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2007中全国十大杰出青年年学习的学习心...

第六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评选
 根据中国法学会2010年常务理事扩大会议通过的《中国法学会2010年工作要点》的安排,今年组织开展第六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评选活动。通过评选表彰活动,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和健康成长创造条件,激励广大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创新法学理论,为繁荣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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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上午,中国法学会六届二次理事会会议暨第六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颁奖仪式在人民大会堂举行。摄影 朱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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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副书记王乐泉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摄影 朱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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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刘r向六届二次理事会作工作报告。摄影 朱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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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学会会长韩杼滨发表讲话。摄影 朱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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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专职副会长胡忠宣布第六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当选名单。摄影 朱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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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当选者上台领奖。摄影 朱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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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摄影 朱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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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证书。摄影 朱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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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认真聆听领导讲话。摄影 朱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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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届全国青年法学家论坛在京召开。摄影 朱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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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日下午第三届中国青年法学家论坛上,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王轶教授作题为《从“照着讲”到“接着讲”》的演讲。摄影 朱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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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日下午第三届中国青年法学家论坛上,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教授,中国法学会廉政法制研究会副会长于志刚教授作题为《信息时代和中国法律、中国法学的转型》的演讲。摄影 朱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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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日下午第三届中国青年法学家论坛上,西南政法大学校长、教授,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付子堂教授作题为《认真对待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中国化》的演讲。摄影 朱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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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日下午第三届中国青年法学家论坛上,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常务副会长肖永平教授作题为《中国国际私法立法的里程碑》的演讲。摄影 朱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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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日下午第三届中国青年法学家论坛上,深圳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应飞虎教授作题为《正确选择规制工具 提高规制决策质量》的演讲。摄影 朱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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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日下午第三届中国青年法学家论坛上,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王振民教授作题为《法治:核心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的演讲。摄影 朱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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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日下午第三届中国青年法学家论坛上,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北京市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王锡锌教授作题为《依法行政是行政合法化的充分条件吗》的演讲。