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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 of the Thoughts of Russian Symbolism
&&&&俄国象征主义思想探源
&&&&Nathaniel Hawthorne:Symbolism and Allegory
&&&&纳撒内尼·霍桑:象征主义与讽喻寓言的代表(英文)
&&&&Melezhkovski's Theory of Symbolism and Views on Literature
&&&&梅列日科夫斯基的象征主义理论及文学主张
&&&&Symbolism in Lord of the Flies
&&&&象征主义手法在《蝇王》中的运用
&&&&The Artistic Paradox of Symbolism
&&&&象征主义文学艺术立场、审美追求的艺术悖论
&&&&Traditional symbolism in English classic short stories
&&&&浅析英语经典短篇小说中的传统象征
&&&&Symbolism in The Merchant of Venice
&&&&《威尼斯商人》的象征手法
&&&&The art of symbolism in Heart of Darkness
&&&&《黑暗的心脏》的象征艺术
&&&&Disillusion of American Dream──On Symbolism in The Great Gatsby
&&&&美国梦的幻灭──浅析《了不起的盖茨比》中的象征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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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征手法在《蝇王》中的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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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Use of Symbolism in V.S. Naipaul's A Bend in the River
&&&&象征手法在V.S.奈保尔《河湾》中的运用
&&&&Symbolism is one of the characteristics of Joyce's works.
&&&&象征手法是乔伊斯作品的一大艺术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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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征性与探索性的结合——论俄国象征主义诗歌的艺术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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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还乡》中大自然描写的象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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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暗的心》的象征性
&&&&Kafka is known as "the father of modern novels" and his novels are called fables of strong symbolism.
&&&&卡夫卡被誉为“现代主义小说之父” ,其作品亦被称为“寓言小说” ,具有强烈的象征性。
&&&&Awakening is permeated with strong symbolism
represents the different aspects of humanity.
&&&&肖邦《觉醒》中的人物具有极强的象征性 ,代表着人性的不同侧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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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ir symbolism was directly connected to the cults of Apollo the Healer and Apollo Delphinios, who was the patron of the Milesian colonies.
While the Adventist schools had more symbolism than we expected at the outset of the research we found that the Catholic schools were much more intentional about the use of symbolism.
Secondly, gendered symbolism and imagery are manipulated in these texts and thus gender analyses are crucial to exploring the articulations of Arab subjectivity in these works.
John of the Cross is much indebted to Islamic mystical symbolism, and he closely follows the Islamic symbolism of the dark night in his poem.
&&&&&&&&&&&&&&&&&&&&&&&& The writing background, intention and theme of the play Liberated Don Quixote expounded a philosophy: mercy to enemy meant cruelty to revolution, which was of historical and realistic significance. The play was featured for its language use and mimic writing style of symbolism and sarcasm. &&&&&&&&&&&&从《解放了的董吉诃德》写作的时代背景,剧作者的写作意图和思想内容看,该剧阐述了这样一个哲理:对敌人的仁慈,就是对革命的残忍。这是具有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的。该剧在语言运用和象征、讽刺性模拟手法的运用方面独具特色。&&&&&&&& Brock, the modern poet of the Soviet Union, has been regarded as the poet of symbolism. The image of Jesus in his poem Twelve has been considered incorrect, non-revolutionary and the reflection of his "saving the country by religion". &&&&&&&&&&&&苏联现代诗人勃洛克,人们喜欢称之为“象征主义诗人”,这似乎已经成为定论。对于他的诗作《十二个》中出现的耶稣形象也众口一声:不正确,非革命,是勃洛克宗教救国思想的表现。其实,把勃洛克归入“受象征主义深刻影响的诗人”行列中去比较合适.《十二个》既然是受了象征主义影响,用了象征笔法。耶稣也是一个象征,它不等于宗教里的基督,而是“神圣的革命或革命的神圣”的意思,竟或说是革命领导者的象征。因而《十二个》是歌颂革命队伍的正确诗篇,不能说勃洛克“对革命本质的理解有不正确的方面”。&&&&&&&& The paper offers a brief introduction to the poet's life,his poetry langUadisoussion of the culture background and the symbolism in his poem"Mending Wall &&&&&&&&&&&&美国诗人罗伯特,佛洛斯特和他的“补墙”一诗中的象征意义李青青(外语教研室)AMERICANPOETROBERTFROSTANDTHESYMBOLISMINHISPOEM"MENDINGWALL"¥LiQingingAbstract:Thepapero...&nbsp&&&&&&&&相关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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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宗教学---法鼓山圣严法师(一)
       
发布时间:日
来源:护教佛学&& 作者:圣严法师人关注&&&&&&
比较宗教学---法鼓山圣严法师(一)
比较宗教学(Comparative Study of Religion)这门学问,不但在我国感到年轻,即在西洋也不古老。
因于十七世纪的时代,西欧方面的思想家们,得到了自由批评宗教问题的机会,故有一位英国的海白特(Herbert 西元一五八一─一六四八年),在他写的《缙绅的宗教》(Ancient Religion of the Gentiles)一书中,对于西方传统的一神教,开始做了比较的研究和批判。但却直到十九世纪,才有人将这门学问大大地发达起来。
近世以来,关于宗教问题的书籍,已经越来越多。但在我们国内,要想求得一册比较可取的入门书,也不容易。所以我在研究佛学之余,特别留心比较宗教学的问题,并且计画编写一部这样的书。
到了一九六六年秋天,我的书还没有着手编写,高雄的寿山佛学院竟为我开了「比较宗教学」的课。此后经过半年多的时间,便使我完成了本书初稿。
正由于这门学问在我们这里非常年轻,所以本书的问世,只希望担负启蒙的 任务。我是站在人类学、社会学、历史和哲学的观点上,由人类的原始信仰,至世界性的各大宗教,予以客观的讨论和通俗的介绍。
为便利读者检查本书的各项重要资料起见,特为编成「主要名词索引」,附于书后。它的编列原则,是以具有较大的参考价值者为主。
一九六八年四月圣严写于台北市
