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生试的院试和呼和浩特县府街试是否在一年,如果在...

明朝的科举 科试和院试是同一场考试吗?同样都是各省提学官主持的啊。_百度知道
明朝的科举 科试和院试是同一场考试吗?同样都是各省提学官主持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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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这个考试的人就是秀才,考中的人成为秀才,只有在这场考试中考中前三名的就可以免考科试。简单来说就是院试是选拔秀才的。科试是一种资格考试,只有考过了这个考试才能参加乡试不是同一场考试,直接参加乡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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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能进入府,因在秋八月举行,并不亲自策问。主考官由皇帝委派、副榜、三甲统称进士,第一名叫会元,故又称秋闱(闱、州,第三名称探花;二甲若干名,操童子业”,录取三百名为贡士,以定甲第。录取分为三甲,皇帝在殿廷上,一,吏呼名至史公”,考场)。会试明清两代每三年在京城举行的一次考试童生试也叫“童试”,第一名叫解(jie)元。考试由礼部主持。二。考后发布正,赐“进士出身”的称号、府试和院试三个阶段,对会试录取的贡士亲自策问。《左忠毅公逸事》“及试。实际上皇帝有时委派大臣主管殿试,“操童子业”是说正在准备参加童生试: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的称号,包括县试,第二名称榜眼、清代由各省学政主持的地方科举考试,第一名称状元(鼎元)。应试者不分年龄大小都称童生。《促织》“邑有成名者,各省的举人及国子监监生皆可应考,院试合格后取得生员(秀才)资格、三甲第一名皆称传胪,这里就是指童生试,因在春季举行;三甲若干名,正榜所取的叫举人,皇帝任命正,故又称春闱。殿试是科举制最高级别的考试、县学学习,当时史可法二十岁、副总裁,所以又叫入学考试。乡试明清两代每三年在各省省城(包括京城)举行的一次考试、二,在这次考试中左光斗录取史可法为生员(秀才),赐“同进士出身”的称号;明代由提学官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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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  摘要:童试自明英宗正统元年创立以来,不但招收生员的人数不断增加,而且各项制度也不断完善,逐渐成为明代科举的重要组成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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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童试及生员中举率再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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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童试自明英宗正统元年创立以来,不但招收生员的人数不断增加,而且各项制度也不断完善,逐渐成为明代科举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满足读书应试人数不断增长的需求,在原有的招收廪生、增生的基础上,自正统十二年起始设附生之制。因附生录取无定额,生员人数急剧膨胀,其结果是生员的中举率与乡试的录取率都随着生员人数的增加而逐渐下降,这也凸显出了生员应试科举之路的艰难程度。 中国论文网 /9/view-4325753.htm  关键词:明代;童试;附生;中举率   中图分类号:G529.48   文献标识码:A   童试又称童生试,包括县试、府试和院试三个阶段的考试。它既是明代士子获得官学资格入学的考试,也是其步入科举应试之路的重要考试。不少明代教育史、科举史研究者以童试为研究对象,并取得了一些研究成果。①然而,由于记载明代童试的文献多散见于方志、文集之中,搜集的难度非常大,这使得童试研究依然相对比较薄弱。不少研究者往往将明清两代童试一并论述,然而主要内容却是清代童试,让人误以为明清两代的童试是完全相同的。不仅如此,一些研究成果虽然有助于我们认识明代童试的基本情况,然而附生制度的创设时间、生员的中举率和乡试录取率等问题仍有进一步深入研究的必要。   拙文在吸收前贤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通过挖掘史料,对明代童试的创立与运作、附生制度的创设时间、生员的中举率与乡试录取率等三个问题展开进一步的探讨,冀图能使读者对明代童试有更全面的认识。   一、童试的创立与运作   明初官学并未建立严格的入学考试制度,尚无童试之制。明太祖朱元璋于洪武二年(1369)发布诏令,要求各地兴办官学。②各级官学相继建立起来之后,官学学生由府州县学的教官先对童生进行选拔,凡是年龄在15岁以上20岁以下、且能背诵《论语》、《孟子》,以及20岁以上的士子均有资格参加选拔。③合格者再由知县、知州、知府等以提调官的身份对童生进行审核,④审查合格者,即授予生员,有资格入官学学习。为保证选拔生员的质量,监察御史、按察使巡视各级官学,斥退才疏学浅者。⑤   这种审核入学制实施了67年后,至英宗正统元年(1436)被童试所取代。这一年,户部尚书黄福上奏:每处增设按察司副使或佥事一名,南北直隶各增加御史一名,其职能是专门管理官学。于是,朝廷下诏各地设提学官,提学官制度正式建立起来。①提学官主管各地的教育、考试事务,其中主持考试选拔生员是其重要的工作职责。这样,提学官主持的考试取代了提调官以审核确定生员的做法,童试制度正式建立起来。   士子应童试,需向官学提供身份证明材料,由府州县学教官进行保结,保证考生“无过犯方准进场,有败伦而失简举者,教官与州县官各有罚。”② 明代应童试者无年龄限制,年龄小者十余岁即已应试,如陆南英14岁参加童试,在考场内挥笔而就,答题速度与水平都让主考官惊讶。③12岁的丁元复“就试郡守及督学,皆第一,补博士弟子。公既少年,试辄冠其列,名声大噪。”④   童生需首先参加县试,县试由知县主持。参加县试的童生人数与各地文化教育水平密切相关,文化教育比较发达地区的应县试人数多达二千人以上,如明末上海县“一时家弦户诵,县试童子不下二、三千人,彬彬乎文教称极隆焉。”⑤汝阳县的考生人数更多,县试人数多至八千人。   各地对县试都比较重视,有的县还建有一定规模的试院或考棚。因考棚或试院多为临时建筑,故每次县试前都需要花费人力物力兴修。比如平阳县每年修建考棚的费用为三百两银子,三年将近千两。尽管花费巨大,但考棚仍然难以达到令人满意的效果,“诸物称是,费且不赀,则困在民。且芦苇覆葺,不蔽风雨,往往左执盖而右操觚,甚至不终局而改期者有之。”⑥汝阳县的情况也是如此,“岁校士必盖棚厂,费不下数百金,事竣厂拆,又一岁则费如是。”⑦为改变这种状况,有的地方建设了相当规模的固定建筑,以作为考试场所。如平阳府新建的试院有“正堂五间,前有轩,旁为席舍,东西各十一间。门、皂房各三间。又前为仪门,内有坊。又前为大门,外有坊。后川堂五间,上房七间,东侧厨房五间,西侧书房五间,后旁书房三间。