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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重庆公安局主办 |
户口迁移后是否一定要立即重新办理身份证
户政处受理平台
呈批件内容:
您好!
我于05年上学时把户口迁移到学校,现把户口迁移回重庆,是否需要重新办理身份证(原本就是二代)?如需要多长时限内办理?
户政处受理平台
你好!是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规定:公民申、换、补领居民身份证,应持本人居民户口簿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摄像办理。(一)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居民首次申领、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取证时间主城区为20个工作日,其他区县(自治县)为40个工作日。(二)补领居民身份证居民:遗失补领、损坏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取证时间主城区为5个工作日,其他区县(自治县)为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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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南华中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设计制作户口迁移办理程序
户口迁移办理程序
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为基本落户条件。父母投靠子女的,子女必须年满18周岁;子女投靠父母的,子女年龄不超过法定婚龄且未婚又无正式工作。投靠人系在职干部、职工的,按工作调动办理户口迁移。
&&& (一)
父母、配偶、子女相互投靠
申请迁入地派出所受理并核实下列材料,报分、县(市)局核准并签发《户口准迁证》。
所需材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结婚证、居民身份证。
3、迁入人户籍证明。
4、合法固定住所证件证明;
5、申请人或迁入人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证明。
6、父母、配偶迁入的,出具退休证或《再就业优惠证》或居住地居(村)委会证明。
7、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8、《申请户口迁入落户表》一式两份。
(二)购房人员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迁入落户
对在我市购买商品房,且房屋产权人在市内有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的公民,可办理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迁入落户。申请迁入落户地派出所受理并审核下列相关材料,报分、县(市)局核准并签发《户口准予迁入证明》。
&&& 所需材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申请人及随迁人居民身份证。
3、随迁配偶子女的,附结婚证。
4、迁入人户籍证明。
5、合法固定住所证件证明。
6、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证件证明。
7、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居(村)委会证明。
8、《申请户口迁入落户表》一式两份。
(三)各类人才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迁入落户
对具有国家重点院校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各类专家、留学回国人员、各学科领域的带头人以及为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特殊贡献的其他各类人才,不受有无固定住所的限制,可办理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迁入落户。
申请迁入地派出所受理并核实下列材料,报分、县(市)局核准并签发《户口准予迁入证明》。
&&& 所需材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申请人及随迁人居民身份证。
3、随迁配偶子女的,附结婚证。
4、迁入人原籍户籍证明。
5、所在工作单位证明或录(聘)用证明。
6、相关学历、职称证书、护照等证件。
7、《申请户口迁入落户表》一式两份。
(四)全日制普通高校及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落户
1、通过省、市“毕分办”派遣到我市就业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落户地派出所凭:
(1)就业派遣报到证。
(2)接收单位证明。
(3)相关学历证书。
(4)《户口迁移证》。
(5)居民身份证。
户口在生源地的,凭生源地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及以上证件证明,填写《申请户口迁入落户表》一式两份,由落户地派出所受理,报分、县(市)局核准后,签发《户口准迁证》。
