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非京生源毕业生纸质材料2015年什么时候入梅开始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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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统招标记;有校级招生就业部门盖章
有校学生处或保卫处盖章,A4纸大小(详见附件6)。
第二代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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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资料【学校集体户毕业生】
个人户口页原件;
用A4纸复印
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加盖户管公章)
用A4纸复印
不少于30门课程,无补考、缓考、重修等记录,有校级教务处盖章。注明:如果是“专升本”的毕业生,需提供包括专科在内的全部成绩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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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推荐表
项目填写齐全,注明培养方式为统招或非定向,并加盖校级招生就业办盖章。要求为省级教育主管部门统一印制格式,校方仿制的无效。
根据大小尺寸,A4纸或A3纸大小复印
外语水平证明材料
【普通专业毕业生提供】英语四(或六)级成绩单(四级成绩要求425分以上,六级不作要求)注明:如果成绩单丢失,则须由全国CET考试委员会或教育部考试中心开具的四级成绩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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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类、体育类、外语类专业毕业生提供】《外语水平达到毕业要求的证明》(要有校级教务处盖章)。要求A4纸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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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张为同一底版的免冠彩色证件照,不得用大头贴、艺术照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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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注明: 1.“非北京生源”是指参加高考时户口为其它省市户口的,属于哪个省市就是哪个省市的生源。非北京生源报考大学生村官的,需符合非北京生源户口进京审批条件。三本独立院校不符合报考要求。 2.所有需加盖的公章一律要求校级相应部门公章,院系章无效。 3.户口未迁至学校集体户的非北京生源毕业生,需具备“非农业户口”。初审时,需提供个人户口所在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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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审核2015年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生源信息和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信息的通知
来源: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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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高等院校、研究生培养单位、中等专业学校:
  为全面、准确掌握2015年全省非师范类学校大中专毕业生生源状况和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情况,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现就报送审核2015年毕业生生源信息和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信息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生源信息审核
  (一)审核范围
  按照国家计划招收的2015年非师范类普通高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毕业生、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和高等职业教育毕业生。
  (二)审核方法
  生源审核工作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以下简称“信息网”)上进行。各学校使用信息网生源信息采集软件“山东高校毕业生生源信息采集系统”(V2.2.1)录入和汇总生源信息。各市登陆信息网的“就业主管部门管理专区”,进行生源审核。各高校、研究生培养单位和省属中等专业学校的毕业生生源信息报我厅审核;市属中专学校的毕业生生源信息由所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汇总后统一报我厅审核。
