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2012年贵州省政法干警招聘录,,,以退役士兵有没有身高限制

贵州省2012年政法干警招录公告_新浪教育_新浪网
贵州省2012年政法干警招录公告
  根据中央政法委等12个部委局《关于印发&2012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关于印发&贵州省2012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政法[号)精神,为进一步完善政法干警招录培养机制,加强我省政法干部队伍建设,今年继续开展招录培养试点工作,特制定《贵州省2012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招录实施方案的公告》(以下简称《招录公告》)。
  一、招录培养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招录培养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围绕加强政法工作和政法干部队伍建设的大局,以造就政治业务素质高,实战能力强的应用型、复合型政法人才为目标,重点从普通高校毕业生和部队退役士兵中选拔优秀人才,为基层政法机关特别是我省经济欠发达的县(市、区、特区)级以下基层政法机关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招录培养试点工作的原则是:&&&
  (一)招录有序。全省招录培养试点工作要在组织、编制、教育、财政、人社和政法部门统一协调下进行。认真落实编制,研究制定招录计划,精心组织好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和录用,以及学生在校学习、管理、毕业后定向上岗等项工作。
  (二)公开公正。招录工作要在省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下,依据有关政策,坚持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平等竞争。
  (三)统考择优。招录培养试点采取教育入学考试和公务员录用考试一并统考的方式,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省教育厅组织,择优录取。
  (四)定向培养。报考即定向、定单位,学生毕业后一律到入学时确定的定向单位工作,服务满规定年限后方可交流。
  (五)严格管理。各有关部门、政法院校应按照招录培养试点工作方案,严格管理,严肃纪律,确保培养学生的素质。要完善相关制约措施,严格定向培养纪律,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定向单位。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指导,统一协调组织,确保招录培养试点工作有序进行,2012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在贵州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省政法干警招录办组织实施,办公地点设在省政府大院五号楼13楼省公务员局1310室。
  各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招录培养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招录试点工作有序实施。
  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部门及有关院校应根据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的口径进行宣传。
  三、办学层次、学制、专业设置及培养模式
  (一)专科教育(职位类别为C)
  通过注重实战的政法高等职业教育模式,主要为我省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县(市、区、特区)级以下基层法院(定向招录的“双语”岗位)、公安和司法行政机关,培养政治素质高、实战能力强的政法应用型人才。
  采取高中及以上学历起点的专科教育,学制两年,其中到基层政法机关实习不少于半年。对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专科毕业证书。
  (二)本科教育(职位类别为B)
  通过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和第二学士学位教育,主要为我省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县(市、区、特区)级以下政法机关培养本科层次的应用型、复合型政法人才。
  采取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和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模式,学制两年,其中到基层政法机关实习不少于半年。完成规定学业的学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和授予学士学位。
  (三)研究生教育(职位类别为A)
  通过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为我省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政法机关培养研究生层次的政法人才。
  采取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培养模式,以法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为起点,学制两年。在完成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的基础上,重点加强知识应用和职业技能的训练。在校期间安排一年的理论教学,一年的实践教学,其中,半年时间到实务部门实习。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课程考试合格且论文答辩通过者,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并授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
  定向到我省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县(市、区、特区)级法院、检察院的各学历层次的试点班学生,在校期间参加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实行单独的取得资格政策。
  试点班在专业和课程设置上,应突出政法实务方面的教学、实训内容。在培养模式上,以政法业务综合素质培养为基础,以职业精神、基本技能和专业能力教育培养为核心,探索教、学、练、战一体化的教学模式。
  四、招录计划和试点院校
  2012年我省计划招录561人,其中,法院系统111人;检察院系统53人;公安系统100人;司法系统297人。面向已退役士兵、2012届应届毕业生和村干部招录505人;面向基层服务人员招录56人。法律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66人,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和第二学士学位试点班301人,专科试点班194人。各单位招录职位详见《贵州省2012年政法干警招录计划职位表》(附件1)。
  承担我省培养任务的院校为中国政法大学(院校代码:10053)、西南政法大学(院校代码:10652)、西南民族大学(院校代码:10656)、中国人民公安大学(院校代码:10041)、中国刑事警察学院(院校代码:10175)、贵州警官职业学院(院校代码:12107)、中央司法警官学院(院校代码:11903)、浙江警官职业学院(院校代码:12869)、江西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院校代码:12929)、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院校代码:13813)等十所院校。
  五、考区设置及考务安排
  本次考试考区统一设在贵阳市。考务工作在贵州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省政法干警招录办具体组织实施。
  六、招录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录对象
  1.本省户口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公安现役部队)符合报考条件的已退役士兵、优秀青年、村干部。
  2.本省户口或本省生源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专及以上2012届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外省籍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及以上2012届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3.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贵州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含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以下简称“四项目”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报考年龄要求:
  已退役士兵的年龄在25周岁以下(日及以后出生。大专以上学历已退役士兵可放宽至27周岁,即日及以后出生);其他报考人员年龄在27周岁以下(日及以后出生)。
  4.报考学历要求:
  ⑴报考专科学历试点班的,须高中及以上学历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
