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15日起诉离婚起诉后多久开庭10月28日开庭现在没通知什么原因

英媒评王宝强离婚案开审引关注:家丑外扬总是被炒作(全文)_网易新闻
英媒评王宝强离婚案开审引关注:家丑外扬总是被炒作(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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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英媒评王宝强离婚案开审引关注:家丑外扬总是被炒作)
参考消息网10月18日报道 英媒称,中国演员王宝强与妻子马蓉的离婚案于10月18日在北京朝阳区法院开审。据信,届时,王宝强本人将和律师一起出庭。英国广播公司网站10月18日报道,但马蓉已经表示自己不会出庭,并向法院申请不公开审理。自从王宝强要和马蓉离婚的消息经社交媒体一传出,立即引起舆论的关注,中国的社交媒体更是异常活跃。许多网友将离异责任归咎于王宝强之妻马蓉。也有一些网友批评王宝强不应以这种方式公布隐私。王宝强在离婚声明中说,马蓉与经纪人宋喆出轨,并卷走他的钱财,使他不得不借钱打官司。而马蓉则诉王宝强名誉侵权。王宝强与马蓉的离婚纠纷案也不是中国特有的现象,美国好莱坞明星皮特和朱莉的离婚案也引起国际媒体的广泛关注和炒作。家丑外扬皮特的太太安吉丽娜&朱莉 上个月向洛杉矶高等法院诉请与皮特离婚,理由是&两人无法化解的分歧&。皮特和朱莉成为伴侣12年,并于2014年8月结婚。朱莉在离婚申请书中要求取得所有六名子女的监护权。在朱莉申请离婚后,皮特在美国《人物》杂志发表声明表示&非常悲伤,现在最要紧的是我们子女的福祉,我诚意呼吁媒体在现在的困难时刻给我们需要的空间。&同时,更让皮特窝心的是美国联邦调查局(FBI)还表示,就有关他与其中一名子女在私人飞机上&吵架&的指称,收集事实,评估是否会展开调查。而另一对好莱坞的夫妇约翰尼&德普与妻子离婚的案子则爆出了家暴丑闻。据悉,德普被控袭击妻子希尔德,使她活得心惊胆战。两人结婚才15个月就离婚,一时间闹得沸沸扬扬。点击图片进入下一页王宝强、马蓉、宋喆合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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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阅读】王宝强离婚案开庭 同一法院夫妻对打王宝强和马蓉的离婚纠纷惹得全民关注,同时引发两场官司,分别是:王宝强起诉马蓉离婚案,马蓉起诉王宝强名誉侵权案。今天下午,两个案件将相继于1:30和4:00在北京朝阳法院开庭审理。夫妻俩的两场官司,在同一个法院、同一天下午开庭开打。据王宝强律师透露,由于离婚官司的特殊性,王宝强将亲自出庭,而马蓉之前申请本人不到庭参与庭审。事发王宝强半夜声讨娇妻出轨今年8月14日凌晨,王宝强大半夜发布微博,指责妻子马蓉与经纪人宋喆存在婚外不正当两性关系,并决定解除与马蓉的婚姻关系,停止与宋喆的合作,一时间,这篇长微博在网上惊起千层浪,王宝强、马蓉和宋喆瞬间成为热搜人物,甚至夫妻两人的孩子也一时间成&网红&。8月15日上午,王宝强来到北京朝阳法院,起诉其妻马蓉要求离婚。在诉状中王宝强要求解除双方婚姻关系,判令婚生子女均由其抚养,马蓉依法支付抚养费至孩子年满18周岁,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马蓉反驳称王宝强造谣因为王宝强的知名度,马蓉很快成了网友们议论调侃并且指责的对象,8月16日,马蓉也委托律师到朝阳法院立案,以名誉侵权为由起诉王宝强,要求删除8月14日00:21发布的微博并赔礼道歉。马蓉在起诉书中称,其与王宝强系夫妻关系,8月14日零时王宝强在其实名认证个人微博中发布声明。该微博发布后,一些不明真相的网友基于前述造谣内容,对其进行大肆诋毁、谩骂,甚至连两个年幼的孩子都不放过。马蓉认为上述内容对其构成造谣诋毁,系恶意对其进行人身攻击,王宝强所发布的造谣诽谤言论给其个人名誉和社会评价造成严重负面影响,并给其造成极其严重的精神损害。追打王宝强向马蓉追讨精神抚慰金王宝强代理人张起淮律师在接受媒体采访时透露,目前王宝强新增一项诉讼请求,即向马蓉提出支付精神抚慰金。根据记者查询,在司法实践中,公开判决的离婚官司中,出轨方有被法院判处支付6万元精神抚慰金的先例。庭审将出示马蓉出轨证据两人离婚爆出后,网络上突然涌出各种说法,但双方并没有出面证实。有一种说法是在正式决定离婚前王宝强曾与马蓉私下协议离婚,但王宝强连续给马蓉多次打电话,她却一直不接,随后还收到马蓉的短信威胁。此外,还有马蓉在事发后一夜之间将财产转移,令王宝强身无分文等等。以上说法在庭审中会说清楚吗?重庆时报记者了解到,王宝强一方有充足的证据证明马蓉出轨,在庭审时将会出示。王宝强的律师对媒体透露:&我和王宝强经过调查,有关马蓉与宋喆出轨,王宝强有事实证据的。我们会在18日下午的法庭上出示。包括宝强没钱借钱打官司都是有证据的,让事实证据说话。&王宝强新片彻底撇开马蓉王宝强的新电影最近进入宣传期,有很多网友质疑他顺带用离婚为自己新片炒作。王宝强的律师强调他绝没有拿离婚案来炒作自己的电影,&离婚与新片亳无任何关系。据我了解,王宝强发现马蓉除了出轨之外,还有更多违法行为。在已经逼得没有办法的情况下,才公开发表声明,才正式通过法律起诉马蓉。&而据记者了解,新片曾因马蓉是挂名出品人而遭到网友抵制,片方也因此伤透脑筋,而如今从影片官方资料显示,出品人已经更换他人,看样子是与马蓉彻底划清界限。( 10:0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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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阅读】疑似马蓉宋喆大尺度私密聊天记录曝光 王宝强离婚案内幕揭秘点击图片进入下一页河北 新闻网讯(玉鱼)据有关媒体报道,备受关注的王宝强与马蓉的离婚案官司,将于10月18日中午1时30分在北京朝阳法院开庭。据悉,王宝强本人将亲自和律师张起淮一起出庭。而马蓉诉王宝强名誉侵权案,也将在王宝强诉马蓉离婚案之后的10月18日下午4时开庭。据悉,夫妻俩的两场官司,在同一个法院、同一天下午开庭开打,这在近年来的北京朝阳法院也是极其少见的。马蓉已向法院申请,她不出庭,并申请不公开审理。点击图片进入下一页据代理律师张起淮透露,王宝强现在的想法就是一个,一定依据客观事实和证据打官司,有事实有证据才说话,这两个月来,张起淮作了大量的调查取证、案件准备工作。王宝强也希望马蓉有理说理,有话说话,把所有的理由都在法庭上讲出来。点击图片进入下一页今天高晓松在网上晒出与王宝强的合照,并发文力挺兄弟:&昨夜雨疏风骤,明日兄弟加油!&点击图片进入下一页有媒体透露了王宝强离婚案的几大内幕:一、马蓉除了出轨之外,还有更多违法行为王宝强离婚案是真实的。他绝没有拿离婚案来炒作自己的电影。离婚与新片亳无任何关系。据我了解,王宝强发现马蓉除了出轨之外,还有更多违法行为。在已经逼得没有办法的情况下,才公开发表声明,才正式通过法律起诉马蓉。二、王宝强到底是怎么发现马蓉出轨的?一天,王宝强工作回来回到家里,发现马蓉的两个手机正在充电。夫妻间嘛,王宝强偶而拿起马蓉手机看了一下,才吃惊地发现妻子马蓉与经纪人宋喆有许多龌龊的内容。当时,王宝强气得浑身发抖。他又查自己的卡上的钱,几乎被马蓉洗空了。三、岳母没劝和,王宝强收到马蓉威胁信息刚开始,在正式决定离婚前,王宝强看到家中有两个孩子的面子上,还是准备想与与马蓉私下协议离婚,不对外公布离婚消息。但王宝强连续给马蓉多次打电话,她却一直不接。&后来无奈之下,我陪王宝强到他岳母家,劝马蓉回来协议离婚。但马蓉母亲并没有劝女儿与王宝强和好&&等了半天,马蓉终于给王宝强的手机回了一个长信,但信中内容,马蓉不仅没有为自己对婚姻的不忠认错,而是很强势地威胁王宝强,&你要敢发声明,我会让你身败名裂一无所有,不信走着看&&&宝强逼不得已,于8月15日凌晨,在马蓉的强势威胁下,才在自己微博上发表离婚声明。&点击图片进入下一页点击图片进入下一页有网友曝光了马蓉和宋喆的部分聊天截图,内容十分暧昧露骨,并指出王宝强的钱已经转移到宋喆爸妈的名下,但不少网友质疑聊天记录的真实性。点击图片进入下一页从8月14日发布离婚声明以来,半个月的时间,王宝强离婚事件可以说惊动了整个 娱乐 圈,话题热度一度超过了奥运会,更是在网民间掀起了一股&抓宋喆抓马蓉&热。时隔半月,王宝强首度在微博公开回应离婚,表示将从头再来,要保护好儿女,给他俩更好的 教育 。再度现身的王宝强,剪去了长发,刮掉了胡子,脸上又露出了笑容。王宝强微博原文:今天的事,明天就是小事;今年的事,明年就是故事;今生的事,来生就是传说!即今日起,我从头再来!为了我的孩子和父母以及关心爱我的朋友,我要站起来!我会一如既往的认真工作!把每一部作品诚意回馈给观众。更要把我的儿女保护好,给他俩更好的教育,培养成社会有用人才。感谢大家支持!点击图片进入下一页从这次离婚事件中,可以看出王宝强这么多年攒下的好人缘,娱乐圈中不少人出面支持力挺王宝强。从王楠老公的微博中更能看出他们的好交情。8月26日,王宝强发微博的同时,王楠老公也发了微博,并配文称:&两个连续接近通宵的聚会,宝强笑了!名至所归的王坚强!论人品,善良可爱的王坚强确实值得尊敬!男人&此后,8月28日,王楠老公再次发微博,称王宝强得知他偶感风寒,特意来看他。并不吝赞美之词,夸王宝强&道德专家想想,遇事你来试试,能比上我家王坚强?&( 08:30:42)
下一页:王宝强离婚案下午开庭:马蓉或偷情不要财产