  (三)审核步骤
  1.生源信息录入。各学校根据信息网数据库提供的2015年教育部学籍信息,使用“山东高校毕业生生源信息采集系统”(V2.2.1)将本校的学籍信息自动下载到本地服务器,通过录入考生号直接调用毕业生的生源信息,也可采用“山东高校毕业生生源信息采集系统”(V2.2.1)提供的其它方式录入毕业生的生源信息。
  2.生源信息比对。各学校生源信息录入后,利用“生源管理”栏目中“审核/上报”功能对录入的生源信息数据进行初审;初审未通过的,利用“比对通过原因”功能为该生选择注明相应的系统未自动比对通过原因。
  3.生源信息上报。各学校须使用“山东高校毕业生生源信息采集系统”(V2.2.1)一级菜单“数据处理”栏目下“上报就业信息网”功能报送毕业生生源信息。经“数据比对”未通过的毕业生生源信息,由学校按规定的时间报送有关证明材料。
  4.市属中专生源审核。市属中专学校的毕业生生源信息报所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审核通过后,按规定时间,将有关证明材料和“2015年市属中专生源资格审核汇总表”(见附件1)一并报送我厅复核。
  (四)生源审核要求
  1.毕业生基本信息录入要求
  (1)以下字段为必填字段:学校名称、学号、考生号、姓名、性别、民族、政治面貌、身份证号、学历、专业、培养方式、生源所在地、学制、入学年份、出生日期、委培定向单位、委培定向单位所在地、备注、扩展项一、扩展项六、户籍地址、常住地址、家庭常用联系电话、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职务。
  (2)上报数据具体要求与说明
  各高校可登陆教育部“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与监测系统”下载的2015届毕业生学籍信息库,比照填报生源数据库。
  ●学号:录入毕业生完整学号,学校学号编排不规范的,录入物理序号(学号的顺序将作为派遣时报到证的打印顺序)。
  ●考生号: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按照从教育部“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与监测系统”下载的2015届毕业生学籍信息库中的考生号录入;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按照《录取新生简明登记表》录入,没有考生号的将准考证号录入该字段。
  ●姓名: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按照从教育部“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与监测系统”下载的2015届毕业生学籍信息库中的姓名录入;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按照《录取新生简明登记表》录入。其中姓名为两个字的,录入时中间不留空格。
  ●民族:以身份证上的信息为准。
  ●政治面貌:如实填写当前政治面貌。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是毕业生使用信息网和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的重要信息,各学校要加大审核验证工作力度,严格依照毕业生身份证填写。
  ●学历:以毕业生拟获取的毕业证书学历为准。
  ●专业:按实际毕业专业填报。
  ●生源所在地:依据现户籍所在地录入,其中入学前户籍迁往就读学校的按家庭户籍所在地填报。
  ●学制:按毕业证学制录入。
  ●入学年份:录入阿拉伯数字(如:2011年9月录取的学生,该字段录入“201109”)。
  ●委培定向单位:录入委培定向单位名称。省政府委培的,填“山东省政府”;无委培定向单位的可不填。
  ●委培定向单位所在地:按委培定向单位所在地行政区划录入,具体到市(县、区)。省政府委培的,填“山东省”(代码370000);无委培定向单位的可不填。
  ●备注:高职毕业生必须在备注栏中录入“高职”字样,除此以外,备注栏内不能录入其他任何信息。
  ●扩展项一:对于无法通过比对审核的,该字段应录入《录取新生简明登记表》的顺序号。例如:某学生在招生录取表的第1本第23页第12行,录入格式为:01-023-12,其中01代表招生录取表卷号,023代表招生录取表的页码,12代表招生录取表每页中的行号,此外不能录入其它任何信息。
  ●扩展项六:毕业生入学时,已将户口迁往学校的,在该字段录入“是”字样,未迁户口的可不填。
  ●户籍地址:以户口簿记录为准,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市、区)、街道(乡镇)及门牌号等。
  ●常住地址:指毕业生家庭现居住半年以上的具体地址。
  ●家庭常用联系电话:填写家庭联系电话或其父母常用联系电话。
  ●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职务:指持证人具有的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职务的等级以及发证时间,以国家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职务证书的内容为准。如“2011,维修电工,中级”。
  2.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各市、各学校和研究生培养单位在报送生源审核材料时需提供以下证明:
  (1)2015年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的当年招生计划。
