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证考试报名爱过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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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证是如何分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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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证一般只考教育学和心理学
但有的省份还考《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
所谓的分类应该就是指的教育学和心理学啦
至于拿到证书后的分类就看你喜欢从事什么语种啦(诸如数学、语文、英语等等)
报考要求没有太大的限制,具体的可以参看你所在省教师资格网报名条件
考试时间一年有4次机会,但个别省份只有一次(诸如陕西省)
还有就是记得要考全国普通话水平测试
非师范类普通话水平要求二级乙等(语文科目是二级甲等除外)
师范类的至少是二级甲等才可以
可以到一些培训机构报名参加考试
(主要是练习发音、字节、声调阅读能力和应变能力)
百度知道还有6条回答
我们国家规定:
幼师: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高等教育学历。   
小学教师: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初中教师: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高中教师: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中职教师: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中职实习指导教师: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对于确有特殊技艺,并获得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机关颁布的相当于技师以上等级证书者,其学历要求可适当放宽。   
高校教师:具备研究生或者本科毕业学历。
百度知道一小强,希望可以帮你忙!(*`ω`*)
教师资格证分为:幼儿教师资格证(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小学教师资格证、初中教师资格证(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高中教师资格证(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中专教师资格证(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以下统称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公民,可以在本级及其以下等级的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担任教师;但是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的公民只能在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或者初级职业学校担任实习指导教师。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与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相互通用,如有教师证其它疑问可咨询创业培训学校专业咨询老师。
有关详细您可以咨询宏博幼师王老师!
具体要看教师招聘考试或者招考单位的要求,一般来说会要求专业对等
幼师: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高等教育学历。
小学教师:中等师范学院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他中专学历为不合格学历);
如过你们学校符合的话就可以的,
应届在校生报考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应提供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
记得采纳····
教师资格证的分为:幼儿教师资格; 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参加教育部教师资格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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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师资格证的事收藏
看到身边好多同学都去报了的培训班,我迷惘了!这个教师资格证拿到手到底有没有用啊?求解答
1楼 07:17&|来自
相关的贴子20515410958
2楼 07:19&|来自
个人觉得这是一条后路。。。。
3楼 07:20&|来自
收起回复4楼 07:42&|来自
有用,但是过程坑爹
5楼 08:23&|来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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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证怎么考,需要准备什么?
一、对于非师范类的大专、本科毕业生,按规定申请认定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必须先自修取得《教育学》、《心理学》两门自考单科合格证,同时还必须具有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的普通话证书,这两项证件的有效期国家尚未作出明确规定。以上两项证件的获得路径是:教育学、心理学报考请上各省自考网站,在网上报名,具体问题请拨打市自考办电话咨询。非师范类毕业生,在学期间修过教育学、心理学课程的仍须参加各省教育厅(委托省自考办)统一组织的教育学、心理学课程考试。申请认定小学、幼儿教师资格的必须是中等师范毕业的普师专业、幼师专业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普通中专毕业生不可申报。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颁发的《教师资格证书》是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的。二、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的范围对象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具备《教师法》规定条件的人员,教师资格的申请实行属地化原则,小学(幼儿园)及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是各县(区)教育局,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是市教育局(三县申报高级中学、中职学校教师资格由县教育局初审后统一报市教育局)。申请人应当在规定的受理期限内向学校或户籍所在地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毕业证书、普通话证书、(教育学、心理学自考单科合格证)以及户口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等申请资料,按教师资格认定程序办理。有关申请资料的提交及认定程序等具体规定,请向相应的认定机构咨询或登录市教育信息网\办事指南或机构导航\人事科\教师资格认定栏查询。-------------------------------------------------2005年申请教师资格须知和申请种类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应当依法取得教师资格;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向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领取表格材料、录入个人信息并拍摄数码照(今年春季领表时间已过,秋季领表时间为9月1日-10日);在规定时间内到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体检;在规定时间内向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交申请材料(秋季9月11日-25日)。提交的申请材料包括: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两份)、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普通话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体检证明原件;非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的人员还需提供“教育学、心理学和教育方法概论”培训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需提供拟聘高校出具的证明。目前可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幼儿园教师资格: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小学教师资格: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高级学教师资格:高等师范学校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高等师范学校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转自《人才市场报》(B-01)--博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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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教师资格证怎么办?
我是08年3月过的教育学,09年10月过的心理学,心理学过的时候刚好试讲刚好过了。如果参加明年3月底4月初的试讲的话,那我的教育学证书刚好时间过期,单科成绩是保订伐斥和俪古筹汰船咯存两年时间,
我想问的是,我的教育学还需要重新考试吗?时间刚好过了2年,会不会因为差几天就算了,还是严格按照规定来啊?
