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农业大学红满堂综合测评有什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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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17届本科毕业生综合测评及评优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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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根据《华南农业大学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实施办法》(华农党发〔2011〕32号)(以下简称《办法》),为做好我校2017届本科毕业生综合测评及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时间安排<span lang="EN-US" style="font-size: 16 font-family: 仿宋_GB年4月6日―4月14日。二、有关要求1.请各学院严格按照《办法》中综合测评的项目及评分标准、实施办法、评定程序和要求,结合学院综合测评细则,认真组织实施,并加强对优秀典型的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育人氛围。2. 附件1“创优”呈批表,按一二三等奖依次归类汇总,并注明各等级获奖人数。3.拟申请一等奖的学生请提交1500字以上个人先进事迹材料(参照附件9格式)和近期生活照1张;请将个人先进事迹材料和近期生活照放入一个文件夹,并命名为“学院+姓名”格式;4.学院“创优”学生公示名单,请按统一格式报送。(电子文档字体、格式要求为:四号宋体,A4纸,页边距为上3下1.7左右2.5,名单列宽为2个空格,一页纸放8列名单,上下对齐即单名中间要打两个空格与双名对齐,行距为固定值21磅)5.请各学院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评选、审核,并将初审结果在学院公示3日以上,无异议后报送学校。6.本次综合测评有关材料(附件1-9)由学院自行下载打印、复印。三、材料报送请各学院于4月14前,将材料:学院“创优”学生公示名单、附件1-6、附件9(除学生近期生活照外),加盖学院公章后送学生处助学管理中心,。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地址:学校行政大楼205室助学管理中心。&附件:1.华南农业大学2017届本科毕业生“创优”呈批表2.华南农业大学2017届本科毕业生“创优”活动分类统计表3.华南农业大学2017届毕业生综合测评统计表4.华南农业大学2017届本科毕业班先进集体推荐表5.华南农业大学学生“创优”活动总结鉴定表6.华南农业大学2017届本科毕业生单项活动奖审批表7.华南农业大学学生综合评价表8.华南农业大学学生综合测评个人自评报告9.个人先进事迹材料(参照格式模板)&学生工作部(处)&&&&&&&&&&&&&&&&&&&&&&&&&&&&&&&&&2017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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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素质测评对培养大学生的导向作用——基于华南农业大学新旧综合测评条例的比较分析
优质期刊推荐华南农业大学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学生教育管理,;努力进取、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教育的决定》以及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第二条凡我校全日制本科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学生;测评的结果,作为评定奖学金、评优推荐免试硕士研究;据;第