【延伸阅读】王宝强离婚案下午开庭:马蓉或偷情不要财产备受关注的王宝强与马蓉离婚案,将于今日下午1时30分在北京朝阳法院开庭,据悉,王宝强本人将亲自和律师张起淮一起出庭。同时,马蓉诉王宝强名誉侵权案,也将在王宝强诉马蓉离婚案之后的下午4时开庭。夫妻俩的两场官司,将在同一个法院、同一天下午开庭开打。新闻117(微信号:news117)帮助大家回顾一下前情:今年8月14日凌晨,王宝强发布一则微博,指责妻子马蓉与经纪人宋喆存在婚外不正当两性关系,并决定解除与马蓉的婚姻关系,停止与宋喆的合作。点击图片进入下一页8月15日上午,王宝强来到北京朝阳法院,起诉其妻马蓉要求离婚。在诉状中王宝强要求解除双方婚姻关系,判令婚生子女均由其抚养,马蓉依法支付抚养费至孩子年满18周岁,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点击图片进入下一页马蓉16日也委托律师到法院起诉王宝强侵犯名誉,要求删博并道歉30天。点击图片进入下一页近日,王宝强的代理律师张起淮接受了媒体的采访,透露了一些关于离婚案的具体细节。针对这些此前大众不知道的内幕,记者采访了专业律师,这些细节是否会影响离婚案判决的走向?对于财产的分割将带来怎样的影响?在今天的开庭中马蓉是否会出席?新闻117将提前为您解析。如马蓉出轨证据确凿王宝强可否要求对方净身出户?王宝强代理律师张起淮16日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经过调查,有关马蓉与宋喆出轨,王宝强有事实证据,会在今日的法庭上出示,让事实证据说话。那么,如果&出轨&实锤放出,对于大众十分关心的财产分割问题,将带来怎样的影响?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婚姻法务部部长张向龙律师说:&首先应该明确的是,法律意义上的&出轨&与道德上的&出轨&略有不同。一夜情、婚外情、开房的证据只能证明婚姻是否破裂,而出轨的证据则需要提供&对方在有配偶的情况下,与他人同居&。&同居&是指持续了一段时间的共同生活,王宝强方面是否能够拿出这个证据非常关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而导致与配偶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无过错方可以要求对方承担精神损害赔偿,但是&出轨&的法定过错直接导致财产分割的减少或净身出户,是不可能的。&张向龙律师说。张向龙律师表示,在公开判决的离婚官司中,出轨方有被法院判处支付6万元精神抚慰金的先例。也就是说,&婚外情&等证据只能成为酌定的情节,而不是法定的证据。就算王宝强能够拿出马蓉法律定义上的出轨证据,也只能申请精神损害赔偿,而不是直接影响财产分割,要求马蓉少分或不分财产。马宋出轨又卷款转移财产怎么判?张起淮对媒体表示,&马蓉卷走了王宝强的大部分财产,王宝强是借的钱打官司&这一传闻是真实的,有关证据都会在法庭上出示。马宋出轨又卷款,性质十分恶劣,是否能成为马蓉少分或不分财产的直接证据呢?记者终于得到了肯定的回答。张向龙律师说:&夫妻婚后财产的分割,一般是平均分配,或者倾向于女方或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只有两种情况能直接影响财产的分割,一是双方有婚后财产AA制的约定,二是一方有恶意转移、隐匿、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无过错方可要求法院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对离婚时,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少分或者不分财产。&张向龙律师说,&在我接手过的离婚案中,有很多这种情况,根据性质的恶劣程度,财产二七分、三七分、四六分都有过先例,但是完全不分的情况还未出现过,应该说&不分财产&的案例非常少。&但是值得注意的是,转移财产一方少分或不分财产,只针对转移、隐匿的那部分财产,而不是全部的共有财产。起诉前王宝强收到马蓉威胁信息对此案有何影响?张起淮还披露了王宝强公开离婚案之前的一些内幕:一天,王宝强工作回来回到家里,发现马蓉的两个手机正在充电。夫妻间嘛,王宝强拿起马蓉手机看了一下,才吃惊地发现妻子马蓉与经纪人宋喆有许多龌龊的内容。当时,王宝强气得浑身发抖。他又查自己的卡上的钱,几乎被马蓉洗空了。王宝强很快请到了张起淮律师介入他的离婚案。刚开始,在正式决定离婚前,王宝强看到家中有两个孩子的面子上,还是准备想与马蓉私下协议离婚,不对外公布离婚消息。但王宝强连续给马蓉多次打电话,她却一直不接。&后来无奈之下,我陪王宝强到他岳母家,劝马蓉回来协议离婚。但马蓉母亲并没有劝女儿与王宝强和好&&等了半天,马蓉终于给王宝强的手机回了一个长信,但信中内容,马蓉不仅没有为自己对婚姻的不忠认错,而是很强势地威胁王宝强,&你要敢发声明,我会让你身败名裂一无所有,不信走着看&&&宝强逼不得已,于8月15日凌晨,在马蓉的强势威胁下,才在自己微博上发表离婚声明。&对于威胁信息,是否能成为王宝强诉讼中的一个筹码呢?&只能证明夫妻感情是否破裂,而且还只能作为间接证据,不会对结果产生太大的影响。&张向龙律师说。马蓉诉王宝强名誉侵权案是否成立?马蓉诉王宝强名誉侵权案,也将在今日下午4点王宝强诉马蓉离婚案之后开庭。对于该案件,张向龙律师认为并不乐观。&目前情况来看,王宝强很可能存在侵权行为。出轨属于&个人隐私&的范畴,在婚姻案件中,涉及到个人隐私的内容,不是不能对外陈述,而是必须在合法的范围之内。王宝强即使所言都是真实的,也应在离婚诉讼中出具或陈述这些内容,而不是选择向大众公布。加之双方身份的特殊性,王宝强对马蓉的名誉间接或直接造成了影响,王宝强在这个案件中比较被动。&张律师解释。王宝强&维权方式的不正当&,可能会对马蓉诉王宝强名誉侵权案造成影响,不过马蓉要求的赔偿项目和数额是否正当,还需等开庭揭分晓。两起案件马蓉今天是否会现身?王宝强的代理律师张起淮之前对媒体透露,由于离婚案和名誉侵权案同时开打,这两个官司都涉及王宝强。加上离婚案的证据会比名誉侵权案的证据要多一些,离婚案还涉及财产分割以及孩子抚养等诸多问题,由于离婚官司的特殊性,王宝强本人将亲自出庭。但是与王宝强决定亲自出庭的态度不同,马蓉已向法院申请,她不出庭,并申请不公开审理。马蓉是否有不出庭的权利?据了解,因为婚姻案件的特殊性,当审本人必须出庭,律师代理资格也是一般代理而不是特别授权。但是张向龙律师提到也有一些例外,&本人不在国内或有疾病必须在医院救治,可以提前向法院申请,但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如果马蓉不在国内,必须经过中国驻外大使馆的认证,出具相关证明,才具有不出庭的资格。&至于马蓉诉王宝强名誉侵权一案,双方都可以委托律师,本人不用出庭。
( 08:24:09)
(原标题:英媒评王宝强离婚案开审引关注:家丑外扬总是被炒作)
本文来源:参考消息网
责任编辑:"王晓易_NE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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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26:45来源:责任编辑:罗方荣 本文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我局于日在浦北县龙门镇江滨东街查获烟草专卖品一批,请货主自公告见报之日起30日内到本局接受调查,逾期则作无主处理。
  浦北县烟草专卖局
  广西繁华家友商贸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申请人潘炯力与你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及证据副本、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满60日视为送达。本案定于日上午9时30分开庭(开庭地址:南宁市科园大道科园东五路6号南宁政务服务中心科园分中心三楼东侧)。届时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对你按缺席裁决。
  南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钦州市钦江铁合金厂:
  本院受理上诉人钦州市润昌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与被上诉人钦州市钦江铁合金厂、钦州市中力机械有限公司、钦州选矿厂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上诉一案,因你厂地址不详,现依法向你厂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8时30分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何超美:
  本院受理原告陈华艺诉被告刘衍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宾阳支公司及你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限期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日上午8时30分在本院办公一区(广西南宁市衡阳西路35号)第三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
  (2013)北民一初字第1号
  北海乡镇企业城招商中心:
  本院受理原告李玉花、李发英诉被告北海艺术设计职业学院及第三人北海乡镇企业城招商中心债权人代位权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3)北民一初字第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北海艺术设计职业学院应代第三人北海乡镇企业城招商中心向原告李玉花、李发英偿付欠款552万元。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五份,上诉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李燕:
  本院受理原告潘玉兰诉被告你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限期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日8时30分在本院办公一区(广西南宁市衡阳西路35号)第三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
  广西南宁兴韬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被告)、方沙沙(第三人):
  本院受理原告罗丹琦诉被告杨婀妮及你们委托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方沙沙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限期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向广西南宁兴韬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重新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方沙沙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本案定于日上午8时30分在本院办公一区(广西南宁市衡阳西路35号)第4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
  梁宇:
  本院受理原告班小琼诉被告陈伟云及你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限期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日上午8时30分在本院办公一区(广西南宁市衡阳西路35号)第四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缺席裁判。
  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
  广西田林富民糖业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百色市右江区农业生产资料公司与被执行人广西田林富民糖业有限公司执行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4)田法执字第35号执行裁定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执行局领取执行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田林县人民法院
  李志刚:
  本院受理原告陶昆和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原告提供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届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届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日上午9时在本院一楼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法院
  (2014)海民一初字第119号
  王福昌、北海市翼龙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已受理原告曾志军诉王福昌、北海市翼龙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
  岑胜洋:
  本院已受理原告吕锡振与被告南宁市蟠依龙商品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第三人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南宁办事处、杨品华、王日春、李运华、张铭华、李清、岑胜洋、周礼凤、梁慧玲、张铭辉、程波、黄河共有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第三人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调解建议书、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裁判文书上网公布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及原告提交的证据材料。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第一庭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
  翟武能:
  本院受理的原告谢春燕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3)西民一初字第213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涉外:3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涉外:30天)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
  韦冬华:
  本院受理的原告殷贤平诉你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3)西民一初字第214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涉外:3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涉外:30天)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
  陈宝新:
  本院受理的原告杨岽宁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3)西民一初字第206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涉外:3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涉外:30天)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
  张济生:
  本院受理原告韦莲芬诉你七件民间借贷纠纷案[(2013)兴民一初字第1545号、(2013)兴民一初字第1546号、(2013)兴民一初字第1547号、(2013)兴民一初字第1548号、(2013)兴民一初字第1549号、(2013)兴民一初字第1550号及(2013)兴民一初字第1551号],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3)兴民一初字第1545号、(2013)兴民一初字第1546号、(2013)兴民一初字第1547号、(2013)兴民一初字第1548号、(2013)兴民一初字第1549号、(2013)兴民一初字第1550号及(2013)兴民一初字第1551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将发生法律效力。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
  黄超兰:
  本院已于日受理原告黄旭宗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日10时在本院周鹿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马山县人民法院
  马启行:
  本院已于日受理原告林少映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日15时在本院周鹿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马山县人民法院
  黄长龙、雷万里:
  本院受理的原告黄奇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3)西民一初字第176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涉外:3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涉外:30天)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
  林仁才、谭文武、李伟坚:
  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陆川县支行诉被告林仁才谭文武、李伟坚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它方法向你们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权利义务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成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日之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陆川县人民法院
  谭壮、杨志明:
  本院受理的原告陆川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被告谭壮、杨志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它方法向你们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权利义务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成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2014)陆民初字第935号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陆川县人民法院
  钟朝波、周广清:
  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陆川县支行诉被告胡天振、钟朝波、宋志全、周广清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它方法向你们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权利义务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成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申请审判委员会回避权利通知书、裁判文书上网公布告知书、随案廉政监督卡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日上午9时在本院二楼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陆川县人民法院
  连云港金鼎物流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防城港市环境卫生管理处、黄晓诉被告金培虎、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市中心支公司及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3)港民初字第76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
  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法院
  刘凤:
  本院受理原告韦乌诉你离婚纠纷一案中,因你去向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诉讼风险提示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本院定于日9时30分在本院英桥人民法庭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博白县人民法院
  马剑平:
  原告刘荣诉被告马剑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4)海民一初字第482号民事判决:
  被告马剑平偿还原告刘荣借款10000元及利息(利息自日起按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计至本判决确定还款之日止)。案件受理费125元,减半收取62.5元,由被告马剑平负担(该款原告已向本院预交,由被告在偿还上述款项时一并付还给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或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
  陈小燕:
  本院受理上诉人陈永钦与被上诉人李芳勇及你民间借贷纠纷上诉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五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8时30分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韦钰:
  上诉人韦绍猛就(2013)北民一初字第2号民事判决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案件应诉通知书、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广西法院阳光司法网&启用告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三日8时4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陈政:
  本院受理原告覃启英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3)江民一初字第2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
  罗桂萍:
  本院受理原告张勇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因你离家外出,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诉讼风险告知书、随案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山口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参加诉讼,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合浦县人民法院
  (2014)钦南民初字第199号
  刘月记:
  本院受理原告徐婷艳诉被告刘月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钦南民初字第19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钦州港法庭领取,逾期不领则视为送达。如不服上述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联系人:苏德海,电话:,地址: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法院钦州港人民法庭)。
  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法院
  黄丽丹:
  本院受理原告南宁市永福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诉你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3)良民二初字第165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
  黄善众、梁业平:
  本院受理原告南宁市永福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分别诉你们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4)良民二初字第55、5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
  (2014)海民一初字第711号
  李瑜倩:
  本院已受理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海分行诉李瑜倩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
  庞林、南宁市红一城餐饮娱乐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受理(2013)兴民二初字第1221号原告郑青松与被告南宁市红一城餐饮娱乐有限责任公司、庞林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3)兴民二初字第1221号民事判决书二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或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并在上诉期届满后7日内预交上诉费,逾期不预交又不提出缓交申请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特此公告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
  罗禄相:
  本院受理关于何秀云诉罗禄相合同纠纷两案,已经审理终结。因受送达人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民事判决书。(2013)南民初(一)字第1811号民事判决书的内容为:被告罗禄相向原告何秀云偿还借款本金200000元;案件受理费4300元,公告费350元,共计4650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罗禄相负担,并径付原告何秀云。(2013)南民初(一)字第1812号民事判决书的内容为:被告罗禄相向原告何秀云支付货款71000元;案件受理费1575元、公告费350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罗禄相负担,并径付原告何秀云。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法院
  广西永翔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周平、柳州闽邦物资有限公司、广西吴旭贸易有限公司、柳州硕闽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柳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三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
