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高考后如果复读还用去威海招生办办领取学籍纸质档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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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河南高考招生考生指南
  一、高考成绩和录取结果查询渠道  1.网站免费查询。河南省教育厅网站(http://www.)、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http://www.)、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cn)、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http://pzwb.)。6月25日零时开始查询高考成绩。  2.县(市、区)招办招生考试综合服务大厅免费查询。  3. 发放高考成绩证书。考生应在省辖市 、省直管县(市)招办规定的时间内,凭准考证到报名站领取本人的高考成绩证书。如对成绩有疑问,可在规定的日期内到县(市、区)招办申请成绩复核,并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复核结果。复核只检查是否漏评、分数合计是否存在差错,不复核评分宽严。  4.招生院校网站免费查询录取结果。  5.公益短信发布。省招办将通过公益性短信平台,及时向已在报名时填写手机号的考生发布相关信息。  二、招生咨询与信息发布渠道  1.各市、县(区)招生考试综合服务大厅:提供招生考试全过程咨询服务。  2.省内外院校咨询电话、网站,省内各院校招生考试综合服务大厅:提供相关院校的招生咨询。  3.河南省教育厅网站、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  (1)公布往年院校报考和录取情况统计信息;(2)公布院校招生计划信息;(3)在志愿填报期间,公布分数线和分数段统计信息;(4)在录取期间,公布院校生源情况和投档录取情况统计信息、各批征集志愿的有关信息;(5)6月29日,公布各个军队院校(包括国防生)、公安类、司法类专业面试、体检分数线,志愿报考这类院校的考生,如果高考成绩达到分数线,请自行带好所需证件直接按网上公布的地点和时间参加面试和体检。  4.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录取期间每天更新考生状态,考生可登录查询自己的档案运转情况。  5.《招生考试之友》杂志(专业目录):(1)公布各批各院校分科类招生计划和分专业计划数;(2)各院校联系方式(电话、通信地址、网址等);(3)招生政策问答及填报志愿指导等。  6.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cn或):是高校招生政务管理平台,也是高校招生宣传与信息咨询服务平台,每年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填报志愿的时间安排,举办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咨询周活动。  我省今年网上咨询活动定在6月25日—6月29日,省辖市 、省直管县(市)招办和各高校均参加。每天咨询时间为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为了避免网络堵塞,上网咨询前,请先浏览咨询须知和各单位公告区及精华区发布的重要信息。  7.热线咨询电话:,服务时间与网上咨询时间相同。仅收取正常通讯费用,无额外收费。  8.现场咨询活动。6月25日—6月26日在郑州举办普通高招现场咨询活动,省招办委托河南农业大学、黄河科技学院具体承办,免费为高校安排咨询场地,免费接待考生咨询。根据安排,在我省纳入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录取的院校,在河南农业大学(郑州市文化路95号)参加咨询;在我省纳入本科三批和专科批录取的院校,在黄河科技学院南校区(郑州市花寨路中段,南三环与花寨路交叉口南500米)参加咨询。考生及家长凭准考证即可入场。  三、公示和监督渠道  1.省招办网站:(1)公布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学校名单;(2)公示全省各类享受政策性照顾(少数民族、归侨侨眷、省级优秀学生、二级运动员、奥赛获奖者等)的考生名单;(3)公示保送生、自主选拔录取、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重大体育比赛前六名等特殊类招生入选考生名单;(4)公示艺术、体育省统考合格考生、艺术单考合格考生名单;(5)公示符合报考贫困地区专项计划的考生资格名单。  2.县级招办和中学:张榜公示各类享受政策性照顾的考生名单,符合报考贫困地区专项计划的考生资格名单,并公布本级和上级举报电话。  3.考试期间,各考点均公布省、市、县三级举报电话。省招办举报电话:3。  4.河南省打击招生考试诈骗活动办公室举报电话:2。  四、填报志愿  1.填报志愿时间:  (1)第一次填报:6月25日8:00—6月28日18:00,填报提前批本专科、艺术与体育类本专科、贫困地区专项计划本科批和专升本志愿;书面签字确认时间(专升本不签):6月30日—7月2日。  (2)第二次填报:6月30日8:00—7月4日18:00,填报本科一批、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本科批、本科二批和对口生志愿;书面签字确认时间(对口生不签):7月6日—7月7日。  (3)第三次填报:7月6日8:00—7月10日18:00,填报本科三批和高职高专批志愿;书面签字确认时间:7月12日—7月13日。  (4)征集志愿填报:录取时对各批按当批投档规则投档之后生源不足的学校,省招办公布计划余额,公开征集志愿。此时未被投档且满足成绩等条件要求的考生方可填报征集志愿。征集志愿投档时,一律以当次征集的志愿为准,即使原来报有这些学校志愿,也应重新填报志愿。  填报征集志愿时间安排(根据录取过程的实际情况,具体时间若有调整,将及时通知):  提前批和贫困地区专项计划本科批:7月13日8:00—18:00;  本科一批和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本科批:7月21日8:00—18:00;  本科二批(包括体育类专科专业):7月30日8:00—18:00;  本科三批:8月6日8:00—18:00;  高职高专批:8月15日8:00—18:00;  艺术本科A段:7月15日8:00—18:00;  艺术本科B段:7月21日8:00—18:00;  艺术高职高专:7月30日8:00—18:00;  专升本:7月13日8:00—18:00;  对口生本科专业:7月21日8:00—18:00;  对口生专科专业:8月6日8:00—18:00。  2.填报志愿方式:考生在网上填报志愿。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段内完成志愿填报,填报时间截止前可以进行不超过两次的修改,考生志愿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为准,填报截止后将无法更改。网上填报志愿后,县(市、区)招办将依据考生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信息,打印出志愿表交考生签字,考生签字确认后,录取时不得放弃志愿;未经考生书面签字确认的志愿,将不作为投档依据。对口生、专升本志愿和各批次的征集志愿,网上保存后不再签字确认,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作为投档依据。  网上填报志愿时,考生需首先登录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www.),然后点击首页网上服务大厅中的“网上志愿填报”,在登录界面输入考生号和报名时使用的密码登录系统并填报志愿。网上志愿填报系统于6月25日开通。为安全起见,考生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密码,不要让他人代替填报志愿,更不要将自己的密码透露给他人。考生如忘记密码,可利用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的“忘记密码”功能进行密码重置,无法重置密码的,普通类考生本人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报名所在地的市县招办重置,对口、专升本考生本人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到就近市县招办重置。  3.填报志愿注意事项:了解招生政策和规定,认真查阅《专业目录》中有关院校和专业,重点了解将要选报院校的各项信息,并认真阅读所报高校的招生章程。章程中有学校招生说明和招生要求以及明确的录取规则,例如对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及投档成绩相同考生的处理、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等。高校公布招生章程的网址在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和《专业目录》中均有公布,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统一公布各高校招生章程。  4.填报征集志愿应注意:(1)确认自己尚未被任何院校录取,最好到县(市、区)招生考试综合服务大厅查询。已被录取、预录取及阅档状态的考生的档案不会被退,考生亦无法再填报征集志愿。(2)认真阅读征集志愿的要求,剩余计划量大的院校或专业可能会降分征集志愿,有的学校可能只是某些专业有缺额,应进一步按代号查阅专业目录的对应内容,全面了解缺额专业情况和学费标准。(3)除了艺术类外,征集志愿均按平行志愿投档。  5.填报贫困地区专项计划本科批和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本科批志愿应注意:贫困地区专项计划批次是国家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即在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中专门安排适量招生计划,面向贫困地区的生源,实行定向招生。填报贫困地区专项计划本科批志愿的必须具有26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和12个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户籍和当地高中三年学籍,已参加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报名,并通过贫困地区专项计划资格审定合格的考生;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本科批是我省安排一定数量的在本科一批录取的省属高校,实施招收本省农村学生的地方重点高校专项计划。