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申请北京小客车指标查询增量指标需具备哪些条件

单位申请小客车调控指标指南(2)_新浪天津新闻_新浪天津
单位申请小客车调控指标指南(2)
天津交通港口局评论
  六、如何取消增量指标申请?
  单位申请退出增量指标配置的,应当在增量指标配置当月20日之前提出。在网站(www.)凭(机构代码+机构名称+密码)或者(手机号+密码)登录系统,点“取消申请”。或者携带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注册登记地所在区县服务窗口办理取消申请。
  七、如何重新申请增量指标?
  退出增量指标申请后,想再次申请增量指标的,可在网站(www.)凭(机构代码+机构名称+密码)或者(手机号+密码)登录系统,点“重新申请”,按系统提示逐步操作。或者携带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注册登记地所在区县服务窗口办理重新申请。
  八、在窗口申请小客车增量指标需携带哪些材料?填写哪些信息?
  需携带的相关证明材料详细如下:
  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或工商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被授权人身份证件指的是以下证件之一: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军官证、护照。
  申请小客车增量指标需填写的内容包括:申请单位名称、单位性质、组织机构代码、代码证书的颁发单位、法定代表人信息和联系方式等信息;企业单位还需填写营业执照(登记证)注册号、国(地)税纳税人识别号等信息。
  九、什么时间可以查询审核结果?如何查询?
  每月8日24时之前提交的申请,自当月23日起可以在网站(www.)凭(机构代码+机构名称+密码)或者(手机号+密码)登录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十、什么时间可以查询摇号和竞价的结果?如何查询?
  每月26日为摇号日,25日为竞价日(因故变更的应当提前公布,非工作日则相应顺延)。市调控办应当在摇号和竞价结束后及时公布摇号和竞价结果。申请人可在网站(www.)凭(机构代码+机构名称+密码)或者(手机号+密码)登录系统查询摇号和竞价结果。
  十一、单位编码的有效期如何规定的?
  单位编码的有效期截止到当年的12月31日,审核通过未中签的编码自动参加有效期内的摇号或竞价。例如,日已经申请摇号,到日则该申请的状态变为“申请已过期”,如需继续申请2015年的摇号的,请重新申请编码。
  十二、审核未通过的如何办理复核申请?
  申请单位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规定流程提出复核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无异议。申请单位可以根据查询到的未通过原因,登陆网站(www.)或者通过服务窗口提出复核。经复核异议成立的增量指标申请,将纳入下一次配置。经复核异议成立的更新指标、其他指标申请,应当按照规定出具指标证明文件。
  十三、摇号中签的如何打印《小客车增量指标证明文件》?指标的有效期是多长?
  摇号中签的,申请单位可在网站(www.)凭(机构代码+机构名称+密码)或者(手机号+密码)登录系统,下载打印《小客车增量指标证明文件》,也可凭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到注册登记地所在区县服务窗口申请领取《小客车增量指标证明文件》。
  摇号中签的《小客车增量指标证明文件》有效期为6个月且不得转让,申请单位应当在指标有效期内使用指标。逾期未使用的,视为放弃指标。
  十四、如何申请小客车更新指标?
  单位需要转移、注销、迁出名下津牌小客车的,如果单位名称或组织机构代码有变更,应先到车辆管理部门办理信息变更手续,再办理转移、注销、迁出手续。
  单位转移、注销、迁出名下津牌小客车后,需申请更新指标的,应当自完成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或者迁出本市的变更登记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更新指标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更新指标申领资格。可在网站(www.)填写申请。也可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注册登记地所在区县服务窗口提出申请。
  经审核通过后,不需获取增量指标,即可取得《小客车更新指标证明文件》,有效期为6个月,申请单位应当在指标有效期内使用指标。逾期未使用的,视为放弃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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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个人申请小客车调控指标办事指南
  天津北方网讯:随着天津小客车调控管理网站www.正式上线,本市首次小客车指标申请拉开了大幕,下面为您详细解答个人申请办理小客车指标的有关问题。
  一、哪些情况下需要申请小客车指标?
