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西南交通大学转专业业

>>重庆市农村籍学生转户工作专栏
重庆市教育系统农村籍大中专学生转户工作资料汇编
会议资料& 妥善保存
重庆市教育系统农村籍大中专学生转户工作
资 料 汇 编
&&&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 二○一○年八月
1.黄奇帆市长在全市统筹城乡户籍制度改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 ………………………………………………………………(2)
2.刘学普副市长关于《重庆市统筹城乡户籍制度改革意见》的说明
& …………………………………………………………………(18)
3.重庆市大中专学生转户宣传提纲…………………………(32)
4.给大学生及家长的一封信…………………………………(35)
5.给中职学生及家长的一封信………………………………(37)
6.大学新生入学须知& ………………………………………(39)
7.中职新生入学须知& ………………………………………(41)
8.重庆市农村籍大中专学生转户工作宣传标语& …………(42)
9.农转城市申请表(样表)……………………………………(43)
10.关于印发《重庆市统筹城乡户籍制度改革教育配套办法(征求意见稿)》的通知…………………………………………… (44)
在全市统筹城乡户籍制度改革
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10年7月28日, 根据录音整理)
&&& 户籍制度改革历经半年的精心准备,方案已经成熟。今天召开启动大会,正式拉开改革攻坚的帷幕。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 一、充分认识统筹城乡户籍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
&&& 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是市委、市政府今年以来紧锣密鼓谋划的一件大事,是市委三届七次全委会确定的十大民生工程之一,更是市委、市政府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认真贯彻中央精神的一项重要工作,上应“天时”、下应“人和”。今年年初以来,按照熙来书记要求把户籍制度改革工作抓实、抓好、抓仔细的指示,市政府成立了由我任组长,小平、学普、和平同志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先后五次召开领导小组专题会、三次市政府常务会议或市长办公会议研究改革方案,两次提请市委常委会议审议,并作为十大民生工程之一提请市委三届七次全委会审议。如此高密度、大范围地研究论证,表明市委、市政府不仅对户籍制度改革工作高度重视,而且非常慎重,力求把各方面、各环节都考虑仔细、深入,使方案更周全、更合理,有力、有序地实施。
&&& 农民工问题是困扰我国多年的社会问题。改革开放以来,农村生产力的提高产生了大量剩余劳动力,同时城镇化、工业化的快速推进又需要大量劳动力,于是农民有了进城务工的机会,但由于户籍制度的二元分割,农民工这个特殊群体应运而生。典型特征是全国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和常住人口城镇化率,20多年前相差仅两三个百分点,现在扩大到20个百分点。我市也大体如此,户籍人口城镇化率由直辖初的26%提高到29% ,而常住人口城镇化率由28%提高到52%,差距由3个百分点扩大到23个百分点。长期以来,我国城市户口附着就业、住房、养老、医疗、教育等公共服务,农村户口则附着宅基地、承包地和林地等权益保障,且二者之间不能互换流动。如果我们沾沾自喜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每年提高 1—2个百分点,而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却原地踏步,农民工在城市奉献青春、老弱病残后再回归农村,这样的城镇化过程是不会成功的。城镇化的本质,不是城市人自我改善、独善其身的过程,而是农民转化为城市居民、减少农民的过程。按刘易斯拐点理论,在市场规律作用下,当10%的农村人口生产的农产品能养活100% 的居民,且他们生活水准与城市居民相当时,城乡差距就会自然消失。若不改革现行户籍制度,现在60%的农民50年后还是60% ,即使这60%中的一半还在城市工作、但养老回到农村,这是对城镇化规律的严重扭曲,是城乡统筹一体化的严重阻碍。农民工问题长期不解决,每年春节农民工“候鸟”式大迁徙,成为我国特有的景观,对社会管理、交通运输以及农民工自身都造成很大压力。无论是从经济学、社会学,还是从以人为本的角度,都应该下决心改革现行户籍制度。
&&&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户籍制度改革和农民工问题,中央领导同志多次作出重要指示。锦涛总书记在去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要求:“要把解决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逐步在城镇就业和落户作为推进城镇化的重要任务。要放宽中小城市和城镇户籍限制,积极推进保障性住房制度改革,吸纳有条件的农民工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转化为城镇居民。”家宝总理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放宽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落户条件。有计划有步骤地解决好农民工在城镇的就业和生活问题,逐步实现农民工在劳动报酬、子女就学、公共卫生、住房租赁以及社会保障方面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待遇。”良玉副总理在今年听取我市户籍制度改革工作汇报后,动情地指出:“户籍制度不破解,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早晚要吃亏,甚至事关国家的稳定。当前,我们倡导公平正义、民生至上,这不应该只是喊在嘴里,更应该体现在行动上,涉及到具体问题,不解决户籍问题就很难谈公平。”中央领导同志对户籍制度改革清晰、有力的表态,不仅要求解决农民工的就业问题,还要让农民工在城市落户,与城市居民享有同等待遇。
&&& 对重庆而言,推进户籍制度改革,不仅是贯彻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的紧迫任务,是落实锦涛总书记“314”总体部署和国发〔2009〕3号文件精神的现实要求,也是建设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加快实现全面小康的迫切需要。统筹城乡发展,包括城乡一体化的基础设施、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涉及到城乡各种资源要素的流转,突破口是农民工。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这顶帽子我们已经戴了三年,还没有取得实质性的重大进展。这次户籍制度改革,就是要触及统筹城乡的“神经”,啃试验区的“硬骨头”,打一场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攻坚战”。具体而言,户籍制度改革会带来六大好处:
&&& 一是促进社会公平。目前,农民工的福利待遇与城市居民相差很大,比如子女在城市入学的择校费高达万元,企业为农民工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比城市职工低8个百分点等,都有失社会公平正义。我们改革户籍制度,不是简单地取消户籍管理,而是要理清根根节节,让农民工真正享受与城市居民同等的福利待遇,否则就是花拳绣腿、回避矛盾,就是唱高调、大伪善。
&&& 二是有效扩大消费。推行“家电下乡”政策,是为了让长期生活在农村的居民增强消费能力。如何让长期生活在城市的农民工也像城里人一样大胆消费,最简单的办法就是改革户籍制度,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大体上,目前中西部地区城乡消费差距人平约1万元,我市转户进城300万人,每年可增加消费300亿元。这种拉动力,与固定资产投资拉动不一样,是长周期的持续拉动,是真正符合科学发展观的需求增长型发展模式。