约费金钱若干,规模宏大而基孔固,盖屹然不朽之业焉。”⑧这些新建的试院极大地改善了士子的应试条件,“若夫应试之日,决灵建瓴而士不知有雨,扬沙飞砾而士不知有风,布席安居,不至蹐天地,挥毫展卷,如对净几明窗,此之为快,更有不可尽言者。”⑨   县试前,考生先在试院外的广场集合,听候点名入场。入场时,由考场工作人员唱名,并发给答卷纸。入场后,考生依据答卷纸上之座位号对号入座,“又分号出题,题即密藏卷后。既封门,方示以题之所在。”⑩   县试的录取名额相对较多,一般情况是每县录取六七十名。至明末,县试录取名额明显增加,如崇祯七年(1634)上海县试,录取了277名考生,录取比率大致为十分之一。   县试的录取者有资格参加由知府主持的府试。府试的规模比县试大两三倍,大多数府试的硬件设施比县试好。然而,与县试相较,府试的录取率要低很多。之所以会如此,是因为明朝廷认为知府不仅地位远远高过知县,而且其在地理位置上也离考生更远,这样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避免考生的请托,能更公正地主持考试。府试的录取人数无定额,一般府试录取百余名考生,约为提学官录取人数的两倍。由此可见,提学官主持的入学考试的录取率为50%左右。这样,府试就成为童试阶段难度最大的考试。叶梦珠说:“当时入泮,每县取六、七十名,府取不过百余名,文理稍顺者,竭力营谋,府取入泮,直如拾芥。故当日童试不难于放泮,而独难于府取。”①府试故有“府关”之称。   府试的录取者有资格参加提学官主持的入学考试,即院试。②府试的第一名必定会被提学官录取,此为明代惯例,清人俞樾在分析明代科举的相关记载之后认为:“按此知府取第一必入学,自前明已然矣。”③   院试与县试、府试的考试内容大致相同,以《四书》义、本经和论、策为主。张文麟于弘治十一年(1498)参加童试,其《年谱》详细记载了此次考试的考题,县试“先考儒士,命题四篇(《四书》:徹者徹也,助者,藉也;经:大则如威,小则如愧;论:正己以格物;策问:张良、诸葛亮、陶潜、范仲淹人品优劣如何)。”县试要求考生写以《四书》和以本经为题的八股文各一篇,论一篇,策问一道。府试考题少于县试,仅命二题(其若是,孰能御之,论实学),也就是说考生仅需写一篇八股文,论一篇。院试考题包括“《四书》、本经、策、论”,考题数量、形式与县试基本相同。④
  院试的取中者称生员,又称诸生、秀才、茂才、博士弟子等。生员有资格入府州县学学习,故称为进学、入泮。⑤生员在正式入官学前,还需要进行一次覆试,主要是核对该生员的笔迹,防止生员之前冒名顶替。叶梦珠对覆试有清楚的描述:“诸生入泮必取府、县考试原卷,与入学试卷一并连钉,覆试之日,给发新生。令覆试所作文即誊于入泮试卷之后,以对笔迹异同,防顶代也。”⑥覆试后的第二天,新录取生员身着秀才服——襴衫,由府州县学的教官带领向提学官谢恩,“行师生礼。文宗躬率新生先于试所文庙内参拜,然后各回本籍。”⑦之后,新录取生员等候发红案,府州县择日将生员迎送入学。至此,童试的全部程序就已经结束,考取生员不仅意味着士子取得了官学的入学资格,更重要的是表明士子已经正式迈上了激烈的科场竞争之路。   二、附生的创设与录取   明初诏令全国设立官学之后,对官学的招生人数进行了规定。洪武二年(1369),朝廷定府学生员数40人,州学30人,县学20人。洪武十三年(1380),京城所在地应天府学生员增至60名,这些生员都给予廪膳,因此称为廪膳生或廪生。由于廪生实行定额制,限制了士子的出路。为解决这一问题,明朝廷于洪武二十年(1394)下令,在维持廪生定额的同时,扩大招生规模,招收增广生员(或称增广生、增生),人数不限。增生的设置虽然增加了士子们的出路,然而由于没有限制招生人数,出现生员过滥之弊。宣德二年(1427),⑧礼部尚书胡濙上奏论及官学教育的弊端时指出:“天下郡县学应贡生员多是记诵文词,不能通经,兼以资质鄙猥,不堪用者亦多,此皆有司不精选择,教官不勤教诲,是以学业无成,徒费廪馔。”他认为要消除这一弊端,必须对每所官学增生的数量进行控制,即在京府学60名,在外府学40名,州学30名,县学20名。⑨这一建议得到了朝廷的采纳,并以此作为明代增生的定额。至此,明代官学的生员定额为在京府学120名,其他府学80名,州学60名,县学40名。   由于明朝实行“科举必由学校”的文教政策,⑩考取生员进入官学是士子应试科举的必要前提,实行定额制的官学远远无法满足士子读书应试的需求。正统十二年(1447)三月,直隶凤阳府知府杨瓒上奏:“内建太学以储天下之英贤,外设府州儒学以育民间之俊秀,府学额设廪、增生员八十名,州学六十名,县学四十名。此外聪明之士不得与者,入学寄名以俟补增广之缺。”杨瓒认为这些官学的寄名者地位非常尴尬,他们既没有资格作为增生的增补候选人,也没有资格参加科举考试,导致大量的人才被埋没。为解决这一问题,杨瓒建议扩大官学生员的招生规模。对于扩招生员的具体方式,杨瓒的建议是:“天下学校今后增广生员,不拘额数,但系本土人民子弟自愿入学读书,听府州县正官与学官公同考选,俊秀者即收作增广生员。凡遇开科考,其学问优长者许令应试,事下礼部议请,令如有此等子弟,准其入学,待缺补充增广。”①杨瓒的建议被朝廷采纳。这也就是说,在增生之外扩招生员之制始于正统十二年。   对于这一设立时间,不仅《明英宗实录》有记载,明代方志亦有记载,如(嘉靖)《沈丘县志》记载:“正统十二年,又令提调教官于常额外,选军民俊秀子弟愿入学者为附学。”清人在编撰《明史》,以及关于明代的政书时,亦多将附生的设立时间定为正统十二年。如《明史》云:“礼部采瓒言,考取附学。天下学校之有附学生,由瓒议始”。②此外,清代方志在言及附生制度时,多认为正统十二年为始设时间。③   尽管附生之制始设于正统十二年,但在明代官方文献中,附生之名应该要晚于正统十二年。明英宗天顺六年(1462),也就是在这一制度实施后的15年之后,朝廷在颁布的提学官《敕谕》中明确规定了生员考选升等的次序,“廪膳、増广生员已有定额。廪膳有缺于増广内考选,学问优等者帮补;増广有缺,于本处官员、军民之家,选择资质聪敏人物,俊秀子弟补充,不许听信有司及学官徇私作弊。若有额外之数,须严加考选,通晓文义者存留待缺”。④这一敕谕虽然规定了增生可以增补为廪生,而增生的增补来源则是童生,而不是“额外之数”者,更没有使用附学生员(也称附学生或附生)之名。之所以如此,是因为附生此时尚未成为官员生员的主要组成部分,甚至可以说附生之制根本还没有大规模推广。   至明宪宗成化四年(1468),也就是6年之后,“礼部奏准,天下郡县学校廪、增生员,俱照旧额,而革去附学生员”。⑤附生之名第一次出现在官方的正式文件之中,故而有人认为附生的设立实际是始于成化初年,如《兰阳县志》即认为附生始设于成化初年。⑥然而,在笔者看来,明朝廷批准杨瓒之上奏,实际就是允许设立附生,并不能因没有附生之名而否认官学已经开始招收附生。   在杨瓒的奏折中,明确提出在官学定额之外,由府州县正官和学官共同选拔优秀士子入学,即可以成为附生。据此,有学者认为附生是“由地方政府官员和学校教官考选其俊秀者入学。”⑦而有的学者则认为附生由提学官录取,“童生经过考试,初入学者称‘附学生员’。故凡由提督学官取为附学生员者,通称‘生员’(或俗称‘秀才’)。”⑧由于杨瓒的奏折是正统十二年上奏的,而明朝已经在正统元年设立了提学官,已经将生员的录取权从地方官变更为提学官,甚至明令禁止地方官干预提学官的录取工作。万历三年(1575),张居正在向朝廷呈交的规范提学官的奏折中明确提到:“各省提学官奉勑专督学校,不许借事枉道,奔趋抚按官干求荐举,各抚按二司官亦不许侵伊职掌行事。若有不由提学官考取,径自行文与生儒衣巾,及革退生员赴各衙门告诉复学者,即将本生问罪革黜。”由于这一份奏折经过皇帝的批准,成为朝廷新颁发给提学官的敕谕,全国的提学官都必须遵守。从这一规定来看,无论是廪生、增生和附生都需要由提学官来录取,附生也不例外。   笔者认为,尽管附生之名可能晚于正统十二年才得到官方的确认,但不能否认附生制度始于这一年。附生与廪生、增生一样,都需要由提学官考选,而不是由提调官录取。   三、生员的中举率与乡试录取率
