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011会计从业考试重点考什么财经法规和...

新闻资讯NewsCenter
高频试题Exam Test>>>>
2016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必背100题
  财经法规可以说是备考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过程中最难攻克的一门科目,因为需要记忆的知识点太多了,记忆难度大,许多考生一看到这门科目就头疼。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完胜财经法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备考必须掌握的100个题,这些题出题范围广,有可能是单选,有可能是多选,也有可能是判断题,大家一定要熟记并灵活运用哦!
  1、我国现行的税率主要有:比例税率、累进税率、定额税率
  2、计税依据:从价计征、从量计征、复合计征
  3、按征税对象:流转税类、所得税类、财产税类、资源税类、行为税类
  4、按征收管理的分工体系:工商税类、关税类
  5、按征收权限和收入分配权限:中央税、地方税、中央地方共享税
  6、按计税标准不同:从量税、从价税、复合税
  7、流转税类: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关税
  8、财产税类:房产税、契税、车辆购置税、车船税
  9、行为税类: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
  10、中央税:消费税、关税
  11、地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12、中央地方共享税:增值税
  13、从量税:资源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
  14、从价税:增值税、营业税、关税、各种所得税
  15、比例税率:增值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企业所得税
  16、定额税率: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
  17、超额累进税率:个人所得税;超率累进税率:土地增值税
  18、税务行政处罚的种类:责令限期改正、罚款、没收财产、收缴未用发票和暂停供应发票、停止出口退税权
  19、不征税收入包括:财政拨款、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其他国务院规定的
  20、免税收入包括:国债利息收入、居民间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收益、非盈利组织收入
  21、增值税可分为:生产性增值税、收入型增值税、消费性增值税
  22、不属于一般纳税人的包括: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个人、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的企业
  23、营业税征收范围: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
  24、应税劳务所指范围为: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
  25、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指: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其他所得、清算所得
  26、企业所得税中准予扣除项:成本、费用、税金、损失
  27、企业所得税中不得扣除项: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收益款、企业所得税税款、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超标的捐赠支出、赞助支出、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特许权使用费等、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28、个人所得税应税项目: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承包/承租经营、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其他
  29、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包括:中国公民、个体工商户、在中国境内有所得的外籍人员
  30、税务登记包括:开业登记、变更登记、停业复业登记、注销登记、外出经营报验登记、纳税人税种登记、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登记
  31、纳税申报方式包括:直接申报、邮寄申报、数据电文申报、简易申报、其他
  32、税款征收方式:查账征收、查定征收、查验征收、定期定额征收、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委托代征、其他
  33、税务代理特点:中介性、法定性、自愿性、公正性
  34、我国现行的企业所得税率:25%(基本税率)、20%(小型微利企业)、15%(高新技术企业)
  35、营业税征收适用5%税率的有:金融保险业、服务业、销售不动产、转让无形资产
  36、需在零售环节纳税的有:金银首饰、钻石、钻石饰品
  37、消费税适用复合计征方法的有:卷烟、粮食白酒、薯类白酒
  38、消费税采用:比例税率、等额税率
  39、税收征管权包括:税收征收权、税收管理权、税收入库权
  40、税收程序法的内容包括:确定程序、征收程序、检查程序、争议的解决程序
  41、纳税人应当办理税务登记的有:应税收入、应税财产、应税行为
  42、不属于会计岗位的有:医院门诊收费员、住院处收费员、商场收银员、单位内部审计人员、社会审计人员、政府审计人员
  43、会计专业职务分为:高级会计师、会计师、助理会计师、会计员
  44、出纳人员不得监管的职务有:审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券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45、单位是否单独设置会计机构取决于:单位规模的大小、经济业务和财务收支的繁简、经营管理的要求
  46、财务部门负责会计人员的管理包括:会计从业资格管理、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管理、岗位会计人员评优表彰、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47、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表需签名盖章的有:单位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总会计师
  48、我国的会计工作管理体制包括:会计行政管理、自律管理、单位会计管理
  49、财政部门包括:国务院财政部门、国务院财政部门的派出机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50、会计资料主要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告
  51、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特点:针对性、适应性、灵活性
