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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永嘉县安来石化泵阀有限公司
铝合金球阀,铝合金单向快速接头,铝合金快速变径接头,油气回收欧标槽车配件,加油机配件,油罐车配件,油泵,气动海底阀,卸油阀,铜双门底阀生产厂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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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兰克林卸油防溢阀
油罐卸油自动防溢阀
富兰克林卸油防溢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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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永嘉县安来石化泵阀有限公司
瓯北泵阀之乡
【简单介绍】
61SO不同型号可满足各种地下油罐的应用,包括:两点式,同轴式,提动轴式,远端卸油式。61SO和卸油管道可以用螺纹或法兰连接,以保证卸油防溢阀安装在和适的位置,安全关闭卸油管。
【详细说明】
卸油防溢阀61SO-100的作用:当油品升至油罐容量的大约95%时,防溢阀的机械装置释放,自动关闭卸油阀的阀片。此时通过一个分流管减少流速至大约5GPM。操作员然后可以停止卸油,切断以及排空卸油软管。每次当油品超过油罐容量的95%时,卸油阀们就会自动关闭。如果没有停止卸油而且油品超过油罐容量的98%时,分流阀将完全关闭。直到油面降至复位点下,不会有油品流进油罐中。卸油防溢阀其特点:&简单,容易和快速安装:无需发掘和特殊的人孔。&经济节约:花费为其他昂贵、复杂和难于安装的阀门的一小部分。&装备完善: 提供全新的上部和下部竖直管道,无需自备其他附件简化安装&完全自动操作:无需预先检查操作,无需复位,不会中断或者滥用。&不会对油罐产生压力,直接由油品液面控制。可以使用量油尺测量油品液面&直接迅速改进:适用于配有3寸& 4寸卸油立管的新旧油罐。&快速排空的特点,当顶部压力释放时,自动排空该装置以上的油品。&工业界最佳流速。61SO不同型号可满足各种地下油罐的应用,包括:两点式,同轴式,提动轴式,远端卸油式。61SO和卸油管道可以用螺纹或法兰连接,以保证卸油防溢阀安装在和适的位置,安全关闭卸油管。【声明】:油气回收配件的选购需根据管路所需卸油防溢阀材质,卸油防溢阀规格,卸油防溢阀使用场合,卸油防溢阀流量参数,卸油防溢阀使用介质以便我们选型。若已经由设计单位选定【安来石化】,便可向我销售部订购电话:(0,,,)。&中华品质,安来共享&感谢您访问我们的网站【 】,我们一直在做让客户满意的产品,打造温州石化制造品牌,质量可靠,售后服务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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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浙江永嘉县白水工业区
邮编:325102
联系人:葛工
电话:0传真:2手机:,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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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文
富兰克林国海新价值混合: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来源: 作者: 佚名
富兰克林国海新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富兰克林国海新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富兰克林国海新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富兰克林国海新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号文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
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2、本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管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为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称
“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招商银行”)。
4、本基金自&2015&年&11&月&27&日至&2015&年&11&月&30&日止,通过本公司的直
销柜台、直销网上交易、直销电话交易和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代销机构的代
销网点公开销售。各销售机构的业务办理网点、办理日期和时间等事项参照各销
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5、本基金的募集对象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
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
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6、基金投资者欲认购本基金,需开立基金管理人的基金账户,若已经在基
金管理人处开立基金账户,则不需要再次办理开户手续,发售期内基金销售网点
同时为基金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在发售期间,基金投资者应按照基金销
售机构的规定,到相应的基金销售网点填写认购申请书,并足额缴纳认购款。
7、在募集期内,代销网点、直销网上交易以及直销电话交易基金投资者每
次认购本基金的最低金额为&500&元(含认购费),直销柜台基金投资者首次认购
本基金的最低金额为&100,000&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500&元(含
认购费)。各销售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
的业务规定为准。
8、本基金的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
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9、基金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
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确认结果为
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
富兰克林国海新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0、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
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15&年&11&月&2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
证券报》上的《富兰克林国海新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1、募集期内,本基金还有可能新增代销机构,敬请留意近期本公司及各代
销机构的公告,或拨打本公司及各代销机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
12、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及本公告将发布在本公司网站
()。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直销申请表格,了
解基金发售相关事宜。
13、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和&021-3878
9555),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95563)及其他代销机构客户服
务电话咨询购买事宜。各代销基金的代销网点、业务办理日期和具体时间等事项
的详细情况参照各代销机构在其销售区域当地的公告。
14、本公司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发售安排、募集期限等做适当调整,并及时公
15、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
投资者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
市场,对认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所持有份
