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段说中推理形式kpi指的是什么么什么

中国推理小说的误区之我见
我始终读不下去中国现在的推理小说,我把它们和外国的推理小说相比较,发现中国推理小说界一直存在一些致命的误区。我认为,这些误区的存在,是中国推理小说始终不能有质的飞跃的重要原因(一定意义上说,是最根本的原因)。当然,对于现在某些新锐推理作家,从小读着欧美及日本推理小说走入推理创作圈的一批年轻人来说,可能原来的那些作家存在的问题他们改变了,但对他们来说,却存在着另一些值得思考的问题。当然,以下这些我认为的推理小说误区或存在的问题,可能不是所有作家都具备的,但我个人认为:不论是新作家,还是老作家,大部分的人都有以下问题中的一个或几个存在,不知大家以为如何。
一、推理主要依靠归纳法,使的故事读起来有“本该如此”的感觉,情节顺理成章,没有变数。整个故事读起来就像一个案件总结报告。
中国推理小说中,破案者的推理都很现实,基本上都是有啥说啥,出现什么就靠什么推理;大部分推理过程,都是靠着已知条件和线索,进行归纳总结推理得出结论,然后案件再出现新线索,而后推理者再将新线索纳入归纳推理的条件中,继续归纳推理。这一点正好和外国推理小说的推理方式相反。福尔摩斯故事从一开始就告诉读者:福尔摩斯主要是靠演绎推理得出凶手结论的。归纳推理和演绎推理正好是两个相反的过程,它们的区别是:演绎推理是由原因推导结论,归纳推理则是由条件推导结论。由原因推导结论,其过程必须必须由必然的条件作为其立论依据,且它的条件具有主次之分和分配上的机动性;而由条件推导结论,它一般具有唯一性和确定性。归纳推理通常情况下结论都是唯一的,而演绎推理却有很大的变数,这其中的原因是:归纳推理,其对推理前提的要求是均衡一致的,没有什么主次分别,只要把所有推理前提归纳到一起,它必然得到唯一的一个准确结论;而演绎推理却不同,演绎推理对前提是有主次大小之分的,面对同样的前提,它的大、小前提认定不同,推理的结论却有天壤之别。举个例子来说:假设一个推理过程有A、B、C三个条件,若用归纳推理,由这三个条件推导结论,那只消把它们全部归总到一起就行了,能得到什么结论就是什么结论们;倘若这些条件中有无法归纳、或与其他主要项矛盾的项,对于归纳推理来说,一般是将之忽略掉,不作为条件纳入推理过程,因为对于归纳推理来说,推理的必然性和唯一性是其必然前提,对于矛盾项,归纳推理只能将之舍弃,不可能允许无法纳入范围的条件破坏整个推理系统。所以,归纳推理具有确定性、唯一性、必然性的特点,完全归纳推理的结论一定是唯一的和正确的。对于刑侦推理来说,得出的结论一定是唯一和必然的;即:结论只有一个,且它必须是成立的。所以真正的刑侦破案,在推理中一般使用的是归纳推理,这种推理过程机械、呆板,没有变数,读来自然是索然无味。一个现实的例子就是:警察破案决无乐趣可言,大多数警察推理破案,都带有“本来就是这样,我只不过将这些零碎的线索归纳整理成一个有机的必然整体而已。”的感慨,推理乏味而无聊。我家人有好几个都是警察,我曾在妈妈所在公安局里调查询问过主抓破案的人员,他们众口一词都是:破案无聊,排查总结,成天跑腿,累死了!真实的刑侦破案是很枯燥无聊的,而中国的侦探小说,大多都是依据真实的破案过程写的,既然破案很无聊,那么将之写成故事,怎么会有趣呢?所以我们们看到,中国很多的推理文学乃至于影视文艺,故事中大量都是紧密观察到处调查,费尽心思找寻线索的情节,故事里的警察跑的累,我们看着也累得乏味,这样的故事如何有趣呢?
但外国的推理小说则不同:西方的侦探小说,其创作主要依靠演绎推理,即由所调查的线索进行前进性递推,由已知条件不断衍生出合理而有趣的新内容。这种推理方法,是将已知项进行合理的排列组合后,按照一定的次序及格式推导的。演绎推理往往得出新结论,其原因就在于它可以由已知上升到未知。原因是:演绎推理的过程,是一个将条件深化发展的过程;伴随着推理的进行,已知结论的内涵会更家丰富,而由丰富的内涵得出的新结论,对整个推理系统会产生决定性的改变。通过演绎推理,人们可以得到更多的新颖条件。这种“创造”性的推理,将逻辑演绎的开创性大加发展,使得推理过程不断出新,精彩绝伦。
二、故事大量描写乏味无聊的调查取证,故事情节拖沓无趣,推理部分极少极弱。
由于第一个原因,中国侦探小说的故事,主要就是把笔力放在调查取证的描写上,故事中的警察,往往都是走东家串西家,到处打听搜集情报和线索,整个小说简直就是一场情报搜集记。而推理呢,半天不见一个,只看到侦破者忙忙碌碌,到处搜集情报线索的身影。中国侦破小说有个固定模式:案发后警方开始大量排查,通过排查找到作案动机,把所有关系人排查一遍,捋顺各关系人的关系,然后进行归纳推理,由此得出嫌疑人。到此,案件的侦破基本已接近尾声了,最后只消再细心调查出确定某人作案的“铁证”证明嫌犯确然作案,故事也就完了。它主要是靠大规模的摸排调查,以及费尽心思的捋顺各关系人的关系而得结论的,这样的小说简直把推理放在最次要的位置,仿佛推理就是把获得的线索捋顺就完了,如此薄弱的推理,如何能吸引人?
三、受主流文学影响,大量冗长乏味而又空洞无意义的人物刻画、心理塑造、乃至自我抒情式的社会人生的分析,使得故事拖沓,情节推进缓慢。
关于这一点,我想举个例子,相信大家一看就明白了。
以下是胡玥悬疑侦破小说《大吃一惊》中的一段,我不知道大家读了什么感觉,但至少我如果读着情节紧凑的推理小说,突然给我来这么一大段冗长无聊、漫无边际的内心读白,我非气的把书撕了不行!
我常常这样问自己,我是谁?就像一个精神病患者。精神病其实就是一种自以为是的高级白痴。有时候,它又等同于一个智商非常高的人,也就是说,智商高的人在某种意义上讲也是精神病里的一类,他们的思想都是和正常人不一样的。这两种人看起来殊途,但往往又是殊途而同归。
正常人在大雾中行走,是依据生理触角视力做出判断和选择,而非正常人依靠超凡脱俗的想象,想象这东西并不是谁的脑子里都有的,想象的好处是不费吹灰之力就可以超越大雾直达澄清。而澄清之后呢?在澄清之后的阳光里,想象有时一片空白。这就是想象的苍白和缺陷。它在阴影中生长,无根,也无色。长到超过我们智力的极限,这超越有时是帮助我们,有时,却是毁灭我们。
现在,有一个问题死死地系结在我的大脑里,我为什么要把那把刀子放在唐的那个贮藏间里?那是我的别出心裁?还是我的脑子在某一时刻进了水?谁都有脑子进水的时候,而我不该在这么重大的问题上出现偏差,谁出现偏差谁就将被淘汰出局。淘汰出局的滋味就像是从高楼上坠下去,你无力回转什么。
我好像就是从高空中正在往下坠落的那个人。可是,我是谁?
这问题就像是从我的血脉里不断滋生的植物,一旦生出就不再脱落。我无法从根本上铲除它们。
除非我被消灭。
我怎么可能乐意被消灭呢?没有人愿意被消灭。就是动物,也是在消灭同类或是异类中求得生存。消灭是在力量与力量的较量中相互作用的一种结局。肉体意义上消灭一个人也许是这个世界上最容易的一件事,而要从精神和意志上将一个人摧毁却是难上加难。
可是,唐做到了。
所以我恨唐。
我所做的一切就是让唐也尝尝这种滋味。
到目前为止,一切都如我预想的那般,唐陷进了空前的绝境。
以我对唐的了解,唐的聪明绝非一般人的小聪明,唐的智慧也绝非一般人的小智慧。所以,与唐这样的高手斗,要没有百分之百的把握就干脆甘败人家下风。既使有百分之百的把握又有谁愿与警察较真?连顶尖级的犯罪高手和势利雄厚的黑社会老大也要敬着警察三分,最不济也是井水不犯河水的样子。因为,从广泛意义上来说,警察是一个国家的专政工具,任何一个个体的警察,他都不代表他个人,你不能把任何一个警察当成零件从整套的工具里拆开来对付,那等于说,你不是在跟一个警察过不去,而是跟整个工具过不去。谁硬跟工具过不去谁不就是傻瓜一个吗?一个警察,一生要把许多人送进去,没听说有谁谁谁出来后就跟那警察过不去的。因为,大部分人都明白,警察只是在司他的职,警察捉罪犯,就像猫逮老鼠,天职而已。任何一个警察个人,跟他们都是无仇无怨的,有许许多多的人,他们重新做人后,跟把他送进去的警察成为了好朋友这种事常有。这年头,千万别树敌,而且千万别跟警察树敌。化敌为友才是与人方便与己方便。道理上我都明白,可是情感上,我无法让自己放过唐。别看我在平日生活里一副与人无争的样子,骨子里来讲,其实我这人生来就不愿甘败给任何人的。这一点在其它事情上表现得不很明显,而在唐跟我之间,这一点被我发展到登峰造极的地步。这就是唐的悲哀也或许正是我自己的悲哀。
想毁一个人,就必先得跟踪这个人。跟踪和反跟踪,是敌我双方惯用的伎俩。这是那年,我在离金门最近的大嶝岛休养时跟走私和偷渡的人学会的。在那以前,我约定俗成地以为跟踪是警察的专利,当那些走私和偷渡的人跟边防派出所的那些官兵们玩跟踪和反跟踪游戏的时候,它一下子调动了残存在我生命里的全部积极性。我对跟踪这件事产生了空前的热望。跟踪是为了全面了解和掌握对方的活动规律和特点,了解你要跟的这个人的习性,弱点,缺点,然后,从弱点处击破对方。而我则不然,我的高明在于,我跟踪唐,是为了找到唐的最突出的优点,然后,以唐的优点为突破口,化一个人的优点为弱点,达到击败唐的目的。其实,从哲学的角度来讲,一个人最大的优点恰恰会成为一个人致命的弱点。
唐的优点其实有很多,把那些优点摆起来,犹如一副图案很新奇很特别的多米诺骨牌,你从中抽出任何一块都不足以把唐全盘彻底毁掉。我喜欢看多米诺骨牌。我喜欢看推倒多米诺骨牌。我尤其喜欢起着毁灭作用的最根本的那第一块。
藏在唐这副多米诺骨牌里的第一块是什么?