  52、伪造、变造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的行政责任包括:通报、罚款、行政处分、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53、我国的会计法律制度包括: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54、政府的采购主体包括: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55、政府财政部门对预算拨款实施严格管理的原则:按照预算拨款、按照规定的预算级次和程序拨款、按照进度拨款
  56、国家预算的作用主要包括:财力保证、调节制约、反映监督
  57、从归属上,预算收入划分为:中央预算收入、地方预算收入、中央和地方预算共享收入
  58、从主体上,预算支出划分为:中央预算支出、地方预算支出
  59、采取询价方式采购应遵循的程序为:成立询价小组、确定被询价的供应商名单、询价、确定成交供应商
  60、我国现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内容包括:会计核算、会计监督制度、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管理制度、会计工作管理制度
  61、财政部门应履行的监督职责包括:会计账簿设置的监督、会计资料真实与完整的监督、会计核算的监督、会计人员从业资格的监督
  62、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
  63、记账凭证分为:收款凭证、付款凭证、转账凭证
  64、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其他辅助账簿
  65、年度、半年度会计报告应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财务情况说明书
  65、会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66、编制财务会计报表的要求:内容完整、数据真实、计算准确、编报及时
  67、注册会计师的业务包括:审计业务、会计咨询和会计服务业务
  68、代理记账的业务范围包括:进行会计核算(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会计报表)、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表、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资料、委托人委托的其他会计业务
  69、会计类专业包括: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
  70、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内容包括:会计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技能训练、职业道德
  71、我国预算级次分为:政府预算级次、单位预算级次
  72、预算收入包括:税收收入、国有资产收益、专项收入、其他收入
  73、预算支出包括:经济建设支出、教科文卫体的事业发展支出、国家管理费用支出、国防支出、补贴支出、其他支出
  74、专项收入包括:排污费收入、城市水资源费收入、教育费附加收入
  75、其他收入包括:外事服务收入、捐赠收入、罚没收入
  76、中央一般预算草案的编制内容包括:当年本级预算收入和支出、上年度结余用于本年度安排的支出、返还或不住地方支出、地方上解收入
  77、地方各级政府一般预算草案的编制内容:当年本级预算收入与支出、上年度结余用于本年度安排的支出、中央/上级返还或补助收入、返还或补助下级支出、上解中央/上级支出、下级上解收入
  78、预算执行的任务包括:积极组织预算收入、及时拨付预算资金、组织预算收支平衡、加强预算执行的监督
  79、政府采购的法定方式有: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其他
  80、政府采购的基本制度包括: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的采购模式、信息公开制度、采购本国货物政策
  81、政府采购的原则: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诚实信用
  82、财政性资金包括:政府预算内资金、纳入政府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纳入财政专门管理的预算外资金、其他财政性资金
  83、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包括:国库存款账户、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财政零余额账户、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财政部门为预算单位开设的特设专户
  84、财政收入的收缴方式:直接缴库、集中汇缴
  85、财政性资金的支付方式:直接支付、财政授权支付
  86、直接支付的财政性资金包括:工资支出、工程采购支出、物品和服务采购支出
  87、会计职业道德功能:指导、评价、教化
  88、会计职业道德的主要形式有:接受教育、自我教育
  89、会计市场准入包括: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事务所的设立、代理机构的设立、会计专业人才评价
  90、不能作为原始凭证的有:盘存单、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往来款项对账单、经济合同、请购单
  91、总账种类为:订本账、活页账
  92、明细账种类为:订本式、活页式、三栏式、多栏式、数量金额式
  93、有权制定相关会计制度的有:国务院财政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解放军总后勤部
  94、会计法律有:《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
  95、会计行政法规有:《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总会计师条例》
  97、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包括:会计部门规章、会计规范性文件
  98、会计部门规章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99、会计规范性文件包括:38项具体准则及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制度》、《会计基本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100、单位负责人对会计工作负责的具体内容包括:依法设置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依法从事会计行为、单位负责人应当承担违法责任
  联系方式:
  1、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随时拨打我们24小时专线:;
  2、仁和会计全国热线:400-;
  3、您也可以直接点击咨询我们了解详情。
  4、关注仁和会计官方微信,了解更多财税信息,微信号:whrhkj。
版权所有 (C)
武汉荣昌仁和会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电话:027-&&鄂ICP备号-1 上传我的文档
 下载
 收藏
该文档贡献者很忙,什么也没留下。
 下载此文档
正在努力加载中...