2、对在本市就读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且户口已迁入学校,毕业后在同一城市(镇)就业的,毕业生凭:
(1)集体户口页、居民身份证。
(2)学历证书。
(3)接收单位证明。
(4)落户亲朋家庭户口簿。
由落户地派出所核实上述证明材料,在接收单位证明上签署“同意落户”意见后,直接回学校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再到落户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3、通过各级人才市场代理部门就业和通过各级人才市场引进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凭:
(1)省、市“毕分办”就业报到证。
(2)接收单位证明。
(3)相关学历证书。
(4)《户口迁移证》。
将户口落入人才交流中心,登记为集体户口。
(五)大中专院校招收新生户口迁移及落户
经教育部批准列入国家招生计划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新生落户,本着自愿的原则,办理户口迁移。
新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凭印(或盖)有“本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字样的新生录取通知书为新生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1、普通高等学校新生户口迁入
&&& 所需材料:
(1)新生《户口迁移证》。
(2)居民身份证。
(3)盖有学校公章的录取通知书。
统一办理集体户口迁入登记。
2、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新生户口迁入
&&& 所需材料:
(1)市发改委招生计划。
(2)《中等专业学校招收新生落户表》(一式三份)。
(3)《户口迁移证》。
(4)居民身份证。
(5)录取通知书。
(6)《新生花名册》(一式三份)。
逐级报分局、市局核准后,统一办理集体户口登记。
3、技工学校新生户口迁入
&&& 所需材料:
(1)市发改委招生计划。
(2)《技工学校招收新生落户表》(一式两份)。
(3)《户口迁移证》。
(4)居民身份证。
(5)录取通知书。
(6)《新生花名册》(一式两份)。
逐级报分局、市局核准后,统一办理集体户口登记。
(六)投资兴办实业人员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迁入落户
对在我市投资100万元以上,兴办二、三产业、具有法人资格,有租赁或自建厂房、办公场所,且资金占用一年以上,或虽投资不足100万元,而年纳税额达5万元以上的,不受有无固定住所的限制,可办理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迁入落户。此项迁入户口,暂由市公安局直接受理核准后,签发《户口准迁证》。
所需材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营业执照》。
3、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 4、税票。
5、租赁或自建房相关有效证件。
6、申请人及随迁人居民身份证。
7、随迁配偶子女的,附结婚证。
8、迁入人原籍户籍证明。
9、《申请户口迁入落户表》一式两份。
10、其他相关材料。&
(七)干部、职工工作调动户口迁入落户
在职干部、职工工作调动户口迁入,直接到市公安局办理《户口准迁证》。
&&& 所需材料:
1、县级以上具有调配权的劳动、人事、组织部门出具的调令或实行垂直领导的系统内部有调配权的劳动、人事、组织部门出具的调动函。
2、《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3、迁入人户籍证明。
4、居民身份证。
5、随迁配偶子女的,附结婚证。
(八)部队转业军人及随迁家属子女、军队干部家属随军落户
1、部队转业干部随迁家属子女落户,应先到市局户政处办理户口准迁手续。
所需材料:
(1)市、县军转办签发的《石家庄市接收军队转业干部随调(迁)家属落户审批表》。
(2)《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以上两种表均盖市、县军转办章)
(3)随迁家属户籍证明。
(4)居民身份证。
2、军官具备家属随军条件的,经师(旅)级以上政治机关批准,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可以随军。市公安局审核下列材料后,签发《户口准迁证》。
&&& 所需材料:
(1)《军队干部申请家属户口随军审批表》。
(2)师(旅)以上政治部门干部任职命令。
(3)军官证。
(4)结婚证。
(5)随迁家属居民身份证。
(6)随迁人员户籍证明。
(7)年满十八周岁的随迁家属户口为城镇人口的,须持有《再就业优惠证》。
(8)其他相关证明证件。&
注:对安置办落户通知书上的出生日期与户口登记的出生日期不一致的,派出所按原户口底簿登记的出生日期办理落户(派出所根据情况,可核查户口底簿,也可从注销信息库中提取本人人口信息)。属异地安置,对安置办落户通知书上的出生日期与户口登记的出生日期不一致的,须由入伍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注销户口证明,按注销户口证明办理落户。
(九)在当地工作、生活满10年的常住户口居民,仍无固定住所的,可凭租赁房屋证明,或在亲属处居住证明,申请人或被申请人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证明,申请办理其直系亲属户口迁入。
&&& 所需材料:
(1)申请人申请。
(2)户籍证明。
(3)结婚证及身份证。
(4)租赁房屋证明或亲属户口(并提供合法固定住所)
(5)单位或居委会证明。