应该说,唐天生就是一个干刑警的料儿。许多刑警,他们是按部就班地破案,破案是他们的工作。一个人,一旦把你所从事的职业当作工作,那工作也就像一枚新鲜的草莓,久而久之便失却了新鲜。唐不同,唐把破案当作一盘棋,下棋是唐的乐趣。唐也不是对所有的棋局感兴趣,唐喜欢破没人破得了的残局。下棋的人,经常会被残局难住,许多人会知难而退,可是,唐对这样的棋局着迷。一个人,把一件事当作乐趣去做,没有做不好的,乐趣就像是一件事物的保鲜膜。可是,一个人,对一件事物,一旦到了着迷的程度,大脑或许就像冰箱里的冷藏层,如果温度被调得过低或过高,思想要么被冻伤要么会发热从而失却了冷藏的意义。通俗地讲,一个人对一件事物达到了着迷的程度,久而久之他会失去冷静的判断。而一个好的刑警是必须要时时刻刻保持头脑的清醒和冷静的。
偶然的一天,我看到了街头那个设棋摊的人。我发现,无论谁和他下棋,无论他们选择红子还是黑子,与他对弈,都必输无疑。我纳闷,红方和黑方,就像两军对垒,两军都是一个变数,两方中的任何一方都存在输赢,那么下棋的人有什么诀窍使得万千的变化不离其宗呢?我开始研究街边设棋摊的那个人,为什么他总能立于不败之地呢?这不败契合了我心中的某种欲念,看得多了,我悟出了其中的奥妙:每个棋局都存有定式,摆棋摊的人总会设法走成定式,定式既设棋摊人所遵循的那个宗。宗是不可改变的,是千百年来先人留下来的棋谱,没见过的人,再高的高手,顶多走成和棋,一般的人,即使你看上去他是非常占优势的那一方,其结果还是必输无疑。这让我想起老电影《地雷战》和《地道战》,民兵摆了什么阵,鬼子不知,民兵心里明白。要么鬼子别进村,进来,肯定就走进民兵事先的阵里,陷进人民战争的汪洋大海之中……
我的脑子一直就停在“人民战争的汪洋大海”这个词里。不是我***,我首先声明我挺恨鬼子的,这是国家仇民族恨。让所有的入侵鬼子都淹死在人民的汪洋大海里也不能解心头之恨。可是,我的脑子在人民战争的汪洋大海里开了一个小差,鬼子和民兵,就像棋盘上的黑子和红子,设摊的人即可以让民兵摆鬼子不知道的《地雷战》,也可以让鬼子摆民兵不晓得的《地道战》,无论是鬼子还是民兵,陷到不晓得又不得不跟进的境地里,都是一个败。那么,我和唐,我们两个,不也像这棋盘上的红黑两方吗?如果说唐是红方,我是黑方,怎可见得唐就是铁定的赢家呢?
如果说,我一度败给过唐,那么,我现在想赢一回唐。我要跟唐玩一场游戏。
我要像设棋摊的人那样从容不迫地玩儿。
我的初衷本是恨唐的,因恨唐而生出报复唐的心。可是,我观棋之后忽然明白,一个人,你做任何事都不可怀有报仇雪恨的心,它会像火山喷发时的熔浆,熔掉你所有的思想和智慧。即使你报了仇雪了恨,最后能怎么样?我去过五大连池,我看见了火山喷发过后的那种黑色涂炭。我知道火山是地壳运动过程中的一种发泄,它是不可控制的,所以发泄之后它空留下涂炭。而人则不同,人是可以控制自己的仇恨自己的愤怒的。我不愿以后有人看我的时候就像我那时看黑色涂炭的那种感觉。如果把一个人按境界分,报仇雪恨便是做人境界里最低俗的。你看那个设棋摊的人多平和多大度多从容呵,他的平和大度和从容是针对任何人的,相信即使与他分外眼红的仇人坐在他的对面,他的心里也仅装有棋局而无其它。真正的大赢家就像那个设棋摊的老者一样物我两忘且与自己热爱的事物合二为一。
我努力希望自己做一个这样的人。游戏是那样吸引和刺激着我,这吸引和刺激远超过我内心对唐的仇恨。
你们不要老企图问我我是谁,我不会告诉你们。其实,谁也没有做到从出生到死亡都是完全统一的一个人。一个人,一生可能曾经成为无数个人,可是,这无数之中又不可能是任何一个人。你无法完全代表谁,谁也无法完全代表你。有时,我们的面孔和嘴脸变得太快,快得连我们自己也不认得我们究竟是谁。这不是我们自身的原因造成的,我们周围的一切人或事,都有可能成为改变我们的那个诱因。我在大嶝岛休养的时候,认识了住在离大嶝岛不远的一个渔民,他本来是一个很勤劳很本份的人,如果不是遇上那场大火,他可能一生都知足长乐。谁都不会想到那场大火完全改变了他的一生,火是从房后的一片小树林燃起来的,然后在海风的助长里迅速蔓延至他和邻家的房子,他和好几个渔民最先扑进火里救人,他救的人最多,当然,被救的人中还有他的老婆。后来报功授奖,功给了他的邻家没有给他。他一下子就想不通了。他说,我救的人是最多的,为什么功没给我而给了旁人?人家告诉他因为他救的其中一个人是他老婆,再救别人也不过是公私兼顾了吗!他说,我明知道我的老婆在火里,我连自己的老婆都不救而去救别人那我还是人吗?再说,我救我老婆并没影响我救了那么多人,功凭什么不给我?这以后的年年月月,他再也没有出海打过鱼,他的全部时间都用于上访告状。在许多人的眼里,那功算什么?不就是屁大的一张纸上盖个公章的那么一个证书吗?当然说好听点那叫荣誉。可是,为了那么轻的一点荣誉,那个渔民竟不惜牺牲了后半辈子的一切幸褔。他荒废了好好的一个家,他虽然救了他的老婆,也因救了自家老婆而未能得到那个荣誉。可是,他的老婆最终因无法忍受他的偏执而离开了他。这不能说是他老婆的错。其实最重要的是他已经不是他老婆心目中原来的那个他了。他变了,好像变成了她不认识的另一个人。她怎么可能跟另一个人生活下去呢?所有的人都会认为他这样不值。只有他自己不以为然。他认为此后的他就是为那个荣誉和公道活着了。哪怕妻离子散。
步进这样的人生,是他始料不及的,他甚至已经忘记了原来的自己是干什么的,现在的自己又是哪一个人。你们能认得出这一个人和过去的那一个人是同一个人吗?哪一个,才是能令你们信以为真的那一个呢?
“我不是你认识的我,你认识的那个我已经死了。”这是我们在电影、电视剧里经常能听到的一句经典台词。我把这句话介绍给你们,就像是介绍我自己一样。只不过,我不知自己已死过多少回了,今后,我还能说多少次这样的话?
在与唐正式玩游戏之前,我研读了大量的书,比如毛主席的《论持久战》:防御中的进攻、持久中的速决、内线中的外线、主动性、灵活性、计划性、运动战、游击战……乘敌之隙的可能性……那真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
对付唐,我只能采取游击战和运动战的战术,而且唐在明处我在暗处,所谓明枪易躲暗箭难防啊!我喜欢将自己置身于那个暗处。我要让唐防不胜防。
另外,我不喜欢枪,枪这种武器太直白,太没有诗意。我喜欢刀这种冷兵器,它是谋杀的最经典最优雅的武器。比如荆珂刺秦王,图穷匕首见。那是多么令人心动的美丽场景啊。那种寒栗符合一个人将仇恨深埋了的心理。
我还读《东周列国志》,我尤其爱读越王勾践的“卧薪尝胆”那一节:春秋末年,吴国大败越国,越王勾践被迫向吴王称臣。吴王夫差强迫勾践和夫人一同到吴国,为夫差驾车养马,打扫宫室,甘愿忍受各种屈辱。甚至以为夫差查病为由吃夫差的屎来麻痹夫差对他的戒心……三年以后,他们才被遣送回国。越王勾践立志要雪耻,为了激励斗志,他夜里睡在柴草上,又在起坐和睡觉的地方挂着苦胆,吃饭睡觉之前都要尝一尝苦胆的苦味。经过长期准备,越国终于把吴国打败了。
我小时候就知道这个故事。那时候是为了记住“卧薪尝胆”这句成语。春秋离我们太远了,有谁会去体味越王勾践的一颗雪耻之心呢?
我所用作准备的时间并不比越王短。在那些年里,我一直试图让唐彻底放弃我,继而彻底把我忘记。要做到这一点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儿,但我做到了。只不过,越王所受是吴王夫差强加给他的屈辱,而我是自辱。我只有通过最残酷的自辱才能达到预计的目的。这是我一生最不堪回首的一段往事。
在我确知唐已经放弃了我之后,我仍然不放心,因为我无法确认唐什么时候才可能把我从他的记忆里删除掉,这是令我无法释然的苦恼,为此,我先去国外避他,回来后,为了散心,我选择了一次远离,远离我熟悉的城市、街道、人,远离曾经与我相融的一切事,一个人漂泊远方。
在我决定一个人漂泊远方的时日里,我常常只重复地做一种梦。我梦见无边无际的海,那海水是黑色的。黑色包裹着我,我感到恐惧。我恐惧什么呢?我根本不知。恐惧就像长在血液里的某种东西,任你怎样努力都无法剔除掉。我醒来的时候就去翻有关的诗歌,在诗里,海水都是被描绘成是蓝色的。歌里也唱道:我爱这蓝色的海洋……
海水究竟是什么颜色的?为了弄清楚海的真正颜色,我的远行初步定在有海的地方。在我的心里,随便的哪一片海域都行。就在我准备行程时,我无意从一本杂志上看到了一篇文章,故事的来龙去脉我已记不大清,强烈吸引我的,是里边的那个犯罪扣儿。犯罪者经心选择了一个跟他长得极相像的人,他把那个人焚得面目全非,他让那个人代替他从这个世界上永远消失,而他又把自己的身份证有意留在现场,让一个身份证嫁祸一场死亡,替活着的他去赴死,而活着的他就可以带着他那笔令他一直以来寝食不安的巨款,以他自己愿意的任何名义活下去,再不用被警方追缉……
这犯罪近乎一场完美,假如没有DNA检验!