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
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
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
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某一基金的
特定风险等。富兰克林国海新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为混合型基金,
基金的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躇金,低于股票型基
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高风险收益特征的投资品种。投资有风险,投资者
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
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
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16、本基金管理人拥有对本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富兰克林国海新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一、&本次募集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及代码
基金名称:富兰克林国海新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基金类别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三)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四)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五)基金份额面值
基金份额初始发售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售。
(六)募集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
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七)募集场所
1、直销机构:
机构名称: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9&层
联系人:王蓉婕
电话:021-
传真:021-
2、其他销售机构:
其他销售机构的联系方式请见“九、本次发售有关当事人和中介机构”&中
“4、销售”的相关内容。
富兰克林国海新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八)募集时间安排与基金合同生效
1、本基金的募集期自&2015&年&11&月&27&日至&2015&年&11&月&30&日。本基金募集期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
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200
人的条件下,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
在&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
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若未达法定备案条件,本基金将在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
的&3&个月内继续发售。若&3&个月期满,本基金仍未达到法定备案条件,则本基金
基金合同不能生效,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的募集费用,并将已募集资金加计银行
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30&天内退还给基金认购人。
2、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后,基金合同生效。本基金的有效认
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
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所折算成的份额不受最低认购份额
限制。利息折成基金认购份额不收取认购费、不受最低认购份额限制。利息折成
份额的计算保留&2&位小数、精确到&0.01&份,第&3&位小数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
误差在基金资产中列支。
二、&发售方式及相关规定
1、募集期内,本公司的直销网点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将同时面向机
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发售本基金。
2、代销网点、直销网上交易以及直销电话交易基金投资者每次认购本基金
的最低金额为500元(含认购费),直销柜台基金投资者首次认购本基金的最低金
额为100,000&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500元(含认购费)。各销
售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
3、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认购费用按照单笔认购金
额分别计算。
4、认购申请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富兰克林国海新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三、&认购方式与费率
本基金采用金额认购的方式。
本基金以认购金额为基数采用比例费率计算认购费,具体认购费率如下: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认购时收取认购费用;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用,
但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募集期投资人可以多次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用按每笔&A&类基
金份额认购申请单独计算。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率如下:
认购金额(含认购费)&&&&认购费率
100&万元以下&&&&0.80%
100&万元(含)以上,500&万元以下&&&&0.50%
500&万元(含)以上&&&&1000&元/笔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认购费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
售、注册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本基金认购采用“金额认购,份额确
认”的方式,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
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1、对于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认购份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
由此产生的误差在基金财产中列支。
例:某投资人投资5,000元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认购期间利息为2元,
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净认购金额=5,000/(1+0.80%)=4,960.32元
认购费用=5,000-4,960.32=39.68元
认购份额=(4,960.32+2)/1.00=4,962.32份
即投资人投资5,000元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可得到4,962.32份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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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于认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认购份额=/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例:某投资人投资5,000元认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认购期间利息为2元,
