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国安局招聘条件法23条是什么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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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中國變成文明民主的國家
  直接废除特区政府,成为深圳的一个渔村的时候,就没有什么23,,2条了!
  现在就可以。不然香港就自己作死了  
  @豬膽樽型好易認
“若为自由故,头颅皆可抛”,讲的就系你啦。  
  睇来唔少港人都无打算遵守《基本法》喔。  
  一个香港一个台湾以后组织一个 港台联合自救会 吧 什么法在强权下都是炮灰 这是美国人让我们明白的道理 我们会遵守米国人的教诲的
  将香港划归深圳管辖,如何?
  @steve101
朋友,你的观点走太远我其实不认同。香港确实有分裂国家的势力,但绝非主流你也是同意的。在香港总体形势并未有足够令人担忧的情况下,要香港接受国安法,坦白说gcd政府目前腐败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的情况尽管一直在改善,但并没有根本变化,香港对中央不信任在我看来也是可以理解。你若说要香港为国家安全承担责任,屈从中央安排,那当年国共内战时也没有哪个党派为了国家安全停止夺权啊。只是说随着历史发展,我们逐渐有了国家安全的全民意识,过度追求自由主义很可能为国安造成后果,港人多多少少不应那么理直气壮。你要港人接受中央安排的国安法或23条法,我看“过了”,等过段时间大陆政治状态改变了再说吧。
  我认为在中国成为绝对的世界头号强国之前, 香港最好不要立这个法。   有香港这个例子在前面, 国内可以少很多杂音, 我们才能理解西方民主是多么的可怕, 我们外面的敌人的有多么的多。 有了这些认知, 我们才能发展的更快一些。
  最好不要立法,我们要不断怂恿和壮大港独,让香港内部像台湾蓝绿对抗一样,一切以政治挂帅,如此下去20年,最终把香港变成臭港,彻底成为中国三线城市,这时候再谈立法,或者根本不用立法了,50年期限一到,以此为借口,自动取消一国两制最好。
  等中国民主以后。
  @steve101
不是担心23条用来腐败,而是觉得或者肯定中央会以此输出他们的判断标准,以及他们的实在没有说服力的政治理念或生活哲学
  @神光山85 而且23条立法之后也是由香港人自己去执行,也不是由中央直接执行,香港自己有很大的操作自主动权。港人反23条表面的理由是“条文不详难以执行”,但从反对的架势来看根本就敌视中央,认为是中央插手妨碍自由民主。都让你们自己搞了那是插手什么鬼?又不是实行全国性质的《国安法》。  
  “贪污腐败政治制度什么的”源于“没说服力的哲学”
有问题吗?  意识形态问题当然不能放在主权国安之上。但凡事并非非黑即白,香港意识形态不同的情况并没有到对国家安全有足够影响的程度,在还有很大余地的情况下,香港有理由选择一种目前为止更有说服力的政治理念或政治风格.  你都会说如果让香港彻底民主难保20年发生分裂,那香港不能对23条立法有同样担忧么?
  @steve101
  @神光山85  1 贪污腐败源于哲学,这个关联有点弱,就算有关系,那也是大陆贪污不是香港贪污。  2 23条是香港自己立法自己执行,对意识形态没影响  3 有了23条,政改方案就会更加放松,有利香港继续在自由主义之下发展西式民主  4 立的是“国安法”,不是“治港法”,对“高度自治”没什么影响。  
  @steve101
“香港自己有很大的操作自主动权”那就是中央会对23条有自己的空间  我没有说敌视大陆是对的,只是我并不对中央政府完全赞同。
  @ricklautianya 在任何一个国家,国安法都是对外的,哪有国安问题是要“人民监督”的?cia,mi6,kgb有没有人民监督啊?美国的“恐怖组织名单”有没有人民监督啊? 你监督国安就等于帮敌人吃里扒外。你信外国多过信中央?睇毒果睇太多啦。  
  23条当初立法的时候,估计中央政府被港府阴了,香港是敌对势力反中的大本营,政治人物被收买的不在少数,因此不想立法,因为一旦立法,他们就没法明目张胆地活动了,所以制定的条文有意模糊执法权等,无视香港司法权独立,说什么文字狱等,引导舆论,恐吓大众,最终通过游行使立法失败。  中央政府从哪以后就开始收紧了对香港的政策。领导人基本不去香港,去也例行公事式的,从感情上非常疏远。  现在中央不会主动提23条立法,意味着你不立更好,中央可以从法理上指责香港选择性落实基本法,趁着香港和大陆对立的气氛,在大陆建立金融、港口、自贸区等,取代香港地位。  23条不立法,香港就会慢慢陷入台湾式的政治纷争,与大陆人民的冲突也会更加激烈,各种让利也不会有,香港经济就会逐步没落下去。  习大大爱看足球,肯定会关注到中港球场的“HONGKONG IS NOT CHINA”,和满场的“BOO”,他不生气才怪,古人云,天子一怒,血流瓢橹。感情都没了,他能给你好处才怪,反正香港再乱也分裂不了,只能证明民主不行,香港政府不行,绝好的反面教材,大陆政府绝不会掺和任何港府管理,去惹一身骚。  所以,我觉得23条短期不会立法,因为大陆政府不会去推动,香港政府和民间也不积极,只有大陆网友瞎积极。