  个人申请办理小客车注册、转移登记和转入本市的变更登记前,应取得小客车指标。
  小客车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GA36-2007)分类标准,悬挂小型机动车号牌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以及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其他需要实施调控的车型。
  二、本市户籍居民申请小客车增量指标需具备哪些条件?
  持有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名下没有在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或者名下小客车在本市均登记为强制注销;名下未持有有效的小客车指标或者不具有更新指标申领资格;两年内没有发生逾期未使用以摇号方式取得的增量指标的行为。
  三、驻津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申请小客车增量指标需具备哪些条件?
  持有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名下没有在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或者名下小客车在本市均登记为强制注销;名下未持有有效的小客车指标或者不具有更新指标申领资格;两年内没有发生逾期未使用以摇号方式取得的增量指标的行为。
  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持有有效的军(警)身份证件和在部队办理的天津市公安机关核发的居民身份证。
  四、持有有效《天津市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申请小客车增量指标需具备哪些条件?
  持有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名下没有在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或者名下小客车在本市均登记为强制注销;名下未持有有效的小客车指标或者不具有更新指标申领资格;两年内没有发生逾期未使用以摇号方式取得的增量指标的行为。
  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持有效本市居住证或者暂住证,并在本市连续两个年度以上缴纳(不含补缴)社会保险。
  五、持有本市有效暂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申请小客车增量指标需具备哪些条件?
  持有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名下没有在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或者名下小客车在本市均登记为强制注销;名下未持有有效的小客车指标或者不具有更新指标申领资格;两年内没有发生逾期未使用以摇号方式取得的增量指标的行为。
  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持有效本市暂住证,并在本市连续两个年度以上缴纳(不含补缴)社会保险。
  六、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小客车增量指标需具备哪些条件?
  持有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名下没有在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或者名下小客车在本市均登记为强制注销;名下未持有有效的小客车指标或者不具有更新指标申领资格;两年内没有发生逾期未使用以摇号方式取得的增量指标的行为。
  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持有有效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在津连续居住两年以上,且每年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的有效居住登记证明。
  七、台湾居民申请小客车增量指标需具备哪些条件?
  持有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名下没有在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或者名下小客车在本市均登记为强制注销;名下未持有有效的小客车指标或者不具有更新指标申领资格;两年内没有发生逾期未使用以摇号方式取得的增量指标的行为。
  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持有有效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本市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签注;在津连续居住两年以上,且每年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的有效居住登记证明。
  八、华侨申请小客车增量指标需具备哪些条件?
  持有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名下没有在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或者名下小客车在本市均登记为强制注销;名下未持有有效的小客车指标或者不具有更新指标申领资格;两年内没有发生逾期未使用以摇号方式取得的增量指标的行为。
  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持有本市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本市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在津连续居住两年以上,且每年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的有效居住登记证明。
  九、外国人申请小客车增量指标需具备哪些条件?
  持有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名下没有在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或者名下小客车在本市均登记为强制注销;名下未持有有效的小客车指标或者不具有更新指标申领资格;两年内没有发生逾期未使用以摇号方式取得的增量指标的行为。
  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持其入境时所持有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证件;持有天津市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居留许可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在津连续居住两年以上,且每年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的有效居住登记证明。
  十、个体工商户可以申请小客车增量指标吗?
  可以,个体工商户申请增量指标按照个人申请增量指标规定执行。
  十一、如何申请小客车增量指标?
  可在网站(www.)填写申请,并设置密码,申请成功后获得申请编码。也可携带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以及经办人的身份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注册登记地所在区县服务窗口办理申请,获得编码,并设置密码,以后可凭(机构代码+机构名称+密码)或者(手机号+密码)登录网站(www.)查询、修改或打印,也可凭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到注册登记地所在区县服务窗口办理查询、修改或打印。
  十二、如何修改申请信息?