何谓比较宗教学 比较宗教学的内容,便是将各宗教的教主、教理、教仪、教史,做比较的研究和客观的介绍。它可有两种方式:一是举出各个不同的专题做综合性的研讨;二是将各宗教单独的分章介绍。不过,由古到今的各类宗教之间,性质颇有不同,采用第一方式写来吃力,但又未必讨好,所以本书是用的第二方式。
宗教学(Science of Religion),在我们中国来说,算是一门新知识,虽在传统的文献中保有很多关于这方面的资料,至于用科学方法及历史角度来做专门论列的工作,到了近世才有少数人的着作出现,主要这还是受了西方学者的影响。在西方,过去所论的宗教,仅仅局限于基督教的范围。近世以来始利用东方人的文献,做广泛的研究和比较,他们以考古学及语言学,对各民族的各宗教努力研究的成果,便是比较宗教学的诞生。
因此,宗教可能有迷信色彩,比较宗教学却是一门人文科学及社会科学,它是从历史的事实中求真理,又从彼此的同异中找问题,再以心理的分析来解答问题。所以,这门学问,能够帮助我们回忆人类的过去,又能指导我们来做正确的信仰选择。
现代人中的知识分子,当然不乏宗教信徒,但也确有很多人并不喜欢宗教。实际上,人类的文化,无一不是从宗教中来;今人的日常生活,纵然没有宗教心理的感受,却又很难脱下宗教现象的遗形。
因为,世界上最古、最伟大的文学作品,例如希腊的荷马史诗、印度的《吠陀》文学、中国的《易经》、希伯来的《旧约》,无一不是宗教的产物;古代伟大的建筑艺术,那便是各宗教的神殿;最早、最伟大的雕刻及壁画,没有不是宗教的遗产;近代的化学,渊源于古宗教的鍊金术,中国称为丹鼎;近代的天文学,则是脱胎于宗教信仰的星象崇拜。
再说,现代人的各种典礼仪式,从总统就职宣誓到个人的结婚宣誓,从对国旗致敬到人与人间的鞠躬握手,由军中的礼炮到举手敬礼,由运动会场的圣火到新娘出阁的礼服,及社交场中的威仪礼节,凡此种种,无一不是古代宗教的恩赐。虽然多数已经过简化及改良,但其并未与我们的祖先脱离关系,例如鞠躬与 跪拜之间,仅是五十步与百步之差而已。
宗教学的范围 宗教一词,未见于中国的古典,它是日本学者对于英文「利雷敬」(religion)一字的意译;我国接受西洋文化的输入,初期借助于日本为桥梁的很多,故对宗教一词,也就接受下来。宗教的定义很难确定,中国《易经》的〈系辞〉所说「神道设教」之意,或近似之。
因此,宗教两字用于佛教,殊不恰当,因为,佛教从来未将宗教两字连起来用过。若以禅宗的立场,无言之教谓之宗,假言明宗谓之教,这与利雷敬的涵义,完全不同。
其实,西洋的基督教,也不以利雷敬自居,因为根据宗教一词的原义,乃是指原始人类的多神崇拜或自然崇拜,基督教却是进化以后的人类信仰。
但是,人类的信仰,均有一个共同的原则,也就是说,不论是原始宗教或进化的信仰,求取安慰乃是彼此一样的。所以,从高级宗教的立场而言,虽皆不欲自命为宗教,从宗教学家的研究态度而言,仍将一切安慰的信仰,统入于宗教的范围之内。
可见,宗教学的范围,是有广狭的,各宗教学家的看法,也不能一致。单就对于各高级宗教的研究而言,它便成了比较宗教学;其实比较宗教学即是宗教学 的同一个主题。我们看,马克斯弥勒(Max Mu:ller)认为,宗教学的内容,有比较神学(Comparative Theology)及理论神学(Theoretical Theology)的两类;乔尔丹(Jordan)则以为,宗教学应包括各宗教的教史、各宗教的比较论、各宗教的哲学等三项。
因此,本书称为比较宗教学,实则就是宗教学。所不同的,我们将从最原始的人类信仰介绍起。
宗教的分类法 宗教既有原始的和进化的不同,近世即有很多学者,基于历史进化论的观点,说出各各不同的分类方法。现据日人比屋根安定的《世界宗教史》所载的资料,迻译并条列如下:
(一)泰娄氏(E. B. Tylor)分为五类:原始的自然崇拜、生气说(Animism)、国民的多神教、仪式的宗教、普遍的宗教。
(二)李忧氏也分为五类:自然的宗教、生气说及庶物崇拜、国家的神话、律法的宗教、最高的宗教。
(三)赫格尔氏分为三阶:自然的宗教、灵的个性之宗教、绝对的宗教。
(四)哈尔脱门氏分为二大类:自然教、超自然教。
(五)比屋根安定氏分为三大类:自然的宗教、伦理的宗教、普遍的宗教。
又将「自然的宗教」分为原始的自然教及多神教。
所谓原始的自然教,又可分为物心未分期及物心二元期。物心未分期,即是指的生气说;物心二元期又可分为自然崇拜、庶物崇拜、精灵崇拜、图腾(totem)崇拜。
又将「伦理的宗教」分为律法教及伦理教。印度的婆罗门教及初期的犹太教,属于律法教;阿拉伯的回教、波斯的教以及先知时代的犹太教,则属于伦理教。至于「普遍的宗教」即是没有种族界限的世界化的全民宗教,迄今仅能举出佛教及基督教属之。
为便于学者记忆,现将比屋根氏的分类法列表如下:
宗教的定义 大致说,有所宗而以为教者,即为宗教。如此说来,一切学术的学派,均可列于宗教的名下,乃至反宗教的唯物主义者,也在宗教的定义之内。通常所称的宗教之义,则未必如此。
根据比屋根氏的《世界宗教史》说,要为宗教求一简单的定义,颇不容易。宗教的产生,是导因于心理的或经验的事实。此事实表现在人类的历史过程中,它便形成为人间的或社会的宗教意识。所以,从来研究宗教史的人,首先要着眼于心理事实所构成的宗教意识;这一宗教意识的变迁,便是宗教思想的进化。
宗教意识,乃是出于广泛而又复杂的人心之要求,由此抽象的概念的宗教意识,表现于人间的实际生活,便成为宗教的事实,那就是艺术的、道德的、经济的人间生活之价值要素。
宗教的定义虽不易标立,但也有好多学者为它下过界说,其中最常被采用的是泰娄氏及佛雷则氏(I. G. Frazer)之说。泰娄氏说,宗教最小限度的定义是「精灵的存在物的信仰」。此说虽把宗教的态度及宗教的对象提出,却未说到宗教的行为(仪式)。同时,精灵崇拜也仅是原始宗教之一种,未能概括全部的宗教信仰。
佛雷则氏说,宗教是「对于统驭自然及人类生活的超人的权威(powers)之和解的手续」。此说改进了上说的缺点,但仍不够完美。
马列氏(R.R. Marett)以为宗教的对象,最好是用「神圣的」(The Sacred)一语来说明。此语范围很广,能将所有超人的及非超人的,精灵或非精灵的,宗教的或魔术的,都包含在内。因为,「神圣」含有禁忌的、神异的、祕密的、有能力的,及权威的、灵活的、古旧的等意义。
所以,有人以为,最简单的宗教定义,当推马列氏的「神圣的」之说。
宗教的由来 自有人类以来,即有宗教信仰的要求。人类为何有此要求?一般学者多以为是起源于人恐怖的心理。此说最初见于罗马的柳克理细阿(Lucretius)所谓的「恐惧造成最初的神」。其余如英国哲学家汤马斯霍布士(Thomas Hobbes 西元一五八八─一六七九年)所谓的「畏惧不可见的事物,乃宗教之自然种子」。休谟(David Hume 西元一七一一─一七七六年)也同意此说。
由于对外力不可捉摸的破坏性而产生恐怖,由于恐怖的情绪,便设想有某种或多种大力而不可见的东西在掌握人类,或给人类惩罚,以至造成人类的灾难。有些先知者即设想其为可以用虔敬及祭祀等方法来求之宽免。以人类的心理衡量这种大力者,这种大力者也就成了拟人的、通于人情的,将人与人间的酬答恩谢 及求情,一转而成为对于不可知的大势力者乞求及酬谢,便是宗教的信念和宗教的仪式了。
不过,原始人类对于一部分由精灵所造成的恐怖,也有用平等对待的缔约,甚且有用高压的威吓手段来降伏的,原始民族中的巫师术士之流,便有这种方法。
吉丁斯氏(Giddings)以为宗教起源于「大可怖物」(Great Dreadful),而最初的宗教观念,只是一团不清楚的观念,后来逐渐分化明晰;原始人起初只信「大可怖物」,后来才化为具体的精灵等的崇拜。
弥勒以为宗教起源于「无限的观念」(Perception of the Infinite),这种观念是由于人类对付四周的环境而生。自然的势力,非人的能力所可比拟,所以产生「无限」的观念,而对它崇拜。
泰娄氏以为人类最初的信仰对象是精灵,精灵便是「生气」或灵魂。万物皆有精灵,自然界的一切奇异现象,都是精灵所作成的。
氏改进泰娄氏之说而提出「生气遍在主义」(Animatism)或称「先生气主义」(Pre-Animism),以为在信仰精灵以前,还有一个只信一种超人的神祕力的时代,例如美拉尼西亚人所谓的「马那」(Mana),便是这种遍在于宇宙间的超人 的神祕的力。
自然崇拜 原始人类的知识未开,对于自然界的变化运行,莫知所以,自觉非常渺小,而自然界的力量却是伟大莫测。由此力量的崇拜,便产生了种种拟人的自然神:近山的视山之巍巍而出山神,近海的视水之浩瀚而出水神;无山无水处出地神,多风之处出风神。总之,自然神的出现,必与其地理环境有关。
在自然神之中,最为原始人类所信仰的,有如下几种:
(一)地的崇拜:在原始人看大地,乃是一个生物──土壤是大地之皮肉,岩石是大地之骨骼,河流是大地之血脉,空气是大地之呼吸。因为大地能够生养万物,就有了「地母」(Earth Mother)之名。有了母亲,必有父亲,便联想到地上之天,称为天父(Heaven Father)。地母生养万物是由于天父的恩泽,这在中国便是干坤、阴阳的信仰,乃是原始人的基本观念。这一观念是拟人的神话,所以,天地阴阳的大道理,都是由人类的男女生殖的观念而比拟产生。在希腊、罗马、印度等地的民族,有一种奇特的宗教信仰,即是「生殖器崇拜」(Phallic Worship),以形像男女生殖器的天然石块,供于殿中,给人礼拜。据我对于《易经‧系辞》的研究,中国古圣所倡的干坤、阴阳的神道设教,实在也是生殖器崇拜的亚流(参见拙着《印度佛教史》第十二章)。就以中国字的「祖」字而言,右 边的「且」字便是男性生殖器的象形,所以,祖者即是男性生殖器崇拜(示)的演化;因为这是将天地做了拟人构想的必然结果。以男女生殖器象征天父及地母,所以,生殖器崇拜的本身,不唯毫无猥亵之意,倒有着非常庄严的道理在。
(二)水的崇拜:水是一切生物不可缺的东西,但它也能泛滥成灾,吞噬生物。所以每被原始人类视为神圣和神祕。圣泉、神井、圣水,各处都有。婆罗门教以恒河之水为圣水,耶稣在约旦河畔受洗礼,均与水的崇拜有渊源。埃及的尼罗河、英国的泰晤士河,都有父亲的称呼,在艺术上则被雕刻为人形。西非洲的巫师祭海神;古希腊人和罗马人,投生物于海中祭海神;古秘鲁人呼海为「海母亲」(Mother Sea),当作食物的供给者而崇拜之。
(三)石与山的崇拜:石的形状,往往有形似动、植诸物者,本系自然界偶然形成,或为古人制成的石器之遗存,原始人类则视之为神物或圣迹。这种信仰,遍及全世界,乃至后期的高级宗教,如回教之视麦加(Mecca)城的黑石(Black Stone)为圣物而去朝拜。古代的希腊、罗马、犹太、墨西哥及其他民族的历史,都记载有石的信仰。西元前二百年顷,罗马人曾虔诚地欢迎由小亚细亚来的一块小而粗的黑石,以为是「圣母西比利(Mother Goddess Cybele)」。这在中国也不是没有,这种黑石大约与陨星及火山岩有关。至于山的崇拜,中国古代最大的祭 典,由皇帝亲祀于泰山;犹太人摩西,在西奈山(Sinai)见到耶和华(Yahweh);印度人甚至把喜马拉雅山视为世界的轴心。罗马人的朱彼得(Jupiter),北欧人的奥丁(Odin),都在山上。中国人尝有「山中方七日,世上数千年」的传说,每以云深不知处的山中,为神仙所在。
(四)火的崇拜:原始人不会生火,天然发生的火,如雷火、火山等均是可怖的,能吞噬一切生物的。偶尔发现森林的野火之后,残留着香喷喷的兽类尸体,便以为火是能够吃东西的活物,是神,拜火的信仰就因此产生。马来人不敢跨过炉火;印度的托达斯人(Todas)燃灯时要对之礼拜;佛经中的佛陀的大弟子迦叶三兄弟,本为事火外道;古希腊人,每家必守一长明的火,以祀火炉女神;罗马人也这样做;秘鲁人以女子看护神火,称为「太阳之妻」(Wives of the Sun);印度《吠陀》中的火神阿耆尼(Agini)为最高的神,婆罗门种姓的印度人也不敢用口气吹灭火;犹太教的耶和华,与火神也有关联。
