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房改对营业房会有哪些影响营业收入的因素因素

刘晓博:“二次房改”来了将产生重大影响!--杨君观察的博客--凤凰网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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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博:“二次房改”来了将产生重大影响!
据《中国经营报》报道,住建部已经会同国家发改委,准备拟定进一步深化住房体制改革的初步实施方案.1998 年启动的第一次住房体制改革,结束了实物分房,将中国引入了“商品房”时代。在过去十多年里,房地产和城镇化齐头并进,成为拉动中国经济发展最重要的力量。而中国人的资产配置,也在这个时期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在这个时代一个人社会阶层的升降,往往跟他有没有买房子、买了多少套房子密切相关。所以,“房改决定命运”。那么新一轮房改又将会怎么做?对每个来说意味着什么?从媒体公开报道看第二次房改只是个意向,距离形成初步方案仍然有相当距离。报道只透露了此次改革一些原则:一是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让市场规律在资源配置过程中起决定性作用。二是去投资化去杠杆化确保住房的基本属性,这个方向没有变,但是现在包括决策层在内,都在试图寻找一条既能保证住房消费市场平稳发展,又尊重认可居民通过市场手段改善居住条件需求的路径。三是以前保障性住房品类繁多,最早的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后来的限价商品房、公共租赁房,以及半保障性质的自住商品房,以及共有产权房等,这些种类将在未来进行削减,比较理想的状况是,分为租赁型保障房和销售型保障房,在销售型保障房中,贯彻‘共有产权’的思路我的判断是,正如“第一次房改”给房地产市场带来重大利好一样,“第二次房改”也将给房地产行业带来重大利好。只是房地产在中国经济中的作用,已经没有过去10年那么重要了。众所周知,房地产业在狂飙突进10多年后,已经出现了重大拐点。除了数十个有明显人口增量的城市外,绝大多数城市住房供应都已经饱和。而国家正处于经济转型的关键时间点上,需要房地产为保增长作出贡献。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李克强总理提及房地产时这样说:“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如果说,“让市场规律在资源配置过程中起决定性作用”是“二次房改”的基本原则,那么这句话应该是二次房改的基调。我猜测将会有以下政策出台:一是对于低收入阶层住房主要通过廉租房来解决;夹心阶层则主要通过共有产权住房(部分产权是国家的)来解决。其他产权复杂的住房类型将消失。二是设立住房储蓄银行改革住房公积金制度让刚需一族购房更加容易。三是逐步取消行政手段对住房市场的调控,住房的投资需求事实上被承认。否则,众多过剩的住房无法消化。四是房产税会出台,但力度会比很多人预估的要弱。五是MBS(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会全面推行,这事实上相当于向房地产行业注入流动性。由于供应量严重过剩,未来10年中国绝大多数中小城市的房价降跑不赢真实通胀,绝大多数中国人住房最痛苦的时候正在过去。只有三四十个有明显人口流入的经济中心城市,房价仍然高昂。国家肯定会分类处理,在前一类城市减少保障性住房供应量,在后一类城市增加。而且房地产税的税率,也将有所不同。整体而言,“二次房改”将对房地产行业构成利好,而不是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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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君,二十世紀七十年代出生於重慶市酉陽縣,互聯網世界的一個旁觀者。本人博客堅持有態度,無立場,力圖彙聚社會各方的聲音,弘揚真善美,揭露假惡醜,傳遞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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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房改对未来房价的影响会如何?
来自:长城网
日期: 10:2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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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房地产市场发展到今天,其实已经到了不得不改,或者说不得不大改的境地,而此次三中全会祭出的改革大方向和具体举措应该是符合市场预期的。大家可能更关心的是,第三次房改对未来房价的影响会如何?