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认购份额=(5,000+2)/1.00=5,002份
即投资人投资5,000元认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可得到5,002份基金C类基金
份额。
四、&个人投资者开户与认购程序
个人投资者可到各销售网点办理基金的认购。办理认购申请之前,投资者必
须先开立我公司基金账户。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注册登记机构的注册登记
系统原则上为一个投资者只设立一个基金账户。个人投资者有效身份证件只能使
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军官证、士兵证、文职证、
警官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及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除上述明确列举
的有效身份证件以外,投资者提交其它证件的,由注册登记机构最后认定其是否
有效。
个人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成功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向投资者分配基金账
号。个人投资者可从递交开户申请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到开户网点办理开户业务
确认手续。
(一)证券公司
以下开户和认购程序原则上适用于销售本基金的证券公司。此程序仅供投资
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各证券公司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1、开户和认购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份额发售日(2015&年&11&月&27&日至&2015&年&11&月&30&日),营业时
间为&9:30-15: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受理)。
2、个人投资者开户与认购的程序
(1)事先在证券公司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到营业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富兰克林国海新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②&本人资金账户卡;
③&填妥的《开放式基金基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3)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3、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各证券公司的说明为准;
(2)客户可以到柜台凭有效证件打印确认单据,也可以在&T+2&日起(含该
日)通过电话等方式查询基金的确认信息。
(二)本公司直销中心
1、开户及认购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份额发售日为&2015&年&11&月&27&日至&2015&年&11&月&30&日。直销柜台
业务办理时间为基金份额发售日的&9:00-17: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受理)。
直销网上交易系统除淘宝官方旗舰店外在基金份额发售日除最后一个发售日外
全天接受业务办理,除淘宝官方旗舰店外每个工作日&17:00&之后递交的申请将顺
延至下一工作日办理。(注&1:淘宝官方旗舰店业务受理时间以届时网站公布为
准;注&2:直销网上交易系统除淘宝官方旗舰店外在最后一个发售日的业务办理
截止时间为&17:00;注&3:淘宝官方旗舰店每个工作日&15:00&之后递交的申请
将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办理。)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到本公司的直销柜台(认购地点及联系方式同前),提供下列资料办
理基金的开户和认购手续: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警官证、
文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及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除上述明确列
举的有效身份证件以外,投资者提交其它证件的,由注册登记机构根据届时有效
的法律法规最后认定其是否有效&;
②&填妥的《日常账户业务申请表(个人客户版)》和《日常交易业务申请
③&同名的银行卡或储蓄存折或指定银行账户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富兰克林国海新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④&填妥的《基金投资风险提示函(个人客户版)》;
⑤&办理认购时还需提供加盖银行受理章的付款凭证回单联原件及复印件;
⑥&个人投资者可以开通传真交易,需提供本人签章的《传真交易协议书(个
人客户版)》一式三份;
⑦对于在境内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除需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须提供或出示
以下材料:
a&出示有效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b&出示公安机关出具的临时住宿登记证明表原件,提供复印件;
c&港澳台居民应当以港澳台投资人的境内银行人民币结算账户作为其交易
资金的银行账户;
d&在境内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还需根据《政要人士资金来源调查问卷》上
的“政要”定义确认自己的身份。如为政要人士,则须填写该表以确认其资金来
(2)缴款。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应先到指定银行账户所在银行,将足
额认购资金从指定银行账户划入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指定的任一直
销专户。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不接受现金和本票。
本公司直销中心专户具体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账号:04769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卢湾支行
交换号:034923
联行行号:092802
人行大额跨行支付行号:
户名: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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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中国银行上海市正大广场支行
交换号:044188
联行行号:40358
人行大额跨行支付行号:
户名: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账号:5700339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正大广场支行
交换号:021415
联行行号:
人行大额跨行支付行号:
注:客户汇款时应在“汇款人”栏中填写其在直销系统开户时登记的名称和
认购基金的名称。
投资者若未向上述账户划付,造成其认购不成功的,本公司及“国海富兰克
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3)个人投资者也可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开户和基金认购业务
投资者办理网上交易业务时,应持有本公司网上交易可接受的银行卡,并在
银行卡中备足认购资金及相应的转账费用。
网上交易的具体规则及可接受的银行卡范围,以“直销网上交易业务规则”
以及相关公告的具体规定为准。网上交易相关详情,投资者可访问我公司网站
3、注意事项
(1)在直销中心开立基金账户的个人投资者须指定一个银行账户作为投资
者基金交易过程中资金往来的结算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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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若通过直销柜台办理认购的投资者当日未将足额资金划付到账,则当
日提交的申请顺延受理,以资金到账日作为认购申请的受理日(即有效申请日),
认购资金最迟须在认购截止日的&16:00&前到达本公司直销账户。
