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国税局工业技术学校的录取通知书是什么样子的

16年苏州工业园区工业技术学校录取分数线_百度知道
16年苏州工业园区工业技术学校录取分数线
本涵盖所有学科,只要达到报考分数线即可,我就是苏州园职院毕业的!招收外省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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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2016年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五年一贯制高职专转本招生简章
日09:21 &JE技校网&
&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五年一贯制高职(高师)“专转本”工作的通知》(苏教学(2016)3号)的文件精神,为了做好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2016年选拔优秀五年一贯制高职学生转本科学习(以下简称专转本)的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工作原则,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全称及招生代码
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招生代码:1834
二、办学类型
学院是由苏州大学举办的经教育部批准设置的普通本科层次独立学院,苏州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和江苏省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学院紧紧依托苏州大学的多学科优势及雄厚的师资力量,教学安排、学生管理等接受苏州大学统一领导。
三、学院介绍
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Applied Technology College of Soochow University)位于中国第一水乡-----昆山周庄古镇旅游区2公里处,距苏州大学独墅湖校区20公里,毗邻苏州工业园区、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花桥国际商务城和吴江高新技术开发区,隶属于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校园环境优美,空气清新,设施一流,体现了“小桥,流水,书院”的建筑风格,是莘莘学子理想的求学场所。
学院成立于1997年11月,2005年改制为由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江苏省省级重点综合性大学---苏州大学举办的本科层次的独立学院。学院设有工学部、服装艺术系、旅游系、经贸系、外语系、财会系、1个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1个应用技术教育研究所,获批江苏省国际服务外包人才培训基地、江苏省服务外包人才培养试点高校、苏州市校园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昆山市高技能人才定点培养机构、昆山市职业技术教育培训基地等,现设有31个本科专业,在校生7300余人,担任各类课程的教师中高级职称者占60%以上,双师型专业教师占80%以上。
学院秉承发扬苏州大学百年办学传统,坚持“能力为本创特色”的办学理念,改革、创新、奋斗十多年,形成了依托行业、强化应用、开放办学、高效管理的办学特色。由社会各界和高校百余名专家组成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在学院专业设置、师资聘请、教学计划审定、实习基地提供、学生就业指导、就业推荐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学院始终坚持以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人才为宗旨,坚持“加强理论、注重应用、强化实践、学以致用”的人才培养思路,依托苏州大学雄厚师资力量和本院骨干教师,利用灵活的办学机制,在加强基础理论的同时,突出学生实践能力与现场综合处理问题能录的培养。十多年来,学生在国家级、省级专业技能和学科竞赛中荣获奖项320余项,其中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等全国奖30多项。近五年,毕业生就业率连年超过96%,协议就业率均在94%以上,毕业生质量得到了用人单位的一致好评。
学院积极拓展国际交流,已与美国、英国、德国、韩国、日本等国家的高校开展合作办学、优秀生学生出国交流、攻读双学位、本硕连读等项目。
近年来,学院积极把握国家引导的一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技术性高校转型的战略机遇,以加入应用技术大学联盟、入选首批教育部---中兴通讯ICT产教融合创新基地合作院校为契机,积极配合昆山转型升级创新发展六年行动计划,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探索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的有效途径,坚持走应用型本科教育的发展之路,将应用型本科教育办出特色、办出品牌、并逐步开展应用型硕士教育,构建完善的应用型创新人才培养体系,力争将学院办成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技术大学,让百年学府在千年古镇创造出新的辉煌。
四、选拔对象
列入省普通招生计划、经市招生部门按规定程序正式录取在本省各类学校的五年一贯制高职的五年级在籍注册学生,经所在学校按要求推荐,均可参加普通高校“专转本”选拔。
五、报名条件
1.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
2.所学专业符合接收高校专业的要求;
3.修完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达到毕业要求,能正常毕业;
4.在校学习期间未受过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
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对报考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六、招生专业和计划
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2016年面向五年一贯制高职 “专转本”招收的专业为:机械电子工程、工商管理、旅游管理,其中机械电子工程专业计划60名,工商管理、旅游管理专业计划各70名。招生专业计划及考试要求如下:
专业计划数
对报考者专科阶段所学专业要求
机械电子工程