  ⑵报考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试点班的,须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⑶报考第二学士学位试点班的,须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⑷报考法律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须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法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5.具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须经单位同意后方可报考。
  6.定向招录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贵州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含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的职位,限截止日服务满两年的人员报考;定向招录“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的职位,限截止日期满一届的人员报考。
  7.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须符合《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其他身体条件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8.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日以来招录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的人员。(以招录年度为准。如2009年招录的公务员,2010年办理录用手续的,招录年度为2009年。)
  3.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止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受过劳动教养或少年管教的人员。
  6.曾被开除公职的或被辞退未满5年(截止至日前)的人员。
  7.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人员。
  8.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9.录用后的职位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10.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期限内的。
  11、不符合招录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1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人民警察的其他人员。
  七、招录程序
  (一)确定招录计划、发布招录公告
  招录计划主要包括:定向单位名称、培养计划、培养院校、培养专业、培养层次、招录对象等内容。我省将在“贵州省委组织部网站”(www.gzzzb.gov.cn)、“贵州省人事考试信息网”(www.gzpta.gov.cn)、“贵州省公务员局网”(www.gzrs.gov.cn)统一发布《招录公告》。
  (二)报名、网上资格初审及加分
  1.报名
  时间:日9:00至8月12日18:00。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
  报考人员进入“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www.gzpta.gov.cn)报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提交报考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根据所报职位要求,填写《贵州省2012年政法干警招录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附件2)。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信息表》及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和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报名期间,每日16:00后,将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职位招考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供报名人员参考。
  2.网上资格初审
  (1)网上资格初审在省政法干警招录办统一组织下,由各招录单位的省级主管部门具体实施。各招录单位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报考人员,必须在考生提交报名表后24小时内审核完毕。各招录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招录公告》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的予以确认。对符合网上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因资格初审导致符合报考条件报考人员报名失败的,该报考人员可在改报职位期间重新确认。因资格初审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报名期间由招录单位的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省政法干警招录办审核同意后,由负责考务工作的部门给予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改报职位截止日期为8月20日12:00;报名结束后仍未改报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各招录单位网上资格初审时间为日9:00至8月13日18:00。
  (2)网上资格初审结果查询。报考人员可于日9:00至8月13日18: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查询是否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初审。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
  报考双语试点班的,报名结束后须进行相应民族语言能力测试。民族语言能力测试不合格的,不能参加笔试。民族语言测试时间、地点详见省政法干警招录办在“贵州省公务员局网”(www.gzrs.gov.cn)的通知。
  (3)截止日18:00,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相片不符合规定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视为报名失败,敬请广大考生注意。各招考单位的网上资格初审联系电话见《贵州省2012年政法干警招录单位网上资格初审咨询电话一览表》(附件3)。
  (4)查询报名结果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日9:00至8月14日18:00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上查询报名结果并缴纳考务费,并打印《报名信息表》作加分等备用。报考法律硕士研究生试点班的考务费为174元(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费100元,教育入学考试费74元);报考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和第二学士学位教育试点班、专科试点班的考务费为137元(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费100元,教育入学考试费37元)。在规定时间内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报名结束后,职位缴费人数与职位招录计划数比例达不到3:1(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辖区的职位可放宽到2:1,重点县名单见附件4)比例的职位,该职位招录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职位招录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招录计划取消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由本人申请经省政法干警招录办商改报单位同意后,由负责考务的部门给予改报其他职位,改报职位的截止时间为日;放弃改报职位的,按规定退还报名费。省政法干警招录办在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的职位在网上进行公示。
  按照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创业的意见》(黔党发[2009]6号)中有关对应届高校特困毕业生免收报名费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到所在学校学生资助机构申请,由所在学校或学生资助机构出具的相关特困生的书面证明,经确认符合条件的即可免收报名费。免收报名费的人员名单向社会进行公示。
  特困生在办理减免报名费手续时,须出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的报名表,于日17:00前到贵阳市毓秀路18号省人才市场12楼省人社厅考试院考务二部(1207号房间)办理相关减免确认手续。
  (5)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于日9:00至9月13日16: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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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支持Flash我是退役士兵想报考河北2012年政法干警 身高有要求吗?_百度知道
我是退役士兵想报考河北2012年政法干警 身高有要求吗?