我打电话问了好几次教育局,每个的说法都不一样,哪个知道帮忙解答一下,谢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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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是国家对专门对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人员最基本的要求。它规定着从事教师工作所必须具备的条件。教师资格制度是国家对教师实行的一种特定的职业许可制度。世界上许多国家对教师的资格标准都有严格的规定,不少国家建立了教师许可证制度或教师资格证书制度。教师资格是国家对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人员的基本要求,是公民获得教师职位、从事教师工作的前提条件。教师资格制度是国家实行的教师职业许可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教师法》明确规定,凡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必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没有相应教师资格的人员不能聘为教师。教师资格法定凭证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教师资格证书, 在全国范围内适用。市教委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和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各区、县教委(教育局)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教师资格条例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教师素质,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以下简称教师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中国公民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应当依法取得教师资格。  第三条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教师资格工作。  第二章 教师资格分类与适用  第四条 教师资格分为:  (一)幼儿园教师资格;  (二)小学教师资格;  (三)初级中学教师和初级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以下统称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四)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五)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以下统称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以下统称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七)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成人教育的教师资格,按照成人教育的层次,依照上款规定确定类别。  第五条 取得教师资格的公民,可以在本级及其以下等级的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担任教师;但是,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公民只能在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或者初级职业学校担任实习指导教师。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与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相互通用。  第三章 教师资格条件  第六条 教师资格条件依照教师法第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执行,其中“有教育教学能力”应当包括符合国家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  第七条 取得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相应学历,依照教师法第十一条的规定执行。  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第四章 教师资格考试  第八条 不具备教师法规定的教师资格学历的公民,申请获得教师资格,应当通过国家举办的或者认可的教师资格考试。  第九条 教师资格考试科目、标准和考试大纲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审定。  教师资格考试试卷的编制、考务工作和考试成绩证明的发放,属于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属于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的,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委托的高等学校组织实施。  第十条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的教师资格考试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每年进行一次。  参加前款所列教师资格考试,考试科目全部及格的,发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当年考试不及格的科目,可以在下一年度补考;经补考仍有一门或者一门以上科目不及格的,应当重新参加全部考试科目的考试。  第十一条 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根据需要举行。  申请参加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的,应当学有专长,并有两名相关专业的教授或者副教授推荐。  第五章 教师资格认定  第十二条 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学历或者经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公民,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请认定其教师资格。  第十三条 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或者组织有关部门认定。  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委托的高等学校,负责认定在本校任职的人员和拟聘人员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在未受国务院教育行订伐斥和俪古筹汰船咯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委托的高等学校任职的人员和拟聘人员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按照学校行政隶属关系,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定或者由学校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第十四条 认定教师资格,应当由本人提出申请。  教育行政部门和受委托的高等学校每年春季、秋季各受理一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具体受理期限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委托的高等学校规定,并以适当形式公布。申请人应当在规定的受理期限内提出申请。  第十五条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当提交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下列证明或者材料:  (一)身份证明;  (二)学历证书或者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三)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委托的高等学校指定的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证明;  (四)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人民政府或者工作单位、所毕业的学校对其思想品德、有无犯罪记录等方面情况的鉴定及证明材料。  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或者材料不全的,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委托的高等学校应当及时通知申请人于受理期限终止前补齐。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格式。  第十六条 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委托的高等学校在接到公民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后,应当对申请人的条件进行审查;对符合认定条件的,应当在受理期限终止之日起30日内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对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应当在受理期限终止之日起30日内将认定结论通知本人。  非师范院校毕业或者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公民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或者其他教师资格的,应当进行面试和试讲,考察其教育教学能力;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委托的高等学校可以要求申请人补修教育学、心理学等课程。  教师资格证书在全国范围内适用。教师资格证书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  第十七条 已取得教师资格的公民拟取得更高等级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教师资格的,应当通过相应的教师资格考试或者取得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并依照本章规定,经认定合格后,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委托的高等学校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第六章 罚则  第十八条 依照教师法第十四条的规定丧失教师资格的,不能重新取得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  (一)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  (二)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  第二十条 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第二十一条 教师资格考试命题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违反保密规定,造成试题、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泄露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 在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对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造成损失的,由教育行政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具体情况还请到当地教育机关和人民政府咨询
相差几天啊,找个熟人应该没问题的。如果硬是要这样 只能重考- -
如果有熟人的话还好办一些,不然就只有重新考了,祝你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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