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政法大学2015年新闻与传播硕士2015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新生奖学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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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政法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文都教育讯 西南政法大学201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已发布,详情如下:  热忱欢迎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士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  一、培养目标  我校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包含学术型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学术型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并在现场确认时已于CSSCI来源期刊正刊或中国中文核心期刊正刊发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独著,刊物原件);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定向就业的硕士生;  (6)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同等学力考生报考专业学位无须发表学术论文):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简称“法律硕士(非法学)联考”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简称“法律硕士(法学)联考”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方可报考)。  3.报名参加公共管理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的人员,符合(一)中第1、2、4各项要求,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  (2)具有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毕业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  (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4.报名参加新闻与传播、翻译(英语笔译)、审计硕士和金融硕士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的人员,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我校组织的单独考试: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4各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即获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本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定向培养的在职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经本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定向培养的在职人员。  (四)符合条件(一)中第1、2、4项要求的应届本科毕业国防生,可以报名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五)
我校既是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初试(以下简称“推免生”)的推荐单位,又是接受单位。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推荐和接收办法已公告在校园网主页上。具有资格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项目的推免生)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cn/tm)报考我校并参加复试。到日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报名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预报名时间为日至9月28日每天9:00-22:00。  2.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cn
,教育网址:)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修改或查询本人报名信息,其中招生单位、考试方式、报考专业及研究方向是不可修改的内容。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的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学科专业研究方向。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余缺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填报西南政法大学的一个学科专业研究方向,只能选择西南政法大学报名考试点。  (3)应试的外国语语种按招生专业目录的规定任选一种。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以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5.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要如实填写。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暂行)》进行处理。  6.现役军人、应届本科毕业国防生报考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有关报考规定,遵守保密规定,按
 照相关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  (二)所有考生均须到网报时自己选择的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  1.报名考试点现场确认时间: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地点:考生按网报时所选择报考点的“报名须知”中指定的地址办理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照像。  3.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检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报考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同等学力考生须一并提交在CSSCI来源期刊正刊或中国中文核心期刊正刊发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独著,刊物原件)。  单考生另加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推荐函、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并备复印件一份,以及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材料,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核对,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  (2)报名考试点按教育部规定当场摄像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3)考生按各省级研究生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交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交纳报考费后,不退报考费。  四、考生资格审查  招生单位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准考证由考生自行在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系统
日-日开通,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查询考试信息,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在复试时对非应届考生学历学位证书、应届考生的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五、考试  (一)初试日期:日至12月28日。初试科目:请查阅《专业目录》。  (二)复试工作一般在2014年4月底完成。复试规则和程序等信息将提前公告在我校校园网主页上,复试内容及形式请阅《专业目录》的“说明”及“复试栏”。复试通知书按公告要求,由考生在校园网主页下载打印。  六、复试加试  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初试成绩合格后,一律加试。复试时加试大学本科主干课程两门,加试方式为笔试,笔试科目请详阅《专业目录》的“加试栏”。  七、体检  考生复试时应按我校规定到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具体要求见复试通知。  八、录取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  在初试、同等学力加试、复试成绩合格的情况下,结合考生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学费、奖助学金和学制  (一)学费:据国家有关规定,西南政法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均要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学费。  (二)奖助学金:我校将按照国家规定和学校政策通过各种途径为符合条件的硕士生提供奖学金和助学金,详细内容参见西南政法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网页(http://www./yjsgzb/)。  (三)录取为定向就业(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的学术型、专业学位研究生,不享受学业奖助学金。  (四)学制:学术型研究生学制为三年,专业学位(法律硕士(非法学)除外)研究生学制为两年。  十、其余事项  (一)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二)已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被录取为硕士生后,按国家规定签定相关定向就业合同。  若有未尽事宜,请直接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023-3-; 图文传真:023-。&&& 推荐阅读:&&&&&&&&
&&责编 :黄燕华西南政法大学2014年研究生奖助政策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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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校为何要进行研究生奖助政策改革?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三部委共同印发了《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文件要求从2014年起,逐步建立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受教育
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奖助政策改革基本情况
1.学校为何要进行研究生奖助政策改革?
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三部委共同印发了《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文件要求从2014年起,逐步建立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培养成本、高等学校等研究生培养机构多渠道筹集经费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主要内容包括完善财政拨款制度、完善奖助政策体系、建立健全收费制度三方面内容。根据文件要求,学校在开展广泛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发展规划以及近年来研究生生源、培养和就业情况,研究制定了《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改革方案(试行)》及其系列文件,涉及到研究生收费与奖助体系两部分,并决定从2014级秋季入学的全日制研究生起开始执行。
2.从2014级秋季起入读西南政法大学的研究生是否要缴纳学费?每种类别的研究生学费收取的基本做法是怎样的?