(十)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或少年管教人员落户
对从市区及各县(市)注销户口的捕、劳、少人员,释放、解教、解除少管后,市区及各县(市)内无直系亲属和旁系亲属投靠的,可投靠关系密切的人员落户。
&&& 所需材料:
(1)本人书面申请。
(2)劳改机关或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机关发给的解释证明或解除教养、管教证明。
(3)注销户口证明(应注明没有可以投靠的直系和旁系亲属)。
(4)被投靠人的书面申请。
(5)被投靠人的户口簿。
(6)填写《解决疑难户口落户表》(一式两份)。
报分、县局同意后,派出所办理迁入落户手续。
户口迁移流程
&公民办理户口迁移,除提供户籍证明、合法居住证明和有无违法犯罪证明外,以下情况还需提供:
&&1、招商投资类。⑴申批表、⑵招商局出具的招商投资证明、⑶税务局出具的缴税情况或有关部门出具的固定资产评估报告。
&&2、民营企业录、聘用人员类。⑴单位录、聘用合同证明、⑵缴纳养老保险金证明(1年以上)。
&&3、城市机关、企、事业及团体录、聘用人员类。⑴人事或劳动部门正式录、聘用证明、⑵学历证书或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证书等证明材料。⑶缴纳养老保险金证明。
&&4、引进人才类。⑴合法的录、聘用合同(或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人才聘用证》)、⑵相应的学历证书、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证书等证明材料。
&&5、购建住房类(指城市)。⑴申批表、⑵购(建)房人及随迁直系亲属关系证明、⑶房产证书或土地使用证书(包括二手房、房改房、自建房)、⑷单位或社区民警出具的居住证明。
&&6、投靠类。⑴申批表、⑵投靠人与被投靠人关系证明、⑶子女投靠父母的,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
&&7、县域内户口迁移类。合法固定住所证明或人事、劳动部门正式录、聘用证明。
&&8、城市人才(中级以上科技人员和已在城市落户的大专以上毕业生)自由迁移类。迁往小城镇和农村工作的,工作所在地公安机关凭⑴申批表、⑵学历证书(或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证书、⑶工作单位证明等材料签发《户口准迁证》。户口所在地凭《户口准迁证》迁出户口。迁回原户口地的,凭⑴申批表、⑵职称证书或学历证明、⑶原户口地迁出证明等材料到原迁出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迁出登记
&&(一)办理迁出登记的一般程序
&&&当公民持有关证明到公安派出所申报迁出登记时,户籍民警一般需按以下程序办理:
&&1、审核公民申报迁出登记的有关材料和手续,问明迁往地址、迁出原因和迁出人数。对〈〈准予迁入证明〉〉和其他凭证材料齐全、有效,手续完备,符合迁出登记规定的,当场办理;对于凭证材料不全或手续不完备的,开具〈〈办理户口补充材料书〉〉,写清申请人应当补充的凭证材料或手续,保证凭证材料或手续补齐后,第二次办妥。
&&&对不符合迁出登记的,不予办理,并向申请人解释清楚。
&&&2、在迁出者〈〈常表〉〉和“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何时何因迁往何地”栏中注明迁往地的详细地址和时间。对全户迁移的要收缴〈〈居民户口簿〉〉,并予以销毁。
&&&3、签发〈〈户口迁移证〉〉,交申报人核对。
&&&4、填写〈〈迁出登记表〉〉。
&&&5、收存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及其他有关凭证材料,存档备查。
&&&6、将注销后的〈〈常表〉〉按规定另册保存备查。
&&&★公民领取〈〈户口迁移证〉〉后,因故不迁或迁出后未落户又返回原居住地的,迁出地公安派出所问明情况后,对理由正当的,凭原〈〈户口迁移证〉〉恢复常住户口,收回〈〈迁移证〉〉附载原存根上,并在备注栏内注明作废的原因,注销迁出登记。
&&&★公民因故延期而使迁移证超过有效期的,迁出地公安派出所文明情况后,可补发新的迁移证,原证收回并附在原存根上作废。
&&★公民丢失迁移证的,迁出地派出所问明情况,要求公民写出书面申请、挂失后,可在证件有效期内补发新的迁移证,并在补发的迁移证的备注栏内注明补发的原因,然后,将公民的书面申请收回存档备查。
&&2010年5月
&【源自 网上警务室 &】
& & 人口管理
北京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总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国务院批转公安部关于处理户口迁移规定的通知》、《国务院批转公安部关于解决当前户口管理工作中几个突出问题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管理办法》、《北京市外地来京务工经商人员管理条例》、《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户籍管理规定》以及《北京市门牌楼牌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负责全市户籍人口管理、流动人口管理、《居民身份证》制发管理、《暂住证》制发管理、《边境通行证》签发管理以及门牌楼牌制作管理工作。
办理申请在京入户
第七条&&外省市农业户口或非农业户口的无业人员夫妻投靠进京入非农业户口
&&&&(一)受理条件
&&&&1.申请人年满45周岁,且结婚满10年;
&&&&2.申请人年满46周岁,不满55周岁,结婚应满5年;申请人年满55周岁的,结婚应满2年;
&&&&3.随迁子女系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且符合我市计划生育有关政策;系独生子女的年龄不能超过25周岁,且未婚、未就业(独生子女指原配夫妻婚后生育的子女);