  (2)查不到学籍信息的有关证明材料。未通过比对审核的毕业研究生需提供省招生办公室签发的《招收研究生录取名册》;未通过比对审核的本专科毕业生需提供省招生办公室签发的《录取新生简明登记表》;未通过比对审核的中专毕业生需提供省或市招生部门签发的《录取新生简明登记表》。
  (3)学籍变动的有关证明材料。凡本校内变动的,需出具学校教务部门证明,并附原始录取材料;凡外校转入的,需出具省教育厅批件和原学校录取材料;“专升本”毕业生需出具省教育厅批件及入学时录取材料;五年制高职改中专毕业的,需提供省教育厅批件及入学时录取材料;提前毕业的,需提供省教育厅批件及入学时录取材料;本科改专科毕业的,需提供省教育厅批件及入学时录取材料。
  (4)其他特殊情况的应提前与我厅联系,并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上述有关材料,均需报送原件,我厅审核后退回。
  3.生源信息的补报、修改
  各市、各学校要严格按照生源审核规定的方法和步骤,认真做好本地本学校的毕业生生源资格初审工作,按时报送生源信息和有关材料;报送的生源信息要准确无误,不得缺项、漏报、错报。生源审核结束后,原则上不再追加新的毕业生生源信息。因特殊情况确需补报或修改关键信息的,须以学校正式文件形式,详细说明情况,连同有关证明材料一并报我厅审批。
  4.生源信息的维护
  毕业生基本信息采集后,为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和全面性,在毕业生离校前,学校和毕业生本人可在“信息网”上维护相关信息。如:毕业生联系方式、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职务等。
  (五)通过“信息网”发布个人求职信息
  生源审核工作结束后,毕业生基本信息将进入“个人简历”中“个人资料”部分。各学校先使用“山东高校毕业生生源信息采集系统”(V2.2.1),在“成绩推荐表管理”栏目中填写和维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习成绩单”,再使用“数据处理”栏目下“上报就业信息网”的“上报电子简历”功能发布到“信息网”。并告知毕业生登陆“信息网”完善“个人简历”中的其他信息后即可向用人单位投递简历。
  二、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信息审核
  为做好2015年全省高校非师范类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特困生)求职补贴、就业服务卡发放工作,各高校在报送2015年毕业生生源信息时一并报送本校特困生信息。
  特困生由所在学校确定,比例不超过当年毕业生总数的5%。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08〕21号)规定,符合条件的特困生须向所在学校提交本人书面申请,并详细填写《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2)。各学校要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认真做好我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鲁教财字〔2007〕18号)认真做好初审工作。初审合格的特困生须采取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形成正式文件(附特困家庭毕业生学生名单,并按学号排序),报我厅审核。
  为方便各学校信息数据的上报和统计管理,各学校须将确定的特困生信息在本校生源信息库的扩展项二中填入“特困”字样(除此以外,扩展项二不能录入其他任何信息),审核无误后与生源信息一并上报,不再单独报送特困生生源信息库。特困生相关证明材料由学校妥善保管。
  三、生源审核时间
  全省2015年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的生源审核时间:日至11月28日(各市、各学校具体时间详见附件3);地点:山东省转业军官培训中心;地址:济南市燕子山路2号;联系电话:9(总台)。
  生源审核期间,各市、各学校工作人员食宿费用自理。
  附件:1.2015年市属中专生源资格审核汇总表
  &&&&&&2.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
  &&&&&&3.2015年毕业生生源资格审核日程安排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日 责任编辑:隋徐嘉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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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山东省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协办:山东和华电子信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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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用人单位: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工作安排,“外投”办理2015年度引进接收非京生源研究生学历应届毕业生的工作已经开始,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接收应届毕业生的范围 和条件1、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普通高校非北京生源硕士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独立学院毕业生除外),正常参加2015年就业派遣的;2、必修课程成绩全部合格,无补考记录,能按时取得相应学位;3、毕业生须属于接收单位主营业务的所需人才,且所学专业须与单位主营业务一致。