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这个pico tts要怎么翻译比较好?能力有限,这种缩略词很难串起来

口译课是一门综合技能课口译要求译员具备原语和译入语...-&#x2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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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译课是一门综合技能课口译要求译员具备原语和译入语...【共享精品-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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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秒自动关闭窗口汉语语素组义的造词方法不如英语精确吗?
反方认为汉语用现有语素造词不够精确,要象英语造专用词才精确。我认为反方对汉语的造词方式缺乏深入研究,不论从历史和内涵来看,汉语是比英语更成熟的语言。(这里暂时撇开汉字构件落后于拉丁字母的因素)汉字历史上也曾象英语一样经历过一物设一词,如小牛叫“犊”公牛叫“牯”,独身老汉叫“鳏”,由于新概念层出不穷,汉语进化到了"用基本概念分类描述",而西方直到给数百万种动植物进行命名时才想到了这一方法(也许是受汉语的启发)。西方的语言还未进化到这一水平,自16世纪以来西方语言学者就进行过用此方法表达人类思想的研究。
不能说汉语“组词的方式目前还不够精确,不如单字来得精确”。“字”只是表达基本概念分类,组词后就进一步细分。比如反方举的“尘”如果概念不进一步细分,人们当然可以用基本概念“小土”组合表达,但由于需要表达“灰尘”“粉尘”“烟尘”“尘埃”“尘世”....等细分概念,人们就有必要把“尘”列为基本概念用一个字表示。当一个新事物出现时,汉语总是在已有的语素中寻找组合来表现它。比如“非典”病出来后,英语造了一个新词sars,虽然取名来自
Severe Acute Respiratory Syndrome
(严重急性呼吸道综合症),但人们并不可能想到这一组合,因为其中并没有词根,它还可能来自Segmentation And
Reassembly Sublayer (切割与组合次层, 次区隔与重组层)、Suspicious Activity
Reporting System
(可疑事件回报系统)等。汉语用“非典型肺炎”的约缩词“非典”来表示,人们看了汉字“非典”知道其含义后,当听人说feidian时就会懂了。因而你不能说“非典”和“sars”哪一个精确。同理对于反方举例的“舅”,由于母系社会舅是家庭的主要男性成员父亲却不是,因此要区分“大舅”“小舅”“舅公”等,“舅”又成了一个基本概念而要用一个字表达。反方一直把汉语构词的优点看成缺点,而无视英语的造词方法使英语国家的人在不同领域成了“文盲”,这正是我们多次争论的焦点。由于历史原因以及没有建立合理的规范标准,汉语的有些词造得歧义很多,大熊猫、大人、小人,就属这一类,这有待于语言学的规范。但这并不等于说汉语的造词方法有问题。汉字在词间没有分隔,拼音化后就解决了,这也与汉语造词无关。造的新词都必须定义好意义,比如“非典”作为专有名词后,“非典当物”就不可以简写为“非典”。“人大”定义为“人民代表大会”的专有名词后,“中国人民大学”就不可以简称为“人大”。
在人类历史上,从来就没有一种文字是“一物设一词”的。汉字如此,英字也是如此。汉字充其量也就十几万个,但中国人认识的物远超十几万个。汉语用现有“语素造词”、"用基本概念分类描述"等不知是何义,看不懂。大概都是正方自己造的术语。说的就是你这种通过“组词”而得到的所谓的
“进一步细分”是不精确的。比如,“粉尘”除“(细)粉(状的)尘”外,可以理解为是“粉(红色的)尘”、“(将)粉(条碾后得到的)尘”(类似于“粉肠”)、等;“烟尘”除了“(燃烧后的)烟尘”,也可以理解为“(吸烟产生的)烟尘”、“(鸦片)烟(的)尘”、等,所以,你这里所说的细分所得到的词都有了更多的不确定性。只是人们在习惯中通常选择一、二种可能的解释,漠视其它可能的解释。但这种选择本身就是一种不确定性,一种模糊,一种不精确。再比如,通过“组词”而得到的所谓的
“进一步细分”的词:“转机”,可以理解为“(中)转(飞)机”,也可以指“转(化了的情势,即)机”,还可以理解为“转(动飞)机”、“(可)转(动的)机(关)”、………。所以,通过所谓的“组词”方法而得到词来定义新概念,会有多种可能的解释,从而使得汉文严谨、准确、简洁的程度降低。从这一点看,不如造字来得精确。“非典”和“sars”都是缩略词,当然不能说“非典”和“sars”哪一个精确。你这里的“sars”正确的写法是要大写成“SARS”。而当你知道这是一个缩略词后,你就会知道你举的这个例子不是一好的例子。你换一个吧。我从来都没否认英文中单词量多对人们学习所带来的困扰。也从来没想在这里成为和你争论的焦点。我认为单词量多对人们学习所带来的困扰是想要行文“精确”所要付出的代价。单词量多是一大优势,一大标志。这就象画画。众所周知,有三种基色就可以调制出所有颜色。但据我所知,小孩用三色;大一点用六色;再大一点用十二色;再大一点用二十四色;再大一点用四十八色;再大一点用六十四色;………。按你的逻辑,既然三种基色(字)就可以调制出(组词出)所有颜色(概念),那再让人学用六十四色、二十四色等就是想让人不知道如何选色作画了(在不同领域成了“文盲”)。