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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仁县国税局党风廉政三年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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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贯彻《全国税务系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以下简称总局《实施办法》和《全省国税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年目标任务分解意见》(以下简称省局《分解意见》),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规划。
监察室在期间的主要工作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在以后的三年中,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中之重就是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税务工作宗旨,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确定惩防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全市国税系统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税务工作宗旨,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确定惩防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认真落实总局和省局《分解意见》部署的各项任务,立足我市经济发展和税收工作的实际,以围绕科学发展、构建和谐国税为主题,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坚持把惩防体系建设贯穿于税收工作大局、加强税收征收管理、强化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监督的全过程,解放思想,求真务实,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税收保障。
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要坚持&六个推进&,以领导干部为重点,以监督和制约税收执法权、行政管理权为核心,用改革创新的精神状态、思想作风和工作方法,推进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等各项工作。经过三年的努力,建成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总体框架,实现&六个加强&的惩防体系建设目标,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工作得到强化;案件查处工作进一步加强,上级机关交办案件查结率达到100%,自办案件查结率达到90%以上,违纪违法现象明显减少;行业作风建设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不断改进,在行风评议工作中取得靠前位次,良好的部门形象得到巩固和提升,纳税人满意度明显提高;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完善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逐步建立,制度落实工作成效明显,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体制机制改革不断深化;反腐倡廉教育进一步加强,具有国税行业和我市地域特色的廉政文化建设深入开展,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逐步建立,广大干部的廉洁从税意识不断提高,防范税收执法风险的能力明显增强;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加强,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监督(以下简称&两权&监督)得到强化,有效的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基本形成。
本规划要分三步实施:
一.2010年为打基础并取得初步成效阶段.在摸清工作底数,明确工作思路的基础上,抓住重点,突破难点,重点抓好反腐倡廉教育和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及制度落实工作,经过努力,使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工作得到强化;反腐倡廉制度体系逐步建立;制度落实工作成效明显.
二.2011年为抓深入并进一步提升阶段.重点抓好监督制约工作.要达到的目标是:使从源头上防治腐败体制机制改革不断深化,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加强,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监督得到深化,有效的权力运行监督机制基本形成.
三.2012年为抓巩固并取得显著成效阶段.重点抓好税收工作体制机制创新改革,以改革促发展,以改革推动税收工作全面发展.通过案件查处和行风评议等工作,使上级机关交办案件查结率达到100%,自办案件查结率达到100%以上,违法违纪现象要明显减少,政风行风不断改进,良好的部门形象得到巩固和提升.
下面是分年度的基本工作规划内容.
2010年是实施本规划的起步之年,我局要从根本抓起,着力抓好反腐倡廉教育工作.要着力抓好反腐倡廉法规制度的建设,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我们要一改以往制度挂在墙上、喊在嘴上、写在纸上的做法,广泛征求意见,努力建立起一些切合工作实际,具有可操作的制度法规,并着力抓好落实,避免流于形式.
一、推进反腐倡廉教育
  (一)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
   1.坚持以领导干部为重点,以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以及社会主义荣辱观为根本,以艰苦奋斗、廉洁奉公为主题,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廉洁从政思想道德教育、党的规章纪律、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为拒腐防变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