填报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本科批志愿的必须是已参加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报名的农村学生(考生类别为农村应届或农村往届)。贫困地区专项计划本科批和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本科批均单独设立批次,执行本科一批分数线。这是给农村学生上本科一批的高校提供多次机会,请农村学生一定要把握机会,填好志愿。  五、录取批次及时间安排  今年我省录取工作分七批进行:  1.提前录取批7月9日—7月14日录取。体育类本科专业与本批同时录取。  2.贫困地区专项计划本科批7月12日—7月14日录取。  3.本科一批7月16日—7月22日录取。  4.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本科批7月20日—7月22日录取。  5.本科二批7月25日—7月31日录取。体育类专科专业与本批同时录取。  6.本科三批8月3日—8月7日录取。  7.高职高专批8月10日—8月16日录取。  8.艺术类的录取安排(志愿填报在提前批):  (1)艺术本科A段7月9日—7月16日录取。  (2)艺术本科B段7月18日—7月22日录取。  (3)艺术高职高专7月26日—7月31日录取。  9.专升本和对口生的录取安排  专升本7月9日—7月14日录取。  对口本科7月16日—7月22日录取。  对口专科8月3日—8月7日录取。  六、志愿设置和填报方式  今年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对口生和专升本志愿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其它各批(艺术类除外)仍设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其中第二志愿为平行志愿。具体的志愿设置和填报方式为:  自主招生考生志愿(含农村自主选拔录取):已取得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可填报1个相应自主招生高校志愿,1—5个专业和是否同意调剂(专业)。本科一批单设自主招生志愿栏供考生填报;个别自主招生高校在提前批录取(未安排本科一批计划的),考生选报该类高校自主招生志愿应填报在提前批第一志愿。  本科一批和本科二批平行志愿:考生可以填报1-6个高校志愿,每个高校可以填报1-5个专业和是否同意调剂(专业)。  已取得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考生,所选择的相应高校须填报在平行志愿的第一个位置。  提前批(除艺术外)、贫困地区专项计划本科批、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本科批、本科三批和高职高专批第一志愿设1个高校志愿,1—5个专业和是否同意调剂(专业)。第二志愿为平行志愿,设1—4个高校志愿,每个高校可以填报1-5个专业和是否同意调剂(专业)。艺术类各批、段第一志愿设1个高校志愿,1个专业志愿和是否同意调剂(专业);第二志愿同样是1个高校志愿,1个专业志愿和是否同意调剂(专业)。今年艺术类各批、段分别划定专业和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  定向就业招生专业必须填报在相关批次所规定的位置(本科一批、二批填在相应批次所规定的位置,其他批次填在相应批次的第一院校志愿栏中)。  少数民族预科班志愿的考生可以选报一个招收预科班的高校。如果分专业方向的话,每个高校可填报1-5个预科班专业方向和是否同意调剂(专业)。  本科一批和本科二批实行平行志愿,为解决同一高校专业间因学费标准差别较大带来的专业生源不均问题,为提高投档的有效性,有针对性地提供考生分类选报志愿,部分高校招生按学费标准将本校较高学费专业单独列出为一类,集中排列在本校普通类专业之后。类似情况还有,少数高校将护理学类专业、医学类专业单独列出为一类。考生可根据自己成绩和家庭经济状况选报高校相应类别的专业,在同一高校志愿栏只能选择其中一类专业,不能跨类选择专业,同意专业调剂的只在所报专业类内进行;考生需报同一高校不同类别专业的,需占用另外的高校志愿栏。也就是说,如考生愿意报考同一所院校普通类、高收费类和护理类(医学类)专业,应填写三个院校志愿。  七、平行志愿投档办法  平行志愿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投档。即首先将同一科类批次线上的“自由可投”的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然后遵循考生志愿,并根据高校招生计划数和调阅考生档案比例要求投档。当遇到多名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语、数、外、综合科目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投档;对单个考生投档时,根据考生填报的平行志愿中的院校志愿顺序,投档到排序相对在前且有计划余额的院校。  