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图片,哪位大侠有上海市地方标准《采用...

相关专题:
相关新闻:文档分类:
在线文档经过高度压缩,下载原文更清晰。
淘豆网网友近日为您收集整理了关于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上海市地方标准《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 第9部分:零售商业》的文档,希望对您的工作和学习有所帮助。以下是文档介绍: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上海市地方标准《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 第9部分:零售商业》 1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上海市地方标准《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第 9 部分:零售商业》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本市超市、仓储会员店、购物中心、百货店、商品交易市场、贵重商品店(柜)、24 小时营业商店、车辆加油(气)站等零售商业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检验、验收和维护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本市零售商业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 10409 防盗保险柜GB 17565 防盗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GB 20815 视频安防监控数字录像设备GB 50198 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 50348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 50394 入侵报警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395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A(来源:淘豆网[/p-.html]) 308 安全防范系统验收规则GA/T 75 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GA/T 367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GA/T 368 入侵报警系统技术要求GA/T 644 电子巡查系统技术要求JR/T 0003 银行金库2 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与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商品交易市场由市场经营管理者经营管理、集中多个商品经营者在场内各自独立进行现货商品交易的固定场所。3.2 贵重商品店(柜)专业经营或兼营金银珠宝饰品、高档钟表、高档工艺品、古董文物的零售商店,以及设置在超市、仓储会员店、百货店、购物中心、商品交易市场内经营贵重商品的柜台或商店。3.3 24 小时营业商店以自选销售为主,零售小量应急性商品、日常生活用品的昼夜不间断营业的商店。3.4 车辆加油(气)站为机动车、非机动车加注成品油、燃气商品的营业站点。3.5 收银区实行统一收费的服务区域。4 系统设施和施工要求4.1 总体要求4.1.1 零售商业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应分别根据表 1、表 2、表 3、表 4 的要求配置。4.1.2 超市、仓(来源:淘豆网[/p-.html])储会员店、百货店、购物中心、商品交易市场内贵重商品店(柜)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应根据表 2 要求配置。4.1.3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中使用的设备应符合国家法规和现行相关技术标准,并经生产登记批准或型式检验、认证合格。4.1.4 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程序应符合 GA/T75 的规定,设计原则应符合 GB 50348的规定。