类似地,小学识用三百个字;大一点识用八百个字;再大一点识用一千五百字;再大一点识用三千字;再大一点识用五千字;到了专业人员识用八千字;………你是怎么知道2315个字就够了,就可以组词出所有概念了,而不是需要三五千字……。这在逻辑上是不通的。或许有人认为中文现在大多都是用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字组成的字组(即通常人们所说的词)来定义或表示事物,比如“汽车”、“客车”、“机车”、“客机”、“飞机”、“转机”、“动物”、“植物”等,而不是用一个字来表示。所以,我们可以用已有的汉字组成一个字组,来定义和表达新事物,而不必发明新的汉字。但这种通过组字的方式来定义事物的办法并不能解决“中文清晰准确表达事物能力减弱”的问题,相反,在很多情况下会使事情变得更加糟糕。比如,人们一般将“客机”理解为“(载)客(用)的(飞)机”,而将“(载)货(用)的(飞)机”称为“货机”
。但在某些具体使用中,如果将其理解为“客人(用)的(飞)机”,以便和东道主使用的(主人的)飞机区分开来,人们也很难说它有什么错。而如果有人望文生义地认为“客机”
是指“客观(存在)的机会”,和“危机”等字组是一类,人们除了说那是错误的理解外,实在找不到好的方法防止类似的误解和歧义的发生。更糟糕的是,大量使用这种方法有时竟会将本来已经清晰准确表达了事物的中文反而弄得模糊含混了。比如,“妻”字指一个男人的合法配偶。现在很多情况下,“妻子”是人们常用的对“妻”的称呼,其中“子”只是个词缀,没有意义。但众所周知,“子”字还有子女的意思,比如成语“妻离子散”中的“子”字。因此,在没有足够上下文的情况下,人们将“照顾妻子”解释为“照顾妻和子女”也没有什么错。但如果只说“照顾妻”,人们就无法将其理解为“照顾妻和子女”了。后者显然比前者要更清晰准确。
出现上述现象的原因主要是因为每个汉字都已经有了各自的定义,而那些字组实际上是在取构成该字组的每个汉字的某个定义,将它们合在一起,来对某个事物进行定义。这个过程可以用下面的式子表示:
D(i,j,k,……) = Z1i☉Z2j☉Z3k …… (式二)
其中,D(i,j,k,……)为人们想要该字组所应有的定义,Z1i为构成该字组的第一个汉字的第i个字义,Z2j为构成该字组的第二个汉字的第j个字义,
Z3k为构成该字组的第三个汉字的第k个字义,依此类推,☉是指将各个字的含义合起来的操作。因此,这种定义方式的实质是试图通过一些更基本的定义,即字的定义,来对新事物加以定义。该类定义的特征是它们的定义都是描述和(或)解释性质的定义,而不是象字那样,具有自己独立的、基本的、原始的内涵。或许可以称前类定义为解释性定义或衍生性定义,称后类定义为基础性定义或原始性定义。从理论上讲,假设某个字组由Z个汉字组成,第z个字有Hz个字义,则人们按式二会得到不同的定义D(i,j,k,……),且其总数目S应该为:
S = H1H2……HZ (式三)
而用来定义某个新事物的字组所选用的定义只是这S种可能解释性定义中的一种。除了一些明显的错误解释外,其它的没被选用的定义同所选用的定义相比,双方在定义形式上一般没有什么本质区别,高下之分。比如,将“转机”解释为“换飞机”和解释为“变化了的情势”,二者都是根据“转”字和“机”字的字义而得到的解释,不存在哪个中文意思更好的问题。而具体选用哪种定义则需要根据上下文来判断。因此,尽管在这S种定义中,其中有些可能由于没有什么合乎逻辑的、有意义的中文意思,因而可以略去外,其它的都是可能的选项。一般来讲,S值越大,该字组引起人们不同理解的可能性就越大,其模糊性也就越大。所以,如果我们不允许发明新的汉字,而只是用通过定义新字组的方法来定义新的事物,那么,随着新字组越来越多,中文所表达的含义必然会越来越模糊含混,越来越容易引起人们的误解和歧义。同时也会为中文的计算机智能处理带来诸多困难。
当然,式一到式二只是就简化了的情况加以分析。在实际生活中,人们用字组来表达新事物的情形要复杂得多,需要语言文字专家做大量深入细致的研究。
&&& sheep:
  mutton: 羊肉
  chimera: 羊身
  jimmy: 羊头
  gigot: 羊腿
  eanling: 羊羔
  wool: 羊毛
  calf :.小牛
  bezoar:牛黄
  byre:牛栏
  dairy:牛奶场
  leglen:牛奶桶
  hamburger:牛肉饼
  jerk:牛肉干
  brewis:牛肉汤
这就是一物设一词的结果,英语国家的人如何记忆这些互不关联的东西呢?据2008年国家语委统计,中国语言生活中已使用226万个词种类,若象英语这样造词无法想象中国人如何记忆这么多词。汉语语素组义的优点也许是人类语言中独一无二的,下面再举一例说明:
续《熙戏犀》:
西溪犀,喜嬉戏。席熙夕夕携犀徙,席熙细细习洗犀。犀吸溪,戏袭熙。席熙嘻嘻希息戏。惜犀嘶嘶喜袭熙。夕日西,熙希息,犀息戏。熙携犀,归西溪。熙细思:熙戏犀?犀戏熙?
Xur《Xic Xik Xi-n》
Xoi kxi xi-n, xii xixik. XkiXic kxoixi xvy xi-n qxi, XkiXic xirxi
xvi xxi xi-n.
Xi-n vxi kxi,xik xvoi Xic. XkiXic xixi xi-w vxi xik. Vxoi xi-n
s'is'i xii xvoi Xic.
kxoi rik xoi,Xic xi-w vxi xi-n vxi xik.Xic xvy xi-n,vgui xoi
kxi.Xic xir vs'oi:Xic xik xi-n?
xi-n xik Xic?