& & &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公报与《决定》文件依稀描绘了即将开启的中国第三次房地产改革的前景:第一,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由“基础性”转向“决定性”,由此决定了下一步房地产调控的去行政化基本方向;第二,强调“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以破解政府一手垄断土地要素的格局,实现土地供给的多元化,这是缓解当下房地产市场供需矛盾的最有效举措;第三,试图通过完善金融市场体系、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等综合配套改革,来改善中国房地产市场的外部宏观环境,这是纠正中国房地产畸形发展的根本之策。
& & & 中国房地产市场发展到今天,其实已经到了不得不改,或者说不得不大改的境地,而此次三中全会祭出的改革大方向和具体举措应该是符合市场预期的。大家可能更关心的是,第三次房改对未来房价的影响会如何?笔者认为,这需要看政府最后能出台多少实质性的落实措施,以及今后的实际行动。但无论如何,从中长期来看,这些改革蓝图对中国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无疑是一剂利好,而从短期来看,这可能会加剧中国房地产泡沫破灭的不确定性。
& & &&今年持续升温的房地产市场,以及越调越涨的畸高房价让“房地产泡沫”一词一直为大家所热议。乐观派认为中国的城市化进程仍将持续,房地产市场不存在泡沫,现在的房价很正常,不久的将来北京的房价甚至能达到80万元每平米;而悲观派则认为中国房地产市场泡沫化严重,房价暴跌即将来临,手头房子能卖就卖。笔者认为,上述两派都是极端观点,极度乐观和极度悲观都不可取。基本的判断应该是,中国的房地产市场肯定是存在泡沫的,但是泡沫的大小,以及泡沫是否会破、何时会破取决于未来的外部宏观环境变化。就当前而言,及时采取措施适当刹车以确保房地产市场的软着陆,对中国经济的“稳增长”是必要也是必须的,这也正是三中全会定调“全面深化改革”的背后涵义。
& & & 过去这些年,助推房价飙涨的因素除城市化进程加速和居民收入改善导致的住房需求大幅增加以外,主要还有货币超发、金融资源配置不合理、地方政府土地财政依赖、居民收入差距拉大、土地要素市场政府一手垄断等房地产市场之外的因素。此轮启动的第三次房改正是试图对上述这些领域进行全面改革,但这些改革如果掌控不好则会加剧中国房地产泡沫破灭的可能。
& & &&第一种可能:改革进程缓慢,房地产泡沫越吹越大。中国过去35年来的渐进式改革之所以能取得成功,一方面是由于大多数改革都是各方能达成共识的帕累托改进,改革阻力相对较小;另一方面是由于改的大多是老百姓的事,比如国企改革、住房商品化改革,都是政府在甩包袱,政府有改革的动力。而上述这些改革需要政府主动让利,是政府在“革自己的命”、“卸自己的胳膊”,阻力自然很大。如果改革长期进展缓慢,则现在的房地产发展模式就会愈演愈烈,房地产泡沫就可能越吹越大。一旦房地产被吹上了天,想软着陆也就难了。
& & & 第二种可能:改革迅速取得突破,房地产泡沫破灭提前到来。十八大以来,新一届政府不断释放改革的决心和魄力,如果上述改革在今后1-2年内能很快取得重要突破,比如全面开征房产税、农村建设用地直接入市、保障性住房和自住性住房大量供应等,则目前的高房价就会失去支撑。如果再考虑到去年至今年以来的住房刚需提前释放,以及2017年前后到来的全国首次购房适龄人口(25-35岁)数量步入下降通道的影响,则如今房地产市场不断追高的结局注定不会太美好。
& & & 不管出现上述哪种情况,正如今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席勒教授所言,“非理性繁荣的盛宴不可能持久”。因此,从长远来看,新一轮房地产市场化改革,特别是土地要素市场改革是大势所趋,因为改革可能会死,但如果不改革则肯定会死。而从当前来看,改革的过程不会一蹴而就,也不能一蹴而就,重要的是做好平衡,既要避免房价上涨过快,也要避免房价急剧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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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800-0011第三次房改该如何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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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房改该如何推进?