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 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号)文件规定,研究生教育将全面实行收费制度,即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按照&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原则,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
我校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将分别按照国家规定的&每生每学年不超过8000元、10000元&标准确定,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暂不作调整。
我校2014级以前年度入学的研究生,仍按原学费标准执行。
3.为什么要实行研究生收费制度?收费是否会增加研究生经济负担,从而影响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顺利就学?
研究生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应实行以政府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培养成本、多渠道筹措经费的投入机制。从国际经验看,对研究生收取学费也是国际通行做法。我国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不健全,既不利于非义务教育成本分担机制的建立,也阻碍了研究生奖助政策的完善和研究生财政拨款的增加,不利于激励研究生珍惜机会潜心学习、促进研究生教育健康发展。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是系统设计、有机衔接的,其根本目的是推动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提高我国研究生培养质量、服务于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在实行收费制度、健全成本分担机制的同时,更加注重财政拨款制度和奖助政策体系的完善。政策措施实施后,研究生所获资助总体上超过其应缴纳的学费,资助水平得到提高。因此,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各项政策措施,从制度设计上可以保证研究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总体上不会增加研究生经济负担。
4.与收费制度相配合,2014年实施研究生投入机制改革后,西南政法大学可以为2014级新入学的全日制研究生提供哪些奖助学金?
为改善研究生学习、科研和生活条件,学校从2014级入学的研究生开始实施新的奖助学制度,由奖学和助学两大类九项基本制度共同组成。符合各项制度规定条件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可申请。如果研究生足够优秀,他所获得的奖学金、助学金等将足以支付学费、生活费开支,经济上没有后顾之忧。
助学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四项:
(1)国家助学金: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生每生每年12000元,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生每生每年6000元,按月发放。
(2)学校&助研、助管、助教&三助津贴:硕士研究生 &三助&岗位津贴每月不高于700元,博士研究生 &三助&岗位津贴每月不高于1000元,临时&三助&津贴可按实际工作时间折算。
(3)国家助学贷款: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以申请
(4)经济困难研究生补助:特困补助每学年实施一次,人数不多于研究生总人数的10%,补助标准为500元/人;临时困难补助为一次性发放,补助标准为500元、1000元、2000元三个等级。
奖学制度包括以下五项:
(1)国家奖学金:博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生30000元,硕士生奖励标准为每生20000元,在读期间不重复享受。
(2)学业奖学金: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可根据入学考试成绩和学业成绩申请全额奖学金、新生奖学金和综合奖学金,获奖比例总覆盖面近70%。
全额奖学金奖励在读期间全部学费,按学年平均发放,但获得全额奖学金的研究生在读期间不能再申请新生奖学金和综合奖学金。
新生奖学金奖励在读期间第一学年学费,在读期间可申请综合奖学金。
综合奖学金奖励在校期间综合表现优异的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奖励额度分为16000元、8000元、4000元三个等级,博士研究生奖励额度分为20000元、10000元、5000元三个等级。
(3)研究生科研奖励:攻读我校硕士、博士学位而形成的研究生学位论文,最高奖励金额50000元;在本校求学期间、以本校为第一署名单位独立发表或以第一作者名义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的学术著作,最高奖励金额8000元。
(4)研究生出国留学奖学金:每年资助一定比例的在读优秀全日制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出国访学或攻读学位,硕士研究生出国留学奖学金最高额为每生5万元,博士研究生出国留学奖学金最高额为每生10万元。
(5)留学生奖学金:设立面向外国留学生的留学奖学金,奖励全部或部分学费。
5.优秀本科生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可以获得哪些类别的奖学金和助学金支持?
(1)授予西南政法大学全额学业奖学金资格。获奖研究生按年度缴纳学费和住宿费并完成报到注册手续,学年考核合格后,可分年度获得相当于在读期间全部学费的奖学金。
(2)在读期间特别优秀的,可按条件参评国家奖学金。
(3)享受每年6000元的国家助学金,并且可以根据需要申请&三助&岗位,获得岗位津贴。
(4)在读期间达到相应学习、科研条件的,可申请科研奖励和出国留学奖学金。
6.除奖助学金政策以外,学校在研究生培养方面还有哪些优势?