  申请个人信息填报有误,或者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修改。
  首次申请提交的当天,可在网站(www.)凭(申请编码+密码)或者(手机号+密码)登录系统,点“修改申请”。也可携带个人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暂住地)的区县服务窗口办理。
  其他时间可在网站(www.)凭(申请编码+密码)或者(手机号+密码)登录系统,点“重新申请”,修改相应信息。也可携带个人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暂住地)的区县服务窗口办理。
  十三、如何取消增量指标申请?
  个人需要申请退出增量指标配置的,应当在增量指标配置当月20日之前提出。在网站(www.)凭(申请编码+密码)或者(手机号+密码)登录系统,点“取消申请”。或者携带个人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暂住地)的区县服务窗口办理取消申请。
  十四、如何重新申请增量指标?
  个人申请退出增量指标配置的,应当在增量指标配置当月20日之前提出。可在网站(www.)凭(申请编码+密码)或者(手机号+密码)登录系统,点“重新申请”,按系统提示逐步操作。或者携带个人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暂住地)的区县服务窗口办理重新申请。
  十五、窗口申请小客车增量指标需携带哪些材料?填写哪些信息?
  本市户籍人员提供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驻津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提供军(警)身份证件,和天津市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
  港澳居民提供有效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在津连续居住两年以上,且每年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的有效居住登记证明的原件、复印件。
  台湾居民提供有效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本市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签注,和在津连续居住两年以上,且每年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的有效居住登记证明的原件、复印件。
  华侨提供本市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天津市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和在津连续居住两年以上,且每年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的有效居住登记证明的原件、复印件。
  外籍人员应当持其入境时所持有的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持有天津市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居留许可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及在本市连续居住两年以上,且每年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的有效居住登记证明的原件、复印件。
  持有有效的《天津市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提供居民身份证,和工作居住证的原件、复印件。
  持有本市有效暂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提供居民身份证,和有效暂住证的原件、复印件。
  各类申请个人除提供以上材料之外,还需提供本人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复印件。
  由他人代办时还需提供代办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申请小客车增量指标不同种类的人需填报的内容略有不同,但主要包括申请个人姓名、身份证件信息、驾照信息及联系方式等。
  十六、什么时间可以查询审核结果?如何查询?
  每月8日24时之前提出申请的,自当月23日起,申请个人可在(www.)网站上查询审核结果。每月9日之后提出的申请,次月23日起可在上述网站上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后,等待摇号或竞价;对于未通过审核的申请,网站将同时说明未通过原因。
  十七、什么时间可以查询摇号结果?如何查询?
  每月26日为摇号日,25日为竞价日(因故变更的应当提前公布,非工作日则相应顺延)。市调控办应当在摇号和竞价结束后及时公布摇号和竞价结果。申请个人可在网站(www.)凭(申请编码+密码)或者(手机号+密码)登录系统查询摇号和竞价结果。
  十八、如何查询个人编码有效期?如何延长个人编码有效期?
  个人已获取的有效编码未取得指标的,保留3个月,在保留期内自动转入次月配置。保留期满后需要延长有效期的,应当在保留期满前,登陆指定网站或者到服务窗口申请延期,并自资格再次审核通过之日起延长有效期3个月。未及时申请延期的,上述编码失效,个人应当重新申请。
  十九、审核未通过的如何办理复核申请?
  申请个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规定流程提出复核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无异议。申请个人可以根据查询到的未通过原因,登陆网站(www.)或者通过服务窗口提出复核。经复核异议成立的增量指标申请,将纳入下一次配置。经复核异议成立的更新指标、其他指标申请,应当按照规定出具指标证明文件。
  二十、摇号中签的如何打印《小客车增量指标证明文件》?指标的有效期是多长?
  摇号中签的,申请个人可在网站(www.)凭(申请编码+密码)或者(手机号+密码)登录系统,下载打印《小客车增量指标证明文件》,也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注册登记地所在区县服务窗口申请领取《小客车增量指标证明文件》。
  摇号中签的《小客车增量指标证明文件》有效期为6个月且不得转让,申请个人应当在指标有效期内使用指标。逾期未使用的,视为放弃指标。
  二十一、如何申请更新指标?