& “楼市之惑”深度系列报道自10月24日陆续刊发至今,已有一个半多月的时间。这组旨在梳理20年来中国房改的历史,通过在住房政策、房改蜕变及楼市发展的历史和现实的比较和反思中,为重新检讨房地产市场和住房供应模式、创新新的住房政策顶层设计、为启动“第三次房改”铺垫的深度系列报道,终于在收官之前,等到了期待已久、令人振奋的消息。
在上周五召开的以“分析研究2017年经济工作”为中心议题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在谈到明年的经济工作时特别要求:“加快研究建立符合国情、适应市场规律的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这意味着旨在从根本上彻底改变当今房地产市场乱象及尖锐的住房问题矛盾的新的住房政策的顶层设计(“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由此拉开了序幕。也可以说,第三次房改,已“准备上路”。
回顾这一个半多月的“楼市之惑”系列文章,我们了解了中国房改的历史,“二次房改”的异化和劣变,以及它给中国楼市及城镇居民的住房问题所带来的灾难性影响。如今,在中国最高领导层重启“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之际,究竟该怎样重新进行中国住房政策的顶层设计,把被“二次房改”推行十几年来所导致的楼市乱象扭转过来,已现实而紧迫的摆在人们面前。
启动第三次房改,重新找回房地产及住宅产业历史性机遇
一般人对于重启住房政策顶层设计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大都是从现有面临崩溃边缘的楼市乱象及尖锐的住房矛盾来思考。高房价引发的沸腾民怨,创纪录的楼市泡沫布下的“核弹一般的地雷阵”,以及对实体经济的挤出效应和整体市场的虹吸效应,早已成为众矢之的。而作为执政者,更多的还是从经济发展大局、社会稳定大局和国家安全的危及来考量。
但人们在对住房政策顶层设计的所有反思中,似乎还遗漏了一个极为重要的“正效应推理”,这就是如果我们能设计和重启一个能激活国民的最大消费——普通人的住房消费的机制(绝非房地产市场的投机炒作拉动),将会为中国的经济发展、社会的稳定和国民的幸福指数,带来何等翻天覆地的变化。
应该说,这二十年来,中国房地产市场和住宅产业恰好遇到了世界上任何国家都不曾有的历史性大好机遇。其间中国经历了人类史上规模最大的城乡迁徙人口。1995年中国的城镇总的人口只有3.5174亿人(当时全国总人口为12.1121亿人),而到了2015年底,尽管全国总的人口只比20年前增长了13.5%(到2015年末全国总人口达到137462万人),但此时中国城镇总的人口却已达到了7.7116亿人,比1996年翻了近1.2倍。
令人遗憾的是,由于住房政策顶层设计的失当,中国城镇成倍的人口增长和住房小康的目标,并没有给中国的房地产市场及住宅产业带来与城镇化大跃进相匹配的、倍增式跳跃发展。
此外,在国际住宅产业和房地产市场发展中,有两个被公认的发展高峰期,也正好与这二十年来中国的发展相遇并叠加交汇。第一,就是当一个国家人均住房面积达到35平方米(约为户均100平方米)之前,国民对住房保持旺盛的需求,该国的住宅产业及房地产市场将会有一个持续的高速发展;第二,当一个国家的人均收入达到了美元的区间时,普通居民的住房消费会进入一个改善住房的爆发期,该国的房地产市场也将进入突飞猛进的高速发展阶段。这两个房地产及住宅产业发展的高峰期,也被视为住房发展的国际惯例。
而中国近20年来的发展,恰恰就处在这两个房地产发展高峰期的交汇点。中国城镇居民的人均住房水平,自从经历了朱镕基执政时年均增长0.84平方米的高速发展后(注:根据朱镕基前总理2003年3月的最后一次政府工作报告,从从1998年到2002年底,中国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由17.8平方米增加到近22平方米),从2003年的新一届政府上任至今的14年,竟一直还在人均住房面积20多平方米左右徘徊,甚至还出现了倒退。由2002年时的人均近22平方米退回到2015年底的21.12平方米。与此同时,中国城镇居民的人均收入却在稳定增长。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中国城镇居民的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在2003年就超过了1000美元(为8472.2元,但是美元对人民币的汇率为1:8.28左右),而到了2010年更是到了人均近3000美元。直至2015年,中国城镇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更是达到了31195元,按照当时的汇率相当于4800美元左右。
这一切都表明,无论是中国近二十年来出现的人类史上最大规模的城乡人口迁徙,还是社会发展进入了住宅产业和房地产市场两个高速发展的交汇期,都在为中国城镇居民住房小康的大发展和房地产市场的大跃进,提供了百年难遇的空前机遇。万事俱备,只欠东风。
这个“东风”,就是重启“第三次房改”。只有如此,中国房地产市场和住宅产业发展的空前机遇,才能“美梦成真”,才能彻底的激活被高房价压抑十多年的普通居民的住房消费,才能在十三五的五年中依靠住房消费全面发展新增70多万亿的国内生产总值(比2015年中国全部的GDP总值还高出10%)。
那么,新的住房政策的顶层设计,在谋篇布局上又该有怎样的重要考量?