(3)募集期结束,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①&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②&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③&投资者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④&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未在认购申请单约定的有效期内到达本公司指定账户
⑤&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4、其他:
(1)&请有意在直销柜台认购基金的投资者提早向直销柜台索取开户和认购
须填写的《日常账户业务申请表(个人客户版)》、《日常交易业务申请表》、
《基金投资风险提示函(个人客户版)》;投资者也可以通过本公司网站
()下载以上业务单据或向直销柜台索取,但必须保证在办理
申请时提交的材料为本公司所要求的全套原样文件格式;以上直销单据的填写样
单也可以从本公司网站下载或向直销柜台索龋
(2)投资者办理申请时向直销柜台提供的复印件和下载的单据须统一使用
标准的&A4&纸。
(3)直销柜台与代销网点的申请书格式不同,请勿混用。
五、&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机构投资者可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或各代销网点办理基金的开户与认购。
机构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成功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向其分配基金账户号
码。机构投资者可从递交开户申请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到开户网点办理开户业务
确认手续。
(一)机构投资者在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开户和认购
富兰克林国海新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开户及认购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份额发售日为&2015&年&11&月&27&日至&2015&年&11&月&30&日。直销柜台
业务办理时间为基金份额发售日的&9:00-17: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受理)。
机构投资者暂不能通过直销网上交易系统办理业务。
(1)开户程序及所需材料
机构投资者(不包括合格境外投资者)在直销中心申请开立基金账户须提供
以下材料:
a、出示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
记证原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b、填妥的《授权委托书(机构客户版)》;
c、在办理该项业务时,如由授权代表代为行使法定代表人的相关权利,则
须出示经该法定代表人授权的相关证明文件的原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
d、出示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提供复印件;
e、出示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提供复印件;
f、出示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提供复印件;
g、填妥的预留印鉴卡一式三份(预留印鉴必须包括至少两枚印章,且至少
其中一枚印章为公章);
h、出示指定银行交收账户的开户证明原件,提供原件或加盖公章或预留印
鉴的复印件。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投资者指定的银行交收账户与所开立的
产品账户名称不一致时,须提供加盖公章或预留印鉴的相关说明文件;
i、提供填妥的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日常账户业务申请表(机
构客户版)》;
j、机构投资者可以开通传真交易,需提供加盖公章和法人章的《传真交易
协议书(机构客户版)》一式四份;
k、填妥的《基金投资风险提示函(机构客户版)》。
富兰克林国海新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在直销中心申请开立基金账户须提供下列材料:
a、填妥的《授权委托书(机构客户版)》;
b、出示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提供复印件;
c、填妥的预留印鉴卡一式三份(预留印鉴必须包括至少两枚印章,且至少
其中一枚印章为公章);
d、出示指定银行交收账户的开户证明原件,提供原件或加盖公章或预留印
鉴的复印件。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投资者指定的银行交收账户与所开立的
产品账户名称不一致时,须提供加盖公章或预留印鉴的相关说明文件;
e、提供填妥的的《日常账户业务申请表(机构客户版)》;
f、机构投资者可以开通传真交易,需提供《传真交易协议书(机构客户版)》
一式四份;
g、填妥的《基金投资风险提示函(机构客户版)》。
h、出示中国证监会颁发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券投资业务许可证》原
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i、出示国家外汇管理局颁发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外汇登记证》原件,
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j、出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对托管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提供加盖单位公
章的复印件;
k、出示合格境外投资者托管人资格证书原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说明事项:在直销中心开立基金账户的机构投资者须指定一个银行账户作为
投资者基金交易过程中资金往来的结算账户。
(2)认购程序及所需材料
I.机构投资者认购基金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授权经办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富兰克林国海新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②&填妥的加盖预留印鉴的《日常交易业务申请表》。
如投资者以传真交易方式提交申请,则不受上款约定,具体办理方式参见《传
真交易协议书》中的相关约定。
II.缴款
①&机构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应先到指定银行账户所在银行,将足额认
购资金从指定银行账户以“贷记凭证”或“电汇”方式划入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开立的任一直销专户。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不接
受机构投资者的现金及除上述方式之外的其他方式的转账划款。
②&机构投资者必须将认购资金划入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立的
任一直销专户,具体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账号:04769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卢湾分行
交换号:034923
联行行号:092802
人行大额跨行支付行号:
户名: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行:&中国银行上海市正大广场支行
交换号:044188
联行行号:40358
人行大额跨行支付行号:
户名: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富兰克林国海新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账号:5700339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正大广场支行
交换号:021415
联行行号:
人行大额跨行支付行号:
注:客户汇款时应在“汇款人”栏中填写其在直销系统开户时登记的名称和
认购基金的名称。
投资者若未向上述账户划付,造成其认购不成功的,本公司及“国海富兰克
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III.注意事项
(1)若通过直销柜台办理认购的投资者当日未将足额资金划付到账,则当
日提交的申请顺延受理,以资金到账日作为认购申请的受理日(即有效申请日),
认购资金最迟须在认购截止日的&16:00&前到达本公司直销账户。