  士子考取生员之后,社会地位有所提高,并能享受一定的经济待遇,如生员可以免除本人及家中二人的差役,廪生还享受官方发给的廪米和俸禄。然而,对士子而言,考取生员的更重要的意义在于他们已经获得了参加正式科举考试的最基本资格。   按照明代的制度设计,明代生员的出路主要有三条:即通过岁贡、选贡、考贡、例贡和恩贡等方式进入国子监;入官学达到一定年限以后充吏;通过科试获得参加科举考试的资格,进而参加乡试、会试与殿试,博取举人、进士。第一条出路能提供的名额非常有限,第二条出路实际是对生员的一种惩罚,①而第三条出路对生员而言是最重要的,也是士子们所追求的出路。那么,这条出路到底能让多少生员考上举人呢?或者说,生员考取举人的比率是多高呢?   由于明朝乡试的录取人数是相对固定的,这样应试生员数就成为回答这一问题的关键。明初由于生员的人数较少,生员只需符合应试条件,即可参加乡试。明初生员均为廪生,且实行定额制。有学者统计,洪武二十五年,府学、州学和县学的在学人数为23 750人。②洪武三年(1370),朝廷规定了各省乡试录取的名额,即“直隶府州贡额百人,河南、山东、山西、陕西、北平、福建、浙江、江西、湖广各四十名,广西、广东各二十五人”。③按照这一规定,全国录取举人总数为510名。洪武二十五年(1392),如果加上在洪武三年尚未开科的四川、云南、贵州三个省的举人数,将全国乡试举人数估算为650名左右应该是较为合理的。这样,洪武二十五年的生员中举率为2.73%。   如前所述,宣德二年(1427)设立增广生之后,生员人数增加了一倍。如果仍然按照洪武二十五年的官学数来计算,明朝的官学生员数已经达到了47 500人,而宣德元年(1426)乡试的录取名额是520人。④这也就是说,宣德四年生员的中举率为1.1%,录取率较明朝洪武二十五年已经大大降低。   而生员中举率大幅度下降是在正统十二年之后,由于允许官学招收附生,且名额没有限制,绝大多数官学的附生数是廪生和增生的数倍之多,生员人数急剧增加。徐渭在《养贤堂记》一文中说:“国初县学籍诸生廪膳二十人,增广倍之。……迨弘正以来,至于今,附学者多至四五百人。”⑤按照徐渭的描述,该县的附生人数已经是廪生和增生的十倍。朱国祯在转引南祭酒郭明龙的奏疏云:“今天下府、州、县学,其大者,生徒至一二千人,而小者至七八百人,至若二三百人而下,则下县穷乡矣。”⑥明末上海县学的生员数是650余名,包括上海县在内的松江府的生员数为3 000余名。浙江的吴行甫遗才考试时,“合浙士二万,拔四十人”,⑦这也就是说,浙江全省的生员数至少达到了2万人。   囿于史料的缺憾,虽然我们无法得到明代历年生员的总数,但是有学者进行了估算,顾炎武的估算是:“合天下生员,县以三百计,不下五十万人。”①与顾炎武估算为50万人略有不同的是,陈宝良的估算是:“明末全国生员总数将突破60万。再加上各类不参与科举的生员,其数字将更大。”②不过,笔者认为该书对于全国生员数的估算可能有夸大之嫌,比如对隆庆四年(1570)江西生员数量的估算,陈氏依据是一份奏折,这份奏折记载,江西有三万八千余名生员参加遗才考试。③遗才考试是在科试之后举行的考试,这也就是说已经获得乡试资格的考生不再参加遗才考试,因此,江西全省生员人数应该是参加遗才考试的生员数加上获得乡试资格的生员数的总和。虽然笔者无法获得隆庆四年江西乡试应试生员的人数,但是笔者查到了嘉靖十三年(1534)和天启七年(1627)江西乡试应试生员数分别为3 000余名④和5 300余名,⑤即便我们假设此次江西乡试的应试人数与天启七年相同,那么这一年江西全省生员数应该在4.6万名左右。而陈宝良认为“若包括科举生员在内,几近5万人”,⑥这一估算有宽松之嫌。我们认为顾炎武的估算大致是合理的,即明末参加科举考试的生员应该在50万人左右。而万历元年(1573)乡试的录取名额是1 185名,⑦这样生员中举率是0.24%,较明代初期已经大幅度地下降十倍之多。生员的科举应试之路的艰难程度由此可见一斑。   然而,为减轻乡试的组考难度,使乡试能有效运作,必须从总量上控制应乡试之生员人数。至正统九年(1514),朝廷下诏:“各处应试生儒人等,从提学官考送。”⑧这也就意味着,无论是廪生、增生还是附生都必须由提学使选拔才有参加乡试的资格。提学官主持的选拔考试称为科试,科试合格者有资格参加乡试,他们被称为“科举生员”。只有科举生员才有资格参加乡试,我们还有必要进一步分析科举生员的乡试中举率。笔者搜集了部分省份乡试的应试生员数和录取人数(见下页表),从表中统计的24科乡试情况来看,平均录取率为3.78%。如果考虑到统计时忽略了每科应试人数的零数,我们认为明代乡试的平均录取率为3.7%应该是比较合理的。⑨实际上,明代中后期规定了科试的录取人数,即要求提学官根据各省乡试录取的举人数按比例录取科举生员。嘉靖四十五年(1560)规定:“申明各处科举名数,照原定解额,每举人一名,取应举生二十五名。”⑩至万历三年(1575),改为每一个举人名额,允许录取科举生员30名。 这样,明朝中后期规定的科试录取生员数1∶25和1∶30,折算成录取比率则为3.65%。这与表中统计的24科的平均录取率基本上是一致的。   当然,这并不等于各地严格执行了科试录取人数限制的规定,表中自隆庆元年(1567)以下的7科的平均录取率为2.53%,这明显低于乡试的平均录取率。可见,各地录取的科举生员明显多于明朝廷规定的限额,导致乡试的录取率明显降低。   笔者通过搜集相关史料,将明代童试程序的基本概貌呈现出来之后,提出附生之制始于正统十二年,而且认为附生是由提学官录取,而不是由提调官录取的。由于附生录取并无限额,生员人数急剧增加,其结果是生员的中举率明显下降,这也凸显了明代生员出路之狭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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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帮我找点有关古代科举考试的资料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 科举是中国古代读书人的所参加的人才选拔考试。它是历代封建王朝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由于采用分科取士的办法,所以叫做科举。科举制从隋代开始实行,到清光绪二十七年举行最后一科进士考试为止,经历了一千三百多年。 隋朝-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起源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最早起源于隋代。隋朝统一全国后,为了适应封建经济和政治关系的发展变化,为了扩大封建统治阶级参与政权的要求,加强中央集权,于是把选拔官吏的权力收归中央,用科举制代替九品中正制。隋炀帝大业三年开设进士科,用考试办法来选取进士。进士一词初见于《礼记?王制》篇,其本义为可以进受爵禄之义。当时主要考时务策,就是有关当时国家政治生活方面的政治论文,叫试策。这种分科取士,以试策取士的办法,在当时虽是草创时期,并不形成制度,但把读书、应考和作官三者紧密结合起来,揭开中国选举史上新的一页。唐玄宗时礼部尚书沈既济对这个历史性的变化有过中肯的评价:&前代选用,皆州郡察举……至于齐隋,不胜其弊……是以置州府之权而归于吏部。自隋罢外选,招天下之人,聚于京师春还秋住,乌聚云合。& 唐朝--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完备 推翻隋朝的统治后,唐王朝的帝王承袭了隋朝传下来的人才选拔制度,并做了进一步的完善。由此,科举制度逐渐完备起来。在唐代,考试的科目分常科和制科两类。每年分期举行的称常科,由皇帝下诏临时举行的考试称制科。 常科的科目有秀才、明经、进士、俊士、明法、明字、明算等五十多种。其中明法、明算、明字等科,不为人重视。俊士等科不经常举行,秀才一科,在唐初要求很高,后来渐废。所以,明经、进士两科便成为唐代常科的主要科目。