华南农业大学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学生教育管理,鼓励学生在校期间勤奋学习、
努力进取、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
教育的决定》以及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精神、教育部《普通高等
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我校全日制本科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学生每年均参加综合测评。综合
测评的结果,作为评定奖学金、评优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学生资助以及推荐就业的重要依
第三条 综合测评遵循民主、公开、客观、公正的原则。测评的标准、程序以及结果
全部公开,并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综合测评结果存入学生本人档案。
第二章 综合测评的项目及评分标准
第四条 综合测评采取量化方式、对学生在校期间综合表现进行全面评价。综合表现
包括德、智、体三个方面,满分为100分。其中德育测评20分,智育测评70分,体育测评
第五条 德育测评,满分为20分,由德育基础分、班内互评分、德育奖励分、德育扣
分构成。其中德育基础分满分为5分,班内互评分为5分,德育奖励分满分为10分,德育
扣分不超过前三者得分之和。
1.德育基础分
学生能以邓小平理论以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科学发
展观,自觉遵循国家法律和校规校纪,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
社会公益活动,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卫生习惯。
符合上述标准的,德育基础分可得5分。
2.班内互评分
针对学生的思想道德状况,如文明有礼、诚实守信、关心同学、与人
为善、富有团队精神及合作意识、关心班集体等表现,学生班内成员开展互评,结合学生本
人自我评价,计算出学生班内互评得分。计算公式如下:
个人自我评价得分+其他所有参评人员打分总和
班内互评分=
――――――――――――――――――――――
班内所有参评人员人数
班内互评分最高分为5分,本班同学不可均为满分。
3.德育奖励分
如下列具体项目,学生可以申请德育奖励加分(体育部、后勤部等为院
级标准):
(1) 荣誉称号加分
① 本学年度获得“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团干”、“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
员”等。标准为:国家级加4分,省部级加3分,市级、校级加2分,院
级加1分,协会0.5分;优秀干事:校级1.,院级0.5,协会0.25;优秀心
理工作者按照优秀干事加分,优秀心理委员按照优秀学生干部的一半加分;
② 本学年度获得“三好学生”者:国家级加4分,省部级加3分,市级加2
③ 本学年度获得“先进党支部”、“先进团支部”、“先进班集体”、“文明宿舍”、
“五四红旗团支部”、等先进集体,所属该集体的学生均可奖励加分。(院
运会道德风尚奖等也属于此类)。
加分标准为:国家级加2分/人,省部级加1分/人,市、校级加0.5分/人,
院级加0.25分/人;
④ 本学年在“三下乡”、军训、志愿服务、信息工作、慈善公益活动等各类活
动中获得积极分子或先进个人称号;艺术团、管乐团等积极分子,加分标
准为:国家级加2分,省部级加1.5分,市、校级加1分,院级加0.25分。
⑤ 本学年度获得学雷锋先进个人、体育之星、优秀干事(协会优秀干事按照
院级标准加分)等荣誉称号。加分标准为:校级加1分,院级加0.5分。
⑥ 本学年度获得“宿舍流动红旗”,所属宿舍的学生均可奖励加分。加分标准
为:0.2/人`次。(若多次获得,则个人重复加分不超过0.5分)。
⑦ 本年度参加“列车乘务员志愿者”活动,可给与奖励分:0.5分/人;若获
得“优秀列车乘务员”称号,则按照上述第四点的加分标准,1分/人。
(2)社会工作加分
在学校、学院、班级担任学生干部,任期满一届,且尽职尽责,能够较好的完成