正文 64 字,去掉相同的字真正用字24个,世界上大概没有一种语言能象汉语这样用24个不同的字或者10个不同的字母:g i k o r
s u v x y表达如此多的内容。(这里说的是用音素制的可读形式表达,要不然有人会举0
、1也可以表达。)SARS就是写成大写,也不能排除它还可能来自Segmentation And Reassembly Sublayer
(切割与组合次层, 次区隔与重组层)、Suspicious Activity Reporting System
(可疑事件回报系统)。因此象学习SARS一样,学习非典时就应记住它的特定意义。至于组词有歧义的情况在特定场合都能区分,比如当我们在特定场合说xx
是xx的粉丝时,人们一般不会误解为食用粉丝。由于汉语的词序是有语法意义的,所以“君君、臣臣、父父、子子”都不会混淆。当会混淆时人们也会改用它词,如“他乘机乘机”人们就会该说:“他乘机上飞机”或者说:“他趁机乘机”。不是说不能造新字,而是要看是否必要。
你这里是假设英语国家的人看不懂:  
sheep meat: 羊肉
sheep body: 羊身
sheep head: 羊头
sheep leg: 羊腿
baby sheep: 羊羔
sheep hair: 羊毛
little cow (or ox):.小牛
我认为英语国家的人没那么笨。换句话说,在这里,英文可以有至少两种表达方式,丰富;而汉文只有一种。所以,英文比汉文表达方式更多。这是从你举这些例子我所得到的结论。不会mutton,可以和售货员说SHEEP
MEAT。不会gigot,可以和售货员说SHEEP
LEG………换句话说:“汉语语素组义的优点也许是人类语言中独一无二的”是幻想多于现实的说法。我说的就是:正是因为是缩略词,所以,可以有其它的词组被缩略成相同的缩写(就如你说的:它还可能来自Segmentation
And Reassembly Sublayer (切割与组合次层, 次区隔与重组层)、Suspicious Activity
Reporting System
(可疑事件回报系统)。因此,缩略词有歧义是正常的。你缩略了,简化了,还指望它有原来的精确度,那不是缘木求鱼吗?所以,我说,你举的例子不是一个好例子。
你说英语造新词比汉语用原有词根组词精确,我举了SARS和非典的例子,你现在承认了“缩略词有歧义是正常的。你缩略了,简化了,还指望它有原来的精确度,那不是缘木求鱼吗?”。由于英语许多新词都是这样造的,那你的论点也就不攻自破了。对于语言来说,该精确时精确,该模糊时模糊,这才符合人类的需要。你一味要求语言精确其实是错误的。比如你对自己的孩子说:“晚上早点睡”,他按照你的嗜好问你:“几点几分几秒睡才算早?”。你对同事说:“这个问题以后考虑。”同事问你:“以后是什么时候?”.......诸如此类你都需要语言精确吗?你举那些“汽车”、“客车”、“机车”、“客机”、“飞机”、“转机”、“动物”、“植物”的例子生活中都有固定含义,你就算造一个“精确”的新字来表达它,人们的理解不会有什么不同。
反方终于触及到了问题的实质:“不会mutton,可以和售货员说SHEEP
MEAT。不会gigot,可以和售货员说SHEEP LEG………。”SHEEP
MEAT发的音要比mutton多,对于一个卖羊肉的人来说,一天要说成百上千遍,最后必然借用一个短一点的新词。为了便于叙述这里引进一个“音元”的概念(不同的单音种类,比如ko是一个单音ok是两个单音),由于汉语发育出了声调,汉语的音元是英语的三倍多这是汉语的优势。音元的多少影响语言对知识概念的表达,影响文字的音节及字的长短,音元少的语言单字音节多,使用复辅音多。如:二进制:1101100,十进制:108。同一个数,十进制显然更短更容易读,因为十进制有10个基本码元,二进制只有2个。同样的道理,英语由于没有声调音元少,单词就长。
英语: superconducting 15个字母发6个音。
拼音汉字: rcauddaw 8个字母发2个音。
德语: sonnenfinsternis 16个字母发7个音。
拼音汉字:riksvi 6个字母发2个音。
德语用复合词: feuerversicherungsgesellschaft
30个字母发10多个音。
拼音汉字:hooxeenxvoyhuik 15个字母发4个音。
音元少单词长的语言为了避免单词过长,难以大量使用复合词,因而单词的总量随着新概念的增加而不断增加。音元多单词短的语言可以大量使用复合词描述新概念,因而可避免单词总量无限膨胀。
你用英语的缺点来要求汉语实际上是迁就落后,中国人永远不会借用sonnenfinsternis来说“日食”。你举的作画用色的例子正好用来说英语造新词都是用原材料(字母),也就是你所谓的“基色”,而汉语造新词却是用的预制件“字”也就是你所谓的“调配好的现成色”。
你还是没看懂:缩略词一般不在牛津、韦伯等字典里,也不是我说的英文单词。换句话说,缩略词不在这里讨论的范围。如果你要讨论,可以另开帖,这是另外一个大小类似的问题。
那么汉语有226万个词,英语约百万,大学程度的中国人至少懂得100万个词,同样学历的英国人能懂十万个词吗?buzheteng(不折腾)这样的“新词”该不是缩略词了吧?在不在牛津、韦伯等字典里?如果中国主席的讲话英国人不能用现有词汇准确表达(又不是新发明、发现),而要造一个新词来表达怎么见得英语比汉语精确呢?
“对于语言来说,该精确时精确,该模糊时模糊,这才符合人类的需要”,这是对的。从你举关于羊等的例子(假设你举的例子贴切),我看到的是:英文可以做到该精确时精确(如mutton,chimera等),该模糊时模糊(SHEEP
MEAT,SHEEP BODY等);但我们汉文只能做到该模糊时模糊(羊肉、羊身)。
事关中国生死的加入世贸组织的法律文件是用英文、法文(好象还有德文和西班牙文)写的,但没有用中文。据说原因是中文“该精确时不能精确”,容易造成歧义和误解,引起不必要的纠纷。组合成buzheteng的是符号,组合成“非典”的是字。前者无义,后者有义。你怎么能将它们相提并论呢?从buzheteng中的每个字母或音节,一个英语国家的人一般都猜不出什么有意思的解释来,所以,这是一个全新的词。你怎么定义就怎么是,不会有歧义;但“非典”则不同。任何懂汉字的人都可以多多少少给出自己的理解,如“不是经典”、“不是(三国的)典韦”、“非(难)经典”、……等等。所以,和buzheteng相比,其歧义大增,极易引起误解。所以,二者不可同日语。
和汉语226万个所谓的词对应的英语短语也有226万。大学程度的中国人至少懂得100万个词,
同样学历的英国人也能懂100万个英语短语。如
&对应的英文
航天飞机 &space shuttle
&school bus
脑脊髓炎 &inflammation of the brain and spinal
通勤车&& &shuttle
.... .....