(2)募集期结束,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①&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②&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③&投资者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④&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未在认购申请单约定的有效期内到达本公司指定账户
⑤&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3)其他:
①&请有意在直销柜台认购基金的机构投资者提早向直销柜台索取开户和认
购须填写的《日常账户业务申请表(机构客户版)》、《日常交易业务申请表》、
《预留印鉴卡》、《授权委托书(机构客户版)》、《基金投资风险提示函》;投资者也可以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以上业
务单据或向直销柜台索取,但必须保证在办理申请时提交的材料为本公司所要求
的全套原样文件格式;以上直销单据的填写样单也可以从本公司网站下载或向直
销柜台索龋
②&机构投资者办理申请时向直销柜台提供的复印件和下载的单据须统一使
用标准的&A4&纸。
③&直销柜台与代销网点的申请书格式不同,请勿混用。
④&机构投资者暂不能通过我公司直销网上交易系统进行交易。
(二)机构投资者在证券公司代销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
以下开户和认购程序原则上适用于销售本基金的证券公司。此程序仅供投资
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各证券公司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1、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本基金份额发售日(2015&年&11&月&27&日至&2015&年&11&月&30&日)的&9:30-
15: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受理)。
2、机构投资者开户和认购程序
(1)事先在证券公司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如果没有,
携带如下材料到营业部办理资金账户开户,同时办理基金账户开户。
①&机构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
印件或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②&经办人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③&填妥的《开放式基金基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④&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2)如果已有资金账户,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①&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②&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上述文件
需同时提供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③&机构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④&开户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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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证券公司资金账户卡。
(3)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3、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各证券公司的说明为准;
(2)客户可以到柜台凭有效证件打印确认单据,也可以在&T+2&日通过电话
等方式查询基金公司的确认信息。
六、&清算与交割
(一)本基金募集期间,全部认购资金将被冻结在本基金的募集专户中,认
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持有人所有,其中利
息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利息折成基金认购份额不收取认购费、不受最低
认购份额限制。利息折成份额的计算保留&2&位小数、精确到&0.01&份,第&3&位小
数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在基金财产中列支。
(二)本基金权益登记由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发售结束后完成过户登记。
七、&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一)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第
四十四条的规定,并具备下列条件的,基金管理人按照规定办理验资和基金备案
1、基金募集总份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
2、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200&人。
(二)自募集期限届满之日起十日内,本基金管理人委托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认购资金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并由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出
具认购户数证明,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十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三)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
(四)本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刊登基金合同生效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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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不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
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或不具备以上基金净认购金额、认购户数的,基金管理人应
当承担下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
期活期存款利息;
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
八、&发售费用
本次基金发售中所发生的与基金有关的法定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等发售费用从基金认购费用中列支,不从基金资产中支付。若基金发售失败,发
售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九、&本次发售有关当事人和中介机构
(一)基金有关当事人及销售机构
1、基金管理人
机构名称: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9&层
法定代表人:吴显玲
联系人:施颖楠
电话:&021-
传真:&021-
公司网站:
2、基金托管人
机构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招商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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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联系人:邓炯鹏
联系电话:8
公司网站:
3、直销机构:
机构名称: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9&层
联系人:王蓉婕
电话:021-
传真:021-
4、代销机构
(1)&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西桂林市辅星路&13&号
办公地址:广西南宁市滨湖路&46&号国海大厦
法定代表人:何春梅
电话:0
传真:0
联系人:牛孟宇
客户服务电话:95563
公司网址:.cn