(五)日月星的崇拜:昼夜的交替变化,最令原始的人类惊异。人类对于黑暗的恐怖,可谓与生俱来。黑夜中阻止了人类的活动,却又帮助许多生物的活动,所以视之为神祕。有了光明,人类就有了帮助。光明是恩物,所以对白天的太阳,夜晚的月亮和星象,加以崇拜。大不列颠曾植有大石柱以祀太阳,又有祭坛 以祀月神。但是,在旱燥的地方太阳则成为可怖之物,居民只崇拜月神,例如中非洲人怕见太阳升起而仅崇拜月神。古代以色列人每见新月,便举烽火于山头,传播这个喜信。太阳的崇拜也很普遍,日本的大和民族,自以为是来自太阳神,迄今仍以太阳作为其国家的象征;古秘鲁人也信他们的王是太阳之子;古波斯的故事中有日神蜜德罗(Mithra);希腊的日神为希利奥斯(Helios);罗马的日神为所耳(Sol);埃及的日神为拉哈(Rah);印度《吠陀》中的日神是苏尔耶 Su─rya)。星的崇拜,在世界各地也很普遍。最初的天文学家,即是一些富有宗教色彩的星象家,他们能由星象的运行,预言人之吉凶及年岁之丰欠,时节之好坏,命运之通塞。中国道家的拜斗,即是星斗崇拜。在古迦勒底人及希伯来人之中,也将占星术与星的崇拜合为一起,星被视为神灵所在处。耶稣出生时,即有星象指示波斯博士的传说。陨星在各处多被目为灾祸的前兆;非洲黑人以为陨星是已故的神巫回来作祟。
动物崇拜此处所说的动物,即是英文的animal,并不包括人类在内。原始人类对于强大的动物产生畏惧感,对于更能适应于自然环境的动物又产生神异感。人类有许多地方及不上动物,所以引起崇拜动物的信念。
各民族所奉的神灵,常因环境而异;动物崇拜的种类,也因地方而不同。北 方民族的狼与熊,南方民族的狮、象、虎、鳄鱼等,每成为崇拜的对象。
古埃及所拜的动物很多,例如牛、蛇、猫、鹰、鳄鱼等等。印度人对于各种鸟兽乃至爬虫,都加以崇拜,牛、蛇、鹰、猿,则受最高礼敬;尤其是牡牛,被视为特别神圣的动物。有些中国人视无鳞的鱼为不祥的物,视黑鱼为七星鱼而禁止食用。美洲的印第安人敬奉熊、野牛、野兔、狼及几种鸟。墨西哥人视枭为恶灵;中国人对猫头鹰的看法也很恶劣。非洲的马达加斯加人敬奉鳄鱼。中国内地崇拜狐狸、黄鼠狼的风俗也很普遍。
动物崇拜之中,莫如蛇的崇拜最为常见。《旧约‧创世记》中以蛇为人类第一号敌人。所罗门王智慧过人,但他有四事不解,其中之一便是蛇之爬行于石上。在印第安人的大科达族及萧尼族,蛇和精灵是同一个名辞。马拉巴人(Marabar)的屋中,均另设一小房作为蛇居;台湾的排湾族也有这种风俗,以为蛇是祖先的化身。在马来西亚的槟城邦,有一座蛇庙,许多看来有毒的毒蛇,竟然不会噬人。北美洲的奥日贝人(Ojibways)和则洛基人(Cherokees)以响尾蛇为神。秘鲁人崇拜蝮蛇。古希腊及罗马,将蛇奉为医药之神。现代崇拜蛇的风俗,仍可见于世界的许多地方。蛇在中国,也尝被视为神物,例如《史记‧汉高祖本纪》,刘邦之母梦与神(蛟)交于大泽之陂而生。刘邦斩蛇,则谓白帝子化为蛇,被赤帝 子所斩。在汉文的传说中,尚有许多蟒神的故事。
植物崇拜植物(plant)的春发、夏长、秋凋、冬藏,生命力的表现与对气候的适应,使得原始人类以为它们也是有精灵做主宰的,也有着与人类相同的感情意志。有些含有特殊液汁的植物,能使人麻醉和中毒,故也特为人所敬畏,例如印度的酒神苏摩(Soma),本为一种蔓草之名,此草可制酒,用酒祀神,苏摩即成了神的名。
庄严伟大而年代久远的树木,常被人类视为神圣而予以拟人化。树神或神树,在世界的许多地方均可发现。对树的崇拜可以治病,树木能与人说话,乃至化为人形与人恋爱结婚。在传说中,也有活人变化成为树木的。
印第安人中的奥日贝族,不喜砍伐方在生长的树木;奥科(Oko)的土人不敢用某几种树木做独木舟;暹罗人在伐答健木(Takhien)以前,必用饼和米来祭祀。在佛教的律藏中,比丘伐木之前,应先向树木乞施,乃是起源于印度的古俗。
有些原始人类,自信为植物的后裔。在墨西哥的历史上,有一位君主,传说是两株树木的后裔。有些大神被供奉的偶像,均做树木形,例如墨西哥的陶大(Tota)、罗马的橡树神、希腊的戴奥尼修斯(Dionysus)即是。《旧约》的〈创世 记〉说,人类之有生命和智慧,是因为亚当、夏娃吃了生命和智慧树的果子,这个神话是起源于巴比仑。
英文的寺庙(temple)一语的原意是树木,因为原始人类即以森林作为庙宇来祀神。在波斯有些神树上面,挂了衣服破布和法物等;德国、美国均有神林(Sacred groves)。刚果的黑人,崇拜一种名为弥耳仑(Mirrone)的树木。在台湾的阿里山,也有一株神木。在尼加拉瓜,不但崇拜大树,玉蜀黍和豆类,也被崇拜。
根据佛教的看法,一切鬼神,多是依草附木而住;草木之有灵验,不是草木的本身,而是由于依附着草木的鬼神。所以佛教虽也承认诸神的存在,却与庶物崇拜的原始宗教不同,正信的佛教徒,也不崇拜诸神。
图腾崇拜图腾(totem)是原始宗教的形态之一,它的意思,佛雷则氏说:「图腾是某一种类的自然物,野蛮人以为其物的每一个,都与他们有密切而特殊的关系,因而加以迷信的崇敬。」
赖纳赤氏(Reinach)更具体的说:「图腾是指一氏族人所奉为祖先及保护者、团结的徽号之某种动物、植物,或无生物。」
图腾崇拜的近世遗迹,仍盛行于北美的印第安人及澳洲的土人中。「totem」一 语,原出于美洲奥日贝印第安人的土语。澳洲的「科旁」(kobong)一语,也与图腾同义。
当作图腾之物虽无限制,实际上则以动植物为多,例如澳洲的东南部土人的五百个图腾中,非动植物的仅四十个,此四十个为云、雨、霜、霞、日、月、风、秋、夏、冬、星、雷、火、烟、水、海等。
图腾是指全种类,如以袋鼠为图腾,便指袋鼠全部,而不是指单一的某一只。若以某物为图腾,通常便不敢杀害其物,亦不食用其物。只有在特殊情形下,如举行宗教仪式,或其为危险的动物,或除图腾之物别无食物时,方宰食之。日本有个北方民族,迄今仍有以屠熊为庄严的宗教仪式。
原始人类以宰食图腾为神圣的宗教仪式,基督教迄今犹以吃耶稣的血与肉为礼敬的圣餐,其与图腾崇拜的关系,非常的明显。不过自族的图腾也当繁殖培养,以供别族的食用,两族交互食其对方的图腾,则不禁止。
除了美洲、澳洲之外,其他地方也有图腾崇拜的遗痕,例如南非洲的贝川那人(Bechuanas),分为鳄族人、鱼族人、猴族人、水牛族人、象族人、豪猪族人、狮族人、藤族人等。中国人的十二个生肖,均为动物,乃系渊源中亚民族的信仰,其亦是图腾的陈迹。
秘鲁的印第安人,多自信是出自动物的祖先;印度的孔特人(Khonds),也以动物为族名,分为熊部落、枭部落、鹿部落等。中国的猺族奉狗为祖先;突厥自认是狼种。均为图腾的流类。
灵物崇拜灵物崇拜,也是庶物崇拜之一,其对象为琐屑的无生物,例如小石、树干,或者一顶旧帽、一块破布等,只要看见它的人直觉它是有灵的,便对之祭祀和祈祷,有验则受酬谢,否则常被舍弃或毁坏。
有一个黑人(尼格罗人),曾对灵物崇拜做过这样的自述:「我们中的任何人,若要做什么事件,必先找一个神灵来帮佐他。跑出门外最先看见的东西,便可以当作我们的神」,「以后便每日供献它新鲜的牺牲。如果不灵,便把它送还原处」。
灵物虽受崇拜,如果不能使人如愿时,常被请求者虐待,甚至搥击摧毁;黑人们即常如此。
偶像崇拜偶像崇拜,也是原始宗教的形态之一种,可能是由灵物崇拜的进化。以雕刻或塑造各种所崇拜的物之形像,作为崇拜的对象。有极大威力的神,常有巨大的偶像,以人身而饰以狮子的头、鹿的腿、鸟的翅。有把偶像当作神灵的本身,有的只把偶像当作神灵之寄处。野蛮人大都即信偶像为神灵之本身,其 性质即类似灵物崇拜。
偶像崇拜,在后期的犹太教、基督教、回教,都被禁止。初期的佛教也不崇拜偶像。
偶像受信者崇拜,有时也会受到信者的责罚。黑人得不到幸运时,便打他所奉的偶像;中国人在天旱时,往往把神像抬到露天让它晒太阳;印度婆罗门僧侣在人民供献不丰时,常用铁鍊把偶像的手足锁起。
生人崇拜即是将某一活着的人,当神灵崇拜。
在纽西兰曾有一个酋长叫作贺格(Hougi),自称为神;近年倒台的迦纳总理恩克鲁马,自称为救世主;社会岛(Society Island)的一个名王塔马托(Tamatoa),被人民奉为神灵;大溪地(Tahiti)土人的王及后,被人民尊奉为神;日本的天皇,过去也曾被日本人民视为神明;白种人初到野蛮人的社会时,往往也被视为神灵。布须曼的黑人,即以为白人是神的子孙;刚果人视巫觋为地神,巫觋的领袖为全地的神。
这种生人崇拜,是由庶物崇拜进化而来。庶物可被视为神灵,生人之中的特殊人物,自亦可被视为神灵了。耶稣自称是神的儿子,也是神的道成肉身。中国的以及许多外国的政治上或宗教上的领袖,自诩为天子或神子的,实在太多。
鬼魂崇拜原始人类,以为一切物皆有精灵或生气,人类亦然。因此人死之后,以为人的生气活力仍在,那就化为鬼魂。又在睡眠之时,肉体停止活动,却有梦境出现,推知人除肉体之外,尚有灵魂(soul)。人类死后的灵魂,便是鬼魂(ghost)。
在许多土语中的「灵魂」一词,多是用的阴影一类的字义。灵魂是人的影子,鬼魂出现也是他们生前的阴影。有些野蛮人即用木偶写上某仇人的名,或用纸剪个人影写上仇人的名,再施咒术,使仇人遭灾乃至死亡。
人皆存有希望自身永生的心理,肉体必死,灵魂仍在,但这已是原始宗教进了一步的安慰之一。
人类由于肉体的拘限,活动的范围很小,死后的鬼魂质轻量微,所以自由得多,因此而有若干小神通,这是引起鬼魂崇拜的因素。人类喜欢崇拜大力的人及物,而予以神化,人类中的英雄豪杰,当其死后,往往也成为鬼魂崇拜的对象。在罗马天主教及回教中,崇奉他们已死的圣徒。罗马每一个天主教堂的祭坛下,都须埋有圣徒的遗骸遗物。我国则有孔庙、关帝庙、妈祖庙等,也均是鬼魂崇拜的一型。
祖先崇拜祖先崇拜,是鬼魂崇拜的同一性质,且是鬼魂崇拜中最盛的一 种。信者以为,人对其子孙的关系密切,虽在死后,仍于冥中看顾察视其子孙的行为,或加保佑,或予惩罚。这是祖先崇拜的起因。中国人特尚敬祖,儒家说是为了饮水思源的孝思,因为孔子不谈生前死后的事,有无鬼魂,孔子不愿研究。其实,殷人尚鬼,并以「人归为鬼」,乃是鬼魂崇拜而倡祖先崇拜的佐证,这虽与孝思有关,但非纯属孝思。
在印度《吠陀》中的耶摩神(Yama),即是人类的第一死者,也是人类的第一祖先,嗣后转成为专门司理鬼事的阎罗王。此亦即为祖先崇拜的一种。
性力崇拜在前面已说到生殖器崇拜,那是天父及地母的象征物。进一层的野蛮人,由于对人类生命力的赞叹,遂将男根及女窍看作生命的本源,乃产生对于性的崇拜。所以,比屋根氏说:「性崇拜,殆为宗教进化的必然过程。」性崇拜的另一因素,是由于古代种族与种族间的斗争,引起胜败优劣,是人数多寡的结果。所以祈祷人口的繁殖,其祭祀的对象即为性神,女窍即成为拟人化的性神的表象。其祭事,即是行的男女交欢。
因此,在古时的巴比仑、希腊、迦太基、义大利等处,盛行「神圣的卖淫」(Sacred Prostitution),虽被后来基督教的《旧约》斥为「大淫妇」,在当时则并不以为是邪恶的淫乱。其卖淫者均为受到特别崇拜的女宗教师,「受教」的男人,也 成她们宗教的拥护者。
在印度教中有称为「性力派」的,以崇拜湿婆神之妻杜尔嘉女神为主。后来的密教受了此派的影响,而倡金刚乘的无上瑜伽,修「佛母观」,行男女事。西藏红教喇嘛之堕落,在于此;元朝喇嘛之丑恶,在于此;被日本学者称为左道密教者,在于此;被英国学者称为「怛特罗」(Tantra)宗者,也在于此。
今日的台湾,尚有自称密乘的上师宣称:「众生由此而来,仍应向此而修。」能不悲乎!