把重建住房小康、激活普通居民住房消费作为新的住房政策总纲
首先必须目标明确,只有大方向和总纲正确,纲举目张,“第三次房改”才能回到正路上来。
这十几年来,在中国官场有一种非常“奇特”的现象。一方面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声音不绝于耳,另一方面,全面小康中含金量最高的“住房小康”,却从各类“红头文件”消失的无影无踪。尽管这两年中国最高领导人再三强调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一个不能少”,但“住房小康”似乎总是不入各级执政者的“法眼”。以至于有人猜测,是不是住房问题矛盾过于尖锐,楼市乱象积重难返,才使得顶层决策者对此“绕道而行”?
笔者之所以建议把重建住房小康、激活普通居民住房消费,作为新的住房政策总纲,不仅因为中国城市社会住房矛盾这个最大的危局,可以成为未来几年中国经济发展潜力最大的“黑马”,而且这也是执政党对人民承诺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社会中含金量最高、影响面最大的组成部分。此外,在住房政策和房地产市场的治国理政中,有了这样的总纲,就不会被一些利益集团的“改革”和“含糊不清”的政策和认知羁绊,顶层设计也不会再犯大的方向性失误。
早在上世纪八十年代,邓小平在提出小康社会的设想时,就把住房小康列为小康社会解决温饱后的第一大目标,这也是当时全社会的共识。提出小康社会概念时,关于小康最经典的名言,就是“小康不小康,关键看住房”。在现实社会中,尤其是在高房价的大环境下,是否拥有自己的住房,更是成了百姓家庭财富多寡的决定性力量。
去年,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延边视察时强调:全面小康一个也不能少,大家都要过上全面小康的生活。确实很难想象,如果缺少了“住房小康”这个最大的权重,全面小康社会还有多少“真金白银”?
所以,无论从执政党对人民的历史性承诺,还是现实的社会和经济各方面需要,以及政策总体的谋篇布局,住房小康和激活普通居民住房消费,都应该成为新的住房政策顶层设计的总纲。
民主决策和公众参与,应成为影响住房政策走向的决定性力量
“第三次房改”最不该被遗忘的就是,“二次房改”给中国房地产市场带来代价无比巨大的惨痛教训。
和大张旗鼓的“九八房改”不同,2003年8月出台的最低调也是对中国楼市“冲击波”强度最大的“二次房改”,“顶层设计”都是在“大幕内”进行。不仅当时公众对此事先毫不知情,就是在“二次房改”政策制定过程中“说上几句话”的机会都没有。按照开发商的意志实施的“二次房改”,成了名符其实把中国房地产市场和住房问题拖入深渊的祸根。住房问题事关老百姓最大的切身利益,半点差池就会使市场“乌烟瘴气”,实际上,后来的事实证明了这点。
这方面,前总理朱镕基早就做过一个很好的表率。根据前几年出版的《朱镕基上海讲话实录》透露,在朱镕基解决上海市民住房问题时,就特别突出强调市民在住房政策制定过程中的话语权和决定权。其实,事关老百姓切身利益的公共政策让公众有主导权,“让老百姓说话”,这不仅是民主决策的基本要求,也曾是中国执政党的传统。
“二次房改”之所以失败,成为中国十几年房市乱象的祸源,上使顶层提心吊胆,下致百姓民怨沸腾,根本的原因就是这个被利益集团操控“房改”,不要说没有民主决策、公众参与的基本程序,而且连最基本的立场和方向都被权贵利益集团所左右。
其实,在十年前的2006年一次中共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会上,顶层就强调过“民主执政是马克思主义政党执政的本质要求”,并提出“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以民主的制度、民主的形式、民主的手段支持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真正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加强对权力的监督,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这些十年前的“民主之语”,今天听来还使人深感切中时弊。问题是,在各种攸关百姓利益的公共政策的顶层设计中,究竟又能落实几份。
重启住房政策顶层设计,要从根本上解决房地产和住房方面等社会矛盾,使中国房地产市场重回康庄大道,就必须在顶层设计上使新的住房政策能真正体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和立场,使公众成为新的住房政策制定的主体。住房政策和房地产市场的问题,说到底不是什么技术和决策困难的问题,而是利益和立场站队的问题。这既考验当局者的智慧,更考验政府的良知。
普通百姓买得起房,是启动“第三次房改”的灵魂
这方面的主要内容,笔者已经在“楼市之惑”系列报道之三(中国房改“灵魂”去哪儿了)有过详细论述。这里,更多的还是从技术的角度,来探讨在房地产泡沫高耸的情况下,如何对“买得起房”进行具体的量化分析和定性。
首先必须明确的是,如果新的住房政策顶层设计要把住房小康和激活普通人住房消费作为作为第三次房改谋篇布局的总纲,“让老百姓买得起房”重新回归为新的房改之魂,就必须有具体而实在的量化标准,并把它作为各级政府政绩考核的重要指标。否则一切都可能成为流于口号的空谈。
当初“九八房改”时,把房价收入比4作为城镇居民买得起60平方米经适房的上限;而在此前1994年的一份未得以大规模推广的国务院房改文件中,规定一套56平方米建筑面积标准新房的负担价,1994年应为所在市(县)双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倍(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市县略高于3倍,
2000年以前总体上达到3.5倍,职工购买自己已住用的公有住房还有多种折扣)。
那么,在经过十几年的高房价累积效应和住房小康的标准“与时俱进”(2010年城镇居民为人均30平方米,到2020年为人均35平方米,户均也从90平方发展到120平方米),“买得起房”的标准,又该如何制定?