机械设计制造类、自动化类、机电设备类、汽车类、建筑设备类、电子信息大类、通信类、矿业工程类、化工技术类、制药技术类、市政工程类、地质工程与技术类、测绘类、计算机类
其中10名面向昆山第一职业高级中学、昆山第二职业高级中学,5名面向苏州工业园区工业技术学校招生
财政金融类、财务会计类、经济贸易类、市场营销类、工商管理类、工程管理类、农林管理类、城镇规划与管理类、公共事业类、食品药品管理类、房地产类、卫生管理类、计算机类
其中5名面向昆山第一职业高级中学、昆山第二职业高级中学,5名面向苏州工业园区工业技术学校招生
旅游管理类、餐饮管理与服务类、教育类、公共事业类、语言文化类、艺术设计类、表演艺术类、广播影视类、法律实务类、法律执行类、司法技术类、医学技术类、护理类、药学类、生物技术类、公路运输类、食品药品管理类、食品类、农业技术类、林业技术类、民航运输类、计算机类、环保类、建筑设计类、纺织服装类、土建施工类
其中5名面向昆山第一职业高级中学、昆山第二职业高级中学招生
专业考试科目、考试内容及要求参考书详见2016年五年一贯制高职“专转本”参考书目、考试题型及考试大纲。
七、报名和审核
1.报考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专转本”的考生可根据自己在专科阶段所学专业情况及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专转本”招生专业对专科阶段所学专业要求,填报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的相关专业及是否服从志愿。招生专业对专科段所学专业的要求参见附表。
2.符合报名条件的五年一贯制高职学生采用网上报名,学生登录“江苏省五年一贯制专转本报名系统”,网址:http://wnzzzb./,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流程详见网站说明。考生须对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如因考生本人填报及核对有误而对录取产生的不利影响,由考生本人负责。报名时间为日-3月29日,每名学生只能填报一所本科院校的相关专业及是否服从志愿。系统届时在3月31日0:00关闭。  
3.由推荐学校根据报名条件负责审核报名学生的资格。学院将对报名学生资格复查,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录取资格。
八、考试科目及考试内容
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本次“专转本”招生专业的考试科目有3门:分别为英语、专业科目一、专业科目二。
英语科目为全省统一考试,各专业考试的专业科目、考试内容及主要参考书详见2016年五年一贯制高职“专转本”参考书目、考试题型及考试大纲。每门科目满分100分,总分300分。考试时间:每门科目90分钟。
九、考试安排及考试费标准
考生携带身份证于日(星期六)13:30—18:00在学院教学楼E楼大厅办理报到,领取准考证,并缴纳考试费。
根据省财政厅、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每位考生报名费10元,统考费每科45元,参加考试的学生每人共交纳考试费145元。
报考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的考生,4月24日(星期日)在学院进行书面考试,时间安排为:8:30-10:00考英语、10:30-12:00考专业科目一、13:30-15:00考专业科目二。
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将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省教育厅统一划定英语最低录取分数线后,根据所公布的招生计划,按照“分数优先,兼顾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原则,按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录取名单报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处,经省教育厅审核后,确定录取名单,学校发录取通知书。
学生在校期间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大赛,全国比赛前二十名或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省级比赛前十名或一等奖获得者,且获得参加选拔资格的学生,学院可优先录取。其中,全国比赛前十名、省级比赛前三名可直接录取,但要求统一参加学院组织的文化测试考试,时间安排见第九条。
十一、转入和培养、学籍管理与就业
1.“专转本”学生统一转入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本科三年级学习。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专转本”学生,接收院校不得办理入学手续。
2.被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录取的“专转本”学生由省教育厅审核和注册后,办理相关学籍变更手续。由学生原所在院校和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按照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转出和接收手续。“专转本”学生录取后不得转学、不得转专业。
3.学院根据五年一贯制生源情况和职业技能人才培养特点,确定培养目标和培养要求,做到单独组建班级,制定和实施教学计划、单独组织教学、单独进行教学评价,确保人才培养质量。
4.“专转本”学生学费标准与学院同专业学生实行相同标准。即理科专业15000元/学年,文科专业14000元/学年,住宿费为1200元/学年。
5.“专转本”学生到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报到后,享受与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其他学生同等待遇。
6.“专转本”学生在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学习期满,符合毕业要求的颁发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毕业证书,证书中注明:“在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起止时间按进入本科实际时间填写。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7.“专转本”学生毕业时,按国家有关本科毕业生的就业政策执行。
十二、 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江苏苏州市昆山周庄大学路1号
联系部门: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邮政编码:215325
联系电话:7 & & &传真:5
学院网址:http://tec.
