪里的?”&&&&“我就在这楼上上班。”“那栋楼?”&&&&保安问得特别仔细,当保安得知刘先生是在后面的楼上上班时,就对刘先生说:“你不能停在这里,这里是我们物业的地方,这些车位都是给在这里做生意的商户留的,如果你们都把车停在这里,不但影响了做生意,而且我们的客人来了就没地方停车了。”&&&&“这不是临时停车位吗,为啥不让停车?”刘先生指着路旁设置的临时停车位牌子反问。&&&&保安并不理会刘先生的问话,只坚持说不能停在这里,并且说要停车也可以,得交5元钱的停车费,并且不开任何票据。&&&&刘先生很无奈,直接把车开到了郑汴路与英协路交叉口西北角的一家银行门口,这里同样设立着“临时停车位”的牌子。&&&&谁知车开过去才发现,这些停车位遭遇“圈地”,变成了“自留”的停车场。不少停车位上都摆放着“VIP专用车位”的指示架,并且有保安看护着,“这些车位都是给我们领导和客户留的”。&&&&刘先生在单位附近转了一圈,也没找到一个可以停车的地方。看到刘先生无奈,自称是大楼物业的一名保安给刘先生支招:“你把车停在下面吧,下面不要钱。”&&&&保安所指的下面,是指靠马路边的盲道上,上面已经停了不少汽车,可车如果占了盲道,是要被罚款的。&&&&刘先生实在无奈,只有冒着被罚款的危险把车停在了盲道上。谁知道下班后,车上果然被贴了罚单。&&&&郑州市玉凤路一家饭店用绳子将门口的临时停车位全部圈了起来,并且立着“不准停车”的牌子。&&&&记者假装想停车:“老板,把绳子拿一下我把车停这里可以吗?”&&&&“你要吃饭可以,不吃饭就不能停车,这是给客人留的。”老板说话很直接。&&&&“这里设了临时停车牌,怎么不能停了?”记者的追问让饭店老板有些恼羞成怒,老板扯着嗓门喊道:“你停这里挡着我的门,我还怎么做生意啊?停其他地方去!”说完,转身背对着记者。&&&&影响生意?这就是道理,霸占者都觉得“霸占有理”,还一副爱咋咋的态度。&&&&这样的遭遇很多司机都遇到过。一名司机告诉记者,本来车位就少,再加上这些商铺霸占,停车就更难了。&&&&采访中,不少商家表示:“我也不想这样做,可有的车子在门口一停就是两三个小时,实在影响我们的生意。”&&&&记者在采访中发现,私占停车位的做法非常普遍,车主使尽了浑身解数让自己的车有位可停,一些沿街单位为了方便自己停车就“圈车位”。“圈车位”的方式各有不同:有的车主用反光锥,有的用石墩子,有的挂个牌子写上“禁止停车”,有的干脆直接找人看着停车位,还有的单位私自加装停车杆,将门前的停车场圈起来,形成了半封闭的停车场,里面只允许停放本家车,不允许外来车辆停放。在他们看来是方便了单位停车,但是在百姓看来却是&&&&浪费公共停车资源,在街面上的还影响市容。&&&&“如今私家车越来越多,停车位不让停车,我们今后怎么开车出门呢?”遭遇拒绝停车后,无奈的李先生只好继续开了一段才找到车位,步行返回单位。&&&&很多车主跟李先生一样,本想开车出门办事方便,可没想到因停车位而变得更麻烦和窝心。&&&&因为不容易找到停车位,吴女士家里专门买了一辆电动车:“如果到市区不容易找到停车位的地方,我们就骑电动车去,方便停车,只有到郑州郊区我们才开车。”&&&&按规定,小街背巷的部分临时停车位晚上可以免费停车,但家住航海路附近的赵女士告诉记者,她的车每天都会停在路边的临时停车位上,早上上班再开走,可常常遇到的情况是,早上7点半去开车的时候,停车位对面的商铺就有人上前警告,让他们别把车停在那儿。&&&&“晚上应该是可以停车的,怎么就不能停了?”赵女士虽然窝火,但又怕强行停车遭遇报复,只好换着地方停。&&&&司机马先生称,有一次他在一家洗浴中心旁边的临时停车位上泊车,车上留下了3道很深的划痕,因为找不到证据,只能哑巴吃黄连。&&&&董先生曾经把车停到一家夜总会门口,被保安首次“警告”后,董先生依旧“我行我素”,结果第二次车胎就被放气。