(2)&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楼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电话: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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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21-
联系人:芮敏祺
客户服务电话:400-521
公司网址:
(3)&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电话:010-
传真:010-
联系人:邓颜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
公司网址:.cn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电话:010-
传真:010-
联系人:顾凌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公司网址:www.
(5)&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
法定代表人:杨树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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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7
联系人:安岩岩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0686
公司网址:
(6)&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20&层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20&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电话:6
传真:5
联系人:吴忠超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公司网址:
(7)&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
&室、1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
&室、14&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电话:3
传真:1
联系人:&洪诚
公司网站:
客服电话:400-990-8826
(8)&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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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C&座&9&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潘世友
电话:021-
传真:021-
客户服务电话:400-
公司网址:.cn
(9)&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1218&号&1&栋&202&室
办公地址:浙江始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联系人:徐昳绯
电话:021-
传真:3
客户服务电话:
公司网址:
(10)&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楼&4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大厦&9&楼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张茹
电话:021-
传真:021-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公司网址:&
(11)&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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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3724&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昆明路&508&号北美广场&B&座&12F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联系人:&徐诚
电话:021-
传真:021-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5399
公司网址:www.
(12)&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8&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童彩平
电话:0
传真:1
客户服务电话:
公司网址:&及&
(13)&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德胜门外华严北里2号民建大厦6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联系人:马林
电话:010-4
传真:010-
客户服务电话:
公司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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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02&室
法定代表人:王莉
联系人:魏亚斐
电话:021-
传真:021-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022
公司网址:
(15)&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院&5&号楼&3201&内&3201&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浦项中心&A&座&9&层&04-08
法定代表人:王斐
联系人:付少帅
电话:010-
传真:010-
客户服务电话:400-059-8888
公司网址:www.
(16)&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大道&555&号裕景国际&B&座&16&楼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单丙烨
电话:021-
传真:021-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2899
公司网址:
富兰克林国海新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7)&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17&号&16&楼&B&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17&号&16&楼&B&单元
法定代表人:刘惠
联系人:毛林
电话:021-
传真:021-
客户服务电话:400-808-1016
公司网址:&
(二)注册登记机构
机构名称: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总部路1号中国-东盟科技企业孵化基地一
期C-6栋二层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9层
法定代表人:吴显玲
电话:021-
传真:021-
联系人:胡昕彦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机构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层
负责人:俞卫锋
联系人:黎明
经办律师:黎明、孙睿
联系电话:021-&
传真: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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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机构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法定代表人:杨绍信
经办注册会计师:单峰、黄婧婷
联系人:黄婧婷
电话:021-
传真:021-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24&日
26责任编辑:cnfol001
基金网声明:基金网转载上述内容,不表明证实其描述,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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