我佩服用脑子犯罪而不是靠猛力犯罪的人。可是,这个高智商的笨蛋干嘛要选择偷渡呢?我查阅了他被抓的那个地方,大嶝岛。
大嶝岛?我从来没有注意过这个地方。其实该算我孤陋寡闻,大嶝、小嶝、角屿是因炮击金门而被国务院命名的“英雄三岛”。在哪儿偷渡不行,非得跑到“英雄三岛”上偷渡?真是弱智!我还替那人查了字典,我想那人一定没有看看字典里嶝字的解释就贸然偷渡去了。
嶝字,字典里的解释是:山上可以攀登的小道。小道?放着那么多的大道不走干吗非要走小道?自此,我老觉得嶝这个字不太吉利。后来,我才知,大嶝与金门一水相隔,最近距离仅有3000米,游也游过去了。所以,那儿对偷渡的人的确是有诱惑力。可是,按宿命的说法,最具诱惑力的地方可能恰恰是一个人的死地。而大嶝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岛呢?
我决定就去大嶝看看。当然我从未想过偷渡更没想过叛逃。逃到金门去?金门那么一个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地方有什么好?我到大嶝本也没打算长住,我就是想看一看就走。可是,我到大嶝的当天,被岛上开得很艳丽的一种花所吸引,那种花我在北京没有看到过,我感叹在四面都是海水的孤岛上,竟能生长这么美丽的花朵!当地人告诉我那花儿叫三角梅。我遍寻岛上的三角梅,凡是长着三角梅的地方,我都想看看。好像我此行的目的就是遍访这个叫三角梅的花朵来的,恍如遍寻我梦中的情人……
最终的结果是我迷了路。我是在岛上的一片奇特的林子里迷的路。夜幕在我迷路的那个时候一下子拉下来。我什么都看不到了,什么都无法辨别。我向哪一个方向走都听见海啸就在我的脚下。我怕自己一不小心就掉到海里去了,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原地别动,等待天亮。我在等待的过程中耳朵里仿佛混杂了这个世界上千奇百怪的各种声响,恐惧像血液里的花朵从我的身体里向外生长,它们一朵连着一朵,恍若花朵的海洋,它们足以淹没了我。这时候,我听到了人声。确切地说,是人的很微弱的呼救声。
起初,我以为那是我因极度恐惧而出现的幻觉。也或许,那求救就是我自己潜意识发出来的。可是,那声音穿过了所有的声音抵达我的耳鼓,尔后,它们就像知了的空壳粘连在树皮上那般粘连在我的耳鼓上再也不离开了。
我屏息极力辨别着,不错,的确有人的声音,而且是一个男人发出低低的呼救之声。声音就在离我不远的某个地方,我循着声音走过去,离那声音越近,越觉得那声音像是从地下冒出来的!
怎么可能呢?来自地下的活着的人?我不敢再往前走了。那声音好像也戛然而止。世界一下子陷进一片莫明的静里。
我决定以沉默对抗这陌生的静。最起码我不应首先发出任何声响而过早地把自己暴露在这样一片摸不透的黑和静里。这时候,倘若真有攻击存在,那么谁先发出声音谁就可能首先成为被袭的目标。
我一直警觉地目视着黑夜里的一切动静不敢有丝毫的差池。不知过去了多少时间,那个藏在地底下的声音再次断断续续冒出来:“来人呀……救救……我……上面……有人吗?”
这一次,我从呼救的话语里确定那人的确是在地下。我豁出胆儿向发出声音的地方喊道:“你是谁?在什么地方?”
“我?我是林大海,我,我掉到井里了,快,快拉我上去吧……”或许是因为听到了回声,他的声音就像走调的琴弦,一下子从低沉处陡地尖利起来。
只要是活人我就不怕了。我又试着往前走几步,停下,然后我说:“你能坚持住吗?我会想办法把你救上来,你告诉我井有多深?”
他说话的时候,我就往那井口处移步。我知道这有多危险,因为,我无法确定那口井的位置,弄不好,我也会失身掉下去……我这样想着的时候,脚底一滑,一只脚已感到一片空洞……我得感谢身子下边那密密的一蓬像是树丛还是藤类的某种东西,因为我就是在情急中抓住了它们才中止了陷落。我找到了那个井口。
现在,我遭遇的是迷失,那个自称叫林大海的人遭遇的是陷落,虽然遭遇的形式不同,境遇却是没什么区别,谁也好不过谁。我必须救出那人我才能自救,他是本地人,只有他可以引领我走出这迷失。
我镇定一下自己,然后一边跟井下的林大海不停地说话,一边将身上能脱的衣服都脱下来,可是,我身上没有刀具,不能立即将那些衣服撕扯成条状,这也是日后我常备刀具带在身上的原始动意。
我想起我的钥匙上还坠着一把剪指甲刀,我便用指甲刀在衣服和牛仔裤上剪出一些小口,我用力沿那些小口把衣服撕开……在黑暗中干这些活计的时候我很从容,因为我不再是孤独的一个人被困在林子里,那个人,境地虽然比我更糟,暂时也不能给我实质的希望和帮助,我也并不指望将来他会给我以帮助,而我的内心却涌动着一股股我说不上来的激情。我只一心一意要把那个叫林大海的人搭救上来,我已经忘记了我的迷失是为了遍访岛上的三角梅,我甚至为我的迷失找到了新的合理的解释:这一场迷失纯属命运的一种安排,是命运让我来搭救这个叫林大海的人。我感觉那一晚上的自己,骨子里也是很英雄气概的。
我忘记了时间。不知道时间的快与慢,每每回忆那一幕,我总觉得就像看一部默片,默片里的自己不能说话,我尽管看到了自己也仍然是哑口无言。也仿佛那是一场空洞的梦,我在一个空洞的梦里遇到了掉在了我的梦的空洞里的林大海。只有我可以把林大海拉上来。我用力地拉着,其实我用衣服捆绑着的那丝丝缕缕,只要有一个环节挣脱断裂了,林大海都将再次沉进那个空洞里,我在暗夜里能听见衣服的横丝和竖丝渐渐剥离的响动,我是以自己都不晓得的坚韧毅力坚持到剥离发生的瞬间把林大海终于打捞出来了。
林大海为了自救而耗去了全部的精力,我是为了救林大海也耗出了全部精力,我们两个精力尽耗的人倒伏在一起,我想林大海是一下子就昏过去了,我是无力让林大海醒来也无力带他走出这丛林而逐渐昏过去的。等我们醒来,天已经亮了,我们发现我们睡在一大丛三角梅里,枝条上的花朵就像柔软的棉被,覆盖在我赤裸的身上和泥猴一般的林大海的身上。我真想就永远在三角梅的花瓣里这样睡去,在花朵的梦里,重新培植我的梦。我的梦,会像花朵那样有繁华的子孙……林大海说:“你醒醒,你知道吗,我掉到井里已经三天三夜了,我就知道会有一个人来救我。我一直等着那个来救我的人。可是,我没想到是你这样的一个人来救我啊!你是我的救命恩人哪……”
“恩人谈不上,我也是因为迷了路出不去了,你知道怎么出去么?”
林大海说:“我们家就住林子外面,我前天夜里感觉胸闷得慌,就想穿过林子到海边透透气,谁知这儿还有一口枯井呢?以前老走,也没见谁掉进去过……”
我和林大海互相搀扶着往林子外面走,晨曦里的林子弥漫着一层又一层薄雾。人在雾中,鸟在树上,三角梅在脚边丛生丛长,一个人怎么会不迷路呢?这儿就像某个岛主布设的什么阵,你只会越走越迷惑。
林大海的家其实就紧靠着林子边儿,可是,林大海的家中只有一个瞎妈妈,瞎妈妈三天三夜不见儿回来,就以为大海是出海了。这也是三天三夜没有人去寻大海的原因。
我跟大海谎称说,我是个自由写作人,来岛上体验体验生活。
大海说:“那你就是作家吧?以前也有一个作家来岛上体验生活,就住我家。那时我还小,我妈的眼睛还好着呢,那人就跟我爸每天出海打鱼……”
“那,我也能跟着你出海去见见世面吗?”
大海说:“那当然。你要是不嫌弃,也住我家吧!”
我说:“我不会白住,我会交你们伙食费和住宿费的。”我不想让林大海以为欠我什么,我也不想让自己欠林大海什么。可是林大海却急了,他说:“那怎么可以呢?你这不是骂我吗?你是我的救命恩人哪!”