012年的河北政法干警考试,我仔细看了公告,08 09 10年的公告 都有明确要求身高170,但是11
12年都没有提到身高,我想问问大家 我想报考今年的政法干警 单身高168 可以吗
我有更好的答案
但是在体能测试环节中有摸高测试现在是没有身高要求了,只要你在体能测试的摸高环节中能够合格就是可以的,体能测试摸高要求:男生2米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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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米,欢迎向华图教育企业知道提问://he.huatu.com/" target="_blank">http,华图教育为您服务。公安招录体检中身高一项已经取消,只要你在体能测试中通过即可。体测增加了摸高,男2.65米女2,所以只要你蹦的够高://he.huatu.com/如有疑问,身高不是问题。您可以关注河北政法干警考试网我们会在第一时间发布关于考试的详细新信息。更多详细内容请百度河北华图:<a href="http您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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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 您现在的位置:&&>>&&>>&&>>&2014贵州省政法干警招录考试公告解读正文
2014贵州省政法干警招录考试公告解读
2014贵州省政法干警招录考试公告解读
作者/编辑:佚名 http://www.unjs.com
  2014年政法干警招录公告出台,预示着贵州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工作拉开帷幕,。今年最大的是招录人数的增加,加分政策的调整等。中公教育专家第一进行公告解读,希望能够考生迈出的第一步。以下为具体的解读内容:
  一、招录人数增加,培养数量增长
  本次政法干警考试招录454人,而2013年的招录人数为275人,相比之下,总人数增加了179人,对考生来说,这无疑是一个好。招录人数的增长,并不意味着考试难度和激烈程度降低。考生仍需要积极备考,方能做到心中有数。以下表格为计划招录人数分配表:
已退役士兵
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和第二学士学位
2014届应届班生
检察院系统
基层服务人员
生退役士兵
  总体而言,司法系统与2013年招录人数相比,增幅较大。
  2014年承担贵州省政法干警培养任务的院校有9所,而2013年只有8所,数量有所增加。培养院校增加了司法警官,由政法学院取代了政法学院。考生要注意其中的变化。
  二、招录对象表述有变化,条件有改变
  在招录对象上,对退役士兵而言,2014年的表述为:生源地或兵源地在贵州省的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公安现役部队)符合报考条件的已退役士兵(含退役士兵)。而2013年的表述为:本省户籍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公安现役部队)符合报考条件的已退役士兵。
  在报考条件上,2013年没有专门设置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的,对退役大学生士兵人员报考“四项目”人员职位的要求为:贵州籍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毕业生毕业后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报考,《》()。2013年设置了专门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的岗位,并且对大学生退役士兵专门报考职位进行了说明,即大学生退役士兵职位限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在校期间入伍退役后完成学业或毕业后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报考。意味着大学生退役士兵无论在校期间或者毕业入伍退役,只要完成学业要求,就可以报考相应的岗位。
  限制报考的规定更加详细,限制条数由2013年的12条减为11条,但限制外延有所扩大。删除了对受过教养或少年管教的人员以及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人员限制报考的表述,而统一整合为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不得报考。
  三、加分政策有变动,笔试形式较固定
  本次招录考试加分优惠政策缩减。保留的加分项为: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少数民族自治地方政法机关职位的,在公共科目考试总成绩中加10分。取消的加分项为:对高校毕业生毕业后应征入伍退役后报考试点班的,在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中加10分。加分确认的审查工作由省政法干警招录办组织,考生要提供从网上打印的《报名信息表》一式两份以及能少数民族身份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加分审查。逾期未办理加分手续的考生,视为自动加分。
  笔试包括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教育入学考试科目为:1.报考专科的考生需参加《文化综合》(历史、地理、政治)的考试;2.报考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和第二学士学位的考生需参加《民法学》的考试;3.报考法律硕士学位的考生需参加《专业综合Ⅰ》(刑法学、民法学)、《专业综合Ⅱ》(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的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9月20日&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4:00―16:30《申论》
  9月21日&9:00-11:30《文化综合》(专科层次)、《民法学》(本科层次)
  9:00-12:00&《专业综合Ⅰ》(法律硕士)
  14:00-17:00&《专业综合Ⅱ》(法律硕士)
  四、考试时间节点要牢记,复审要备齐
  考生要把握好报考时间节点,以免错过报考时机。
网上报名时间
日9:00至9月2日18:00
网上资格初审
日9:00至9月5日12:00
报名确认及缴费时间
日9:00至9月5日18:00
准考证打印时间
日9:00至9月18日18:00
现场资格复审时间
拟在2014年10月
、体能测试、体检时间
拟在2014年11月
拟在2014年12月
  资格复审: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持相关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报考职位要求的有关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此外,人员还须持所在单位或具有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须持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退役士兵(含大学生退役士兵)持《退伍证》;“四项目”人员持“基层项目服务证书”或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基层项目服务身份证明。
  五、温馨提示
  (1)截止日18:00前,已提交报名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相片不符合规定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可于日20:00前进行修改(报考单位和职位不得修改)