2.突出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教育的重点内容,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认真学习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教育和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责任感;认真学习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反腐倡廉重要思想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关于反腐倡廉的重要论述,准确把握党的十七大对反腐倡廉建设提出的新任务和新要求,教育和引导各级领导干部科学分析判断国税系统反腐倡廉形势,科学地指导和推进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真学习党章等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和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增强法制观念和纪律意识,正确对待权力,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大力加强作风建设及党性修养、从政道德教育,着力解决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教育和引导各级领导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继承党的光荣传统,牢记&两个务必&,增强公仆意识,密切联系群众,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3. 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的意见》,定期组织干部参加反腐倡廉和廉洁从政专题培训,年内要举办一次党员领导干部警示教育活动。
4.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半年安排一次反腐倡廉专题理论学习,党组(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每年讲一次廉政党课,纪检组长(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每年作一次反腐倡廉形势报告。
(二)开展面向全体税务人员的反腐倡廉教育
5.坚持面向全体干部职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把法律法规等基础性反腐倡廉知识教育与渗透性廉政素养教育结合起来,开展经常性的理想信念、优良传统、党纪国法、职业道德等反腐倡廉教育,针对不同的执法岗位、执法环节和执法人员的思想实际开展防范税收执法风险和预防职务犯罪教育。
6.广泛深入地对干部思想状况开展调查,根据形势要求和干部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题教育,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把握思想脉搏,提升思想教育的系统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7.将本年4月定为我局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月(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围绕主题明确宣传教育重点内容,组织开展反腐倡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三)大力开展以&四个一&为主要内容的税务廉政文化建设活动
8.制定廉政文化建设实施意见。把国税廉政文化建设与反腐倡廉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发挥廉政文化建设的导向功能、示范效应和载体作用,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国税文化建设,结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创建活动。
9.建立一个廉政文化建设暨反腐倡廉教育基地。依托社会教育资源,确定一个符合国税廉政文化建设要求,涵盖理想信念、革命传统、作风纪律、警示预防、生活体验、服务示范等内容的廉政文化建设暨反腐倡廉教育基地。依托基地,组织广大干部开展一系列集中性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实践活动。
10.创作、征集、展示一批廉政文化建设作品。年底前,向全局干部职工每人征集一句廉政格言(廉政警句),汇编成册,同时将每位干部职工自己确定的廉政格言(廉政警句)制作成桌签或书法条幅,布置于各自办公场所。发动和鼓励广大国税干部开展创作征集一批国税廉政文化作品活动,征集国税廉政文化作品,包括:文字书籍、书画摄影、文艺演出及影视作品、电子信息等内容的廉政文化作品,进一步夯实税务廉政文化建设的群众基础。
11. 培养树立、宣传弘扬一批以&公正执法、文明服务、规范管理、廉洁高效&为特点的勤政廉洁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以基层科(股)、所、分局为单位,面向基层、一线从事税收执法、管理、服务的人员,培养树立勤政廉洁先进集体和个人。激励和引导广大国税干部立足国税工作,争当人民群众满意的勤政廉洁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结合树立勤政廉政先进典型,发挥典型的示范和引导作用,形成学廉崇廉的良好氛围。加大内外宣传、交流和推广力度,以点带面,做好示范,进一步引导和教育广大国税干部提高税收管理、执法和服务的水平。
12.创建一个具有国税特色的廉政文化特色局。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注重实效、量力而行的原则,打造廉政文化建设精品工程。紧密结合我局工作的实际,使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基层、进家庭,充分利用有效空间布局、工作和生活设施以及实物、图片、展览、宣传栏、公益广告、格言警句等,因地制宜建立廉政文化楼道、走廊、大厅、墙报等文化产品,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廉政文化导向,不断提高廉政文化建设的实际效果。
(四)完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格局
13. 落实《全国税务系统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实施办法》、《税务系统反腐倡廉教育教学大纲》,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纳入税收宣传教育总体部署,办公室、人事教育等相关部门,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在部署工作时对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作出安排。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格局。