二、申报时间各符合条件的申请单位,请于日前完成计划引进应届毕业生的备案工作,6月30日前完成网上信息申报工作,日前完成纸质材料申报工作。三、申报要求1、申请单位登陆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登陆地址为 www./bys,进行注册、申报。2、申请单位具体填报学生信息时,请务必核对毕业生户籍信息,确保数据信息准确真实,避免姓名、身份证号等重要信息的误填。3、请各单位严格按照“学用一致、专业对口”的引进要求,真实、齐全、规范填写拟引进接收应届毕业生的申报信息,凡报送的纸质材料与电子材料不符的,均视为不合格材料,不予上报审批。。4、落户及档案。2015年应届毕业生落户工作将于2016年1月开始。按照政策规定,毕业生落户工作将与个人社保缴费记录挂钩,因此各单位在提交落户材料时应同时提供该毕业生的社保缴纳证明。请各单位接收毕业生后,及时催转、落实毕业生的档案转存工作。联系电话:1,1。
北京市外商投资企业服务中心日西城区2015年非北京生源毕业生申报培训会5月8日举行- 北京本地宝
西城区2015年非北京生源毕业生申报培训会5月8日举行日
【导语】:西城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将于5月8日对各委托代理人事单位进行申报工作相关事宜的培训。时间为日14:00-16:30。  为做好2015年度非京生源接收工作,北京市西城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定于日对申报工作相关事宜进行培训,具体安排如下:  培训时间:日(周五)14:00-16:30  培训地点:西城区综合行政服务中心B2第四会议室(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大街275号)  培训内容:  1、关于非京生源接收工作政策培训;  2、2015年非北京生源毕业生申报工作。  请各单位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及非北京生源工作经办人务必参加培训,并于4月24日17:00前,将“参会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上报至“中心”就业服务部。  联系人:刘莹 宋妍  联系电话及传真:657875  报名表下载链接:/download/培训通知_10.doc&西城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将于5月8日对各委托代理人事单位进行申报工作相关事宜的培训。时间为日14:00-16:30。4月6日18时许,海淀公安分局海淀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自己家中物品被盗。经了解,被盗的是两名租户,二人同租住在一出租房内。当天下午,二人一同外出,外出时都将门窗锁好,但等两人回来时发现,各自房工作后的第一份薪水往往决定了职业生涯的起始高度。前程无忧日前发布了2015大学生起薪行情,雇主给大学毕业生的起薪普遍高于2014年一成以上,“钱”味最浓的金融行业给本科生和研究生的起薪最高位都超过了【2015年北京地区毕业生招聘会开始啦】#温馨提示# 2015年北京地区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暨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进校园活动开始啦,3月27日将有11场招聘会,有需要的童鞋们戳下图了解,提前做好准备噢。“能解决北京户口”、“一经录用就解决留京指标”,昨天,在清华大学举行的2015届毕业生就业洽谈会上,很多在京招聘单位的招聘广告标出“北京户口”这张王牌,北京晨报记者发现有公司是手写的,临时贴到自#就业季#【[话筒]毕业生必知!9图看懂毕业流程】马上要毕业啦!完成从学校到职场的跨越,你知道有哪些流程吗?就业协议、劳动合同、报到证、学籍档案、人事档案、户口、暂缓就业、申请出国手续……毕业前的进入三月,求职高峰来临。上周末,大型综合招聘会在农展馆火爆开场,两天迎来近万名求职者。招聘会中,中央电视台、新华保险、工美集团等几百家企业虚位以待,很多中小型企业尤其是销售类岗位加大招聘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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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我校2015届全日制普通毕业生申报 高中及以下教师资格证的通知
发布作者:杨国强发布时间: 点击次数:5999
&关于组织我校2015届全日制普通毕业生申报高中及以下教师资格证的通知
各学院(中心):
&&& 根据《2015年武汉地区高校普通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申报高中教师资格有关事项通知》、《2015年洪山区各高校教师资格申报工作注意事项》精神,我校2015届毕业生申报高中及以下教师资格证的工作现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关说明
教师资格证全国通用。取得教师资格的公民,可以在本级及以下各类教育机构担任教师(即&高证可低教、低证不高教&,但到幼儿园任教必须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公民只能在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或者初级职业学校担任实习指导教师。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与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相互通用。