我说:“大海,你也是我的救命恩人,要是没有你,我也许就困死在林子里了。所以,你不用把这件事放在心上。这是我们的缘分,要不,我怎么可能住到你家里?怎么可能跟你一起出海?你不知道,我小时候就特羡慕住在海边上的人,蓝色的大海、成群的白鹭、红日、潮汐、晚归的渔船,它们是我童年的一梦又一梦,我以为住在海边上的人,离我远得就像住到了天边一样。我甚至以为渔船在海的尽头搭一架梯子就可以扶摇直上到天上……不瞒你说,我想象的天空就跟大海一样。”
我有点自说自话。其实那一时刻,在我的心里,有某种不确定的东西,像天空里的云一般聚集着。
林大海却固执地纠正我说:“大海不是蓝色的,大海是黑色的。”林大海的话让我的心悚然一下,我陡地想起不久前我重复地做着的一种梦。我梦见无边无际的海,那海水是黑色的。黑色包裹着我,我感到恐惧……
现在,有一个人,确确实实地告诉我,海水是黑色的。这话,就好比有一个人站在你梦的边缘,猛一下,把你推进了那黑里一样,令你躲闪不及。
林大海身体稍稍恢复过来,我就和林大海出海了。我是那么急切地想知道海水到底是什么颜色的。
捕鱼常常是在晚上进行的。
夜是黑色的,海水是黑色的。渔船在夜与海双重深厚的黑里漂泊着,偶尔会有一条渔船在海面上经过,它会像海浪里翻滚出来的一条大鱼,在同样的深黑里一闪就不见了。在无边无际的黑色连着的黑色里,我第一次感到了彻骨的孤独和恐惧。
这一段语言不错,可就是修饰太多,情节走得太慢了,感觉半天都没发现什么情节在推进,只有无聊的语言花招!
再看这一段,是朱维坚《终极罪恶》的开头,他写的迷糊,我看着无聊:
不知是白天还是黑夜,不知是阴天还是晴天,不知是天上还是地下,不知是城市还是村庄,看不见太阳,也没有月亮,却能看见周围的景物:好象有山,有水,有树林,也有人在活动,但是,听不到声音,没有一点生机。
我就置身在这样的环境中,与他对恃着。一种强烈的仇恨、愤怒和恐惧、无奈攫住了我的身心。
也不能清楚地看清他的模样,只感到他好象穿着一件暗灰色的衣服,身躯极为高大臃肿,甚至遮去大片天空,一张看不太清楚的大脸在对我蔑视地笑着。他的身旁还隐隐拥簇着很多人,也看不清楚有多少,长的什么样,虽然不象他那么高大,却也和他一起用蔑视的目光对我笑着,与我对峙着……
我的身后也有一些人,看不清他们面目,看不清他们有多少。他们虽然在我身后,却保持着很远的距离,我虽然没有回头,却清晰地感到,他们都用同情、期望、担心、恐惧的目光望着我。可不能给我以有力的帮助。
我知道,我不能后退,我要和对面的他战斗,但我没有取胜的把握和信心。因为我意识到,我们之间力量相差悬殊,我不是他的对手。但是,我就是不能后退,我必须面对他。我知道,如果不这样做,等待我的将是无边的黑暗和绝望,我将生不如死。
我必须和他战斗!
可是,我的战斗却无法付诸行动:对他怒吼,发不出声音,想冲向他,却拔不动双腿,向他射击,却听不到枪声,枪膛里也射不出子弹……
我的身心似要爆炸,我无声地怒吼着,使劲扣动**的扳机,终于,枪响了,却发出奇怪的声音。
“当——”
是钟声。我醒来了,大汗淋漓地坐起来。墙上的挂钟在打着十二点。正是午夜时分。
又是这个噩梦。
已经过去一年多了,这个噩梦还在缠绕着我,什么时候才能摆脱它?
我知道这个梦的由来,它源于那起案件,源于夏城。那是噩梦的产生的地方。
我是个刑事警察,警令已经二十多年了,我破过很多案件,也到过很多地方。可是,没有任何一个案件给我留下这样的噩梦。它不但充满血腥残酷,使我历尽艰辛,而且,深刻地改变了我的命运。
应该把它讲出来,写出来,或许,这样能使我远离噩梦。
试一试吧。
好象也很容易,一切,就象电视剧镜头一样出现在眼前:
另外一点,就是大量生活化的普通场景,使得小说拖沓冗长,情节多余无聊。例如朱维坚《终极罪恶》里有这么一段:
在走向夏城县委大楼的时候,我的心情十分矛盾。我知道,自己作为来此办案的外地警察,找当地县委领导反映问题确实有些不当。可当时已经身不由已,一是担心小赵和夏一民年轻气盛,说话不注意,造成不好的后果,二是觉得有些问题应该让夏城领导知道。自己虽然是外来人,可夏城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分,自己无论如何还是个党员,也算是一种责任感吧,党章上并没有规定党员不许向领导反映异地存在的问题。但愿领导能够理解我们的良苦用心。
为避免不良后果,在进楼前,我再三对小赵和夏一民叮嘱着:“见到领导,千万不要激动,更不要说过头话和情绪话,要客观地把咱们的感受和想法反映给他们,引起领导注意就行了……对了,一民同志,你受委屈的事不要一开始就说,好象是为自己告状似的……”
夏一民同意:“可以,最后说也许更能给他留下深刻印象!”
小赵说:“我看,咱们一是谈卖地的事,把群众的反映告诉他,二是谈谈金显昌这个人。这两个问题谈了,别的事自然就带上了!”
要见领导,先见秘书。我们走进县委大楼首先看见走廊里一个上写有“县委办秘书室”的牌子,就径直向这个办公室。
走到门外,我轻轻敲门。门内传出一个女人的声音:“请进!”
走进屋子,看到一个年轻女子的秀丽背影,她正开着一个卷柜的门摆弄文件,听到我们进来,转过脸来,原来是白冰。这使我想起,金伟曾称呼她为白秘书。
原来,白冰是县委办的秘书。
小赵也感到意外:“你……”
白冰闪着不安的眼神看着我们,轻声问“你们有什么事?”
夏一民抢着回答:“我们找县委领导。”
白冰:“找哪位领导?”
夏一民:“主要领导,我是记者,有重要事情向他反映,请您帮忙!”
夏一民把记者证递过去,白冰看了看,“啊,记者,那你找郎书记吧。不过他正在开会。”她看看表:“大概快结束了,你们等一等吧。”
夏一民:“这……麻烦您告诉我们会议室在哪儿?我们的事很急!”
白冰:“这……急也得等到会议结束哇!”想了想:“好吧,我领你们去!”
我说了声:“那太谢谢了!”
白冰领我们上了三楼,停在一个大会议室门外。她把门悄悄推开一道缝,里边一个人讲话的声音清楚地传出来:“……总之,我们这次会议,就是落实中央开展反腐斗争的部署,大家一定要高度重视,联系实际,敢于碰硬,把反腐败斗争开展好。我觉得,当前腐败现象的一个重点是权钱交易,有的人,没有钱不办事,有了钱乱办事,这是绝对不能容忍的,必须痛下决心,认真对待,严肃处理……”
白冰对我们小声道:“讲话的就是郎书记,大约快完了。”
我从门缝向内看去,可见郎书记约四十七八岁年纪,很有气质,讲话态度很威严,声音也很洪亮,话也讲得很好,很生动:“……同志们,钱是什么东西?繁体的钱字大家知道怎么写吧,它是一个‘金’字旁加两个‘戈’字,这是什么意思?金字代表的是钱,也就是金库,戈字代表的是两个拿着武器的士兵。这也就是说,钱、金库是有当兵的拿枪看守的,是不能乱动的,谁要敢乱动,就要被抓起来,受到法律的处罚!”
郎书记的话停了停,显然是让与会者留下更深的印象。门外的我们也听得入了神。小赵一伸大拇指,小声说:“行啊,这书记有点水平,话讲得真好!”
夏一民:“看来,咱们找他是找对了!”
我没说话,只是看了一眼白冰。她毫无表情,神情冷冷地看看我们,突然把门关严了。
小赵:“哎,关上干什么,讲得多好啊,我还没听够呢!”欲推门,白冰说:“会马上就开完了,你们到郎书记办公室去等他吧,他一会儿就能回去!”
白冰带头向走廊外走去,我们只好跟着。小赵和夏一民边走还边回头看会议室关着的门,似乎还想再听一听。
白冰把我们领到郎书记的门外,说自己有事要离去,她刚走两步,小赵忽然想起什么:“白冰同志,等一等。”跟了过去。
白冰疑惑地站住:“还有什么事吗?”
小赵:“跟您谈几句话可以吗?”
白冰立刻现出戒备之色:“谈什么?我已经说过了,我和周春现在没有一点关系,对他的事我一无所知。”
小赵:“不是谈周春。”回头看了一眼我和夏一民,对白冰:“咱们能不能找个安静的地方单独谈?”
白冰睁大眼睛:“有这个必要吗?还是在这里谈吧!”
小赵挠着腮,有些尴尬地:“这……那好,我直话直说吧!”他虽然放低了声音,但仍然传入了我的耳中:“你知道,我跟郝平是警校同学,是好朋友,据我所知,你们曾经……处过朋友,是这样吧!”
真是太冒失了,这可是隐私啊。我想回避,可一时没地方可去,耳朵又想听,就没有动。
我注意到,白冰稍现窘色:“那都是过去的事情了!”
小赵:“不,对你来说可能是这样,可我看得出,郝平的心里仍然有你。在警校时,他曾对我说过非你不娶,对你感情很深。我还知道,他的家并不在夏城,所以分配到这里,就是为了你,没想到你们……我想问问你,你为什么同郝平分手?”
我听出,白冰的声音变调了:“这……是他让你来问我的吗?”
“不是”小赵迟疑了一下终于说:“可我看得出,他仍然爱你!”
白冰身体好象抖了一下,片刻后才强自镇定着低声对小赵说:“我对不起他,你告诉他,忘了我吧!我已经不是从前的白冰了,我已经……已经有朋友了,而且,就要结婚了。”
小赵的声音变了:“和谁结婚?是那个姓乔的吗?他是干什么的?哪儿比郝平强,哪儿值得你爱?”