14. 围绕《税务系统反腐倡廉教育知识读本》、《税务人员预防职务犯罪学习手册》等税务系统反腐倡廉教材开展培训,采取集中培训、在岗学习、知识测试和竞赛等不同形式普及反腐倡廉知识。
15. 完善整合内部反腐倡廉教育资源,构建一个反腐倡廉网络宣传教育体系,加强反腐倡廉网络文化建设,切实发挥网络的廉政教育载体作用,进一步提升反腐倡廉教育的科技含量,不断提高网上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的时效性、吸引力和影响力。
16.要以适当的形式,探索建立廉政信息发布制度,定期通报反腐倡廉工作情况和典型案例,宣传工作成果和先进典型。积极组织关于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的宣传稿件,通过《中国税务报》、《中国税务》、《山西国税》以及地方新闻媒体宣传报道我局反腐倡廉工作的进展和成果,宣传弘扬勤廉先进典型。
二、推进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和制度落实工作
(一)完善和落实党内民主、党内监督制度
17.健全民主集中制具体制度,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关于党内民主制度、党内监督制度及中央纪委关于党内监督的具体实施办法,根据《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组工作规则》,推行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和任用干部票决制,健全情况通报、情况反映和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落实《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结合实际制定强化对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加强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促进领导干部认真执行各项廉政制度。
(二)完善和落实税收执法权运行制度
18.认真贯彻《税收征管法》和其他征管法规制度,进一步完善税收征管岗责体系,认真落实总局制定的税务行政处罚具体办法,结合工作实际进行补充完善,约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行政处罚卷宗,做到处罚合法、公正。进一步规范减免税审批管理程序,完善税收执法权运行流程监控制度体系。
19.加强流转税税收政策管理,根据总局货物和劳务税、进出口税收管理办法和省局实施意见,制定具体落实措施。
20.认真落实总局、省局所得税分类管理、纳税评估、汇算清缴、税源管理、税基管理等项办法,制定和完善市局所得税管理的制度措施。认真落实财产和行为各税征收管理办法,制定具体落实措施。
21. 制定和完善税收管理员业务操作规范,逐步规范税收管理员的工作职责、工作标准和工作程序。根据征管信息化进程,规范和完善个体税收定额信息采集、数据录入、定额核定、定额公示、定额监控等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
22. 进一步完善税款征缴退库制度。进一步完善税收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制定纳税服务管理制度,参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与有关部门共同构建企业信用信息征集体系,配合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个人信用评价体系。完善&四位一体&税源联动管理机制,建立税收风险分类分级管理制度。完善、规范国地税联合登记、发票、征管、检查、纳税服务、信息共享等联合办税制度。建立征管数据分析管理制度。
23.认真落实总局修订的《税务稽查工作规程》,健全完善稽查监督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稽查选案、检查、审理、执行相互衔接、相互制约的内控机制,建立和完善稽查建议制度。
(三)完善和落实行政管理权运行制度
24.健全完善干部人事管理制度。明确和完善基层岗位职责,加大对税务干部管理、监督、考核等考核制度建设。
25.健全预决算管理、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管理、资产管理、基本建设、政府采购管理等制度,认真落实《全省国税系统政府采购监督办法》、《山西省国税系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办法》,制定并逐步完善相关制度。
(四)落实税务公务员行政处分制度
26.认真落实《税务人员廉洁自律若干规定》,完善税务人员行为规范。认真学习贯彻总局与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制定的《税收违纪违法行为处分规定》。
27.贯彻执行《公务员申诉规定(试行)》,按要求在各级国税机关成立公务员申诉公正委员会,接受和处理国税公务员的申诉,切实保障公务员的合法权益。
   (五)落实反腐倡廉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具体制度
28.认真落实《全省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和《全市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监督考核办法》,制定《怀仁县国家税务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监督考核办法》,贯彻落实行政问责有关制度。
29.落实修订后的《税务监察暂行规定》、《税务监察案件调查处理办法》、《税务监察案件审理办法(试行)》、《税务执法监察暂行办法》,增强税务监察工作的规范性和实效性。
30.完善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管理制度,督促各级领导干部按规定主动申报个人有关事项、个人住房和财产情况、收入情况、责任制落实、述职述廉、配偶子女从业、礼品礼金上缴等制度执行情况,加强申报信息资料的及时归档整理和日常管理。
31.认真贯彻总局、省局出台的各项制度,抓好制度落实、制度执行和制度常态运用工作,切实提高制度的执行力,把税收执法、行政管理制度以及其他反腐倡廉制度及时转化为简捷明了、操作性强、便于执行的运行手册和工作规程,着力解决和防止有制度不认真落实、有规定不严格执行等突出问题,把依靠制度管人、依靠制度监督和依靠制度从严治队真正落到实处。
32.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把防治腐败的要求贯穿于制度建设的全过程,积极推动制度创新,定期开展制度梳理工作,及时建立、完善和修订各项制度,使制度建设不断适应惩防体系建设的需要。
2011年是深化提升阶段.如何推动税收工作健康科学发展,关键是要抓好监督制约,这同时也是提升本规划的根本.因此,我们在着力抓好教育和制度的同时,要下决心,出实招抓好内处监督制约,以监督保发展.