&&&&4.被投靠人系本市非农业户口。
&&&&(二)审批程序
申请人应持下列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证明到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分(县)局已设立户政大厅的,须到户政大厅申请,经分(县)局审核,市局批准后办理。(对夫妻属于初婚且未成年子女符合本市计划生育政策的,户口在外省市的一方投靠户口在北京一方落户的,由分县局审批即可办理入户)
&&&&(三)须提供的证件证明
&&&&1.入户申请书(申请人与被投靠人共同签名);
&&&&2.申请人及随迁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3.被投靠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4.住房证明(指属于申请人本人、父母或其直系亲属的合法固定住房);
&&&&5.申请人为外省市非农业户口的,其户口所在地街道社会劳动保障部门须出具无业证明或失业证;
&&&&6.再婚人员须提供《离婚证》、离婚判决书,2004年以后协议离婚的须提供经公证的离婚协议书;
&&&&7.随迁人如系独生子女的,须提供《独生子女证》;系二胎子女的,当地计划生育部门须出具准生证,本市司法部门须出具亲子鉴定书;超计划生育的须出具原始罚款收据及被投靠人单位计划生育部门或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处理决定;
&&&&8.随迁25周岁以下的独生子女,其户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未婚证明及本人出具经公证的未婚、未生育子女声明;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或失业证;
&&&&9.被投靠人因工作调动、大学毕业分配等原因户口已进京,须提供被投靠人10年以内的进京批件;如遇特殊情况,还需提供被投靠人10年以上的进京批件。批件包括:各中央单位、市属单位批准的进京批件或报户口介绍信、准予迁入证明、入户通知单、大学毕业生就业派遣通知书、研究生就业通知书、就业报到证等;
&&&&10.其他必要的证件证明。
&&&&第八条&&离休、退休人员夫妻投靠进京入非农业户口
&&&&(一)受理条件
&&&&1.干部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
&&&&工人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
&&&&2.特殊工种,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
&&&&3.在外省市工作,且已达到离、退休年龄,并办理了离、退休手续;
&&&&4.随迁子女应系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且符合本市计划生育政策;系独生子女的年龄不能超过25周岁,且未婚、未就业(独生子女指原配夫妻婚后生育的子女)。
&&&&(二)审批程序:
&&&&申请人应持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证明到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分(县)局已设立户政大厅的,须到户政大厅申请,经分(县)局审核,市局批准后办理。(对夫妻属于初婚且未成年子女符合本市计划生育政策的,户口在外省市的一方投靠户口在北京一方落户的,由分县局审批即可办理入户)
&&&&(三)须提供的证件证明:
&&&&1.入户申请书(申请人与被投靠人共同签名);
&&&&2.申请人的《(离)退休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或单位出具的夫妻关系证明;
&&&&4.被投靠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5.住房证明(指属于申请人本人、父母或其直系亲属的合法固定住房);
&&&&6.随迁25周岁以下的独生子女,其户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未婚证明及本人出具经公证的未婚、未生育子女进京声明,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或失业证;
&&&&7.再婚人员须提供《离婚证》、离婚判决书,2004年以后协议离婚的须提供经公证的离婚协议书;
&&&&8.申请人从事特殊工种退休的,其单位上级主管部门须提供特殊工种退休审批表;
&&&&9.其他必要的证件证明。
&&&&第九条&&离休、退休人员投靠子女进京入非农业户口
&&&&(一)受理条件:
&&&&1.夫妻均达到离、退休年龄并同时提出申请(干部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工人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
&&&&2.申请人已达到离休、退休年龄,并办理离、退休手续;
&&&&3.申请人外省、市、(县)无子女;
&&&&(二)审批程序:
&&&&申请人应持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证明到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分(县)局已设立户政大厅的,须到户政大厅申请,经分(县)局审核,市局批准后办理。
&&&&(三)须提供的证件证明:
&&&&1.入户申请书(申请人与被投靠人共同签名);