第三节 原始宗教的仪式
宗教仪式及祭司人类对于所信的神灵,都是拟人化的,故其事神的仪式亦是运用人对人的礼貌为主。祭神的原因,不外是请求、酬谢及平怒,其方式,初期是以献供牺牲为主,渐渐地,即有赞神的歌、娱神的舞、献供的次序及动作之规定。所以,初期的宗教仪式,凡人皆可为之,后因仪式日益繁复,不得不由专人来从事职业的祭司工作了。
祭司本与凡人平等,后因享用祀神的牺供为生活,又成为人神之间的媒介,故设想他们是更加接近于神灵,更加受到神灵的眷顾,就变得与常人不同而神圣 化起来。此在印度的祭司阶级婆罗门之成为特权种姓,在《旧约》中的祭司们之享有特权,均可说明之。
咒术的产生咒术与宗教同源,是对于超自然力的仰求而来。它的历史很古,也很普遍,自原始宗教至高级宗教都有之。
咒的本义是祝祷或祈愿,所以,凡为祝祷祈愿的用语,均有咒语之涵义。一句简单的口语,用之于向神灵祝祷时,即有咒的功能。某几句话具有特别的效验,便成为公共传播的咒语。今日的基督教虽无密咒,他们却规定有许多的祈祷词,其作用正与咒语相同。
咒语的祕密化,有两种原因:一是外来语的译音不译义;二是其本身原为某种语意的简化,所以不易理解。诵咒之不必理解其所诵之涵义,也有两种原因:一是神咒多由神灵的启示,作为它与诵者之间的联络信号,信号的本身是不必有何种意义的;二是诵咒者之所以产生神验,乃是出于个人的心力集中。所谓感应,必须诚心;若务于咒语义理的思辨,心力便不易集中了。
咒语用之于事实,即称为咒术,它是人类心理的一种反射作用的结晶物。由于有着某种请求而向神灵说出某种祷词,此种请求之心,如果特别强烈或持之于长时的希望,便可能在梦中,或在神意恍惚之际,得到某些或某一神灵的显现, 启示某种新的神咒。这在常人亦可偶尔发生,在专门修持的咒术师,则较常人发生的机会更多,以心理学来分析,这是可以明白的。
咒术之使用,亦可因人而异,新手或在散心中使用时,必无效验。故在密宗的瑜伽行者,特重三业相应。所以,咒之效验,今日已可用科学的方法来说明,已不是完全的神祕问题。
诞生到死亡的仪式原始人类,对于人之诞生,当作超自然力的一种作为,故有宗教仪式的举行:或溅水于婴儿之身以示洁净,或至其家族所敬奉的圣所求神赐婴儿之名,或植纪念之树以卜婴儿之命运。
婴儿成长入于青年期时,要举行种族的或宗教团体的「入团式」。入团式因各地风俗而有差异,但均极其严肃,有的甚至近于残酷。入团之前通常有一段锻鍊身心的时日,例如斋戒、断食、苦待肉体、冥想等等。但此仪式,以行之于男性为主,对女性而言,这是男人的特权,也是神圣的祕密。
结婚,乃为人类延续的主要关键,故亦有其应行的宗教仪式。原始人的结婚式之中,有一种古怪的「初夜权」(Jus Primas Noctis)风俗。魏士特马克以为这种风俗或者是由于「处女血恐怖」,故希望由宗教人物或显要人物先予祓除之。一般行之于原始社会的婚礼,是新郎新娘所属的图腾或表征祖先的种族的物,握之宣 誓,或对之礼拜。基督教以《新约》、《旧约》作为婚礼的圣证,实即由此而来。
原始种族在平时也有宗教仪式,他们重视清净斋洁,禁忌污秽,并以沐浴、灌水、断食、咒文、供牺等为其宗教行为。自知身体之有污秽而感知精神之不净,不净即是罪恶,于是利用牺供来负担自己的罪恶,代为赎罪,即恢复清净。耶稣的赎罪思想,即是渊源于此。(请参阅拙着《基督教之研究》第三章第三节及第四章第二节)
死亡是人生的终结。在原始种族看来,死是另一生的开始,以为死者仍得永生于另一世界。故在人死之时,诵咒术祓其亡灵,在死人的墓中埋有各式的器具以供养死者,使得死者快乐地生活在另一境界。
原始人的宗教仪式,包括了人的一生的重大生活;迄今的基督教,仍有这一作用。佛教毕竟是超宗教的宗教,在佛典中未尝规定生养婚丧的仪式作法,甚至可说佛教是反对宗教仪式的理性宗教。晚世中国佛教之大半流于荐亡超度,初系学自道教的斋醮科仪,元朝之后,则受西藏密教喇嘛的影响。
宗教的牺牲牺牲(sacrifice)是人类用物供来敬神谢神以及和解神之愤恨的媒介物。做牺供的东西,通常是照各人的能力,选取最好的果实、最美的花卉、最肥的家畜。有时则请神灵和人类同吃一顿;神灵吸其蒸气中的供物元素,人则 吃其供物的实质。但在初期人类的供物,以为神灵确实把它吃去,所以把牺牲完全丢弃,如祭河神,即掷河内,后来才改进观念,祭毕的供物,由人类食用。
吃供神的牺牲,形成风俗之后,有些地方即将吃牺牲的本身,为做宗教崇拜的必行仪式,例如在印度,每至祭毕,祭司即把牺牲分给人民。这种分得的牺牲,也受珍视为神圣,而立即吃完。
又有一种奇特的风俗,先将某种牺牲崇拜为神灵,然后竟被宰食,并信此神圣的性质,能影响于吃它的人。所以,被原始人崇拜的动物,不论其自死或被杀,常被崇拜它的人所吃。此一信念也被运用到人类,纽西兰土人的大酋,在战死后,常被敌人分吃而希望获得他的勇气和智慧。
另有以为牺牲了最亲爱的人,更能得到神的保佑或平怒,例如《旧约》中的亚伯拉罕要宰自己的儿子献祭耶和华;耶弗他真的杀了亲生的女儿给耶和华做燔祭。
说到人体牺牲(Human Sacrifice)即是杀人祭神的风俗,在很多地方的很多时代,都曾有过。有的杀人祭路,有的杀人祭桥,有的杀人祭某一大建筑物的基脚。前几年的台湾,尚谣传有某一家大工厂在开炉之日,用一个男孩祭烟囱,虽其后来查无实据,却说明了我国确有这种风俗流行过。在历史上也可找到,例如 宋襄公用郐子于次睢之社,华元杀楚使衅鼓。
在罗马的历史上,杀人祭神的事屡见不鲜:凯撒曾用两个士兵祭神;奥古斯都曾以一个女子为牺牲;其后的图拉真及君士坦丁诸帝时,皆曾有过,直至西元九十五年方被禁止。这在古时的墨西哥特别盛行,据马克斯弥勒的统计,每年在墨西哥庙宇内杀来祭神的约有二千五百人,其中有一年多至十万人。在印度也有,以西元一八六五至一八六六年为最盛;现虽禁止,仍以面粉、浆糊、泥土捏成人形,砍头祭神。
在古墨西哥的土人,尚有一个吃人肉的例:每年行大祭一次于所奉的神之前,其前一年必选一美秀青年充当次年的牺牲。在一年中这青年被崇拜为神,供奉甚盛,人民见他,必俯伏为礼,并顺从他一切要求。最后一月,拨有四个美女为其夫人。最后一日乃把他排在庄严的行列之首,进入庙内,经过许多仪式和礼敬后,即把他宰杀祭神,他的肉则由祭司和尊长们分割去吃掉。
由此种原始宗教的人体牺牲,视牺牲的人为神,分吃被牺牲者的肉,可以证明耶稣理论的出处,即是原始宗教。耶稣自称是神的道成肉身,耶稣牺牲在十字架上,是为了祭神以代人类赎罪。信仰耶稣的人,为了获得耶稣的圣灵,所以要吃圣餐──食其肉且饮其血。(本节的重要参考书为林惠祥的《文化人类学》)
第二章 未开化民族的宗教
谁是未开化者未开化,就是尚未接受近代文明的开发,本章所举,则包括有保存着原始风气的现代各民族,他们进到近世纪以来,却仍保留着先民的习俗、信仰,及生活型态与思想观念的全部或一部,但这种情况已在渐渐改变之中。本章所据参考资料,或与目前的实际有了距离,则亦无关宏旨。
其实,已开化民族中,仍保有未开化民族的宗教意识者,依旧不少。这种原始宗教的信念,一直影响着人们的生活,所以近世宗教的进步,遥远地落在科学的进步之后。近世宗教之有若干进步,实际上是受了科学的影响而进步,因为宗教的本质有它的固定性。例如原始宗教即信大势力者为神灵的抽象,到了基督教,仍以所信奉的上帝为无上的权威者。如果将这观念修正,他们的信仰便立即落空。这一点,佛教是全然不同的,佛教一开始就以缘生法,否定了神的权威。因此,若讲宗教的进步,佛教在二千五百年前的创始之际,就已进步到了现代的 阶段。至于后期佛教之受外道的影响而又接受了若干原始宗教的东西,那当又作别论。
多神教多神教(Polytheism),已比原始人类的杂乱信仰有了程度上的升华,已将混杂无秩序的信仰,变为有系统的对各种较大之神灵的信仰,以这些较大的神灵,各自统治宇宙的一部分。例如风雨雷电气候的神、森林江河海洋的神、战争疾病死亡冥界的神,每一类均有一大神,一大神统领其自类的许多群神。佛教的八部神王,原出于印度的外道而为佛教所吸收,本也是多神的性质。例如八部之中的「干闼婆」(Gandharva),即是《吠陀经》的低级群神之一类。
在埃及,各区域都有其特别的神。希伯来人的耶和华,原是古以色列民族所奉诸神中之一个神,摩西参考了巴比仑的一神教,才把他塑成唯一的神。罗马的神很多,故有一座万神庙。中国的道教,事实上也是多神的宗教。