三、推进监督制约工作
(一)加强对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
33.加强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的监督,坚持把中央关于税收工作的重大方针,总局、省局、市局党组的重大决策,作为监督检查的核心,促进税收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34.把领导班子落实民主集中制的情况作为监督检查的重要环节,认真开展对涉及全局性问题、重要干部推荐任免和奖惩等方面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制以及各级党组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决策程序的严格执行,反对和防止个人或少数人专断。加强对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和基建工作,其他班子成员不得同时分管征收管理、税务稽查工作,党组会和局长办公会集体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主要负责人末位发言等制度规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35.把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和关于作风建设的要求作为监督检查的重要任务,重点治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收受干股以及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借机敛财,违反规定插手市场交易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获取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以及在住房上以权谋私等问题。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个人从业的有关规定。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个人收入申报、述职述廉、廉政谈话、函询、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
36.加强领导干部出国(境)审批管理,大力压缩会议、文件、通信等方面的支出。严格控制各种庆典、节会、论坛等活动,经批准举办的要从严控制规模和经费支出,领导干部不得擅自接受邀请参加此类活动。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离职和退休后的从业行为,配合有关部门强化对社保基金的监管。
37.把反腐倡廉建设法规制度、机制、体制的落实情况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项目,加强对党组及成员的监督,县局纪检组长每年同下级机关主要负责人进行一次廉政谈话。加强党组内部监督,主要负责人要自觉接受党组成员的监督,加强同级纪检组对党组成员的监督。
(二)加强&两权&监督
38. 把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两权&运行作为监督检查的重要事项,根据省局及市局工作要求,围绕年度中心工作,认真开展专项督查审计工作,充分运用税收执法管理系统,强化责任追究,全面提高执法水平。组织税务执法监察,重点加强对行政审批、税收执法、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基建工程、政府采购、固定资产管理等关键岗位、关键领域、关键环节不廉行为的预防和治理工作,充分发挥执法监察子系统的作用,开展网上执法监察。
39.加强对税务行政审批的监督。进一步明确各职能部门的审批项目监管责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依法对行政审批事项条件、范围、程序、时限等进行监督,重点对减免缓税审批、所得税税前列支审批等审批事项进行监督检查,并将审批结果按规定公开。
40. 加强税收执法监督。严格执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围绕税收税额核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其他发票管理、税务稽查、行政处罚等自由裁量权和执法风险较大的环节,按照规程认真开展税收执法日常检查、综合检查、专项检查、专案检查和执法监察,有效运用税收征收管理信息系统、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等监督检查手段,对税收执法检查和执法监察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
41.加强对税务稽查的监督。认真落实总局税收违法案件&一案双查&办法。稽查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国税机关或国税工作人员有涉嫌违纪违法行为的事实和线索的,按照规定将有关证据和材料转交纪检监察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要采取执法监察等形式对税务稽查工作加强监督检查。
42.加强对组织收入工作的监督。坚持依法组织收入的原则,坚决杜绝&寅吃卯粮&收过头税和转引税款等问题发生。加强对税款入库情况的监督管理,严格按国家规定的预算科目和级次入库,坚决防止和查处混淆预算科目、预算级次和税种等问题。加强税款账户管理,坚决防止和查处截留、滞留税款、收取非法利息等问题。加强税收票证管理,完善防范机制,堵塞管理漏洞。
43.加强对人事管理的监督。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等法规制度,坚持和完善强化预防、及时发现、严肃纠正的干部监督工作机制,坚持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前征求同级纪检监察部门意见的制度。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酝酿提名、竞争上岗以及人员录用、调配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有效防范考察失真和干部&带病提拔&,严肃查处买官卖官、跑官要官等问题,坚决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制,严肃追究违规用人和用人失察失误责任人员的责任。