唐高宗以后进士科尤为时人所重。唐朝许多宰相大多是进士出身。常科的考生有两个来源,一个是生徒,一个是乡贡。由京师及州县学馆出身,而送往尚书省受试者叫生徒;不由学馆而先经州县考试,及第后再送尚书省应试者叫乡贡。由乡贡入京应试者通称举人。州县考试称为解试,尚书省的考试通称省试,或礼部试。礼部试都在春季举行,故又称春闱,闱也就是考场的意思。 明经、进士两科,最初都只是试策,考试的内容为经义或时务。后来两种考试的科目虽有变化,但基本精神是进士重诗赋,明经重帖经、墨义。所谓帖经,就是将经书任揭一页,将左右两边蒙上,中间只开一行,再用纸帖盖三字,令试者填充。墨义是对经文的字句作简单的笔试。帖经与墨义,只要熟读经传和注释就可中试,诗赋则需要具有文学才能。进士科得第很难,所以当时流传有&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的说法。 常科考试最初由吏部考功员外郎主持,后改由礼部侍郎主持,称&权知贡举&。进士及第称&登龙门&,第一名曰状元或状头。同榜人要凑钱举行庆贺活动,以同榜少年二人在名园探采名花,称探花使。要集体到杏园参加宴会,叫探花宴。宴会以后,同到慈恩寺的雁塔下题名以显其荣耀,所以把又把中进士称为&雁塔题名&。唐孟郊曾作《登科后》诗:&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朝看遍长安花。&所以,春风得意又成为进士及第的代称。常科登第后,还要经吏部考试,叫选试。合格者,才能授予官职。唐代大家柳宗元进士及第后,以博学宏词,被即刻授予&集贤殿正字&。如果吏部考试落选,只能到节度使那儿去当幕僚,再争取得到国家正式委任的官职。韩愈在考中进士后,三次选试都未通过,不得不去担任节度使的幕僚,才踏进官场。 唐代取士,不仅看考试成绩,还要有各名人士的推荐。因此,考生纷纷奔走于公卿门下,向他们投献自己的代表作,叫投卷。向礼部投的叫公卷,向达官贵人投的叫行卷。投卷确实使有才能的人显露头角,如诗人白居易向顾况投诗《赋得原上草》受到老诗人的极力称赞。但是弄虚作假,欺世盗名的也不乏其人。 武则天载初元年二月,女皇亲自&策问贡人于洛成殿&,这是我国科举制度中殿试的开始,但在唐代并没有形成制度。 在唐代还产生了武举。武举开始于武则天长安二年,公元702年。应武举的考生来源于乡贡,由兵部主考。考试科目有马射、步射、平射、马枪、负重等。&高第者授以官,其次以类升&。 宋朝 -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改革时期 宋代的科举,大体同唐代一样,有常科、制科和武举。相比之下,宋代常科的科目比唐代大为减少,其中进士科仍然最受重视,进士一等多数可官至宰相,所以宋人以进士科为宰相科。宋吕祖谦说:&进士之科,往往皆为将相,皆极通显。&当时有焚香礼进士之语。进士科之外,其它科目总称诸科。宋代科举,在形式和内容上都进行了重大的改革。 首先,宋代的科举放宽了录取和作用的范围。宋代进士分为三等:一等称进士及等;二等称进士出身;三等赐同进士出身。由于扩大了录取范围,名额也成倍增加。唐代录取进士,每次不过二、三十人,少则几人、十几人。宋代每次录取多达二、三百人,甚至五、六百人。对于屡考不第的考生,允许他们在遇到皇帝策试时,报名参加附试,叫特奏名。也可奏请皇帝开恩,赏赐出身资格,委派官吏,开后世恩科的先例。 宋代确立了三年一次的三级考试制度。宋初科举,仅有两级考试制度。一级是由各州举行的取解试,一级是礼部举行的省试。宋太祖为了选拔真正踏实于封建统治而又有才干的人担任官职,为之服务,于开宝六年实行殿试。自此以后,殿试成为科举制度的最高一级的考试,并正式确立了州试、省试和殿试的三级科举考试制度。殿试以后,不须再经吏部考试,直接授官。宋太祖还下令,考试及第后,不准对考官称师门,或自称门生。这样,所有及第的人都成了天子门生。殿试后分三甲放榜。南宋以后,还要举行皇帝宣布登科进士名次的典礼,并赐宴于琼苑,故称琼林宴,以后各代仿效,遂成定制。宋代科举,最初是每年举行一次,有时一、二年不定。实英宗治平三年,才正式定为三年一次。每年秋天,各州进行考试,第二年春天,由礼部进行考试。省试当年进行殿试。 从宋代开始,科举开始实行糊名和誉录,并建立防止徇私的新制度。从隋唐开科取士之后,徇私舞弊现象越来越严重。对此,宋代统治者采取了一些措施,主要是糊名和誉录制度的建立。糊名,就是把考生考卷上的姓名、籍贯等密封起来,又称&弥封&或&封弥&。宋太宗时,根据陈靖的建议,对殿试实行糊名制。后来,宋仁宗下诏省试、州试均实行糊名制。但是,糊名之后,还可以认识字画。根据袁州人李夷宾建议,将考生的试卷另行誉录。考官评阅试卷时,不仅仅知道考生的姓名,连考生的字迹也无从辨认。这种制度,对于防止主考官徇情取舍的确发生了很大的效力。但是,到了北宋末年,由于政治日趋腐败,此项制度也就流于形式了。宋代在考试形式上的改革,不但没有革除科举的痼疾,反而使它进一步恶化。 宋代科举在考试内容上也作了较大的改革。宋代科举基本上沿袭唐制,进士科考帖经、墨义和诗赋,弊病很大。进士以声韵为务,多昧古今;明经只强记博诵,而其义理,学而无用。王安石任参知政事后,对科举考试的内容着手进行改革,取消诗赋、帖经、墨义,专以经义、论、策取士。所谓经义,与论相似,是篇短文,只限于用经书中的语句作题目,并用经书中的意思去发挥。王安石对考试内容的改革,在于通经致用。熙宁八年,神宗下令废除诗赋、贴经、墨义取士,颁发王安石的《三经新义》和论、策取士。并把《易官义》、《诗经》、《书经》、《周礼》、《礼记》称为大经,《论语》、《孟子》称为兼经,定为应考士子的必读书。规定进士考试为四场:一场考大经,二场考兼经,三场考论,最后一场考策。殿试仅考策,限千字以上。王安石的改革,遭到苏轼等人的反对。后来随着政治斗争的变化,《三经新义》被取消,有时考诗赋,有时考经义,有时兼而有之,变换不定。 明朝 -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鼎盛时期 元代开始,蒙古人统治中原,科举考试进入中落时期,但以四书试士,却是元代所开的先例。 元朝灭亡后,明王朝建立,科举制进入了它的鼎盛时期。明代统治者对科举高度重视,科举方法之严密也超过了以往历代。 明代以前,学校只是为科举输送考生的途径之一。到了明代,进学校却成为了科举的必由之路。明代入国子监学习的,通称监生。监生大体有四类:生员入监读书的称贡监,官僚子弟入监的称荫监,举人入监的称举监,捐资入监的称例监。监生可以直接做官。特别是明初,以监生而出任中央和地方大员的多不胜举。明成祖以后,监生直接做官的机会越来越少,却可以直接参加乡试,通过科举做官。 参加乡试的,除监生外,还有科举生员。只有进入学校,成为生员,才有可能入监学习或成为科举生员。明代的府学、州学、县学、称作郡学或儒学。凡经过本省各级考试进入府、州、县学的,通称生员,俗称秀才。取得生员资格的入学考试叫童试,也叫小考、小试。童生试包括县试、府试和院试三个阶段。院试由各省学政主持,学政又名提督学院,故称这级考试为院试。院试合格者称生员,然后分别分往府、州、县学学习。生员分三等,有廪生、增生、附生。由官府供给膳食的称廪膳生员,简称廪生;定员以外增加的称增广生员,科称增生;于廪生、增生外再增名额,附于诸生之末, 称为附学生员,科称附生。考取生员,是功名的起点。一方面、各府、州、县学中的生员选拔出来为贡生,可以直接进入国子监成为监生。一方面,由各省提学官举行岁考、科考两级考试,按成绩分为六等。科考列一、二等者,取得参加乡试的资格,称科举生员。因此,进入学校是科举阶梯的第一级。 明代正式科举考试分为乡试、会试、殿试三级。乡试是由南、北直隶和各布政使司举行的地方考试。地点在南、北京府、布政使司驻地。每三年一次,逢子、午、卯、酉年举行,又叫乡闱。考试的试场称为贡院。考期在秋季八月,故又称秋闱。凡本省科举生员与监生均可应考。主持乡试的有主考二人,同考四人,提调一人,其它官员若干人。考试分三场,分别于八月九日、十二日和十五日进行。乡试考中的称举人,俗称孝廉,第一名称解元。唐伯虎乡试第一,故称唐解元。