3 4.1.5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工程的建设,应纳入零售商业单位工程建设的总体规划,并应同步设计、统一施工、独立验收。4.1.6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工程的建设,除执行本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工程建设标准及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和规定。表 1 超市、仓储会员店、购物中心、百货店、商品交易市场安全技术防范设施基本配置表序号项目安装区域或覆盖范围配置要求1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彩色摄像机商店(场)与外界相通的出入口强制2 商店(场)内外广场推荐3 举办商品促销活动的固定区域强制4 运钞车交接款处、押运款通道强制5 机动车停车场(库)与外界相通的人行及车行出入口强制6非机动车停车场(库)与外界相通的人行(来源:淘豆网[/p-.html])及车行出入口强制7 机动车停车场(库)内主要通道强制8 商店(场)内主要通道推荐9 商店(场)内非与外界相通的楼层出入口(楼梯口) 推荐10 电梯厅、自动扶梯口推荐11 顾客物品寄存箱区域强制12 电梯轿厢内推荐13 纠纷接待处强制14 收银区强制15 收银柜台推荐16 现金暂存处、现金交接处强制17 仓储物流配送中心与外界相通的出入口强制18 计算机信息中心强制19 控制、记录与显示装置安防中心控制室强制20声音复核装置纠纷接待处强制21 收银区强制22 收银柜台推荐23入侵报警系入侵探测器、声光告警器商店(场)与外界相通的出入口强制24 商店(场)与外界相通的窗户推荐25 商店(场)内与出入口相连的通道推荐26 自动扶梯口、电梯厅推荐27 财务室、防盗保险柜存放处强制28 现金暂存处强制4统29紧急报警装置纠纷接待处强制30 收银区、财务室强制31 现金暂存处、现金交接处强制32 安防中心控制室强制33 防盗报警控制器安防中心控制室、安防分控室强制34 终端图形显示装置有人值守的安防中心(来源:淘豆网[/p-.html])控制室强制35电话通讯系统来电显示公开对外服务、咨询的电话强制36 来电记录推荐37 电子巡查系统商店(场)的通道、楼梯口、自动扶梯口、电梯厅推荐38实体防护防盗安全门现金暂存处、现金交接处强制39 财务室、防盗保险柜存放处强制40 仓库强制41防盗安全门或金属防护门安防中心控制室出入口强制42 商店(场)出入口强制43 防盗保险柜财务室推荐44钢栅栏窗财务室、有人守护的现金暂存处强制45 商店(场)一、二楼与外界相通的窗户强制46 仓库推荐表 2 贵重商品店(柜)序号项目安装区域或覆盖范围配置要求1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彩色摄像机顾客出入口外区域推荐2 与外界相通的出入口强制3 收银柜台强制4 营业柜台强制5 现金暂存处强制6 贵重商品库房强制7 控制、记录与显示装置安防中心控制室强制8入侵报警系统入侵探测器、声光告警器与外界相通的窗户和出入口处强制9 贵重商品库房、存放防盗保险柜处强制10 财务室、现金暂存处强制11紧急报警装置收银柜台强制12 财务室、现金暂存处强制13 营业柜台强制14 安(来源:淘豆网[/p-.html])防中心控制室强制15 防盗报警控制器安防中心控制室强制5 16 防抢夺启闭控制装置与外界直接相通的出入口推荐17电话通讯系统来电显示公开对外服务、咨询的电话强制18 来电记录推荐19实体防护防盗安全门、金属防护门财务室、现金暂存处强制20 安防中心控制室出入口强制21 贵重商品库房、防盗保险柜贵重商品存放处强制22 防暴展柜金银珠宝展柜强制23 钢栅栏窗财务室、与外界相通的窗户强制表 3 24 小时营业商店序号项目安装区域或覆盖范围配置要求1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彩色摄像机与外界相通的出入口推荐2 收银柜台强制3 通道、商品货架推荐4控制、记录与显示装置仓库、办公区强制5入侵报警系统紧急报警装置收银柜台强制6 敞开式商品货架区推荐7 仓库推荐8 防盗报警控制器仓库强制9 实体防护防盗保险柜大数额现金存放处强制表 4 车辆加油(气)站序号项目安装区域或覆盖范围配置要求1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彩色摄像机卸油区强制2 收银处强制3 加油(气)泵岛区强制4 入侵报警入侵探测器、声光告警器非 24 小时经营的财务(来源:淘豆网[/p-.html])室存放防盗保险柜处强制6系统5紧急报警装置收银处强制6 财务室、防盗保险柜存放处强制7 非 24 小时经营的值班室强制8实体防护防盗安全门、金属防护门、钢栅栏窗财务室强制9 防盗保险柜存放处强制10 仓库强制11 夹贴防暴膜玻璃收银处推荐12 防盗保险柜财务室或收银处强制13 密闭盖和锁具埋地油罐计量口、卸油口强制4.2 系统组成和设计施工4.2.1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要求4.2.1.1 摄像机安装应牢固,且应固定焦距和方向,并减少或避免图像出现逆光。