44.加强对财务、政府采购及资产管理的监督。认真落实总局、省局有关制度规定,进一步加强对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经费使用审批、基建项目审批、建设标准管理、固定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等行政管理重点环节的监督,完善财务管理部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内部管理、内部监控和内部约束,确保各项财务管理制度落到实处。强化财经法规纪律教育,加强对风险和违纪违法问题的预防。认真落实《财政违法行为处分处罚条例》,加强对违反财经纪律行为的查处力度。
(三)充分发挥监督资源的整体效能
45.有效整合内部监督资源。统筹运用目标责任制考核检查、执法检查、公务员考核、巡视检查、财务审计和纪检监察等监督检查手段,把专项检查、综合性检查和考核检查结合起来。同时,畅通监督渠道,建立健全下级对上级的监督评议机制,确保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依法、规范、有序运行。坚持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重大监督问题。建立健全预防腐败信息共享机制,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部门定期向纪检监察部门提供相关信息,纪检监察部门综合运用各类信息,加强预警分析,提高预防腐败的工作水平。
46.积极稳妥推行党务公开。切实改进民主生活会方式方法,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原则性,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加强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相互监督。坚持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切实保障党员批评、建议、检举等权利。
47.支持和保证群众监督,深化政务公开,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制度,按照省局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部署,统一格式、统一规范、统一编码、统一管理,把公开事项的执行主体、执行依据、执行程序、执行结果向社会公布,增强透明度和群众参与度。健全信访举报工作机制,畅通信访渠道,依法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48.强化社会监督。注意拓宽纳税人的监督渠道,鼓励和支持纳税人对国税机关的税收执法和纳税服务进行实时有效的监督。积极探索对办税服务厅人员、税收管理员和稽查人员的廉政监督,制定分类廉政监督办法。建立健全国税机关与地方党政领导机关、纪检监察部门、司法部门、审计部门以及各级社情民意代表的联系协调机制,自觉接受同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公检法、审计等相关部门以及新闻媒体的监督,发挥特邀监察员和其他社会监督力量的作用。
49.以深化&两权&监督为重点,进一步完善有效的权力运行监督机制。结合规范后的征管岗责体系、工作流程和行政机构设置,修订&两权&监督的具体办法,加强部门内控机制建设,科学分权,公开亮权,明确内部工作责任和岗位责任,合理分解权力,规范和优化工作流程,排查风险点,在税收执法权、行政管理权各运行部门健全权力内控机制,实现权力的有效制约和实时监控。发挥专职监督部门的监控职能,完善内部各监督部门主动介入、有机融入权力运行、前移监督关口、实施过程监控的有效措施。
2012年我局要着力抓好税收工作体制机制创新改革,以改革促发展,以改革推动税收工作全面发展.
四、推进体制机制各项改革
(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出台的税制改革措施
50.认真落实总局《实施办法》和市委《分工意见》安排的税制改革任务,严格依法执行国家统一出台的各项税制改革措施,依法组织税收收入。认真贯彻各项税收法律、法规,按照国家出台的税制改革措施抓好落实,利用税制和税收政策杠杆功能,促进我县的经济税源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出台的具体税收改革措施,严格执行税收法律法规,加强税源管理,强化税收征管,确保应收尽收,为实现地方财政收支平衡提供支持和保证。
51. 根据国家税制改革措施,加强经济税收分析。综合运用各种分析方法,开展税收弹性、宏观税负、应征税源和税收关联分析,剖析影响税收增减变化的原因,及时发现和解决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把握组织收入工作的主动权。认真做好节能减排、资源综合利用、环境保护、新企业所得税法运行等方面的工作调研,积极向上级提出税制改革建议和意见,为国家制定或调整相关政策提供参考。
52.强化对税收改革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跟踪问效。加强对税制改革和税收法律法规政策执行情况的跟踪管理、跟踪督查,坚持依法治税,严把税收减免审核关,坚决防止越权擅自减免税、防止征收过头税等违规行为。规范执行各项税收优惠,防止政策&梗阻&,确保国家统一的税收优惠政策及时惠及我县的纳税人。加强调查研究,认真做好税收政策执行反馈工作,及时了解、反馈纳税人、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税制改革和税收政策执行的意见,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完善税制、调整税收政策的建议。
(二)深化税务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53.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税务行政审批程序,积极探索网上审批制度,完善行政审批项目取消后的后续管理机制,进一步做好审批权限下放后的后续管理服务工作。