多神教所奉的神,多数是人形的神。这种「人神同形主义」(Anthropomorphism),出现于较高文化的社会中。在希腊,神和人的形貌相同,且也有人的欲望和人的劣性,乃至与人恋爱,争风吃醋;在中国的神话传说中,人们对于神仙的情感,不是敬畏,而是爱慕。把美女比作天仙,天仙下凡与人恋爱生子。人们渴慕能与神仙结为夫妻,神仙是人形,也是由人修成的。
依佛教的看法,多神教的神,皆是欲界的神,是地居天的神。除了他们的色身较凡人微妙,寿命较凡人为长,福报较凡人为大,其余的生活习性,实无异凡人。例如在荷马史诗及印度《大战诗》中的神,都是神人同形。他们具人形,有重量,可加以枷锁,能感觉身体之痛苦,受伤时虽无血液而有神液流出。虽不需照常人那样的进餐,却会吃牺牲。他们在心理方面,也有恐惧、怨恨、妒嫉、虚荣,乃至比人类更强;他们不是全知全能,有时也会忧愁失望;他们的社会也常发生战争,有胜有败。故以佛教衡量,多神教的最高境界,相当于欲界的第二天,即忉、利天或三十三天。
二神教二神教(Dualism)是有些民族把宇宙间的权威者,分为两类的特性而来,认为天地之间的不可测的大力者,不外乎慈悲的及凶狠的两大神灵,由这两大神灵统制着宇宙和人类。
一个神居于风平浪静、清明晴朗的地方,他有慈悲的心肠,专做救济苦难、施人恩惠的事。一个神居于风云莫测之处,性格凶暴,专做害人的事。例如他使海水暴涨,狂风大作,天地晦暗,能使气候大寒大热,降下瘟疫、洪水、猛兽、雷击、地震等等的灾祸。
慈悲的大神,专用善良、温和、可爱的精灵为其助手;凶暴的大神,专用残 酷、暴戾的精灵为其助手。因此,这种二神教,实是多神教的另一内容,只是把众神分为善恶二类,各用一位大神来统治许多的小神,不称小神为神而称精灵,乃是原始宗教生气说的进步。此与原始的部落组织有关:一个部落只有一个最有能力的人做酋长,其余的人均不得享有酋长之名;两个部落方有两个酋长。
有很多宗教,都有二神教的特征。
(一)古埃及:善神为奥息里斯(Osiris),恶神为沙特(Sat)。人民很怕恶神,对之供献时的牺牲,往往多于善神。
(二)马达加斯加:善神为占和尔(Zamhor),恶神为尼殃(Nyang)。
(三)斯堪地那维亚:有光明之神巴杜儿(Baldur),黑暗之神罗歧(Loki)。
(四)古印度:有昼间之神因陀罗(Indra)与夜间及邪恶之神韦陀罗(Vritra)的竞争。
(五)古波斯的教:以光明之神阿诃罗莫他(Ahura Mazda 或称奥姆斯达 Ormuzd),永远和黑暗之神安格拉马伊尼亚(Angra Mainya 或称阿劣曼Ahriman)斗争。当犹太人于西元前第六世纪时,被巴比仑人流放在美索不达米亚之际,接触到了波斯的教,便采纳了恶魔的信仰。
(六)犹太教:犹太教是基督教的前身。一般以为犹太教及基督教均是一神 教,其实不然。犹太教本是多神信仰而由摩西改为一神崇拜,到了与教接触之后,又成了二神教。他们的民族保护神是耶和华。破坏耶和华计画的恶神是撒旦(Satan)。此撒旦的观念是采自教的阿劣曼,他的名则取自古埃及的沙特(Sat)。迄至基督教,虽已自命为超越的一神教,实则仍是一神分裂的二神教。撒旦与耶和华处于敌对的立场,分别统治着善恶两个世界。自摩西时代乃至到王国时代的犹太教,以耶和华兼有善恶两种性格。至先知时代以后,便将恶的性格分给了撒旦的名下。
一神教一神教(Monotheism)即是唯一神教。一般均以为一神教是高级宗教。例如基督教及回教等,他们只信一个神是宇宙的主。
然而,在原始民族中,已有了一神教的信仰。例如波里尼西亚人,即信一神教。他们说:「达亚罗亚(Taaroa)是他的名」;「他独自存在而成为宇宙」;「他创造了这坚硬石头的世界,这世界便为他的妻,是万物的基础,产生了地与海。」
在耶稣纪元前一千四百年,埃及有个圣洁的王叫作亚克那顿(Akhnaton),创立了一个教派,只奉日神亚顿(Aton)为唯一的神,并向百姓宣说,亚顿是他们在天的父亲,是仁爱与和平的主宰。此神无偶像,其象征物为太阳盘(Sun Disc),但也并不崇拜此象征物。可惜因为亚克那顿酷爱和平而痛恶战争,所以失了他的国家,他的教派也就因此消失。
基督教与回教是公认的一神教,此二教均与犹太教有深厚的渊源。回教兼受基督教及犹太教的恩赐而成立。基督教受犹太教的遗产而革新。犹太教则受古巴比仑及古埃及的刺激而形成。在摩西(西元前一千五百年)之前,巴比仑(现在的伊拉克)已有了一神信仰,已有了一部二百八十五条律法的《汉摩拉比法典》,这使摩西完成了一神耶和华的崇拜及十诫的规定。到了西元前第六世纪以后,《旧约》的故事陆续编写出来,其中的许多观念,都是采自古巴比仑、埃及、波斯宗教的材料。例如创世神话、方舟神话、魔鬼神话、不拜偶像、一神信仰等等,无一不是来自其他的宗教。幸运的是,犹太教乃至基督教及回教的教会组织及思想控制,较任何原始宗教都严密,所以他们的国家可以亡,信仰却传流到今。至于其他如巴比仑、埃及的古宗教,就老早灭亡了。
基督教自以为是高级的一神教,实则,从其一元论的二分法来看(神造万物,是一元论;善恶绝对,是二分法),既可称为一神教(一神一元创造宇宙),又可称为二神教(信有义神及魔神),更可称为多神教(耶和华天父的国中有许多天使,撒旦的治下有许多魔鬼)。
根据基督徒李杕的《天神谱》:「天神分九品:至爱者、普智者、上座者、统权者、异力者、大能者、宰制者、宗使者、奉使者。九品合为三军:至爱、普智、上座为上军;统权、异力、大能为中军;宰制、宗使、奉使为下军。品越在前,则禀性越美,膺宠越隆。合九品三军则有总领天神,即弥额尔是。」这九品天神,亦即安琪儿(Angel),亦即上帝之使者。其中的「奉使」者,即守护世人的天神。据说一人即有一神守护。又在基督徒的心目中,凡是反基督及不信基督的人,都是魔鬼或魔鬼的使者。可知,中国人所谓的「漫天神鬼」,在基督教同样也可适用!如说基督教确系一神教,用此衡量中国的道教,也可算为一神教。道教虽形成多神崇拜,但最初最高则为元始天尊。
基督教是一神、二神、多神?站在任一角度,均可拉得上关系,因为它是以原始宗教的本质,套上了哲学的外衣,才化为高级的普遍宗教。但在希伯来人的构想中,把他们说成是「超神」的宗教。认为上帝创造宇宙、主宰万物,宇宙万物为上帝所有,上帝却不属于宇宙万物的同一性质,而是超然在宇宙万物之外。这是解说不通的神话,故到保罗加入基督教之后,才用希腊哲学家斯多噶派的泛神论,补充了希伯来宗教超神论的缺陷。
泛神教泛神论(Pantheism)是哲学名词,在宗教上则称为泛神教或万有神 教。古来有一些大哲学家,往往兼有虔敬的宗教信仰,但其信仰对象未必是随俗的迷信,乃依其哲学思想而构成宗教信仰,是基于理性的考察而求为情意的寄托,泛神教大致由此而来。所谓泛神教或万有神教,即是「神即世界」之教说。以神与自然是同一物,「获罪于天无所祷」(孔子语),「神是遍在的全体,无反对者」(十六世纪义大利哲学家白鲁诺之语),「神即自然」(十七世纪荷兰哲学家斯宾诺莎之语)。此皆为泛神教观的代表者。泛神教的信仰者,只求自己顺从于神(自然),敬神而爱人,但不求神来给予赏赐。所以泛神教者,也多是最可敬的人道主义者,他们没有狂热的情绪,不会盲目的叫唤救世主,也不致恐惧末日的降临。例如斯宾诺莎即以为人应敬神,但却不能以敬神作为求神来爱人的条件。因为宇宙全体即神,人也是神的属性之一部分,除了使自己完成神性之外,别无一个另外的神可求。
可见,泛神教与超神教的观点恰好相反。超神教以为神在宇宙之外;泛神教则将神与自然同视,神含在宇宙之内,神即是宇宙。超神教以神有人格性,泛神教则否认有人格的神。
交换神教交换神教(Kathenotheism),有译作交替神教或交代神教,亦可目为单一神教的一种。这是在多神教中的一个特征,即于多神信仰之多神中,有一 位至尊的主神,余神皆为主神的从属,对余诸神,不必列为必须崇拜的对象。在多神中单奉主神者,便是单一神教。
如果在多神之中,选一神作为崇拜的对象,此神即被视为至尊的主神。到了另一时地的另一因缘而选另一位神来崇拜,同样亦视为至尊的主神,而将先前所奉的一神淡忘者,这便是交换神教。
交换神教一词,是由马克斯弥勒首创,施之于印度《吠陀经》信仰者的。因为在《吠陀经》中对诸神所用的赞歌,辄以最上最大最高最好的词句来称颂,似乎每一位大神,均是宇宙的主神。这在马克斯弥勒之外的宗教学家,也以单一神教称呼之。