硕博连读:凡是完成规定课程学习任务、成绩优秀、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突出的在读学术型硕士,在第二学年可以按照规定申请硕博连读,取得硕博连读资格并最终被录取为博士生的研究生,按照注册为博士生时起享受博士生待遇。
公派出国:学业成绩优秀、外语水平高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可以申报国家留学基金委的&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出国留学项目&,由国家资助到国外一流大学攻读硕士学位、博士学位或者以联合培养博士生的身份出国研修(详见&国家留学网&http://www.)。
校际交流:我校与美国、英国、加拿大、德国、法国、意大利、日本、韩国、泰国等国家和港澳台地区的60余所知名高校、研究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也与重庆大学联盟高校、立格联盟(全国五所政法大学联盟)高校建立了校际交流平台,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在国内进行跨校交流学习,也可以申请到与我校有合作交流关系的海外著名高校或研究机构留学,学校按照有关规定审查后承认其相应的学分。
挂职锻炼和实务训练:学校在全国200余家司法机关或专业机构建立了教学科研实习基地,每年按照合作单位的选派研究生前往对口的司法机关或专业机构挂职锻炼,为研究生提供接触实践、增强实务操作能力的大量机会;同时各学院还聘请了一大批实务部门的专家担任兼职导师,绝大多数专业的研究生都能够得到校内外双导师的有效指导。
就业指导:学校对所有研究生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指导课程和个性化就业服务,并通过召开&双选会&、专项招聘会等多种途径为研究生提供来自全国各地、各行业的就业岗位和带薪实习机会,毕业研究生年底就业率连续多年接近100%。
奖学金制度
一、国家奖学金相关问题解答
1.西南政法大学历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人数是多少?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制定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号),我校于2012年开始实施新的评选办法,2012年共有12名博士研究生,122名硕士研究生获得国家奖学金。具体的评定人数由重庆市教委每年分别下达,学校按教委下达的人数根据《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进行评定。
2.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对象有哪些?
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对象为我校在读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同时必须符合学习、科研等相关条件方可参评。
3.申请国家奖学金的限制性条件有哪些?
全日制研究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1)超过标准学制的(以《西南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和《西南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为依据);
(2)在读期间已获得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3)在读期间学位论文评阅未通过的;
(4)在读期间必修课与选修课有重修或补考记录的;
(5)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者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分,或者因涉嫌犯罪正在被追究的。
4.国家奖学金评选中发表的学术论文如何进行认定?
参照《西南政法大学期刊分类办法》(西政学术委发〔2013〕2号)的规定执行。
5.国家奖学金每年何时申请?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申请和评审时间以教育部和重庆市教委确定的时间为准,一般约为每年10月至12月。
二、学业奖学金相关问题解答
1.哪些研究生可以申请学业奖学金?覆盖面是多少?
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中国籍在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若符合评定条件,均可获得学业奖学金。
我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覆盖面接近招生计划总人数的70%。
2.学业奖学金分为哪些类别?每一类奖学金的评定基础是什么?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全额奖学金、新生奖学金和综合奖学金三类。全额奖学金授予科研创新潜力大、特别优秀的硕士、博士研究生; 新生奖学金授予入学考试成绩优异的研究生;综合奖学金授予在校期间综合表现优异的研究生。
全额奖学金和新生奖学金以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为基础,招生结束后由学校直接评定,不需要申请;综合奖学金以在校学习一年以后的研究生综合考评情况为基础,由学生本人根据条件申请,学院组织评定后报学校批准。
3.全额奖学金的评定比例是多少?如果研究生想获得全额奖学金,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全额奖学金的评定比例不超过当年招生总人数的10%,具体的评定人数每年根据各专业生源质量、重点学科等具体情况确定。其中,博士研究生全额奖学金只能授予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业(指二级学科)全日制硕士毕业、科研成果突出、研究计划或思路明确、学术发展潜力较大的博士生,同时要考虑入学考试成绩、科研项目和成果、外语水平等因素。
硕士研究生全额奖学金授予两类学生:一是优秀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二是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与复试加权排序名次在本专业本复试组10%以内的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不含校外调剂录取的研究生)。
4.获得全额奖学金后,是否意味着无论出现何种情况,都可以免除在读期间的全部学费?
不是。为了激励全额奖学金获得者继续努力学习,学校对全额奖学金获得者规定了相应的限制性条件。若全额奖学金获得者出现了以下情形之一,将被取消其全额奖学金资格或停止发放全额奖学金。具体情形有:
(1)研究生新生放弃入学资格或未按期办理报到注册手续的,取消其全额奖学金资格;
(2)在读研究生未按期报到注册的,停发当年全额奖学金;
(3)在读研究生提出退学申请的,停发当年及以后年度全额奖学金,当年已经发放的,予以收回;
(4)研究生在读期间必修课或选修课未达及格标准的,停发当年及以后年度全额奖学金,当年已经发放的,予以收回;
(5)博士生综合考试成绩不合格或未通过中期筛选的,以及硕士研究生未通过中期筛选的,停发当年及以后年度全额奖学金,当年已经发放的,予以收回;
(6)研究生在读期间如有抄袭、剽窃等违反学术道德规范行为,停发当年及以后年度全额奖学金,当年已经发放的,予以收回;
(7)因违规、违纪受到警告以上处分的研究生,从处分决定正式生效之日起停发当年及以后年度全额奖学金,当年已经发放的,予以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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