54.推进政府采购组织体系建设,完善工作运行机制,规范政府采购业务管理,逐步建立考评体系,积极推进电子化政府采购,健全政府采购监督制约机制,着力防范和化解政府采购风险。
55.逐步推进领导干部职务消费和机关后勤事务管理改革,严格按制度规定加强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管理,提高行政经费使用效益,降低行政成本。
  56.继续做好规范津贴补贴工作,加强津贴补贴资金来源管理,做好津贴补贴的会计核算工作,切实保证津贴补贴发放的政策性、纪律性、严肃性。
   (三)深化税收征管改革
57.完善税收征管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和细化税收征管岗责体系和业务流程,按照综合管理、税种管理、操作层面管理等不同类别明确划分管理职能,合理设置岗位和工作职责,以事定岗,人机结合,权责清晰。优化征管业务流程,能够通过计算机审核和控制的环节,不必多层次人工审查;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一律取消审批审核;对纳税人到税务机关办理的涉税事项集中到办税服务厅办结,同一项业务实行&一窗通办、内部传递、限时办结&。
58.完善征管质量与效率考核评价体系,科学确定征管质量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不断优化考核方法,逐步实现通过信息系统自动生成考核数据,对征管质量进行考核,从而实现对征管质量和执法责任的实时、事中和过程监控。
59.健全税源管理机制,全面掌握税源规模、分布以及各税种税基的构成与变化特点,认真审核评估纳税申报,及时发现和解决申报不实等问题,提高税法遵从度,从而堵塞管理漏洞,防止税收流失。深入开展税源管理调查,制定行业税收管理办法,调查一个行业规范一个行业。实行属地管理基础上的税源分类管理,明确税源管理职责,根据税源的大小、税种类型、企业规模、行业性质、信用等级、存续年限等条件,分类确定管理重点和管理措施,提高税源管理实效。
60.完善税收经济分析、企业纳税评估、税源监控和税务稽查的互动机制,建立互动机制的制度、业务和信息技术保障,依托&四位一体&互动管理平台,充分利用信息数据,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分解剖析到具体税种、具体行业乃至重点企业,及时发现税收政策执行和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通过纳税评估查找原因,从而把握企业纳税情况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有针对性地采取加强税源管理的措施,将评估、税源管理工作中发现有偷逃税嫌疑的线索及时提供给税务稽查,在查案中发现征管上的问题要提出整改意见并反馈给税源管理,通过建立互动机制,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能。
61.建立健全纳税服务体系,牢固树立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公正执法是最佳服务、纳税人正当需求应予满足的服务理念。建设纳税服务专门机构和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涵盖规范执法、优化服务、考核监督以及文明礼貌准则在内的纳税服务体系,建立起一套包括服务工作基本内容、工作流程、操作规范、考核标准和责任追究制度的服务工作机制。明确纳税服务工作中的分工及职责,完善纳税服务考核监督机制,进一步规范各级国税机关和税务人员的纳税服务行为。贯彻落实省局《优化纳税服务十条规定》,认真落实办事服务承诺制度,为纳税人提供更加高效、快捷的服务。
(四)深化人事制度和用人机制改革
  62.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形成干部选拔任用科学机制。规范干部任用提名制度,完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办法,不断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制定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基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发挥考核结果在干部任用和监督管理中的作用。
  (五)发挥税收信息化建设对惩防体系建设的促进作用
63.依托综合征管软件、税收执法检查和执法监察等信息系统,加强对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重点环节的过程监控,规范&两权&运行,强化&两权&监督,提高预防腐败工作的科技水平。
五、推进政风行风建设
(一)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服务经济发展
64.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突出重点、统筹推进,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以&端正政风行风、优化发展环境、构建两宜城市&为主题,着力解决损害纳税人利益的突出问题,在改进工作作风、规范税收执法行为上动脑筋,在提高办事效率、强化纳税服务上下工夫,在加强对税务人员行使权力的监督上做文章,构建和谐征纳关系,努力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
(二)加强纳税服务工作
65.按照省局和市局有关政务公开、办税公开和减轻纳税人负担的要求,落实纳税服务承诺,继续深化&两个减负&,切实减轻纳税人不必要的办税负担和基层国税机关额外的工作负担。深入推进办税公开工作,注重办税公开的机制建设,完善办税公开设施,向纳税人重点公开服务承诺制度、办税指南、重要政策信息、纳税定额、处罚标准、纳税信用等级评定情况、廉政纪律、监督举报方式等公开内容,自觉接受纳税人监督。
66.改善服务环境,强化服务职能,创建国税优质服务品牌。完善纳税服务手段和方式,加强办税服务厅建设,设立电子触摸屏、排队叫号系统,方便纳税人办税。优化服务流程,简化办税程序,进一步完善&一窗式&、&一站式&服务规范,对纳税人办理的涉税事项做到&一个窗口受理,内部协调运转,全程限时办结&。推行&一站式&服务,将纳税人到国税机关办理的各类事项集中到办税服务厅办理,将能够推向前台的税收审批事项向办税窗口前移,在办税服务厅当场办结,不能当场办结及时传递到内部有关部门督促限时办结。加强税收信用体系建设,全面开展纳税等级评定工作。