乡试中举叫乙榜,又叫乙科。放榜之时,正值桂花飘香,故又称桂榜。放榜后,由巡抚主持鹿鸣宴。席间唱《鹿鸣》诗,跳魁星舞。 会试是由礼部主持的全国考试,又称礼闱。于乡试的第二年即逢辰、戍、未年举行。全国举人在京师会试,考期在春季二月,故称春闱。会试也分三场,分别在二月初九、十二、十五日举行。由于会试是较高一级的考试,同考官的人数比乡试多一倍。主考、同考以及提调等官,都由较高级的官员担任。主考官称总裁,又称座主或座师。考中的称贡士,俗称出贡,别称明经,第一名称会元。 殿试在会师后当年举行,时间最初是三月初一。明宪宗成经八年起,改为三月十五。应试者为贡士。贡士在殿试中均不落榜,只是由皇帝重新安排名次。殿试由皇帝新自主持,只考时务策一道。殿试毕,次日读卷,又次日放榜。录取分三甲: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第一名称状元、鼎元,二名榜眼,三名探花,合称三鼎甲。二甲赐进士出身,三甲赐同进士出身。二、三甲第一名皆称传胪。一、二、三甲通称进士。进士榜称甲榜,或称甲科。进士榜用黄纸书写,故叫黄甲,也称金榜,中进士称金榜题名。 乡试第一名叫解元,会试第一名叫会元,加上殿试一甲第一名的状元,合称三元。连中三元,是科举场中的佳话。明代连中三元者仅洪武年间的许观和正统年间的商辂二人而已。 殿试之后,状元授翰林院修撰,榜眼、探花授编修。其余进士经过考试合格者,叫翰林院庶吉士。三年后考试合格者,分别授予翰林院编修、检讨等官,其余分发各部任主事等职,或以知县优先委用,称为散馆。庶吉士出身的人升迁很快,英宗以后,朝廷形成非进士不入翰林,非翰林不入内阁的局面。 明代乡试、会试头场考八股文。而能否考中,主要取决于八股文的优劣。所以,一般读书人往往把毕生精力用在八股文上。八股文以四书、五经中的文句做题目,只能依照题义阐述其中的义理。措词要用古人语气,即所谓代圣贤立言。格式也很死。结构有一定程式,字数有一定限制,句法要求对偶。八股文也称制义、制艺、时文、时艺、八比文、四书文。八股文即用八个排偶组成的文章,一般分为六段。以首句破题,两句承题,然后阐述为什么,谓之起源。八股文的主要部分,是起股、中股、后股、束股四个段落,每个段落各有两段。篇末用大结,称复收大结。八股文是由宋代的经义演变而成。八股文的危害极大,严重束缚人们的思想,是维护封建专制治的工具,同进也把科举考试制度本身引向绝路。明末清初著名学者顾炎武愤慨地说:&八股盛而《六经》微,十八房兴而二十一史废&。又说:&愚以为八股之害,甚于焚书。& 清代 -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灭亡 清代的科举制度与明代基本相同,但它贯彻的是民族歧视政策。满人享有种种特权,做官不必经过科举途径。清代科举在雍正前分满汉两榜取士,旗人在乡试、会试中享有特殊的优特,只考翻译一篇,称翻译科。以后,虽然改为满人、汉人同试,但参加考试的仍以汉人为最多。 科举制发展到清代,日趋没落,弊端也越来越多。清代统治者对科场舞弊的处分虽然特别严厉,但由于科举制本身的弊病,舞弊越演越烈,科举制终于消亡参考资料:/question/4887111.html?md=1
你好:关于科举的发展,楼上的大虾已经说得很清楚了,我就不罗嗦了,总之就是起源于隋,完备于唐,发展于宋,鼎盛于明(改为八股文),废除于清(清光绪年间废除).这里补充一点其他的(个人总结)关于科举考试的分类(清朝时期的): 科举考试: 1.童子试: ① 县试(需要5人保举,其中4百姓,1秀才)(由县令出题主考) ② 府试(需要6人保举,其中4百姓,2秀才)(由知府出题主考) ③ 院试(由中央派来的学政出题主考) (全部通过获得“生员”称号,俗称“秀才”) 2.正试: ① 乡试(乡试第一获得“解元”称号,其余获得“举人”称号) ② 会试(会试第一获得“会元”称号,其余获得“贡士”称号(俗称“贡生”)) ③ 殿试(殿试第一获得“状元”称号,第二获得“榜眼”称号,第三获得“探花”称号。此三名合称“一甲”)(第四到第十合称“二甲”) (只有获得“秀才”称号后才有资格参加正试) 3.戏子、罪犯、丁忧(父母死亡三年之内的人)不得参加考试 父为主考官的也不得参加考试 4.同时拿到“解元”、“会元”、“状元”叫“连中三元”,中国历史上“连中三元”的人不超过5个 以上是我的观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隋朝开辟科举,使社会中的平民知识者开始有了发挥自己才华的机会和有了通过自己的努力去获得社会荣耀的出路,这样,不但刺激了社会各阶层的人敬慕知识和人才,也使得国家的管理开始进入了有序和知识化时代,中国的教育也因此而得到了刺激大发展。 唐朝建立以后,“唐制,取士之科,多因隋旧,然其大要有三。由学馆者曰生徒,由州县者曰乡贡,皆升于有司而进退之。其科之目,有秀才,有明经,有俊士,有进士,有明法,有明字,有明算,有一史,有三史,有开元礼,有道举,有童子。而明经之别,有五经,有三经,有二经,有学究一经,有三礼,有三传,有史科。 此岁举之常选也。其天子自诏者曰制举,所以待非常之才焉。”(《新唐书?选举志》),这就是说,唐朝开始将科举举士制度逐步完善起来。 秀才是唐朝最为人们所重视的功名,“秀才”是指经过科举而被社会承认的人中俊秀之才的意思。而“道举”这一功名,就是专门为研究天地人内在关系的“玄学”所设置的学科。由于唐朝实行了科举举士的考试科目,必然要带动从中央到地方的学校和学生的增多,这样,使得当时中国各地方上的教育事业也大为发展了,当时,中央设置有官办的国子监、弘文馆、崇文馆、崇玄馆,主要招收国家功臣和官僚的孩子入学学习。同时,地方的州县也设置有各种官办和半官办的书院和学校,以招收社会中各阶层的读书人入学学习,这样,又带动了民间各种私塾的大发展,中国的教育,就是这样被科举促进发展了的。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学校教育和科举,是两条渠道,他们并不是一回事情;虽然宋朝的王安石曾经打算将科举和国家官办的学校联系起来,以节约国家教育投入和精简烦琐的考试科目,但是,由于王安石的这种改革举措违反了政治和教育不是一回事情的内在规律,所以,他的这项改革措施后来被取消了。 中国隋唐以后的政治格局和科举考试有一种互相作用的关系,政治变革会带动教育变革,教育变革也可能带动政治变革。比如,唐朝为了应付当时的科举,便组织大量的人力对当时社会流行的各种经典进行了统一的选编,就象现在统一高考的参考教材一样,“贞观四年,太宗以经籍去圣久远,文字讹谬,诏前中书郎颜师古于秘书省考定五经。……太宗又以文学多门,章句繁杂,诏师古与国子祭酒孔颖达等诸儒,撰定五经疏义,凡一百八十卷,名曰《五经正义 》,付国学施行。”(《贞观政要?崇儒学》)。这些统一了的经典文本反过去又影响了国家的政治格局。 唐朝初期的学校教育往往带有很强的社会政治需要目的,这从当时学校所开的课程上就可以看出来,“凡《 礼记》、《春秋左氏传》为大经,《诗》、《周礼》、《仪礼》为中经,《 易》、《尚书》、《春秋公羊传》、《谷梁传》为小经。通二经者,大经、小经各一,若中经二。通三经者,大经、中经、小经各一。通五经者,大经皆通,余经各一,《孝经》、《论语》皆兼通之。凡治《孝经》、《论语》共限一岁,《尚书》、《公羊传》、《谷梁传》各一岁半,《 易》、《诗》、《周礼》、《仪礼》各二岁,《礼记》、《左氏传》各三岁。学书,日纸一幅,间习时务策,读《国语》、《说文》、《字林》、《三苍》、《尔雅》。凡书学,石经三体限三岁,《说文》二岁,《字林》一岁。凡算学,《孙子》、《五曹》共限一岁,《九章》、《海岛》共三岁,《张丘建》、《夏侯阳》各一岁,《周髀》、《五经算》共一岁,《缀术》四岁,《缉古》三岁,《记遗》、《三等数》皆兼习之”(《新唐书?选举》) 唐朝开元年间,李隆基亲自对据说是孔子的《孝经》进行了审定,使得《孝经》的身价倍增,李隆基说:“朕闻上古,其风扑略。虽因心之孝已萌,而资敬之礼犹简。及乎仁义既有,亲誉益著。圣人知孝之可以教人也,故因严以教敬,因亲以教爱。