考虑到现在高房价泡沫累积的现实,以及住房小康的标准的提高,在中国的大中城市中,再把房价收入比3-4作为买得起房的政策标准肯定是不合时宜的。既然人均和户均的住房面积比过去都提高了一倍左右,房地产市场挤出高房价泡沫又需一个较长的过程,所以“买得起房”的量化标准既不能定的过高(那样多数城市无法实施),又不能定的过低(会使房改的灵魂大大折扣)。综合各方因素,把房价收入比9作为“买得起房”的政策基准线上下浮动,比较适宜。
这个标准虽然比联合国人居中心和世界银行的标准(房价收入比为3-6)的上限高出了50%,但符合中国大中城市的实际,也更有利于新的住房政策顶层设计的推广实行。目前,中国众多大中城市的城镇居民买房的房价收入比,普遍高达15以上。
按照市长黄奇帆的说法,以市民每月的家庭收入可买得到一个平方米住房来计算,现在户均100平方米的住房的房价收入比就是8.3。所以,把房价收入比9作为中国大中城市买得起房的基准线,符合中国现实国情。
当然,之所以把它当作“基准线”,是因为这个政策标准不应该是“一杆尺子量到底”。比如,在三四线中小城市和西部边远城市,本来的房价水平就不高,住房库存积压可能还多,“买得起房”的政策标准就应该明显下浮,定在房价收入比6以下;而一些房价高企的一二线大中城市和沿海发达城市,一般的“买得起房”的政策界限可以上浮到房价收入比12,北京上海深圳等特大型城市,最高可以上浮到房价收入比15。就是这样的“高水平”,这些地方市民实际承受房价,也要比现在低了一半左右。
而要房价立马下降50%,怎么说都不现实。但是,地方政府可以通过共有产权房、经适房和自持房等多种形式,使市民实际的负担水平下降一半。这也算“买得起房”政策的一种“灵活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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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的最新馆藏“二次房改”如何影响“新市民”
来源:中国经营网
&經過超過半年的前期籌備與研究討論之后,被市場稱為&二次房改&的&進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終于提速。在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中央城市工作會議于2015年末相繼召開之后,&二次房改&的目標、路徑等,均已基本確定。
城市&新市民&將成為&二次房改&有關政策精神和方案草擬、制定的核心政策訴求。最高決策層希望借此推動新型城鎮化發展模式,并依此建立起穩定、良性和健康運轉的房地產市場,繼而在國民經濟全局中發揮良性和正向的作用。
如是思路之下,&二次房改&有望在&建立租購并舉的房地產市場&&滿足城市新市民住房需求的制度改革&等方面,較現有體制和格局形成&創新&和&突破&。而原有的城鎮住房保障體系,也面臨一定的調整與完善。
&二次房改是外界的稱呼,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內部的標準說法是,&進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日,一位地方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內部人士告訴《中國經營報》記者,進一步深化住房體制改革的目標、路徑等,都已確定。
2015年6月,國家發改委確定了一系列國民經濟和社會民生領域的改革重點,并形成了有關工作安排。按照&進一步深化經濟體制改革&工作的總體安排,有關部門應在2015年提出&進一步深化住房體制改革實施方案&。
1998年,國務院下發23號文件,要求從1998年下半年開始,停止住房實物分配,逐步實行住房分配貨幣化。改革開放以來的第一次房改自此拉開序幕,商品住房開始進入住房消費市場,并在此后20多年間,形成了房地產對國民經濟舉足輕重的位置與格局。
記者了解到,國家發改委議定的提出&進一步深化住房體制改革實施方案&,主要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下稱&住建部&)牽頭,會同國家發改委體改司等有關部門負責,其中部分內容也涉及到財政部、人民銀行總行等相關部門。 實際上,從2015年開始,住建部即對&進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及其實施方案&進行了討論和研究,并結合中央城市工作會議籌備、中央財經領導小組工作會議進行了積極準備。