二、认定政策
按认定机构有关通知精神,本次申报认定政策如下:
(一)本校2015届全日制普通本科师范毕业生和第一学历为本科师范专业的2015届毕业研究生,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材料齐全,报认定机构审核通过,直接认定为本科所学专业相一致的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见附件一《本科师范专业申请教师资格任教学科对照表》)。
师范类申请人员,若申请其他类别教师资格或与所学专业不一致的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必须在申报前通过教师资格考试并获得笔试、面试合格证(或合格证明),并以非师范类申请人员身份申报。
(二)非师范类申请人员,具有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或合格证明)并符合其他认定条件,可认定具有与笔试、面试合格证学段、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
三、认定机构
经我校集中申请教师资格的应届毕业生,申报高级中学及同级其他类型的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为武汉市教育局;申报初级中学及以下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为洪山区教育局。毕业生只能申请一项教师资格。
四、申报对象
(一)师范类申请人员:
1、本校2015届申请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师范毕业生。
2、本校2015届第一学历为本科师范专业的毕业研究生(申请任教学科须与本科所学专业一致,否则按非师范类申请)。
(二)非师范类申请人员:
除(一)中的1、2两类申请人员外,其他2015届毕业生(含本科为师范专业但申请与所学专业不一致的任教学科的毕业生)均属于非师范类申请人员。
五、申报类型
(一)拥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可申报: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及以下教师资格证。没有特殊情况,建议全部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二)专科生可申报:小学教师资格证。
六、申报条件
(一)2015年6月20日前获得毕业证书(在此之后获得毕业证书的只能从下半年开始申报)。
(二)本科师范应届毕业生成绩单中专业名称无&非师范&字样,《教育学基础》(教育学院师范生为《教育概论》,专必)、《心理学基础》(教育学院师范生为《普通心理学》,专必)课程类型为必修且均成绩合格,教材教法课程成绩合格,有教育实习或教学实习成绩、等次和学分(成绩单上该项目内容没有录入的须提供教学实习评定表复印件);非师范类申请人员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红色),或同时提供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湖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联合颁发的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及《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合格证》(蓝色)。省考合格证必须三证齐全,且学段学科一致。
(三)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二级乙等及以上(其中申请语文教师、幼儿园教师资格须二级甲等及以上)。
(四)体检合格。
(五)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
七、申报流程
(一)体检:
& 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由教育学院在4月12日前集中组织前往武警湖北省总队医院体检。详见附件二《关于申报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2015届全日制普通毕业生体检的通知》。
申请其他类型教师资格的,体检时间为4月11、12日两天,体检地点为华中师范大学校医院。详见附件三《关于组织申报小学至高中学段教师资格证的2015届全日制普通毕业生体检的通知》。
(二)网上报名:
1、网报时间:4月20日8:00&4月30日24:00。
2、报名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
3、报名入口:参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且笔试、面试合格的申请人(即国考合格,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红色合格证书),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报;其他人员,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报。
4、网报注意事项:
(1)网上报名操作流程参见附件四《(高校个人申报)网络版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网上报名工作使用手册》。申请人网报时应仔细阅读网报说明和规定,按要求填报信息,网报信息必须真实、准确,申请人因错报、瞒报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负。