我看见,白冰的眼睛望着地面,一时说不出话来。
小赵继续说着:“我想,你是个大学生,是个知识分子,看你的外表,不象是那种庸俗的小市民,更不象是贪图钱财的人,我真不明白你怎么会这样……你也应该是有觉悟的人,周春的事你就真的一点也不知道,他到底藏在哪里?我们这次来夏城,主要是寻找他……”
听到这话,白冰的脸色突然变了:“不,他的事你不要来问我,他和我没关系,一点关系都没有,他的事我一点也不知道……”
白冰住了口,不远处有很多人的脚步声和说话声传来。她赶忙转了话题:“散会了,郎书记回来了……”
我看了半天,这段除了告诉人们见了当官的该如何装孙子外,说实在的,对推动情节有何至关重要的作用,我还真不晓得。记得美国侦探小说家范.达因批评说:侦探小说不宜有大段的描写和借题发挥、累赘的人物性格刻画和气氛的营造。这些东西只会使情节呆滞、妨碍推理,就像在球赛中间高歌自然之美或者在填字游戏时大谈词源和缀字那样令人讨厌。侦探小说是要陈述案情,加以分析,进而得出结论。读者阅读侦探小说,追求的不是动人肺腑的抒情、华丽词藻的描写,而是紧张刺激的斗智娱乐。适量的描写和人物刻画是需要的,但只要能使故事有真实感,读者能够投入,就已经足够了。中国推理小说就犯了这个致命的毛病!
四、作品太过于现实性,没有推理小说作为通俗文学的基本要求——丰富离奇的想象力。
五、作品将社会批判作用大加发展,致使情节平淡,大量琐碎无用的情节把故事拉得冗长而毫无意义。
六、所讲述的案件寻常平淡,故事情节一般,没有激发人们好奇心的能力。
侦探破案小说,作以情节为其根本的通俗文学一枝,驱使人们读下去的最重要因素在于其存在的未知性和新奇的谜团。通俗文学是一类将情节作为最重要因素的文学形式,一定意义上说,情节就是通俗小说的全部。侦探小说必须存在丰富离奇,富有想象力和新奇性的情节,才能使读者饶有兴趣的读下去。作为侦探小说来说,它的情节必须要有新奇性(重一点说也可以称为“离奇性”)、丰富多变性、惊险曲折性几个要素,其中独特性是最重要的。
侦探小说写案件,决不是要写一般的案件,而必须是“奇案”。何为“奇案”?其实就是案件事要有独特唯一、新奇之特点。某甲因和某乙有摩擦,一时不忿,趁某乙一次独自外出,走到僻静无人处时,突然出来将他杀死,现场没有留下什么痕迹,也没什么目击证人,只有某过客无意间看到好象有个与某乙个头仿佛的人在案发前曾和某甲照面,同时警方在某甲和某乙家里搜查到相关疑证若干;或者,某公司白领被人刺杀在家里,现场门窗大开,所有存折、支票、银行卡之类和一切财产全都没丢,重要文件也没丢,但现场却找不到作案人明显痕迹;再或者,某风流女郎到处留情,她的情人们以及各人妻子互相结仇,同时还牵涉财产问题,结果这些情人一一被杀,最终风流女也难逃被杀厄运,警方调查的线索可以成车皮的拉;再有,某人被人杀死,在死前一大堆和他暗中有仇的人去见过他,被杀时所有人都在现场且都有作案动机,但杀人者只有一个;抑或,一群人聚在一起,有个人被杀了,所有人都有作案时间,却都没作案动机。这类故事成天都发生,人们简直都司空见惯,甚至乏味了,即使写一万个,也毫无新奇可言。
外国侦探推理小说,讲究要写“完全犯罪”,何为“完全犯罪”?就是没有任何线索的案件。举例来说:某地发生谋杀案,被杀者无任何仇人,身上也无任何有利可图的地方,总之,他没有任何理由被杀,但他偏就被人杀了,这是为什么?著名推理小说《火车怪客》就写了这么一宗毫无目的的犯罪。除了毫无目的性外,“完全犯罪”特指那些没有任何线索的案件:一个谋杀案发生了,现场没有罪犯任何线索,甚至连指纹、足迹都没有留下;或者,罪犯在无论如何都无法接触死死者的情况下杀了死者,为什么?这种与现实常理绝对相悖的设置,正是侦探小说神秘莫测、趣味盎然的关键。
可是,中国的作家,偏偏就是对此道情有独钟,欲罢不能,什么“越轨”啦、“红蜘蛛”啦、“蓝色档案”啦,同类电视剧成火车也拉不完,都是多角恋爱、人人有嫌疑、大量摸排调查,半天不见一点儿推理,有也是观众早就知道的弱智级的归纳推理,没有一点意思。要么就是在这些内核上再安上一个半夜鬼叫,女人发疯之类的庸俗无聊的陈腐外衣,吓小孩儿似的没事儿忽悠观众一场,什么意思嘛!
以上主要是那些年纪较大,受社会约束较重的中老年作家的弊病,对于以网络为主要创作根基的青年作家,我认为他们在案件设计、谜团创新、情节布局及故事推进速度上都有可喜的进步,但是他们也有致命缺陷,主要是:
一、创作自由发挥,不受约束,怪力乱神皆可入事,导致很多故事成了鬼故事,实无推理性可言。
如果说中老年作家写探案小说过于现实,把故事写成现实实践的文学反映的话,那么青年作家的推理故事则过于浪漫,不受任何约束,很多冠以“悬疑”之名的小说,实为毫无道理的鬼神故事。记得我曾经看过一个叫“怪谈社”的悬疑小说集子,里面所谓的“悬疑小说”,都是什么鬼魂附体,妖怪作祟之类的故事,因为有了这些怪力乱神的东西,结果导致小说看起来神秘莫测、不可思议。这样的解释在我看来,毫无理性和逻辑可言,简直是蓄意欺骗读者,看这些我觉得还不如去看柯南和少年金田一之类的儿童故事,至少那些推理故事是理性的,像这类故事我看了两篇,实在忍受不了这些毫无理性可言的鬼怪故事,索性不看了。
二、很多情节幼稚不成熟,在成人世界看来,这样的举动和事件根本不成立。
很多年轻人写推理小说,读着简直是鬼故事,或者像个童话世界的故事一般,感觉在现实世界里,这样的故事根本不可能。
三、悬疑多而推理少,满篇疑云满布,读来却都好似哄小孩儿的幼稚鬼故事,很是荒唐可笑。
对于这一点,我觉得是现在当红悬疑小说作家普遍存在的问题,即使像蔡骏、成刚、燕垒生、余以键、周德东这些当红作家也是如此,读他们的小说,我总感觉像读一部鬼怪神魔故事,虽然结局是理性的,但总觉得中间的情节实无理性可言,而且满篇悬疑,鬼气森森的,却总见不到逻辑性,把推理一直揠到最后,感觉这类故事读着很混乱,很没耐心读下去。
对比于国外优秀谜推理小说,中国推理小说在结构和写作上,也存在致命弱点。
一、开篇无聊,使人无法一开始就被吸引。
外国侦探小说之所以吸引人,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它一开篇就把最引人入胜的情节就摆在观众面前,让观众一开始读就被紧紧吸引。关于这一点,大家读外国侦探小说,相信感受不少。大致说来,开卷即可吸引人,外国人是这么办到的:
1、在讲故事之前,先自己给自己的书做广告,把小说中最有趣、最新奇的情节放在书的最前面,提前预告给读者,使小说开卷即有最吸引人的谜团,读者一下子就被还不曾发生的不可思议的谜团设置吸引住了。
美国作家约翰&狄克森&卡尔最著名的《三口棺材》是如此开篇的:
葛里莫教授的谋杀案,以及其后同样令人难以置信的发生在卡格里史卓街上的犯罪,众多惊讶的词组都无法描述。费尔博士的朋友中喜欢不可能事件的人也无法在博士的案子中找到任何比此更令人不可理解或者恐怖的谜。两桩谋杀发生了,凶手不是隐身,而是从空气里消失了。按照证人的说法,这个人杀死了他第一个被害人,立刻不见了。也是根据证人的说法,他在一条空街中央杀死了第二个受害人,两边都有看守;连个影子也不见,在雪上也没有脚印。自然,哈德利督察不相信精灵和巫术。他也相当正确——除非你相信魔法,这才能解释这些事。
但是有几个人开始怀疑案件中的人是否是个隐身人。他们开始怀疑,如果你拿走帽子、黑色外套和孩子的面具,你会发现里面什么也没有,如同H&威尔斯在他著名的传奇小说中的那个人。这真令人毛骨悚然。
我相信,谁读完这一段,都有兴趣接着往下看的,因为作者一开书就告诉我们:他要讲一个实在不可思议,但又绝对现实的故事:一个正常人如何凭空消失、又离奇的悬浮在空气中、并且在大庭广众之下隐身的故事,并且完美的揭示出这所有非现实现象的现实原因。这等于说从故事一开始,作者就把最离奇的解谜摆在读者眼前了,试问:谁看了这一段能不心动呢?类似的还有如横沟正史的《本阵杀人事件》、范.达因的小说几乎全都如此。例如他在《龙踪杀人事件》开篇,是这样为自己做广告的:
这是一桩离奇的案子,在我接触过的全部充满诡异的案例中,我还找不出有哪件能跟它相提并论的,后来人们称它为“水怪”杀人案件。它发生在纽约最炎热的夏天,案件自始至终笼罩在一片超自然力的神秘氛围里并几度使警方陷入迷阵,充满恐怖与邪恶。是凡斯以他那超常的冷静与自信才使本案得以最终宣告侦破的。
其实我一直认为,凡斯参与犯罪调查及案件侦破远比他从事其他任何学术研究更符合他的本性。虽然他在艺术领域有着精深的研究和极高的造诣,并且,如他所说,他也非常渴望能够在这一领域寻求发展,但事实上他也明白,在解决一系列充满复杂谜团的过程中,他的心灵也会得到极大的满足——对犯罪学的研究和实践满足了他本性中不断追求新奇和探究真理的希冀,也使他的博学多才及对人类本性的透彻把握能够派上用场。
凡斯从哈佛大学毕业后不久,特别希望我能够做他的法律顾问并兼管财务,我当然很高兴,因为我一直非常钦佩及敬重他的人品和才干。由于同样的原因,凡斯与在纽约地方检察院当了四年检察官的约翰&马克也成了至交。
迷信是人类蒙昧时期对生命现象及大自然的敬畏而产生的一种恐惧。远古地球上的人类相信有妖魔鬼怪,并认为它们会将可怕的报应加在人身上。而在二十世纪的纽约市所发生的这桩“水怪”杀人事件,重新让人们记起了那些早已应该被遗忘在时空中的怪诞及恐怖。
虽然曼哈顿的摩天大楼随处可见,但我们却在重新经历人类发展史中最黑暗的一段时光。在赛夫尔&莫达戈离奇死亡后的数天里,整个国家都在揣揣不安地等待着。而史前时代幸存的怪兽——水怪——陆生动物及海洋动物杂交生下的邪恶产物,竟一度成为警方及纽约地方检察院检察官对这桩案子可以做出的惟一解释。
本来,警方对这个案子并没有很在意,是厄尔尼&凯奇警官让警方对这件看似一般的“人口失踪”案特别加以重视的。凯奇是一位非常敬业的警官,他在接到报案时只不过有些感到蹊跷,隐隐觉得其中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神秘与虚幻,似乎背后隐藏着什么恐怖与罪恶。毕竟,人类根深蒂固的原始恐惧,有很大一部分是来自神秘幽暗的水底深处的。