&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和中央城市工作會議實際上是相繼召開的,經過這兩次會議,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大方向被確定下來,主要是圍繞滿足城市新市民的住房需求,建立符合這一需求和趨勢的住房制度。&前述地方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人士稱,對于這一內容,住建部已經向地方政府進行了通報。
在&進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前期研究和討論工作啟動后,住建部住房制度改革與發展司、房地產市場監管司、住房保障司、公積金監管司、政策研究中心等均抽調了相關業務人員參與了該項工作,并在較多領域形成一致和共識,在住建部向最高決策層匯報中,即部分包含了這些共識。
記者了解到,中央層面已經確定,在落實新型城鎮化發展模式的背景下,逐步放開省會以下中小城鎮的落戶限制,在區域中心城市的功能、就業吸附能力提升后,更多周邊地區的農村居民、小城鎮居民進入區域中心城市落戶,繼而產生住房需求。
&住房需求有兩個方面,購房是一方面,租賃是另一方面,并不是只有購房需求才是需求,所以,購租并舉這個思路,自始至終被貫穿于進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前期籌備和探討中,而這個思路,也得到了中央最高決策層的首肯,所以,建立租購并舉的住房制度,已經被確定下來。&前述參與研究探討的專家告訴記者。
日、29日兩天,全國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工作會議在北京召開。與會人士向本報記者表示,在該次會議上,住建部黨組書記、部長陳政高向地方政府表示,2016年要推進以滿足新市民住房需求為主的住房體制改革,把去庫存作為房地產工作的重點,建立購租并舉的住房制度。
據了解,為了完善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政府有關部門已經在考慮,通過國有資本和市場相結合的方式,建立專業租賃經營機構;同時,北京、上海、廣州、深圳四個特大型城市也按照住建部的要求,著手開展房地產信托投資基金試點工作。這些都將為市場化、規模化運營住房租賃市場,提供出口和保障。
在進一步深化住房體制改革中的前期研究和探討中,保障性住房的品類也多次被涉及,參與討論的人士多認為,應對現有住房保障體系的品類做出完善和調整。不過,由于進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實施方案仍未最終定案,這部分內容是否最終出現在方案當中,尚不能最終確定。
目前,中國的保障性住房品類相對較為繁雜。在產權型保障房中,有經濟適用住房、限價房等;在租賃型商品房中,又有廉租房和公租房等,目前,廉租房與公租房已經并軌運行。北京等地還有自住型商品房等帶有政策性住房的品類。
&從目前的情況看,經濟適用住房逐步退出的可能性比較大。&前述地方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的內部人士向本報記者表示,地方住建系統在研究廉租房、公租房兩房并軌的同時,也曾重點對三房并軌進行研究,所謂三房,即是廉租房、公租房和經濟適用住房。
2015年年底,北京市正式確定,不再新建、配建經濟適用住房。保障的品類縮減為公租房、自住型商品房和棚改安置房。在此之前,全國已經有不少地區確定不再興建經濟適用住房。
除經濟適用住房外,公租房也面臨一定的調整。目前,住建部已經開始考慮實行公租房貨幣化的政策思路,即通過市場籌集房源,政府給予租金補貼的方式對公共租賃住房進行運營。
除此之外,按照住建部2016年的工作安排,將繼續推進棚改貨幣化安置,努力提高安置比例,2016年新安排600萬套棚戶區改造任務。改進房地產調控方式,促進房地產企業兼并重組。進一步落實地方調控的主體責任,實施分城施策、分類調控。
[责任编辑:邓煜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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