所以,对“不折腾”这个概念最好的英文译法就是造一个新英字,而不是试图去用组词的方法来表达“不折腾”这个概念。因为,不管你怎么表达,都不如新造一个词来得精确。同样道理,你可以用在汉文里:不管你如何组词,使用所谓的“汉语语素组义的优点也许是人类语言中独一无二的”的招法,一般都不如造个新字来得精确。当然,新字造多了,就有学习上的问题。但又想精确,又不想花工夫,我看不出世上有这样的好事。
组词不是你想的那样随便,对于经常使用的概念正如前面举羊肉的例子,必然有一个专用字来表示。正如英语“驴肉”不象“羊肉”造专用字一样,汉语的“表哥”也不象“舅”那样造专用字。对于英语你接受:造一组新的符号组合把一个新的意思赋予它叫精确。对于汉语你为什么不能接受:把一个新的意义赋予一个新的组合呢?非典就是一个新的组合,你赋予它SARS的意义它就精确表达SARS,只要过去没有相同的组合它就不存在混淆。你非要去造一个新字才叫精确吗?汉语语素组词有一个再创造的过程,新词创造出来后就赋予了固定的意义,并非原来两个语素的简单叠加(尽管词根对于词义有提示意义)。而你总是用这一点说事来否定汉语语素组义的优点。
英语用短语来表达汉语的词汇,那汉语的短语英语只能用句子或段落来表达,如:狼狈为奸、朝秦暮楚,山寨版、闹太套.....,这就是所谓的英语“精确”吗?再说许多中国人懂的词汇英国人都不是用短语来解决的,而且大多数人也不懂。比如:脑脊髓炎、酒精棉、支气管炎、长方体、不折腾...。英语构词表义的缺陷,我的研究已通过把汉语与英语放在拉丁字母的同一平台上比较而得以证明:汉语表达效率比英语高20%以上。
Acute Respiratory Syndrome Segmentation And
Reassembly Sublayer , Suspicious Activity Reporting System
sarssarssarsSARS……2315
sheepmuttonchimera jimmy gigot eanling wool calf bezoarbyremilk
dairy牛奶场  leglen牛奶桶  hamburger:牛肉饼  jerk:牛肉干  brewis:牛肉汤
这就是英语一物设一词的例子。凡是和牛、羊有关的汉语都归在牛、羊的分类下,比如牛奶桶(leglen)和汽油桶(petrol tank
)汉语又可按桶分类。英语国家的人如何记忆这些意义相关而字形、读音却不按系统分类的词呢?据2008年国家语委统计,中国语言生活中已使用226万多个词种类(却只使用了7882个字),若象英语这样造词,无法想象中国人如何记忆这么多单词。象学习SARS一样,学习非典时就应记住它的特定意义。至于组词有歧义的情况在特定场合都能区分,比如当我们在特定场合说xx 是xx的粉丝时,人们一般不会误解为食用粉丝。关键是用基本概念分类组词有利于人们对词义的记忆和理解,比如粉色有梦幻的意思,丝有众多集聚的意思。由于汉语的词序是有语法意义的,所以“君君、臣臣、父父、子子”都不会混淆。当会混淆时人们也会改用它词,如“他乘机乘机”人们就会改说:“他乘机上飞机”或者说:“他趁机乘机”。当指“妻和子”时人们就会改说:“妻儿”。不是说不能造新字,而是要看是否必要。
sheep meat:
sheep body:
sheep head:
sheep leg:
baby sheep:
sheep hair:
little cow (or ox):.
muttonSHEEP MEATgigotSHEEP LEGSARS
你说英语造新词比汉语用原有词根组词精确,我举了SARS的例子,你现在承认了“缩略词有歧义是正常的”。由于英语许多新词都是这样造的,那你“造词英语比汉语精确”的论点也就不攻自破了。对于语言来说,该精确时精确,该模糊时模糊,这才符合人类的需要。你一味要求语言精确其实是错误的。比如你对自己的孩子说:“晚上早点睡”,他按照你的嗜好问你:“几点几分几秒睡才算早?”。你对同事说:“这个问题以后考虑。”同事问你:“以后是什么时候?”.......诸如此类你都需要语言精确吗?你举那些“汽车”、“客车”、“机车”、“客机”、“飞机”、“转机”、“动物”、“植物”的例子生活中都有固定含义,词典也有固定解释,你就算造一个“精确”的新字来表达它,人们的理解不会有什么不同。
反方终于触及到了问题的实质:“不会mutton,可以和售货员说SHEEP MEAT。不会gigot,可以和售货员说SHEEP LEG………。”sheep meat发的音要比mutton多,对于一个卖羊肉的人一天要说成百上千遍,最后必然要借用一个短一点的新词。印欧语大量使用新词表达新概念不是为了精确,而是为了避免单词过长难以大量使用复合词,因而单词的总量随着新概念的增加而不断增加。单词短的语言可以大量使用复合词描述新概念,因而可避免单词总量无限膨胀。你用英语的缺点来要求汉语实际上是迁就落后,中国人永远不会借用sonnenfinsternis来说“日食”。你举的作画用色的例子正好用来说英语造新词都是用原材料(字母),也就是你所谓的“基色”,而汉语造新词却是用的预制件“字”,也就是你所谓的“调配好的现成色”
你还是没看懂:缩略词一般不在牛津、韦伯等字典里,也不是我说的英文单词。换句话说,缩略词不在这里讨论的范围。如果你要讨论,可以另开帖,这是另外一个大小类似的问题。正方
那么汉语有226万个词(见国家语委2008年《中国语言生活报告》),英语约百万,大学程度的中国人至少懂得100万个词,同样学历的英国人能懂十万个词吗?buzheteng(不折腾)这样的“新词”该不是缩略词了吧?在不在牛津、韦伯等字典里?如果中国主席的讲话英国人不能用现有词汇准确表达(又不是新发明、发现),而要造一个新词才能表达怎么见得英语比汉语精确呢?