4.2.1.2 摄像机工作时,监视范围内的平均照度宜不小于 200 Lx。4.2.1.3 出入口安装的摄像机应符合以下要求:a) 不应有盲区;b) 通过显示屏 24 小时内均能清楚地显示出入人员面部特征、机动车牌号;c) 出入人员面部的有效画面宜不小于显示画面的 1/60。4.2.1.4 收银区、收银柜台、贵重商品柜台安装的摄像机,通过显示屏应能清楚地显示顾客的面部特征及收费操作的全过程。4.2.1.5 声音复核应与图像记录同步,回放应清晰。4.(来源:淘豆网[/p-.html])2.1.6 在面积较大的公共区域宜安装带有云台、变焦镜头的摄像机,通过监视屏应能辨别监视范围内的人员活动情况。4.2.1.7 云台、变焦停止操作后,摄像机应在 2±0.5 min 内自动复位至原始设定状态。4.2.1.8 电梯轿厢内的摄像机应安装在电梯箱门前上方的一侧,且应配置电梯楼层信号叠加器。4.2.1.9 其他区域安装的摄像机,通过显示屏应能清楚地显示过往人员的体貌特征。7 4.2.1.10 摄像机在标准照度下,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图像信号的技术指标应不低于 GB 50198 规定的评分等级 4 级的要求,回放图像质量不应低于 3 级的要求。4.2.1.11 系统应能切换图像,并具有时间、日期的字符叠加、记录功能,时间误差应在±30 s 以内。字符叠加不应影响图像记录效果。4.2.1.12 系统应采用硬盘录像机进行图像记录,并与营业(工作)时间同步。图像记录帧速应不少于 25frame/s,记录保存时间应不少于 7d 。硬盘录像机应符合 GB 20815 的要求。4.2(来源:淘豆网[/p-.html]).1.13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设计、安装的其他要求应符合 GB 50395、GA/T 367的有关规定。4.2.2 入侵报警系统4.2.2.1 入侵探测器安装应按产品技术说明书的规定。4.2.2.2 紧急报警装置应安装在隐蔽、便于操作的部位。每个防区的紧急报警装置数不应超过 4 个。4.2.2.3 同一营业区域有 2 个(含)以上的紧急报警装置应设置 2 个(含)以上防区,相邻紧急报警装置不应设置在同一个防区。4.2.2.4 每个独立的贵重商品营业柜台应安装紧急报警装置。相邻柜台之间无间隔的,在保证操作方便的情况下可共用 1 个紧急报警装置。4.2.2.5 紧急报警装置应设置为不可撤防模式,并具有防误触发措施,触发报警后应能立即发出紧急报警信号并自锁,复位需采用人工操作方式。4.2.2.6 紧急报警装置使用专用电缆传输报警信号时报警响应时间应不大于3s ,使用公共电话网络传输时报警响应时间应不大于 20s 。4.2.2.7 紧急报警采用公共电话网传输的系统,不应在通讯线路上挂接其它通信设施。4(来源:淘豆网[/p-.html]).2.2.8 防盗报警控制器及应安装在便于日常维护、检修的部位,并置于入侵探测器的防护范围内。操作键盘应安装在营业场所内,并将最终防区设置为延时状态。8 4.2.2.9 防盗报警控制器应能接收入侵探测器和紧急报警装置发出的报警及故障信号,报警时应启动报警区域的灯光联动,并启动现场声光告警器。告警器报警声压不小于 80d B(A),报警持续时间不小于 5 min。4.2.2.10 系统应具有布防和撤防、不可撤防模式、外出与进入延迟的设置和编程,以及自检、防破坏、声光报警、报警记录与储存、打印输出、密码操作保护等功能,系统应能准确地识别报警区域,实时显示发生报警的区域、日期、时间及报警类型等信息。4.2.2.11 当安防中心控制室、安防分控室配置专职值守人员时,入侵探测器、紧急报警装置发出的报警信号应传送至安防中心控制室、安防分控室。4.2.2.12 贵重商品店(柜)、24h 营业商店、车辆加油(气)站的紧急报警、入侵报警信号应与所在地公安“110”接处警中心联网。其他单位安防中心控制室紧急报警(来源:淘豆网[/p-.html])装置应与所在地区域报警服务中心联网。4.2.2.13 系统布防、撤防、报警、故障等信息的存储应不少于 30 d。4.2.2.14 系统的备用电源应满足 8 h 正常工作。4.2.2.15 系统的设计、安装的其他要求应符合 GB 50394、GA/T 368 的规定。4.2.3 防抢夺启闭控制装置4.2.3.1 贵重商品店门安装的防抢夺启闭控制装置开启、关闭店门的过程应安全、可靠,店门开启后应能迅速自动关闭复位。