  苏石兰:
  本院受理原告左明会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3)凌民一初字第85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或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凌云县人民法院
  广西永翔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凌逢秒、广西安发钢铁贸易有限公司、柳州厚财贸易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柳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二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
  龙坤:
  本院受理广西安宇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依法委托评估机构、拍卖机构对你使用的成工牌ZL30B-II装载机一台(机号17265)进行了评估、拍卖,经过两次拍卖均已流拍无法变价。现通知你自本公告期满后3日内到本院领取上述装载机,逾期不领取的,本院将依法解除对你使用的成工牌ZL30B-II装载机一台(机号17265)的查封。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本院执行局联系人:何勇雷昀皓
  联系电话:
  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
  (2014)灵民初字第1号
  周建珣: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灵山县支行诉你和李远锋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4)灵民初字第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一、被告周建珣偿还给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灵山县支行借款本金人民币50000元及利息(利息计算:以本金50000元为基数,从日起至日止按合同约定的利息计算方法计算;从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至本案生效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最后一日止);二、被告李远锋对被告周建珣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103元,由被告周建珣、李远锋共同负担。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应当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直接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提交副本六份,上诉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并预交案件上诉费。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灵山县人民法院
  吕忠辉:
  原告陈永旭诉被告吕忠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3)城中民二初字第93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民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
  陈高锋:
  原告姜锡中诉被告陈高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3)海民一初字第1835号民事判决:
  被告陈高锋须偿还欠款470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300元给原告姜锡中。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陈高锋负担(该费用原告已向本院预交,被告在偿还上述款项时一并付还给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或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
  肖燕:
  本院受理原告陆堂阶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
  肖燕:
  本院受理原告廖爱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日上午8时30分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
  广西永翔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周平、广西稳腾贸易有限公司、广西纳泽贸易有限公司、广西凯民贸易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柳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三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
  蓝丽兰:
  本院受理丁钟昌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以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遇法定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那丽中心人民法庭开庭审理本案。
  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法院
  张凌、柯妮:
  原告樊宗静诉被告张凌、柯妮民间借贷纠纷四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3)城中民二初字第883号、(2013)城中民二初字第884号、(2013)城中民二初字第885号、(2013)城中民二初字第91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民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
  廖荣纳、柳州正菱集团有限公司、廖莎、柳州正菱鹿寨水泥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洪益清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
  韦思迪、孙本发、官利兰、陈宗波: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市高新开发区支行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二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日15时30分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
  广西永翔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周平、广西浦钢贸易有限公司、广西航宇钢铁贸易有限公司、广西勤勉贸易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柳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三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
  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保障监察履行行政处理决定催告书送达公告
  黄德章(身份证号:122738):
  现向你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履行行政处理决定催告书》(南人社监理催字【2014】第4号)。
  我局于日向你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南人社监理字[2013]第15号),你在规定期限内未履行行政处理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现我局依法向你催告,请你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履行下列义务:
  1、按照《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南人社监理字[2013]第15号)的决定,依法支付职工潘艳清工资2302元、黄丽盈工资2700元。2、加付潘艳清赔偿金2302元、黄丽盈赔偿金2700元。并将上述履行情况报送我局(报送地址:南宁市广园路34号南宁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电话:)。