事关中国生死的加入世贸组织的法律文件是用英文、法文(好象还有德文和西班牙文)写的,但没有用中文。据说原因是中文“该精确时不能精确”,容易造成歧义和误解,引起不必要的纠纷。组合成buzheteng的是符号,组合成“非典”的是字。前者无义,后者有义。你怎么能将它们相提并论呢?从buzheteng中的每个字母或音节,一个英语国家的人一般都猜不出什么有意思的解释来,所以,这是一个全新的词。你怎么定义就怎么是,不会有歧义;但“非典”则不同。任何懂汉字的人都可以多多少少给出自己的理解,如“不是经典”、“不是(三国的)典韦”、“非(难)经典”、……等等。所以,和buzheteng相比,其歧义大增,极易引起误解。所以,二者不可同日而语。
shuttle&&&&&
school bus& inflammation of the
brain and spinal cord&&&
shuttle bus&&&&&
.... .....
所以,对“不折腾”这个概念最好的英文译法就是造一个新英字,而不是试图去用组词的方法来表达“不折腾”这个概念。因为,不管你怎么表达,都不如新造一个词来得精确。同样道理,你可以用在汉文里:不管你如何组词,使用所谓的“汉语语素组义”的招法,一般都不如造个新字来得精确。当然,新字造多了,就有学习上的问题。但又想精确,又不想花工夫,我看不出世上有这样的好事。正方
英语用字母组合造新词,汉语用语素组合造新词,汉语组词不是你想的那样随便,复合词的词义由词典定义而不是由各人随意解释。对于英语你接受:造一组新的字母组合把一个新的意思赋予它叫精确。对于汉语你为什么不能接受:把一个新的意义赋予一个新的语素组合呢?“激光”就是一个新的语素组合,你赋予它laser的意义它就精确表达laser,只要过去没有相同的组合就不存在“不精确”,你非要去造一个新字才叫精确吗?汉语语素组词有一个再创造的过程,新词创造出来后就赋予了固定的意义,并非原来两个语素的简单叠加(尽管词根对于词义有提示意义)。而你总是用这一点说事来否定汉语语素组义的优点。
许多汉语有的词汇英语都没有,如:“忘本”英语只能写为forgotten how he
started.英语用短语来表达汉语的词汇,汉语的短语英语只能用句子或段落来表达,如:狼狈为奸、朝秦暮楚,山寨版、闹太套.....,这就是所谓英语的“精确”吗?再说许多中国人懂的词汇英美人也不都是用短语来解决的,而是用大多数人都不懂的单词来表达,比如:Encephalomyelitis(脑脊髓炎)、alcoholwipes (酒精棉)、bronchitis (支气管炎)、cuboid (长方体)、buzheteng(不折腾)...
这就使他们在不同的领域成了文盲。近来国内药品界采用你青睐的造新词方法,把“速效感冒胶囊”改为“氨咖黄敏胶囊”,把“病毒灵”改为“盐酸吗啉胍”,把“黄连素”改为“盐酸小檗碱片”(其中那个“檗”99.9%的中国人都不认识),你认为对中国人认识药品、药效有“精确”的好处吗?最近英语把一个短语not in my backyard造成了一个大多数人不认识的新词NIMBY,汉语用一个新词“邻避”与之对应,哪一个更容易理解呢?
我想,东西方都是用符号系统表达自己的语言,那么这两套系统的表达效率能否通过统计学分析呢?第一个做这个工作的就是卢遂现博士。他在《汉字的科学研究》(光明日报出版社1987年10月出版)中第一次用《圣经》和《物理学》名词进行了统计,他得到的结果是平均表达一个汉字需要4.05个拉丁字母。就我所知这是第一个涉及文字系统表达效率的统计,我在88年看到时感觉到这是一个新的研究领域。没想到事隔25年论坛上居然没有几人认识到它的意义。而《拉丁汉语》按2420多个基本定型字初步统计每个汉字平均3.4字母(按文章统计平均3字母)。这就是说,用同样多的拉丁字母,《拉丁汉语》表达的信息要比英语至少多20%。由于我发明了“汉语语素的拉丁字母书写体系”,使得汉语与英语在拉丁字母的同一平台上进行表达效率的比较成为可能。举例:
林肯的名言:this government of the people, by the
people, for the people(48字母)孙中山译为:国
享。拉丁汉语:
gko we mkin yo,gko we mkin zoiv,gko
we mkin xxym.(37字母)与拉丁汉语的翻译相比,英语用字母多26%。
Brai rik vyi ksan joinr,白
HrwmHke ruv haai liuv,黄
yeuv qrom qoyn li muk,欲
gm soam i c'km lkou.(68字母)更
楼。英语译文:
The bright sun will fall behind the hill,
Water of Yellow River towards sea Flow,
You wish keep them in sight still,
More higher mountains for goal .
(118字母)英语的译文比拉丁汉语用字母多73%。
论坛上关于汉语与英语的比较讨论得也不少,汉语言简意赅,词汇丰富,表现力强,适应“知识爆炸”的能力强,由于没有可比的统计学数据做依据,汉语的优点常常被一些“精通”洋文的人说成是缺点,好像精通到一定程度反到不会这么看(赵元任、钱锺书先生就不这么看)。本主题就是想澄清这一问题。你非难汉语组词不精确的那些例子,在任何语言中都能找到,如英语friendship ,船上的朋友才叫“友谊”,那草原上的朋友、沙漠旅途上的朋友、战场上的生死之交、青梅竹马.....算不算友谊呢?再说船上交了朋友,船要沉了争抢救生艇友谊何在?