于是以顺移忠之道昭矣,立身扬名之义彰矣。子曰:吾志在《春秋》,行在《孝经》,是知孝者,德之本欤!”(《孝经?序》四库全书本)。从这里看出,唐朝时代,官方主要推崇的还是“孔子”的学说,也就是实际上继承了新朝王莽刘歆等人所制造的“儒学”思想文化路线。所以,中国科举制度动摇了世族门阀制度,但是,同时又给中国社会带来了新的等级结构,这样的社会不平等,一种是“君、父、夫”和“臣、子、妻”的不平等,一种就是“士、农”和“工、商”从业人员的社会地位的不平等。过去以往,士、农、工、商本是平等的社会阶层,社会从不歧视工商行业的从业人员,但是,科举制度形成以后,士、农的地位上升,特别是读书人的地位上升,而工商从业人员的地位则下降了,工商业从业人员得不到应有的社会尊重,这使得科技赖以生存的商贸流通业就受到了相当的遏制,这也就是中国科学技术和人民生活水平长期停滞不前的重要原因之一。 从公元583年开始科举到正式取消科举的1905年的1300多年中,中国社会产生了一种根据科举及第的情况而划分新的社会贵贱阶层的新的社会阶层大分化,在大量人才被选拔出来充实官方政治组织机构的同时,也压抑了许多并不擅长于科举科目的其他知识人才,甚至导致了许多知识分子在科场连连失意以后而反过去仇恨和报复自己的祖国的异常情况!洪秀全因为屡屡考取不到功名而最后转而造反,他并不是中国的第一人!在他之前,已经就有许多这样的变异社会现象了。 唐宋时代,特别是宋朝时期,许多汉族知识分子因为科举场上无门进士,而投身到少数民族政权中去挣出身,他们一旦在辽、金、西夏政权中谋求到了高位,他们攻击起自己的祖国,是毫不手软的。宋朝刚开国不久的嘉佑年间,一个叫张元的书生因为多次殿试失败,他十分愤恨宋朝当局,便投奔到西夏去充当了参谋,屡屡献策侵略宋朝国土。辽、金、西夏时代,各个少数民族政权和部族因为尊循汉制,他们都在争夺汉地的知识分子为已所用,少数民族政权从宋朝科举制度的弊端中得到了许多好处,汉地科举中落第的举子跑到少数民族政权中的谋求荣华富贵,在当时并不鲜见,汉地的教育学校好象是在专给少数民族政权培养人才一般。无可否认,大批汉族知识分子进入少数民族政权中供职,客观上,他们为融会中国各民族及其在传播汉族文化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他们的这种举动,同时也是中国各族长期内战的根源之一,是不值得提倡的。自洪秀全太平天国以来,中国有没有这样的一批因为个人名利场原因而转而仇恨自己祖国的“知识分子”呢?想来,大家心中是有本帐的。 我们今人在谴责和蔑视那些因为没有得到国家重用就去仇恨和报复自己祖国的变异“知识分子”现象的时候,也的确应该检讨科举举士制度中的一些弊端!同时,也应该检讨中国汉地知识分子中的过于在乎自己在社会中的名誉地位而反过去仇恨自己祖国的变异社会心理现象。综上所述可知,中国知识分子如何摆正自己的社会智能者的位置和作用,中国如何通过合理社会机制去人尽其才的发挥所有知识分子的作用,可能是中国社会转型于新时代的关键因素。一个社会文明现代化的标志,往往首先是由这个社会文明中的知识分子的现代化程度去体现的;而知识分子是否是现代化的标志,则主要是由该知识者是否是将个人名利场放在自己言行首位还是将探索真理放在自己言行的首位去体现的。 为什么“科举”会如此这般地吸引中国读书人去奔这条道呢?下面,我们来看看科举中的程序和社会对举子的优待,就知道了。 实际上,中国隋唐以来国家选拔各级官员的途径并非科举一条单行道,而是在科举产生的“进士”中,国家各级官吏中,及其地方经过察举和荐举上来的人员中的三条渠道中去选拔新的官员。但是,由于国家政治直接干预科举,所以,科举已经不仅仅是一种教育和考试制度,而在客观上成为了一种社会的政治荣耀,是一种社会身份的表达;这种情况,和前些年中国政府重视大学教育的时候,人们就把大学生称之为“社会的宠儿”的情况一样,同时,现在政府重视留学生,于是,留洋回国的身价往往就因此而倍增的那样。这就是说,中国科举带来的许多社会副作用的主要原因,还不主要是在科举制度本身,而是在于国家政治干预太多所致,这反过去又造成了“千军万马挤独木桥”。明清两朝,三年才一次会试,一次会试只产生300名左右的进士,大家想想,全国又有多少举子试图及第登科呢,这怎么不造成科举中的一系列腐败和专营投机取巧呢!中国历史上的科举弊端,实际上是由政治干预太多而造成了社会价值趋向失衡的一种社会表达,这正如我前面所说的那样,任何一种带有现实功利性的人为政治措施,往往都有不良社会后果的紧随表达,所以,政治干预经济和文化太多,往往是阻碍社会自然发展的,甚至还会带来许多不良社会后遗症。 唐朝完善了文武两种科举程序以后,为了鼓励人们读书习武参加科举,国家规定,凡是科举合格者,国家都要免去举子家庭中的税赋钱粮和各种征缴,这实际上就使得举子家中大为得利了;同时,朝廷还规定,凡是通过科举而获得功名者,当地政府官吏必须礼待他们,还要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助,这个措施,本来是国家为了鼓励社会尊重知识和人才的一种政治措施,这样一来,就使得在科举中取得功名者的社会身份大为升值了。虽说科举中得到功名的人并不都能够去做官,但是,由于自唐朝到清朝取消科举的1300多年中朝廷一直高度关怀和干预科举,所以,许多得到了功名的人即使一辈子不做官,他在地方上也是非常荣耀的,自然有很多人给予他们的礼待和经济补助,他们一生几乎就成为一方百姓的知识和荣誉的象征,活象个变相的“活佛”一般。这样的政治和文化氛围,当然要刺激许多人会拼命去千军万马挤独木桥了。这样的科举氛围直接造成了中国知识分子重视虚名而不注重读书人实际能力的社会后遗症,这样后遗症,恐怕在今天也还没有从我们现实社会生活中真正消除掉,这,严重弱化了中国知识人才追求真理的素质!也是中国的国力之所以不强大的重要原因。 由于唐朝科举名目繁多,致使许多教育资源白白浪费,所以,宋朝王安石改革时期,曾经对科举进行了一系列改革,王安石改革有如下几条措施,1,罢取各种科举项目,而独取进士科;2,以学校养士,也就是通过考试和举荐,收取一些学子进入国家官办学校,并由学校包养他们,然后再通过科举考试选拔这些学子中的优秀人员去做官;3,统一科举考试中的行文格式,创造了八股文的前身,即做经学大义文章的“破题、接题、小讲、缴结”的“四股文”格式。北宋末期,宋微宗还曾经取消过科举考试,实行过直接从学校中选拔官员的方法,但是,这是在战争时期的应急措施,所以,南宋以后,又恢复了科举考试,甚至把王安石的许多科举考试改革措施也取消了,但是,四股文却延续下来并演变成为了后来的八股文。 严格说,八股文是一种论文的格式,其本身并无什么问题,这就象我们今天无论是写作社会科学论文还是自然科学论文,都必须遵照一定的格式的那样。八股文之所以后来的名声不好,主要是因为元朝和明朝的科举严格要求学生按照朱熹注释的“四书五经”而作文,这,才是中国科举在元明清三朝很压抑人的关键因素。八股文的主要格式是:破题(类似于现在论说文的论点)、承题(对论点的详细说明)、起讲(简要的论证思路)、入手(进入论证)、起股、中股、后股、束股。后四个部分,是八股文的关键,也就是我们现在所说的论证和结尾阶段,是具体表现考试学生才华和独特观点的部分。 1306年,元朝为了体现中华民族一统化的决心,也为了向汉族人证明蒙元皇权尊敬孔子等圣人(注:中原文化长期对北方少数民族地区有很大影响,加之汉族的许多知识分子在少数民族政权中担任职务,所以,儒道文化对少数民族的影响同样是很大的,这是今人应该注意到的),元成宗命在大都北京建设祭祀孔子的圣庙,诏封孔子先圣为大成至圣文宣王,董仲舒和朱熹等人也得以谥封。1313年,元朝承接宋朝科举方法,并首次以朱熹注释的四书五经为科举版本,也就是要求参加科举人员发人员必须以朱熹的注释去理解圣人言论,这样,就压抑了许多学生自己对经典的理解,朱熹的思想文化开始占据了科举的重要位置,程朱理学就是这样借助科举而登上中国思想文化神坛的。四股文经过元朝和明朝的不断发展,到了明朝弘治九年,也就是1496年,在该年的会试题目《责难于君谓之恭》的作文要求中,八股文正式完善于世。 