学院招生网址:http://tec./zs
十三、其他
1.学院未委托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进行“五年一贯制”专转本选拔录取工作,请不要相信任何中介信息。若发现以学院名义进行非法咨询、辅导、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2. 本招生简章由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
& & & & & & & & & & & & & & & & & & & & 2016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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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appliedtechnologycollegeofsoochowuniversity)位于中国第一水乡—周庄古镇旅游区2公里处,距苏州大学独墅湖校区20公里。毗邻苏州工业园区、昆山和吴江高新技术开发区。校园环境优美,体现了“小桥、流水、书院”的建筑风格,校园空气清新,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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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苏州市区各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紧紧围绕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年)》,认真执行《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意见》(苏政发〔号),稳步推进招生制度改革,促进素质教育深入实施,努力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谱写中国梦的苏州篇章提供优质服务、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着力提高教育质量,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的要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从德、智、体等多方面综合评价学生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招生工作坚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努力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高中段教育优质多元发展。
  二、招生原则
  (一)合理制定高中招生计划,促进普职健康协调发展。根据市区高中段学校办学规模、布局结构、生源变化与发展方向,制定招生计划,普职比控制在1:1左右。普通高中依据各学校星级确定招生规模。吴江区、吴中区、相城区所属学校的招生计划,经市教育局审核后分别由各区公布。其它学校的招生计划均由市教育考试院公布。
  (二)做好指标生分配录取工作,促进初中校均衡发展。稳步实施四星级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均衡分配到所有初中的规定。指标生录取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江苏省苏州中学指标生录取,安排在提前批次,指标生比例为招生计划(不含园区校区)的70%,其中50%进行基础性指标分配,投放到苏州市区所有初中学校;其余20%实施奖励性指标分配,投放到苏州市区办学水平比较高的初中校。采用填报志愿、依据计划、按分录取、社会公示的原则组织实施。录取最低分数线控制在苏州中学招生分数线以下20分内。第二阶段为其他四星级普通高中指标生录取,安排在第一批次,指标生比例为招生计划的50%,投放到苏州市区所有初中学校,按照四星级普通高中指标生计划总数(不包含苏州中学的指标生计划数)1:1.5的比例来划定市区指标生最低控制分数线,采用填报志愿、依据计划、按分录取、社会公示的原则组织录取。
  江苏省苏州中学指标生基础性分配计划、其他四星级普通高中指标生分配计划,均按照各初中校毕业生人数(日江苏省基础教育学籍管理系统在籍数)的比例,均衡分配到苏州市区各初中校(含完中初中部)。江苏省苏州中学奖励性指标分配,也参照同类方法操作。各学校要认真做好指标生计划的落实工作,录取的指标生必须是日初三年级在籍在读生,且在其毕业的初中校连续读满三年。
  (三)推进高中段学校自主招生改革,促进高中校优质多元发展。
  1. 积极进行拔尖创新人才基础培养。江苏省苏州中学继续进行江苏省普通高中“建立创新人才培养基地”改革试点项目和拔尖创新人才的选拔培养工作,江苏省苏州中学匡亚明实验班面向苏州市实行提前招生;江苏省苏州十中与中国科学院大学联办创新实验班,面向市区实行提前招生。提前招生办法由学校制定报市教育局审核批准。