摄影 朱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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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日下午第三届中国青年法学家论坛上,东南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周佑勇教授作题为《依法行政与裁量权治理》的演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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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日下午第三届中国青年法学家论坛上,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中国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熊秋红教授作题为《法治背景下的秘密侦查》的演讲。摄影 朱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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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日下午第三届中国青年法学家论坛上,华东政法大学、中国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全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副会长李秀清教授作题为《域外法的引介及法律人的担当》的演讲。摄影 朱晶
  王轶,男,1972年6月出生,蒙古族,中共党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先后参加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等法律的起草和一系列司法解释的制定工作。注重理论结合实际,其物权变动论研究对于深化物权变动模...&
  于志刚,男,1973年5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教授。中国法学会廉政法制研究会副会长。其刑法学学术成果注意开拓前沿性课题,尤其在计算机、网络犯罪的法律问题研究方面居于国内领先地位,有较大的学术贡献和影响。&
  付子堂,男,1965年10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西南政法大学校长、教授。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先后出版多部马克思主义法学论著,开展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研究。该同志为重庆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了理论支撑与保障,受...&
  肖永平,男,1966年2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在冲突法与法理学、比较国际私法、中国冲突法立法等方面有开创性的研究,力争解决我国社会和法制建设中的重大国际法问题,研...&
  应飞虎,男,1971年12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深圳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基于信息视角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系统研究具有创新性;有关信息失灵的制度克服研究填补了我国经济法学界的研究空白。在食品安全、虚假广告治理等...&
  王振民,男,1966年8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委员。提出完整的宪法实施与使用的理论框架与研究方法。积极参与香港基本法的理论与实践,为香港基本法的正确实施提供理论依据...&
  王锡锌,男,1968年8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北京市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治理与公众参与的研究,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的体验式研究,形成一套实证方法和分析工具,对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发挥了积极作用。
  周佑勇,男,1970年10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东南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注重理论结合实践,在国内较早开展行政不作为研究,开拓性开展行政法基本原则的研究,致力于行政裁量基准的研究与实践。&
  熊秋红,女,1965年10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中国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较早系统开展刑事辩护问题研究。对国际视野下的公正审判权问题的研究,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在学术界有较大影响。
  李秀清,女,1966年3月出生,汉族,民建会员,华东政法大学教授。中国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全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副会长。对欧洲早期中世纪法律研究的代表性研究成果,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是我国日尔曼法律研究领域的标志性成果。
   & 评选办法与步骤
   & 第一阶段:初评评选
    初评评选委员会按照评选办法的要求,初评确定1至2名本单位、本地区的推荐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天。
   第二阶段:候选人确定
    中国法学会评选委员会办公室对初评产生的推荐人选材料组织审核,确定第六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候选人名单。
   第三阶段:候选人公示
  & 审核通过的候选人名单和有关信息将在有关媒体和中国法学会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0天。
  & 第四阶段:终评评选
  & 中国法学会评选委员会召开评审会,听取评选办公室对候选人情况的说明和候选人公示情况的报告,无记名投票表决产生10名第六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和20名第六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提名奖”获得者。
    终评程序分为分组评议、评选委员会审议和投票三个阶段。
    第五阶段:审查批准
    最终评选结果报中国法学会审查批准后,由中国法学会颁发 “第六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第六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提名奖”证书。
     一、评选宗旨   & 通过评选表彰活动,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和健康成长创造条件,激励广大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创新法学理论,为繁荣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做出新的贡献。     & 二、评选资格   &(一)年龄在45周岁以下(日以后出生)的我国法学工作者和法律工作者;  & (二)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指导法学研究;  & (三)学风严谨,品行端正;  & (四)具有原创意义或学术前沿水平的法学研究成果,在理论创新与实践的结合上取得显著成绩。
  罗培新: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华东政法大学科研处处长、国际金融法律学院院长。&