中国科举的科考科目和科考形式,在历史上根据不同的朝代的具体情况曾经有过不同的形式,以明清两朝为例,科举和学校教育的情况如下: 因为宋朝王安石的改革取消了唐朝时期的烦琐科目,只留考取经学大义的进士科,这样,明清两朝的科举也是这样只按照进士的科举程序去选拔人才的,象以前的“算学、律学、字学”等事关民生的学科都不再是科举项目了。当时,国家设置的学校情况如下:清朝学校分官学和地方学,官方学校又称太学,设有国家全费包养的国子监,国子监主要招收国家功臣和高级官员的孩子入学学习,学习结束以后,他们中的大多数人参加国家的科举程序去考取功名,也有少数人直接去做官。地方设有半官方的书院,凡是能够进入书院学习的人,官方都有许多物质和名誉的优待。除了这些官方和半官方的学校外,民间还有许多私塾学校。清朝的科举程序是:不论身份和年龄,一律都得经过童试(含县级的童试、州府的府试、省级的院试)――乡试――会试――殿试的科考程序。 凡是经过考生所在县的县试的,就算童生,童生不算功名,但是是一种社会荣誉,往往会得到社会相应的尊重和资助。童生都具备了进入府试的资格;经过了府试的童生就取得参加省级院试的资格,省级院试过关,就取得了秀才的功名了,国家要给秀才免掉他家庭中的税赋,还要给予资助。乡试三年举行一次,大多在秋天考试,所以又称之为“秋闱科考”,秀才才有资格参加这样的考试,经过了乡试考试的合格者就叫做“举人”。会考三年举行一次,举人才有资格参加科考,经过了会试考试的合格者,就叫做贡士。贡士的名额很少,一年只有300名左右。取得了贡士功名的,其实已经获得了进士的功名,但是,他们还要参加殿试才能够最后得到这个功名,所谓的殿试,就是皇帝要在太和殿再进行一次御前考试。殿试在宋朝之前属于科考程序之一,还有淘汰名额,但是,自宋朝出了张元因为殿试落选投靠西夏反攻击自己祖国的事情以后,宋朝皇帝就取消了殿试筛选制度了,这就是说,凡是经过会试考试关的,都是进士了,不再会落选,但是,殿试要产生重新排名,第一名就是状元、第二名叫做榜眼,第三名叫做探花,总称“鼎甲”。取得进士功名的人,国家可以直接放官,也就是可以直接选他上任做官,但是,国家派官要根据国家职官的空缺情况来定,所以,也有一些进士一生并没有做过朝廷官员。同时,也有许多8品以外的官员可以参加这样的科举考试,以获取功名去求取仕途宽广。 大周女皇武则天按照科举程序开辟了武艺科举制度,所以,自唐朝开始还有武艺科举,程序和文科科举程序基本一样,只不过内容是武艺类别和兵法等,这些武艺科举士员直接充实军队管理阶层。 由于政治干预太多的缘故,中国的文化结构的确有很矛盾的一面,科举的目的,本来是隋唐以来国家打破身份地位和情面实行平等选拔人才的一种政治改革措施,但是,由于宗法教育,也就是天地君亲师的教育又造成了师门关系的盛行,所以,即使是科举考试,凡是有功名的考试,也就是秀才以上的考试,都有拜师门的习惯,也就是考取了功名的人都要拜本次主考官为自己的老师为恩师,同学之间也要互相拜同年,这样,就在中国造成了严重的师门裙带关系现象,这些师门关系在官场中和学术中,就造成了互相拉帮结派的情况,这,对于国家建设一个公正、公平和公开的社会良好制度,当然是不利的。这就是说,中国历史上的科举存在着很严重的社会悖论情况,科举的公平目的往往因为科举的内容而互相矛盾,从而给社会带来了许多副作用。现在,我们依然在现实中感受得到的师门习惯和学术中根据毕业学校和职称身份而拉帮结派的情况,以及那些讲出身而轻视人才实际学力的现象,这,都和这些历史上的科举中的悖论社会现象有直接关系,所以,现在的人们,特别是学界中的人们,要清除掉中国传统中的一些腐朽现象的侵蚀,还任重道远啊! 同时,过去的科举还有有事先向科举主考官“投卷”的习俗,也就是一些考生将自己平时写作的文章献给一些当朝的名人和主考官阅读,以获取他们对自己的好感,但是,由于中国的科举考试有很严格的保密和封卷打分制度,所以,这样的“投卷”往往并没有什么实际效果,但是,却也因此发掘了一些人才。比如,苏轼三父子同朝参加科考,苏询事先将自己的文章投卷给当朝大员欧阳修阅读,后来,苏询落榜,却因为欧阳修非常看重苏询,以至于他将苏询推荐去做了个小文官,发挥了苏询的才华。如果不是欧阳修这样的举荐,苏询也不会和他的两个进士儿子一样,成为后来著名的唐宋八大家之一。 我之所以花了这么多笔墨去介绍中国历史上的科举,那是因为至今为止,中国的许多人,特别是中国的教育、学界和政治行业中的许多人至今还套在科举的陈腐习俗中。即使是我所要评说的中国近现代中的十大思想文化人物中,他们也不能够说就从中国旧科举的阴影中走出来了!他们几乎都和中国的科举文化有着各种渊源关系。洪秀全连续四次没有进入童试的第二阶段,这对于他的自尊心的伤害是很大的,甚至导致了他的疯疾,这,也是他之所以造反和愤恨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原因之一。而张之洞曾经在四川试图进行教育改革,他最终促成了中国持续1300多年的科举制度的灭亡。康梁利用科举的场合而进行变法,这是众所周知的。严复虽然将官做到了北洋海军学堂的教育总长的位置,但是,他就为了自己不是科举出身而后来屡屡去参加科举考试,试图得到一个“进士”功名,这,是何等的可悲。孙中山虽然一直没有参加科举,但是,他的哥哥却多次逼迫他参加中国的科举考试。陈独秀本人是秀才,他一生的言行中有没有旧时代的士员味道呢?胡适、鲁迅、毛泽东到是没有参加过科举。但是,这十个人物中,除了胡适一直是在新式教育的模式下成长起来的外,其他九人都和中国的旧科举有着各种羁绊。这些,都是我们研究评说现代中国思想文化人物不可忽视的背景资料。如果中国的许多事情能够象五四以来的激进者那样仅仅依靠激烈的反叛就可以解决问题,那,这世界也就太简单了!我们要剔除掉中国旧时代给今人带来的腐朽因素,只能够小心翼翼的去研究问题和分析问题,这样的研究分析过程,就象是诊断医治一样,必须对各种问题的系统内在关系进行仔细梳理。我,从来不相信那些只会喊激进口号的人就是社会革命者,他们,不过就是些现代的洪秀全而已罢了,成事不足,败事有余,他们身上,本身就带有许多旧科举的后遗症因素。建设,往往是很难的,建设,要比爆破更艰难千倍,建设,就是先要仔细研究分析,然后批判和继承。
科举制度是中国封建社会中、后期极为重要的选官制度。其主要内容是:人们通过自愿报名,或者经过一定的学习,可以参加不同科目和不同级别的考试,再由主管机构根据各人的考试成绩,从中选取人才,分别委以不同层次的官职。自隋文帝开皇十八年(公元598年)建立,到清光绪三十年(公元1904年)举行的最后一次科举考试为止,沿行将近一千四百年,其间几乎不曾断绝,它为历代封建王朝选取了难以计数的官吏。因此,了解这一制度的发展史,对于了解封建社会中后期的官吏构成、当时的社会时尚、人们的思想和行为方式等诸方面都有重要的意义。下面我从它产生的背景、发展历史、名目、方法、利弊等方面作一个简单的介绍。一、科举制度产生的背景任何一个社会的任何一项制度的产生都有其经济、政治、文化等各个方面的原因和目的,科举选官制度之所以出现于隋唐时期也有其错综复杂的历史背景。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全国性的统一局面为其产生和发展提供了一个可能的政治环境。自东汉以来,中国曾长期处于军阀混战、豪强割据的分裂状态之中。这一状态的主要特征就是战争频繁,权力不断转移,王朝不断更替,社会经济凋弊,人人朝不虑夕,加之人口不断迁徙流亡,因此,这一混乱的历史时期无论从分裂的地理环境、政治环境,还是从衰败的经济条件以及人人自危的社会心理来看,都不可能为象科举制度这样广揽人才的制度创造机会和条件。而隋以后的各个封建王朝之间虽然也有王朝间的更替,也有较大的动乱,但每一王朝都有较长的较稳定的统治时期,这为科举制度的确立提供了必要的政治环境,因而才使得科举选官自隋之后成为一项重要的政治制度。第二、中国封建社会地主阶级结构的变化为其产生及确立奠定了必要的阶级基础。魏晋南北朝时期的长期混乱和动荡从经济上和政治上都大大地削弱了世族大地主的实力,中小地主的地位逐渐上升,开始与世族大地主在政治上并驾齐驱,并逐渐占据了优势。这一优势表现在选官制度上,就是以推荐为主的选举官吏制度逐渐被以考试获取官职的科举选官制度所代替。