本职工作,经群众评议,可以申请加分。标准如下:
① 学校及学院正式团体的正副职主要学生干部,(学校及学院正式团体:团委学生
会、社联社团主席、职业规划园、信息中心、快乐驿站、宿管会、膳管会、红
会、勤工助学服务队、生活服务队、年级委员会;各协会不在本条加分之列)
可申请加2分;
② 上条中所提到的机构的正、副部长级学生干部,可申请加1.5分;
③ 助理班主任,可申请加1.5分;
④ 班长、团支书可申请加1.5分;“党员社区”为1.5分;班委、团支委可申请加1
⑤ 学生党支部书记可申请加1.5分;其他支委可申请加1分;
⑥ 锣鼓队、舞蹈队正副职学生干部,可申请加1分;
⑦ 年级委员会委员,可申请加1.5分;
⑧ 各协会正副职学生干部,可申请加1分;协会中各正副部长级学生干部,可申
请加0.5分;
⑨ 部门干事,任期满一年,可申请加0.5分;
⑩ 校艺术团、管乐队、合唱团、雄鹰锣鼓队成员,学院啦啦队、舞蹈队成员,可
申请加0.5分;
(注:上述团体成员若参加表演等活动,不再重复计分。)
兼任数项工作者,按最高得分项加分,不重复计分。
【备注】对于校内外各级组织和部门提供的加分证明材料,各学院可依据本办法
精神视其具体情况操作。
(3)文化艺术、思想道德建设等竞赛活动获奖加分
参加教育部、团中央、省教育厅、团省委、学校等部门主办的征文、演讲、摄影、舞蹈、动漫等比赛活动,且通过选拔入围者,按如下标准加分:
细则并实施。
获奖等级按名次设定,则第1、2名以一等奖计;第3至第5名按二等奖计;第6
至8名按三等奖计。其他设定由各学院参照此规定。参加同一活动不同级别的活
动获奖者,以最高分计,不重复计分。体育活动不在此加分。
协会根据所属部门等级,按照所属部门团委等组织所加分数的一半加分,如;
① 参加“中华状元红”活动。加分标准:参与分,0.2/人;若获奖,因“中华状
元红”是以团体为单位参赛,故按照上述表格中的院级获奖的标准,团体减
分加分,若团体分低于0.2,则以0.2分计(仅限中华状元红,其他比赛视具
体情况由测评小组决定)。
② 团日活动获奖班级、team building、雷锋活动获奖班级、心理剧场获奖班级等,
所属班级学生均可申请加分。加分标准:一等奖,0.5分/人;二等奖:0.25
分/人;三等奖:0.2分/人。
(4)寒假、暑假调研报告优秀者。加分标准:一等奖,1分/人;二等奖,0.5分/人;三等奖,0.3分/人;优秀奖:0.1分/人。团体获奖,每个人加分按上述等级减半。
(团体标准:二人及其以上即为团体。)
(5)不设奖项的活动加分
参加学院及院级以上单位举办的无奖项设置的活动,加0.2分/次;学院啦啦队基础分为0,每次0.1分,上限0.5分;累计不超过1.5分。
例如:双代会代表、园林文化节闭幕式、各类学术讲座(需提供盖章证明,或提交2000字以上心得)等。
具体活动见各年实际情况,每项活动必需提供盖章证明才予加分。
(6)积极参加校内外单位组织的义务劳动、社会工作和其他志愿服务等群众性活动,并较好的完成所承担的任务的,加0.2分/次?人,累计加分不超过1.5分
(7)在见义勇为、拾金不昧、帮助弱残、抢险救灾、抢救伤残等方面有突出事迹,受到全国、省(部)、市、学校、学院表彰和通报表扬的,每次分别加3分、2分、1分、0.8分、0.5分。同一事迹多次受表彰或表扬的,只取最高级别加分,不累计加分。
(8)本学年度参加无偿献血者,加0.5分/次,累计加分不超过1.5分;捐献骨髓干细胞者,加5分。
(9)参加晨读活动。具体加分标准依据当年部门文件。若无明确说明,晨读优秀班级:综合测评分0.25分/人(参加过晨读的同学且次数不少于5次给予加分,其余情况不予加分);
(10) 参加“中华状元红”活动。加分标准:参与分,0.2/人;若获奖,因“中华状元红”是以团体为单位参赛,故则按本文件第三条第三款第三项中的院级获奖的标准,团体减分加分。
(11)积极参加或组织其他非竞赛类活动加分标准由学院自行制定。
以上各项加分不得重复,累计加分不得超过10分。
对本办法未明确规定的各类级别加分项目,各学院可根据实际制定相应加分细则,并向学生做出解释。
3.德育扣分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在综合测评中给予扣分。
(1)本学年度,学生违反校规校纪,受到留校察看处分的,扣5分;受到记过、严重警告、警告等处分的,均扣4分/次。
(2)本学年度在学院文明宿舍评比中,宿舍卫生被评为不合格者,宿舍成员扣1分/次/人;在学校文明宿舍评比中,宿舍卫生被评为不合格者,宿舍成员扣2分/次/人
(3)违反学校宿舍管理级其他规章制度,尚不够纪律处分的,视情节轻重,扣0.5分/次以上。