  (2)职位招录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省政法干警招录办商改报单位同意后,负责考务部门改报其他职位。本人自愿放弃改报需要退费的,经省政法干警招录办同意后,由考务部门给予退费。改报职位和退费的截止时间为日。
&&& 本文由中公教育供稿
2014贵州省政法干警招录考试公告解读2    〖预览〗
  华声在线3月28日讯(记者 于振宇)今天下午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因3月28日报考人员过多湖南省公务员考试网上报名网站瘫痪,报名截止时间延长至3月29日12:00。
  据省人社厅发布的公告,3月10日,我省发布了《湖南省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确定网上报名时间为日9:00至3月28日17:00。因3月28日报名人员过于集中,造成网络拥堵,导致报名系统繁忙,部分考生未能及时报名。经研究,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从日17:00至延长至日12:00。网上确认、缴费等其他时间一律不变。
  省公务员局提醒请广大考生,要提前准确选择自己拟报考的职位,不要等待观望,抓紧时间报名。
  责任编辑:马鹏飞
……【】2014贵州省政法干警招录考试公告解读3    〖预览〗
最热岗位前10。数据来源于:重庆市公务员局公众信息网
无人报考岗位统计(1)。数据来源于:重庆市公务员局公众信息网
无人报考岗位统计(2)。数据来源于:重庆市公务员局公众信息网
无人报考岗位统计(3)。数据来源于:重庆市公务员局公众信息网
  华龙网3月25日12时19分讯(首席记者 佘振芳)昨(24)日,2017重庆市考开始报名,记者从市公务员局获悉,截至今日,共有13478人报名,9973人通过审核,1848人完成缴费,目前报招比例达10:1。
  根据统计,目前竞争最激烈的岗位为沙坪坝区市政行政执法支队(参照)“市政行政执法3”岗位,招1人,共150人报考,112人通过审核,25人完成缴费,报招比例为150:1。
  其次,梁平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参照)“基层执法”岗位招1人,共117人报名,报招比例为117:1。共青团重庆市渝中区委员会“学校少先队工作部”岗位,招1人,115人报考。开州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参照)“监督执法”岗位,招1人,109人报考。渝中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交通与规划管理”岗位和合川区公安局“基层执法警务岗”也颇受青睐,报招比例均为99:1。
  有热就有冷,据统计,还有62个岗位无人报考,如涪陵区红十字会办公室(参照)“综合管理”岗、长寿区老年大学(参照)“教学管理”、铜梁区……【】
  〔2014贵州省政法干警招录考试公告解读〕
  2014贵州省政法干警招录考试公告解读所属栏目:〖 尚无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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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贵州省政法干警招录考试公告解读相关公务员考试贵州省2012年政法干警招录公告
江苏招生考试网
根据中央政法委等12个部委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和《关于印发的通知》(黔政法[号)精神,为进一步完善政法干警招录培养机制,加强我省政法干部队伍建设,今年继续开展招录培养试点工作,特制定《贵州省2012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招录实施方案的公告》(以下简称《招录公告》)。
一、招录培养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招录培养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围绕加强政法工作和政法干部队伍建设的大局,以造就政治业务素质高,实战能力强的应用型、复合型政法人才为目标,重点从普通高校毕业生和部队退役士兵中选拔优秀人才,为基层政法机关特别是我省经济欠发达的县(市、区、特区)级以下基层政法机关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招录培养试点工作的原则是:
(一)招录有序。全省招录培养试点工作要在组织、编制、教育、财政、人社和政法部门统一协调下进行。认真落实编制,研究制定招录计划,精心组织好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和录用,以及学生在校学习、管理、毕业后定向上岗等项工作。
(二)公开公正。招录工作要在省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下,依据有关政策,坚持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平等竞争。
(三)统考择优。招录培养试点采取教育入学考试和公务员(微博)录用考试一并统考的方式,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省教育厅组织,择优录取。
(四)定向培养。报考即定向、定单位,学生毕业后一律到入学时确定的定向单位工作,服务满规定年限后方可交流。
(五)严格管理。各有关部门、政法院校应按照招录培养试点工作方案,严格管理,严肃纪律,确保培养学生的素质。要完善相关制约措施,严格定向培养纪律,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定向单位。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指导,统一协调组织,确保招录培养试点工作有序进行,2012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在贵州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省政法干警招录办组织实施,办公地点设在省政府大院五号楼13楼省公务员局1310室。
各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招录培养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招录试点工作有序实施。
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部门及有关院校应根据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的口径进行宣传。
三、办学层次、学制、专业设置及培养模式
(一)专科教育(职位类别为C)
通过注重实战的政法高等职业教育模式,主要为我省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县(市、区、特区)级以下基层法院(定向招录的“双语”岗位)、公安和司法行政机关,培养政治素质高、实战能力强的政法应用型人才。
采取高中及以上学历起点的专科教育,学制两年,其中到基层政法机关实习不少于半年。对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专科毕业证书。
(二)本科教育(职位类别为B)
通过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和第二学士学位教育,主要为我省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县(市、区、特区)级以下政法机关培养本科层次的应用型、复合型政法人才。