&&& 三是提高农村生产力。人多地少、劳动生产率低,是农民增收致富难的最重要原因。有个规律,如果农民人均收入在2000元以内,80% 以上收入会来自农业;3000元以上,60% 来自农业;4000元以上,40% 来自农业;5000元以上,20% 来自农业。这符合我国的实际,表明通过减少农民,发展规模经营,提高劳动生产率,可以实现致富。目前,我市3000多万亩耕地由 2000 多万农民分配,今后十年如果实现1000万农民进城落户,农民人均耕地面积就会翻番,人均产出水平和农民收入也会相应翻番。
&&& 四是促进城乡资源要素一体化。计划经济时代形成的城乡“剪刀差”,不仅表现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社会保障的二元分割,也表现为城乡资源要素的不能互换流动,最突出的是城乡建设用地。按照世界城市发展规律,城镇化过程中农用地面积不是减少而是增加,因为农民进城后,其分散的农村建设用地可复垦为耕地、林地或生态用地等。但我们违背了这个规律,总是担心城镇化快速推进,全国18亿亩耕地红线守不住。究其原因,根本在于农民工用地“两头占”,既占用城市人平100平方米建设用地,又占用农村人平250平方米宅基地。如果能实现城乡建设用地流转,将全国2亿农民工的宅基地复垦为耕地,就可净增耕地3万平方公里,守住18亿亩耕地的压力自然迎刃而解。而且,目前推行城乡建设用地占补平衡,把一些荒山、荒沟甚至河流开发为耕地,对生态是一种破坏。改革户籍制度,实现城乡资源“一头占”,是按经济规律办事,也节约了宝贵的资源。
&&& 五是增加城市活力。青壮年农民工及新生代转户进城,不仅让城市更加年轻,推迟城市老龄化,还带来人口红利。比如养老保险,转户农民真正享受养老待遇是在10年、20年后,现在缴费在某种程度上是帮助城市弥补养老金不足。城镇化的人口扩张,绝不是“天下”掉下来精英,不能寄望于全部是大学生、留学生、投资者,更多是“地上”涌过来农民工,“骨头连着筋”成为有机活体。未来十年,主城新增城市人口500万人,至少70%是农民工。
&&& 六是降低社会管理和运行成本。重庆的户籍改革办法奏效,全国各地仿效推进,每年2亿“候鸟”人群不再在城乡之间来来回回,降低社会管理成本,减少不稳定因素,促进社会和谐。
&&& 二、切实把握户籍制度改革的关键环节
&&& 第一,转户进度“分两步走”。第一步,今明两年打一场攻坚战,解决包括有条件的农民工及新生代、历史遗留问题人群 338万人。经过两个多月时间的仔细摸排,凡是在主城区务工经商五年以上、区县城务工经商三年以上的,都已经记录在案、一目了然,这为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这300多万人转户到位,全市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将由目前的 29% 提高到37% 。第二步, 年通过系统的制度设计,畅通城乡户籍转化通道,力争每年转户80万—90万人,即每年把新增符合条件的农民工60万—70万人,加上20万大中专学生,随时产生随时转户,累计再转户700万人,到 2020年城镇户籍人口达到 2000万人,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提高到 60% 以上,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的差距缩小到 10 个百分点左右。这将是社会结构的一次大变革、 城乡生产力的一次大解放,也是实现城乡统筹的一个重要标志。
&&& 第二,转户居民布局“三个层级”。遵循宽严有度、分级承接原则,按照主城、区县城、集镇三个层级,分别设定准入门槛,适度放宽主城、进一步放开区县城、全面放开乡镇的落户条件。比如,对于就业年限,主城区落户要求五年以上,区县城三年以上,中心镇可全面放开。对投资移民、买房移民等也适度放开,但有不同的准入要求。力争到 2020 年全市城镇户籍人口超过 2000万人,其中主城区1000万人、31个远郊区县城600多万人、六七百个小城镇 300 多万人,形成合理的城镇人口区域布局,避免农村居民“一窝蜂”涌入主城。
&&& 第三, 率先转户“三类重点群体”。一是农村籍大中专学生。属于农民工新生代,许多在农村土地第二轮承包时还没出生,也没有农村承包地。按现行制度,农村孩子读大学能转户,但读中专、技校不能,他们毕业后在城市没有固定工作就无法获得城市户口。要让他们一进校就成为城镇人口,摆脱无地无业的尴尬。目前这部分人群有66.7万人,由市教委、市公安局负责,所涉及学校具体推进,在秋季开学时全部转户到位。二是在城镇有稳定收入和固定住所的农民工及其家属。这是转户的主体。这部分群体长期在城市打工,已成为城市建设发展不可或缺的产业工人,在城市的就业、住房、社会保障等已有较好基础,已基本具备在城市生活的条件。这部分农民工约170万人,进城时拖儿带女会有220多万人,今年内争取转户50万人。三是历史遗留问题人群,包括已用地未转非、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失地未转非、城中村居民、农村五保对象在内的44万人。这是历史欠账,理应一步到位。总体上,通过各方面努力,今年内力争实现150万人转户,形成良好的示范引导,为明年全部解决余下100多万人转户创造条件。
&&& 第四,改革方案具有“三大创新”。户籍制度改革不是简单地变更户口登记,要害在于确保转户进城农民就业、住房、养老、医疗、教育“五件衣服”一步到位,同时在农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宅基地使用权和林权“三件衣服”暂不取消,给予3年过渡期,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逐步退出,防止损害农民利益,防止出现流离失所和城市“贫民窟”。这样的制度安排,有三大创新:一是农村“三件衣服”保留3年。认为农民转户进城后就不再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一亩三分地”就要相应退出的想法,是典型的本本主义,是对农民基本权益的漠视和剥夺。由于农民长期处于弱势地位,我们给予转户农民 3 年过渡期,是观念的创新,也实事求是,本质是维护农民的根本利益,是坚持以人为本、和谐发展。二是农村“三件衣服”有偿退出。与城市土地及住房有价值、可抵押一样,农村土地使用权理应“有价”,“三件衣服”自然应该有偿退出。宅基地退出分为两类:一类是城郊结合部,由于级差地租清楚,可实行农村建设用地整体转化为城市建设用地的方式;二类是边远山区,可通过地票交易,既发现农村建设用地的市场价值,又实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对于承包地,可按土地流转或持股方式,一次性或长期地流转给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经营大户,提高规模经营水平。三是暂时保留农民三个权益。包括保留林地使用权、保留计划生育政策、保留农村各项补贴。
总之,我市的户籍制度改革方案,是完全从保障农民基本权益和长远发展为出发点进行设计的,一定要把这些好政策宣传好、落实好,让农民朋友真正认识到改革的好处,自愿、踊跃地转户进城,绝不能强迫他们落户,不能变成“运动”的过程。
&&& 三、注重解决户籍制度改革推进过程中的核心问题
&&& 第一,关于就业。现在有一种担忧,如此规模庞大的农民工转户进城,会不会出现转户农民大面积变成城市失业人群,使城市登记失业率由目前的4%增加到8%甚至更高。对此,有三点考虑:一是农民工转户以实现就业为前提。作为转户进城的重要条件,主城区务工经商必须在五年以上,远郊区县城必须在三年以上。当然一对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夫妇转户进城后,把没有就业的父母和小孩一并带入,于情于理都是许可的。我们的主题是转户农民工,而不是只简单地把没有就业的农村居民转户到城市,这是户籍制度改革十分重要的原则。二是产业持续快速发展有支撑。延续重庆工业过去五年年均增长25%的良好态势,到2020年工业销售值有望增加到4万亿元,比现在净增3万亿元。按照人均创造50万—60万元工业销售值测算,至少可提供就业岗位500万—600万个。同时为工业配套的服务岗位按 1∶1 测算,又可提供就业岗位500万—600万个。总体上,今后十年产业发展可创造就业岗位1000万个左右,每年进城落户的几十万农民工是有工作干的。三是“三位一体”推动农民工就业。与重庆整体发展思路一样,在农民工就业问题上,同样是城镇化、工业化、城乡统筹一体化“三位一体”推进。按照人口梯度转移规律,今后十年城市人口由目前1000万人增加到2000万人的过程中,主城区分布1000万人、远郊区县城分布600多万人、小城镇分布300多万人,这种空间分布正好与转户农民分层布局相一致。最终可形成城镇化、工业化、城乡统筹一体化各容纳1000多万人口的格局,使城乡就业人员合理分布。