(4)反不遵守学习纪律,旷课扣0.5分/节,迟到、早退扣0.1/次,迟到、早退三次按旷课一节计,多次者累计加分。学习纪律扣分依据:一是任课教师的记录,二是学院、学校不定期抽查学生旷课、迟到、早退情况,三是各班的考勤记录。
(5)无故缺席学校、学院组织的活动,扣0.5分/次。
(6)有失社会公德、扰乱公共秩序、违背校园文明的言行,不听教职工或管理人员劝阻,尚不够纪律处分的,扣0.5分/次。
(7)不讲诚信,通过提供虚假信息或者其他造假行为为自己谋利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扣2~5分/次。
(8)学期开学,无故不按学校规定时间返校报到、注册或办理相关手续者,收到学院以上通报批评者,均扣3分/次,不累计加分。
(9)参加直销、传销等活动者,视情节轻重扣4~10分
以上扣分项中,因同一事件被多次处置的,按最高分扣一次。
智育测评,满分为70分。智育测评由智育基础分和智育奖励分两部分组成,其中智育基础分满分为60分,智育奖励分满分为10分。
1.智育基础分 学业成绩以教务处公布的本学年度的学分平均绩点为准。学业成绩与学分绩点的折算方法以《华南农业大学学分制实施细则》为依据。修读第二专业的以第一专业成绩为准。
智育基础分的计算公式是:
智育基础分 = 2,智育奖励分 满分为10分。奖励项目级标准如下:
(1)以第一作者在国家一级刊物上发表专业学术论者,加8分;国家二级刊物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者,加5分;其他正式刊物加3分。具体情况由学院测评工作小组具体决定。
(2)参加正规学术性专业比赛,在国家级竞赛中获奖者加8分;在省部级竞赛中获奖者,加6分;在市级比赛中获奖者,加2分,在校级比赛中获奖者,加3分;在院级比赛中获奖者,加2分;级别不清晰的,由学院测评工作小组决定。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或专业实习,表现突出,获得校级优秀实习生、优秀实践生称
号的,加2分。
(4)作为科研课题主要成员参加科研活动并且有科研成果的,可申请加分。国家级加4分,省部级加2分,市级校级加1分,学院级加0.5分。同一课题多级立项,以最高分计。
(5)在正规报刊上发表小说、散文、杂文、诗歌、动漫或其他原创作品,每篇(幅)作品加0.5分,累计加分不超过3分。
(6)被授予专利的学生,可申请加分。视情况可加1―4分。
(7)本学年度参加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并获得六级考试资格者,加1分;本学年度参加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或超过425分者,加1分。四六级口语证,均加1分。普通话证(二级乙等以上包括二级乙等),加1分。
(8)中级医疗证,可申请加1分。
(9)会计从业资格证、驾驶证等,不列入加分范围。
(10)通过国家或省有关部门认定的并且与本专业有关的行业资格考试并获得资格证书者,加2分。如导游资格证(口试笔试均通过)。BEC、托福、托业、雅思等不加分。
(11)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一等奖4分,二等奖2.5分,三等奖1.5分。
(12)以上活动原则上均应由政府及党团组织作为主办方,由企业单独组织的企划性活动不在测评之列。各项内容均不重复计分。
体育测评,满分为10分,体育测评由体育基础分和体育奖励分构成。其中体育基础分,满分为5分;体育奖励分,满分为5分。体育奖励分,满分为5分。本学年度没有体育课程的,体育基础分均按5分计。
1.体育基础分 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体育课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学生即可获得体育基础分满分;体育课成绩不及格者,体育基础分以2分计。体育课成绩同时在智育基础分中计算。
2.体育奖励分 满分为5分,加分标准如下:
(1)积极参加学院举办的全员性体育比赛,在个人比赛项目中获1―3名者,加2分;4―8名者,加1分;参加比赛但未进入前八名者,加0.5分;在团体比赛项目中获1―3名者,加1分;4―8名者,加0.5分;参加比赛但未进入前八名者,加0.25分;