  逾期仍未履行上述义务的,我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六条及《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本催告书自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灵民初字第658号
  张玉芬:
  本院在审理原告秦珍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你外出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原告秦珍起诉请求:一、准许原告秦珍与被告张玉芬离婚;二、婚生儿子张晖随由原告抚养,随原告生活,被告每月给付儿子抚养费人民币400元,至儿子年满18周岁。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日上午9时在本院陆屋人民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灵山县人民法院
  (2014)合民一初字第387号
  李立燕、伍贵:
  本院受理的朱基建诉李立燕、伍贵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它方法向你们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随案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合浦县人民法院
  (2013)柳市民三终字第341号
  韦加浩、黄柳生:
  本院受理韦加浩诉姚齐林、黄柳生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3)柳市民三终字第341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肖燕:
  本院受理原告罗少玲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日上午10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
  肖燕:
  本院受理原告覃善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
  (2014)钦北民初字第272-2号
  陈源军:
  本院受理原告冯马忠诉被告你、广东省茂名市交通建设总公司和贵台-防城二级公路工程N07合同段项目经理部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关于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诉讼活动规则的通知、举证须知、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要求你及其他二被告连带支付尚欠石料款人民币533806元及该款利息并支付诉讼费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日上午9时30分整在本院大寺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请你按时到庭参加诉讼,逾期将依法判决。
  特此公告
  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
  蓝晓平:
  本院受理原告蓝向梅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忻城县人民法院
  路业忠、邱炳婵:
  本院受理关于罗曼萍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蔡凌西、曾通:
  本院受理关于雷维峰诉你、融水苗族自治县教育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蔡凌西、曾通:
  本院受理关于吴炳林诉你、融水苗族自治县教育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许海珍:
  本院受理原告博白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被告龙勋、博白县沙陂镇飞洋村民委员会、博白县沙陂镇林业管理站、博白县沙陂镇人民政府、博白县林业局、许海珍、刘存政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3)博民初字第1216号民事裁定书。你应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5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博白县人民法院
  吴彬:
  本院受理原告韦艳梅诉被告吴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3)江民一初字第2159号民事裁定书和(2013)江民一初字第2159-1号民事裁定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2013)江民一初字第2159号民事裁定书,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2013)江民一初字第2159-1号民事裁定书公告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
  (2014)灵民初字第1025号
  劳倩:
  本院受理原告黄远倩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原告起诉至本院请求判决:一、原告与被告离婚;二、原、被告婚生的儿子黄贵琪、黄贵瑞、女儿黄丽燕归原告抚养,随原告生活,三儿女的抚养费由原告承担;三、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因你外出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须知、开庭传票、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随案监督卡及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日下午3时30分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灵山县人民法院
  张进德:
  本院受理原告冯金凤与被告张进德(身份证号码:150551)离婚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3)西民一初字第178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第一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
  (2014)江民二初字第54号
  李映霞、陈奶锡、陈铭春、钟永桃、广西中凯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陈永作、章新忠、肖晓斌:
  本院受理原告广西北部湾银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江南支行诉被告李映霞、陈奶锡、陈铭春、钟永桃、广西中凯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陈永作、章新忠、肖晓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李映霞、陈铭春、陈奶锡、钟永桃、章新忠公告送达(2014)江民二初字第54号民事起诉状副本(附原告提交证据)、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民事诉讼须知、裁判文书&广西法院裁判文书网&告知书开庭传票及申请回避权利通知书;依法向广西中凯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陈永作、肖晓斌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次日上午10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7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若你不如期到庭,则依法缺席判决。
  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
  刘宁:
  本院受理原告黄伟萍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等有关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日上午9时在本院法庭(五)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梧州市龙圩区人民法院
  黄秀芝:
  本院受理原告黄春林与被告黄秀芝(身份证号码:050528)离婚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3)西民一初字第105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第一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
  (2014)江民二初字第53号
  李映霞、陈奶锡、陈华奎、钟永桃、广西中凯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陈永作、章新忠、肖晓斌:
  本院受理原告广西北部湾银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江南支行诉被告李映霞、陈奶锡、陈华奎、钟永桃、广西中凯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陈永作、章新忠、肖晓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章新忠、钟永桃、李映霞、陈奶锡、陈华奎公告送达(2014)江民二初字第53号民事起诉状副本(附原告提交证据)、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民事诉讼须知、裁判文书&广西法院裁判文书网&告知书、开庭传票及申请回避权利通知书以及李映霞、陈奶锡、陈华奎、钟永桃的(2014)江民二初字第53-1号民事裁定书;依法向广西中凯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陈永作、肖晓斌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次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7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若你不如期到庭,则依法缺席判决。
  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
  (2014)江民二初字第55号
  李映霞、陈华佳、陈奶锡、李珊珊、钟永桃、广西中凯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陈永作、章新忠、肖晓斌:
  本院受理原告广西北部湾银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江南支行诉被告李映霞、陈华佳、陈奶锡、李珊珊、钟永桃、广西中凯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陈永作、章新忠、肖晓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李映霞、陈华佳、陈奶锡、钟永桃、章新忠、公告送达(2014)江民二初字第55号民事起诉状副本(附原告提交证据)、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民事诉讼须知、裁判文书&广西法院裁判文书网&告知书开庭传票及申请回避权利通知书;依法向广西中凯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肖晓斌、李珊珊、陈永作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次日15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7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若你不如期到庭,则依法缺席判决。
  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
  曾有福先生:
  你于日向本公司以分期付款的方式购买日立原装挖掘机壹台,合同号为:1CB12051。现因你未按《销售合同》约定履行支付分期款义务,经多次催告仍不支付,构成严重违约。根据《销售合同》规定,本公司决定并正式通知你:限于日前履行支付逾期分期款及违约金,如未能履行,将解除与你签订的《销售合同》,收回该合同项下的机器设备,并对该机器设备进行处置,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你承担。
  特此公告
  广西美麟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广西明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你于日向本公司以分期付款的方式购买日立挖掘机壹台,合同号为:1CB13018,现因你未按《销售合同》约定履行支付分期款义务,经多次催告仍不支付,构成严重违约。根据《销售合同》规定,本公司决定并正式通知你:限于日前履行支付逾期分期款及违约金,如未能履行将解除与你签订的《销售合同》,收回该合同项下的机器设备,并对该机器设备进行处置,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你承担。
  特此公告
  广西美鹏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陈梅:
  本院受理原告胡德成与被告陈梅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案号为(2014)西民一初字第506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并定于日上午8时30分在本院第三号法庭公开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裁判。
  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
  梁晓静:
  本院受理原告刘东晓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3)北民一初字第61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文如下:被告梁晓静偿还给原告刘东晓借款本金20000元及利息损失(利息的计算,从起诉之日即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流动资金贷款基准利率分段计付至本案生效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最后一日止)。案件受理费375元,公告费700元,合计人民币1075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梁晓静负担。此款由被告梁晓静直接付清给原告刘东晓。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
  潘丽:
  本院受理关于邹兵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并定于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
  韦凤金:
  本院受理原告曾庆锋诉曾军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3)北民一初字第21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文如下:被告韦凤金、曾军偿还给原告曾庆锋借款本金40000元及利息损失(利息的计算,从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流动资金贷款利率分段计付至本案生效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最后一日止)。案件受理费800元,保全费420元,公告费700元,合计人民币1920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韦凤金、曾军负担。此款由被告韦凤金、曾军直接付清给原告曾庆锋。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
  韦凤金:
  本院对原告曾庆锋诉你与曾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作出民事判决。曾军不服,提起上诉,1、请求撤销(2013)北民一初字第213号民事判决书,驳回原审原告对上诉人的诉请。现将上述请求作为上诉状副本向你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期届满后经过15日答辩期,如果你届时未提出答辩,本院即依法将本案报送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
  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
  ▲下列身份证作废:
  林富超06151X
  陈燕燕262423
  ▲下列户口簿遗失:
  梁观124854
  韦宝水152110
  卢豪宗270031
  陆海霞
  郭燕足张续保
  ▲下列户口迁移证遗失:
  何少柳桂
  谢桂华023136
  高晓龙010637
  ▲下列行驶证遗失:
  方利坚桂FCV707
  蒋春树桂RXM007
  李然桂R6FZ29
  秦勇飞桂R59891
  林小明桂R57302
  ▲下列车牌遗失:
  陈炳锋桂FNK820
  黄道兵桂F55C60
  江永生桂M156R5
  李荣春桂R80922
  ▲下列离休证遗失:
  农世权南市2008号
  ▲下列广西民族大学就业协议书遗失:
  黄丽玮7
  李国冰
  张蓓蓓
  滕文宁
  ▲下列广西民族大学三方协议遗失:
  文国秋4
  ▲下列残疾证遗失:
  李善莲
  李小华
  劳良珍
  徐秀兰
  ▲下列其他证件遗失:
  ●广西阳光校园广告传媒有限公司遗失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注册号4,现声明作废。
  ●邱房贵律师执业证遗失,执业证号为:98782,就职:广西文威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
  ●杨明虹遗失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五劳动教养所收款收据,NO:001864,声明作废。