  @steve101
第2,3,4条都是说出来的,之后到底会怎样不一定的
中央政府虽然叫中央政府,但也可以叫gcd政府,总是以大陆政府为中心,对人民对港台同胞缺少尊重的说法,我同意。
  大家以后不要提23条立法,这是陆港矛盾的根源,香港内耗的根源,让它自己沉迷去吧,不要唤醒它,否则又要给这个寄生虫让利。
  @神光山85 你讲的都是反的,我懒的反驳了,大陆人自己讨论确实没意义。  
  港人有刻意伤害大陆民众感情的做法,也是很让人反感的。港分裂更令人愤慨。
  @steve101   这还是中央说了算的,中央在看时机,但可以说很快了
  凡是膜拜俄羅斯神棍的國家必然分裂,此乃天下大勢。
  先把蛀港那一幫鎚子教的爪牙/信徒/代理人都當街處死先說.這之後一切好談
  儿不嫌母丑,香港就是一逆子,不打不成器!  
  中國變成正常國家之後
请遵守言论规则,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回复(Ctrl+Enter)香港舆论再提“23条立法” 旺角之乱暴露国安法真空
  【环球时报驻香港特约记者 凌德 环球时报记者 王海峰 毕方圆】外交部将旺角骚乱定性为&个别本土激进分离组织为主策动的暴乱事件&后,《基本法》第23条立法的问题再次引起香港社会关注。全国港澳研究会副会长、香港学者刘兆佳表示,就23条立法越快,对香港越好。但香港保安局局长黎栋国重申,本届特区政府对23条立法的立场没有改变。
  据香港《星岛日报》14日报道,全国港澳研究会副会长刘兆佳13日出席电视台节目时表示,中央知道本土主义或&港独&意识在香港的影响力很小,但对中央而言,这些思想都是将香港与内地对立,不尊重中央在&一国两制&下应有的权力,属不同程度的分离主义,外交部的定性反映中央忧虑上述思想日益壮大,会威胁国家安全,甚至被外部势力利用成为&反动基地&。刘兆佳称,旺角暴乱未必加快23条立法,但立法是越快越好,&越快做越能按照香港人的忧虑,照顾香港特殊情况。如果23条迟迟不立法,香港真的被中央视为某些方面构成国家安全威胁,中央就不会坐以待毙,会出手处理这个问题,届时产生的情况对香港更加不利&。
  23条立法在香港是个较为敏感的话题。香港《南华早报》中文网14日介绍说,香港《基本法》第23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应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窃取国家机密的行为,禁止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进行政治活动,禁止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与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建立联系。&2003年,时任特首董建华领导下的港府曾尝试就《基本法》23条进行立法,引起巨大反弹,触发七一回归纪念日50万人大游行,立法搁置至今。
  旺角暴乱后,23条立法再次被提起。香港电台14日报道称,香港律师会前会长、新界关注大联盟发言人何君尧当天表示,《基本法》23条立法是宪制责任,现在香港已经出现暴乱,是时候就23条立法。香港保安局局长黎栋国回应称,港府对23条立法的立场&始终如一&,并没有因旺角大冲突而出现改变。特首梁振英此前曾表示,本届政府没计划就23条立法。中联办主任张晓明14日首次回应旺角事件称,事件是暴乱、肆意实施打砸烧等暴力犯罪行为,强烈谴责极端分离主义势力和鼓吹暴乱有理的奇谈怪论。至于是否要就《基本法》23条立法,张晓明说,两者并不相关。
  民建联主席李慧琼14日表示,23条立法无助于解决问题,在本届特区政府内根本不可能处理立法问题,倒不如集中处理青年面对的困难。全国人大常委范徐丽泰称,相信港府和警队有能力控制局面,维持社会大致稳定,不见得要因此为23条立法,或将国安法纳入《基本法》附件三。泛民人士、公民党党魁梁家杰甚至质疑,梁振英借旺角事件做政治斗争,想尽快就23条立法。
  深圳大学当代中国政治研究所副所长张定淮14日告诉《环球时报》记者,《基本法》23条立法2003年在香港曾引起50万人大游行,表明香港人对这件事情的敏感。但13年过去了,这个法一直没有立,这表示香港社会对国家没有承担起最基本的政治义务。中央对《基本法》23条立法的立场一直很明确,就是一定要立。但具体怎么样立、何时立,要香港自己来定。《基本法》第23条实际上是授权香港&自行立法&,表明中央对香港的高度信任。应该承认,直到现在《基本法》23条立法问题在香港仍然容易引起一定的反感度,刘兆佳能说出&23条立法越快越好&的观点,反映出香港学者的良知。