  个人需要转移、注销、迁出名下津牌小客车的,如果姓名或身份证号有变更,应先到车辆管理部门办理信息变更手续,再办理转移、注销、迁出手续。
  个人转移、注销、迁出名下津牌小客车后,需申请更新指标的,应当自完成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或者迁出本市的变更登记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更新指标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更新指标申领资格。可在网站(www.)填写申请。也可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注册登记地所在区县服务窗口提出申请。
  经审核通过后,不需获取增量指标,即可取得《小客车更新指标证明文件》,有效期为6个月,申请个人应当在指标有效期内使用指标。逾期未使用的,视为放弃指标。
  二十二、如何查询打印更新指标?
  个人已经通过网站(www.)或者户籍所在地(暂住地)的区县服务窗口填报了车辆更新的,可在网站(www.)查询审核结果,也可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暂住地)的区县服务窗口查询审核结果。
  审核通过的,页面上会显示“已获得更新指标”,点击“下载打印”即可打印《小客车更新指标证明文件》,或者凭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暂住地)的区县服务窗口领取《小客车更新指标证明文件》。
  未通过审核的,页面上会显示相应的提示信息,请仔细阅读,严格按照提示信息的内容进行下一步操作。
  二十三、窗口申请更新指标需要携带哪些材料?填写哪些信息?
  在窗口申请更新指标需携带的相关证明材料详细如下:
  内地居民提供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驻津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提供军(警)身份证件和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
  港澳居民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港澳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
  台湾居民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复印件。
  华侨提供本市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和天津市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的原件、复印件。
  外籍人员提供其入境时所持有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的原件、复印件。
  各类申请个人除提供以上材料之外,还需提供小客车的转移、注销或迁出的登记证明原件、复印件。
  由他人代办时还需提供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
  申请小客车更新指标需填报的内容包括:申请个人姓名、身份证件信息、申请原机动车时使用的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原车辆号牌种类、原车辆号牌号码、业务类型及联系方式等。
  二十四、已经取得小客车增量(更新)指标,指标证明文件上的姓名或证件号码信息有误,如何办理信息变更?
  已取得《小客车增量(更新)指标证明文件》,指标证明文件上的姓名或证件号码信息有误,需要办理小客车指标信息变更业务。
  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小客车增量(更新)指标证明文件》
  2.身份证
  3.户口簿
  4.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变更证明
  5.如果代办,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
  注:外国人护照号变更不需提供“2”、“3”和“4”,但需提供驾照、新旧护照原件和复印件。
  现役军人和武警增量指标,居民身份证不能变更为军人证件。
  现役军人和武警更新指标,原车登记为身份证的不能变更为军人证件;原车登记为军人证件的若变更为身份证和原车登记的军人证件号码变更的,不需提供“3”和“4”,需提供部队政治部的证明,证明两证件持有人为同一人。
  信息变更所需的办理时限不会延长指标有效期,因此如有姓名或证件号码信息变更,请及时申请办理。
  二十五、如何使用《小客车更新指标证明文件》?
  个人在取得小客车指标后,可在网上自行打印或是到窗口领取《小客车更新指标证明文件》。
  应当自购买车辆之日起60日内,凭指标证明文件和其他材料办理缴纳小客车车辆购置税,并持购置税完税证明和其他材料,到本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车辆注册登记。
  个人持指标证明文件和其他材料到本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车辆转移登记、共同所有人变更、外地转入本市的变更以及、迁出本市后的回迁登记(回迁后即改迁的除外)以及营运小客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需要改变使用性质等车辆登记业务。
  二十六、如何咨询?