  王 健:西北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先后主持参加了8项国家和省部级科研和教改项目。&
   王先林: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经济法研究所所长、副院长。&
  黎 宏: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担任挂职副检察长。&
  齐延平:山东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国际法哲学―社会哲学协会中国分会秘书长。&
  虞政平: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高级法官。2009年荣获首届“全国审判业务专家”称号&
  左海聪: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院长、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理事。&
  宋功德: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教授,兼任北大法学院宪法行政法专业博士生导师组成员。&
  邱 本: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吉林大学兼职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
  傅郁林: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论著有《农村基层法律服务研究》等。
  张万明:中央台办法规局副局长,兼任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公证协会理事等。&
  梁上上:浙江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著有《论股东表决权》等&
  冯军: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兼任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主要著作有《行...&
  周光权: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08年3月当选为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第十一届全国人大法律...&
  郑少华: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法学分会副会长、中国法...&
  龙卫球: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著作有《民法总论》、《民法基础与超越》等。&
  刘仁文: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刑法研究室主任、博士生导师、学术委员会委员、学位委员会委员。&
  王万华: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著作有《行政程序法研究》、《中国行政程序...&
  邓思清: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学术部主任,研究员。主要著作有《检察权研究》和《侦查程序诉讼...&
  刘 燕: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开设的《公司财务与法律专题研究》课程是国内法学院唯一的。&
  张冠梓:中国社会科学院青年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中心理事长、研究员,主要著作有《论法的成长――来自中国...&
                    策划:朱晶 & 编辑:刘胜辽 王俊勇  美编:张博     &  &日孟建柱会见第七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
勉励大家做法学研究带头人和法治中国建设排头兵郭声琨周强曹建明王乐泉参加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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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5月4日讯&(记者&&张先明)在五四青年节到来之际,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今天在京会见第七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他勉励大家进一步增强历史使命感和责任感,当时代之先锋、担国家之大任,做到思想上有定力、学术上有功力、品格上有魅力,成为繁荣法学研究的带头人、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排头兵,创造无愧于人民、无愧于时代的新业绩。&&&&在听取两位获奖青年法学家发言后,孟建柱向获奖的十位青年法学家表示祝贺。他说,“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评选活动从1995年开始,至今已经举办七届,推选出70位杰出青年法学家。他们中间,有的辛勤耕耘在法学教育、研究阵地,成为法学各学科、各专业的学术带头人;有的战斗在法治实践前沿,走上立法、执法、司法工作领导岗位,为繁荣法学研究、促进依法治国发挥了重要作用。“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的评选表彰,既是对优秀青年法学家的褒奖,更是勉励。希望获得这一殊荣的青年法学家以此为人生的新起点,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生动实践中谱写精彩华章。&&&&孟建柱指出,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法治建设,邓小平同志、江泽民同志、胡锦涛同志和习近平总书记就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依法治国确立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人心。法治成为维护国家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重要保障。2013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就做好新形势下政法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提出了建设法治中国的宏伟目标。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把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法治建设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仅需要物质层面的国强民富,而且需要制度层面的文明振兴。在这个历史进程中,法学界大有可为,青年法学家大有可为。&&&&孟建柱要求,广大青年法学家要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表率。法学是治国理政的大学问。能否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事关法学兴衰成败。青年法学家要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观察、解决问题,确保法学健康发展。要正确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特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把人类法治文明发展一般规律创造性地运用于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伟大实践,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越走越宽广。&&&&孟建柱强调,要做促进法学理论繁荣发展的表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不断取得进步,就是因为有科学理论的指引。要建设法治中国必须要有法学理论的繁荣发展。青年法学家要从中国国情出发,遵循法治规律,积极开拓新的法学理论研究领域,不断创新法学理论研究方法,提高法学理论创新和学术创新能力,推动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学理论体系。?下转第四版&&&&&&图为孟建柱会见第七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郝&&帆&&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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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属本网书面授权用户,在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人民法院报”