&&& 第二,关于调动农民转户积极性。从农民家庭成员构成角度,对主城郊区、渝东北、渝东南农民的调查发现,不同年龄段群体对转户进城的意愿大不一样。一是青年农民工,进城务工经商三五年的,有小孩读书,对转户进城千乐意、万乐意,最大的希望是小孩到城市后能接受更好的教育。二是壮年农民工,进城务工经商十年或者更长时间,个人愿意转户进城但有顾虑,主要是家中还有老人,让老人长期留在农村,一来不放心,二来每年往返于城市与农村也是一种负担。三是老年人,愿意转户进城但不愿意或无能力承担一次性支付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费用。调动各层次农民转户的积极性,关键是让农民在转户过程中获得相应补偿,使他们进城后有基本的经济能力支撑社会保障。为此,我们设计了农村宅基地和承包地有偿退出机制,退出宅基地及农房可获得 5万—10万元不等的补偿,加上流转承包地1万—2万元不等的补助,其中一部分用于给老年人交纳养老保险等费用,青壮年则是今后五年、十年由企业和个人共同承担。因此,只要农村宅基地、承包地有偿退出,比如通过地票交易每亩10万元,这样政策的吸引力就很强,农民转户就很乐意。可能有人会问,全市转户 300万人,可退出宅基地50多万亩,有没有这么大的地票需求?有。目前,全市建设用地指标仅20万亩,实际用地需求缺口很大,仅两江新区开发建设未来十年每年就需要20万亩。在这种背景下,如果每年产生地票10万亩,一定能够充分利用起来。当然,首先需要财政准备一笔周转金,用于转户农民退出宅基地,然后复垦产生地票,最后在土交所实现交易。具体运作中,转户农民可自行把退出的宅基地及农房复垦为耕地,只要验收合格,既可得到地票收益,又赚得一笔复垦资金,以此调动农民转户和退地的积极性。
&&& 第三,关于改革成本。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确需付出巨额成本,这是很多人不敢真正触及户籍制度改革的主要原因。对此,我们进行了审慎的测算和评估,按全部整户转移、全部退出土地测算,今明两年集中转户338万人,总资金需求约2000亿元,其中取得城镇居民身份1200多亿元,解除农村居民身份近800亿元。 经认真分析,完全可以通过行使公共权力,进行有效引导,借助市场力量,撬动社会各方面分摊改革成本,让巨额改革成本“化整为零”。一是养老和医疗保险。转户前农民工参加农民工养老保险,转户后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企业缴费比例由 12% 提高到 20% ,平均每人每年需多缴1000多元;同样,转户前农民工参加农民工医疗保险,转户后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企业平均每人每年需多缴1000多元,两项合计需多缴2000元。如果有 200万人就是40亿元,缴费十年就是400亿元,这笔支出会增加企业用工成本,企业该不该出?应该。一方面,全市企业每年增加支出40 亿元,占万亿元工业销售值的比例不到 1% ,对企业成本的影响甚微。另一方面,农民工转为城市居民、成为企业职工后,会极大增强农民工的主人翁意识,为企业创造出远超过 40 亿元的财富。这个过程中,政府重在制定规则,让企业合理分摊成本,让同一企业的所有人、所有的企业共同遵循。二是住房保障。有人担心,农民工大规模进城会不会出现印度孟买、新德里和巴西里约热内卢、圣保罗那样的“贫民窟”?不会,关键靠制度设计。我们拟通过鼓励购买普通商品房或二手住房、租住公租房、兴建城镇规划区转户小区、工业园区民工宿舍、民工公寓“五大途径”予以保障,特别是公租房为解决农民工“住有所居”问题提供了很好的平台。到2012年,全市建成公租房3000万平方米,需要投入700多亿元,其中政府通过土地划拨、城市建设配套费及相关税费减免等注入200多亿元,还有400多亿元通过银行贷款、社保基金等融资渠道解决,并通过农民工等交纳租金可以实现平衡。三是教育。农民工转户进城后,对其子女上学不再收取择校费。教育成本增加主要是教育设施生均经费支出,约需 20亿元,属于基本公共服务,由政府支出。四是就业保障。农民工转为城市居民后,纳入城镇就业服务和保障体系 分类开展教育和就业培训,给予创业扶持,需要政府投入10亿元左右。经仔细算账,这次户籍制度改革2000亿元成本中,真正需要政府支出100多亿元,包括解决40多万已用地未转非等历史遗留问题以及为随青壮年农民工入迁的老年人支付养老保险待遇等。而且,相当部分改革成本并不需要当期支付,比如城市养老和医疗,由于转户对象主要是新生代农民工,大规模资金需求会在20年以后。因此,预计这次户籍制度改革需启动资金100亿元左右,通过努力我们有把握实现目标。
&&& 第四,关于转户载体。这是户籍制度改革的重要命题。农民工转户以实现就业为前提,因此这项工作要以农民工的就业单位为主要载体。所有农民工用人单位,不论国有、民营,还是内资、外资,一视同仁,都有责任和义务把符合条件的农民工转户进城问题落实好。所有农民工用人单位特别是国有企业要切实负起责任,为本单位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办理转户手续,与农民工建立起更密切的关系,不仅让农民工感受到社会地位有了提高,有利于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对企业职工也是一次难得的思想政治教育。所有农民工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都要认真学习领会户籍制度改革相关文件,明确相关要求和操作程序,不要把户籍制度改革变成社会工程,出现农民工转了户口,还根本不知晓或者不知道如何为转户农民工补缴社会保险费等情况。特别要强调的是,无论什么性质的企业,决不能因为农民工转户后会增加企业用工成本,就解雇农民工。现在确实有企业在寻思,让重庆籍农民工先下岗,再去招聘非重庆籍农民工,以降低用工成本。如果国有企业出现这种情况,厂长经理一律免职,市国资委必须动用这个行政杠杆。对于民营企业,我们相信,重庆的民营企业家都有很强的社会责任感,都有很高的政治觉悟。希望各类企业少动这种小脑筋,多动一点市场经济竞争的大脑。重庆在全国率先推动户籍制度改革,确实存在这种“缝隙”,但不希望看到真的有企业往里钻。于今后每年新生代农民转户进城,就变成程序化的制度安排,什么时候转户等问题应在用工合同中予以明确。农村籍大中专学生一进校就转为城市户口,今后十年可转户200万人,大中专学校是又一个重要载体。各区县(自治县)政府是推动户籍改革的大平台。农民工在企业工作,其转户后的城市福利待遇由企业帮助落实到位,但其农村宅基地的退出企业别干预,由农民自己做主,各县(自治县)政府给予引导和推动。
&&& 第五,关于责任落实。大规模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尚属新生事物,以直辖市为单位推进改革,在全国也属首例。把好事办好,根本出发点是站在农民的立场,为农民着想,充分保障农民的基本权益,同时兼顾城市的空间容量。尽管市委、市政府非常审慎、非常严密地论证了实施方案,但实际执行过程中肯定会出现许多新问题、新矛盾,特别是一些细节问题会层出不穷。市户籍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每两个月定期召开一次会议,专门研究解决各方面反映的突出问题,直至338万农民工转户进城到位。市户籍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陈和平同志负总责,具体协调各区县(自治县)、各部门和企业、学校,及时处理改革推进过程中出现的具体问题。各区县(自治县)也要成立户籍制度改革领导小组,落实专人负责推进。各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市发展改革委主要负责方案完善及政策措施的总体协调平衡。市公安局主要负责户籍登记、统计、管理以及处理各种与户籍有关的社会问题。市教委主要负责把农村籍大中专学生的转户落实到位,搞好中小学校布局调整。市人力社保局主要负责转户居民的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落实,衔接好各类保险的转接。市经济信息委、国资委、市商委要增强对各类企业的号召力,国有企业农民工转户由市国资委推动,工业类非国有企业农民工转户由市经济信息委负责,商业类非国有企业农民工转户由市商委协调。市总工会要把农民工转户作为近一阶段工会工作的重点,在每一个企业单位中发挥好服务功能,帮助农民工在转户中维护基本保障权利。总的要求,市级各部门各司其职,区县(自治县)政府领导“一把手”负总责,把市委、市政府的这一重大改革举措,把事关千百万农民福祉的这一重大民生工程,全力以赴抓细抓实、抓出成效。