装置开启应由专职值守人员手动控制或遥控操作。4.2.3.2 装置在断电时应处于开启状态。4.2.4 电话通讯系统来电号码显示应清晰。来电通话记录回放应清晰可辨,保存时间应不少于7 d。9 4.2.5 电子巡查系统4.2.5.1 重要部位应安装巡查点,信息标识安装应牢固、隐蔽。信息的存储应不少于 7d 。4.2.5.2 信息标识安装高度宜离地 1.4 m±0.1 m。4.2.5.3 电子巡查系统其他技术要求应符合 GA/T 644 的规定。4.2.6 安防中心控制室、安防分控室4.2.6.1 视频安防监控、入侵报警(紧急报警)、电子巡查系统的终端设备均应设置在安防中心控制室或安防分控室,能实现对各子系统的操作、记录和打印。4.2.6.2 应安装紧急报警装置,并符合 4.2.2 的相关规定。4.2.6.3 与报警同步的终端图形显示装置,应能准确地识别报警区域,实时显示发生警情的区域、日期、时间及报警类型等信息。4.2.6.4 有人值守的安防中心控制室或安防分控室应配备有线、无线专用通讯工具和专用防护器械。4.2.6.5 大型超市、仓储式会员商店、购物中心、百货店、商品交易市场安防中心控制室应单独设置。4.2.6.6 购物中心、商品交易市场内的商店可设安防分控室。4.2.7 实体防护装置4.2.7.1 无人守护的现金暂存处宜按照 JR/T0003 要求建造。4.2.7.2 防盗保险柜应符合 GB 10409 的规定。防盗保险柜安装应采用不小于12 mm 的膨胀螺丝与墙或地面固定,安装应牢固可靠。防盗保险柜安放时,开启面应靠墙。4.2.7.3 贵重商品店内小型贵重商品库房结构应按照 GB 10409 要求制造,库房壁钢板厚度不小于 8 mm,库房门钢板厚度不小于 10大型贵重商品库房结构应按照 JR/T0003 要求建造。4.2.7.4 防盗安全门应符合 GB 17565 的规定。4.2.7.5 贵重商品店顾客进出的店门应向店内开闭,自动关闭装置应可靠。10 4.2.7.6 贵重商品店收银柜台不应正对出入口设置。4.2.7.7 防暴展柜的玻璃应采用防暴玻璃。防暴玻璃可选择夹贴防暴膜玻璃或在玻璃表面粘贴防暴膜,展柜玻璃与玻璃接缝处内外侧或结合面应采用胶粘密封,展柜开口面板处应安装锁具。4.2.7.8 钢栅栏应采用单根直径不小于 20 mm、壁厚不小于 2 mm 的钢管(或单根直径不小于 16 mm 的钢棒、单根横截面应不小于 8mmX20mm 的钢板)组合制作。4.2.7.9 用于窗的防护时,栅栏应安装在窗内侧。单个栅栏空间最大面积应不大于 600 mmX100 mm。4.2.7.10 车辆加油(气)站油(气)库(池)卸油(气)口、埋地油罐计量口密闭盖应牢固,上锁具后应能防止异物丢入。5 检验、验收、维护5.1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竣工后应进行检验。系统检验应按 GB 50348 的规定进行。5.2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竣工后应按照本标准第 4 章和 GB 50348、GA 308 的规定进行验收。5.3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应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系统出现故障后,应及时修复并定期进行检测、维护、保养。播放器加载中,请稍候...
该用户其他文档
下载所得到的文件列表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上海市地方标准《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 第9部分:零售商业》.doc
文档介绍: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上海市地方标准《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 第9部分:零售商业》 1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上海市地方标准《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第 9 部分:零售商业》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本市超市、仓储会员店、购物中心、百货店、商品交易市场、贵重商品店(柜)、24 小时营业商店、车...
内容来自淘豆网转载请标明出处.上海市地方标准《车用汽油标准》_百度文库
两大类热门资源免费畅读
续费一年阅读会员,立省24元!
上海市地方标准《车用汽油标准》
上​海​市​地​方​标​准​《​车​用​汽​油​标​准​》
阅读已结束,如果下载本文需要使用
想免费下载本文?