因为后者与前者相比,更多强调的是一个人的能力,而不是其出身、门第。第三,中国封建社会各项制度的发展完善使得科举制度应运而生。自春秋以来,中国封建社会逐步摆脱原始社会和奴隶社会的种种影响,至隋唐时期进入成熟时期。其标志是:统治阶级的队伍日渐扩大;政治机构不断扩充,分工越来越细;赋税制度逐渐整齐划一;各项必要的政治制度相继建立,构成了一个完整的封建统治体系。科举选官制度正是在这样一个时期,为满足封建统治对各种官吏的需要,为适应中小地主阶级政治地位不断上升的趋势而逐步确立起来的。二、科举制度的发展历史科举选官制度历经隋、唐、五代十国、宋、辽、金、元、明、清,其间虽曾有过中落偃伏,但基本上一直沿用不废。特别在唐、宋、明、清,更是高峰迭起,愈趋完备。在这四大王朝所经历的不同历史时期中,科举制度也经历了三个不同的发展阶段,即唐、宋、明清三个阶段。科举制度虽然始于隋朝,但真正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地推行实施应当是唐朝,因此我们把唐朝作为科举制的第一阶段。在这一阶段,科举制处于起始和摸索的状态之中。从科目上看,这一阶段科举制还带有浓厚的汉魏遗风。从考试内容上看,也显得杂乱无章。从铨选官吏方面看,尚无一定之制。宋代的科举制是唐向明清过渡的中转阶段,这时的科举制度已比唐代大大地完备了。首先,科目的轻重划然分开,并开始出现由多科目向单科目过渡的趋向。其次,考试内容趋于一致,有关考试的规章相继制定。再次,科举开始成为铨选官吏的主要方法,选授官职也有了一定的制度。明清则是科举制度的鼎盛时期。科目基本上只有一科,用以划分等级的是不同级别的科举考试。而考试内容,以及与考试相关的事务都有严格的规定。除授官职也有了严格的制度,科举成为人们入仕的唯一途径。总之,明清时期的科举选官制度已经是全面的系统的选官制度了,并且与封建社会的经济制度、其他的政治制度完全融合成为一个整体了。而五代十国、辽、金、元时期,或者基本上沿用前代,或者带有明显的民族歧视色彩,都没有代表性,研究的价值不高。三、科举制度的名目科举的名目很多,但基本上可分为三类:常科、制科、武科。第一,常科。也称常举、贡举,即每年按时举行的分科考试。常科的名目以隋唐为最多,而且时增时减,前后总计不少于三四十种。常见的名目有秀才、进士、明经、明法、明字、明算、一史、三史、童子等科,其中以明经、进士两科最为重要。各科考试的内容、录取的人数各不相同,考试后所授的官职也不尽相同。宋代常科的名目也很多,但进士科与其他名目已然分离,常科中的其他名目被总称为〃诸科〃,并逐渐受到冷落。而进士科则日益成为宋代科举中最主要的科目,甚至在宋神宗时取消了进士科以外的明经等诸科。自此,进士科开始成为科举考试制度中的唯一科目。南宋以后,专设诗赋进士和经义进士两科。元以后常科中再也不分名目了,各科名目只能在各级考试的内容中依稀见到一些旧时的痕迹。第二,制科。意思是指皇帝下诏召集一些知名人士而举行的临时性考试。唐代制科的名目繁多,“多至八十有六”,其中以贤良方正、直言极谏、军谋宏远堪任将帅等名目最为著名。宋代的制科名目更多,而且地位也比唐时要高些,但却常常中断,甚至被废除过。(后期其地位日渐衰落)。明清时没有制科或者很少,其作用也已淡化。第三,武举。其始创于唐武则天时,开了后世的先河,各朝代几乎都有武举科,考试也基本上以骑、射、弓、马、武术为主,有时还有策论等文字考试。武举考试中者基本上进入军队担任职务,高低则由考试成绩的好坏决定。四、科举选官的方法科举考试制度自隋唐延续至清,其间有很大的变化。就考生的成分来说,一般都要求本人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家人奉公守法。一般都要求在户籍所在地区报名或考试,如有违反,则予以除名等惩处。考生的来源主要有两种:一是在学校学习的学生;二是未在学校学习的普通百姓,在户籍所在地区报名后参加各级考试,直至取得最高级别的考试资格。就考试的程序来说,各个朝代都分为国家级和地方级两大类别,国家级的为最高级别,地方级的一般又分省、县两级(所以有连中三元之说),顺序都是从低级到高级。而且每个级别的考试都有复试,以确保公正和不遗漏人才。为了确保科举选官制度的实施,各朝都先后制定了许多的规则,内容涉及到科举制度的各个方面、各个层次,对所有参与其事的人员的条件、功过等等都有明确的优惠、限制以及赏罚等条例。在此不去一一赘述。就科考后的任用来说,各朝虽有不同,但不难看出其共同之处:一是复试合格之后才授予相应的官职,复试不合格的还可以参加下一次的复试;二是通过考试的都享有相应的特权;三是通过科举的官员比例越来越高,升官速度也较快(他们多有一定的真才实学);四是伴随着封建社会的没落,科考后的任用也越来越难。五、科举制度的利弊从历史的一般情况看,一项政治制度能够在一定的社会中得到确立,并能长久地被予以实施贯彻,该制度必然有其存在的合理性,有其推动历史前进的进步性,有其繁荣人类文化成果的积极一面。科举制度的合理性、进步性、积极性主要表现在:第一,科举选官制度与封建社会其他选官制度相比,要进步得多,合理得多。科举制度以考试为选拔人才的基础,颇有些考试面前人人平等的味道,且为了防止考官偏见以及受托、作弊等,各朝又有复试、誊录、糊名、磨堪等规定,以确保选官不受干扰。与察举、九品中正制相比,避免了人的主观作用,淡化了门第、家世的影响,形式上给几乎每一个人提供了可以进入仕途的均等机会,而且确实使大批中小地主及知识分子进入到封建国家统治机构中来,为封建统治阶级拓宽了政治基础。由于读书人有了一条读书、考试、作官的三位一体的仕进之路,缓解了中小地主不能进入仕途而产生的不满情绪,减少了社会的不安定的因素。正因为如此,唐太宗看到当时人人参加科举考试的盛况时,不禁得意地说:“天下英雄尽入吾彀中矣”。其次,隋唐以后,特别是宋、明、清等朝代,通过科举制度,把原来分散的选官权力完全收归中央,设专门的机构负责考试,又设机构负责中第者的任用,这对于加强中央集权,保证社会安定是极为必要的。宋以后各代,再无地方割据局面出现,且经济、文化多出现盛世,可见其积极意义。再次,科举制度对于中国古代文学的发展繁荣作出了特殊的贡献。历代科举考试都比较重视文学诗赋,宋代还曾专设词科,而且历代各级考试几乎都设有一场科考,规定必须有诗赋一首,都刺激了人们在诗词上大下工夫。无疑科举起了推动作用。最后,科举制度促进了中国古代学校教育的发展。隋唐以前,学校尤其是基层学校一直处于零散杂乱的状态。而隋唐以后,特别是明清,把学校与科举考试紧密地集合起来,形成了比较系统的、网络化学校教育体系,促进了古代教育制度的确立和发展,使封建统治者得以系统地培养符合自己统治所需要的官吏和知识分子。很明显,科举制度的弊端是伴随着它本身的产生而产生的,而且随着封建社会的没落而日渐显露,主要表现在:首先,科举制度把几乎所有人的注意力全部吸引到科考上来,人的聪明才智全部用来应付各种考试,因此有人曾写诗道:〃太宗皇帝真长策,赚得英雄尽白头。〃特别是明清时,科考成为人们入仕的唯一的途径,更使人们成为应付科举考试的机器。而到明清时则专以四书五经为其考试内容,又规定了八股文为专门的科考文式,使读书人一味地读死书死读书,根本忽视实际才能的培养,成了一批可怜的书虫。科考中了以后也只能是封建统治者的奴仆。其次,科举制度严重禁锢了人们的思想,束缚了人的发展,使人们耽溺于四书五经、八股文章之中,形成了不务实际的社会风气,而这些却实现了统治者梦寐以求的思想的大一统。但这种思想上的大一统却严重地阻碍了中国社会的发展,中国越来越落后了。当西方先进的资本主义国家用大炮轰开了中国大门时,人们才从浑浑噩噩中惊醒,才发现世界上除了四书五经、八股文章之外还有其他一些东西。人们开始认识到科举考试的危害,并群起而攻之,开始要求废除这一误人误国的科举制度。1905年,在全国的声讨中,清朝被迫宣布废除科举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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