  2. 探索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扩大高中段学校招生自主权。继续执行四星级普通高中校、五年制高职校进行“自主招生、多次考试、自主选择、多元录取”改革。直属、工业园区、高新区可以选定一所四星级普通高中校以招生计划的20%,其他四星级普通高中校以招生计划的10%,面向所在区域进行自主招生,满足学生自主选择和多元化需求;苏州旅游与财经高等职业技术学校、苏州建设交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苏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苏州工业园区工业技术学校、苏州技师学院五所学校安排五年一贯制高职专业招生计划的15%,面向姑苏区、工业园区、高新区进行自主招生,满足学生对优质职业教育的个性化需求。各区具体实施自主招生的四星级普通高中校和实施办法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确定审核,并报市教育局批准。直属四星级普通高中校自主招生办法报市教育局批准后实施。苏州旅游与财经高等职业技术学校、苏州建设交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苏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苏州工业园区工业技术学校、苏州技师学院五所学校的自主招生办法报市教育局审核,经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审批后实施。
  今年经过市教育局审核批准的学校的自主招生分学生报名、材料审核、面试评价、审核录取四个阶段,做到方案公开、程序规范、综合评价、择优选择。报名时间与学生中招志愿填报一致,每位学生限报一所,面试评价在中考结束后和在中考分数公布之前的时间段统一进行。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3. 加强师资后备人才培养。
  江苏省苏州一中与华中师范大学、江苏省叶圣陶教育思想研究所联办圣陶实验班,进行未来教师后备人才培养试点,实行自主招生,招一个班,招生办法由学校制定报市教育局审核批准。
  设定苏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不低于中考总分的80%或四星级普通高中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就高不就低),不断提高师范生生源质量。
  (四)关心社会弱势群体,做好扶贫帮困助学工作。
  苏州市田家炳高中宏志班,面向市区家境贫困、品学良好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招收一个班,招生办法由学校制定报市教育局审核批准。
  完善助学金、奖学金制度,切实做好资助贫困生和奖励优秀生的工作。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助学金的资助对象、资助标准和资助办法均按江苏省规定执行。高中阶段残障学生免收学费。
  三、招生对象
  (一)报考条件
  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且综合素质评定合格者均可报考。
  1.具有苏州市区初中校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含修业,下同);
  2.具有苏州市学籍且具有苏州市区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3.具有苏州市区户籍的往届初中毕业生。
  (二)限考条件
  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各类高级中等学校在校学生;
  2.因中考舞弊被取消今年报考资格的考生。
  四、报名办法
  市区初中毕业生全部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一)市区(不含吴江区、吴中区、相城区)应届毕业生由学校组织集体报名;具有苏州市学籍且具有苏州市区户籍的应届毕业生和具有苏州市区户籍的往届生直接到苏州市教育考试院(劳动路359号)报名。报名时应出具户口本、应届初中毕业生学籍证明等有关材料。吴江区、吴中区、相城区报名办法分别由各区制定并向社会公布。
  (二)在苏州市区就读初中并取得学籍的外省市户籍考生和本市考生同等享受高中段教育的权利,执行统一的收费政策。报考普通高中和职业类学校没有任何限制。报考师范学校的考生必须是苏州市区户籍(含姑苏区、工业园区、高新区)。
  (三)收费标准
  报名费12元,文化考试(含体育)费每门9元(根据苏教财〔2005〕27号、苏财综字〔2005〕27号、苏价费〔号规定执行)。上述各类考试和其他服务性收费共计75元。
  五、考试与录取
  (一)考试
  1. 考试性质
  初中毕业考试与升学考试相结合。
  2. 考试科目和计分
  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和历史六门。语文、数学、英语满分各为130分,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和历史满分各为100分,其他考试科目为体育,满分为40分。中考录取总分满分为730分。
  3. 考试方式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实行闭卷考试。思想品德和历史科目中的历史学科实行闭卷考试,思想品德学科实行开卷考试。体育科目实行现场测试和平时成绩结合,英语科目采用听力口语自动化考试和书面考试结合的方式。
  从2016年初一新生开始,调整体育中考标准和实施办法,2019年初中毕业生实施调整后的体育中考办法(方案另发)。
  4. 考试时间和日程
  考试时间:日~19日
  考试日程:6月17日上午 9:00~11:30 语文
  下午 14:00~15:40 物理
  6月18日上午 9:00~11:00 数学
  下午 14:00~14:50 历史