主题词:公安 &户口 &改革 &讲话 &通报
分送: 市委书记, 市政府市长,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市政协主席。
市委副书记,市委常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政
府副市长, 市政协副主席。
市政府秘书长(厅主任), 副秘书长, 厅副主任。
市委办公厅,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市政协办公厅,
市高法院, 市检察院, 重庆警备区。
各区县(自治县) 人民政府, 市政府各部门。
各民主党派市委, 市工商联, 各人民团体。
关于《重庆市统筹城乡户籍制度
改革意见》的说明
重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刘学普
7月26日,奇帆市长签发了市政府“关于重庆市统筹城乡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今天,市政府召开全市户籍制度改革工作会议,标志着重庆市统筹城乡户籍制度改革工作正式全面启动。根据会议的统一安排,下面,我对我市统筹城乡户籍制度改革意见进行说明。
一、重庆户籍制度改革决策及形成过程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一直致力于从制度层面推进城乡统筹,很多工作在全国具有示范意义。去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把解决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逐步在城镇就业和落户作为推进城镇化的重要任务,放宽中小城市和城镇户籍限制。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温家宝总理又强调“要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放宽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落户条件”。根据中央要求,年初以来,按熙来书记指示,我市成立了由奇帆市长任组长的重庆市户籍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明确由市公安局、市发改委牵头,统筹协调市人力社保局、市国土房管局、市农委等17个部门和单位开展户籍制度改革研究。
(一)《意见》形成的过程
一是深入调研。今年以来,先后派出3个考察组赴北京上海、广东、成都等7省市考察学习户籍改革的经验做法;分别召开了专家学者、区县政府、乡镇基层干部、农民工、大中专学生等5个层面的13个座谈会;组织开展进城务工经商农民工抽样问卷调查,发放调查问卷5.1万份;选择建工集团、商社集团、城口县的40多户农民工进行了一对一座谈。同时,完成了重点转户群体等50种数据报表的采集统计工作。
二是集中起草。为了集思广益,从今年2月3日起,我市成立了由发改委、公安局等相关部门组成的《意见》起草攻坚小组,认真研究、反复磋商,经过30余稿的修改,最终形成了《重庆市统筹城乡户籍制度改革意见》。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农村工地退出和利用、户口迁移、社会保障三个核心配套办法。
三是征求意见。区县政府是户籍改革的实施主体。为了使户籍改革政策更具操作性,市政府办公厅先后两次征求40个区县意见,并根据区县意见对重点转户群体、改革风险、成本评估及政策设计等进行了反复论证和调整。
(二)《意见》的决策过程
一是专题赴京汇报思路。户籍制度改革关系重大,为了确保我市户籍制度改革总体思路和政策设计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在形成户籍制度改革基本思路后,《意见》起草涉及到国务院研究室、国家发改委、公安局汇报我市户籍制度改革基本思路,得到了有关部委的肯定。在市委三届七次全委会前,熙来书记、奇帆市长就户籍制度改革有关问题向家宝总理、克强副总理进行了专题汇报,得到了中央领导的认可与支持。
二是市委、市政府反复认真研究。《意见》形成后,先后5次提交户籍改革领导小组会、3次市长办公会、2次市委常委会议审议,并在市委三届七次全委会期间召开专题会议讨论,熙来书记、奇帆市长多次召集专题会研究户籍制度改革,并作出重要指示。7月12日,市政府第75次常务会议最后审议并通过了《重庆市统筹城乡户籍制度改革意见》以及户口迁移、农村土地退出和利用、社会保障3个改革配套方案。
三是纳入三届七次全委会决定。市委三届七次全会通过的《关于做好当前民生工作的决定》,将户籍制度改革作为10大民生问题之一,纳入了全市近期要推进的重点工作,提出了具体的工作任务和目标,将有力推动改革的实施。
二、重庆户籍制度改革的总体思路
我市统筹城乡户籍制度改革的总体思路是:坚持综合配套、有偿自愿,分阶段推进、分群体实施、分区域布局。
(一)分阶段推进
鉴于户籍制度改革涉及面广,推进难度大,有必要统筹规划、循序渐进,分阶段予以推进。我市户籍制度改革具体分为两个阶段:一是年,重点推进有条件的农民工及新生代转为城镇 ,解决户籍历史遗留问题,力争两年内新增城镇居民300万人,非农户籍人口比重由目前的29%上升到37%,实现转户人口在主城、区县城、小城镇三级城镇体系的合理布局。二是年,通过系统的制度设计,建立完善土地、住房、社保、就业、教育、卫生支撑保障机制,进一步放宽城镇入户条件,力争每年转移80-90万人,到2010年新增城镇居民700万人,非农户籍人口比重提升至60%,主城区集聚城镇居民1000万人,区县城集聚城镇居民600万人,小城镇集聚城镇居民300万人,形成自由互通、权益公平、城乡一体的户籍制度体系。
(二)分群体实施
户籍制度改革重点转户群体的总体设想是,以有条件的农民工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为突破口,同时一并解决好历年来已被政府征地但未转非人员、大中型水利工程失地未转非农民等户籍历史遗留问题。经认真调查、科学评估,我市今明两年有条件解决好两类重点群体的户籍问题,共338.8万人。
第一类是有条件农民工及新生代,约294.1万人,主要包括了3个群体。一是在主城区务工经商五年以上、在远郊区县城务工经商三年以上的农民工173.5万人,按1:1.3测算其家庭成员转户,共约225.6万人。二是农村籍大中专学生66.7万人,其中,目前有44.7万名在市内就读的本市籍大中专学生未转非,按近年来招生规模测评,未来2年内我市将有约22万本市农村籍学生就读市内大中专院校。三是农村退役士兵,未来2年全市将新增农村退役士兵1.8万人。
第二类是历史遗留问题,约44.7万人,由3个群体组成。一是1982年以来,全市共有已用地未转非人员32.9万人。其中,市级重点项目未批先用土地未转非人员6.9万人,区县及区县以下政府自行批地未转非人员26万人;二是全市共有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失地未转非人员4.9万人;三是城中村未转非人员0.9万人;四是农村集中供养五保对象6万人,其中,目前有4.4万人,未来2年增量1.6万人。
(三)分区域布局
根据城乡总体规划,针对主城区、区县城和小城镇,制定科学的户籍准入政策,积极引导农村居民向城镇转移落户,使我市城乡户籍转移呈现梯次渐进、分布合理的良性发展态势。形成合理的城市人口区域布局,进一步助推城市化进程。
第一,主城区入户条件。作为城市核心区域,提出适度放宽主城区户籍准入条件,即充分考虑到资源要素的承载能力和配套功能的有效利用,又考虑到吸纳有条件的农民工转户进城,防止损害农民利益,防止农民流离失所,防止出现城市贫民窟现象,为城市化推进创造有利条件。为此,对主城区入户设置了如下条件:一是在主城区务工经商五年以上,二是购买成套商品住房,三是投资兴办实业三年累计纳税10万元或一年纳税5万元以上。到2020年主城区城镇居民达到1000万人。
第二,远郊31区县城入户条件。作为城市重要组成部分,全面发展远郊区县城,扩大城市规模,进一步放开中小城市落户条件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要决策的具体体现。区县城入户条件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在远郊31个区县城务工经商三年以上,二是购买成套商品住房,三是投资兴办实业三年累计纳税5万元或一年纳税2万元以上。到2020年区县城城镇户籍人口达到600万人。