  可以在网站(www.)“政策咨询”栏目提出咨询,为确保您提出的问题更有针对性,请您咨询前仔细阅读网站首页“办事指南”栏目中有关内容。也可拨打市行政许可中心服务电话“”或拨打户籍所在地(暂住地)的区县服务窗口电话等方式咨询。
稿源: 天津 编辑: 曲璐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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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杭州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暂行规定》政策问答
发布时间: 16:38
信息来源: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杭州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暂行规定》政策问答
一、《暂行规定》实施的目的是什么?
答:治理大气污染,改善空气环境质量,实现小客车数量合理、有序增长,缓解交通拥堵。
二、制定《暂行规定》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答: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浙江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
三、《暂行规定》的实施范围?
答:本市行政区域范围。
四、本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的主管部门是哪个?
答: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是小客车总量调控的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的统筹管理,组织实施本规定。
杭州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以下简称市调控办)具体负责受理指标申请、归集资格审核结果、组织指标配置、出具指标证明文件等工作。
五、哪些情况下应取得小客车指标?
答: 单位和个人新增、更新小客车,应当申请小客车指标。具体指在办理车辆注册登记;转移登记;共同所有人之间的变更登记;迁入本市的变更登记;迁出本市后的回迁登记(回迁后即改迁的情形除外);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出租车、教练车、旅游客运车、租赁车需要改变使用性质等车辆登记相关业务前,应取得小客车指标。
六、本市小客车指标包括哪几类?
答:包括增量指标、更新指标和其他指标。
七、本市增量指标采用何种方式配置?
答:增量指标以摇号和竞价方式进行配置。
八、本市增量指标每个配置周期的配置额度是多少?
答:增量指标以12个月为一个配置周期。每个周期配置额度为8万个,额度按月分配。
九、增量指标摇号和竞价的配置比例如何?
答:增量指标按照摇号和竞价8:2的比例配置,即:每个配置周期内,以摇号方式配置的指标占80%,以竞价方式配置的指标占20%。
十、增量指标单位和个人按什么比例配置?
答:单位增量指标占配置额度的12%,个人增量指标占配置额度的88%。
十一、增量指标的配置额度、比例和方式会进行调整吗?如何调整?
答:增量指标的配置额度、比例和方式需要调整的,由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发改、建设、公安、环保等相关管理部门,根据小客车需求、环境承载能力、道路交通状况制订调整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十二、单位和个人申请小客车指标的方式有哪些?
答:单位和个人申请增量指标或更新指标可以通过指定网站办理;不能上网办理或按照规定应当现场确认的,到服务窗口办理。单位和个人申请其他指标,应当到服务窗口办理。
十三、单位和个人申请增量指标的程序如何?
答:(一)提出申请,获得申请编码;
(二)资格审核通过后,确认申请编码为有效编码;
(三)凭有效编码,参加指标摇号或者竞价。
&十四、单位申请增量指标应当符合什么条件?
答:登记地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单位,两年内没有发生逾期未使用以摇号方式取得的增量指标的行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增量指标:
(一)企业具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纳税状态正常,上一年度(注册时间未满一年的自注册之日起至申请前一个月)向本市税务部门实际缴纳税款总额1万元以上。
(二)企业向本市税务部门实际缴纳税款总额不符合第(一)项规定的,上一年度在本市累计完成投资额5000万元以上;或者当年新开工投资项目已签订投资合同、项目手续完备,总投资额2亿元以上。
(三)社会组织、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十五、企业申请增量指标条件中缴纳税款总额、投资额起点会调整吗?
答:企业缴纳税款总额、投资额需要调整的,由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调整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十六、个人申请增量指标应当符合什么条件?
答:(一)居住地在本市,包括:
1、本市户籍人员;
2、持有效的本市《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3、持有效的本市《浙江省临时居住证》且近两年(含)连续在本市缴纳(不含补缴)社会保险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4、驻杭部队(含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军人;
5、持有效身份证明并在本市连续居住两年以上,且每年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的港澳台地区居民、华侨和外国人。
(二)年满18周岁。
(三)名下没有在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或者名下小客车在本市均登记为强制注销。
(四)名下未持有有效的指标或者不具有更新指标申请资格。
(五)两年内没有发生逾期未使用以摇号方式取得的增量指标的行为。
十七、个体工商户申请增量指标如何执行?