  15:40~16:30 政治
  6月19日上午 9:00~10:40 英语
  下午 14:00~15:40 化学
  体育考试安排在5月4日~12日进行。
  5. 考查科目实施办法
  考查科目为生物、地理、艺术,理化生实验操作、信息技术和劳动技术操作能力。其中生物、地理、信息技术和劳动技术操作能力考查,已在初一、初二年级学年结束时完成考核。艺术与理化实验操作均安排在初三年级第二学期期中进行,由市教科院统一命题,分校组织,互换监考,分别采用集中阅卷与现场评分方式。考查科目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类,并作为准予初中毕业的依据,成绩不计入录取总分,供各类高中段学校录取时参考。
  6. 部分加试项目
  报考体育类――江苏省苏州十中体育后备人才、江苏省苏州一中羽毛球和游泳后备人才、苏州市三中女子篮球队和苏州市田家炳高级中学乒乓球队招生,根据学校需要,实行单独报名,加试体育专项,统一录取。市体育运动学校招生考试按省规定执行。
  报考艺术类(专业特长)――部省属高职、中专学校艺术专业的招生考试按省规定执行。苏州市六中招收艺术特长生,苏州 市四中招收“空乘专业生源基地”班,苏州市评弹学校招收评弹特长生,实行单独报名,艺术专项(专业特长)加试,统一录取。苏州旅游与财经高等职业技术学校“表演艺术”专业招生,参照上述办法执行。
  报考师范类――师范学校根据相关专业要求和需要组织面试,由学校确定相关办法,提前向考生公布,自行组织专业(技能)加试(面试)。
  7. 考试组织
  考务工作根据苏州市教育考试院规定的细则执行。
  8. 查询考试成绩
  考试成绩通知考生本人。个别需要查分的考生,可向学校提出申请,由学校在7月3日派专人持介绍信到苏州市教育考试院办理查分手续。查分程序按照教育部的规定执行,只核查有无漏批试题、积分和登分有无差错,查核结果如果确有差错,立即予以纠正。
  9. 不断完善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积极研制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中考改革。计划从2017年初一新生开始,2020年实施新中考方案(方案另发)。
  (二)综合素质考核
  1. 综合素质评价。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综合素质评价包含初中生在综合实践活动等非统一考试科目中的实际表现,在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方面达到的综合素质水平。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包括综合性评语和等级两部分。综合性评语是对学生的综合素质予以整体描述,评语采用激励性的语言,客观描述学生的进步与不足,突出学生的特点、特长和潜能,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闪光点。等级是对毕业生的综合素质作出评价,对综合素质的六项指标,均采用“优秀”(A)、“良好”(B)、“合格”(C)、“不合格”(D)四个等级。综合素质合格标准为:六项评价考核指标中,凡达到4项合格(C),即达到毕业标准。综合素质、考试科目、考查科目和实践能力测试项目均合格者(含补考),准予初中毕业。凡达到初中毕业标准,可报考任何类别的高中段学校。
  2. 体格检查。考生均须进行体检。
  3. 实践能力考查。考生均须参加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查。
  (三)填报志愿
  1. 填报志愿日期
  市区初中毕业生统一在日~6月3日填报志愿,采用网上填报志愿方式。
  2. 填报志愿要求
  家长和学校必须充分尊重考生的意向,考生自愿不填报某一批(某一个)志愿,不影响下一批(下一个)志愿的正常录取。志愿填报后不得更改。
  四星级普通高中指标生需填报志愿。
  报考普通高中以及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3+4”试点项目、“3+3”试点项目、五年制高职、苏州技师学院和苏州市电子信息技师学院七年制“3+2+2”技师班、五年制“3+2”高级技工班,均应填报志愿。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不填报志愿。参加高中段自主招生的学生应在5月30日~6月3日到相关学校报名并提供相关材料,每人限报一所。
  (四)录取
  1. 录取原则
  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平行志愿录取模式。
  2. 录取方式
  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3. 录取批次
  (1)自主招生录取
  高中段自主招生的录取工作安排在志愿录取批次之前。高中段学校根据自主招生综合评价排名,按学校自主招生计划1至1.5倍的比例择优确定合格名单。中考成绩公布后,分别设定并公布四星级普通高中校和五年制高职校自主招生录取的中考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自主招生录取资格线)。未达到自主招生录取资格线的考生,按照其填报的中考志愿进入志愿录取流程。
  自主招生的学校按公示名单先后顺序,采用综合排名优先、考生自主选择、按照计划录取的录取模式。
  按综合评价排名顺序,自主招生合格且中考成绩达到自主招生录取资格线的考生可以选择自主招生录取或按志愿录取。如果选择自主招生录取,考生要在规定时间内到自主招生录取学校办理入学手续,选择一经确定,不能更改,不再进入志愿录取流程;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到自主招生录取学校办理入学手续的考生,即视为自动放弃自主招生录取资格,将按照其填报的中考志愿进入志愿录取流程。