凯奇警官是第一位到达犯罪现场的警官。虽然在那个时候,他还不知道这到底是一般意外还是谋杀,但面对马克及凡斯,警官还是显露出了他莫名的恐惧。
作者开始就告诉我们:本案笼罩着一层神秘的超自然气氛,还预告故事中将有“水怪”龙等神秘事物参与,这些情节,无疑大大加强了故事的神秘和不可思议,让读者不得不吸引着读下去。
2、开书就是惊险情节,第一段就引入暴力、枪战或悬疑等元素,使读者不得不跟着往下看。
大家看过英国作家弗雷德里克&福赛斯的《豺狼的日子》,相信对一开始就出现的惊险狙击场面记忆犹新吧:
就在这一天,待在巴黎近郊的几个人等待一个时刻的到来。他们认为,在这一天,法国总统夏尔&戴高乐的生命即将终止了。
当城市的居民们正打算到郊区比较凉爽的河滨和海滩去躲避市区的酷暑时,爱丽舍宫里的内阁会议仍在紧张地进行着。
在广场的树荫下,停放着16辆黑色的雪铁龙DS型轿车,这些轿车首尾相接,连成一圈,占去了广场四分之三的空地。
汽车司机们都在树荫下乘凉。他们连续不断地开着无伤大雅的玩笑,等待着主人们的到来。
有人更是抱怨今天的内阁会议时间特别长。直到快7点30分时,一个身戴饰链、胸挂奖章的侍从官,在皇宫六级台阶顶上的厚玻璃门后出现了,他朝警卫打了个手势,司机就即刻行动起来了。
有的司机把吸了一半的高卢牌香烟扔在地上,踩进了砾石缝里。
大门两边,岗亭里的保卫人员和警卫都站得笔直。
巨大的铁栅栏门打开了。
当第一批部长们在厚玻璃门后出现时,司机们已经坐在轿车的驾驶座上。侍从官把门打开,内阁部长们乱哄哄地走下了台阶,临别时互相祝愿能度过一个安静的周末。轿车依次开到台阶下面,侍从官躬身打开后座车门,部长们各自登上座车,在举手敬礼的共和国卫队面前疾驰而过,驶向通往郊外的大道。
不到10分钟,他们都已走光。
两辆长长的黑色DS19型雪铁龙轿车仍然停在院子里,它们缓慢地开到台阶下面。第一辆车插着法兰西共和国总统的小三角旗,开车的是法朗索瓦&马鲁,他是国立萨托里宪警学校训练总部出身的警察司机。他生性沉默寡言,从不参加院子里部长司机们的玩笑;他的冷静果断和开车又快又稳的能力使他一直当着戴高乐的私人司机。除了马鲁以外,别人不驾驶这辆汽车。
这辆车后面的第二辆DS19型轿车也是由一个萨托里宪警学校出身的警察驾驶的。
7点45分,玻璃门后面出现了另一群人,砾石路上的共和国卫队再一次挺胸立正。只见戴高乐身着惯常穿的深灰色双排扣西服,打着黑领带,出现在玻璃门后面。按照传统习惯,他先把夫人让出玻璃门,然后挽着她的胳膊,走下台阶,来到等待着的雪铁龙轿车旁边。他们在车旁分了手,总统夫人上了第一辆车,坐在左边后座上。戴高乐将军在她后面从右边上了车。
他的女婿阿兰&德‘布瓦西厄上校,当时是法国陆军装甲兵参谋长,他检查了一下左右两扇后车门是否都关好,然后才坐到前排司机旁的座位上。
另外两名警卫人员陪着总统和夫人走下台阶后,登上了第二辆车。其中一个是身材高大的警卫人员昂里&德儒戴,是一个来自阿尔及利亚的柏柏尔人。
昂里&德儒戴扶了一下腰间的**,坐在司机的旁边。从这时起,他那双锐利的眼睛就不停地转动着,他并不注意前面的那辆汽车,而是在汽车快速行驶中注视着两旁人行道上和汽车转弯时街上的一切动态。
第二个人对留下来的警卫人员嘱咐了几句话后,进入了轿车的后座。他就是戴高乐总统的警卫队长让&杜克勒。
在广场两侧的墙边,有两个戴白头盔的摩托车手发动引擎,徐徐驶出阴影向大门开去。摩托车手并排停在大门边,他们互相保持着10英尺的距离,注视着后边的汽车。马鲁驾驶的汽车启动后,紧跟在前面的两辆摩托车后边。第二辆汽车则跟在马鲁的汽车后面。
这时,是下午7点50分。
这一小车队驶人通向市郊的大街,进入马利尼大道。小车继续向前行驶着。在大道边的树下,有一位头戴白盔的青年看到车队,就驾车离开便道,他与小车队拉开一段距离后跟踪前进。
8月周末的大街上,车辆往来都很正常。总统的出行也未事先通知,只有值班交通警察听到摩托车的警报声后,才知道小车队的到来,急忙停止大街上行驶的其他车辆,让小车队通过。
小车队在树荫浓密的大街上加快了车速,飞快地进入了克雷蒙梭广场,直向亚历山大桥驶去。只见那个骑摩托车的人,紧紧地追在这个车队后面,继续跟踪着。
马鲁驾驶着汽车跟着两位摩托车警卫后面过了大桥,直奔向加里昂尼将军大道,然后驶人宽阔的莫凡立特林荫大街。
到这时,后面跟踪摩托车的那位青年人确认戴高乐车队是驶向巴黎郊区的,他在一个十字路口停下来,走向街角上的一家咖啡馆。到了里面,他从口袋里拿出一枚小金属辅币,利用咖啡馆里的公用电话,打了一个市内电话。
这时,在巴黎的郊外,让&马里&巴斯蒂安&蒂尼中校正在等待着。他在空军部工作,已经结婚,并且有三个孩子。虽然他有正常的职业和家庭生活,但心里则充满了对夏尔&戴高乐刻骨的仇恨。因为他认为戴高乐把阿尔及利亚放弃给阿尔及利亚民族主义者是对法国的背叛,是对那些在1958年使他重新上台的人的背叛。
对他自己来说,失去阿尔及利亚并未使他个人遭受到什么损失。所以说他仇恨戴高乐并不是出于个人利益。他认为自己是一个爱国者。他认为谁要是出卖了祖国的利益,他一定要杀死这个人以表示对祖国的忠诚。
在那个时期,有这种观点的人何止千万,但像他那样成为“秘密军队组织”领导成员的到底还是少数。这个组织的人员发誓要杀死戴高乐并打倒他的政府。巴斯蒂安&蒂尼就是这样一个人。
电话打过来的时候,他正在喝着啤酒。酒吧间侍者把电话递给他以后,就到酒吧间另一头去调整电视机去了。巴斯蒂安&蒂尼听了几秒钟后,对话筒低声说:“很好,谢谢你。”就放下了电话。他的啤酒钱是先付过了。于是,他慢慢踱出酒吧间,走上了便道,从腋下拿出一卷报纸,小心翼翼地把报纸打开了两次。
街对面,一个青年妇女把她一楼套间窗子上的纱窗帘放了下来,转身对在屋子里来回走动的十二个男人说:“走的是第二条路线。”五个青年人一一他们不都是老练的刺客,立即停止了搓手,跳起身来。
其余七个人年龄较大,也不那么激动。他们之中有一个老于此道的人,他是巴斯蒂安&蒂尼的副手,名叫阿兰&布格勒内,他是一个极右分子,出身于一个拥有土地的绅士家庭。他35岁,已婚,有两个孩子。
这间屋子里最危险的人物是乔治&瓦当。他39岁,宽宽的肩膀,方方的下颚,是一个狂热的“秘密军队组织”成员。他原是阿尔及利亚的一个农业工程师,两年后变成了“秘密军队组织”的一个最危险的刺客。由于他腿上曾经受过伤,所以,人们叫他“拐子”。
姑娘宣布了这个消息以后,十二个男人通过楼房的后楼梯来到了一条小街,那里停放着六辆车,都是偷来或租来的。这时是7点55分。
巴斯蒂安&蒂尼亲自花了许多天研究行刺地点、测量射击角度、计算车辆的速度和距离,以及拦截车辆所需要的火力。他选定的地点是通向小克拉玛区主要交叉路的一条又直又长的名叫解放大街的马路。
计划是这样的:第一组由带长枪的射击手组成,他们在不到交叉路200米的地方向总统的汽车开火。他们躲在停在路旁的一辆埃斯塔费特牌面包车里,以非常小的角度向开过来的车辆射击。
根据巴斯蒂安&蒂尼的计算,等到前面一辆车开到和面包车并排的地方时,应该有150颗子弹穿过那辆车子。等到总统的汽车被迫停下的时候,第二组“秘密军队组织”成员就从一条小街拥出来,以近距离猛扫,把总统的警卫人员干掉。然后两个小组会合到一起解决总统一行人等。事情成功后,跳上停在小街的三辆汽车撤走。
8点零5分时,两个小组的射击手已经守候在各自事先看好的射击位上。巴斯蒂安&蒂尼亲自担任了望员,他站在距射击地点向巴黎方向约100米处的一个公共汽车站旁,他手里拿着报纸,眼睛一眨不眨地向远处望去。
他们共同约定的信号是:他挥动报纸向站在面包车旁的第一组组长赛格&贝尔尼发出命令,后者再把命令转达给四肢伸开趴在他脚边的射击手。阿兰&布格勒内将开车拦截警车,而“拐子”乔治&瓦当开枪扫射。
戴高乐总统的小车队离开巴黎市中心拥挤的街道,进入较宽阔的郊区大道时,车速已接近每小时60英里。马鲁看了一下他的手表,他知道坐在他后面的那位老将军急不可耐的心情,就把车速又加快了一些。两辆摩托车已经落到了车队的后面。戴高乐将军一向不喜欢这种鸣锣开道的排场,所以,只要有机会,他就乐意让他们离开。
正在担任了望的巴斯蒂安&蒂尼这时不知道他已经犯一个极大的错误。这是他在被捕一个月之后,才从警察嘴里明白了其中的奥秘。他在研究行刺时间表时,查对日历,知道8月22日到8点35分才天黑,即使戴高乐的日程比平常晚了一些,也还有充裕的时间。戴高乐这一天的确是晚了。但是这位空军中校查看的是1961年的日历,而1962年的8月22日却在8点10分天就黑了。这25分钟改变了法国的历史。8点18分,巴斯蒂安&蒂尼看到车队沿着解放大街以每小时70英里的速度朝着他飞驰而来。他拼命地挥动报纸。
街对面11米以外的地方,贝尔尼愤怒地努力透过朦胧夜色凝视着公共汽车站旁那模模糊糊的身影。“中校挥动了报纸没有?”他也不知在问谁。
话音刚落,他就看到总统汽车那尖尖的车头闪过车站进入了眼帘。“射击!”他对脚边的人尖声叫道。他们开火时,车队已到了他们眼前,他们以90度的角度,对一个以每小时70英里速度驶过他们面前的活动目标射击。他们的射击技术还算高明,汽车被十二颗子弹击中了,但大多数子弹是从后面打中雪铁龙轿车的。两个轮胎被击中了,虽然它们是自封式轮胎,但是气压的消失使开得很快的车子全靠前轮在地面上滑行,东倒西歪地向前冲去。正是这个时候法朗索瓦&马鲁救了戴高乐将军的命。
这时,另一个射击手又射中了轮胎,其余的人则向汽车的后窗倾泻他们的子弹。有几颗子弹射进车身,有一颗子弹在离戴高乐的鼻子只有几英寸处穿过。坐在前座上的阿兰。德&布瓦西尼上校转过身来对总统和夫人大声吼道:“趴下!”此刻,总统夫人立即把头伏在丈夫的膝盖上,而这位将军扭转身子望着后窗叫道:“怎么,又来了?”