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平行志愿,省招办按计划数120%以内适当比例向高校提供上线生源情况,高校提出调档比例意见,省招办根据高校调档比例意见进行模拟投档。高校根据模拟情况,最终确定调档比例,省招办根据高校最终确定的调档比例进行正式投档,供高校审查录取。高校退档或计划调整所产生的计划余额统一征集志愿。  其他批次第二志愿(平行志愿)投档后,将根据计划缺额情况进行不超过两次的批量补档,未完成的计划余额统一征集志愿。  征集志愿(平行志愿)投档后,将根据计划缺额情况进行不超过两次的批量补档。  八、填报平行志愿要注意的问题  本科一批、本科二批、专升本和对口生直接填报平行志愿,要考虑在高校顺序上保持一定的梯度。其它批次(艺术类除外)的平行志愿是第二志愿,只有当院校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才起作用,所以考生应该把估计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院校作为第二志愿的主要选报对象,并注意在院校顺序上有一定梯度。  平行志愿投档,分数容易扎堆,专业也容易扎堆,如果专业不服从调剂,就容易被退档。而一旦退档,就只有征集志愿的机会,如果高校计划都已完成,那连征集志愿的机会也没有了。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每个高校志愿可选5个专业,考生应将专业志愿适当分散,拉开档次,合理搭配,保持一定的梯度。同时,建议考生尽可能5个专业志愿都填,并选择服从专业调剂。  九、如何确认自己被正式录取  录取通知书由录取学校根据省级招办远程录取网上核准的录取考生名册发放,录取通知书由高校签发人签发并加盖录取高校校章。考生收到录取通知书(本科三批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还有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应通过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或到县(市、区)招办查询确认。如经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或县(市、区)招办查询的信息与通知书、确认表一致(包括录取学校名称、专业和层次),即表明省招办办理了正式录取手续。  十、领取和移交纸介质档案办法  录取过程中,使用的是考生的电子档案,电子档案的主要内容与纸介质档案(包括考生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档案和考生报名表、体检表、志愿表,以下简称“档案”)一致。已录取考生的纸介质档案由县(市、区)招办整理密封,考生本人凭录取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到县(市、区)招办领取,报到时交给录取学校。考生接到录取通知书时,应及早办理档案领取手续,以免时间仓促延误。未经省招办核准录取的考生,各级招办不向其提供档案。  十一、考试要注意的事项  考前,考生应劳逸结合,放松心情,注意饮食安全,保持良好状态,准备好考试用品和相关证件,考前一天持准考证察看考点、考场。切记:考试时不要把手机、手表等通讯工具和计时装置带入考场,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属考试违纪行为,而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设备进入考场的属考试作弊行为。考点没有保管手机、手表等通讯工具和计时装置的义务。考场都配备挂钟,供考生掌握时间参考。考试时间以考点统一发布的时间信号为准。  在考试中要利用身份验证系统对考生进行身份验证。具体做法是:考生进入考场时,在考场门口的课桌上放置有身份验证终端设备,考生坐在椅子上,用高考报名时采集过指纹信息的手指(准考证上有提示)指肚部位按压指纹采集窗录入指纹进行比对,如读取的指纹信息与事先存储的信息匹配,则验证通过,设备进入拍照界面,考生面部正对摄像头,监考员点击按钮对考生进行拍照。之后,考生对号入座。如第一次指纹采集不成功或验证未通过,则用同一手指进行第二次采集,每个考生最多可连续采集三次。如三次验证均未通过,由监考员核对无误后,输入考生座号进行拍照,拍照后考生入座。对验证后因故离场的考生,再次入场时须重新进行身份验证和携带物品检查。实行入场身份验证的目的是防范考试舞弊, 给考生创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不影响正常考试。请广大考生平静对待,主动搞好配合。  我省使用教育部命制的新课标试题,有关课目设置有选考题。答题前,考生要仔细阅读答卷上的注意事项,严格按要求答题。  对组织团伙作弊,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代替他人考试等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取消其今年各科成绩,同时给予下一年度不得报名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1至3年不得报名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对违规参加高考的高中非应届毕业在校生,取消其今年各科成绩,同时给予其应届毕业当年不得报名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处理。