“想澄清”这是好事。但你得有证据,不能只给观点结论,不给论据。现在公认事实就是:表达相同意思,汉语比英语所用的音节少,但汉字比英字书写复杂。而我想说的是:用组词方式定义新概念不如造新字准确、严谨、简洁。(当然,我不反对“新字多了,人们掌握起来会有困难”的观点)另外,我想指出的是:说用组词的方式表示新概念、定义新事物不是汉语的独门武功。英语就有许多如:小学
elementary
school初中
school高中
high school商业区
district旅行社
agency原子弹
atomic bomb正方
前面举了那么多例子还不叫证据吗?众所周知英语不象汉语是以复合词为主的语言,在前面我已经论述了英语为什么不能大量采用复合词的原因。你举的那些认为汉语组词不精确的例子,我已举了同类例子进行反驳,你未就其进行解释,只能理解为你默认自己的例子占不住脚。
没见到有说服力的证据。我在《为什么用组词方式定义新概念不如造新字准确?(一)》里已经用数学说明了为什么用组词(你所谓的“语素组义”)定义新概念不如造新字准确。你能指出其中的分析有哪里错了吗?老实说,你举的例子我没看明白,众所周知,friendship中的-ship不是“船”的意思,而是英文词根,是STATE, DIGNITY, SKILL, QUALITY and
PROFESSION之类的意思。你该不是真的认为friendship中的-ship是“船”的意思吧?!
ship在词典中的第一个义项就是“船”的意思,你这里又说在friendship中不是船的意思,这不正是你指责汉语不精确的理由吗?你该不会对汉语和英语使用双重标准吧!讨论问题是需要举一反三才能把问题弄清楚,而不是为驳倒对方而忽视对方举例的普遍性。我举的friendship的例子是要说明按反方分析汉语组词的方法,许多英语组词也是不精确的。这里再举一个telephone远程+语音能精确的表示电话的意义吗?隔着山涧喊叫应是远程对话(telephone)反而楼上楼下打电话不应算远程对话。这就不如汉语“电话---通过电信号通话”来得精确。诸如此类的例子你应该想一想,不但英语,所有语言都做不到你所谓的“组词精确”却来要求汉语,并以此来否定汉语“语素组义”的优点,这是什么逻辑?
对英文词里的词根,人们一般不会去分解开来去理解(讨论该词的由来时例外)。比如,optimeter,在这里,OPT-是词根,表示眼睛的意思,meter-也是词根,表示测量的意思。二者合在一起,是指一种光学测量仪。人们在用时,是将optimeter作为一个整体来看待,不会想着将其拆开,并根据词根理解为“目测”或“测目”的意思。但若假设英文没有optimeter这个词,而是象汉文那样用组词的方式组成eye measure。这时,再告诉人们说,要这样来引申,这既不是“目测”的意思,也不是要“测目”的意思,而是指一种光学测量仪器。于是,这里的不确定性就比optimeter大增,精确度也因而大降。同样道理,telephone和tele phone不同,就象上面说的waterfall和water fall不同一样。二者念法甚至都不一样,前者连续念,后者中间应有个停顿。同时,在使用单词时,对词里的词根,人们一般不会去分解开来(讨论该词的由来、构成时例外),而是将整个单词作为一个整体来理解使用。即telephone是个整体,不能分开来用,分开来用就不是telephone了。这和tele phone不一样(假设tele是一个单词,可以单独用),后者可以也必须分开来用。这么说吧;在英语中,人们在说话理解时,是以单词(word)为基本理解单位,不是语素(morpheme,如tele-, -ship, -tion, ab-, -able,
-ology等);在汉语中,人们在说话理解时,基本上是以字为基本理解单位。
这是缺乏概念分类的英语才会有的问题。如果是仪器汉语就会加个“仪”来分类如:测量仪、频谱仪、地震仪…。汉语对于复合词里的词根也“一般不会去分解开来理解”,比如“马虎”“上学”人们也是整词理解的,只不过汉语文没有分词间隔,拉丁汉语就可以解决此问题,这与所谓汉语组词不精确无关。
发现你这里的论述和你前面的有些矛盾。既然对于复合词里的词根“一般不会去分解开来理解”,那你的“语素组义”的意义在哪里?在知识大爆炸的今天,你不建议造新字,而要用组词的方法使人们对“脑脊髓炎”(inflammation of the brain and spinal
cord)之类的词可以一看就知,而不是象英文那样用“Encephalomyelitis”之类令很多人看不懂。如果“人们一般不会去分解开来理解”,那人们是如何对“脑脊髓炎”(inflammation of the brain and spinal
cord)一看就知道是什么意思,而对“Encephalomyelitis”多看也不知道是什么意思?在我看来,人们之所以看到“脑脊髓炎”就知道大概是什么病,完完全全是因为将其“分解开来去理解”的缘故,而不是如正方所说:“人们一般不会去分解开来去理解”。汉语中的确有“阿司匹林”、“马克思”等无法根据汉字本意“分解开来去理解”的例子。但在汉语词中,这是少数。对大多数的词,人们一般是会去分解开来去理解的。所以,正方的“汉语对于复合词里的词根一般不会去分解开来理解”是一种基本上违背事实的说法。
我说这句话是针对你说:“对英文词里的词根,人们一般不会去分解开来理解”而言,意指汉语也有这种情况。汉语词根是帮助人们分类理解词义、记忆词义的,而不是让人把整词分解成词根来理解,如“脑脊髓炎”人们是按身体分类(脑),按病分类(炎)。
反方的数学模型我看了,你提的:“如果我们不允许发明新的汉字,而只是用通过定义新字组的方法来定义新的事物,那么,随着新字组越来越多,中文所表达的含义必然会越来越模糊含混,越来越容易引起人们的误解和歧义。同时也会为中文的计算机智能处理带来诸多困难。”
的问题并不成其为问题,理论上讲2315个汉语基本语素能造约536万个双字词(加词缀还会翻倍),124亿个三字词…,只要组词时一个词定义一种排他性解释,完全不会混淆也不会不够用,你那种数学计算不会派上用场。其次用我的拉丁汉语就解决了中文的计算机智能处理问题(仍然保留汉语语素组义的优点):
1、拉丁汉语是分词的,不会引起词语切分的问题。
2、不同的组合拉丁字母排列不一样,可以精确对应该词的含义,不论你根据词根做什么联想,该词的精确含义是由词典定义的,学习时就定死了。如telephone和doynkhewk一样。这样,既允许人们使用单独的词根tele、phone
,又可以用它们组成不受它们影响的意义精确的新词。
数学方式无法完全理解语言文字是对的,但说“数学方式是无法理解语言文字”是不对的。即使是语言文字,也要遵循基本的逻辑关系,而不是逻辑混乱,没有规律。而它只要有逻辑关系,有规律,就可以用数学来描述。以语言文字特殊为由,拒不承认用数学方法来理解语言文字,是没有道理的。
怎么会“不成其为问题”?说大话吧?!