  综合评价排名较后而未被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按照其填报的中考志愿进入志愿录取流程。
  如自主招生计划未完成,则转为该校的统招录取计划。
  (2)志愿录取批次
  ①提前录取――师范教育、普通高中艺术类(专业特长)(二者不得兼报),江苏省苏州中学。
  师范教育,苏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实行统一提前录取。
  普通高中艺术类、空乘计划录取,在艺术(专业特长)成绩合格,且填报相应志愿的考生中,苏州市六中采用艺术专业考试成绩与中考成绩的合计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的办法组织实施,苏州市四中按照中考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的办法组织实施。
  江苏省苏州中学指标生(不含园区校区)录取采用填报志愿、依据计划、按分录取、社会公示的办法组织实施。其他招生计划采用填报志愿、按分录取的方式进行。
  ②第一批录取――普通高中、现代职教“3+4”试点项目。一阶段为四星级普通高中指标生录取。设置ABCD四个平行志愿。二阶段为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现代职教“3+4”试点项目。设置ABCD四个平行志愿。
  ③第二批录取――五年制高职,现代职教“3+3”试点项目,苏州技师学院、苏州市电子信息技师学院七年制“3+2+2”技师班、五年制“3+2”高级技工班。该批次设置1个艺术学校招生志愿和3个平行志愿,每个志愿下面设置5个专业和专业服从,再设置一个其他院校志愿服从。
  四星级普通高中指标生录取时,先划定四星级普通高中指标生最低控制分数线,然后采用平行志愿录取模式。四星级普通高中、其他普通高中、现代职教“3+4”试点项目、五年制高职、现代职教“3+3”试点项目、苏州技师学院和苏州市电子信息技师学院七年制“3+2+2”技师班、五年制“3+2”高级技工班均采用平行志愿录取模式。
  上述学校录取过程中如有同分,则在同分考生中按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三科成绩之和仍同分的考生,一并录取。
  ④第三批录取――中等职业类学校。实行自主招生、注册入学。采用学校直接注册和开设招生专场相结合的形式录取。采用学校全权负责,招生部门监督的管理模式。
  4. 加分政策
  ①少数民族考生,归侨青年、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含台商随行子女)、有香港和澳门地区户籍的考生,录取时加10分投档。
  ②受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表彰奖励的见义勇为人员或其子女,获国家级表彰的,录取时加15分投档;获省级表彰的,录取时加10分投档;获市政府表彰的,录取时加5分投档。
  ③革命烈士子女录取时加30分投档。
  ④军人子女加分政策根据省教育厅、省军区政治部《关于印发〈江苏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的通知》(苏政联〔2012〕9号)和《苏州市人民政府2013年98号专题会议纪要》规定执行。
  ⑤体育运动员照顾政策
  根据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体育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的实施细则的通知》(苏府办〔号)文件和苏府办抄〔2014〕13号文件执行。
  上述考生办理加分手续时,考生家长首先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提供相关权威部门的证明和材料,然后由学校集中送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汇总,经市招生工作委员会审验同意,在苏州教育信息网等媒体进行公示后,再统一办理加分手续。若考生具有多项加分条件,则以最高一项计入,不重复加分。
  5. 残障学生照顾政策
  肢体残障考生的录取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国务院《残疾人教育条例》和原国家教委、劳动人事部《关于做好中等专业学校招收残疾青年考生工作的通知》(〔1987〕教职字008号)的规定办理。
  6. 普通高中实验班招生办法
  普通高中举办的经省市教育部门批准的实验班继续招生。实验班招生方案必须由市教育局审批后由学校向社会公布。实验班录取在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结束后,由各校按其招生简章公布的实验班录取原则和方式进行,录取结果报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并向社会公示结果。未经批准的实验班一律不准进行招生。
  (五)民办高中招生