对违规参加高考的高校在校生,取消其今年各科成绩,并通报其所在高校根据校规作出处理;对代替他人或者由他人代替参加考试,组织团伙作弊,为作弊组织者提供试题信息、答案及相应设备等参与团伙作弊行为的在校学生和在职教师,通报其所在学校,由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或者予以解聘;对由他人代替或代替他人参加高考的社会其他人员,取消其今年各科成绩,并由其报名考试所在县(市、区)招办向其所在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通报违规事实,并建议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相应处罚。所有在考试过程和在招生其他环节的违规行为,均载入考生电子档案,录取时提供给有关高校。同时,提醒广大考生,我省高考考点全部设在标准化考场内,届时将开启视频监控和网上巡视系统。希望广大考生牢固树立“守纪光荣,违纪可耻”的思想,摒弃侥幸心理,打消作弊念头。如果置考纪于不顾,不仅难以得逞,还将付出沉重代价。  十二、务必按时报到入学  升学志愿是考生意愿的体现,也是考生对录取院校的书面承诺,录取时充分尊重考生志愿,严格按志愿投档,被录取后就应如期到校报到。这不仅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社会应有的一种负责态度。如果按所报志愿录取后不报到,既浪费宝贵的招生计划,浪费高校的教育资源,客观上也剥夺了他人的升学机会。对录取后不报到的情况,将记入考生个人诚信档案。  十三、高度警惕招生诈骗活动  在高校招生期间,一些不法分子和中介组织,将会利用考生求学心切和家长望子成龙的心理,打着种种幌子以谋取钱财为目的,进行招生诈骗活动。其主要伎俩,诸如冒充高校招生人员,或者谎称自己是院校招生代理,与学校领导和招办人员有“特殊关系”,标榜或暗示可帮人上大学;故意混淆自学考试、成人高考、网络教育与普通高校招生的区别,蒙骗考生;声称“低分高录”,有办法让不够一本的考生进一本院校;炮制所谓“小计划”、“外省指标”、“内部指标”等借口哄骗;以“定向招生”“自主招生”“单招”诱骗;甚至扬言录取不用网上操作,直接把纸介质档案交给他们,再交几万元钱,一切都可“搞定”。凡此种种,诈骗分子总是“能耐”无边,敢于“许愿”,他们往往以亲朋好友的面目出现,表面看,非常“诚恳热情”,实则图谋钱财。过去常有个别考生或考生家长因轻信别人的承诺,上当受骗,教训十分深刻。今年考生及家长要高度警惕,切莫轻信各种传言,防止陷入骗局。  省教育厅、公安厅、监察厅联合成立河南省打击招生考试诈骗活动办公室并印发通告,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提高考生及家长识别、防范诈骗的能力。录取期间,在全省范围内重点对非法招生活动进行专项打击。考生和家长一旦发现可疑情况,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举报。2015年高考报名有关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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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高考报名有关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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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0 1 5 年 高 考 报 名
有关问题解答
2015年高考报名即将开始,针对同学们提出的各种问题,现集中解答如下:
1、什么时候使用《身份证》?是高考报名时?还是高考时?
答:以下四个阶段使用《身份证》:高考报名的资格审查阶段(2014年11月10日-11月14日)要向班主任交验《身份证》原件并交《身份证》复印件;网上报名阶段(艺术类考生是2014年11月17日;其他考生是2014年11月21日)要用《身份证》;信息校验阶段(2014年12月上旬以前)通过《身份证》阅读器对《身份证》进行阅读,实现对报名信息的校验;高考考试阶段(2015年6月7-8日),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进考场参加高考。因此,没有正式《身份证》既不能进行高考报名,也不能参加高考。临时身份证无效。
2、问:学籍上的姓名与户口本上的姓名不一致,怎么办?
答:2014年11月11日以前,将户口本复印件交教务处李华凤老师,由李华凤老师到教育局统一办理学籍更名手续,否则不能进行高考报名。
3、问:《户口本》和《身份证》上的信息与学籍上的信息不一致,怎么办?
答:学生凭自己《户口本》和《身份证》,登录“湖北省高中课程改革网”,在“湖北省普通高中学生成长档案袋管理平台”中将个人信息修改为与《户口本》和《身份证》一致(主要是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籍贯这几项,其中“姓名”一项按第2问办理)。
4、问:身份证和学籍上的姓名正确,而户口本上的姓名错误,怎么办?
答:带上你的《身份证》和《户口本》找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更改《户口本》上的姓名。《学籍电子档案》、《身份证》、《户口本》上关于你本人的信息必须一致。
5、问:《学籍电子档案》上家长的名字错了一个字,有无影响?
答:没有影响。不过,你可以自己在网上更正。
6、问:家长的工作单位有变化,是否在学籍上重填?