下载文档到电脑,查找使用更方便
还剩2页未读,继续阅读
你可能喜欢53上海市地方标准
民用建筑锅炉房设置规定
上亿文档资料,等你来发现
53上海市地方标准
民用建筑锅炉房设置规定
上海市标准;民用建筑锅炉房设置规定;(摘要);1总则;1.0.2本规定仅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民用建筑;1.0.3本规定可适用于下列参数的非独立锅炉房;1.0.3.1蒸气锅炉房:0.16t/h<单台锅;1.0.3.2热水锅炉房:单台锅炉(包括直燃型吸;1.0.4锅炉房位置的选择,应符合确保安全、操作;1.0.5有关锅炉房设计,本规定未提及之处,应符;2锅炉房
准 民用建筑锅炉房设置规定(摘要) 1
则 1.0.2本规定仅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民用建筑配套的非独立锅炉房(包括直燃型吸收式冷温水机组机房)。1.0.3本规定可适用于下列参数的非独立锅炉房。1.0.3.1蒸气锅炉房: 0.16t/h<单台锅炉房的额定蒸发量≤12t/h;0.16t/h<总额定蒸发量≤40t/h:额定出口蒸气压力≤1.6MPa(表压);蒸气温度为饱和温度。1.0.3.2热水锅炉房:单台锅炉(包括直燃型吸收式冷温水机组机房)0.1MW≤额定出力≤7MW;0.1MW≤总额定出力≤28MW,额定出水温度≤95℃。1.0.4锅炉房位置的选择,应符合确保安全、操作方便的原则。1.0.5有关锅炉房设计,本规定未提及之处,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2
锅炉房的位置 2.1一般规定2.1.1锅炉房位置的选择宜与其它建筑物分离独立设置。2.1.2锅炉房不应直接设置在人员密集的场所(如公共浴室、教室、观众厅、餐厅、商场、候车室等)内或在其上面、下面、贴邻或主要疏散口的两旁。2.1.3非独立锅炉房应靠外墙设置。2.1.4气体燃料锅炉房应设燃气报警器等安全装置。2.1.7锅炉房的泄压面积不得小于锅炉占地(包括锅炉前、后、左、右检修场地 1m)面积的10%,且泄压口应避开人员密集场所。2.1.8非独立锅炉房应采用防爆墙、现浇楼板与贴邻部位隔开。2.1.9锅炉房应设有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 2.2地上首层锅炉房2.3地下(半地下)锅炉房地上首层和地下(半地下)锅炉房装机容量符合本规定1.0.3.1及l.0.3.2条各项参数要求。2.3.3锅炉房应有独立强制机械送排风系统。2.3.4锅炉房宜设二个出口,直通室外的不得少于一个。 2.4楼层中锅炉房 2.4.2锅炉装机容量应符合下列要求:2.4.2.1蒸气锅炉:0.16t/h<单台锅炉的额定蒸发量≤2t/h,0.16t/h<总额定蒸发量≤4t/h,额定出口蒸气压力≤1.0MPa。2.4.2.2热水锅炉:(包括直燃型吸收式冷温水机组机房)0.1MW<单台额定出力≤1.4MW,0.1MW<总额定出力≤2.8MW,额定出水温度≤95℃。2.4.4锅炉房必须有二个出口通向安全楼梯或露天平台。 2.5屋顶锅炉房2.5.1屋顶锅炉房的要求应符合本规定第2.4.3、2.4.4条的有关要求。2.5.2多层建筑和裙房屋顶锅炉房容量应符合下列要求:2.5.2.1蒸汽锅炉:0.16t/h<单台锅炉的额定蒸发量≤10t/h,0.16t/h<总额定蒸发量≤40t/h,额定出口蒸汽压力≤l.6MPa。2.5.3高层建筑物屋顶锅炉房装机容量应符合下列要求:2.5.3.1蒸气锅炉:0.16t/t<单台锅炉的额定蒸发量≤10t/h,0.16t/h<总额定蒸发量≤30t/h,额定出口蒸气压力≤1.6MPa。2.5.3.2热水锅炉:(包括直燃型吸收式冷温水机组机房)0.1MW<单台额定出力≤7MW,0.1MW<总额定出力≤21MW,额定出水温度≤95℃。 4
燃料选取4.1一般规定4.1.l首层锅炉房,可以选用丙类液体.(轻油、重油、渣油)或气体燃料(城市煤气、天然气)以及固体(煤)作为燃料。4.1.2非首层锅炉房的燃料选用应符合下列要求:4.1.2.1楼层中、高层屋顶、多层屋顶锅炉房的燃料,应选用丙类液体(轻油)或气体燃料(城市煤气、天然气)不宜用重油或渣油。4.1.2.2地下锅炉房的燃料应选用丙类液体(轻油)或气体燃料(城市煤气、天然气)不宜用重油或渣油,严禁使用液化石油气。4.1.2.3以电作能源的热水锅炉或蒸汽锅炉,可适用在各种场所的锅炉房。4.1.2.4不应采用固体(煤)作燃料。4.1.3油、气管道应设在独立管道井内,井壁上的检查门应采用丙级防火门。