马鲁紧握方向盘,慢慢地让车子滑行,同时柔和地逐渐把油门踩下去。雪铁龙轿车在一刹那间失去了动力之后,又重新往前冲向杜布阿大街的交叉处,正是在这交叉处的一条横街上埋伏着第二组“秘密军队组织”的成员。警卫车紧跟着马鲁的车尾巴,没有挨着一颗子弹。
阿兰&布格勒内把车子引擎开着等在杜布阿大街上,两辆汽车的高速度使他显然只有两种抉择:进行拦截而自杀,让猛冲过来的金属体把他辗成碎片;或者立即合上离合器,连半秒钟也迟疑不得。他选择了后者。当他把车子开出小街,驶上和总统车队并行的路线时,他因晚了半秒而不能和戴高乐的座车并行,而是和戴高乐的警卫人员德儒戴和杜克勒警卫队长的座车并行。乔治&瓦当把半个身子伸出右边的车窗,把冲锋枪的全部子弹倾泻在前面的雪铁龙轿车的后部,他从打碎的玻璃窗里似乎可以看到戴高乐的身影。
“为什么不还击,这些白痴!”戴高乐生气地问道。此时,德儒戴原打算对准10英尺以外平行的“秘密军队组织”的汽车射击,但是汽车司机遮住了他的视线。杜克勒警卫队长对司机大声吼道,要他紧跟总统的座车。几秒钟后,“秘密军队组织”的车子落后了。两名摩托车警卫人员中,有一名因阿兰&布格勒内突然从小街冲出而从车上跌下来。这时,他们很快就清醒过来,飞速地向前面的车队靠拢。这样,总统的车队冲过十字路口,向郊外驶去了。
那些埋伏在伏击地点的“秘密军队组织”的射手们来不及互相埋怨,他们急忙离开原来的汽车,跳上预先停在路旁准备逃跑的三辆汽车,很快消失在渐渐降下的夜色之中。
警卫队长杜克勒利用车上的无线对讲电话,把刚才发生的情况通知了前面的机场。10分钟后,车队到达机场,戴高乐命令把汽车开到直升飞机旁边。
汽车停下来后,一批官员立即围了上来。车门打开了,他们把震惊的总统夫人先扶下车,戴高乐把膝盖上的玻璃碎片抖掉,则从另一边下车,他不顾四周官员们慌张的慰问,绕过车子搀扶住夫人的胳膊。
“来吧,亲爱的,我们回家去吧!”总统对夫人说。
然后,他转过身对其他官员说出了他对“秘密军队组织”这次行动的评价:“他们射不准!”说完,他就扶着夫人上了直升飞机,坐在她的旁边。德儒戴也跟着上了飞机。他们动身去乡间度过周末。
到这时,法朗索瓦&马鲁还心有余悸,脸色灰白地坐在方向盘后面。汽车右边的两个轮胎已被打掉,最后仅靠轮圈向前滑行。杜克勒暗自庆幸,没有出大乱子。他安慰了马鲁几句。接着就去处理那些必须尽快处理的事情了。
这一开篇出场故事就惊心动迫,相信读者不喜欢都不行。
再比如詹姆斯.李.贝克《忧伤黑樱桃》,开篇就是暴力加色情场面:
她金色的长发散落在枕头上。窗外划过一道闪电,把她的皮肤晃得煞白。这是个闷热的夜晚,隆隆的雷声在峡谷中回荡。当第一颗雨滴打上窗时,她正侧卧在床上,被单勾勒出她大腿、臀部和胸部的诱人曲线。在闪电的辉映下,可以看到她裸露的肩膀上,由于过度日晒而被灼伤的痕迹,看起来就好像是大理石塑像上的瑕疵。
门被撬开了,两个男人沉重的脚步声在屋内响起。
他们手持猎枪,随时准备射击。高个的是海地人,矮点的是南美人,卷发松地垂下来,泛着一层黑光。他们来到双人床边,看到她已经醒了,张大嘴巴,眼中一片茫然,似乎还没从梦中完全清醒,分不清这两个男人是幻是真。紧接着,她看到他们对望了一眼,随即把枪口顶到了她的胸部。她眼里充满恐惧,呼喊着我的名字,如同临终前的祷告。绝望之中,她紧紧抓住被单,挡在胸前,似乎它真的可以挡住从那支十二口径双筒猎枪里射出的子弹。
他们开始扫射,房间里弥漫着硝烟和火焰。弹壳接连蹦出,床上的棉絮飞起,床架裂开,灯罩粉碎,眨眼间,屋里失去了先前的宁静,到处是横飞的碎玻璃渣。
两个杀手慢条斯理地做着一切。他们已经取下了猎枪上的运动栓,将五个弹仓装得满满的。他们不停地射击,子弹打完了,又装上。她就好像是猎人随手打下的一只鸟儿。
床单碎裂,浸满她的鲜血,蹦进她的伤口。两个男人早已走了,只有我跪在妻子身旁,亲着她没有生命的眼睛,颤抖地抚摸她柔软的头发,还有白玉似的面庞,用舌头裹住她的手指,盼望能让她暖和起来。一滴血从床头滴下,落到我的手上。
这样一幕血腥残酷的强奸杀人场面,相信没有多少人不会被它“刺激”到吧。如此精彩的开篇,如何不吸引读者继续读下去?