(2)个人所有信息,无论是必填项还是非必填项,必须全部填录。
(3)选择正确的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点:
申请高中及同级其他类别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选&武汉市教育局&,现场确认点选&华中师范大学学生就业工作处&。
申请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含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选&武汉市洪山区教育局&,现场确认点选&华中师范大学学生就业工作处&。
注意: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点如选错,将无法进行现场确认,也无法查询到申报信息,属于无效申请,后果由申请人员自负(如认定机构为&湖北省教育厅&的,是申报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注意不要错选)。
(4)必须导入正面免冠彩色1寸电子登记照1张(规格:照片文件类型必须为.JPG,宽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得超过20KB,以身份证号命名。注意:不得使用大头贴照片)。未导入者,不能报名成功。确实有特殊原因未能成功导入的,可由各单位毕业班辅导员使用现场审核用户导入。
(5)选所学专业时,首先要从《网络版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所学专业对照表》(附件五)找准对应专业。注意:一不要将研究生专业目录与本科生专业目录搞混;二不要只选择专业大类,一定要选择与所学专业相同的专业(如&汉语言文学&专业,不要只选择&文学&或&中国语言文学类&,而应在&中国语言文学类&的分支下选择&汉语言文学&)。
(6)选任教学科时,首先要从《网络版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任教学科对照表》(附件六)找准对应学科。注意申报任教学科是分层级的,尤其是申报中职教师资格的,一定不要选大类学科,而要选最低一层学科(如&财务会计教育&专业,不要选择&财经类&,而应选择&会计&)。师范类申请人员,务必严格按照附件一申请任教学科。
(7)个人信息必须一次性填完方可提交,未填完就提交者报名无效,也无法进行第二次网报。申请人网报成功,审核无误后直接在网报系统中下载PDF格式《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用A3或A4纸正反面打印(最好不要在线打印,如使用A4纸打印,必须在左侧加钉两颗订书钉)。
(8)必须牢记网报的注册账号和密码,以在网报系统关闭前进行信息修改和打印申请表。
网报相关信息请严格参照《应届毕业生网报填写要求》(附件七)进行填写。
(三)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
初步预定在5月5日&&12日(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提前一天开通,各单位需提前导出相关数据制表以便确认)。
2、现场确认地点:各单位自行安排有电脑及开通网络的办公场所。建议各单位安排专人专班分师范、非师范大类和以专业、班级为单位进行集中确认。人数较多的单位,应排出时间段和争取开放机房进行有序确认。
3、现场确认审核人员:毕业班辅导员。
4、现场确认流程:
(1)审核纸质申报材料
申请人应携带以下材料:
1)共性材料
①《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各贴上1张2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登记照。表内&承诺书&须本人签字确认,表封面右上角填写档案号);
②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正反面复印);
③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
④《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1份(附件八,填档案号,辅导员签字,盖鉴定单位分党委公章);
⑤体检结论为合格的《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1份(须有所有项目体检结果,盖体检医院骑缝章);
⑥现阶段(2015年6月获得的)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毕业资格审核通过后,由各单位统一复印并在右上角统一填写档案号按从小到大的顺序排序后集中上交);
⑦1寸个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登记照1张(与网报电子照片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粘贴照片同一底版。此照片用透明胶带轻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封面右上角即可,以便于撕下办证)。
2)个性材料
①《华中师范大学2015届毕业生历年学业成绩表》原件、复印件各1份(本校本科师范应届毕业生提供。成绩单上须有&教育实习&或&教学实习&成绩&优&、&良&等字样或有分数显示,并有学分。原件按&打印毕业成绩单&格式打印并盖鉴定单位行政公章和教务处公章。为便于审核,成绩单由本人用铅笔标出《教育学基础》、《心理学基础》课程名称、类别及成绩、学分。);
