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艾迪留学(教育部)留学学历学位认证系统,谁...

您好,欢迎来到海角网&&
热门标签:
&&青岛留学生回国热:“海归”国外文凭认证火
【导读】近10年来,青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增长很快,2002年一年,只受理了82份认证,而2011年至今已受理1136份认证,仅11月份就有148人被通知领取认证结果。
相关服务:
需要登录后才能评论
QQ群1:(满)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30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结果查询系统
&&&&&&&&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下简称“认证书”)在线查询系统可提供对2005年6月之后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2008年8月之后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查询服务,部分2005年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部分2008年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也有可能无法在线查询。
&&&&&&&&对于不在网上查询范围内的认证书真伪查询,用人单位可通过邮寄《认证书真伪查询申请表》方式办理,我中心将回函答复,详细办理方法请下载查看。
认证人姓名:
认证书编号:&教留服认&[
认证类别:&&& 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简称&学位中心&)是教育部的直属事业单位,接受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领导,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同意,学位中心自2000年起面向国内外开展&中国学位证书及其它教育背景材料认证&工作。为满足留学需要,自2006年起,开展&高中会考和高考成绩认证&工作;自2008年起,开展&中等职业教育毕业证书认证&工作;自2011年起,开...[]
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机构颁发的三级学位证书、课程学习成绩单、在读证明及其他背景材料。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颁发的高中会考合格证、会考成绩单;高考成绩;高中在读成绩;中国境内中等职业学校颁发的、属于国民教育序列毕业证书。
韩国出入境事务所韩国韩中文化协力研究院&&&&&&&&中国人民解放军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中心&&&&&&
主办: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东门外学研大厦A座201
邮编:100083
客服电话:010-
传真电话:010-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发表日期:日& 共浏览1022 次 &
出处:九合人事
&【编辑录入:】
1.政策依据:(1)《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评估程序和标准(试行)》(2)《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评估程序和标准(试行)之附则》2.主要内容:⑴鉴别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颁发机构的合法性;⑵甄别国(境)外大学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具有学位效用的高等教育文凭的真实性;⑶对国(境)外学历学位与我国学历学位的对应关系提出认证咨询意见;⑷为通过认证评估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出具书面认证证明(简称“认证书”)。3.办理条件(认证范围):⑴在外国大学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攻读正规课程所获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⑵在经中国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学习所获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在经中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并报中国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高等专科教育、非学历高等教育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学习所获国(境)外高等教育文凭;⑶在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大学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攻读正规课程所获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在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大学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攻读正规课程所获学士以上(含学士)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注:以下国(境)外机构颁发的证书暂不在学历学位认证范围内:⑴参加外语培训或攻读其他非正规课程(如短期进修)所获得的结业证书⑵进修人员、访问学者的研究经历证明和博士后研究证明⑶国(境)外高等院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颁发的预科证明⑷国(境)外非高等教育文凭、荣誉称号和无相应学习或研究经历的荣誉学位证书⑸未经中国政府相关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办学机构(项目)颁发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⑹通过函授、远程教育及网络教育等非面授学习方式获得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⑺国(境)外各类职业技能或职业资格证书4.