  中澳法学交流基金会主席、香港高等法院执业大律师马恩国14日接受《环球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23条本来就应该立法,这是香港地区的国家安全法,目前在国家安全法方面,两岸四地中只有香港是法律真空,澳门已经完成23条立法,对台湾则有《反国家分裂法》。香港就23条立法,是宪制责任,绝大多数国家都有国家安全法。香港现在成为外国势力干扰中国发展的一枚棋子,如果不就国安立法的话,任由外界利用各种极端事件祸乱香港,对香港和整个中国的发展都非常不利。对于香港社会对23条的担忧,马恩国表示,23条在香港被严重抹黑,香港市民主要是担心言论自由被剥夺,会&因言获罪&,其实,在法律制定的过程中,这些问题都可以通过条文设计来科学平衡。
  香港时事评论员、全国港澳研究会会员朱家健14日对《环球时报》表示,经历了旺角暴乱,许多香港人意识到&港独&和本土暴力主义在蔓延,甚至渲染恐怖主义,这股&港独&思潮是另类的分离势力,主张破坏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威胁中央在香港行使主权,危害香港特区政府管治。香港实在有为国家安全立法的迫切性。朱家健认为,若国家安全法在香港立法并实施,任何颠覆国家政权和管治的行为将可会检控,若政党或组织收受外国不明资金,将受本地立法的国安法约束,外国组织在香港活动也将受到该法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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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描关注更多环球微信公众号香港为何迟迟不确立【基本23条国安法】
港区中国全国政协委员兼基本法研究中心主席胡汉清认为,香港应至少启动立法程序,成立工作小组为《基本法》23条立法,以免让北京引用《基本法》附件三,可对香港引入大陆的《国安法》。
身兼基本法委员会委员的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饶戈平,早前忽然提出“在香港试行大陆《国安法》”,虽然其后澄清并非个人观点而是引述大陆学者看法,但引起港人关注,也有很大争议性。
& & 梁振英拒绝评论
香港特首梁振英昨天出席行政会议前,被要求就有关言论作出评论,但他拒绝,强调饶戈平早已澄清。
不过,胡汉清在电台节目上力挺23条立法。他说,23条不是“魔”法,反而是阻止港人认为是“魔”法的大陆《国安法》进入。他又称,一天不为23条立法,就会让中央有机会在《基本法》附件三的法律下引入《国安法》。
《基本法》第23条规定,香港应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窃取国家机密的行为。
而《基本法》第18条第四款提到,当香港进入紧急状态,北京就可发布命令将有关全国性法律在香港实施。这一条的主动权不在特区,而在中央政府。
北京如果对附件三的法律条文作出增减,机制非常简单,只要是属于国防、外交等法律的,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在经过咨询特区及基本法委员会后,便可放入。
胡汉清认为,饶戈平的言论只是提醒港人,《基本法》23条现在还不存在,也未有初稿。一旦香港进入紧急情况,北京就要考虑按那些法律基础,容许解放军维持社会秩序。
他声称,当年曾在香港大律师公会,跟现任港大法律学院院长陈文敏一起,成功争取北京答应不将《国安法》引入香港,而让香港自行就国家安全立法,北京在这方面很有诚意。他说:“没人能保证‘占领中环’行动不失控,而一旦演变成动乱,连香港警方也无法解决时,解放军如果没有相关法律可操作,就不能提供协助。”
但当年以保安局长身份推销23条立法失败的新民党员叶刘淑仪,则认为引用附件三来把全国性法律颁布套用在香港,在技术和法律上皆行不通。
另一方面,立法会行政管理委员会因应台湾反服贸人士占领立法院事件,讨论立法会保安问题。立法会主席曾钰成会后说,会上决定,当特殊情况出现时,可采取特别管理措施,限制开放,以保障议会运作。
他强调,现有的保安措施已合适及足够,立法会继续以保障议会顺利运作,及维持向公众开放为目标,相信秘书长及行管会可作出适当判断。而如果出现不愿见的后果,最终会要求警方协助。
他又称,法律也注明,若立法会大楼不能使用,可另找适合地点开会,不会影响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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