无神教无神教(Atheism),在哲学上称为无神论。对于基督徒而言,「无神论者」一语,不但指的唯物主义者,乃是泛指一切不信耶稣基督的人。泛神论者固被视为无神论,在马丁路德(Martin Luther 西元一四八三─一五四六年)及喀尔文约翰(Calvin John 西元一五○九─一五六四年)的宗教改革时代,旧教徒也喊他们是无神论者。不管你信有神及无神,凡是异教(Heathenism),便是无神论者。因为他们独断专横,只以他们的神是唯一的神,其他人的神便不是神。纵然新教徒也信耶稣基督,因其反对罗马的加特力(Catholic 即天主教)教会,所以也 被罗马旧教视为是无神。
但在哲学家的幅度上,无神论是指的唯物主义、进化论、不可知论、理性主义,以及现在盛行于美国的实存主义者、经验主义者,他们专从事实的考察推论,以科学方法说明宇宙和人生,不采信神话的传说。
至于宗教上的无神教,只有印度产生了两个,那就是佛教和耆那教。此所谓无神,是指否认有宇宙的主宰神或人格的大神。佛教和耆那教同样地否认婆罗门教《吠陀经》的神圣地位,及其创造并主宰宇宙的神,但却不是唯物主义的断灭论者。因为此二宗教,同样也承认了许多的神灵(不过不是创造主而是众生之别型)。
但此二教却有不同的论点。耆那教对宇宙的看法,是「命」(精神)及「非命」(物质)的二元论者。他们对精神而言,是站在「生气说」的立场,视「命」为常住的灵魂,以苦行的修持乃使常住的灵魂生天为解脱。若不修道,灵魂固不灭,但不得生天解脱。佛教则站在缘生性空的立场,主张无我,否认有个常住的灵魂。佛教的缘生论,认为宇宙是众生共同的业力所感,众多的因缘所成,所以不信有专制魔王式的创造神。众生的本体是业所薰识,识是业的染成体,行业是剎那增减的,本体之识,也就跟着变动不已,所以没有一个常住不变的灵魂。但在 未曾以道力(八正道)断绝(解脱)业之源流时,不论善业恶业,均须在生死流转中感受果报。因此,佛教主张无神无我,但仍强调三世因果,故非唯物论者可及。佛教以缘生论观察宇宙万有的生住异灭,颇合于今日实证主义之科学的原则,故亦迥非耆那教的二元论可比。
若从宗教的实质而言,一切神教无非原始宗教及原始宗教的流类,他们都是在未开化者的基础上耕耘出来的。无神的耆那教,也未摆脱原始宗教「生气说」的意识;生气说即是精灵崇拜之一种。不论耆那教的教义,是否有近于佛教之处,它的宗教意识,却仍沦落在心物二元期的原始宗教的状态。
魔术未开化者的迷信方式很多,大致可汇为:魔术、禁忌、占卜、祈祷、巫觋,及神话的传诵。
魔术(magic)即是法术,或称方术、术数,这是原始宗教社会通行的一种迷信方式。
魔术的根据是两条定律:
(一)类似律(Law of Similarity)或象征律(Symbolism):由此而生的称为 「模仿的魔术」(Imitative Magic)。此律有两条细则:1.同类相生(Like Causes like),即是说,类似的事物,能引起真的事物,只要模仿真的事物,便能得到真的结果。例如雕塑一个偶人,把它当作仇敌,用针刺它的双目,或刺它的心,刺它的脑门,那个仇敌也真会瞎眼、心痛、头痛。若将偶人倒置或埋葬,仇敌也真会倒运或死亡。有用纸剪成人形,写上仇敌的名字,也有同样的结果发生。2.同类相治(Like Cures Like),即是说,相类似的假事物,能制止真的事物,故利用凶物可以辟除邪怪。例如中国人在门框上,置一个老虎头的木雕物,贴门神像,端午节用昌蒲当作斩妖剑插在屋檐下,黑狗血能辟邪等皆是。
(二)接触律(Law of Contact),或称传染律(Law of Contagion),由此而生的称为「传染的魔术」(Cantagious Magic)。也有两条细则:1.凡由一全体分开的各部分,仍于暗中互相感应。例如发及爪甲虽已离身,若对之作法,仍能影响到其所离开的那个人身。2.凡曾一度接触过的两物之间,即有神祕的关系。例如人身穿过的衣服,虽已离身,若对之施术,仍能影响到那个曾经穿它之人的身体。
「模仿的魔术」最普遍,它通行于古今的许多民族中:1.北美印第安人,若要加害某敌人,便在沙灰或泥土上画一个人形,或假定某件东西为敌人的身体,然后用尖锐之物刺伤它乃至砍杀它。2.马来人则将所要加害者的指甲、头发、眉 毛、唾沬等物,各备一双,以代表那人全身的各部分,然后一一安上蜂蜡做成的偶像,每晚把蜡像在灯上烘烤,并诵咒语:「我所烘烤的不是蜡啊,我所烘烤的是某某人的心肝和脾脏啊!」如法做了七晚,即把蜡像烧掉,那个使施术的敌人也就因而亡故。3.我国民间故事中也有,例如《封神传》里的姜子牙拜死赵公明;《杨文广平南蛮十八洞》里的金精娘娘射草人;现在的我国民间,尚有用纸人写了人名八字来施术的。4.在汉朝武帝时有「女巫往来宫中,教美人度厄,埋木人祭祀;会帝病,江充言疾在巫蛊。」(《汉书》)
「传染的魔术」也有许多民族施行,例如:1.毛利人以为取得仇敌的发爪唾液等埋在土内,其人必死。2.务都(Voodoo)的神巫尝对白人说:「我若得到你的一根睫毛或一片斑屑,你的生命便在我手里。」3.我国民间,有人若被人吓出了病,便索取那吓人者的一截裤带头,泡汤一吃就好;若有青年男女因单恋而成重病,相信索取对方的一、两根体毛,泡汤一吃就好。4.在维多利亚的俄佐巴律部落的神巫,能够烘烤一个人的毡衣而使物主生病。5.普鲁士人的旧俗,将窃贼遗下的衣物痛打一顿,贼虽未被捉到,却自然会生病。
因此,未开化民族中,常将自己的指甲、头发、牙齿收藏起来,唯恐被仇人拿去施术;婴儿出生后的脐带和胞衣,也慎重地处理,唯恐影响到婴儿及产母的 命运及寿数。有的人的衣帽也小心地放妥,唯恐被人践踏或跨越而倒楣。
禁忌禁忌(taboo)是魔术的一种。不过,魔术是采积极攻略的方式;禁忌是采消极防止的方式。魔术是为要达到某种结果;禁忌是为要避免某种结果的发生。
禁忌在各未开化民族中,流行很广,大致可分数类:
(一)饮食的禁忌:澳洲土人不敢吃作为自己图腾的动物,因信与之有血缘关系。塔斯马尼亚岛人不敢吃一种小袋鼠及有鳞的鱼。我国民间有人不敢吃无鳞的鱼。印度教徒不敢吃牛肉。回教徒不敢吃猪肉。基督教的美以美会不吃动物的肉;但他们不是如佛教的素食是为慈悲众生,乃是出于禁忌的迷信。又如马达加斯加岛人,不敢吃箭猪,恐怕传染了胆小的毛病;不敢吃牛的膝,恐怕膝会变成牛的一样,不善于跑路。
(二)作业的禁忌:新几内亚的土人,编网未毕时不敢出屋,不敢与妇女有性行为,乃至饮食也限由男人供给。食时手指不敢触及食物,不敢多食,不敢高声说话;他们狩猎时,领头的人不敢沐浴,不敢睡眠,不敢说话。发令时使用拟势。他们出猎用的小艇不得和别个相触。台湾过去的原住民,出草砍人头时,家中的火不得熄灭,家人不敢借物与人,不敢说鄙猥的话。我国有航船的船家,吃 饭不得称饭(翻),进城不得称城(沈)。在澳洲及玻里尼西亚的妇女,不得和男人一起进食。在新赫布来岛不得看见初成丁而未洗浴的人。安哥拉(Angora)人,以为有女人在场,铸铁必定不成。西非洲女人不得看男人饮食,不得见祖宗的像,制油时不得被人看见。印度的阿萨姆人(Assam),在出战前不敢和妇女同床,也不敢吃女人所煮的食物。在今日的台湾尚有人在买奖券的前后,不敢让女理发师剃头。
(三)数字的禁忌:西洋人往往逢到星期五及十三号,不敢出门。星期五恰恰是十三号,更使他们困恼。乃至门牌十三号的房屋无人敢承租;旅馆十三号的房间无人敢住。这都是因为耶稣的最后晚餐的传说而起。
此外尚有妊娠期间的禁忌,例如台湾民间有孕妇的人家,不敢随便在家屋四周掘土。有生产的禁忌,例如肖什么动物的婴儿,在月子内不得见到肖相克动物者的外人。有结婚的禁忌,例如八字不合的,虽然双方同意,也不敢结为夫妻。
占卜占卜(divination)也是魔术的一个分枝,大抵是根据象征的原理,以期发现所要知道的事物的征兆。这在原始民族中极为盛行。我国于光绪二十五年(西元一八九九年)在河南安阳县发掘出来的甲骨文字,乃是刻在龟甲及兽骨上用来占卜用的祝祷词。那是殷代的都城旧址,故被称为殷墟。由甲骨文考知,殷人 凡为国家大事,都要先行龟卜。
婆罗洲的海地押克人(Sea Dyaks),凡是造屋或耕种,都要卜问七种「预言的鸟」,其有猜详的方法,鸟声的前后左右有分别。我国内地有用鸟来衔牌算命的方法;过去台湾原住民出外砍取人头时,也要听一种鸟名「丝主丝里」(Sitsusiri)的叫声,以验凶吉,如叫声悲惨,便不敢向前。
占卜的方法,主要者有四类:
(一)猜详偶发的事件:凡意外偶发的现象,均可视为预兆,应用象征的原理,以猜详其结果。此有四类:1.无生物的偶然异状。例如兵器折断,大纛倒地。2.动物异常的举动。例如狗子夜号,母鸡啼晓,战马悲鸣,老鼠群迁。3.人类自己偶发反常的动作。例如食时筷箸落地,碗盏打破,无故跌跤,突然心悸、肉跳、眼跳。4.反常的自然现象。例如桃花在夏天开放,六月里天下雪,十二月的雷雨,以及陡发的怪风,日蚀与月蚀,海啸与地震。
(二)猜详梦中所见:详梦的风俗,行于各处的未开化民族,因为梦中的特殊事物,极富于预兆性质,所以我国古代曾经特设有详梦的官。相传佛教初传中国,即是由于汉明帝「夜梦金人,顶有圆光,飞行殿庭」,详梦的大臣告知「西方有神,其号曰佛」,始遣使向西域求法。
(三)观察星象变动:此即是原始民族的天文学,在西洋的古代称为占星术(Astrology),在我国古代为星命家。以星象的明暗,星位的移动,陨星、彗星的出现等,为占卜时令及人物的祸福凶吉。此术较为复杂,故于蛮族中不甚发达。
(四)用人为的方法:此在未开化民族常用,文明的民族也不能免。例如用一个钱转起再躺平,以钱的正反面来猜详运气的好坏。西非洲的土人,满握一把坚果,然后任它坠下,再看坠下的是奇数或偶数,来猜定吉凶。也有用动物的生理构造,以验吉凶的。在巴比仑的一本古书中说:「如能懂得动物肝脏上面的纹样,便可晓得神的意见;能晓得神的意见,便晓得未来的事情。」在《云南通志》中说:「猡猓人取雏鸡雄者,生刳两髀束之,细剖其皮,骨有细窍,刺以竹签,相多寡向背顺逆之形,以占吉凶。」有很多民族用兽类的肩胛骨占卜,把骨放在火上烘,然后看其裂纹,以猜详未来之事;我国殷代也用龟甲烘出裂纹以为占卜,其法载于《史记‧龟策列传》。我在大陆曾见有人能在点燃后的香头烟路中,占卜吉凶;有人能以熔锡倒在冷水中凝结后显出的纹理上,看到所要占卜的事物;有人能以一把竹筷直立水中,以占卜吉凶;我国有起课、打卦之术,也是占卜的一门。
祈祷(prayer)是人类在无可求愿之时的一种本能。人在危险之际及绝 望之时,即盼望能有奇迹出现。人在有了语言之后,最初的祈祷词,大概是呼叫:「妈呀,来救助我啊!」直到现代的文明人,如尚无任何宗教信仰,遇到危难之时,也会祈祷「父母的在天之灵冥中保佑」。
原始人类所想像的神灵,虽是可怕之物,为了乞怜神灵不要加害他们,仍会从内心发出诉愿的祈祷。例如在《旧约》初期犹太教的耶和华是可怖的神灵,教徒却要对他祈祷;不论祈祷是否生效,百次之中只要一、二次生效,就要大大的感恩。迄今的基督教,仍极重视祈祷,例如〈圣号经〉、〈圣三光荣经〉、〈天主经〉、〈信经〉、〈信德经〉、〈望德经〉、〈痛悔经〉、〈饭前经〉、〈饭后经〉等,都是一些重要而简短的祈祷词。甚至可说,除了祈祷,基督教便无灵修,这乃是原始宗教的特色之一。
低等的祈祷,大都是为了肉体生存的需要。例如北美印第安人,求他们的神「俄康达」(Wohkonda),保佑他们掳得野马或杀死敌人;非洲黄金海岸(Gold Coast)的黑人,求神赐他们多量的米、芋、薯、黄金。
高等的祈祷,则为满足精神方面的需要。例如请求神灵消人自己的罪愆,增加善行的鼓舞。
用祈祷的方法,达到占卜目的者,有所谓「求梦」,在神灵之前祈祷,请在梦 中告诉他们所要知道的事物。这在好多地方有专供「求梦」的房舍,例如台湾北部的仙公庙,就有专供人去求梦的房间。
在民国十六年(西元一九二七年)三月二十一日上海《申报》,刊出一条社会新闻,大意是说当时的上海,盛行一种叫作「花会」的赌博,共有三十六门,极难押中,若中,可获赏数十倍。有一姓曹的少妇,丈夫出外经商,她先小试花会,有输也有赢,后来便倾全部家产押上,输个精光。有位老妇人告诉她「杀一生物以祈梦,可以灵验」。她初杀猫,祈之果验。她正想另外再杀一猫而不易找到,适巧她三岁的独生子因失果而号泣,她一念忿起,便用菜刀砍下了儿子的头,她不悲悔,倒是兴冲冲地把儿头包藏于枕边,焚香默祝,托儿示梦,祷毕就寝,梦见其儿持首哀号,忽而化成一只大鼠。这少妇醒来,知道儿子示梦她押「鼠」门。第二天想尽一切办法,筹得三百多元,全投鼠门,果然押中,赢了五千多元。钱是到手了,独生子却死了,丈夫也回家了,终被其夫逐出门,自缢而死!
巫觋在原始民族中,有一些自称能通神祕之奥的人,有能力对付在冥冥中的可怖的东西。这种人的名称很多,因地而异。例如巫(witch)、觋(wizard)、禁厌师(sorcerer)、医巫(medicine man),或称僧侣(priest),或称术士 (magician);西伯利亚和北亚洲及阿拉斯加等地,则称之为萨满(shaman)。但其性质类同。
巫觋们常自称能呼风唤雨,能使人生病及病愈,能预知吉凶,能变化自身为动植物等,能与神灵接触或邀神灵附身,能用符咒法物等遣使神鬼,能魇魅别人,使人生病和死亡。故在野蛮人社会中,巫觋几乎被视为万能的生活支配者。
巫觋的产生,大抵是由一些曾在梦中或病中有了神祕经验的人充任,也有是自幼承老巫觋的训练而成。他们确有一些神祕效验,在中国内地,有所谓童子(男巫)及师娘(女巫)。我亲眼见过好几位,他们并无一定的师承,往往是一个正常人,突然病了一场,就有神灵附体,自称是某神要借他在世上行道几年,或要他终身成为神巫,他就变为神人之间的媒介了。他们能看病处方,本人原不识医理及药名,竟在神附于身之时,说出医理,开出药方,病人服了也真除病;他们能预告吉凶,能为你找来亡灵和你对话,能「走阴差」到阴间查探你家亡灵的下落。在台湾流行的扶乩及乩童,大陆也有,且也确有若干程度的灵验。那些降下乩坛的神,每皆先自通名报姓,什么观音大士、关公、张飞、李白,乃至《西游记》中的孙悟空、猪八戒,《封神传》中的各路神仙,都会出现。其实,这些附身或降乩的神,都是依草附木的小小鬼神。这些鬼神,遍处都有,只是借了着名 之神的名,扬他们的威风而已。所以他们的灵验是有的,但在时间上不会久,在空间上不会大。不信其有,固不可,若坚信其可靠,那就大可不必了。
巫觋在基督教社会中是不被宽容的。欧洲人凡是提起巫觋,便联想到「妖术」(witchcraft)。基督教仇视一切异端,故将一切的罪恶,例如自然现象的变怪,天灾人祸,乃至头痛、心痛等小毛病,也都说成是巫觋们施的妖术。在基督教社会中,巫觋是魔的异名。他们的童话故事中,说到巫字,必然是可怖的精灵之类的妖怪。因此,焚死巫觋乃是他们唯恐做之不及的事。虽然《旧约》中的许多「先知」乃至《新约》中的耶稣,也类于巫觋一型的人物,但他们对于异端的武觋,特别是穷苦而有一些神祕经验的老妇,甚至凡是面皮多皱、唇上生毛、眼睛歪斜、姿势蹒跚、声音尖锐,加之独居寂处的妇人,都在基督教会的焚烧之列!不过,近代一个多世纪以来,各国的法律,已不容许基督教徒用私刑焚毙巫觋。巫觋在欧美,也不再被视为可怖之物了。基督的神之权威,已因人间的法律而退让到天国去了。
神话神话(myth)的意思是迷信或无稽之谈。它是由于人类对实在的事物,所产生之幻想的故事。例如野蛮人看见火焰飞舞,便以为它是活物;听到山谷的回响,便以为有怪物在山内作声;闻到雷声,便以为天神的车轮在空中轰 转,或以为是有天神擎着大锤捶击。
神话的大部分和宗教的迷信有关,因为神话和仪式,同为宗教的工具。没有神话,原始宗教的信仰便无依靠,因为神话能替各种信仰,寻出解释的理由来,并构成一个系统,以满足原始人类求知的愿望。虽然用科学的角度观察神话,只能产生研究其发生的背景之兴味,不能引生信仰;但在原始人,凡可解释的,即可引生信仰的情愫。
神话,可分两大主题说明之:
(一)神话的性质:据林惠祥先生说:凡神话有特性六点:
1.传袭的:它们发生于很古的「神话时代」,其后传久了,以至于忘了它们的起源为何。
2.叙述的:像历史或故事一样,用来叙述一件事情的始末。
3.实在的:在民间,神话是被信为确实的记事。
4.说明性的:神话的发生,是为要说明宇宙间各种事物的起因与性质。
5.人格化的:神话中的主人翁,不论是神灵或动植物,都是拟人的,其心理及行为,都像人类一样。
6.野蛮性的:神话是原始心理的产物,以文明人来观察它,常有不合理处, 然其乃为原始社会生活的反映,不是无理的。
(二)神话的分类:分类的标准很多,参考海思丁(Hastings)以内容为标准,分为十二类:
1.定期的自然变迁及季候:有些神话的发生,是要说明昼夜的交替及季节的变换。例如日月星的神话,司年、司季候神的神话。
2.自然物的神话:例如说明动物、植物、无生物等的形状及性质的神话。在神话中常把自然物拟人化而构成一个故事,当作人类一样。
3.反常的自然现象:例如地震,常被猜为地下有某种动物作祟。风有风伯、雨有雨师,洪水神话更是很多原始民族所有,日月蚀的神话也很普遍。
