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财政厅信息网信息网的报名怎么进不去呢?

欢迎您访问河北财政信息网!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系统
本网站您最关注的栏目有哪些?
访谈主题:赵建国副巡视员解答热点问题实录
访谈时间:
&&&&&-- 09:30:00
访谈嘉宾:赵建国
访谈简介:赵建国副巡视员解答热点问题实录
====全国省市部门网站====
北京市财政局
上海市财政局
天津市财政局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辽宁省财政厅
吉林省财政厅
黑龙江省财政厅
江苏省财政厅
浙江省财政厅
安徽省财政厅
福建省财政厅
江西省财政厅
山东省财政厅
河南省财政厅
湖北省财政厅
湖南省财政厅
广东省财政厅
海南省财政厅
四川省财政厅
重庆市财政局
甘肃省财政厅
云南省财政厅
陕西省财政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贵州省财政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
青海省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山西省财政厅
====省政府部门网====
河北省政府
河北省教育厅
河北省民政厅
河北省商务厅
河北省文化厅
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本省各财政网站====
石家庄市财政局
保定市财政局
邢台市财政局
邯郸市财政局
沧州市财政局
衡水市财政局
唐山市财政局
秦皇岛市财政局
张家口市财政局
====与财政经济相关网站====
中国财经报网
中央电视台
中国广播网
河北新闻网
河北广电网
燕赵都市网
河北经济网
河北青年报网
Copyright (C)2013 www.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编号:
主办:河北省财政厅 技术支持:河北省财政厅信息中心
建议使用分辨率IE7.0以上版本的浏览器河北财政信息网进入会计服务 网站打不开 网站维护 打印准考证 - 须知网
河北财政信息网进入会计服务 网站打不开 网站维护 打印准考证
16:30:14&&
河北省会计信息网&或河北财政信息网/进入会计服务栏目,点击首页&会计人员信息验证查询&输入身份证号,姓名,验证码,查询到会计证信息,查看现所在地行政区划一栏;咨询帮助手机/微信:(冯老师微信)/ (客服)
河北省会计人员信息查询;会计证调转代办;会计证调转信息不完整;会计证异地调转;会计证省外调转疑难杂症;会计人员信息变更;会计证年检调转;会计证考试准考证打印;会计中级,初级考试报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会计证挂失补办登报,会计初级资格证领取,会计证年检听课挂课,答题,考试等咨询:咨询帮助手机/微信:(冯老师微信)/ (客服)
登录&河北省会计信息网&或河北财政信息网/进入会计服务栏目,点击首页&会计人员信息验证查询&输入身份证号,姓名,验证码,查询到会计证信息,查看现所在地行政区划一栏
电话:1、655189
手机/微信:(冯老师微信) /
地址:石家庄市中山路青园街北国东尚西塔房间
财政部关于印发《全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信息化调转暂行办法》的通知_财会[2011]11号:为实现会计从业资格调转从传统纸质方式向信息化方式平稳过渡,经研究,特制定《全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信息化调转暂行办法》。
财政部关于印发《全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信息化调转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会[2011]11号
  中直管理局,铁道部、国管局,总后勤部,武警部队后勤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加强会计从业资格管理,规范会计从业资格跨省级行政区域、部门调转工作,实现会计从业资格调转从传统纸质方式向信息化方式平稳过渡,经研究,特制定《全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信息化调转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望你们严格按照《办法》要求,认真研究部署信息化调转工作,加快本单位会计从业资格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和改造,制定实施细则和相关管理办法,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在日前跨省级行政区域、部门调转实现信息化。在执行过程中如有疑问或建议,请及时反馈。
  附件:全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信息化调转暂行办法
二○一一年五月十六日
  附件:全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信息化调转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全国会计从业资格信息化调转工作,根据《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6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开展跨省级行政区域、部门会计从业资格调转业务(以下简称会计从业资格调转)。
  第三条 会计从业资格调转由县级以上(含县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受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后勤部、铁道部(以下简称省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当依据自建会计从业资格信息管理系统环境和要求,规范会计从业资格调转业务流程,明确各工作岗位职责,建立内部复核、审查、监督机制,确保会计从业资格调转的顺利运行。
  第四条 持证人员申请调转时,应填写调转登记表,并向会计从业资格所属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提出调转申请。调出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接受申请后,提供持证人员在本地管理系统中的基础信息和继续教育情况供其核对确认。调出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在审核持证人员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转登记表、身份证件、经签字确认的基础信息和继续教育情况等材料后,在5个工作日(遇节假日顺延)内将其电子信息上传至财政部调转平台,并将上传结果及时告知持证人员。