第三,乡镇入户条件。重庆具有大城市、大农村、大库区、大山区的特点,鼓励农村居民在乡镇聚居区居住,全面放开其他乡镇户籍准入条件,允许本市籍农村居民本着自愿原则,就近就地转为城镇居民,更有利于集约农村,提高农村生产力和社会稳定。到2020年,使我市小城镇户籍人口达到300万人。
三、户籍制度改革的政策框架和制度体系
按照充分保障农民利益和充分考虑城镇承受能力的原则,针对农村承包地、宅基地、林地“三件衣服”和城市就业、社保、住房、教育、医疗“五件衣服”,为农民转户进城设计了一套完整的政策体系,概括起来就是“335”,即:3年过渡、3项保留和5项纳入,确保转户居民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待遇。
(一)关于3年过渡
对农村居民转户后承包地和宅基地的处置,设定了3年过渡期,允许转户居民最长3年内继续保留宅基地和承包地的使用权及收益权。这样的制度安排,一是有利于减少社会震荡,促进农民转户进城真正融入城市生活,消除农民转户的后顾之忧,避免把转户农民推进向无地、无房、无业的“三无”行列。二是为实现转户居民“三大保障”与“五大保障”的置换腾出时间,这个置换一般需要2-3年时间。三是确保城乡居民身份的平稳过渡。
在3年过渡期内,转户居民享有自由选择权,可错位错时退出宅基地和承包地,既可全部退出,也可以部分退出;既可以保留收益权和经营权,也可以保留收益权、流转经营权;既可以个人转户,也可以整户转户。对转户居民自愿退出宅基地使用权及农房的,参照同时期区县征地政策对农村住房及其构附着物给予一次性补偿,并参照地票价款政策一次性给予宅基地使用权补偿及购房补助,今后征地时不再享有补偿权利。对自愿退出承包地的,按本轮土地承包期内剩余年限和同类土地的平均流转收益给予补偿。对承包地、宅基地和农房的补偿由农村土地整治机构或国有土地储备机构实施。
设立3年农村土地退出过渡期的制度安排,是重庆户籍制度改革的重大创新和突破。避免了在农民退地问题上“急转身”,真正维护了农民的根本利益,有利于减少社会震荡。既有利于农民转户进城后的发展,又有利于耕地集约经营、防止撂荒,符合工业化、城镇化的渐进过程。
(二)关于3项保留
农民转户进城真正融入城市生活,不仅涉及转户农民自身的素质和心理,也与城市社会环境密切相关,将是一个复杂的耦合过程。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根本目的是保障农民权益、富裕农民。为此,此次户改中设计了农村权益3项保留。一是保留林地使用权,农村集体林权已经确权到户,不要求退出,转户居民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流转或自主经营。二是保留计划生育政策,农转非人员在享受城镇居民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后5年内,继续执行原户籍地生育政策,享受农村计生奖励扶助及特别扶助政策。三是保留农村各项补贴,农民目前享受的农村种粮直补、农机具补贴等与土地相结合的惠农政策,在农民自愿退出承包地经营权之前继续保留。
(三)关于5项纳入
居民转户后就业、社保、住房、教育、医疗纳入城镇保障体系,实现转户进城后“五件衣服”一步到位,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待遇,真正体现“老有所养、学有所教、劳有所得、住有所居、病有所医”。
一是养老保障。凡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均可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具体分三种情况,自愿退出宅基地的和已经失去土地的,可参加征地农转非人员养老保险,享受一次性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优惠政策,这类政策缴费低,待遇高,市财政还有专项补贴;未退出宅基地的,有用人单位的,由单位统一组织参保并按规定缴费,没有用人单位的,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缴费;没有条件参加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养老保险、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可自愿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符合条件的转户居民纳入城市低保范围。
二是教育保障。对转户进城的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就读,享受与现有城镇学生的同等待遇,改变了目前农民工子女只能在全市600多所指定学校就读的状况。各级政府要按照户籍制度改革转移人口目标和重点接受农民工转户的区域,科学规划城乡学校布局。
三是就业保障。劳动年龄段的转户居民属于城镇就业服务和政策扶持范围,可以享受免费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促进其在城市稳定就业;自主创业享受城镇创业扶持政策,就业困难人员还享受“一对一”的就业帮扶,以及公益性岗位的托底安置政策,确保“壮有业”。
四是住房保障。一方面,自愿退出宅基地使用权及农房的转户居民,可以获得相当于征地标准的住房及其构附着物补偿、宅基地使用权补偿及购房补助。另一方面,转户居民可申请城市公共租赁房,条件成熟时,可以转为购买。同时,鼓励转户居民购买普通商品房,符合条件的纳入廉租住房保障。
五是医疗保障。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均可参加报销范围和标准都高于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同时,转户居民也可以选择继续参加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享受相应医疗保障。农转非人员及其子女和低收入群体在市内居住地享有国家规定的公共卫生服务。
我市统筹城乡户籍制度改革,对全国而言,是一次重大的改革突破和有益尝试;对重庆而言,是建设统筹城乡改革试验区的重要举措;对群众而言,是推动城乡居民权益公平的有力杠杆。出发点正确,程序完备,政策设计严谨,操作上可行。可以说,万事俱备,箭已上弦。
四、推动户籍制度改革要认真把握的几个问题
(一)做好组织领导,全力推进改革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将户籍制度改革作为一项中心工作放在突出的位置,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全力推进。
各区县作为户籍制度改革的责任主体,要加快制定本区县户籍改革实施意见,组织实施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的具体工作,配套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完成市政府明确的目标任务。
市级各部门要根据工作职责,准确把握政策界限,制定完善相关工作细则,确保改革平稳进行。市户改办作为牵头单位,要承担改革的日常工作,加强组织、协调、督促和检查。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户籍制度改革相关政策措施的协调平衡,要全面研究部门改革政策,有效整合部门改革力量,推进形成改革合力;市公安局具体组织实施户籍登记准入工作,要科学掌握三级城镇入户条件,把好户籍改革入口关,做好改革基础分析;市国土房管局、市农委、市人力社保局负责农村土地退出利用和转户居民的社会保障实施工作,要建立完善农村土地流转整治中心、社会保障服务所等机构职能职责,增强为转户居民服务的意识和能力;市经济信息委、市国资委、市中小企业局和其他企业、行业主管部门要牵头做好户籍转户的宣传服务工作;市教委负责推进大中专学生集中转户,要在今年秋季入学时立即启动户口转移工作,引导、帮助全体学生在年内自愿完成农村户籍向城镇户籍的转变;市民政局、市水利局负责推进农村五保对象、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失地农民等历史遗留重点群体转户相关工作,要认真分析各个转户群体的转户意愿,有针对性地制定政策措施,力争在今年内解决历史遗留转户问题;市财政局负责做好户籍制度改革推进所需资金的统筹工作,要确保土地补偿资金、养老保险资金等户籍改革相关经费落实到位。各区县、各部门推进户籍改革工作进展情况纳入市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进行考核。