采取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和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模式,学制两年,其中到基层政法机关实习不少于半年。完成规定学业的学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和授予学士学位。
(三)研究生教育(职位类别为A)
通过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为我省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政法机关培养研究生层次的政法人才。
采取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培养模式,以法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为起点,学制两年。在完成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的基础上,重点加强知识应用和职业技能的训练。在校期间安排一年的理论教学,一年的实践教学,其中,半年时间到实务部门实习。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课程考试合格且论文答辩通过者,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并授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
定向到我省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县(市、区、特区)级法院、检察院的各学历层次的试点班学生,在校期间参加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实行单独的取得资格政策。
试点班在专业和课程设置上,应突出政法实务方面的教学、实训内容。在培养模式上,以政法业务综合素质培养为基础,以职业精神、基本技能和专业能力教育培养为核心,探索教、学、练、战一体化的教学模式。
四、招录计划和试点院校
2012年我省计划招录561人,其中,法院系统111人;检察院系统53人;公安系统100人;司法系统297人。面向已退役士兵、2012届应届毕业生和村干部招录505人;面向基层服务人员招录56人。法律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66人,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和第二学士学位试点班301人,专科试点班194人。各单位招录职位详见《贵州省2012年政法干警招录计划职位表》(附件1)。
承担我省培养任务的院校为中国政法大学(微博)(院校代码:10053)、西南政法大学(微博)(院校代码:10652)、西南民族大学(微博)(院校代码:10656)、中国人民公安大学(院校代码:10041)、中国刑事警察学院(院校代码:10175)、贵州警官职业学院(院校代码:12107)、中央司法警官学院(院校代码:11903)、浙江警官职业学院(院校代码:12869)、江西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院校代码:12929)、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院校代码:13813)等十所院校。
五、考区设置及考务安排
本次考试考区统一设在贵阳市。考务工作在贵州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省政法干警招录办具体组织实施。
六、招录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录对象
1.本省户口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公安现役部队)符合报考条件的已退役士兵、优秀青年、村干部。
2.本省户口或本省生源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专及以上2012届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外省籍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及以上2012届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3.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贵州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含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计划”、“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以下简称“四项目”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报考年龄要求:
已退役士兵的年龄在25周岁以下(日及以后出生。大专以上学历已退役士兵可放宽至27周岁,即日及以后出生);其他报考人员年龄在27周岁以下(日及以后出生)。
4.报考学历要求:
⑴报考专科学历试点班的,须高中及以上学历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
⑵报考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试点班的,须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⑶报考第二学士学位试点班的,须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⑷报考法律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须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法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5.具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须经单位同意后方可报考。
6.定向招录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贵州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含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计划”、“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人员的职位,限截止日服务满两年的人员报考;定向招录“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的职位,限截止日期满一届的人员报考。
7.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须符合《关于印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其他身体条件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8.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日以来招录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的人员。(以招录年度为准。如2009年招录的公务员,2010年办理录用手续的,招录年度为2009年。)
3.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止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受过劳动教养或少年管教的人员。
6.曾被开除公职的或被辞退未满5年(截止至日前)的人员。