供油管管道井每层设置相当于楼板耐火极限的不燃防火隔断。供气管管道井每2―3层设置相当于楼板耐火极限的不燃防火隔断,在防火分隔层及底部应设检查用丙级防火门,管道井顶部设置与大气相通的百页窗,在底层防火门的下部设置带有防火阀的百页窗,防火阀应选用带24V(DC)电动机构的,(见图1.3)。其阀控制应设在防灾中心,当有火警时,使其关闭。FD阀属于全开全关型.管道井采用自然通风换气。4.1.5供油(气)管道通过楼板时,应设比油(气)管大二档钢套,套管上端高出楼板60-80mm,下端与楼板平齐,油管与套管之间用麻丝填实,非燃材料封口。 4.2液体燃料系统4.2.l轻油日用油箱有郊容积宜为锅炉最大小时耗油量,且不大于 1m3,应安装在独立的日用油箱间内,当锅炉总容量较大,1m3日用油箱不足正常供油20分钟,可放大至半小时耗油容量,但有效容积不得超过2m3。4.2.2日用油箱应设紧急排空系统,并应符合图4.2.2的要求。4.2.2.1楼层中、屋顶(裙房顶部)锅炉房的日用油箱,底部应设有手动和自动紧急放空阀,其阀应有就地启动和防灾中心遥控启动功能,将油排泄至地下油罐的底部或其它安全处。4.2.2.2地下锅炉房的日用油箱底宜设电动放空阀,并与电动排油泵联动,紧急排至储油罐底部或其它安全处,其阀和油泵应有就地启动和防灾中心遥控启动功能,发生事故时供油泵自动停止运转。4.2.2.3当日用油箱与储油罐的油位高差将产生虹吸时,应采取破坏虹吸作用或相应措施。4.2.3日用油箱底部宜设油水分离装置。4.2.4供回油管应采用无缝钢管,氩弧焊打底,焊接连接。当燃油输送垂直高度超过140m时,应采用加厚管壁的无缝钢管。4.2.5油管管道井底部应设深度为300mm填砂集油坑。4.2.6油罐的卸油管,日用油箱进油管与油箱连接时,应从顶部插入,均应位于油料液面下。4.2.7当设置二台及以上燃油锅炉时,共用回油管时需在每台锅炉的回油管上设止回阀。4.3气体燃料4.3燃气锅炉的燃气管道工程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上海市标准《城市煤气管道工程技术规程》DBJ08-10-92和上海市标准《直燃型吸收式冷温水机组管道供气工程技术规程》DBJ08-74-98的规定。 5
消防安全 5.0.1锅炉房应用耐火极限大于2.00h的防爆隔墙,耐火极限大于1.50h的现浇楼板与其它部位隔开。5.0.2燃油锅炉房中的日用油箱、油泵宜设在锅炉房内,日用油箱间、油泵间应用耐火极限大于2.00h的隔墙,耐火极限大于1.5h的楼板与锅炉房或其它部位隔开。锅炉房日用油箱间及油泵间的门均应为能自动关闭的甲级防火门,并设档油措施。5.0.3锅炉房的出口应符合2.3.4、2.4.4的规定。5.0.4丙类液体储罐储量为最大日耗油量的5至7天。储油罐与建筑物的间距应满足表5.0.4的规定。5.0.5丙类液体贮油罐不宜少于二个且直埋于建筑物外的地下。5.0.6在燃气管道经过或使用场院所应在适当位置设置性能可靠的燃气报警器,报警器应满足当燃气泄漏浓度达到爆炸下限的1/4时报警,持续一分钟后紧急切断阀自动切断气源。贮油罐与建筑物的间距表注:1、当丙类液体油罐直埋时,该油罐距离高层建筑、裙房的防火间距可减少50%。2、当面向油罐一面4.00m范围内的建筑外墙为防火实体墙时,按图5.0.4所示,地下贮油罐与该建筑物的防火间距可不限。 5.0.7紧急切断阀应采用自动关闭,现场人工开启方式,设置在地面层的专用小房间内,紧急切断阀应二路控制,一路由燃气报警器控制,另一路由排风机联锁。5.0.8燃气管道宜通过地面层直接进入地下锅炉房.5.0.9防灾中心应有显示报警器和排风机工作状态的装置,显示各点报警、故障信号、紧急切断阀启、闭信号,并能遥控紧急切断阀,5.0.10报警系统应有备用电源.5.0.11锅炉房内、油泵间、日用品油箱间均应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并接至消防控制室。5.0.12保温材料应采用非燃材料,烟囱内应采用金属或耐高温钢筋混凝土构筑。 5.0.13燃油(气)系统应有防静电措施. 包含各类专业文献、专业论文、外语学习资料、行业资料、应用写作文书、高等教育、中学教育、生活休闲娱乐、各类资格考试、53上海市地方标准
民用建筑锅炉房设置规定等内容。
 上海市标准民用建筑锅炉房设置规定 (摘要) 1 总则 1.0.2 本规定仅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民用建筑配套的非独立锅炉房(包括直 燃型吸收式冷温水机组机房)。 1...  建设地方标准规范、规程_建筑/土木_工程科技_专业资料。现行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 ...岩土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DBJ08-72-98 40、民用建筑锅炉房设置规定 DBJ08...  上海市郊区新市镇与中心村规划编制技术标准 (试行) ...