答:个体工商户申请增量指标,按照个人申请增量指标的规定执行。
十八、单位和个人的增量指标申请编码数量如何确定?
答:(一)个人只能获得1个申请编码。
(二)社会组织、其他组织在一个配置周期内可以获得1个申请编码。
(三)企业在一个配置周期内可以获得的申请编码数量按照以下规则之一确定:
1、上一年度(注册时间未满一年的自注册之日起至申请前一个月)向本市税务部门实际缴纳税款总额达到1万元的,可以获得1个申请编码。
以1万元为基数,税款总额每增加50万元可以增加1个申请编码。申请编码数量累计达到8个后,税款总额每增加200万元可以增加1个申请编码。累计达到12个后,税款总额每增加1000万元可以增加1个申请编码。
2、上一年度在本市累计完成投资额5000万元的,可以获得1个申请编码。以5000万元为基数,累计完成投资额每增加5000万元可以增加1个申请编码,但增加数量不得超过4个。
当年新开工投资项目总投资额达到2亿元的可以获得1个申请编码,达到5亿元的可以获得2个申请编码。
十九、有效编码的有效期是如何规定的?
答:单位有效编码有效期至当年12月31日,未获得指标的,有效期内自动转入次月配置。
个人有效编码有效期3个月,未获得指标的,有效期内自动转入次月配置。需要延长有效期的,应当在有效期满前,登录指定网站或者到服务窗口申请延期。编码自资格再次审核通过起延长有效期3个月。申请延期不限次数。未及时申请延期的,编码自动失效。
二十、指标摇号如何进行?
答:市调控办应当在每月9日之前公布当月增量指标的计划配置数量,并于每月26日组织摇号,当日为非工作日则相应顺延。摇号工作由公证机构依法予以公证。
单位指标和个人指标分别摇号。
二十一、可否同时申请参加摇号和竞价?
答:不能。一个申请编码每次配置只能对应一种指标配置方式。申请人需要改变申请类型或者配置方式的,应当退出原申请后重新提出申请。
二十二、指标摇号结果如何查询?
答:申请人可以到指定网站或服务窗口查询摇号结果。
二十三、指标竞价所得收入如何使用?
答:增量指标竞价所得收入和不予退还的竞价保证金本息全额缴入市本级财政专户,专项用于大气污染治理、城市拥堵治理、公共交通事业等支出,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接受审计和社会监督。
二十四、指标竞价如何组织实施?
答:市调控办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竞价机构承担竞价的具体实施工作。
竞价机构于每月18日之前发布竞价公告。
竞价机构每月25日组织指标竞价,当日为非工作日则相应顺延。单位和个人分别竞价。
二十五、指标竞价是否有保留价和最高限价?
答:每个竞价指标设保留价1万元,不设最高限价。
二十六、参加指标竞价需要缴付竞价保证金吗?
答:需要,应以每个申请编码2000元的标准缴付竞价保证金。
二十七、指标竞价采取什么方式进行?
答:竞价采取网上报价方式进行。
二十八、指标竞价成交采用什么规则?
答:当次竞价指标投放数量内,按照竞买人的最终有效报价金额由高到低依次成交;最终有效报价金额相同的,按照报价时间先后顺序依次成交。报价金额和报价时间以竞价系统记录为准。
二十九、竞价成交后如何办理相关手续?
答:竞价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在竞价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缴清竞价成交款项,竞价机构应当按照竞价公告规定的方式和时间向竞买人全额退回竞价保证金本息。
市调控办应当于竞价成交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竞价配置结果,并向缴清竞价成交款项取得指标的买受人出具指标证明文件。
三十、竞价成交结果公布后,竞价保证金本息如何处理?