(2)代表学院参加学校举办的全校性体育比赛,在个人比赛项目中获1―3名者,加3分;4―8名,加2分;参加却未进前八名者,加1分;代表学院参加学校举办的全校性体育比赛,在团体比赛项目中获1―3名者,加2分;4―8名,加1分;参加却未进前八名者,加0.5分;
(3)代表学校参加地区、省(部)、国家级体育比赛,在个人或集体项目中获1―3名者,加5分/人;4―8名,加4分/人;参加却未进入前八名者,加3分/人。
(4)在一次比赛中参与多个项目的,可累计加分。获奖者不加参与分,且参与分不可累加。体育团体总分不列入加分范围,个人项目与团体项目可累计。学年度多次参加比赛的,可累计加分,但累计总分不得高于5分。
综合测评的实施
本科生综合测评工作,在校党委领导下,由党委学生工作部(简称学生工作部)整体部署和指导,由各学院具体组织实施。
各学院成立本科生综合测评工作小组(简称学院测评工作小组),由主管学生工作的党政领导和政治辅导员、若干班主任、学生代表组成,指导全院的学生德智体综合测评工作。
各年级成立综合测评小组(简称年级测评小组)。年级测评小组由分管本年级学生工作的政治辅导员、若干名班主任和学生代表组成,具体组织、指导本年级各班的学生综合测评工作,对班评议小组的工作进行过程监督,对有异议的问题及时进行复议。
各学生班成立综合测评评议小组(简称班评议小组)。班评议小组由班主任和该学年度
三亿文库包含各类专业文献、中学教育、文学作品欣赏、幼儿教育、小学教育、应用写作文书、生活休闲娱乐、外语学习资料、18(9.11修改)华南农业大学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选实施办法 - 副本等内容。 
 2012年华南农业大学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实施办法_院校...第九条 学生综合测评每学年进行一次, 原则上在新...5、 “丁颖实验班”奖学金评选单列, 二、 一、...  18页 免费 (9.11修改)华南农业大学... 暂无评价 8页 免费喜欢...华南农业大学艺术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实施办法艺术学院党发(2011) 第一条 ...  华南农业大学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学生教育管理,鼓励学生在校期间勤 奋学习、努力进取,德智体美等全面...  11 日 《公共管理学院党 委关于修改〈华南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及...第九条 依照实施办法第五条第 3 款第(1)项的规定加分的,荣誉称号的级别为...  《华南农业大学本科生综 合测评及评优实施办法》(...第九条 学生综合测评每学年进行一次,原则上在新学...5、“丁颖实验班”奖学金评选单列,一、二、三等...  经济管理学院14级综合测评实施细则定稿9.11_管理学_...《华南农业大学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实施办法》 (...实习缓考 等,只能参加综合测评,不参与奖学金评选。...  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实施办法(正式稿)_经济学_...5、“丁颖实验班”奖学金评选单列,一、二、三等...(9.11修改)华南农业大学... 暂无评价 8页 免费 ...  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精神、教育部《普通高等 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精神,结合我校《华南农业大学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实施办法》 , 制定本实施细则...  年级测评 小组审核 人签名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华南农业 大学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实施办法》简称“校办法” 、 《华南农业大学...当前位置:
经济管理学院2014届毕业生综合测评结果公示时间:
18:39:44 &&&&来源: 华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一等奖(11人)岑靖岚&&曾昊翔&&陈奕欣&&邓云天&&黄炯杰&&黄镇海&&林&&川&&刘嘉丽&&刘理洪&&邱炜明&&谢佳萍二等奖(105人)曾丽军&&曾晓莹&&柴安芩&&陈楚君&&陈海颖&&陈慧明&&陈科名&&陈少玲&陈思羽&&陈文强&&陈晓玲&&陈志远&&程玉琴&&范琛啉&&方佩楹&&冯文斌&冯杏梅&&高雪姬&&关凤琴&&何卓倩&&黄浩文&&黄佳豪&&黄嘉玮&&黄敏灵&黄婉玉&&孔德振&&孔玉婷&&赖奕珊&&雷国建&&李红飞&&李尚峰&&李杰鹏&李洁妮&&李锦如&&李作元&&梁嘉茵&&梁沛霞&&梁伟森&&梁晓敏&&梁致亮&廖家俊&&廖妙红&&廖敏宜&&廖一玲&&林&&妍&&林佳玲&&林凯静&&林诗意&林侠雄&&刘舒丹&&刘思洁&&刘小敏&&刘映玲&&卢佩珊&&卢润琳&&卢燕珊&陆燕绵&&罗锦涛&&罗丽静&&毛玎纯&&莫惠仪&&潘卓艺&&彭岳峰&&饶懿枭&任韵芝&&苏玉冰&&谭棱添&&万&&杏&&王凌君&&王&&娜&&王顺达&&王夏远&王晓亮&&王艳珊&&吴柏昌&&吴龙婷&&吴贤坚&&冼铭亮&&肖&&旭&&肖杰强&徐柳清&&徐美琴&&许港昌&&严燕美&&叶&&骏&&叶小露&&余标鸿&&张安琪&张楚婵&&张桂萍&&张惠敏&&张惠清&&张文萍&&张晓琪&&张晓婷&&张&&昕&张昭彤&&郑博佳&&郑诗淇&&郑仲晖&&钟晓敏&&钟怡玲&&周玮灵&&周弋棋&朱佩芳三等奖(179人)安红叶&&安海莲&&卜剑媚&&蔡小晴&&陈标洁&&陈冠霖&&陈慧芬&&陈慧莹陈佳纯&&陈景娣&&陈娟婵&&陈俊龙&&陈满亮&&陈培槐&&陈绮华&&陈树福陈小霞&&陈晓婉&&陈晓燕&&陈泽斯&&陈智豪&&程云云&&戴丹婷&&邓&&腾邓慧文&&邓佳玲&&邓&&沐&&刁文森&&董宝兰&&范楚云&&方舒妍&&冯健乔冯倩儿&&冯梓瑶&&傅家宝&&高启宁&&郭嘉俊&&郭靖宜&&郭钜洋&&何炳志何海榕&&何嘉仪&&何俊宏&&何淑琳&&洪佳霓&&洪蔓遥&&胡俏瑜&&胡伊琳黄凤欣&&黄桂洪&&黄华曌&&黄慧敏&&黄炯童&&黄沥沥&&黄鉨圳&&黄肖霞黄小玲&&黄颖仪&&黄泳欢&&黄裕鸿&&简伟健&&江仕成&&金子明&&康鹏弟邝楚琪&&赖敏华&&赖羽芬&&劳尚军&&劳文瑶&&黎宜斌&&李&&琳&&李&&铃李北玲&&李帼欣&&李浩学&&李嘉慧&&李洁莹&&李晶晶&&李&&岚&&李敏华李明远&&李倩滢&&李儒才&&李婷婷&&李转利&&练东平&&梁焕仪&&梁耀宇梁颖茵&&梁志光&&林楚端&&林&&瀚&&林康怡&&林丽冰&&林秋玲&&林文欢林小敏&&林燕君&&刘呈佳&刘付晓娜&刘嘉慧&&刘美君&&刘思怡&&刘文霞刘宇帆&&卢丹玲&&卢国民&&陆倩桦&&罗蔼蕴&&罗丽珠&&罗清林&&骆嘉惠吕明森&&马婉仪&&梅敏婷&&朴美娜&&丘艳秀&&丘燕东&&容&&婷&&容宇健阮焕雅&&邵家榆&&沈嘉欣&&沈建英&&苏凤仪&&孙婕彤&&谭文熙&&唐&&菲唐雯曦&&唐艳配&&唐政正&&陶&&志&&万晓君&&韦怡婷&&魏官荣&&魏佳楣文雅圆&&巫锦芳&&吴炽荣&&吴惠玲&&吴佳玲&&吴亭纬&&吴晓莹&&吴逸然吴泳诗&&吴裕红&&夏子珺&&肖红嫦&&谢典宗&&谢晓敏&&许家琪&&许楠萍许&&欣&&杨谨宁&&杨美琼&&杨敏洁&&叶泳红&&尤嘉颖&&余绮霞&&袁索夫张&&冰&&张沛丰&&张秋燕&&张淑文&&张思雨&&张远玉&&张运嘉&&招子聪赵泽凯&&郑东贵&&郑丽丽&&郑思敏&&郑晓芬&&郑晓刚&&郑梓源&&钟柏昌钟俊娣&&周新焕&&朱晓金&丁颖班一等奖(1人)廖泽锋二等奖(6人)曾慧君&&曾晓文&&曾泽莹&&梁嘉欣&&夏梦真&&叶奕鹏三等奖(7人)蔡玮莎&&陈燕平&&方依涵&&李佳涵&&刘力其&&刘佩婷&&王香滟&单项奖(4人)科技创新优秀奖(1人)林雅静社会工作优秀奖(1人)刘宇标社会实践奖(1人)陈于华学习进步奖(1人)谭毅林&对以上结果如有异议,请于4月8日18时前实名反馈至经济管理学院308办公室。联系电话:&&&&&&&&&&&&&&&&&&&&&&&&&&&&&&&&&&&&&& &&中共华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委员会&&&&&&&&&&&&&&&&&&&&&&&&&&&&&&&&&&&&&&& &&&&二○一四年四月四日华南农业大学工程学院 - 关于做好工程学院学年度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工程学院学年度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为鼓励学生在校期间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根据《华南农业大学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实施办法》(华农党发〔2011〕32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将做好我院学年度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测评对象