民用建筑锅炉房设置规定(局部修订) DGJ08-73-2002 ...施工及验 收规范 上海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强制性条文...  民用建筑设置锅炉房消防设计规定(DBJ 01-614-2002)_建筑/土木_工程科技_专业资料。北京地方标准民用建筑设置锅炉房消防设计规定(DBJ 01-614-2002) (北京市) 1....  上海市郊区新市镇与中心村规划编制技术标准 (试行) ...服务设施设置标准 民用建筑锅炉房设置规定(局部修订)...施工及验 收规范 上海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强制性条文...  第十六条 设计单位应当按照相关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的规定 进行建筑外窗设计。设计深度应当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规定》和《上海市民用建筑工程施工图节能...  上海市地方标准-即食操作卫生_环境科学/食品科学_工程科技_专业资料。上海市地方...5.2 食品制作场所要求 5.2.1 食品制作场所的建筑结构应符合下列要求: ――...  上海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规范和标准设计编制计划的...《城市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设置 规定》 (DBJ08-55)...《民用建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设计规定》 (DBJ08-71)...  的上海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规范编制任务的要求,由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局主编的《城市 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设置规定》,经有关专家审查及我委审核,现批准为上海市标准...您所在位置: &
&nbsp&&nbsp&nbsp&&nbsp
上海市地方标准《公路路面养护技术规范》(DB31T489 -2010)宣贯讲义.ppt100页
本文档一共被下载:
次 ,您可免费全文在线阅读后下载本文档
文档加载中...广告还剩秒
需要金币:200 &&
你可能关注的文档:
··········
··········
水泥混凝土路面加宽
内容包括11.5.1适用范围、11.5.2 加宽设计和11.5.3 加宽施工,主要依据JTJ 073.1-2001《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养护技术规范》8.4相关规定。其中, 加宽类型和不同加宽类型的路拱调整要求与沥青路面加宽基本相同。
重点注意: 新加宽的基层强度不应低于原有水泥路面的基层强度; 对新旧基层的衔接,宜采用相错搭接的方法; 加宽混凝土板快的强度、厚度、 横缝等均宜与原路面相同加宽路面应在横缝处按规定设传力杆。 11.6
整块面板翻修
水泥混凝土路面损坏严重,采用局部修补等维修方法不能使路面恢复到良好的工作状态时,应进行整块板或部分路段的翻修。这里的“损坏严重”主要指严重破碎板和高速公路的严重错台。
翻修板块结构层的强度和厚度应不低于原路面水泥混凝土板块;快凝类添加剂应慎用。
基层损坏部分应予彻底清除,深度大于100mm的基层损坏可用 C20 或 C25混凝土填补;深度不足100 mm的基层损坏,可采用面层材料一次性浇筑。
路面再生利用 12.1
包括12.1.1 路面再生类型、 12.1.2 再生设计原则、12.1.3 再生利用质量标准和12.1.4 环境保护要求。
旧沥青混凝土路面再生按再生场所和拌和温度分为厂拌热再生、就地热再生(包括复拌再生和加铺再生)和厂拌冷再生、就地冷再生(包括沥青层就地冷再生和全深式就地冷再生);水泥混凝土路面再生利用分为破碎稳固利用、回收集料利用和就地冷再生利用三种。明确了路面再生利用前的针对性调查、纵断面与老路面拟合原则等设计要求,并明确了各种不同类型再生利用的质量标准。 12.2
沥青路面再生利用
内容包括12.2.1 基本要求、12.2.2回收沥青路面材
正在加载中,请稍后...}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大家好图片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