制作单位:人民法院报出版部。京ICP备号当前位置:&&&&&&第七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简介第七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简介 
13:12:33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编者按
  今年5月4日,第七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颁奖仪式在北京隆重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国务委员、中央政法委副书记、公安部部长郭声琨,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中国法学会会长王乐泉,中央政法委秘书长汪永清等领导亲切会见了获奖的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
  孟建柱勉励大家进一步增强历史使命感和责任感,当时代之先锋、担国家之大任,做到思想上有定力、学术上有功力、品格上有魅力,成为繁荣法学研究的带头人、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排头兵,创造无愧于人民、无愧于时代的新业绩。
  今天,本报刊发第七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简介及评选情况。
  王万华
  女,1973年生,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王万华同志专注行政程序研究二十年,提出了行政程序法的理论体系,是国内关于行政程序法研究的代表性学者之一,在行政法学界具有较大学术影响。其博士论文《行政程序法研究》是国内第一篇关于行政程序法研究的博士学位论文,荣获2001年度“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奖”。其代表性论著《中国行政程序法典试拟稿及立法理由》在学术界和实务界产生广泛影响,成为立法机关制定行政程序法的参照蓝本。她积极参与立法实践,研究成果直接为立法机关吸收、采纳,是国内首部地方统一行政程序法规《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的主要执笔人。
  石静霞
  女,1970年生,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院院长。石静霞同志分别于1998年和2011年在武汉大学法学院和美国耶鲁大学法学院获得博士学位。其主要研究领域为国际法,并特别关注中国在国际经济交往中所面临的重大现实法律问题。石静霞同志具有敏锐的研究视野和出色的科研能力,其博士毕业论文《跨国破产的法律问题研究》明确建议我国应采取有限制的普遍性原则解决跨界破产问题,荣获2000年“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近年来,她先后在国内外顶尖学术刊物发表多篇中英文学术论文,出版中英文学术专著近十部,获得多项奖励和荣誉。
  申卫星
  男,1970年生,清华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院副院长。其主要研究领域为民法学和卫生法学,至今出版专著、教材16部,发表学术论文60篇,其中两篇被《新华文摘》全文转载,研究成果有广泛的学术影响。申卫星同志注重跨学科研究,主张未来法学的发展将由学科主导转为以问题主导,倡导法学理论面向实践开放,提倡开展“临床法学”教育,努力尝试开拓法学研究新领域,在全国法学院校中率先开设了《中国卫生法专题研究》。他关注对社会实践的法律回应,曾多次应全国人大及国务院有关部委的邀请,参加合同法、物权法、医疗卫生法和城镇住房保障条例等立法研讨,为国计民生建言献策。
  男,1968年生,武汉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院副院长,珞珈特聘教授,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冯果同志长期致力于经济法学和商法学研究,是我国在公司资本领域进行开创性研究的代表性学者之一,先后在国内外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80余篇,出版专著4部,其中30余篇学术论文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校人文社会科学文摘》及《人大复印报刊资料》转载,其代表性专著《现代公司资本制度比较研究》是我国公司法领域的奠基之作。他提出的公司法律制度由资本信用向资产信用转变的新理念和民生金融、法制金融等思想对推动金融法理论的发展产生了积极影响。他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先后参加了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地方立法的修订工作。
  刘艳红
  女,1970年生,东南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校学术委员会委员,法学院院长,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获得“霍英东教育基金会”资助以及多项奖励和荣誉。刘艳红同志在刑法学领域孜孜以求20多年,其学术理论自成一家。她先后主持国家和省部级重要科研项目10余项,发表学术论文100余篇,其中在权威刊物《中国法学》《法学研究》上发表论文15篇,被《新华文摘》《高校文科学术文摘》等转载50余篇。其代表性专著《实质刑法观》引发了刑法学界对于形式与实质刑法观的大讨论,推动了中国刑法学界真正意义上的学派之争。她多次参与法律法规的起草修订和疑难案件的论证活动,为维护刑事正义积极建言献策。
  齐延平
  男,1968年生,山东大学教授,法学院院长,校社会科学学部学术委员会主任,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泰山学者特聘教授。齐延平同志长期致力于法理学、宪法学和人权法学的研究,积极参与重大理论问题的研究与攻关,成果丰硕,在《中国法学》等权威刊物发表学术论文多篇,研究成果多次被《新华文摘》《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摘编或转载。近年来,他主持国家级和省部级科研项目10余项,积极参与国家和地方的立法工作,参与国际法律与人权交流工作,2008年受国务院新闻办特邀,作为主要执笔人参加《国家人权行动计划(年)》的起草工作,2013年被聘为外交部人权专家库成员。
  肖建国
  男,1969年生,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肖建国同志主要从事民事诉讼法、证据法、强制执行法等领域的研究,出版专著40余部,在《中国法学》《法学研究》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100余篇,先后获教育部第三届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著作三等奖、第三届“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著作二等奖及其他各类奖项。肖建国同志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主持国家社科基金、最高人民法院、教育部、中国法学会等多项课题,在法学界和司法实务界受到广泛认可,曾在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挂职,参与多部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起草、修改和论证工作。
  男,1970年生,北京交通大学教授,法学院院长,先后获得“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霍英东青年研究基金”等多项奖励和荣誉,曾主持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攻关项目。张生同志长期专注于中国近代法律制度的研究,在《法学研究》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30余篇,有10余篇论文为《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人大复印报刊资料》等转载,出版和主编专著5部,合作撰写、翻译著作8部,提出“民法法典化”不同于“法典编纂”的学术观点。他积极倡导并努力践行以传统法律智慧回应当下法治变革的治学理念,先后参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草案)》的起草和《中国共产党地方党委工作条例》的修订工作。