(二)做好宣传发动和政策解读,形成改革氛围
各级各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多种渠道在全市广泛宣传户籍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基本原则、政策设计和办理程序,搭建政府与群众沟通的桥梁。一是在市内报刊、电视、网络等主要媒体设置户籍改革宣传专栏,积极宣传户籍改革,为群众答疑解惑。二是印制户籍改革宣传手册,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使户籍改革政策深入人心。三是对户籍改革涉及的重点群体,要走村入户,宣传到人,认真开展政策讲解。四是要及时报道户籍制度改革的新进展、新情况,总结经验,树立典型,为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创新良好的社会环境,形成全社会支持改革、理解改革、参与改革的良好氛围,确保改革目标的顺利实现。
(三)做好转户程序衔接,有序推进改革
户籍制度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公安部门的户口迁移、国土农业部门的土地退出和利用、社保部门的各种社会保障,程序繁多,任务艰巨。任何一个环节出现堵塞,都可能影响改革进程。各区县和相关市级部门一是要认真研究转户流程,把各自参与的改革环节想深想透。今天印发给大家有一个总流程图,还有多个专项流程图,大家在工作中要认真理解,正确执行。二是要加强区县之间、部门之间的沟通衔接,确保政令畅通,改革到位,实现农村“三件衣服”、城市“五件衣服”的无缝对接。三是要提高服务质量,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让转户居民少跑路,严禁借户籍制度改革之机搭车收费。
(四)做好农村土地退出补偿,保障转户居民利益
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妥善处理土地问题,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是维护转户居民利益的需要,也是有效推动户籍改革的需要。我们的户籍制度改革意见和配套办法对农村土地的处置作出了非常明确的规定。在处理农村土地的过程中,一定要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一是不得以任何理由非法收回转户居民的承包地。二是农民自愿交回承包地和宅基地的,要及时、足额地按有关规定支付补偿费。三是要搞好转户居民退出承包地的整治、流转和利用,让退出的承包地产生最大收益,防止撂荒。搞好退出宅基地的复垦和所置换出的建设用地的利用,显化资产价值。
(五)做好城镇待遇实现和配套建设,促进权益公平
我们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主要目的就是要实现城乡居民的权益公平。要让转户居民进城能真正享受市民待遇,城镇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的配套必须同步跟进。如果农民转户进城了依然没有地方上学,依然没有良好的社会保障,那我们的户籍改革就没有实质意义。因此,各级国土房管部门和建设部门要做好转户进城人群的住房需求和平衡工作;规划部门、市政部门要做好城市人口扩容后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教育部门要做好学校规划建设,满足各级城镇新增学生的入学需求;卫生部门要做好城镇医疗机构规划建设工作,民政部门要做好城市社区管理、社会救助和福利服务设施规划建设。通过配套设施的完善,赋予转户居民平等的国民待遇、同等的社会保障权利和利益分配机会。
(六)做好改革过程监控,确保社会稳定
户籍制度改革是一个在探索中前行的过程,为了避免改革风险,必须做好改革过程监控。一是市户改办要做好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情况的信息收集、社会舆情掌控工作。包括改革进展情况、市内外媒体及转户居民的反应等等,及时掌控改革动态。二是各区县、各部门要针对改革进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制定完善相关应急预案,有针对性地采取防范和控制措施。三是及时分析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出台相应的应对政策,确保户籍制度改革顺利推进。
同志们,户籍制度改革是利连城乡,利国利民的重大举措。我们要以对群众负责、对历史负责的态度,严肃、认真、高效、有力地推动这项工作,全面促进“五个重庆”和内陆开放高地建设,全面助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力争对全国统筹城乡改革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起到积极示范性作用。
重庆市农村籍大中专学生转户宣传提纲
一、户籍制度改革和农村籍大中专学生转户的重大意义
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是缩小城乡差异、加快城市化进程的重要途径,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要决策的需要;是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率先突破的需要;是提高城市化水平促进城乡一体发展的需要;是根本改变城乡一元化户籍管理体制的需要。
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有利于维护大中专学生合法权利,惠及民生;有利于促进城市人口集聚,加快城市化进程;有利于扩大内需,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有利于促进城乡要素流动,盘活城乡资源;有利于促进生产力提升,繁荣经济。
重庆市大中专学校农村籍在校学生转户,是重庆市户籍制度改革的工作重点之一。有利于农村籍大中专学生与城市学生享受同等待遇,促进社会公平;有利于农村籍大中专学生更好地融入城市学习、工作和生活;有利于农村籍大中专学生更好地规划职业生涯,实现人生未来发展。
&&& 二、转户后可保留的基本权益
(一)保留其在以后整户转移中获得宅基地及农房、承包地的相应补偿或收益的权利;
(二)保留其林地使用权。农村集体林权已经确权到户,不要求退出,转户后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流转或自主经营。
(三)保留享受计划生育政策权利。农村户籍学生转户后,在享受城镇居民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5年内,继续执行原户籍地生育政策,享受农村计生奖励扶助及特别扶助政策。
(四)保留农村各项补贴。目前农民享受的农村种粮直补、农机具补贴等与土地相结合的惠农政策,在其自愿退出承包地经营权之前继续保留。
(五)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仍可继续享受学费、生活费资助。
(六)在校期间办理农转非手续,并随家庭一起退地的,可参照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养老保险办法参加养老保险,建立养老保险关系,工作后接续参保。
&&& 三、转户后可享受的优惠政策
(一)纳入城镇就业扶持政策范围;
1.提供就业服务,强化职业指导,搭建大中专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的对接平台;
2.转户后的毕业生属于城镇就业服务和政策扶持范围,可以享受免费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引导农村籍和农转非的中职毕业生到基层、工业园区、中小企业等实现稳定就业;
3.提供政策咨询、创业培训、项目推荐、开业指导、小额担保贷款、跟踪服务等创业扶持,帮助其通过创业实现就业。