设计出一个方案很容易,就象你已经在做的那样。但要其成熟很难;又要让人接受更难;要推广给全民使用,难上加难。正方
请反方用“数学方式来理解”一下“闹太套”这一新词的形成过程,讲空道理没用。我们讨论的是“汉语语素组义是否(如英语一样)精确”的问题,我的方案什么地方解决不了指出来就是了,不要去扯“成熟”“接受”。社会能否接受那是社会的事,与方案的优劣无关,还是“凯撒的归凯撒,上帝的归上帝”。传统要求人们保守,国家、民族的竞争要求人类活动向高效率的方式靠拢。反方的数学模型落入俗套,无非是描述了汉字的可能组合,而恰恰忽视了汉字表达汉语的基本规律:
1、汉字表达汉语不是随机组合,而是对语言进行编码,而语音与语义的联系是约定俗成的。
2、语素组义的过程是一个再创造过程,其中既有语音的联想又有语义的联想,但新词的含义不是由词根决定而是由该新词的定义决定(如“非典”)。反方
我说过几次了,你不要举那些用汉字音的音译词的例子,那些例子不合适,和这里讨论的“语素组义”的组词是两回事。如巧克力、可口可乐、闹太套等等,那些音译词借用的主要是汉字的音,方便的话,按汉字本意联想乃至意淫一番,发挥一下,可以。但千万别把那当作常态,认为那是汉文词的主流代表。正方
汉语新词“闹太套”不是音译not at all,也不是意译“没关系”,它是根据某著名歌星用不标准的英语唱not at all
弄得尴尬这一“典故”,造一新词特指“闹得太离谱反而尴尬(被套)”。这一极具汉语特色的造词方式却被一些不懂得汉语精髓的人杯葛为“不精确”。也请你别把有创意的译名“可口可乐”归为简单的“音译”和“意淫”
你从我的话怎么会看出这么个结论来?我意思是说设计出一个方案能解决汉语组词(如英语一样)精确的问题,这很容易,就象你已经做到的那样。什么地方说你的方案不能解决了??其实,只要人们愿意可以编出其它类似的方案来,一点不难。汉语中的音li3(第三声),和什么语义联系?你能说出来吗?我说过了:就是因为你这个再“联想”,使得新词的涵义变得模糊,不确定,所以表达不准确。你越强调“联想”,就让人越觉得说不准,“联想”过多了,就不靠谱了。精确的定义应
一是一,二是二。联想什么?看到一个词,联想出一大堆。这种词怎么精确?
你在不知不觉中已经承认所谓“语素组义成词”不是一种精确定义的方法。
反方这种纯理科思维是无法理解汉语精髓的,你对唐诗宋词的意境大概也没有什么感觉,那为什么又要介入语言文字领域呢?你说:“可口可乐、闹太套等等,那些音译词借用的主要是汉字的音”,就证明你不懂得音译、意译、引申结合的汉语造词方法。
li3,dao4li3li3mian4
我怀疑你所说的“语素”和别人说的不一样。不信你说说看。这只是你的做法,而不是你所说的所谓“汉字表达汉语的基本规律”。你见到其他有什么人这么做了吗?这和讨论唐诗宋词意境没什么关系。这里讨论的是文字的精确度问题。所谓精确就是一是一,二是二,没有歧义,拒绝模糊。看到一个词,联想出一大堆。这种词不可能精确。如果说这是汉语精髓(只能描绘意境,不能精确定义),那这是汉语的缺陷,不是什么值得骄傲自满的地方。
我借用海先生的说法:汉语语素的内涵就是:在语言中,对应于汉字的最小音义结合体。下面是我举的例子:
“东”是一个语素,义为“东方”。
“东西”是由两个音构成的一个语素,与语素“东”和“西”无关。
用《拉丁汉语》表达准确无误:
domxi &zz'ouxym &东西走向(说物流)
deom xoi &zz'ouxym东西走向
(说房子)这也是《拉丁汉语》能区分方块汉字不能区分的例子。
反方再说下去就兴趣索然了。人们批评一个自己不懂的东西让人觉得很无奈。史书上记载:属下向汉王禀报韩信已死时,汉王默然。这个“默然”包含了几多无奈、几多惋惜、几多回忆、几多不忍......。这不是你理解的那种一是一二是二的语言精确。
我说的意思就是:这世上除了文学等,需要“这个“默然”包含了几多无奈、几多惋惜、几多回忆、几多不忍......”之类的文字的领域外,还有法律、科学、技术、逻辑等需要精确、没有或少歧义的文字的领域。你说的汉文,特别是古汉文中的意境,这没有人持异议。从古人的角度,那是他们所做的最有效的描述。古人也是在尽可能做到准确用字。所以,你不能因此以为古人用字不讲究准确,只讲意境,事实上,古人用字非常讲究。同时,你也不能对需要精确的领域避而不谈,甚至用文学中的意境(诗经、唐诗、宋词、元曲等)来否定法律、科技、逻辑等领域对精确的需要,以中文(意境)否定理科(准确)。
你是否也举一个汉语在法律、科学、技术、逻辑等方面表达不精确的例子?(是以词典对词的解释为标准,而不是以你根据组词的语素的理解为标准)。
“请带一些干细胞样品来。”你认为这“干细胞”是DRY CELL还是STEM CELL?