  第五条 持证人员发现基础信息有误或有变更事项的,由本人提供相关证明,经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审核后,依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6号)予以办理更正或变更。
  第六条 持证人员在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调转时,未按规定完成以前年度继续教育的,需在调出地补齐后,方可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调转手续。
  持证人员在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调转时,未完成当年继续教育的,调出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当在其调转登记表中予以注明,持证人员调转后,须参加调入地当年继续教育。
  第七条 持证人员应在电子信息上传成功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转登记表、身份证件和调入单位开具的从事会计工作证明(或工作证明、户籍证明、居住地证明、暂住地证明)向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申请办理调入手续。
  第八条 会计从业资格调转应当遵循以人为本、证随人走的原则,除第九条、第十一条所列情形外,应同意调入。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在办理调入手续时,应核对持证人员的相关材料和调转平台上的电子信息,确认无误后在调转平台确认接收,并将其电子信息及时导入本地管理系统。依据本办法第九条、第十一条所列情形,作出拒绝调入决定的,应在10个工作日(遇节假日顺延)内以适当方式通知持证人员。
  第九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拒绝调入,并在调转平台将持证人员的电子信息退回,同时注明退回原因。
  (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转登记表所列信息与调转平台电子信息不符的。
  (二)自调出之日起超过90个工作日的。
  (三)持证人员证书档案号(身份证号)与调入地已有持证人员证书档案号(身份证号)重复的。
  第十条 持证人员证书档案号(身份证号)与调入地已有持证人员证书档案号(身份证号)重复的,应依法到相应行政机关变更身份证号和从业资格证书档案号后,重新办理调转手续。
  第十一条 调出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在10个工作日内将调转平台上退回的持证人员信息重新纳入本地管理系统。信息被退回的持证人员,如需调转应重新办理相关手续。
  原调出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被合并或撤销的,由其所属省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负责接收退回的持证人员信息。
  第十二条 在持证人员的电子信息被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接收或退回前,调出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可依持证人员申请等原因撤销调转。
  第十三条 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发现持证人员信息在调转平台、财政专网查询系统、调出地调转记录中均不存在的,可认定其所持证书为虚假证书,应予以当场没收其证书并开具相应凭证。
  第十四条 持证人员在申请调入时信息发生变更的,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及时进行审核变更。
  第十五条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确保调出持证人员基础信息和继续教育信息的真实、完整,严格审核调出、调入资料。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发现持证人员在调转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的,应责令其改正,情节严重的,应冻结其调转手续并予以公告。
  第十六条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实施会计从业资格调转管理工作中存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七条 各省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实际,依据《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6号)和本办法的规定,制定实施细则,并报财政部备案。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日起执行。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调转登记表
  填表说明:
  1. 表中&流水号&、&是否已完成当年继续教育&项由调出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填写。
  2. 从业资格证书上所列档案号码尚未变更为身份证号码的,按身份证号码填写&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档案号码&项,所持证书仍然有效。
  3. &调出地&或&拟调入地&项应填写到县级;&调出单位&或&拟调入单位&为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后勤部、铁道部(以下简称中央管理单位)管理的单位的,&调出地&或&拟调入地&项应填写中央管理单位的名称。
  4. 办理调转手续时拟调入单位未确定的,&拟调入单位名称&项填&待定&。
  5. 持证人员应在自调出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转登记表、身份证件和调入单位开具的从事会计工作证明(或工作证明、户籍证明、居住地证明、暂住地证明)向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申请办理调入手续。
  6. 表格一式三份,本人持一份,调出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留存一份,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留存一份。
相关内容:
河北省会计信息网或河北财政信息网 进入会计服务栏目,点击首页会计人员信息验证查询输入身份证号,姓名,验证码,查询到会计证信息,查看现所在地行政区划一栏;咨询帮助手机 微信:(冯老
不用担心天才声让您的孩子成就语言表达能力!