(二)毕业时未就业学生同城镇居民一样可同等参加社会保险,同等享受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及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三)今后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行免试划片就近入学,享有与城镇居民一样的待遇,改变了目前农民工子女只能在全市600多所指定学校就读的状况。
(四)转户后的毕业生,可参加报销范围和标准都高于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五)符合条件的学生毕业后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
(六)今后符合条件的,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可随迁入户。
&&& 四、转户办理途径及程序
(一)学生持身份证、录取通知书或在校证明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直接办理,也可到学校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入学校集体户或就地登记为城镇居民。
(二)学生本人填写由学校统一发放的《农转城申请书》,18岁以下的要求家长共同签字确认,将填好后的《农转城申请书》交给学校,由学校统一到公安机关办理。
(三)毕业生持本人的户口薄或身份证,到重庆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填写《农转城申请书》,18岁以下的要求家长共同签字确认,将填好后的《农转城申请书》交给重庆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统一到公安机关办理。
致大学生和家长的一封信
(参考文本)
尊敬的家长,亲爱的同学:
在这炎热的夏日里,希望我们美好的祝福和诚挚的问候能带给你们一丝清凉!日是我们共同期待和庆贺的日子,这一天,是重庆市农村籍户口转入城镇户口工作正式启动的重要时刻;这一天,是重庆市城乡统筹改革取得实质性突破的重要转折点;这一天,是重庆市广大农民工及新生代取得与城镇居民同等地位,享有同等权利,融入城市和谐生活的重要标志。
亲爱的同学,尊敬的家长,我们知道你们还有许多困惑和疑虑,转户后到底有哪些好处和权利,现在的利益能否得到保障等等。这些问题是这次转户政策设计和着力解决的实质性的核心问题,在这次转户政策体系中一一给出了答案。转户后,你将得到五项权利的保障,即政府送的新的“五件衣服”。具体说就是,转户后就业、社保、住房、教育、医疗纳入城镇保障体系,实现转户进城后“五件衣服”一步到位,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待遇,真正体现“老有所养、学有所教、劳有所得、住有所居、病有所医”。尤其是转户后符合资助条件的,继续享受学费、生活费补助;学生毕业时,纳入城镇就业扶持政策范围;可申请城市公租房,符合条件的纳入廉租房保障;其子女入学享有与城镇居民子女完全相同的政策,义务教育阶段按就近入学的原则安排入学。同时,设定了“3年过渡”时期,即允许转户后3年内继续保持宅基地、承包地的使用权和收益权。自愿退出的,按退出时的相应标准进行补偿。此外,还保留了林地的使用权、计划生育政策、农村各项补贴等三项农村权益,即“3项保留”。这些政策形成了强大而完善的权益保障体系,必将为转户学子带来巨大的实惠和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
亲爱的同学,尊敬的家长,每一个人的发展都与社会、时代的发展紧密相连,我们有幸生活在这样一个伟大的时代,祖国日益繁荣昌盛,家乡变化日新月异,未来的重庆作为内陆开放高地和长江上游经济中心,必将为每一位有志青年的发展提供更加广阔的舞台。
亲爱的同学,你想与城市同学拥有同等地位、享有同等权利吗?欢迎转户!你想与我们学习、生活的城市同呼吸共发展吗?欢迎转户!你想紧跟时代步伐,融入现代生活,为自己的人生梦想奠定坚实基础吗?欢迎转户!尊敬的家长,为了保障孩子的权益和更好的发展,请支持和配合孩子转户。
热忱欢迎广大同学投入城市怀抱,为我们共同的理想和目标一起努力吧!
&&& &&&&&&&&&&&&&&&&&&&&&&&&&&&&&XXXX学校
&&&&&&&&&&&&&&&&&&&&&&&&& &&二○一○年八月& 日
(学校结合实际修改后,给每一位在校学生和新生寄发一份)
致家长和中职同学的一封信
(参考文本)
尊敬的家长、亲爱的同学:
重庆市人民政府于2010年7月全面启动了统筹城乡户籍制度改革,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农村户籍的在校学生(含2010级新生),自己提出申请,都可将农村户口转为城市(或城镇)户口。这是我市农村户籍学生和家长的一件大喜事!
市政府为我市农民转户进城和中职学生转户进城提供了许多优惠政策,概括起来就是“335”,即“3年过渡、3项保留和5项纳入”。具体说,“3年过渡”就是转户后设定了3年过渡期,允许转户者最长3年内继续保留宅基地和承包地的使用权及收益权;“3项保留”就是保留林地使用权,保留计划生育政策,保留包含农村种粮直补、农机具补贴等在内的农村各项补贴;“5项纳入”就是转户后就业、社保、住房、教育、医疗纳入城镇保障体系,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待遇,实现同工同权。另外,符合资助条件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继续享受学费、生活费补助,毕业后还可以纳入享受公租房范围。
中职毕业生大多选择在城镇谋生和安家立业,习惯于城市工作、学习和生活的新生代农村学生,再回到农村是不现实的。如果将农村户籍转为城镇户籍,将有利于农村学生加快融入城镇的步伐,有利于规划自己未来的职业生涯和发展,也有利于下一代的培养和教育。因此,现在选择转户进城,不仅不会影响你的任何利益,相反会让你成为体面的城里人,享受与城里人平等的待遇,彻底融入你学习和生活的城市。
尊敬的家长、亲爱的同学,户籍制度改革是市委、市政府推出的为民利民的重大举措。为了尽早融入城市,开创美好生活,请家长支持学生将户口转入城镇。你们可将学生的户口转入所在学校集体户头,可以挂靠城镇亲属户头或由就业单位、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托管。学生毕业后可以由重庆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对户籍进行托管。
&&& 祝愿亲爱的同学转户顺利,学习进步,事业有成!
×××学校
二○一○年八月十三日
大学生入学补充(转户)通知
(参考文本)
      同学:
热烈祝贺并欢迎你成为我校大家庭中的一员,在你即将走出农村步入城市学习和生活的同时,我市一项开全国之先河的城乡户籍制度改革已正式实施。
农村籍大学生入学转户是我们国家一直坚持的一项基本制度,是国家尊重人才,关爱大学生的重要举措,也是农村学生的一项崇高荣誉。按照本次户籍改革“3年过渡、3年保留和5项纳入”的政策规定,你转户后,不仅与城镇学生一样享受就业、社保、住房、教育、医疗等“5项纳入”福利待遇,还在3年过渡期内,允许继续保留原来宅基地、承包地的使用权和收益权,保留原林地使用权、保留享有原农村种粮直补,农机具补贴等在内的农村各项补贴权利等“3项保留”权利。
亲爱的同学,希望你认真了解我市城乡户籍制度改革政策,与父母沟通并认真填写《农转城申请表》(未满18岁者,需父母作为监护人在申请表上签字),在入学报到时与其它报到材料一并交送学校,完成报到手续。
               XXX学校
            二○一○年八月XX日
温馨提示:
为全面贯彻落实重庆市统筹城乡户籍制度改革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既定工作计划扎实推进工作进程,确保全市农村籍本专科学生转户工作顺利开展,圆满完成市委市府下达的工作任务,特温馨提示如下:
一、请认真清理2010级录取新生中的重庆农村籍学生名单,并将统计情况于9月1日前上报我委学生处;
二、向本校已录取的重庆农村籍学生补发入学转户须知,各高校应根据自身具体情况修改建议文本,并将《农转城申请表》及宣传资料一并寄发;
三、各高校在新生报到时,务必将收取《农转城申请表》及办理相关手续,纳入新生报到工作中。
中职学生入学须知
(参考文本)
&&&&&&&&&& &同学:
祝贺你成为我校×××专业一年级新同学,希望你按照我校入学须知的要求,准时到校报到注册,学校将热忱欢迎你!