2011年会计从业资格《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重点内1906153
下载积分:800
内容提示:2011年会计从业资格《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重点内1906153
文档格式:DOC|
浏览次数:0|
上传日期: 21:07:52|
文档星级:
该用户还上传了这些文档
2011年会计从业资格《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重点内
官方公共微信财经复习要点
1.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的,
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
年以上经历。
2.单位负责人负责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应当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
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并对本单位的会
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3.根据《会计法》规定,各单位应当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
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任何单位不得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
资料进行会计核算。
4.伪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是指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为前提编
造不真实的凭证、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
5.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其他会计资料,是指用涂改、挖补等手段来改变会
计凭证、账簿等真实内容,歪曲事实真相的行为,即篡改事实。
6.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是指通过编造虚假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其他会
计资料或直接篡改财务会计报告上的数据,使财务报告不真实、不完整的反映真实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借以误导、欺骗会计资料使用者的行为。
7.根据会计法律制度规定,各单位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保持一致,不得
随意变更;确有必要变更的,应当按照会计法的规定变更,并将变更的原因、情况及影响在
财务会计报告中说明。
8.根据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我国境内单位的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民
族地方或外商投资企业可以在使用中文的同时使用一种外国文字或民族汉字。使用电算化的
单位,其会计软件应当使用中文提示。
9.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定,发生销货退回时,除填制退货发票外,还必
须有退货验收证明;退款时,必须取得对方的收款收据或者汇款银行的凭证,不得以退货发
票代替收据。
10.原始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或
者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出具单位印章。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
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
11.根据会计法律规定,结帐和更正错误的记账凭证可以不附原始凭证,其他记
账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
12.根据会计法律制度规定,一张原始凭证所列的支出需要由两个以上的单位共
同负担时,应当由保存该原始凭证的单位开给其他应负担单位原始凭证分割单。
13.根据《会计法》规定,公司对外报出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企业负责人,主
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还应由总会计师签名
14.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因此,单位负责人是财务会
计报告的责任主体。
15.各单位保存的会计档案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后,
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查阅或者复制会计档案的人员,严禁在会计档案
上涂改、拆封和抽换。
16.根据我国会计法律制度规定,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的,要由本单位档
案部门提出意见,会同本单位的会计部门共同进行审查和鉴定,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并
经单位负责人在会计销毁清册上签字,销毁时要由单位档案部门和会计部门共同派人监销。
17.对于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及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
证,不得销毁,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
18.对违反国家统一的财政、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财务收支,不予制止和纠正,
又不向单位负责人提出书面意见的,也应当承担责任。
19.根据我国会计法律制度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为各单位会计工作
的监督检查部门,对各单位会计工作行使监督权。所以任何单位不得以各种理由予以拒绝。
20.财政部门监督范围:(1)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2)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
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3)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
会计制度的规定。(4)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是否具备会计从业资格。
会计工作岗位
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会计人员的工作岗位应当
有计划的进行轮换。
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帐目
的登记工作。
国有的和国有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大中型企业必须设置总会计师。凡
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在行政领导成员中,不再设与总会计师职权重叠的副职。国有企事业
的总会计师应由单位负责人提名,上级主管部门负责任免,单位负责人不能直接任免。
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
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一般会计人员交接,由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负责监交
计机构负责人和会计主管人员交接
由单位负责人监交
移交人员对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的合法性、
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原移交人员不应以会计资料已移交而推卸责任。
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帐户管理办法》,一个单位只能开立一个基本存款帐