3、开篇就是突来奇情,绝不给人拖沓无聊之感。外国小说,往往故事一开始,就设计出一个很令人诧异,或很离奇的情节,让人一开书就大吃一惊,于是,阅读兴趣不得不高涨。例如东野圭吾处女作《放学后》,开篇就是个突兀的异常情节:
九月十日,星期二的放学后。
头顶上方传来“砰”的一声,我反射似的抬起头,看到三楼窗口丢出一件黑色物体,恰在我头顶;我慌忙避开,黑色物体正巧落在我方才所站地点,破碎了。
那是天竺葵的盆载。
这是放学后,我走在教室大楼旁发生的事,不知从何处飘来钢琴声。我呆然凝视那破碎的陶盆,一瞬,无法理解发生了何事,直到腋下的汗珠沿手臂滴落,我才忽然清醒过来。
紧接的瞬间,我拔腿往前跑,一冲进教室大落,马上全力跑上楼梯。我激喘的立在三楼走廊,不只是因为快跑才心跳急促,而是内心的恐惧已达到顶点:如果头顶正巧被方才花盆击个正着,只怕我的头也如天竺葵花盆般砸得红花迸裂。
从那扇窗户看来,会是哪间教室呢?我站在理科实验室门前,里面飘出药物的臭味,门开了约五公分。
我用力推开门,在这同时,一阵清爽的微风迎面吹过来。正面窗户敞开,白色窗帘随风摇曳。我再度沿走廊前进。我不记得盆栽落下至我跑上这儿约莫经过多久,但是,我总觉得走廊两侧并列的教室中,推落盆栽之人仍躲藏于其中一间。
教师大楼中央弯曲成L型,走过转角时,我停住了。从挂着“二年C班”牌子的教室内传出说话声。
我毫不犹豫的推开门。
几乎从小说开篇第一个字,作者就为读者描述了一个惊险的谋杀场面,情节突兀而出。如此写发,自然很吸引人。
4、开卷就有最活泼、最招人喜爱的人物出场,使读者一开书就被人物无限魅力吸引。
这一点,我相信大家只要读过福尔摩斯、波洛、奎因、金田一耕助、御手洗洁等系列侦探小说的,对此不必说就能明了。这些作品,几乎出场第一人就能给人不同寻常的独特感受,留下鲜明感受。人物既有可爱的特点,却又不失真实。当下的一些青年作家,虽然人物塑造上也很有特点,但塑造的那些“人物”读来总觉不真实,像儿童幻想出来的。所以人物塑造,既要有特点,又要真实。
5、注重讲故事的特点,从开篇作者就以讲故事的口吻给读者叙述,使读者有一种享受情节的安心感,却不似中国小说家,小说一开始先写人,感觉像是人物速写一般,使人读了半天还摸不着头脑,不知将要说什么。
我举大家最熟悉的蔡骏的《病毒》的开篇:
在十二月底的日子里,西方人开始欢度他们的圣诞节,而东方人的节日则是冬至。当然,严格地说冬至算不得节日,即便是,也不是人间的,而是另一个世界的,也就是中国人所谓鬼魂的节日。但相对于圣诞节,西方人也许更喜欢圣诞夜,并冠之以种种美丽的称谓,比如平安夜。冬至也是,不过冬至前夜是比较晦气的,尤其是对于偏好于传统的老人们而言。
从科学的角度而言,在北半球,冬至是夜晚最长,白昼最短的一天,所以,如果把一年比作一天的话,冬至就等于是子夜。所以,冬至的前夜是名副其实的慢慢长夜,天黑得特别早,也特别地冷,太阳总是若有若无的挣扎着要提前下班,仿佛患了黑暗恐惧症一般急急地躲到地平线以下去。才六点,天空已是一片漆黑,几乎连月亮都找不到了,我站在窗前,望着远方的乌黑的天空,心中忽然有了种奇怪的感觉。
我匆忙地拉上了窗帘,打开了电脑,开始上网,今天的网上没什么特别的消息,我和我的一个朋友聊了一会儿,就下了线。我开始写一篇新的小说,刚写了个开头,原本想好的灵感却突然枯竭了,再也记不起来了,我总觉得今天不对劲儿,我打开了邮件箱收邮件,总共只有一封新mail,发件人是林树,我的一个老同学兼好朋友。内容很短——
“我的朋友
当你收到我的这封信以后,立刻就到我家里来一次,马上就来,一分钟也不要迟疑,好吗?我现在来不及了,快,你一定要来。
他什么意思?让我晚上到他那里去,那么冷的天,那么的远的路,他那儿离我家距离一个小时的车程呢,这不要了我的命。我看了看他发出的时间,距现在只有半个小时。而现在已经快十一点了,难道真有这么重要的事?会不会开我玩笑?不过林树不是这种人,他这种比较严肃的人是不太会跟别人开玩笑的,也许真的有什么非常重要的事。
我在房间里徘徊了一圈,然后看了看漆黑的窗外。最后还是决定去一次。
出了门,发现地上有好几圈黄色的灰烬,不知是谁家烧过锡箔了,我特意绕道而行。走到马路上,才发觉天气要比我想象的还要冷,风不知从什么地方窜出来在半空中打着唬哨。商店都关门了,开着的便利店也是了无生气的样子,人行道上几乎没有一个行人,就连马路上的汽车也非常少,我等出租车等了很久,我清楚地数着在空旷的黑夜里回响的自己的脚步声。
终于叫到了一辆出租车。驾驶员三十多岁,挺健谈的:“先生,今天晚上你还出去啊。”
“有点急事。”
“明天是冬至啊。”
“呵呵,我不信这个的。”
“我也不信,可是今晚这日子最好还是待在家里。今天做完了你这笔生意,我马上就回家,每年的今晚我都是提前回家的。”
“为什么?”
“鬼也要出租车的嘛。因为今晚和明天是鬼放假的日子。没吓着你吧,呵呵,开玩笑的,别害怕。”
车上了高架,我看着车窗外我们的城市,桑塔纳飞驰,两边的高层建筑向后奔跑,我如同在树林中穿行。迷朦的黑夜里,从无数窗户中闪烁出的灯光都有些晦暗,就连霓虹灯也仿佛卸了妆的女人一样苍白。
不知怎么,我心神不安。
车子已经开出内环线了。林树的家在徐汇区南面靠近莘庄的一个偏僻的居民区,七楼,一百多个平方,离地铁也很远,上个月林树说他的父母到澳大利亚探亲去了,要在那儿迎接新世纪,所以现在他一个人住。一个人住那么大的房子,要有点心理素质的。
我看了看四周,现在车子开在一条小马路上,虽然林树的家我常去,但我从没来过这条马路,黑夜里看不清两边的路牌,只能看到远处黑黑的房子,要么就是大片大片的荒地。车子打着大光灯,照亮了正前方,光亮的柏油路面发出刺目的反光。而四周是一片黑暗,如同冬夜里的大海,我们的车就似大海里一叶点着灯的扁舟,行驶在迷途的航线上。
我索性闭上了眼睛,迷迷糊糊地任车子载着我在黑夜里漫游。在半梦半醒中,车子忽然停了下来,我睁开了眼睛,看到了车外一栋栋黑黑的居民楼,的确到了。我下了车,司机只收了我个整数,零头不要了。然后他迅速掉转车头开走了。
我懵头懵脑地向前着,不住地哆嗦,小区的弄堂里不见一个人,两边楼房里只有零星的窗户还有光线透出,可能是几个半夜上网的人。我不断地呼出热气,象一团清烟似地向天上升去,我看了看天空,星星和月亮都无影无踪了,只有几朵乌黑的云漂浮着。风越来越大,从高空中向下猛扑而来,卷起一些细小的碎屑,在空中飞舞起来。哪家的塑料雨棚没有安装好,在大风中危险地颤抖着,摇摇欲坠,发出巨大的声音,就象是一只拳头砸在了塑料上。
忽然我好象听到了前面有什么声音,“嘭——”那声音很闷,象是哪家的花盆敲碎了。
我加快了脚步,在林树家那栋房子下面的地上,我发现有一个人倒在地上。
我屏着呼吸靠近了几步,在楼前的一盏昏暗的路灯下,看清了那个人的脸,那是我的朋友林树的脸。
一滩暗红色的血正迅速地从他的后脑勺下向外涌出。
我突然想到了什么,立刻抬腕看了看表——子夜十二点正。
冬至到了。
这篇小说开局很平淡,没有足够能吸引人的地方,我过去曾几次因为这个开篇,无法把小说读下去。后来虽然耐着性子往下读,最终读完了,感觉也不错,但如此平淡无奇的开篇,实在让我感到乏味。
二、谜团设置单一,几乎所有小说都是以凶手为中心谜团,缺乏变数。
相对于外国小说对谜团设置的丰富性,中国侦破文学几乎清一色的都把中心谜团押在凶手身份及作案动机上,令人读来无味。侦探小说的情节构造和现实世界不同,现实中警察破案主要是调查案件相关人员的情况,看谁有作案动机;再调查相关人员是否有作案可能,通过调查涉案的各类情况归纳总结案件嫌疑人,最后再通过寻找证据加以证明,如果用逻辑学的方式说,现实世界的破案主要是归纳推理,是完全归纳推理。但是侦探小说不是,我们看动画片《名侦探柯南》就很明白:侦探小说中的故事主要是先大胆假设,而后小心求证。即侦探先通过对发案现场的初步印象进行演绎推理后假定作案者是有什么特点,然后设定一个具有某些特征的作案嫌疑人,而后再去寻找证明他犯罪的证据,在寻找犯罪证据过程中往往要出现新的证据推翻原来假设,并且提供了关于新的嫌疑人的线索,于是侦探再根据新线索通过演绎推理重新假设嫌疑犯,然后再次寻找证据证明。侦探小说能够吸引人的地方就是侦探会不断提出令人意想不到的假设,而不是侦探不断的去调查寻找破案线索、以及侦讯有关人员的口供,而本书就属于后者,这样写法是很枯燥无味的。那么假设是什么,假设其实就是一种想象,是一种合理的想象,侦探根据现场初情、通过演绎推理合理想象,假设出作案的有关细节甚至是作案者的体貌以及现场特征,根据特征去寻找嫌疑人,这是侦探小说的情节构造,它和现实世界的破案是有一定区别的(主要是侧重点不同,真实破案重在寻找证据,而侦探小说主要靠假设推动情节,就是那些超乎想象的案情假设,才使侦探小说的情节曲折动人)。
一般说来,正统推理小说的谜团设置为四个:一、凶手身份;二、作案动机;三、作案手法;四、案件的非理性因素。就侦探小说情节设置而言,后两个问题的解答,趣味性要远超前两个,所谓侦探小说的“解谜性”,其所解”的“谜”,基本上就在于后两个。案件能够吸引人,它的非理性因素是关键,密室杀人、不在场证明、死前留言、密码暗语破译、比拟杀人这些非理性的奇思妙想的引入,大大丰富了侦探小说内容的空间,使得小说的趣味性有了质的飞跃。就阅读趣味而言,人们会更因为后两个谜团的不可思议性和强烈的现实矛盾性而迷惑,进而怀着强烈的好奇心读下去。作为最有理性逻辑的推理小说而言,这种与逻辑绝对背道而驰的不可思议性,产生了与正常推理最为强烈、距离最大的反差,使得人们对推理的期待视野空前提高,而中国的推理小说,就恰恰缺少这样的具有丰富奇诡想象力的非理性因素的介入。
三、情节布局平平,故事实在毫无趣味。
四、推理薄弱,几乎通篇都是写调查取证,而最后推理部分却只有三言两语。
相对于国外小说那种加强推理,将推理置于和小说情节等同、甚至最主要位置,乃至出现超过万字以上的连续推理,以及专章叙述复杂推理过程的写法,中国推理小说的推理部分实在太简单了,几乎是几段就把推理过程叙述完毕,没有大量丰富的推理段落,使得“推理小说”的推理性实在薄弱得很。
最后还有一个问题,就是中国的推理作家往往没有意识到外国推理小说优秀的长处,读了许多外国好作品,却没有把好作品的“好”学到手,很多人脑子中都以为,只要有案件,就是推理小说,概念不清晰。同时,外国侦探小说的许多独创性优点,中国作家根本没有意识到,所以他们学写侦探小说,并没有学到精髓,很多人只是学了个侦探小说的定义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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