7.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人员。
8.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9.录用后的职位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10.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期限内的。
11、不符合招录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1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人民警察的其他人员。
七、招录程序
(一)确定招录计划、发布招录公告
招录计划主要包括:定向单位名称、培养计划、培养院校、培养专业、培养层次、招录对象等内容。我省将在“贵州省委组织部网站”(www.gzzzb.gov.cn)、“贵州省人事考试信息网”(www.gzpta.gov.cn)、“贵州省公务员局网”(www.gzrs.gov.cn)统一发布《招录公告》。
(二)报名、网上资格初审及加分
时间:日9:00至8月12日18:00。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
报考人员进入“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www.gzpta.gov.cn)报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提交报考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根据所报职位要求,填写《贵州省2012年政法干警招录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附件2)。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信息表》及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和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报名期间,每日16:00后,将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职位招考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供报名人员参考。
2.网上资格初审
(1)网上资格初审在省政法干警招录办统一组织下,由各招录单位的省级主管部门具体实施。各招录单位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报考人员,必须在考生提交报名表后24小时内审核完毕。各招录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招录公告》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的予以确认。对符合网上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因资格初审导致符合报考条件报考人员报名失败的,该报考人员可在改报职位期间重新确认。因资格初审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报名期间由招录单位的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省政法干警招录办审核同意后,由负责考务工作的部门给予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改报职位截止日期为8月20日12:00;报名结束后仍未改报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各招录单位网上资格初审时间为日9:00至8月13日18:00。
(2)网上资格初审结果查询。报考人员可于日9:00至8月13日18: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查询是否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初审。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
报考双语试点班的,报名结束后须进行相应民族语言能力测试。民族语言能力测试不合格的,不能参加笔试。民族语言测试时间、地点详见省政法干警招录办在“贵州省公务员局网”(www.gzrs.gov.cn)的通知。
(3)截止日18:00,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相片不符合规定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视为报名失败,敬请广大考生注意。各招考单位的网上资格初审联系电话见《贵州省2012年政法干警招录单位网上资格初审咨询电话一览表》(附件3)。
(4)查询报名结果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日9:00至8月14日18:00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上查询报名结果并缴纳考务费,并打印《报名信息表》作加分等备用。报考法律硕士研究生试点班的考务费为174元(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费100元,教育入学考试费74元);报考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和第二学士学位教育试点班、专科试点班的考务费为137元(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费100元,教育入学考试费37元)。在规定时间内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报名结束后,职位缴费人数与职位招录计划数比例达不到3:1(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辖区的职位可放宽到2:1,重点县名单见附件4)比例的职位,该职位招录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职位招录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招录计划取消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由本人申请经省政法干警招录办商改报单位同意后,由负责考务的部门给予改报其他职位,改报职位的截止时间为日;放弃改报职位的,按规定退还报名费。省政法干警招录办在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的职位在网上进行公示。
按照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创业的意见》(黔党发[2009]6号)中有关对应届高校特困毕业生免收报名费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到所在学校学生资助机构申请,由所在学校或学生资助机构出具的相关特困生的书面证明,经确认符合条件的即可免收报名费。免收报名费的人员名单向社会进行公示。
特困生在办理减免报名费手续时,须出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的报名表,于日17:00前到贵阳市毓秀路18号省人才市场12楼省人社厅考试院考务二部(1207号房间)办理相关减免确认手续。
(5)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于日9:00至9月13日16: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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