②本科期间成绩表复印件1份(第一学历为本科师范专业的应届毕业研究生提供。提交要求同2)①,加盖校档案馆公章);
③《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复印件各1份,或同时提供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湖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联合颁发的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及《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合格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非师范类申请人员提供);
④本、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第一学历为本、专科的应届毕业研究生提供)。
因属集中申报,上述材料有严格的填写规范,申请人员需严格按照《各类表格填写规范及说明》(附件九)进行填写。
上述材料除有特殊说明外,统一用A4开纸张正反面打印或复印,并按档案袋封面顺序统一装订(在左侧装订成册,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需单份装订)装入教师资格申请档案袋(另行集中发放)。其中,所有原件现场审核后当场退还本人,所有复印件由申请人在右上角填写档案号(非师范类申请人员后3位流水号不填)并集中加盖&与原件核对无误&印章(各单位根据需要自行准备)、鉴定单位党委或党总支公章(没有建立党组织的,可使用行政公章)。
审核前,由申请人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封面右上角、鉴定表右上角以及档案袋填写档案号(非师范类后4位流水号留空)。档案号由各单位按相同的专业类别(师范教育类或非师范教育类)、所学专业、所申请任教学科进行归类后,集中、统一编制、分配并在网报前向学生公布,其中,档案号中的后4位流水号,师范类申请人员的,由各学院(中心)自行编制;非师范类申请人员的,由我处收到通过现场确认的申报材料后再编制并录入完整的档案号(参照附件十《各单位申请人员档案号固定号码分配一览表及示例》)。此外,各单位还应在现场审核前一天在现场确认系统导出所有申请人信息,制作《XX学院(中心)教师资格申报现场确认名册》(附件十一)以便于现场核对申请人的信息和签字确认。
(2)审核网报信息
各单位现场审核确认人员登录现场确认网站(网址:https://www./portal/home/auth/confAdminLogin,建议使用火狐浏览器登录,现场确认用户名和密码另行告知),认真核对申请人网报信息。选出现场确认通过的人员(通过查询报名号一个个点选)。审核的时候,要注意申请人所有信息是否填写齐全、真实、准确,特别注意姓名、性别、民族、证件号码、资格种类、任教学科、所学专业、专业类别、普通话水平、手机号码、个人简历等信息有无漏填,电子照片是否已上传。如未上传,可用现场确认用户权限补传,信息不完整、不正确者须现场补填或修改,一旦确认通过不能修改。对符合申报条件者,现场确认人员要在&认定信息&页面&确认结论&区域的 &状态&处选择&确认通过&,并在&档案号&处为通过人员依次录入档案号(编号时注意将将相同专业学科的毕业生集中编号),然后点击&提交&(特别注意:非师范类申请人员的档案号不用录入,也不用提交)。
对于材料不全或条件不具备者,不予受理,不需在操作系统作任何确认。
现场确认系统使用参见《(学校现场确认用户)网络版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网上报名工作使用手册》(附件十二)。
(3)签字确认
纸质材料和网报信息审核合格、确认完毕,审核人应在申报教师资格档案袋封面最下方&基层单位审核人&一栏签署&辅导员&姓名,在&主管部门审核人&一栏代签&杨国强&姓名并收取申报材料。现场确认通过的,在现场确认名册中&现场确认意见&栏填写&通过&,并请申请人签字确认(不用打印受理凭证)。现场确认不通过的,向申请人说明原因,在现场确认名册中&现场确认意见&栏填写&未通过&,也请申请人在现场确认名册签字确认,当场退回材料。现场确认名册由各学院自行保存,以备查询。
(四)整理并上交材料:
各单位现场确认完毕,应将通过确认的申报材料档案袋在按同一专业类别(师范教育类或非师范教育类)、同一申请任教学科以及档案号从小到大的顺序的基础上,将档案袋整理排序并在封面填写序号(原档案号允许有断号,序号不能有断号。师范教育类从&001&开始排序,非师范教育类不用填写序号)。各单位务必在5月12日下午下班前集中上交材料到学生就业工作处会议室(教师教育大楼B103)。
各单位应集中上交的材料:
1、已通过审核的教师资格申请档案袋(内含申报材料);
2、《&&学院(中心)2014年应届普通全日制大学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申报名册》纸质版及电子版(见附件十三,相关信息在现场确认后由现场确认系统导出。
3、各鉴定单位对申请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及是否按期取得毕业证的报告(格式见附件十四)。
师范教育类申请人员的招生录取名册(盖有省级招生部门公章)等其他证明材料由学生就业工作处负责联系校档案馆提供。
(五)复查申报材料并录入非师范类申请人员档案号
为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无误,5月13、14日,学生就业工作处将组织人员复查各单位的上报材料,一旦发现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立即退回。同时统计全校确认通过的非师范类申报材料并在网报系统录入档案号。
(六)上交毕业证书复印件:
5月下旬起,认定机构审查申请人申报材料。6月中旬,学校将完成毕业资格审核。6月20日前,各单位需集中复印已通过现场确认的申请人员的毕业证书,并在复印件右上角填写档案号、序号并加盖&与原件核对无误&印章和鉴定单位分党委公章,交学生就业工作处送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以此作为申请人员按期毕业和受理部门打印教师资格证书的依据。
(七)打证、发证(申请表):
6月22日前,抽调各单位学生办证联系人前往认定机构贴照片、盖章。6月25日前,发放教师资格证书和盖章后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1份,后者由各单位统一放入毕业生学籍档案,作为今后职称评聘和晋升职务的依据。教师资格证书信息如有差错,由申请人本人承担责任,并在证书发回1天内申请纠错并换发新证书。6月底,认定机构统一将网报信息上传官方查询网站,所有信息将不能更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武汉市教育局统一将申报材料按照注销处理。
各单位在向毕业生发放教师资格证书时,须请学生本人在《2015年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发放签字表》(附件十五)上签字确认并在各单位保存以备查。
七、注意事项
(一)毕业问题:
在认定工作结束之前取得毕业证书,是成功申请教师资格证的前提。按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因肄业、结业、退学、降级、学分未及时修完等各种原因不能在6月2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不准申请教师资格证。一旦发现,认定机构将直接上报教育部撤销其教师资格并追究学校和学生相关责任。
(二)申报次数问题:
学生在校期间,仅在最后一学期具有一次集中申请教师资格的机会。6月20日前未获得教师资格证者,下半年起可以&社会人员&身份在户口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符合申报条件逾期不报或网报成功但未参加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
八、工作要求
(一)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次教师资格申报工作。毕业班辅导员为具体负责人,须及时通知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并高质量、高标准完成现场确认、材料审核等相关工作。各单位须在4月25日前报送1名学生办证总联系人和若干名以上分专业类别联系人名单及联系方式(师范专业按100:1的比例配备,非师范专业及研究生至少应配备1名。要求做事认真负责,会计算机基本操作。报送表见附件十六,发至),以明确责任,确保办证工作顺利进行。
(二)此次申报采取网报、网审手段,时间要求非常严格,现场认定审核后现场确认系统将由认定机构按期关闭,不接受补报、补审,凡是在现场审核期限之前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一律不得申报,以免影响工作进度(《2015年应届毕业生申报教师资格证日程安排表》见附件十七)。对由于因各种情况不能参加这次教师资格证申报的,请各单位做好政策解释工作。
(三)教师资格证书是学生持证上岗、职称评聘、薪资调整、选拔竞聘的重要依据。各单位及学生本人应认真严肃对待,凡是弄虚作假或协助弄虚作假被发现者,教育部将依《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规追究相应单位和个人责任。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国强
联系电话:7106
一、本科师范专业申请教师资格任教学科对照表
二、关于申报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2015届全日制普通毕业生体检的通知
三、关于组织申报小学至高中学段教师资格证的2015届全日制普通毕业生体检的通知
四、(高校个人申报)网络版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网上报名工作使用手册
五、网络版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所学专业对照表
六、网络版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任教学科对照表
七、应届毕业生网报填写要求
八、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九、各类表格填写规范及说明
十、各单位申请人员档案号固定号码分配一览表及示例
十一、XX学院(中心)教师资格申报现场确认名册
十二、(学校现场确认用户)网络版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网上报名工作使用手册
十三、&&学院(中心)2015年应届普通全日制大学毕业生&&&&&&&&&&&&&&&&&& 教师资格认定申报名册
十四、对申请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及是否按期取得毕业证的报告(格式)
十五、2015年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发放签字表
十六、各单位学生办证联系人名单及联系方式
十七、2015年教师资格证申报日程安排表
十八、教师资格证申请相关政策(共3个)
十九、教师资格申报材料装袋规范
二十、2015年武汉市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档案袋(封面)
学生就业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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