我院全日制本科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学生。
二、测评时间
2016年9月8日至10月9日。
请各年级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测评工作,并将申报奖学金学生名单在学院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工作部(处)。
三、学院综合测评工作组
1、工程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工作组
组长:刘月秀(党委副书记)
成员:陈雄锋、梁娟、李子超、尹卓君、王凡、林章华、周杏。
2、各年级综合测评小组
组长:各年级辅导员
组员:年级学生会学习部部长、年级学生会代表、年级团总支代表、各专业、班级代表。
四、测评办法
1、学院根据《办法》中综合测评的项目及评分标准、综合测评的程序、奖学金的等级和比例等要求,结合学院综合测评及评优细则实施。
2、本次综合测评在安排好学院常规测评的同时,将在2014级中选择三个学生班参与网络测评,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五、工作要求
1、本次综合测评及评优工作按《华南农业大学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实施办法》(华农党发〔2011〕32号,以下简称《办法》)开展,《办法》或学校有相关规定的,适用《办法》或学校的相关规定;《办法》没有规定,学校也没有其他规定的,适用《华南农业大学工程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相关规定。对于《细则》未做出具体规定的测评项目,可参照本细则规定的最相类似的测评具体项目评分,报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工作组核准。
2、班主任必须参加班级综合测评工作,并在《华南农业大学学生综合评价表》上签署意见。
3、《华南农业大学学年度“创优”呈批表》按一二三等奖依次归类汇总,由学院负责统筹本科综合测评及评优工作的辅导员填写、签名;年级或专业各等级获奖人数计算四舍五入至整数。
4、综合测评及评优工作表格材料(见附件)由各年级自行下载打印、复印。
5、各个年级全部综合测评资料审核完毕,以年级为单位报送材料。
6、请各年级按时完成有关工作,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学校第二届本科生模范引领计划评选工作等将在本次综合测评及评优工作基础上开展。
各年级需报送材料及要求如下:
1.华南农业大学学年度学生综合测评统计表(共一式三份,其中年级存一份,学院存一份,上交学生工作部(处)一份)。(附件4)
2.华南农业大学学年度“创优”呈批表。(附件5)
3.华南农业大学学年度单项活动奖学金呈批表。(附件6)&&&&
4.华南农业大学学年度先进班集体呈批表。(附件7)
5.华南农业大学学年度“创优”活动分类统计表。(附件8)
6.华南农业大学学年度“创优”活动学院年级分布统计表。(附件9)
7.工程学院学年度“创优”拟获奖名单(参见附件10格式)。请按一二三等奖、单项奖和先进班集体奖分类,每类注明获奖数。文档的字体、格式要求为:四号宋体,A4纸,页边距为上30MM下17MM左右25MM,一页纸放8列名单,名单列宽为2个空格,上下对齐即单名中间要打两个空格与双名对齐,行距为固定值21磅。
8.申报一等奖学金和先进班集体奖的须提交2000字以上的先进事迹材料(参见附件11格式)。同时,申报一等奖学金的学生须提交1张电子版个人近期生活照;申报先进班集体奖的班级须提交6-8张电子版班级活动照、班委会工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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