为了深入推进城乡统筹综合配套改革,逐步缩小城乡差别,重庆市人民政府于2010年7月全面启动了统筹城乡户籍制度改革工作,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农村户籍的在校学生(含2010级新生),均可申请转户进城。
中职学生的农村户籍转为城市户籍后,将按照“3年过渡、3项保留和5项纳入”的政策,与城镇学生享受同等待遇。具体说,“3年过渡”就是转户后设定了3年过渡期,允许转户者最长3年内继续保留宅基地和承包地的使用权及收益权。“3项保留”就是保留林地使用权,保留计划生育政策,保留包含农村种粮直补、农机具补贴等在内的农村各项补贴。“5项纳入”就是转户后就业、社保、住房、教育、医疗纳入城镇保障体系,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待遇,实现同工同权。
如你愿意将农村户籍转为城镇户籍,请填写《农转城申请表》(附后)(不满18周岁的学生需学生本人和家长共同签字确认),报到时带上身份证并将《农转城申请表》交学校保卫部门,以便办理相关手续。
×××学校
二○一○年八月十三日
(备注:仅供各校在使用时参考)
重庆市农村籍大中专学生转户工作宣传标语
1.抓好农村籍大中专学生转户工作 &推动统筹城乡户籍制度
2.推动户改惠民生 &教育当好排头兵
3.上学转户进城镇 &开辟人生新途径
4.户籍改革政策新& 待遇平等顺民心
5.转户籍& 变身份 &谋发展& 创未来
6.户籍改革 &以人为本& 改变生活& 点亮人生
7.户籍改革利民生& 实惠优先送学生
8.户籍因入学而转 &机遇因进城而握
9.城市让你生活更美好& 城市让你未来更辉煌
10.城市是我家& 我要融入她
11.做城市主人& 创精彩人生
12.康庄大道任我行& 我是城市新主人
农转城申请表
■整户&&&& □部分
19**年**月**日
**********
重庆市大足县邮亭镇**村1组
重庆市建工集团二建公司
南岸区珊瑚路*号13-4
□购房& □就近就地转户 &&□优秀农民工&& □五保户&& □复员退伍士兵& &
□夫妻投靠&&&& □父母投靠&&&& □子女投靠&&&&&& □其他&&&&&&&&&&&&&&&&&&&
□大中专学生(□迁学校集体户&& □原籍地转)& &&&&&&&&&&&&&&&&&&&&&&&&&&&&&&&&&&&
■务工经商(□公租房&&&&&&& ■租私房&&&& □单位集体宿舍)&&&&&&&&&&&&&&&&&&&&&&&&&&&&&&&&&&&&&&&&&&&&&&&&&&&& □投资办厂(□公租房&&&&&&& □租私房&&&& □单位集体宿舍)
重庆市大足县**镇**村*组
重庆市大足县**镇**村*组
重庆市大足县**镇**村*组
以上迁移人员自愿转为城镇居民,所提交的身份信息和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愿承担法律责任。
&&&&&&&&&&&&&&&&&&&
& 申请人签名:罗**&&&&&&&&&&&&&& 2010年& 月& 日
关于印发《重庆市统筹城乡户籍制度改革教育配套办法(征求意见稿)》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在渝高校,中职学校,委直属单位: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城乡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渝府发〔2010〕78)号》相关要求,为切实做好重庆市统筹城乡户籍制度改革教育配套工作,现将《重庆市统筹城乡户籍制度改革教育配套办法(征求意见稿)》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并请将修改意见于日前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反馈回市教委发展规划处。
联系人:布玉涛&&& 电话:(兼传真)
电子邮箱: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二○一○年八月十八日
重庆市统筹城乡户籍制度改革教育配套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重庆市统筹城乡户籍制度改革意见》,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坚持统筹协调、以人为本、稳步推进的原则,加快城乡教育一体化进程,满足转户进城农民及其子女入学需求。
第二章& 学校配置
第三条 &按照户籍制度改革转移人口目标和重点接受农民工转户的区域,准确把握城乡适龄人口及中小学在校生规模变化状况,科学合理配置城乡中小学和中职学校资源。
第四条& 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留足教育用地,在主城区、区县城、小城镇,加快新建或改扩建一批幼儿园、中小学和中职学校。
第五条& 加快中小学标准化学校建设步伐,严格按照“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的要求,新建或改扩建学校,保证城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
第三章& 师资配置
第六条& 健全城乡教师资源调配机制。储备一批适应中小学各科教学和中等职业学校各专业的教师资源,加大对教师资源的调控、保障力度,实现教师足额配备,促进教师资源均衡配置。
第七条 &完善农村教师培训机制。加强农村富余教师培训和继续教育,实施农村教师转移提升工程,根据人口流向情况,引导农村教师按需、有序流向城市学校任教。
第八条& 建立教师补充长效机制。加大教师资源补充的力度,加强高中阶段教师队伍建设,满足高中阶段教育师资需求。
第四章& 入学政策
第九条& 本市农村户籍转户迁移人口子女入学,按照“流入地区县政府管理为主、公办学校接收为主”的原则,由户籍迁入地区县(自治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
(一)学生及其监护人的户籍迁入地和居住地一致时,由户籍迁入地所在区县(自治县)教育行政部门按当地户籍居民子女义务教育入学办法安排就近入学。
(二)学生及其监护人的户籍迁入地与居住地不一致时,其学生就学由居住地区县(自治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并指定学校入学。
(三)学生及其监护人未迁移户口的,仅在流入地居住或务工经商,其子女由流入地区县(自治县)教育行政部门按流动人口子女入学办法安排入学。
第十条& 市外户籍人口的子女入学,按照以下办法安排。
(一)户口已迁入我市,并在户口迁入地购有住房的,其子女入学由居住地区县(自治县)教育行政部门按当地居民子女义务教育入学办法安排就近入学。
(二)户籍未迁入我市,仅在我市居住或经商、务工的,其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由监护人向流入地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由流入地区县(自治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指定学校入学。
第五章& 招生考试制度
第十一条&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行普职联动、两考合一。市级重点高中将统招计划按一定比例直接分配到初中学校,普通高中按志愿、择优及初中学校推荐的方式录取,中等职业学校根据学生志愿和成绩录取。
第十二条& 转户进城农民工及子女报考高等学校的,可在同等条件下由学校优先录取。
第十三条& 市外就读我市高中阶段学校的转户农民工及子女,须具有我市“三年户籍、三年学籍”,方可参加我市普通高考报名。
第十四条& 进一步放宽职业教育的学生准入条件。除特殊专业要求外,进一步拓宽服务对象,扩大招生面向,满足各类人群的职业教育需求,抓好学历教育。
第十五条& 增强职业教育机构在技能培训方面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广泛开展职前培训、转岗培训,促进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
第六章& 资助政策
第十六条& 对于转户进城的各级各类在校学生,凡符合资助条件的,均按现行资助政策享受资助。
第十七条& 积极争取各级政府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在全市逐步推行免费中等职业教育,助推重庆户籍制度改革。
第七章& 建立农民工终身学习机制
第十八条& 支持和鼓励各级各类学校充分发挥教育培训资源优势,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农民工终身技能培训学习平台。
第十九条 &按照每100万转户人口新建1个培训基地的要求,建设一批农民工培训基地,承担农民工技能培训任务。
第二十条& 建立灵活实用的培训机制,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农民工培训工作,提高农民工的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帮助转户进城农民工转化成真正的城镇居民。
第八章& 经费保障
第二十一条 &区县(自治县)政府加大新建或改扩建学校建设所需要的财政投入。
第二十二条& 区县(自治县)政府从城市土地流转和农民工转户留下的土地资源所产生的经济收益中划拨一定资金,用于新建或改扩建学校的基本建设、配置设施设备、资助贫困学生就学及转户农民工技能培训等。
第二十三条 &按照《重庆市学校老校区置换暂行办法》(渝教计〔号)精神,合理处置农村闲置教育资源。
第九章& 组织领导
第二十四条 &区县(自治县)教委应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区域内农民转户进城子女公平接受教育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 区县(自治县)教育、财政、国土等职能部门加强统筹协调,明确责任,有序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确保农民及其子女转户进城后接受教育的工作稳步实施。
第十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由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从日开始实施。}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西南交通大学转专业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