当他们不想说的时候无非原因就是两点:
1 不愿意说。很多家长着急会一直催促,其
散点联想法,是可以来锻炼我们的联想能力和想象能力,同时也可以提高我们的即兴演讲水平的一种训练方法。比如下面三个词: 白马,邯郸少儿演讲培训,老庄,天空
张家港成人零基础英语课程适合人群:从没学过英语,或者只是&名义上&学过;提到英语就头疼,更谈不上说英语了;对于英语只记得个别单词,成人培训英语,很难整句
张家港沃尔得成人英语培训,成人专业学英语。多元学习,与世界同步。国际尖端Speexx多媒体课件、自由掌握速度、无缺课现象、全英语环境、英语社交俱乐部、外教4人小
张家港成人学英语的方法是什么呢?  成人学英语方法是很多的,学英语的方法就是勤奋,再辅之以技巧,学好英语就是水到渠成的事。下面给出几点建议:1 每天听半小>温馨提示:Ctrl+D放入收藏夹!
河北财政信息网报名系统
河北财政信息网报名系统  根据《2016年河北沧州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安排通知》得知,2016年第三季沧州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8月17日起  第三季度:报名缴费时间为日-22日& 点击查看:第三季报名时间调整-日-19日、8月22日-24日的9:00至17:00  2016年度全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缴费和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在户籍、居住、工作或者学习所在地的考区考试。  考生在规定的日期内登录河北省财政信息网-会计服务栏目(点击进入》》》2016年第三季沧州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入口已开通
河北财政信息网报名系统相关内容
特别服务:&&
免责声明:(一)本网提供或转载的所有信息仅供广大网民参考,敬请网民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二)本网转载搞是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本网赞同转载稿的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三)若本网转载信息有误或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本网(),本网将及时更改或删除。
最新报考指南&&|&&&&|&&
您现在的位置:
河北报名入口:2016河北财政信息网报名入口
来源:原创
河北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
8月17日-22日&
&&&&& 2016年第三季河北8月17日-22日。考生在规定的日期内登录河北省财政信息网-会计服务栏目(),进入会按系统要求进行操作。
网上缴费使用银联支付平台,考生可以从支付平台中任选一家银行进行支付,使用的银行卡需开通网上支付功能(不支持信用卡支付),网上支付时请使用IE浏览器并安装相应银行的网银插件。如需收费票据,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报名考区会计考试管理机构领取,具体领取时间请参考各考区报名考试公告。 。&&
&&&&&&河北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
&&&&& 准考证打印安排
&&&&& 报考人员应于于当期考试开始前5日在报名网站上自行打印准考证。&
&&&&& 由于各考区考试机位和考试人数不同,因此,各考区每季度考试期间也不同,考试结束时间以全部报考人员考完为止。每个考生具体考试时间由计算机随机编排,以准考证为准。考生按照各考区公告的要求,于当期考试开始前5日在报名网站上自行打印准考证。 考生在规定的日期内登录河北财政信息网或河北省会计信息网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按系统要求进行操作。
&&&&& 符合下列基本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 (一)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 (二)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 (三)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 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以内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舞弊的,2年内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全国报考动态:
10-1410-1410-1410-1410-1410-14
每日一练()
会计电算化
/nduploads/image/02_20158.png
财博士公众号
财博士公众号
扫描加新浪
考证QQ交流群:
实操QQ交流群:
考试答疑微信
版权所有 深圳市诺达实业有限公司 &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号-3}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河北财政厅信息网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