&&&&2.申请人的《(离)退休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申请人和被投靠人单位人事部门查档证明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及子女情况证明;
&&&&4.被投靠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5.住房证明(指属于申请人本人、父母或其直系亲属的合法固定住房);
&&&&6.子、女因大学毕业分配、招工、招干、投靠等户籍政策户口进京的,须提供审批单位批准的进京批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或劳资部门公章;
&&&&7.其他必要的证件证明。
&&&&第十条&&子女随父进京入户
&&&&(一)受理条件:
&&&&1.亲生父亲或母亲为本市户口;
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子女和不满18周岁的二胎子女(超生、非婚生除外);
&&&&3.已随母亲或父亲在外省市登记常住户口;
&&&&4.符合北京市计划生育政策。
&&&&(二)办理程序:
&&&&申请人须持下列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证明到其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父亲户口所在地分(县)局已设立户政大厅的,到户政大厅申请,经分(县)局批准后办理。
&&&&(三)须提供的证件证明:
&&&&1.入户申请书(父母共同签字);
&&&&2.申请人及母亲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申请人的原始《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证》或二胎准生证;
&&&&4.《北京市生育服务证》(持外省市生育服务证明的,须到入户地街、乡计划生育部门更换成《北京市生育服务证》)或计划生育部门开具的随父入户通知单;
&&&&5.父亲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6.住房证明(指属于申请人本人、父母或其直系亲属的合法固定住房);
&&&&7.父、母系再婚的,双方须提供单位人事部门或计划生育部门出具再婚前生育子女情况证明,无单位的由街道、乡(镇)出具子女情况证明,父母的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2004年以后协议离婚的须出具经公证的离婚协议书;
&&&&8.父亲为本市集体户口(不包括在校生集体户口和驻京办事处、联络处集体户口),无需提供住房证明,但须提供父亲集体户口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保卫部门)及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同意入户证明;
&&&&9.父亲户口落在本市非直系亲属家庭户口的,须提供非直系亲属的住房证明,经公证的父亲户口所在地房屋产权人或公有住房承租人和户主同意入户证明;
&&&&10.父亲因工作调动、大学毕业分配等原因户口进京的,须提供进京批件;
&&&&11.其他证件证明。
&&&&第十一条&&外省市来京投资开办私营企业人员办理本市常住户口
&&&&(一)申请入户人须具备的条件
&&&&1.申请人须是私营企业的负责人,包括:
&&&&(1)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
&&&&(2)合伙企业的一名合伙事务执行人;
&&&&(3)公司制的私营企业以及其他组织形式私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2.申请人在京开办的企业要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申请在东城、西城、崇文、宣武、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登记常住户口的,须具备:
&&&&①连续3年担任该私营企业的负责人,合伙企业合伙事务的执行人或者其他组织形式私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②户口迁入地有本人所有权的住房;
&&&&③企业连续3年每年纳税8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者近三年纳税达300万元人民币以上;
&&&&④企业职工中的本市人员连续3年保持在100人以上,或者达到职工总数的90%以上;
&&&&⑤没有犯罪记录且未被公安、司法机关侦查、通缉的。
&&&&(2)申请人申请在城八区以外的区(县)登记常住户口的,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连续3年担任该私营企业的负责人,合伙企业合伙事务的执行人或者其他组织形式私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②户口迁入地有本人所有权的住房;
&&&&③企业连续3年每年纳税在4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者近三年纳税达150万元人民币以上;
&&&&④企业职工中的本市人员连续3年保持在50人以上,或者达到职工总数的50%以上;
&&&&⑤没有犯罪记录且未被公安、司法机关侦查、通缉的。
&&&&符合上述条件的可以办理本人、配偶及一名未成年子女常住户口登记。
&&&&(二)审批程序
&&&&申请人须持下列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证明到购房所在地区(县)公安分(县)局申请,市局批准后办理。
&&&&(三)须提供的证件证明
&&&&1.入户申请书;
&&&&2.企业营业执照;
&&&&3.申请人或配偶的在京房屋所有权证;