答:原学籍不改动。进行网上高考报名时可填现在的工作单位。
7、问:我的学籍没在郧阳中学,能在郧阳中学进行高考报名吗?
答:按照鄂高考(2014)41号文件规定,学籍不在郧阳中学、在郧阳中学“借读”的学生,回学籍所在学校进行高考报名,不能在郧阳中学报名。
8、问:我的户口没在湖北省,能在郧阳中学进行高考报名吗?
答:可以。其报名手续按鄂高考(2014)41号文件第一条的(第二款)要求办理,有关问题请到教务处咨询。资格审查按《郧中2015年高考考务通知第8号》第2条办理。
9、问:复读生的原纸质档案还有用吗?是否重办学籍?
答:原纸质档案很重要,先自己保管,高考前再交给现在的班主任。复读生仍使用原来的学籍,不重办学籍,所以保管好原来的纸质档案极为重要。
10、问:能否由家长、老师、同学代为网上报名、核对、签字确认?
答:不能,一切都必须有学生本人自己完成。鄂高考(2014)41号文件规定:“考生应严格按照报名系统规定的程序操作,真实、完整、准确地录入报名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名程序及各项报名手续。报名登记表核对只能由考生本人完成,考生须认真校对并签字确认。签字确认后如因本人失误造成报考科类、性别、姓名等信息错误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逾期不报名或不签字确认《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登记表》者视为自动放弃。”
同学们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到教务处咨询。
&&&&&&&&&&&郧& 阳& 中& 学&&&&&&&&&&&&&&&
高考报名资格审查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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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高考复读生或不能在山东参加异地高考
责任编辑:不详
山东异地高考政策已经公布了,具有完整三年高中学籍即可就地高考,但是社会考生必须回原籍高考。那么有考生疑问,自己具有三年山东高中学籍,但是第一年没考生,是否可以再参加一年呢,还是会将其以社会考生的身份排除高考可能?
山东教育厅负责人说,复读生属于社会考生,按照现有政策,要回户籍地考试。“如果2014年山东高考对社会考生完全放开,是否会造成考生无序流动?这是教育行政部门所担心的。”第一年高考没考上,山东高中学籍也就自动取消了,复读时不具备山东学籍。当然,如果社会考生在流入地有稳定工作、住所,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等,能否就地高考的政策将来还会进一步细化。
已有17人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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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复读生或无法参加2014年异地高考
来源:  9:10:51 【】 
  山东省教育厅:为防止考生无序流动,社会考生或仍须回原籍地高考
  2014年,符合条件的外地户籍考生在山东参加高考的“门槛”已得到明确。13日,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进一步解释说,为防止考生无序流动,2014年,社会考生或仍须回户籍所在地高考。
  日前,我省发布《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明确,从2014年起,凡具有山东省高中段学校学籍并有完整学习经历的合格毕业生,均可在山东省就地(所就学的高中段学校所在地)报名参加高考,并与当地考生享受同等的录取政策。
  这一门槛是否适用于社会考生?最近,一名河北户籍的高中生带着这样的疑问打来电话,“我在山东读高中且有学籍,如果我2014年高考失利,想复读一年继续在山东参加高考,还有机会吗?”
  13日,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说,复读生属于社会考生,按照现有政策,要回户籍地考试。“如果2014年山东高考对社会考生完全放开,是否会造成考生无序流动?这是教育行政部门所担心的。”据了解,按照目前的学籍管理规定,高中毕业学籍自动取消,因此,社会考生将不符合就地高考的条件。
  上述负责人说,当然,如果社会考生在流入地有稳定工作、住所,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等,能否就地高考的政策将来还会进一步细化。
  由于各市资源承载能力不同,我省教育行政部门已将随迁子女就地中考的“门槛”限定权交给各市,据介绍,月底前,各市将拿出具体政策。上述负责人指出,即使不满足在当地参加中考的条件,有条件的市也应提供借考服务,但由于风险太大,高考是不能借考的。
  此外,上述负责人对“异地高考”的说法进行了纠正。“‘异地高考’暗含鼓励高考移民的意思,更为准确的说法应是‘就地高考’。”1&&&  相关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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