  罗培新
  男,1974年生,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国际金融法律学院院长,科研处处长。罗培新同志为学勤勉,治学严谨,成果丰硕。早在2004年,他就在其研究报告《非流通股流通方案的法律解释》中提出了“股改对价理论”,推动了证券市场股权分置改革的顺利进行。近年来,他先后在《中国社会科学》《中国法学》《法学研究》等权威刊物发表学术论文10篇,翻译出版译著10部。他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一般项目、教育部、上海哲社等多项课题研究,研究成果获得第五届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优秀研究成果、上海市第十届哲学与社会科学优秀研究成果、第三届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首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等多项省部级奖励。虞政平
  男,1968年生,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首届全国审判业务专家,担任多所政法院校和法学院的兼职教授或研究员。虞政平同志在民商法尤其是公司法领域造诣深厚,在再审程序和司法制度等领域取得开创性研究成果,为法学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创新作出了突出贡献。其专著《股东有限责任――现代公司法律之基石》已成为国内外研究法人制度最具代表性的研究成果之一,也是国内多所大学法学院研究生的必读书目。另一代表性专著《公司法案例教学》也成为当下国内办理公司纠纷案件最为重要的参考资料。其翻译出版的《现代公司法之历史渊源》《美国公司法规精选》《英国公司法规汇编》为推动和繁荣我国公司法理论研究提供了丰富的学术资源。
  第七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提名奖获得者
  王志强  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
  龙卫球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
  石佑启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副校长、教授
  冯玉军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刘 笋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
  江国华  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
  许传玺  北京市社会科学院副院长、教授
  沈 岿  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
  张步洪  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改办处长
  张泽涛  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
  张 翔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郑少华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
  单文华  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
  俞 江  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
  徐涤宇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
  黄文艺  吉林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
  梁上上  浙江大学法学院教授
  谢鸿飞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
  谢增毅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科研处处长、副研究员
  廖永安  湘潭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
  法制网记者 周斌 整理 日期: 13:12:33 |&|&&|&&|&&|&&|&&|&
学习时代楷模,激励青年成长:第17届中国十大杰出青年走进晋江
凤凰网财经【
作为当年中国青年的崇高荣誉,历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的言行举止向来被视作当代青年的楷模,其良好的精神风貌和时代风采代表了当代青年的成长方向。5月30日,安踏董事局主席兼CEO丁世忠,以及自强自立大学生杰出代表洪战辉、坚守职业责任的文花枝等第17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再度欢聚,以一场题为“学习时代楷模,激励青年成长”的报告会,向泉州各界青年及安踏员工分享了他们的“青春故事”,以及荣获“十大杰出青年”荣誉3年后的新体悟。
十大杰出青年
“只有懂得责任,才不会放弃,只有承担责任才能不断成长!负责任不要等,而是每天都要负起责任。”在成长的道路上,洪战辉一直是把负责任当作自己的“一项事业”,并视之为其取得现在成绩的关键。李春燕、文花枝……十大杰出青年的生动演讲和精彩感悟博得了安踏员工的阵阵掌声。
“将十大杰出青年请来安踏,是安踏企业文化建设工作的重要一环,而企业文化建设则是安踏走向基业常青的必然要求”,丁世忠表示。企业文化是一个公司的精神凝聚力,能够产生强大的认同感和归属感,是企业长远健康发展的核心要素,正所谓“一流企业做文化、做标准”。安踏成立已有近20年的历史,独特的文化气质已经初步形成。2008年,安踏正式启动了企业文化咨询项目,重新梳理了安踏愿景、核心价值观,整理出一套基于理念的关键行为规范,并于2009年初正式发布了《安踏企业文化手册》。
尊重个性、鼓励多元、共同成长,“以人为本”是安踏管理理念的重中之重。在此理念指导下,安踏早在1998年10月即成立党支部,2004年1月升格为党总支,2008年成立党委,积极探索党组织在企业中发挥作用的渠道、途径和领域。在安踏党委团总支的积极推动下,安踏每年出资60多万元为全体员工进行体检,并为员工增添了空调、电视机、冷热饮水机等日常生活设施。同时建立了2000平米的晋江首家青年活动中心,中心内图书馆、网吧、健身房等文化设施一应俱全。安踏还建立了完善的员工职业生涯规划系统,依据不同的团体需求,提供各项培训服务,如提升个人形象与职业道德水准的礼仪培训,为每年新进公司的大学生提供的“助跑”训练营,为公司中高层领导提供的“MTP—安踏中层管理者领导力”培训等。
本次“十大杰出青年走进安踏”活动取得了圆满成功。广大青年员工纷纷表示,将以十大杰出青年为榜样,学习他们修身立德、积极进取、自强不息的经历与体会,未来工作中,将进一步发扬胸怀全局、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展现刻苦学习、锐意进取的拼搏形象。来自安踏服装事业部的青年员工顾夏燕表示,自己聆听报告最大的感受就是“要树立正确的成才观,找准成长的立足点,在本职岗位上踏踏实实奉献,实现个人与企业的共同发展”。
十大杰出青年有着不同的经历,他们扎根基层,在不同的岗位上通过同样的汗水和努力,闪耀着同样的辉煌。2007年,安踏董事局主席兼CEO丁世忠因其对中国体育的特殊贡献,当选第17届“中国十大杰出青年”。3年过去了,在丁世忠的出色领导下,面对具挑战性的经营环境,安踏增长速度和市场表现广被认可,又取得了新的成绩。
2009年,安踏签约成为中国奥委会合作伙伴,再度彰显了安踏对中国体育事业的鼎力支持。签约过程中,还有着一段小插曲:“高额赞助是否符合公司的发展阶段?付出能否得到相当回报?”毕竟在此之前,有着阿迪达斯的前车之鉴。最后,丁世忠的一番话让安踏管理层下了决定:“签约中国奥委会,摆在安踏前面的无论是机遇还是挑战,对一个有能力支持国家队的民营企业而言,这是我们的至高荣誉,也是我们应该做的。大家一定要有信心,我们要用实际行动证明给世人看,安踏,能做得比任何企业都棒!”2009年,安踏销售收入增长了27%达到58亿元,安踏、等本土品牌与阿迪达斯、等外资品牌平分秋色的市场格局初步形成。其中,中国奥委会合作伙伴身份带来的品牌增值效应正是安踏的取胜关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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