办理程序(1)网上申请及办理程序&&&&登录认证系统首页http://renzheng.,注册新用户&&&&在线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及提交认证申请表&&&&按要求到选定的验证点递交申请材料&&&&登录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系统的注册账户,查询认证进度&&&&&&&&&&&&&&&&&&&&&&&&&&&&&&&&&&&&&&&(2)详细办理程序(认证工作流程)①验证点受理按要求验看申请者所递交材料原件与复印件是否一致并加盖验证公章。②认证初审对认证申请材料进行初步核查,如材料不齐,将出具补充材料通知单,同时申请材料将退回验证点;③认证评估认证工作人员及专家将对认证申请进行评估,在此期间如需认证申请者补充额外证明材料,将通过站内信息、电子邮件或电话等方式与申请者联络,请注意查收并提供协助;④认证审核对认证申请进行最后审批⑤认证书制作⑥财务核对&:核对银行汇款单,确认汇款已到帐⑦认证发放北京递交认证申请:通过EMS快递方式将认证结果邮寄至申请者填写在EMS快递单上的地址;外埠递交认证申请:将认证结果邮寄至申请者递交申请材料的验证点。5.申请材料(1)一张二寸蓝色背景证件照片;(2)需认证的国外源语言(颁发证书院校国家的官方语言)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正本原件和复印件;(3)需认证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所学课程完整的正式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如以研究方式学习获得的学位证书,需提供学校职能部门(如学院、学籍注册部门或学生管理部门)开具的官方研究证明信原件和复印件,研究证明信内容应说明学习起止日期(精确到月份)、专业名称、研究方向、所授予学位等信息;(4)需认证的国外学位证书(高等教育文凭)和成绩单(研究证明信)的中文翻译件原件(须经正规翻译机构(公司)进行翻译,个人翻译无效;(5)如在国内高校就读期间到国外高校学习获得国外学历学位证书,申请者要提供国内高校的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者学信网(.cn/)学籍注册证明材料;(6)申请者留学期间所有护照(含护照首页-个人信息页、末页-本人签字页、以及所有留学期间的所有签证记录和出入境记录)原件和复印件。如果申请者留学期间护照已超出有效期限,还需提供在有效期限内的护照原件或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7)申请者亲笔填写的授权声明(《授权声明》模版见下文或点击“http://www./”登录中国留学网“学历认证”专栏下载);(8)EMS特快专递邮寄单(邮寄单由验证机构提供;请申请者填写常用的中国境内地址和电话,且与认证系统中填写的信息一致)。(9)汇款单原件、复印件(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亚运村支行,户名: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账号:0,请汇款时务必在汇款单的“附加信息及用途”中注明认证申请者的姓名和生日。)注:另需额外出具的相关证明有(以下材料均需准备原件和复印件):(1)如无法提供留学期间护照原件的,请提供&&&&①申请者亲笔签名的无法提交留学期间护照的情况说明;&&&&②新护照首页或户籍簿;&&&&③我国省市公安机关所属出入境管理部门开具的留学期间出入境记录证明。出入境记录证明无法涵盖的学习经历部分,需提交其它居留情况证明(社保证明、外国人注册登录情况证明、学校开具的全日制本地就读证明等);(2)若成绩单上有转学分、豁免学分的记录,需提供这部分成绩对应的原始成绩单及所获的证书(如没有证书可不提供);①如该部分成绩来自于国外学习经历,需同时提供该阶段的签证和出入境记录;②如该部分成绩来自于境内学习经历,且无境内院校毕业证书,需同时提供境内院校开具的学习经历证明;(3)尚未颁发学位证书但持有所就读学校出具的已获得学位的证明信者,需提供该证明信和成绩单的翻译件;(4)在俄语国家获得学士学位证书者,需提供预科证明或学士学位课程入学合同;(5)在爱尔兰学习获得爱尔兰国立大学学位证书者,需提供拉丁文版学位证书;(6)在美国学习者,如持F-1签证,需提供I-20表格;如持J-1签证,需提供DS-2019表格;(7)在加拿大学习者,需提供加拿大移民局开具的学习许可(study&permit);(8)在菲律宾取得学位证书者,须本人亲自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递交认证申请材料;如就读学校为国立大学,需提供菲律宾外交部认证;如就读学校为私立大学,需提供菲律宾高等教育委员会和外交部认证;(9)欧洲部分国家须提交留学期间居留卡,如居留卡无法提供,可用学生证、注册证明等材料代替;(10)马来西亚双联课程申请者,须分别提交马来西亚校方出具的整个学习期间(包括双联课程期间)的成绩单或学习证明,以及第三国高校的双联课程成绩单;(11)如申请者为古巴政府单方奖学金项目毕业生,则应提交语言预科证明和国内院校开具的学习经历证明(全程在古巴完成学业者无须提交学习经历证明)。(12)学习期间如在国内完成实习活动,需提供学校认可的实习证明或实习合同;(13)如委托他人代理递交认证申请材料,代理人需提供《代理递交认证申请材料委托书》(模板见下文或点击“http://www./”登录中国留学网“学历认证”专栏下载)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注意:一位代理人一年内(自代办之日起)只能代理递交一位认证申请者的申请材料。6.特别提醒:(1)申请者在验证机构递交申请材料时需填写EMS特快专递认证结果邮寄地址单,此地址在认证过程中无法更改。认证完成后,认证结果将通过EMS特快专递直接邮寄至申请人。(2)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暂无法受理直接邮寄材料原件的申请。请勿将申请材料原件寄至该中心,以免丢失或出现其他意外。(3)在递交认证申请材料过程中,需申请者本人对认证申请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签字确认,因此请申请者尽量亲自前往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验证机构办理认证申请手续。如需代办,请参见上述第13条办理相关手续。
办理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6&&&&&蒲老师&&&E-&mail:&&&&QQ:&
&&&&&&&&&&0&&&李老师&&&&E-&mail:&&&&&&&&&QQ:&&&&
&相关专题:
& 热门文章:
&? [10503]
&相关文章:
[<font color="#90]
[<font color="#22]
[<font color="#65]
[<font color="#51]
相关评论:(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相关评论无
更多>>友情链接}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青岛艾迪留学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