户,不得在多家银行机构开立基本存款帐户。
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定,现金日记帐和银行存款日记帐必须每日结
出余额,而不能只在月底结出余额。
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中外合资企业的财务会计报告须经注册会计师审
计,审计报告应当随同财务会计报告一并提供。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签发空头支票的,银行有权按票面金额处以
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支付支票金额
的赔偿金。
根据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规定,不相容岗位职责分工应当相互分离,相互制
约。销售与货款回笼属于不相容岗位,货款回笼应当由财务部门负责。
根据会计法律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
整性负责,不得以不懂会计借口推卸责任。
根据《票据法》规定,现金支票不得背书转让。
纳税人采用少记收入,多记成本,费用造成不缴或少缴税款的,金额在
下,占应缴税额在
以下的,属于偷税行为,主管税务机关依法追缴不缴或少缴的税款
外,并处不缴或少缴税款
构成犯罪的,依造偷税罪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根据现金管理条例规定,单位不得从经营收入中直接支付现金,即坐支。
根据《会计法》规定,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在有
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
根据《会计法》规定,会计人员对不合法原始凭证有权不予以接受,并应当
报告单位负责人。
按《支付结算办法》规定,银行汇票的实际结算金额超过出票金额的,银行
不予以受理。
《票据法》规定,支票的金额和收款人名称可以授权补记。
《票据法》规定,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之日起
天,超过提示付款期
限提示付款的
付款人不予以付款。
按银行帐户管理的规定,存款人开立单位银行存款帐户
自正式开立之日起
作日后,方可办理付款业务。
根据发票管理办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借,转让,代开发票。对代
开发票的,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
元以下罚款
所在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
在购买商品
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时,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
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如违反,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少缴税款一倍以下的罚款。
《税收征管法》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自领取
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
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税收征管法》规定,纳税人应当按税法规定的期限或主管税务机关确定期
限办理纳税申报,逾期未办理纳税申报的,税务机关责令其期限改正,可处
款,情节严重可处
《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二条规定,一般纳税人不得借用他人专用发
票,也不得向他人提供专用发票,对纳税人发生以上情况的,应当首先责令限期改正。如限
期内未改正的,则给予不得领购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收缴结存专用发票的处罚。
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有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
纳税人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应自遗失之日起
日内书面报告,如实填写《税
务登记证件遗失报告表》,并将纳税人名称、税务登记证件名称、号码、有效期、发证机关
名称,在税务机关认可的报刊上作遗失声明,凭报刊上的遗失声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补办
税务登记证件。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的时间:
个当天。书
《税收征管法》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
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延期申报。经核准延期办理规定
的申报、报送事项的,应当在纳税期内按照上期实际缴纳的税额或者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预
缴税款,并在核准期内办理税款结算。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
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
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根据《税收征管法》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
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提供相应
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根据会计法律制度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
所出具不当或不实的审计报告。注册会计师应当从客观、公正、保持独立性原则出发,对委
托人要求其出具不当或不实的审计报告,应当予以拒绝。
单位的重大对外投资,资产处置,资金调度等重大事项的决策与执行相互监
督,相互制约的程序应当明确。单位重大事项应当经特殊授权审批控制。
相关资料推荐
2011年会计从业资
2012年会计从业资格《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
2011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讲义(最新版)
当前资料暂无简介~
当前资料暂无简介~
当前资料暂无简介~
当前资料暂无简介~
当前资料暂无简介~
1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讲义(最新版).doc
2011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讲义(最新版)
在此可输入您对该资料的评论~
资料阅读排行
(window.slotbydup=window.slotbydup || []).push({
id: '2371234',
container: s,
size: '300,250',
display: 'inlay-fix'
该用户的其它资料
请选择举报的类型
赌博犯罪类
资料评价:
所需积分:1北京2011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重点总结(20)
  第三节 会计职业道德教育与修养  一、会计职业道德教育  (一)含义  会计职业道德教育,是使外在的会计职业道德规范转化为会计人员内在品质和行为的积极有效的途径。  它是一种外在的经营和督促。  (二)内容  1.职业道德观念教育  2.职业道德规范教育  3.职业道德警示教育  (三)途径  1.岗前职业道德教育  (1)会计学历教育中的职业道德教育  (2)获取会计从业资格中的职业道德教育  2.岗位职业道德教育——继续教育  (1)形势教育  (2)品德教育  (3)法制教育
名师辅导:2016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培训班--想提前备考,想快速通关,名师授课,不过免费重学!赶紧报班,一起学习!
本文标题: 本文地址:
一周人气榜}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2011会计从业考试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