  ●桂FKK919车主遗失交强险标志,车架号:LDNMQSFJ,声明作废。
  ●平乐县马河通讯店蒙善刚遗失地税税务证副本,税字号:,声明作废。
  ●东兰县覃天革不慎遗失营业执照(副本),注册号:405号,现声明作废。
  ●黄小凤因不慎遗失学小车发票壹张,号码为:F012C0396,现声明作废。
  ●张玉英因不慎遗失日核发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本),注册号为283,现声明作废。
  ●防城群昌家具店因不慎遗失发票订购簿壹本,其发票专用章号码为:241515,现声明作废。
  ●石凤华遗失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正、副本)许可证号,声明作废。
  ●扶绥县黄力骥遗失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代理证,证号:桂交运管桂崇字号,声明作废。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河池中心支公司遗失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声明遗失。
  ●广西湖北商会遗失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卡号为:,登记号:组代管596-1,现声明作废。
  ●广西金贝医药有限责任公司遗失覃朝望执业药师资格证书,证书号为:0061967,现声明作废。
  ●融安县梁海新遗失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副本,注册号:860,声明作废。
  ●广西中国国际旅行社上林县明山路门市部遗失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注册号:871,声明作废。
  ●杨家耀遗失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证号:0012876,声明作废。
  ●蒙山县陈塘镇寺村村三闸组集体遗失林权证一份(证号:B),现声明作废。
  ●谭裕恒(身份证031112),遗失常住人口登记表,声明作废。
  ●王礼刚遗失工商执照副本,注册号:1778,声明作废。
  ●广西金石科保纸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伍祥启)遗失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代码号:号,声明作废。
  ●苏敏静遗失建设用地规划审批单,编号:2001115,声明作废。
  ●苏敏静遗失建设工程规划审批单,编号:2001115,声明作废。
  ●张宝誉遗失集体土地使用证,土地证号:平集体建【93】字第0403764号,地号:040304号,声明声明作废。
  ●韦世贤遗失集体土地使用证,土地证号:平集体建【1992】字第1506057号,地号:号,声明作废。
  ●隆林礼刚音响制品店王礼刚遗失执照正副本,证号:2012-13,声明作废。
  ●张少中遗失残疾证,证号:,声明作废。
  ●唐美庆遗失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证号:,特此声明作废。
  ●黄晓婷遗失户口簿,编号:,特此声明作废。
  ●潘锡斌遗失安全生产考核C证,证号:桂建安C(5,特此声明。
  ●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共5份空白机动车商业保险保险单(一式四联)保单印刷流水号为671、672、673、674、675遗失,声明作废。
  ●南宁市吾邀企美食店(杨勇)遗失南宁市青秀区凤翔路2号香榭里花园三期2号楼一层3-2-05号商铺,桂地:,税字:地税副本,声明作废。
  ●陆世海遗失人民检察院工作证,编号:NO.002774,声明作废。
  ●蓝建昌遗失残疾证,证号:24121X42,声明作废。
  ●大化县北景乡安兰村弄阶屯秦龙遗失残疾证,号码:,声明作废。
  ●大化县百马乡百马村谷内一队26号覃耀杰遗失残疾证,号码:,声明作废。
  ●武鸣红日家电维修部遗失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副本,注册号:109,声明作废。
  ●苏琼园遗失检验员证书一本,证书编号为:2012298,有效期:日至日止,现声明作废。
  ●武鸣县潘姐冷冻食品经营部(潘满花)遗失食品流通许可证副本,许可证编号:SP8774,现声明作废。
  ●武鸣县锣圩镇百俭经销店(廖恒理)遗失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副本,注册号为:283,现声明作废。
  ●李平平遗失身份证证号为:300062,声明作废。
  ●龙州皇家壹号娱乐会所遗失娱乐经营许可证(正本),证号为:崇文娱(歌)证字号,声明作废。
  ●龙州县林业局遗失定编证,证号为:GX58664号,声明作废。
  ●龙州县清逸一枝秀服装店遗失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副本),证号为:178号,发照日期:日,声明作废。
  ●杨真(身份证号100203)遗失与广西恒升集团有限公司凤山县分公司签订的购买迎龙花园天地楼b-32号商品房买卖合同一份和广西恒升集团有限公司凤山县分公司开具的购买该商品房订金收据一联,收据编号:0007959,现声明作废。
  ●宜州市茂发木材加工厂遗失公章一枚,印章编码:0,声明作废
  ●更正声明:本院于日在《广西法治日报》第8版刊登的受送达人为&黄作友&及&莫梽生&的公告中遗漏了&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现予以补正,特此更正。
  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
  (2014)青民一初字第676号
  金莉:
  本院受理原告李统祥诉被告金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定于日15时10分在本院9号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
  (2014)青民一初字第543号
  南宁市科瑞达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河池市海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南宁市科瑞达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定于日15时10分在本院9号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
  (2014)青民一初字第999号
  雷胜:
  本院受理原告黄启红诉被告雷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定于日上午10时30分在本院9号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
  (2014)青民一初字第757号
  马定英:
  本院受理原告梁荣英诉被告白桦、黎惠强、第三人马定英、黎永斌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定于日上午8时30分在本院9号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
  阮丰:
  本院受理原告黄爱玲诉被告阮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3)青民一初字第305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
  肖祖宝、杨柳:
  本院受理原告刘鸣凤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证据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定于日上午8时30分在本院10号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
  杨月兰:
  本院受理原告秦晖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证据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定于日上午10时在本院10号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
  张海燕:
  本院受理原告於三雄与被告广西国壮投资有限公司、陆义东及你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证据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定于日15时30分在本院10号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
  (2014)扶民初字第373号
  林家祥:
  本院受理陈佑诉林家祥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东门法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扶绥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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