67.建设县局门户网站,整合12366纳税服务热线功能,发挥门户网站推进政务公开、开展税法宣传、链接服务热线、进行咨询辅导、实施网上办税、受理监督投诉等,建立和完善税收法规库和纳税知识库。建立健全纳税人对国税机关的评议和监督机制。
68.继续完善和推行多种申报缴税方式,在缴纳税款环节,实现&税银一体化&,实现纳税人通过电话或互联网在线完成申报纳税事项和税款划转。
69.加强各部门间的合作,实现信息共享,逐步实现国地税联合办理税务登记证,加强与工商部门的信息交换,提高税源控管能力。
70.加强对注册税务师行业的监督管理,坚决防止和查处强行指定税务代理机构、税务干部与税务代理机构串通牟利、损害纳税人利益的问题。
(三)健全&纠建评&并举的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
71.加大纠风工作力度,积极开展专项治理,切实纠正损害纳税人利益的不作为、乱作为、效率低下以及&吃、拿、卡、要、报&、人情评估、人情认定、人情稽查等带有行业特点的不正之风问题,坚持依法行政,规范税收执法行为。畅通纳税人投诉举报渠道,及时解决纳税人关注和反映的突出问题,坚决查处和纠正各类失职渎职、以权谋私、以税牟利、刁难纳税人等违纪违法案件,积极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
72.以参加全县民主评议政行风工作为基础,建立健全常态运行的纳税人和社会评议监督机制。建立明察暗访制度,定期组织开展明察暗访活动。健全行风调查制度,通过开展专项调查、发放征求意见卡、社会调查问卷、开通行风热线等各种有效形式畅通意见建议反馈渠道,了解和满足纳税人的合理需求,注重解决影响纳税人合法权益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特邀监察员的参谋咨询、桥梁纽带和监督检查作用,组织特邀监察员开展调查走访,虚心听取他们的意见与建议,认真抓好整改落实。积极参加全县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以规范的执法和优质的服务,主动接受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评议,保持和提升部门的良好形象,进一步提高纳税人的满意率。
   (四)加强国税机关作风建设
73.进一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战斗堡垒作用,大力加强和弘扬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推进各级国税机关党组织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按照&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要求,规范行政行为,转变工作作风,推行绩效管理,提高工作效能,改进服务质量,促进文明执法,努力创建服务型、责任型、法治型和廉洁型国税机关。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讲实话、察实情、办实事、求实效,大力精简会议和文件,改进会风和文风。认真学习贯彻省委《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大力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的意见》和市委《干部作风建设十项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省局&两个禁令&,大力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积极参加纪律作风评议,深入开展机关纪律作风整顿。
74.坚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深入推进&文明单位&、&文明机关&、&文明窗口&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和能力,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熟练、作风优良、执法公正、服务规范的税务干部队伍。
六、推进案件查处工作
  (一)加强信访举报管理
75.完善人民来信来访办理责任制、领导阅批督办制、信访查结公示制、实名举报反馈制等制度,规范信访和案件档案管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着力解决越级访、重复访和群体访问题。加强信访统计和分析,为查办案件提供有价值的线索。加强信访督查催办工作,做好初核初查,提高信访办理工作质量,确保信访举报&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信访件处理率达到100%,查结率达到90%以上。针对信访反映出的群众诉求,严格按法律法规和政策办事,查找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疏漏和不足,妥善化解矛盾和问题,维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
(二)提高案件查处工作质量
  76.严格依法依纪办案,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严禁&有案不查、瞒案不报、查而不处&,坚决防止&避重就轻、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确保上级交办案件查结率达到100%,自办案件查结率达到90%以上。加强和改进办案工作,统筹调度办案力量,改进办案方式和手段,提高办案能力和水平,坚持分级办案和集中突破相结合,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相结合,查处违纪人员和追究领导管理责任相结合,继续保持案件查处的工作力度。定期召开预防职务犯罪联席会议,健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制。加强与各级纪检监察、审判、检察、公安、审计等执纪执法机关的协作配合。
  (三)发挥案件查处的治本功能