&&&&对于私自霸占门前临时停车位的现象,司机们“敢怒不敢言”,因为即使发生了争执,惊动了管理部门,处理过后,霸占者会临时将一些“不准泊车”、“请勿泊车”、“专用车位”等牌子拿走,处理事情的人一走,又摆上了,大多数司机也不愿意为这点事耽误更多的时间。&&&&“有时候即便你把车停在了临时停车位上,等你走的时候就会有人来收停车费。”何先生说,“旁边既没有写停车收费的牌子,也没有停车收费的标准,收费的人也没有收费的凭证,这些人都哪儿来的呢?”&&&&一名交警告诉记者,城市街道包括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横道、绿化带等,都属于公共场地,任何人都不能私自设置停车位或私占停车位,那些在临时停车位上设置“请勿泊车”牌的都属个人行为,在没有停车位的道路上,私自设立停车位也是不合法的,将公共临时停车位变成自家私有更是不允许的。&&&&郑州市停车场管理中心的一名工作人员称,临时停车位的设立是由停车场管理中心和交警支队等多个部门经过考察、调研之后在车流量较大和停车需求大的地方设立的,临时停车位是公共资源,临时停车也是免费的,不容任何单位、个人独占。郑州市停车场管理中心每天都会派人到各个临时停车位查看,一旦发现“霸占”车位或者私自收费的情况,将坚决查处。&&&&随后,记者就临时停车位归属问题采访了河南豫商律师事务所专职执业律师秦俊才。他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擅自设置、撤销道路停车位,或者设置障碍影响机动车在道路停车位内停车的行为,都是违法的。遇到类似事情,市民可以向所在区域交警大队或者停车管理中心投诉,交警可以清除非法占用道路停车位的障碍物。&&&&郑州市停车场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表示,现在也有一些车主将车停在临时停车位上,却长时间停车,有时候一停就是一天,这样就降低了临时停车位的利用率,使得很多需要临时停车的人停不了车。郑州市停车场管理中心正在研究一些新的措施,比如靠时间限制等方式,最大限度地发挥出临时停车位的效能。&&&&秦俊才也希望车主们要以身作则、换位思考,不将临时停车位据为己有,自觉遵守停车规则,切实提高临时停车位的流动利用率。沿街单位要守规经营,不搞店外经营占用临时停车位。除以上自觉行为外,对于霸占临时停车位的现象,应该由有关部门进行专项整治,杜绝店外经营和私自设置停车装置。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最大限度地利用停车位,让车有位可停。&&&&如何临时停车,市民王先生建议,相关部门要从细节入手,一些外地车辆进入市区后,不知道哪里可以临时停车,有关部门能否在进入市区的关键路段距离临时停车位几公里处设立指示牌,让车主能一看便知。针对商家和车主发生争执的情况,王先生还建议,商家如果执意要占临时停车位,就让他们提出申请,在不影响绝大多数人停车的前提下,缴纳一定数额的占道费。这些缴纳了占道费的商家都会有相关的凭证,市民可以通过凭证知晓是否可以停车,避免不必要的纠纷。&&&&总之,随着社会经济发展,解决停车难成了不少城市的一个瓶颈。如何让临时停车位最大限度发挥作用、提高临时停车位的流动利用率,如何使城市的泊车系统建设、使用、管理等工作跟得上社会经济发展的步伐是一个大问题。这不是一个部门或几个单位就能解决的,需要全社会参与,包括市民的低碳出行、文明停车等。更重要的,是要形成一整套科学规范、操作性强的从规划、建设到管理服务的运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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