答:买受人在竞价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缴清竞价成交款项,竞价机构应当按照竞价公告规定的方式和时间向竞买人全额退回竞价保证金本息。
买受人未按照竞价公告规定缴清竞价成交款项的,竞价保证金本息不予退还,全额缴入市本级财政专户。
三十一、当月未能成功配置和逾期未使用的增量指标,如何进行处理?
答:市调控办应当按照原配置方式纳入次月配置。
三十二、什么是更新指标?
答:更新指标是指单位和个人名下在本市登记的小客车办理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或者迁出本市的变更登记后,按规定直接取得的指标。
三十三、如何申请更新指标?
答:应当自完成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或者迁出本市的变更登记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更新指标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更新指标申请资格。
三十四、更新指标能否直接取得?
答:更新指标可以直接取得。但个人名下有两辆以上小客车的,只有一辆可以直接取得更新指标,其他需要更新的小客车须通过竞价方式取得指标。
三十五、什么是其他指标?
答:其他指标是指单位和个人在特定情形下可以直接申领的指标。
三十六、我国驻外外交人员回国返杭自带小客车进口的可直接申领其他指标吗?
答:凭监管地海关出具的监管机动车进口凭证和其他有关材料,可以直接申领其他指标。
三十七、办理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车辆登记的,需要申请小客车指标吗?
答:凭相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和其他有关材料,可以直接申领其他指标。
三十八、办理新能源车登记的,需要申请小客车指标吗?
答:可以直接申领其他指标。该新能源车的更新指标,只能用于新能源车办理登记。
三十九、个人因离婚、继承办理小客车转移登记的需要申请小客车指标吗?
答:凭人民法院、民政部门、公证机构出具的有效文书和其他有关材料,可以直接申领其他指标。原车辆所有人不能取得更新指标。
四十、夫妻一方可以将名下在本市登记的小客车转至名下无车的一方吗?
答:可以。凭结婚证书等有效证件可以直接办理变更登记,无需申请指标。
四十一、小客车指标设有效期吗?
答:指标有效期为6个月。单位和个人应当在指标有效期内使用指标。逾期未使用的,视为放弃指标。
以摇号方式取得的指标逾期未使用的,自有效期届满次日起,两年内不得申请增量指标。
四十二、小客车指标使用有哪些主要规定?
答:指标不得转让。
更新指标只能用于与原车辆使用性质相同的车辆登记。
单位和个人取得其他指标后,只能将其用于与申请条件一致的车辆登记。
可以申请更新指标的个人,在提出申请前办理放弃更新指标申请资格且符合增量指标申请条件的,可以申请增量指标。
四十三、申请小客车指标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如何处理?
答:对提供虚假信息、材料,伪造、变造指标证明文件以及买卖、变相买卖、出租或者出借指标的,由市调控办取消其申请资格、收回已取得的指标,三年内不再受理其指标申请。盗用、冒用他人信息申请指标的,由市调控办收回指标,并移交相关部门依法追究其责任。
四十四、因人民法院判决、裁定、调解、执行发生小客车所有权转移,申请人能否在本市办理小客车转移登记或者由外地转入本市?
答:能,但申请人在本市办理小客车转移登记或者由外地转入本市时,需提交指标证明文件。
四十五、因本市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本市登记的小客车发生所有权转移的如何办理手续?
答:竞拍成功后,符合增量指标申请条件的买受人,可以持人民法院和市调控办分别出具的有关证明文件,到本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相关转移登记手续。原车辆所有人不能获得更新指标。
四十六、《暂行规定》中小客车的定义是什么?
答:《暂行规定》中的小客车,是指符合公安部《机动车类型术语和定义》(GA802-2008)中机动车规格术语分类表规定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以及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其他需要实施调控的车型。
四十七、《暂行规定》中新能源车的定义是什么?
答:《暂行规定》中的新能源车,是指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所列的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或者燃料电池小客车。
四十八、《暂行规定》中的企业实际缴纳税款总额如何确定?
答:《暂行规定》中的实际缴纳税款总额,是指企业向本市国税、地税部门实际缴纳的全部税收(不含费)合计金额。具体金额以税务部门确认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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