77.坚持重大案件线索报告和案情分阶段报告制度,对被司法机关、地方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坚持分阶段报告案情进展情况,确保上级机关及时掌握重大案件线索、查处动态和结果,及时采取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研究和探索建立&一案双报告&制度,提高案件调查报告和案件分析报告的质量,以查促防,以案预警,深入剖析案件成因,研究防范措施,促进惩防结合,对典型案件暴露出来的倾向性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和专题预防,使案件查处成为查找漏洞、消除隐患、强化预防的重要防线,发挥案件查处工作标本兼治的重要作用。依据系统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对辖区内发生重大案件的单位进行扣分,同时按照&一岗两责&的要求,对有关人员作出处理。
(四)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
78.继续推进自查自纠和专项治理,重点查处基建工程、政府采购领域、税控器具推广、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贿赂案件。严肃查处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及违法转包分包的案件。
为了将本规划落到实处,我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抓好贯彻落实.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79.党组是惩防体系建设的责任主体,要切实担负起全面领导惩防体系建设的政治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作为关系全局的大事,把惩防体系建设作为税收工作的重要内容,同税收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局党组要重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能作用,支持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为反腐倡廉建设及惩防体系建设提供有力的保障。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细化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责任和目标要求,分解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要对反腐倡廉建设负总责。班子成员要对职责范围内的惩防体系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做到&一岗两责&,认真落实惩防体系建设工作任务。我局内部各部门承担着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的具体工作责任,要重视惩防体系建设,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对照惩防体系建设任务分工,抓好分工范围内的惩防体系建设,组织完成好牵头负责的工作任务。
(二)细化措施,狠抓落实
  80.内部各职能部门要抓好惩防体系建设的工作落实,做到工作责任明晰化、目标任务项目化、工作措施具体化。要结合实际研究制订并落实符合上级惩防体系建设的要求、符合本部门实际的惩防体系建设具体措施,具体工作措施要管用、实用、有可操作性,既要兼顾中长期规划,又要明确近期工作安排,做到有领导牵头负责,有部门组织实施,有人员抓好落实,有时间进度保障。要把完成惩防体系建设任务与推进各项国税工作结合起来、把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与从源头预防腐败结合起来,将惩防体系各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部门,责任细化到人员,分出阶段,明确步骤。
(三)整体推进,务求实效
81.我局要把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作为贯彻税务系统&三个贯穿于&工作方针、实现反腐倡廉建设与税收工作有机融合的重要抓手,坚持惩防体系建设与税收业务工作相结合,完成&六个推进&工作任务与抓好反腐倡廉日常工作相结合,实现各项税收工作与惩防体系建设的整体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工作项目要量力而行,注重实效,力戒形式主义,坚决防止只重速度,忽视效果;只重任务数量,忽视工作质量等问题的发生。要以税收执法权、行政管理权运行的各个关键环节为突破口,研究可能滋生腐败的隐患和问题,制订源头防范的有效措施和办法,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去解决,一条措施一条措施去落实,一项工作一项工作去推进,积少成多,逐步建成惩防体系的基本框架。
(四)部门协作,形成合力
  82.要加强部门协调,对于需要多个部门共同完成的任务,牵头部门要认真负责,会同协办部门研究制订落实措施,牵头抓好任务措施的落实工作;协办部门要主动配合,认真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协助牵头部门完成好惩防体系建设工作任务。
(五)协调督促,严肃考核
83.纪检监察部门在反腐倡廉建设中担负着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等重要职责,要主动协助党组抓好惩防体系建设。要加强工作调研,实施分类指导,做好惩防体系建设的动态管理和信息反馈,及时解决惩防体系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加强监督检查,把惩防体系建设工作列入系统目标管理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以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围,作为考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指标,严格进行考核,强化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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