词典的定义是STEM CELL没有歧义。
但凡被称为“汉字表达汉语的基本规律”的,都是众人认可的才可以这么说。你自以为发现了“汉字表达汉语的基本规律”,那不算数。我问你:“汉语中的音li3(第三声),和什么语义联系?你能说出来吗?”只是试探你是否有众人认可的证据。结果,你拿出了你自己的东东。所以,我说:那么这只是你的做法,而不是你所说的所谓“汉字表达汉语的基本规律”。你见到其他有什么人这么做了吗?我是要你拿出语言文字界公认的你所谓的“汉字表达汉语的基本规律”的证据来。你知道按图索骥的故事吧?“词典的定义是STEM CELL没有歧义”就是按图索骥的现代版。这样做(以字典为唯一解,字典没有的不能用,用了也以字典的解释为准)有点搞笑,是不是。
“干细胞”就不能指DRY CELL吗?
你在使用双重标准对待汉语吧?你学习英语新词,哪个词义不是“按图索骥”从词典上查的?有一本国外的语言学书上说:“文字是语言的视觉编码。”在你看来“汉字表达汉语的基本规律”不是客观存在的而是要外国人说了才算数!反方
姑且信你。那本书专门研究汉字了吗?说了“汉字表达汉语的基本规律”吗?还是这所谓“汉字表达汉语的基本规律”其实是你自己引申出来的?如果是你引申出来的,你不觉得你可能引申错了,需要先就你的引申证明一下,大家认可后,你再用你的引申吗?正方
尽管你要等“语言文字界公认的”汉语规律,可我还是要讲汉字表达汉语有如下规律:
1、汉字表达汉语不是随机的组合,而是对语言进行编码,而语音与语义的联系是约定俗成的。
2、语素组义的过程是一个再创造过程,其中既有语音的联想(如“闹太套”)又有语义的联想(如“激光”),但新词的含义不是由词根决定而是由该新词的定义决定(如“非典”)。每个词的精确定义都必须以词典为准,但语素对于词的理解记忆作用是不可抹杀的。
3、既然文字是语言的视觉编码,语音和语义都是人为赋予编码的,就只存在重码问题和编码规则的一致性问题,而不存在语义表达精确问题。
这在我看来是常识。其它语言也类似,如英语。英语新词的含义也不是由词根完全决定而是由该新词的定义(约定俗成)决定。你说的这些放在哪个语种基本上都可以。按你的“语素组义成词”的观点,“语素组义成词”的优点就是不用背那些谁也记不住的新字。如:脑脊髓炎,一看便知是什么意思,不象英字Encephalomyelitis,没有几个英美人看得懂,除非专业人士。怎么,现在看到“干细胞”就不能这样用了?就不能按汉字本意去理解为DRY CELL,就一定得去“按图索骥”从词典上查了?那你能告诉我:什么时候要“按图索骥”从词典上查(如干细胞),什么时候不用(如脑脊髓炎)?
是STEM CELL,你无非是钻了汉语多音字和没有词间隔的空子,这不是语素组义的错,人们要避免歧义DRY CELL也可以说“干的细胞”。用拉丁汉语表现语素组义就不存在这个问题:
干细胞gankxirkbau
细胞 rgan xirkbau
研究问题要把握问题的实质,你把汉字的问题归罪于汉语,归罪于汉语语素组义的特点,必然导致了错误的研究方向,在人类语言文字如何应对知识爆炸时代的研究上找不到北。你把我列的汉字表达汉语的规律说成是“常识”,给我的感觉是你承认了“这是语言文字界公认的”,而不是我自己发现的。我国的应试教育培养学生寻找现成的“标准答案”,而国际上对汉语的认识恰恰没有“标准答案”。没有定论就给后人留下了研究的空间。其实各国都在研究语言文字如何应对知识爆炸和信息时代。十六世纪以来西方学者关注汉语,也就是在地理大发现后看到了给数百万物种进行命名需要逻辑分类,而不可能一物设一词,汉语用基本概念分类组合表达其它概念的方法,受到了莱布尼茨、笛卡尔等人的关注。至于如何避开用复杂的汉字表达这些基本概念正是《拉丁汉语》要解决的问题。
汉字有汉字的问题,汉语有汉语的问题。我不否认你做的《拉丁汉语》可以做到这一点,难的是你做的要成熟,要人接受,要能推广。我给你个汉语语素组义的例子:我们要健全fa3zhi4。你能知道这个汉语语素组义得到的fa3zhi4是什么意思吗?你说的那些漏洞太多,有的不知所云。我只是同意其中一点儿:“语音与语义的联系是约定俗成的。”,“新词的组成过程是一个再创造过程”,“英语新词的含义也不是由词根完全决定而是由该新词的定义决定”。
同音词各种语言都有写出来就区别了。汉字一字多音多义的问题抹杀不了汉语语素组义的优点,拉丁化后就解决了。比如:
faazi法制、tiizi 体制、xvuezi 学制(词根+词缀组词)
法治、rknzoiv
人治、zmkzoiv
政治(两个词根复合组词)
“学生会组织义演活动”中的歧义汉字拉丁化后就能解决:
xvuersmhuik z'uuvzi yikyyan hrodomv.
xvuersm hui z'uuvzi yikyyan hrodomv.
对语素组义作用的理解需要一定的知识面,你大概没看过一篇谈记忆科学的文章:“学习新任务:有邻居会使脑细胞获益”(美国《大西洋月刊》网站)。人们把要记忆的东西与原有的记忆串起来变成形象记忆,就容易记住。比如我记老伴新电话号码就是把它编成一个故事:180卡是中国电信,87年我40岁,55
是我们家的幸运数字,47是我出生的年代,前面是老伴过的38节。目的是通过与已有的记忆相串联来记住新的信息,我发明个术语叫“记忆并网”(并入原有记忆组成的记忆网),汉语用已有的语素造新词就是“记忆并网”。英语造新词要单独记忆与原有记忆无关的东西,是很难并入原有记忆网的,正如:dairyleglenmilk
我看不出英语应对知识爆炸时代有什么更好的方法。汉语语素组义的重要性就在于它用有限的基本概念分类来组成几乎人类所能创造的一切概念。比如:用“以太”来描述充满宇宙的未知物(请注意,它的含义由词典定义)。其中“太”曾组词过“太极”“太空”“太阳”。这就避免人类用无穷的新字形去对应无穷的新事物,以至由于知识爆炸引爆记忆崩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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