&&&&4.企业所在地的区、(县)以上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情况证明和纳税的税票;
&&&&5.企业所在地的区、(县)以上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职工中本市人员就业情况的证明;
&&&&6.企业所在地的区、(县)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该企业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经营情况的证明和入户申请人连续三年担任该私营企业负责人、合伙事务的执行人或者其他组织形式的私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的证明;
&&&&7.申请人及配偶、子女的户籍证明;
&&&&8.申请人、配偶及子女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9.结婚证;
&&&&10.独生子女证;
&&&&11.申请人及配偶为外省市居民户口的,须提供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或失业证;
&&&&12.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没有违法记录的证明;
&&&&13.申请人为合伙企业的一名合伙事务执行人,须提供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金证明或资产评估报告,其他合伙人放弃办理进京户口的声明;
&&&&14.其他证件证明。
&&&&根据《关于外地来京投资开办私营企业人员办理北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京政办发[2001]73号)第八条的规定,在城八区以外地区落户的申请人,从户口迁入之日起,5年内不办理市内迁移,5年以后按本市有关规定办理市内迁移。
&&&&办理时限
&&&&由派出所、分(县)局、市局三级审批的时限为50个工作日;由派出所、分(县)局两级审批的时限为35个工作日;由派出所一级审批的时限为20个工作日。三级审批的具体时限安排如下:
&&&&(一)派出所办理的时限为:20个工作日。
&&&&(二)分(县)局办理时限为:15个工作日;受理私企人员在京入户办理时限为:20个工作日。
&&&&(三)市局办理的时限为:15个工作日。
&&&&(四)对于需要补充材料的,从申请人补齐材料之日起重新计算工作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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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网友发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的观点或立场。【证件】办理准迁证需要多少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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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问题:您好,我的原籍是宁波江东?上大学后户口迁至杭州市区?目前户籍在杭州西湖区西溪派出所,因为工作调动,打算将户籍迁回宁波江东原籍?需要办理《准迁证》,然后去杭…
  问题:您好,我的原籍是宁波江东?上大学后户口迁至杭州市区?目前户籍在杭州西湖区西溪派出所,因为工作调动,打算将户籍迁回宁波江东原籍?需要办理《准迁证》,然后去杭州办理户口迁移,请问按照我的情况,准迁证需要多少工作日能够办出?需要去哪个派出所办理?
  回复:您好,办理需要公安派出所调查核实的户口登记事项工作时限为17个工作日,办理需要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审批(核准)的户口登记事项工作时限为32个工作日。当前位置:&& 大学生户口迁移需谨慎
大学生户口迁移需谨慎
&&&&&&&&□实习记者 郑文晶
&&&&&&& 本报讯 如今越来越多的大学生考上大学之后,选择将户口迁至大学所在地。而毕业后因选择回家乡工作,又不得不将户口迁回原居住地。因很多大学生不了解迁移户口的时间限制及所需证件,回迁落户特别麻烦。
  已毕业半年多的张同学正因此烦心。张同学曾在北京读大学,当初以为能留到北京工作便将户口迁移至北京,毕业后因各种原因无法在北京找到合适的工作,决定返回。张同学想咨询有关部门,如果现在想迁移户口该准备什么手续。李同学遇到了另一难题,他的户口不在本地,但毕业后在本地找到了工作,想将户口迁移到呼和浩特,此时需要做哪些准备?
  就这两个问题,记者电话采访了玉泉区公安分局户籍办的刘科长。刘科长告诉记者,其实读大学可以不迁户口。针对张同学的情况,他需要在他所念的大学就近派出所凭毕业证开具一张户口迁移证明,拿到户口迁移证明的30个工作日内,带上学位证、毕业证复印件及户口迁移证到户口原所在辖区派出所户籍办办理即可。同时,李同学如果想将户口落到呼和浩特本地,需要持有国企或事业单位的接收证明、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及人才市场许可证。民警提醒广大毕业生,迁移户口一定要慎重考虑,如没必要可选择不迁;一定要迁必须要注意时间限制并做好充足的材料准备,避免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说的太好了,我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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