  民办高中继续在市招生工作委员会指导下招生。民办高中在市区的招生计划和收费标准与公办高中同时公布。民办高中实行自主招生,集中录取。第一次调档时间在提前录取批次录取结束后;第二次调档时间在普通高中与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3+4”试点项目录取结束后;第三次调档时间在五年制高职、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3+3”试点项目、苏州技师学院和苏州市电子信息技师学院七年制“3+2+2”技师班、五年制“3+2”高级技工班录取结束后。民办学校在办理录取手续时,不得重复录取已被前一批次学校录取的考生。每批录取结束时向社会公布录取分数线和录取人数。民办高中在苏州市区以外招生,必须按照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到生源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批。
  六、监督与管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中招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大事,必须切实加强领导,严格执行管理制度和规范,坚决反对和抵制不正之风。为此,由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市教育考试院联合组建苏州市区各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今年中招工作的实施,由华意刚任主任,苏惠平任副主任,周祖华、张超、蔡旭卫为成员。办公地点设在市教育考试院内(劳动路359号)。
  (二)加强招生管理。中招工作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市相关政策。各校拟录取的本市当年考生(含注册录取的考生),均须到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办理录取手续,使用统一的录取通知书,统一加盖录取专用章。普通高中招生实行网上录取、电子注册、实时建档、同步运行的操作办法,在规定时间内不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或学校未经招生部门同意擅自接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新生,均不能取得学籍,不能参加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和高等学校招生考试。
  (三)加强学籍管理。要按照《江苏省普通高中学籍管理规定》的要求,充分利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组织招生工作,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提高学籍管理信息化水平。苏州市中考要认真执行考籍与学籍对应的规定做好报名工作,原则上初中毕业生均应在学籍所在校参加毕业、升学考试。
  (四)规范招生宣传。各校招生宣传要做到“十个不”:不作虚假宣传;不得擅自发布升学、考试、招生信息;不在媒体和各种场合进行质量评价;不用承诺、签约、向学生发预录通知书等方式招揽生源;不用经济手段强拉生源;不得以招生为名干扰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不进入初中学校和学生家庭进行招生宣传;初中学校校长和教职员工不准向高一级学校提供初中毕业生名单和考试成绩;任何学校和教师未经市教育局批准不准参加各类招生宣传活动;不徇私舞弊。
  (五)建立诚信制度。建立初中毕业生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和高中段招生录取诚信机制。参与学籍管理与审验、报名、命题、审题、阅卷、统计、综合素质评价、招生录取的有关人员,要签订诚信承诺书,建立诚信档案;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监督管理。
  (六)加强纪检监察。重视行风建设,加强纪检监察工作。招生办和各学校都要认真执行招生规定,严格执行省、市规定的收费标准收费,公办普通高中不再招收择校生。坚决反对和抵制不正之风,对参与招生的工作人员及考生在报考和招生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参照《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
  昨天小编发布的2016年苏州中小学、幼儿园招生政策问答有两处错误,特此更正:
  1、第27条志愿录取(二)第一批录取正确表述应为:普通高中、现代职教“3+4”试点项目。一阶段为四星级普通高中指标生录取。设置ABCD四个平行志愿。二阶段为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现代职教“3+4”、试点项目。设置ABCD四个平行志愿。
  2、第33条中考加分政策正确表述应为:若考生具有多项加分条件,则以最高一项计入,不重复加分。
苏州市教育局官方微信
  (微信ID:szjyw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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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高校校报协会副会长......
北京教育音像报刊总社评论部评论员.....
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首席专家
美国独立教育顾问协会认证顾问
中国人民大学政治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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