4.宇宙的起源:这又称作开辟神话,也几乎是各民族皆有。例如中国有盘古开天地,以色列有耶和华的创造宇宙。通常是以为由一个或几个神或人,把原为混沌状态的宇宙,给开创了天和地、人及万物。
5.神的起源:野蛮人中,以为神和人一样,也有诞生、家族、先世、一生事迹、成神的原因等。这在中国的《山海经》、荷马的史诗、印度的《大战诗》都有这类神话。
6.人类及动物的起源:这类神话常与宇宙起源神话相连,宇宙是由神造, 人是神的子孙。
7.变化:传说人类与动物或他物互相变化。例如某处石头原是人而化为石;某处的湖原为某人的宅,由某原因而成为湖;某种鸟原是人,由某缘故而化成鸟;某人行善放生鸟或兽等,牠们就化为人形来救他的命,或做他的妻;某种花草或树木原为人,由于某缘故而化成了植物。
8.死后的存在及冥界:此由鬼魂崇拜中发生。例如基督教的炼狱,道教的地府,印度教的耶摩界,佛教的十殿阎君及地狱。这些境界,乃由神祕经验中发现。不论其真实的程度如何,出于神祕经验的传说 ,自以神话视之。
9.妖怪:妖怪神话,大都是由动植物等的崇拜而发生。这种神话的主角,都是凶狠暴恶的,常与正直的神战争。
10.英雄、家族、民族的神话:这是各家族、各民族推溯自族的来源而起。各族自以为最初的祖先,都是神祕性的英雄。
11.社会制度及各种发明的神话:各民族的社会制度及风俗仪式,常溯源于神灵的意旨;各种发明,也都是神化了的英雄人物所为。例如我国的神农氏、有巢氏、燧人氏;又所谓三百六十行,行行都有其神祕化了的祖师爷。
12.历史事件的神话:历史的事实,相传久了常被掺入神祕色彩。历史学者 无从考察其原委,便被搜入史书。例如中国周朝以前的历史中,就有不少的神话;在犹太人的古史《旧约》中,几乎以神话淹没了史实;在印度的古代,也以神话当作历史。(以上的分类法是参考林惠祥及海思丁的着作,解释说明是由作者自行编写的)
迷信神祕的解释神祕在英文是mysticism,可以释作「神契」;它的重要涵义是「我与非我之契合」。若用mystery(神祕)一字,就没有如此恰当,因为此处的神祕,是指的人于宗教信仰中,得来的神祕经验。
对于宗教的神祕经验,近世以来已有宗教心理学家,从事科学方法的研究解释,是由心理分析,说明神祕经验。所以在宗教心理学家的研判之下,所谓神祕经验,已无何神祕可言。甚至主张:有神契经验,却不能作为断定即有上帝存在之证据;古代西洋教会中有守道贞女,自以为是上帝之妻,故有邂逅耶稣,与之拥抱的亲验,但也不得谓为耶稣肉体之复生。此等乃是以「不在为实在」(Sense of reality of absence)的心理错觉。
魔术或法术,系由宗教动作而来,它的效验是或然性的,不可能是必然性的。不过职业的法术师施术时,或然率较一般人为高。这是心力运用得纯熟之故。
禁忌,完全是出于偶然的事故。例如有人早上出门时听到乌鸦当头叫,出门后即遇到意外,此后就以为乌鸦叫是凶险的预兆,凡有乌鸦叫,便不敢出门了。
占卜,也与法术相似,有或然性而未必有必然性的效验。
祈祷的效验是发于祈祷者的精诚。祈祷灵验之效果如何?乃视思考精到之程度而定。这还是自身的心力对于外物的感应而来。所以经常祈祷的人,比起不大祈祷的人,容易得到宗教经验。
巫觋之中固有伪装着骗人的,但也确有许多巫士巫女,连他们自己也确信真有其神其事的。这在宗教心理学家的考察,认为是一种催眠作用:当他们情绪及肉体经过一阵震颤、兴奋、血管放大、血液循环加速之后,便进入催眠状态,在此忘我状态下的心不由己的语言,便以为神灵附身的语言而非他们自己的语言了。因此,学者认为:这是他们自欺欺人的一种生理病态加上心理病态的综合现象。因为人体的化学要素的变化,能引起心理的变化。所以近世的西洋有一种名叫Mescal的药草及Hasheesh的药品,人服了之后,即可产生解脱烦恼、羽化登仙的感觉;现在美国的LSD,也同样有效。
研究这种神祕现象的另一派学者,八十多年前(西元一八八二年),英国伦敦成立有一个「心灵研究学会」(Society for Psychical Research)。西元一八八五年, 美国也相继成立,不久在巴黎也成立了国际心灵学会。他们都是研究所谓「第六感觉」的,着重于「灵魂不灭」及「心灵感应」之两大问题的探讨,搜集了许多的资料,也做了许多的实验。在美国的研究者,如今称之为「副心理学」(Parapsychology),已于一九二七年以来,在杜克大学设立副心理学研究中心。他们做了「心灵感应」、「心灵动力」、「预觉」的实验。凡是心意集中的被实验者,「或然率」则较高。这也说明了佛教所说「定心能发神通」的原则是合乎科学观点的。
不过,站在佛教的立场,除了接受用科学方法分析神祕经验的心理因素之外,同时也不否认自然界确有神灵的存在及活动。唯以佛教并不重视他们的存在与活动,所以正信的佛教徒也不许迷信这些神祕现象。科学方法虽可设法解释宗教的心理现象,却仍有许多的宗教现象为科学所不能解释。例如法术之中的水遁、土遁,在道教称为「行蹻」、「变化」等的神祕性,今日心理学的程度尚未能窥其堂奥哩!因为人类的心理活动,固然是神祕经验的一大要素,除此之外,必另有客观的神灵之作用。想藉科学方法,彻底否定神鬼或研究神鬼现象之为无稽,是不可能的事。
我们若要确切了解近代各大宗教的内涵,必须先来发掘古代民族的宗教状况。因为近代的高级宗教,即是循着人类历史的发展而成长,来得并非偶然。所谓天降圣书或神启的律法,我们宁信其为信仰及心理上的事实,而非人类文化之开展的事实。
本章所要介绍的宗教,是已经没落了的古代民族的信仰,是在许多古代民族中,选取了几个具有代表性的民族,作为样本。这些古代事物之能进入今人的知识范围,乃是近世许多的专家学者,主要是考古学的研判中获得。
巴比仑的环境和时代 此所谓的巴比仑,即是今日的伊拉克及叙利亚(Syria)境内,她的古代文化之发达,是由发源于亚美尼亚(Armenia)众山中的幼发拉底河(Euphrats)及底格里斯河(Tigris)所赐。此两河流初出山时,方向相反,继而平行,终又并在一起,流入波斯海湾(Persian Gulf)。在这两河之间的肥沃平 原,历史上称为美索不达米亚(Mesopotamia)。就在这肥沃的平原上,产生了古代民族的文化。
美索不达米亚是个富庶而宜于农耕的地区,却不是可以防守外敌外侵的环境,因此而有外敌自东、西、北,各方面攻入。所以,城市此起彼落,民族你来我往,语言相互掺合,王国也兴兴灭灭。
最早在那里留下值得吾人注意之文化的,是苏美连人(Sumerians),他们在西元前四千年或者更早,便已知道利用铜器。他们的文字,是用一种凿子般的东西,刻在石头及泥板上的,一直被称为楔形文字(Cuneiform)。今日吾人所知有关美索不达米亚的历史,多半也是从那些刻在泥板上的楔形文字中发现出来的。约在西元前二千八百七十年,自西方来的闪族人(Semites),也在那里建立了帝国。
这个地区之被称为巴比仑,是因底格里斯河的南部有一座城,叫作巴比仑(Babylon)。所以又称那个地方为巴比仑尼亚(Babylonia)。
巴比仑曾产生了一位名王,叫作汉摩拉比(Hammurabi),征服了其他民族,将他的版图自波斯海湾沿底格里斯河与幼发拉底河向北扩充。这位名王,大约是西元前二千年时代的人。他给历史上留下的最珍贵伟大的文化遗产,是刻在一块方形石头上的法典,那就是有名的《汉摩拉比法典》,一共二百八十五条。例如商 业、婚姻、工资、谋杀、盗窃、债务等的事项,都有了法律的规定。由此法典对于人民生活之各方面的保障,所以商业繁荣,文化发达。
宗教的历程巴比仑人的宗教信仰,最早是属于精灵崇拜:认为自然界充满了精灵,自然界的一切现象,皆出于精灵所为。但他们相信,诵了咒文,可以役使精灵,所以盛行咒术及护符。
精灵崇拜的时代之后,他们即以动物的形貌来表现诸神的姿态。例如生翼的牡牛,或以人形戴上鹫鸟的头,都是他们的神像,这被称为神形兽视的时代。接着又有半人半兽的时代、天象神化的时代等等。
他们对于信仰的变迁,固然是由于文化的渐次进步,同时也因为各外来民族所带去的各种信仰,在那里汇合融化的结果。例如他们在西元前三千二百年至二千八百年时,诸市均已有了特有的保护神的固定,实源于诸民族不同的信仰所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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